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 基督在你們裡面

讀經:

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七節,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七節,二十節,二十三節,十五章四至五節,羅馬書六章三節,八章九至十一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六章十七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五節,提摩太後書四章二十二節上。

神的經綸乃是要將一個奇妙的人位作到我們裡面。這人位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祂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祂是神,也是人;因為祂這位永遠的神,在時間裡成了肉體。因此,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祂具有一切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祂是愛、生命、光、恩典、謙卑、忍耐、能力、憐憫、智慧、公義和聖別的實際。

基督給我們享受並經歷

基督和創造有很大的關係。歌羅西一章十六節說,『因為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裡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不僅如此,十七節說,『萬有也在祂裡面得以維繫。』如同輪子的輪輻靠著輪軸得以維繫,萬有也照樣在基督裡面得以維繫。

首先,創造的工作完成了,然後基督成為人,這是祂所經過之漫長過程的頭一步。作為一個人,祂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何等奇妙,無限的神竟生活在一座小城的木匠家裡!神這樣受了侷限和限制。經過了人性生活,連同受苦、試煉和試誘,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死是奇妙、包羅萬有的死。祂葬在墳墓裡之後,到死亡的境地遊歷了一趟,然後在復活裡出來。基督復活以後,升到諸天之上,在那裡登寶座,得著冠冕,被立為萬有的主和萬有的元首。

基督在復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基督所經過的一切,祂所是的一切,以及祂所完成、所得著、並所達到的一切,都是複合到祂這包羅萬有之靈裡面的成分。祂作為這包羅萬有的靈,在五旬節那天降到祂的身體上。在這靈裡,我們有神、人、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救贖、基督之死的功效、祂復活的大能、復活的生命、升天、坐寶座、元首的身分、以及為主的身分。這就是神為了完成祂的經綸,所盼望要作到我們裡面的包羅萬有者。包羅萬有的基督這樣分賜到我們裡面,乃是為著神的定旨和永遠的計畫。這就是我們的基督,我們所愛、所享受的一位。

聖經啟示神是三一的:祂是父、子、靈。我們若仔細讀聖經,就會看見父是在子裡,(約十四10,)子甚至稱為父。(賽九6。)看見子的,也就看見父。不僅如此,子還成了實際的靈,這指明子實化為那靈。當三一神臨到我們時,祂乃是包羅萬有的靈。我們的基督就是這樣的一位靈,今天給我們經歷並享受。

在基督裡

林前一章三十節告訴我們,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出於神。從前我們生來就在亞當裡,但是父神把我們從亞當裡遷到基督裡。當我們相信主耶穌、呼喊祂的名時,我們就從亞當裡遷到基督裡。這是我們信入基督之後,還要受浸的原因。用羅馬六章三節的話說,我們已經浸入基督耶穌。

基督活在我們裡面

我們現今是在基督裡,雖然這是一個奇妙榮耀的事實,但這只是地位上的事。這個地位使我們有權利和特權,有分於基督的一切所是。但我們有了這權利和特權,還需要經歷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如今是在基督裡,基督也要活在我們裡面。這不是地位的事,乃是經歷與享受的事。我們在基督裡,這是地位的事;基督在我們裡面,則是經歷與享受的事。我們享受基督有多少,在於祂活在我們裡面有多少。

我們若不在基督裡,基督就不能在我們裡面。從新約來看,基督在我們裡面,乃是基於我們在祂裡面的這個事實。在約翰十五章四節,主耶穌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我們若住在基督裡面,祂也要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再一次看見,在基督裡是地位上的事,而基督在我們裡面乃是經歷與享受的事。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不是要告訴你們說,我們是在基督裡,乃是要指出,基督是在我們裡面。只知道我們在基督裡,並不能讓我們經歷基督或享受基督。然而,這個地位給我們權利和特權,得以享受基督並經歷基督。

