第二章 人的罪與神的救法

讀經:

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

罪是人切身的難處

本篇信息我們要談到人切身的難處,就是罪的問題。在人天然的觀念裏,總以為自己脾氣不好,待人不佳,與人爭執,不過就是自己錯誤的行為。其實不然,因為人錯誤的行為,只不過是人外在的表現,背後更有著人裏面的故事。這住在人裏面,使人行出種種惡事的,聖經稱之為『罪』。

使徒保羅在聖經羅馬書裏說,『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同意律法是善的。其實,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行出來的。我知道住在我裏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七16~18。)這裏說到罪是住在人的肉體裏。罪是個活的東西,甚至就是一個活的人位,不只住在人裏面,並且能引誘人、轄制人去作人所不願意作的事。罪能逼迫人違反人的理智,而作出踰越規範、道德和常理的事。

罪的根源

罪就是中國理學家所謂『理慾之爭』的『慾』。慾在我們裏頭,就是惡,也可以說是罪。不論是罪,是惡,或是慾,都是指同樣的東西,說出人裏面有一個切身的難處。這個罪、這個惡是從那裏來的呢?照聖經來看,這個罪是從那惡者撒但來的。羅馬五章十二節說,『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撒但把他邪惡的毒素,注射到神所創造的頭一個人—亞當裏面,從此以後,罪就藏在人的天性裏。我們都知道,人犯罪作惡是不用教的,就如小孩子不用人教,他就會說謊。所以,罪不是從外面學來的,而是從裏面長出來的。一個人長到某個年齡,罪就顯出來;再長大一點,犯的罪就更大了。可以說,人的年歲越長,身上的罪就越發顯多。

人人都有罪,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人的罪顯出來,就像一棵樹結出果子;好樹結好果子,壞樹就結壞果子。我們越長大,我們的罪就越顯出來。表面看,罪好像是染上的,是從外面學得的;事實上,罪是從我們裏面長出來的。我們裏面有一個犯罪的生命,一旦遇到挑起我們肉體慾望的事,就會作出惡事來。這就像一粒罪的種子,遇到合式的土壤、空氣和水分,就長起來,並且結出罪的果子。

罪帶給人的三層禍害
敗壞人生

罪給人帶來痛苦,罪在人身上的禍害可以分為三層。第一層是敗壞我們的人生。人生本來是可以極其美麗豐富的,但是罪卻使人墮落,把人生完全破壞了,使人沉淪在敗壞之中。因著服事主多年,我人生的閱歷相當豐富,也看到了許多因著罪所帶來的悲慘結局。美國西岸,有一個全球聞名的大賭城拉斯維加斯,我曾好幾次到那裏傳福音。我聽見許多年輕人說,夏天最好到拉斯維加斯,因為那裏賺錢很容易,所以有許多留學生,都會跑到那裏賭博。然而,據我所知,許多人去了之後,剛開始可能賺了很多錢,但是到末了,全都輸光。那裏的賭場就好像一個迷魂陣,有一種說不出的魔力和吸力,叫人一拿起賭具,就放不下來,直到你輸光為止。到末了,有的人不只荒廢學業,丟掉工作,甚至傾家蕩產,身敗名裂。罪在人裏頭真是一個禍害,把人美麗的人生完全破壞了。

以喝酒為例,有的人雖然大學畢業,得到相當的學位,卻因為喝酒,把他這個人完全破壞了。在美國紐約和洛杉磯都有一條街,街上躺著許多醉酒的人。你若是停下來,和其中一位談一談,就會發現他可能曾是某大城的律師。他所以淪落到這種境地,都是因為他嗜酒如命,到一個地步,無法自拔。

除了賭和酒以外,還有一個惡魔,是人難以勝過的,就是人裏頭的性慾。無論男女老少,能彀勝過性慾的實在不多。這東西叫人作出不名譽的事,對不起自己的親人。其實,每一個人都知道,許多惡事都是人心裏不願意作的,但在人裏頭有一個權勢,一直拖著他,叫人作出他所不願意作的。這就是人裏面的罪,破壞了人美麗的人生。

良心痛苦

罪在人身上第二層的破壞,就是使人的良心痛苦,沒有平安。人是神所創造的,人裏頭有一個靈,靈裏有一部分作用,就是人的良心。良心是神的一個代表;良心在人裏面,是人分辨是非的機關。你犯了罪,作了惡,良心就會在你裏頭定你的罪;這是人類共同的經歷。人作錯了事,良心定規不平安。人一作錯事,心裏馬上就會有良心定罪的感覺。等到年紀老邁,將近離世之際,就會發現良心苦不堪言。那時你若問他,是否因身體的病痛而難過?他會說,是因為想起三十年前作了一件事,對不起某某人,如今已無法彌補。因此,在臨死前,良心沒有平安。這良心的痛苦比身體上的痛苦還要加倍。一個人良心不坦然,就沒有快樂和安息。

