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與主聯合成為一靈

讀經: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十九節,三章十六節,七章四十節下,十五章四十五節下,二章十至十三節。

今天許多基督徒強調神話語的重要,但他們忽略了那靈。他們信靠神的話,但他們不注重關於那靈的教訓。他們覺得談論那靈會帶進混淆。然而,新約說到神的話,也說到那靈。按照新約的教訓,我們必須同時注重那靈和神的話。我們不可忽略那靈。

神的靈與人的靈是抽象奧祕的

神靈與人靈的真理是非常抽象的。不僅神的靈對我們是抽象的,連我們自己的靈也是抽象的。有時候我們甚至可能懷疑我們是否真有人的靈。億萬人並不知道他們有靈。甚至許多基督徒不相信他們有人的靈。他們抱著一種觀念,認為人有兩部分—物質部分的身體,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以及心理部分的魂,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他們覺得魂、靈、甚至心,都是指同一個東西。一九五四年一位西教士參加我在香港的特會。他告訴我,他不能同意靈與魂之間有所不同。我向他指出帖前五章二十三節,那裏說,『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在靈、魂、身子這三個名詞之間,原文有連接詞kai,凱依,意思是『與。』這給我們看見,靈與魂是兩個實體。中文和合本是聖經最好的譯本之一。但即使是這一譯本,也多處將魂、靈、和心混為一談。

保羅在林前七章所寫的,給我們看見那靈是多麼的抽象。在林前七章四十節,保羅說,『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守節更是有福;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在這一節裏,保羅用了『按我的意見』和『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這樣的話。在林前六章十七節,保羅確定的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他在三章十六節又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麼?』但在發表他的意見時,保羅只說,『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這證明在我們的經歷中,靈的事是難明而抽象的。我們可能說我們照著靈而行,但我們需要有把握,在我們裏面有一個分開而確定的部分,稱為人的靈,有神的靈內住其中。

因著那靈是抽象的,許多人就說沒有神。然而,聖經說神是靈。(約四24。)靈這個字希臘文是pneuma,紐瑪,希伯來文是ruach,路阿克。紐瑪和路阿克都可意指氣息、空氣、風、和靈。在以西結三十七章,路阿克譯為氣息,(結三七5,6,8,9,)風,(結三七9,)和靈。(結三七1,14。)在約翰三章,紐瑪這字譯為靈,(約三5,6,8,)和風。(約三8。)約翰三章八節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那靈生的,就是這樣。』紐瑪這字究竟意思是風還是靈,要看上下文而定。八節說到聽見響聲,指明這是風。重生的人像風一樣,可以認出,卻無法理解。這再次給我們看見,靈的事是難明而抽象的。

憑信領略靈的事

靈的事是憑信領略的。以弗所三章十七節說,『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提前一章四節說到『神在信仰裏的經綸。』我們知道,基督藉著信,安家在我們心裏。照樣,藉著信我們知道神有一個經綸,並且若沒有信,我們就不能認識神的經綸。關於新約裏的一切事,神對我們的要求乃是信。我們若不信,就不能領略任何屬靈的事。我們藉著信知道有神,基督,和靈。因著信,我們知道基督在天上,也在我們靈裏。因著信,我們知道聖經是神的話;因著信,我們也知道我們得救了、重生了並蒙神赦免了。因著信,我們得以聖別、變化、更新,至終還要得榮耀。因著信,我們也是得勝者。一切屬靈的事都是憑信領略的。

凡憑信領略的事,都是奧祕。為這緣故,現今的時代是信的時代,也是奧祕的時代。不僅如此,凡是奧祕的事都是恩典的事。律法的事是看得見的、有形的,但凡屬於恩典的,都是看不見的、奧祕的。神是奧祕的,神的靈也是奧祕的。基督在我們裏面是奧祕的,我們的得救、重生、稱義、聖別,都是奧祕的。基督的身體也是一個奧祕。因著信,我們知道召會不僅是一個聚集或一個會眾,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因著信,我們知道我們都是弟兄。我們若沒有信,我們對一切屬靈之事的領略就會崩潰。所以,我們在關於神的靈和人的靈這事上不該信靠我們的感覺。照著我們的感覺,我們可能以為沒有神的靈和人的靈。當我們說到這二靈的時候,我們必須是在信心裏。保羅宣告說,『並且照經上所記:「我信,所以我說話;」我們既有這同樣信心的靈,也就信,所以也就說話。』(林後四13。)保羅不是在知識或感覺的靈裏說話,乃是在信心的靈裏說話。

