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題 信徒被提

我們現在要來看一個特別的題目,就是信徒被提。這是新約聖經中所說到的一件大事,也是和我們信徒的將來有切身關係的一件事。這件事是世人所不曉得的,也許也是許多初信的弟兄姊妹還不知道的。但聖經卻說得非常清楚,就是將來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所有得救屬乎祂的人,祂都要提去。聖經把這件事,當作一個應許賜給我們一切屬乎主的人,所以這件事就成了我們一個有福的盼望。

歷代讀經和解經的人,對於信徒被提這件事,有幾種不同的看法。所以這件事,多少年來一直是信徒中間爭辯不已的一個問題。歷代信徒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可分作三派。一派是相信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這一派的人最多,以達祕(J. N. Darby)那些弟兄們為首。司可福(C. I. Scofield)、慕迪(D. L. Moody)、和陶雷(R. A. Torrey)等,也都是這一派的人。今天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樣相信。另一派是相信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這一派的人最少,其中有慕勒(George Mueller)、牛頓(B.W. Newton)、哥頓(A.J. Gordon)、和宣道會的創始人宣信(A. B. Simpson)等。今天的信徒,很少人這樣相信。再一派是相信得勝的信徒先在災前被提,大體的信徒,就是失敗的信徒,要被留在災期裏,經過大災難,到災期末了纔被提。這一派的人,有內地會的發起人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伯門(R. C. Chapman)、郭維德(R. Govett)、和潘湯(D. M. Panton)等。我們前面的同工們也都是這樣相信。現在我們來看聖經,證明這樣相信是對的。

壹 得勝者的被提
一 需要

m,(一)『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太二十四章二十一節。

這裏說,將來有一個時候,必有大災難臨到地上,是空前絕後的。照前文十五節看,那是在將來末了一個七年的下半,就是在主耶穌再來以前,這時代最末後的三年半裏面所要有的事。因為馬太二十四章十五節所說的,就是但以理九章二十七節所豫言的。那時敵基督,就是但以理九章二十六節所說的(羅馬國)『王』,也就是帖後二章三至四節所說的『大罪人』,和啟示錄十三章一至八節,十七章十一至十四節,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所說的『獸』,要抵擋主,與神作對,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設立那可憎的偶像,就是他自己的像,叫人敬拜,並在地上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就是三年半。所以在那時,就有空前絕後的大災難要臨到地上。

m,(二)『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路二十一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

將來那個大災難的日子,要像網羅一樣,忽然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將來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都要落到那個大災難裏面,如同雀鳥陷於網羅一樣,一個也不能逃脫。人今天以為地上是可安居的地方,那知道有一個大災難,不知何時要忽然臨到地上一切安居的人。所以啟示錄八章十三節,纔對那時住在地上的人說,『你們住在地上的民,禍哉,禍哉,禍哉!』但我們信徒卻不是住在地上的人;我們是行走在這裏。我們如果也是住在地上,就難免和住在地上的人,同遭受將來那要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之人的大災難。

m,(三)『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啟三章十節。

將來那個大災難的日子,乃是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在那時,普天下的人都要受到那個大災難的試煉,沒有一個能彀幸免。今天有人為顧到將來大戰的災禍,就想尋覓一個安全的地方,遷去居住。但將來的大災難,是要臨到普天下的,沒有甚麼地方可以避免。

m,(四)『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五章三節。

今天的人,都在盡所能的尋求平安穩妥。但聖經在這裏說,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要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

m,(五)『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裏去了。』啟十二章十二節。

這裏所說的,憑前文第六節,和後文第十四節看,也是末後三年半,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一載二載半載裏面所要有的事。那時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地上來,作殘害人的事,把各種樣的災禍加到地上。所以這裏說,那時地與海有禍了。

m,(六)『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二章十七節。

這裏所說的『婦人』,乃是新耶路撒冷所象徵,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一切屬乎神的人。這婦人『其餘的兒女』,乃是將來大災難時那些留在地上屬乎神的人。這些人裏面,有的是守神誡命的,就是將來的猶太遺民;有的是為主耶穌作見證的,就是被撇在大災期裏面的信徒。將來在大災難時,魔鬼,就是那條兇殘的大龍,要在地上特別和這兩班人爭戰,折磨苦害他們。

m,(七)『任憑他(獸)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啟十三章七節。

將來在大災期裏,敵基督任意而行的時候,神要任憑他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這對於被撇在大災期裏面的信徒,也是一種災禍。

