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藉著運用我們的恩賜,在生命中盡功用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

隨著生命總是有長大。每一種生命都會長大;一樣東西若不長大,就是沒有生命。不僅如此,生命的長大總是為著盡功用。每一種生命,無論動物生命或植物生命,都是為著盡功用而長大。一棵樹長到某種程度時,就會結果子。這樣結果子,就是生命的功用。動物長大時也有其功用。甚至一個小嬰孩開始長大時,他就有生命的功用;他越長大,就越有功用。長大是為著盡功用。

基督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需要盡功用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有許多肢體;所有肢體都必須盡功用。(羅十二4~5。)然而,我們必須領悟,功用在於生命的長大。如果沒有生命,沒有生命的長大,就沒有功用可言。功用來自長大,而長大乃是生命的事。這就是為甚麼基督教必須有聖品階級制度。人類社會中任何一種社群,都需要聘請人來作某些工作。他們也要從會員當中組織並形成理事會或委員會,選出會長、祕書和司庫。在所謂的基督教團體中,原則也是一樣。因為太多人靈裏發死,所以他們就形成一個組織,其中沒有生命,也沒有生命的功用。

我的家多年來在這樣的地方。然而我從那背景出來了,你們許多人也出來了。可是,我們不知道我們受那背景的影響有多大。不僅如此,那在我們周圍的基督教,仍然不知不覺的影響我們。我們並不感覺,如果我們不作基督身體的肢體而盡生命的功用,那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如果我們沒有在身體裏盡功用,我們需要嚴肅的對待這事。我不需要向你傳講,但我要請你察覺這點:如果你是一位弟兄或姊妹,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卻不盡功用,那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我們的功用在於生命的長大

我們必須盡功用,但功用在於長大。為甚麼今天許多基督徒不盡功用?這是因為今天許多基督徒沒有長大。在今天所謂的基督教團體裏,很難得到真正的餧養,也沒有豐富的滋養。不錯,有些人真得救了,也有生命,但他們沒有足彀的食物。今天的基督教大多是教訓的宗教。然而,召會必須生產人並拯救人。這就是為甚麼在馬太十三章的七個比喻裏,主來不是教訓人,乃是將祂自己作為種子撒到我們裏面。祂來不是要教導我們的心思,乃是要撒出祂自己作為生命的種子,好長在我們心裏。這不是教導,而是生產。

主把祂自己作為生命的種子放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長大,不是長成大樹,而是作為微小的麥子。(3。)麥子是為著餧養人。當麥子長大時,就產生子粒,能用作食物。仇敵的詭計,首先是要把生命的種子奪去。(4,19。)第二,他使人的心硬化如同石頭,使種子無法生長;第三,他擠住種子的生長。(5~7,20~22。)但是,至終召會必須像一棵小菜蔬如芥菜。芥菜只適合作人的食物,仇敵卻使其成為大樹,不能生產食物。(31~32。)這是今天基督教的光景;基督教成了一棵大樹,沒有食物,卻有許多宿處,讓『天空的飛鳥』,就是許多惡人和惡事,棲宿其上。召會必須是微小的菜蔬好給人喫,但仇敵卻改變了召會餧養人的性質,使其變成『大樹』,失去功用。

今天主正在恢復全地,但我們在這裏不是想要作一棵大樹。不要有那種想法。我們必須蒙拯救脫離墮落的基督教。召會在地上不是為著別的,乃是要作麥子生長,以產生子粒,或作微小的芥菜,以餧養人。微小的菜蔬不能作甚麼,只適合給人喫。在召會裏沒有別的,只有一塊生長的麥田,不是產生博士和教授,乃是產生微小的子粒,以餧養人;這是最重要的。盼望我們都能看見這事。

我感謝主,在我得救以後不久,主就開啟了我的眼睛,使我看見這一切事,祂也拯救我脫離了那棵大樹。我們必須領悟,主的恢復乃是生命的恢復。主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並且一天過一天祂餧養我們;結果我們就長大並盡功用。我們已經得著生命;如今我們必須以祂作我們的食物和筵席,然後我們就會長大並盡功用。功用來自於生命的長大。

