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七 耶穌的釘死與復活

讀經:羅馬書四章二十五節。
(一)釘死
1 耶穌的釘死,不是一般人所說的犧牲,也不是一般人所說的殉道。
2 耶穌的釘死,乃是為著拯救罪人,擔當人的罪。所以這裏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被交給人是指著釘十字架說的。)
(二)復活
1 耶穌釘死除去我們的罪,是消極的。耶穌復活叫我們得稱義,是積極的。
2 復活不僅叫我們得著一個稱義的地位,還叫我們得著一個義的生命,就是神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這一個生命能叫我們活出一種義的生活,與稱義的地位完全相合。
(三)如何有分於耶穌的釘死與復活(內容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