我們該有把握說,我們完全、絕對、且徹底的在基督裡。論到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我們可以確信我們是完全在祂裡面。譬如,任何一個美國公民,都完全、徹底、且絕對的是美國公民;他的公民權不是局部的,也不是有條件的。然而這人享受美國有多少,與美國進到他裡面有多少,很有關係。他是在美國,但是美國在他裡面有多少?一個從別國來的人也許歸化為美國公民,因此,憑著公民權他也完全是美國人。然而在他裡面也許還有許多他本國的東西。這指明他雖然在美國,但美國進到他裡面沒有多少,他裡面仍然愛許多他本國的東西。同樣的原則,我們絕對是在基督裡,但是祂在我們裡面卻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事實上,從我們的經歷來看,我們沒有多少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還是相當被我們的文化所佔據、佔有。我們也許在主的恢復裡,在召會生活中多年,但是我們裡面還有空間,能更多讓召會在我們裡面。對於基督也是一樣。雖然我們在基督裡也許已經有很長的時間,但在經歷上,我們仍然沒有多少的基督在我們裡面。

被文化佔有

我們對於基督與文化相對這句話的意思,需要有清楚的領會。雖然基督在我們裡面,但我們被文化佔有,比被基督佔有更多。我們充滿了許多基督以外的東西。這些東西包括我們的喜好和憎惡、偏好和選擇、以及我們的罪與世界。基督作為恩典越多供應到我們裡面,那些佔有我們的東西就越脫落。許多有罪和屬世的東西相當容易除掉,然而,不論有多少恩典供應到我們裡面,我們的文化卻仍然存留著。

我們裡面任何一樣基督自己以外的事物,都會阻撓我們,使我們無法對基督有真正的經歷和享受。我們裡面的文化更是如此。我們在召會生活中經過一些年日,當恩典加到我們裡面時,許多東西就從我們身上脫落。然而,有一樣東西還是詭詐的留在我們裡面,那個東西就是文化。

我們很難辨別出我們裡面的文化,而加以定罪。由於我們不認識我們的文化是甚麼,我們就不容易把牠辨別出來。雖然我們也許定罪我們裡面罪和世界的元素,但我們可能不定罪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文化也許很強,但我們感覺不到,甚至我們還以為自己不在文化的影響之下。然而每一個活的人都有文化;只要你活著,而不是嬰孩,你就有文化。

自己制訂的文化與承繼的文化

我們不僅有自己國家的文化,也有我們自己制訂的文化。在無意之中,並在下意識裡,我們都有某種自己制訂的文化。這種文化不僅由某些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作法所構成,這種文化也成了我們生活的標準。每當我們有這樣的標準時,我們就在我們文化的影響之下。文化不僅是指我們喫飯的方式等類的事,文化特別含示一些標準。我們心裡有一幅圖畫,以為我們應當作怎樣的一個人。這就是我們自己制訂的文化,是我們日常生活所立的標準。

當神呼召亞伯拉罕時,祂沒有給亞伯拉罕一幅地圖。反之,主的同在乃是亞伯拉罕的活地圖。然而,今天的基督徒多半喜歡有某種『地圖』,天天來引導他們。這幅『地圖』是照著他們對自己的生活所有的標準無意中畫出來的。他們天天照這地圖『駕駛』。每當我們有這樣一幅地圖時,我們就自動把主擺在一邊,因為祂被我們的標準頂替了。因為我們對基督徒生活有了自己制訂的標準,就不需要尋求主、接觸主、或信靠主了。反之,我們乃是照著我們的標準生活。也許有人說,他們天天向主禱告,求主幫助。不錯,他們也許禱告求主幫助,但是他們要的幫助,乃是使他們能彀達到他們的標準。這和求主照著祂自己引導我們大不相同。我們反倒是先有我們的標準,然後求主幫助我們達到我們的標準。這就是照著我們自己制訂的文化生活的意思。