肢體乃是恩賜,其功用是生命的事

現在我們來看新約中幾處關於生命功用的經文。以弗所四章七至十六節給我們看見,與我們盡功用有關的一個原則。恩賜與功用是有分別的,許多基督徒沒有把二者區分出來。我們的兩個耳朵有聆聽的功用;然而,兩個耳朵本身乃是給身體的恩賜。如果身體上沒有耳朵,我們就無法聽聲音,我們就會缺了一個恩賜。我們讚美創造主,祂將兩個耳朵賜給身體作為恩賜。如今兩個耳朵這恩賜有聆聽的功用,但這功用乃在於生命和生命的長大。嬰孩的兩個耳朵有生命,但這兩個耳朵不彀長大。原則乃是:身體上各部分所有的功用,都需要某種程度的長大。當肢體長到某個程度時,就有正確的功用。肢體是一個恩賜,但肢體的功用不是恩賜的事,功用乃在於生命的長大。

以弗所四章所題到的恩賜,乃是作為肢體的人,有大的肢體—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也有較小的肢體。(7~8,11,16。)我們可能不是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或教師,但我們的確是肢體。每一個肢體都是給身體的恩賜。如果主沒有給我一個胃,我怎能接受食物進來呢?甚至舌頭也是從主這神聖的賜與者而來的真實恩賜。我們有多少次感謝主賜給我們舌頭呢?我們享受多種不同恩賜所帶來的好處,但我們可能從未感謝主這賜與者。然而,如果我們失去了身上其中一個肢體,我們就會領悟這真是恩賜。

讚美祂,所有的肢體都是恩賜,而每個肢體作為恩賜,都有某種功用。耳朵是恩賜,鼻子是恩賜,兩片嘴脣是恩賜,但功用各有不同。耳朵的功用是聽,鼻子的功用是呼吸、聞味,兩片嘴脣的功用不是閒聊,而是讚美主,並接受餧養。

羅馬十二章四至八節裏生命的恩賜,不同於以弗所四章八節所說的恩賜,那是指有恩賜的人,由基督升天的時候,為著祂身體的建造所賜給祂身體的。羅馬十二章生命的恩賜,也不同於林前十二和十四章所說神奇的恩賜。這生命的恩賜,是藉著生命的長大和在生命裏的變化,(羅十二2,)從林前一章七節所說內在、初期的恩賜發展出來的。

銀子的比喻

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說到銀子的比喻。然而在這之前有十個童女的比喻。(1~13。)童女的比喻是生命的事。在這生命的事之後,就有銀子的比喻,那是功用的事。童女是為著純潔的生命,而銀子是為著服事,為著功用。我們再次看見這原則:功用來自生命。在生命上我們必須是童女;在功用上我們必須使用我們的銀子。我們需要看見聖經這段話裏關於功用的基本原則。

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十五節說,『諸天的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自己的奴僕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照各人的才幹,個別的給了一個五他連得銀子,一個二他連得,一個一他連得,就往外國去了。』主題到五他連得、二他連得、以及一他連得。主既然特意這樣說,就必定是有意義的。前一個比喻裏也題到『五』。十個童女分為兩組,每組五個。這是很有意義的。按照整本聖經,五這數字表徵負責任。五由四加一組成。看看我們的手,手是藉著四加一而作工,就是負責任。四表徵創造裏的受造之物,一表徵創造者。四加一就是受造之物加上創造者,來擔負責任。我們是受造之物,創造主已經加到我們裏面了。現今我們是四加一,我們必須擔負責任。主數算銀子是從五他連得算起,因為五表徵負責任。我們原來是四,但自從我們接受基督進到我們裏面,我們就不再是四;我們成了五。

你們讀聖經時要仔細,並且要學習正確研讀的方式。一面,我們忘掉僅僅字句的教訓;但另一面,我們需要有正確的教訓。神的話是獨特的,並非屬人的心思以僅僅屬人的方式就能明白的。反之,我們必須有啟示,然後神的話纔會向我們打開。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二二32。)我們能明白在神這稱謂裏指明了復活麼?這是主解經的方法。在二十五章十五節,主以五這個數字開始。然後祂跳過四,因為我們絕不能再成為四了。照樣,我們絕不能是三,因為三表徵三一神。我們曾經是四,但如今我們不再是四,而是五了。

『二』表徵見證。所有生命的功用都是一個見證。一個人有兩個肩膀、兩個胳臂、兩隻手、兩個耳朵、和兩隻眼睛。每一樣都有兩個;這是為著平衡、見證和功用。許多功用都是兩個的。聽是藉由兩個耳朵,看是藉由兩隻眼睛,聞味是藉由兩個鼻孔,說話是藉由兩片嘴脣。