所以,以上這些聖經給我們看見,將來要有空前絕後的大災難臨到地上,其中有神對世界的忿怒擊打,有魔鬼對地上的殘暴苦害,也有魔鬼和敵基督對聖徒的逼迫殺害。這些災害苦難,都是說出信徒的一個需要,就是被提,得以逃脫將來這一切要臨到地上的災難。

二 應許

m,(一)『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算配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被擺在人子面前。』路二十一章三十六節原文。

因為我們有被提,逃脫將來要臨到地上一切災難的需要,所以主在這裏就給我們這樣的應許。主在前文說過將來那要臨到地上的災難,是如何可怕,(25~26,)並如何難免(34~35)之後,就在這裏應許我們,如何就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災難。主這應許是有條件的。這條件就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時時儆醒,就是時時謹慎留心,不因貪享宴樂,並今生的思慮,而累住自己的心。常常祈求,就是常常親近主,而為被提得脫將來災難的事祈求主。我們若能這樣,主就算我們配逃避將來一切要臨到地上的災難,而得以被擺在人子面前,就是被提到主面前。這自然不是所有得救的人都能得到的,因為所有得救的人,並沒有都履行主在這裏所說的條件,就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

我們必須注意,主在這裏的應許,雖然是給所有得救的信徒的,但不是以得救為條件,乃是以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為條件。光得救是不彀的,還必須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纔能得到主在這裏所應許的。時時儆醒,常常祈求,就是在主面前過著得勝的生活。能這樣的人,就是活在主面前的得勝者。所以主這個應許,也就是以得勝為條件的。只有不貪享今世的福樂,不為今生的思慮所累,而儆醒活在主面前的得勝者,纔能得到主在這裏所應許的福氣,纔能算配逃避將來一切要臨至地上的災難,而被提到主面前,就是在將來的災難未臨到之前,就得以被提,離開這個將要受災難擊打的地面,而到主面前,享受主同在的福氣。

所以主這個應許,證明無論相信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或是相信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這兩種的看法,都是不彀準確的,因為:

(1)主在這裏並不是應許,所有的信徒都算配逃避將要來的災難,而被提到祂面前。祂只是應許,那些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祂的人,纔算配得這個福氣。換一句話說,主這個應許,不是以得救為條件,乃是以得勝為條件。光得救的人,還不能算配得這個福氣,必須得救又得勝的人,纔可以。這該叫我們受警惕!這也證明信徒被提,絕不會都在一次,必是有先後分別的。

(2)所有的信徒,不能都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在主面前過著得勝生活的得勝者,所以就不能都算配逃避將要來的災難,而被擺在主面前,就是不能都配在大災難前被提到主面前。這證明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的看法,是不準確的。

(3)那些時時儆醒,常常祈求,而活在主面前的得勝信徒,得以算配逃避將要來的災難,而被擺在主面前,就是得以在大災難前被提到主面前。這又證明所有的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的看法,也是不準確的。

m,(二)『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也必要保守你脫離那試煉的時候,就是那將要臨到全世界,來試煉那些住在地上之人的。』啟三章十節原文。

主在這裏又應許那些遵守祂忍耐之道的信徒說,他們既遵守祂忍耐的道,祂就必要保守他們脫離那住在全地上的人受試煉的時候。遵守主忍耐的道,就是在這棄絕主的地上,為著遵守主的話,而忍受這世界所給的一切為難和逼迫。脫離那住在全地上的人受試煉的時候,就是脫離那將要來的大災期。將要來的大災期,乃是要臨到全世界,來試煉那些住在地上之人的。所有住在地上的人,都要在那個大災難的時候,受到厲害的試煉。信徒如果也和世人一樣,是住在地上的人,那時也必和世人一同經過那個大災難的時候,受到其中的試煉。但信徒如果棄絕這個地,在這地上為著遵守主的話,而忍受這地上的人所給的為難和逼迫,就必蒙主保守脫離那個大災難的時候,脫離那個試煉的時候。不僅是脫離大災難那個試煉,也是脫離大災難那個試煉的時候。所以這必是在大災期前,就被提離地了。