審判與滅亡的結局

罪在人身上的第三層破壞,是把人帶到滅亡的結局。聖經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在現今的世界裏,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套制定的法律,如果人犯罪作惡,就要接受法律制裁。照樣,這個宇宙中也有一位主宰,今天我們在世上所作的一切,將來有一天,都要面對這位主宰的神。我們必須向祂交賬,祂要審問我們,是配得永遠的生命,還是要歸於永遠的滅亡。我們若是犯罪,不僅破壞了我們的人生,叫我們的良心無法安息,我們還要面對神的審判,而結局就是滅亡與永遠的沉淪。

神的救法

罪在人裏面,像一個權勢、一個網羅,叫人無法勝過,也無力逃脫。然而,感謝神,就在人無望無救的時候,神為人豫備了救法。聖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提前一15。)所以,你若說你不是個罪人,耶穌基督就與你無關了。祂來是為拯救罪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而信主的人,乃是一個罪人蒙主恩。我們在這裏是在傳報一個大喜的信息:今天罪人有路得救。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只要我們認識我們是罪人,並且願意認罪,相信祂,我們就得救了。

神的救法非常奇妙。千百年來,人類的歷史一一印證,人類的教育和改良,並沒有絲毫改變人裏面的罪性。一九五三年,有人帶我到臺北動物園,看猴子喫西餐的表演。在猴子旁邊有一個人拿著鞭子,鞭子一亮出來,小猴子就站起來,穿著小禮服,規規矩矩的喫西餐。然而表演過後,鞭子一不在旁邊,猴子立刻現出原形,把小禮服一丟,抓起東西就喫,一點規矩都沒有。同樣的,貓的本性是捉老鼠,牠並不會下蛋。這是你怎樣教,也教不出來的。所以,無論是動物的本性,還是人的本性,都不是憑著教導能改變的。

主耶穌為我們死,擔當了我們的罪

神的救法有兩面。一面是祂為我們死,如聖經所說,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我們所有的罪,祂都擔當了。中國人說,『將功折罪,』意思是從今以後你只要作好,就可以把以前的罪過完全抵銷。這個理論在神面前是不通的,因為作好是本分,怎能算是功績呢?況且你以前所犯種種的罪,也不能因為你今後作好,就完全抵銷,不見了。然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祂不是作一個殉道者或犧牲者,祂乃是作一個代罪者、代替者,替我們死,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祂可以不死,但祂樂意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救贖我們脫離我們的罪。今天,我們所有的罪,祂都已經擔當了,我們只要打開心門接受祂,相信祂,我們的良心立刻就輕鬆、釋放,我們就立刻得拯救了。

曾有一位在社會上頗有地位的人,遇到一位名佈道家向他傳福音。當時,他還洋洋得意的說,『我是上流人,不需要耶穌。那些下流社會中的流氓小偷,纔是需要耶穌的人。』然而,那位佈道家告訴他:『如果有一天,你裏面的良心定你的罪,任你用甚麼辦法,都無法叫你的良心平安。你要切切記住我的話,那時你可以求告耶穌,耶穌的寶血能洗淨你的罪。』他聽了之後,仍不以為然,並對那位佈道家嗤之以鼻。

過了一段時間,主憐憫那個人,他良心發現,真的覺得自己良心不安,就想起那位佈道家對他說的話。他就在家裏禱告耶穌說,『如果你真是救主,真的為我釘了十字架,為我的罪死了,就求你叫我裏面有平安。』不料,他這一禱告,裏頭的千斤重擔立刻如釋重負,有了平安。後來,他不僅得救,還成了一位非常愛主、被主大用的人。

這個故事是許多基督徒的經歷和見證,只有耶穌的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只有耶穌的寶血能潔淨我們的良心。我們沒有辦法憑自己的努力,將功折罪,惟有耶穌為我們死了,纔擔當得了我們所犯一切的罪。

主耶穌為我們復活,且活在我們裏面

神救法的另一面,就是祂不僅為我們的罪死了,祂還復活了,並且要活在我們裏面。因著祂是神,所以祂死後第三天復活了。祂是一位活的神,也是一位活的靈,不僅替我們死,還替我們活。祂不僅復活了,還要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只要我們求告祂的名,向祂禱告說,『主耶穌阿,我是一個罪人,我相信你是我的救主,我接受你。』祂這位活的靈就如同空氣一樣,進到我們裏面。這是個事實,這位活的耶穌,活的基督,活的主,活的靈要進到我們裏面。信主的人都能見證:只要這樣一禱告主耶穌,他們裏面不僅平安、喜樂、釋放了,更是好像長了雙翼,能展翅飛翔,自由遨遊。

我們信主得救後,耶穌基督就活在我們裏面,從裏面改變我們的生命和口味。從前喜歡賭博,現在不賭了;從前喜歡喝酒,現在不喝了。耶穌進到我們裏面,就把我們重生了;不需要我們自己去勝過罪惡,乃是耶穌救我們脫離罪惡。祂替我們死,也為我們活;祂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也活在我們裏面。這樣,我們的人生就蒙了拯救,能過美麗的人生;我們的良心就有了平安,能坦然面對世界。因著耶穌對付了我們人生的罪惡,並且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滿了喜樂。這是祂奇妙的救恩。

一九六八年十月二十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