今天,神的奧祕是憑信而得知的。奧祕的時代開始於主成為肉體時,但當祂再次顯現時,奧祕的時代就要過去。一切的奧祕都要在第七號吹響的時候完成。(啟十7。)凡今天不信主耶穌的人,那時候都要看見祂。然而今天一切屬靈的事都是奧祕。那靈和我們的靈都是奧祕。所以,我們必須運用神所賜給我們的信。每一個基督徒裏面都有一個稱為信的東西。我們無法加以解釋,但我們有這東西。我們越信神、基督、和聖經,我們就越快樂。我們越信基督在我們裏面,並安家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越樂、越活,但我們信得越少,就越死。我們越信神的靈在我們靈裏內住、工作、感動、並運行,我們就越快樂。我們不該懷疑這二靈的真理。我們必須有完全的信心和充分的確信,相信我們有靈,並且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

與主聯合成為一靈

林前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是很強的一句話。保羅不僅說那靈與我們的靈調和,或說這二靈成為一靈。他乃是說我們這完整、整個的人,與主成為一靈。我們很著重的說過那靈住在我們靈裏。雖然這是對的,但我們需要更進一步有所看見。林前三章十六節說,我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住在我們整個人裏面。我們是由靈、魂、體所構成的;我們既是神的殿,那靈就在我們的體、魂、和靈裏。我們說那靈在我們靈裏是正確的。我們若說那靈只在我們的靈裏,而不在我們的體或心思裏,就不全然是對的。那靈不僅在我們靈裏,也在我們體裏。林前六章十三至二十節說到身體的聖別。這一段話的主題是身體。在這一段話裏,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在你們裏面之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你們從神而得的,並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林前六19。)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

聖經甚至到了一地步說,我們整個人與主成為一靈。我們的信心也必須達到這一地步。無論我們信不信這事,神看這事就是這樣。只要一個人是在基督裏的信徒,他這人與主我們的救主這人位乃是一靈。不僅我們的靈與魂是聖靈的殿,我們的身體也是祂的殿。我們越信這事,就越經歷這事。我們若消極的說話,我們的經歷也必是消極的。我們若說沒有神,對我們而言就沒有神,但我們若說有神,我們就會經歷有神。照樣,我們若說我們的身體是污穢的,我們的身體就必是污穢的,但我們若信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我們的身體就必是聖別的。說話指明我們信;當我們信的時候,我們就得著我們所信的,甚至成為我們所信的。我們若說我們得救了,我們就得救了。我們若說我們聖別了,我們就是我們所信的。我們都必須信有神的靈和人的靈,並且因著有這二靈,神和我們,我們和神,就能成為一靈。我們必須達到一地步,不僅說神的靈在我們的靈裏,也說我們自己和神乃是一靈。

因著我們與主是一靈,我們就不該過分定罪我們自己,或別人。我們不該說我們是可憐的,或說姊妹們是可憐的。在天上的主會說我們錯了,我們不是可憐的,姊妹們也不是可憐的。在神眼中,我們是聖別的。在哥林多的信徒有許多難處,但保羅在給他們第一封書信的開頭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蒙召的聖徒。』(林前一2。)我們是聖別的。我們應當信聖經所說的。我們若信,我們就會得著我們所信的。

信總是有一個對象。我們信心的對象乃是神的話。因著信,我們知道有神,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有神。照樣,因著信,我們知道神有一個經綸,因為提前一章四節這麼說。在說到神聖、屬靈之事實的時候,我們應當避免想到我們的經歷。那靈在我們全人裏面乃是一個事實。但按照我們的經歷和操練,那靈有時候甚至似乎不在我們靈裏。我們必須清楚聖經所說的。若單獨靠我們的經歷,我們就不需要啟示;但信聖經所說的,就需要很多的啟示。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常來到主的話前。我們越來到主的話前,並認識其中所說的,我們就越自然而然的相信。(參羅十17。)我們都必須信神的靈住在我們人的靈裏。我們也需要操練我們的信心,相信神的靈不僅在我們的靈裏面,也在我們全人裏面。我們整個人與主乃是一。我們若有這樣一個擴大的異象,這異象會使我們得以聖別、變化、得勝,甚至克服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