為甚麼主此後又題到『一』?人是一個,人的身體整個來說也是一個。『一』表徵完整的單位。不管我們從主所領受的是多麼微小,仍是一個完整的單位。我們已經領受了『一』。有人可能說,『我太微小,不足以成為肢體。』不錯,你可能是最小的,甚至比最小者還小,但你必須領悟,你仍是一個完整的單位;你是一個。這是很有意義的。

十六至十八節裏有兩個關鍵辭。對那有五他連得的肢體和那有二他連得的肢體,主用了一個辭,而對那有一他連得的肢體,祂用了另一個辭。對那有五他連得和二他連得肢體的關鍵辭是『作買賣』。那有五他連得的去作買賣,那有二他連得的也去作買賣。然而,對於那有一他連得肢體的辭是『掘』。那有一他連得的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那有五他連得的另賺了五他連得,那有二他連得的也另賺了二他連得。為甚麼他們不是另賺四他連得、六他連得或七他連得?我們絕不能賺得多於主所給我們的。換句話說,我們絕不能作出多於我們從主所領受的。無論我們作出甚麼,都必與我們從主所領受的一樣。

這段話說出與功用有關的原則:因著我們已經得救了,我們就有所領受,可能不是五他連得而是二他連得,或者不是二他連得而是一他連得。如果你說你連一他連得都沒有領受,那你就必定還沒有得救。我們若是得救的,就至少領受了一他連得。現在我們必須去作買賣,使用我們所領受的。這會產生更多。五會產生五,加起來就會有十。二會產生二,加起來就會有四。一至少會產生一,我們就會有雙倍的。這裏的原則就是要盡功用。

然而,那領一他連得的沒有盡功用;十八節說他去掘開地。你喜歡作買賣,還是喜歡掘地?作買賣很容易,掘地卻有點難。許多弟兄姊妹不盡功用,一天過一天是在作困難的工作。他們掘地,卻不作買賣。那些掘地的人很忙碌,但不是忙在天上,而是忙於掘地來埋藏他們的銀子。許多基督徒不盡功用的原因,乃是他們把他們所有的埋藏了。他們在學校裏,可能從來不把從主所領受的告訴人;在召會的聚會裏,他們也把從主所領受的埋藏了。這裏的原則乃是:我們需要運用我們所領受的。我們正常的情形,應當是要運用我們所領受的,而不要埋藏起來。我們必須鼓勵所有的弟兄們,甚至較年輕的、新得救的,運用他們從主所領受的,而不要埋藏起來。

那有一他連得的說,『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撒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簸散的地方要收聚。』(24。)這句話到底是對還是錯?一面,主承認這點,祂說,『又惡又懶的奴僕,你既知道我沒有撒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簸散的地方要收聚。』(26。)但是,就另一面意義說,惡僕那樣說是不對的,因為主已經給他撒了一他連得。主的確撒了種,如今祂要收割更多的。然而,主不與奴僕爭論,祂單單用奴僕的話來定罪他。不要嘗試與主爭論;你越爭論,就越被你自己的話定罪。

二十七節說,『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主的銀子就是祂所撒的種子。奴僕應當把主的種子,主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來生利息。主在這裏已經撒種了,如今祂來收割。主已經簸散了,如今祂來收聚。奴僕不該說主沒有撒種。祂已經撒了一粒種子,一他連得在他裏面。懶惰的奴僕把責任歸咎於主,說,『你沒有撒種,你沒有簸散,又怎能收割並收聚呢?』然而主把責任轉回到他的肩頭上。主的確有撒種,祂將一他連得給了奴僕;如今這一他連得在那裏?奴僕該運用這一他連得銀子。

甚至新人和年幼者也需要盡功用

這段話裏的原則乃是:我們必須盡功用。簡單的學習盡功用罷。許多在基督教裏的人以為,有些人甚麼都不會作,所以別人應該為他們作一切。在我們中間一些召會裏,負責弟兄們也有這種錯誤的觀念,說,『這些弟兄姊妹不知道如何作某些事,所以我們不要讓他們作。我們自己來作好了。』這是錯誤的觀念。作母親的不會說,『不要叫我的孩子走路,因為他不知道如何走。』反之,她們知道,孩子越走路,就越會走。作母親的只要鼓勵孩子走,在旁邊扶著,幫他一下。即使孩子不知道如何走路,作母親的至少會鼓勵他爬,至終他藉著爬行就學會走路。