除了我們自己制訂的文化之外,我們還有那因著環境和背景的影響,不知不覺累積起來的文化。從孩童時代起,許多人就受訓練要誠實、謙卑、溫和並仁慈。這樣的文化乃是他們所是的一部分,他們也自自然然的憑此而活。那些有這樣文化的人也許愛主,並且也在召會生活中。然而,他們沒有活基督,反倒憑他們的文化而活。我們不是照著我們所承繼的文化而活,就是照著自己制訂的文化而活。在這兩種情形裡,我們這個人都不是被基督佔有並擁有,乃是被文化佔有並擁有。

因為我們認為自己的文化是好的,我們就不定罪牠。誰會定罪自己對美好的婚姻生活所訂的標準?我們非但不定罪我們的文化,反倒寶貝牠並珍賞牠。我們對所承繼的好東西評價很高,自然而然的,我們就憑自己的文化而活。即使在召會生活中,因著供應到我們裡面的恩典,有許多東西從我們身上脫落了,但是我們的文化仍然存留著。撒但那詭詐者,使用我們的文化來阻撓我們享受基督並經歷基督。現今基督既已進到我們裡面,且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必須起來定罪那攔阻我們經歷祂的承繼文化,或自己制訂的文化。我們應當定罪文化,就像我們定罪那些有罪和屬世的事物一樣。因著文化已經成了我們這個人構成的一部分,我們就需要屬天的亮光照亮我們,把牠暴露出來。在這樣的光照下,我們要說,『撒但,我定罪你的詭詐。在基督進到我裡面以前,我需要憑文化而活。現今我需要憑基督而活。所以我恨惡我裡面的文化,我定罪牠,因為牠使我不能享受基督。』

憑調和的靈而活

頂要緊的是,我們要看見,神只要基督,不要別的。我們若看見這異象,就會把自己的標準擺在一邊,並渴望時時刻刻在靈裡與主是一。包羅萬有的基督現今就在我們的靈裡。林前六章十七節告訴我們,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保羅在提後四章二十二節說,『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我們的標準不該是我們承繼的文化,或是自己制訂的文化。我們的標準應當是在我們的靈裡與主是一。不要努力作好妻子、好丈夫,只要與主成為一靈。這樣你就會活基督,因為基督會實際的活在你裡面。

神已經把我們擺在基督裡。我們若看見我們的文化阻撓我們經歷內住的基督,我們就會看見,主作為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乃是住在我們靈裡,並且我們與祂成了一靈。我們需要以這調和的靈為標準而生活。我們若讓基督天天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會自然而然的憑祂而活。這樣,基督就會頂替我們的文化。

是基督,不是文化的標準

歌羅西聖徒的難處在於他們多半被欺騙,被擄去,離開了基督,而轉向哲學或宗教的規例。他們以哲學和規例作他們的標準,並憑此活著。這標準使他們不能享受基督、經歷基督。這是保羅囑咐他們不要讓人故意騙取他們的獎賞的原因。(西二18。)

今天原則也是一樣。我們裡面的仇敵是詭詐的。我們有一些標準,是我們所承繼的,或是我們自己制訂的。因著這些標準是好的,我們沒有定罪牠們。然而,這些好的標準不是基督自己。神不要我們所出產的好東西;祂要的乃是基督,並且祂只要基督。在神眼中,惟有基督纔算得了數。神的目的乃是將基督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完滿的享受祂。當基督在我們裡面有自由的通路,成為我們的享受和經歷時,我們的文化就要受對付。

時候到了,我們所有在召會中的人都要聽這篇信息,我們都要看見這異象,並定罪我們的文化標準。然後我們就會領悟,神所要的乃是基督,並且今天基督乃是賜生命的靈,與我們的靈調和。我們不是照某種標準生活,我們只該憑那住在我們靈裡的基督而活。當我們活在靈裡,我們就應當讓基督在我們的全人裡有自由的通路。這樣,我們就要享受祂,經歷祂,並且蒙拯救脫離我們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