在地方的聚會中,負責的人必須鼓勵弟兄們盡功用。讓他們爬,然後他們就學會走。讓他們作錯事罷。不要怕孩子作錯事,他們需要犯錯,因為這樣會學得更多。我們都是從錯誤中學習的。要幫助新得救的人盡功用。

許多與我們一起聚會的姊妹們受了教導,變得聰明。從前在聚會中有較多的姊妹禱告,但現在許多人變聰明了,她們不作任何行動;這樣,就沒有人知道她們是對還是錯。不錯,沒有人知道,但姊妹們這樣就永遠無法學習盡功用。她們必須禱告,必須盡功用,然後纔會有所學習。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走路,那麼就是爬著走也可以。你藉著爬就學會如何走。我不喜歡與屬靈大漢一起擘餅聚會,每個人禱告得很好,甚至可能比使徒保羅還好。那不是一個健康召會的標示。在擘餅聚會中,我們需要一些有經歷的人禱告,我們也需要一些屬靈的嬰孩,說出一個嬰孩所說的話;這是美麗、美妙的。一個家裏的情形不該是一律的。家中有祖父、祖母、父親、母親、較大的孩子、較小的孩子、甚至嬰孩,有許多不同的聲音;那就像音樂一樣。

如果只有老練的人,就是祖父和祖母,那是太老舊了。有時在擘餅禱告中,都是老練的人禱告,那種光景感覺上是太老舊了。要鼓勵弟兄姊妹盡功用。作母親的都知道,孩子頑皮是一回事,事情作錯了又是另一回事,那不是頑皮。年幼者和新得救的人在召會中盡功用而犯錯,那不是頑皮;那是正常的。讓他們犯錯罷,這樣他們就可以學習。絕不要認為,他們既然不能作甚麼,或者他們不知道如何作,我們就不讓他們作。這是錯誤的觀念。要讓他們作,讓他們嘗試,讓他們學習。

我們都必須盡功用。盡功用的原則就是去盡功用,去作買賣,而不要掘地埋藏起來。我們不要埋藏我們的恩賜,乃要運用恩賜,然後我們就會看見擴增。五他連得的會再增加五他連得,至終我們會一個一個的增加。這是很有意義的。如果我們聚在一起時,你盡功用,我卻不盡功用,至終我所有的會成為你的。凡多盡功用的,就得著更多。只要學習盡功用,不要爭辯甚麼或有甚麼藉口。不要說,『你是忍心的人,沒有撒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簸散的地方要收聚。』我們不該這樣說,也不該有任何藉口。

正確的路,正常的路,乃是召會中每一個人都盡功用,包括新得救的,甚至我們中間最年幼的在內。雖然我們在教訓上沒有聖品階級制度,但我們可能不知不覺中卻有這樣的實行。在主日某些弟兄禱告,下一個主日還是同樣的人禱告。一百二十位聖徒參加擘餅聚會,約有四十位常常禱告;另外八十位就是『平信徒』。整年下來,有四十位是作買賣的,八十位是掘地的。

如果一位常常禱告的弟兄,有一天不禱告,別人就會認為奇怪,因為按他們的想法,他是作買賣的其中一個。然而,若有某位姊妹禱告,聖徒也會驚訝。她常常是掘地的,但突然興起成為作買賣的。這不是正常的情形。正常的情形應該是:在一個主日某些弟兄們禱告,下個主日另一批弟兄們禱告。然後整年下來,每一個人都禱告,很難豫料某一天誰會禱告。然而,以我們目前的情形,我們可以說出那些弟兄或姊妹會盡功用,我們甚至能豫期誰會開始聚會,誰會結束聚會。這是不對的。面對這種情形,我們必須作些事,來鼓勵所有的弟兄姊妹們禱告。

這種情形就是林前十四章的背景。一面,保羅說婦女應當靜默;但另一面,他說眾人都能申言。(24,31。)所有與會者不只有申言的責任,也有申言的性能。神渴望每一位信徒都申言,就是為祂說話並說出祂來。(1下,參民十一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