所以主在這裏是應許我們說,我們若在這棄絕祂的地上,遵守祂的話,而忍受一切的為難和逼迫,祂就必保守我們脫離那將要來的試煉時候,就是在大災期前將我們提去,叫我們免得經過大災期那個試煉的時候。這又證明無論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或是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的看法,都是不準確的,因為:

(1)信徒不能都是在這地上遵守主忍耐之道的,所以也就不能都在大災期前被提,脫離大災期那個試煉的時候。這清楚證明,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的看法是不準確的。

(2)那些在這地上遵守主忍耐之道的得勝信徒,照主在這裏所應許的,得在大災期前被提,脫離大災期那個試煉的時候。這又清楚證明,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的看法,也是不準確的。

那些主張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不必經過大災期的人,是把主在這裏的應許,當作他們有力的根據。但我們已經看見,主在這裏的應許,乃是證明他們的主張不彀準確,所以主這應許,不只不能作他們有力的根據,反而定他們的主張為非。

那些主張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都必經過大災期的人,在主這應許上面也碰到難處。他們說,所有在地上遵守主忍耐之道的敬虔信徒,到大災難時,都要蒙主特別保守免去那時的災難,像當日的以色列人,當埃及人受神擊打的時候,在歌珊地蒙神保守,免去災難一樣。(出八21~24,九3~7,22~25。)但主在這裏應許那些遵守祂忍耐之道的信徒,得蒙保守,不是僅僅免去大災難時的災難,乃是脫離那個大災難的時候;不是經過那個大災難的時候,而得蒙保守,免受其中的災難,乃是根本就脫離了那個時候,根本就不經過那個時候。所以這明是說出,有的信徒在災期前就被提了,不必經過災期纔被提。這就與他們所主張信徒都必經過災期,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的主張不合了。

我曾遇到一位傳道人,他非常主張信徒都必經過大災期,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我就以啟示錄三章十節這裏的話,請問於他。他也承認這裏的話對他們是最難的!因為這裏明說,是『脫離那試煉的時候』。既是脫離了那個時候,就不能還從那個時候經過。所以他們所主張信徒都必經過大災期,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的主張,乃是不彀準確的。

所以在以上兩處,主清楚應許,我們若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並遵守祂忍耐的道,作一個活在祂面前的人,就得以在大災難以前被提到祂面前,而免去那將要臨到地上的一切災雞。

三 事實

m,(一)『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那時,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二十四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

這裏是說到將來得勝的信徒被提的事實。這裏明說,將來信徒有的被提去,有的被撇下。這裏所說的兩個人,或兩個女人,都是指著信徒,不是一個是信徒,一個是世人,因為聖經從來不把信徒和世人,信的和不信的,擺在一起。憑下文四十二節看,這裏是把儆醒的信徒,和不儆醒的信徒,作一個對比。到主降臨的時候,儆醒的信徒要被提去,不儆醒的要被撇下。所以這裏清楚給我們看見,將來信徒被提,是有儆醒者在先,和不儆醒者落後的分別。

m,(二)『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裏去了。』啟十二章五節。

這裏說,有一個婦人所生的男孩子,將來要被提到神寶座那裏去。這也是說到將來得勝的信徒被提的事實。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這裏所說的婦人,乃是指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一切屬神的人。而男孩子,在聖經中乃是指剛強的人。所以這婦人所生的男孩子,就是歷代一切屬神之人中間的剛強者。這裏說,這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這是回頭說到前面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所已經說過的一班人。那裏說,得勝的信徒,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到這裏m,(十二)就說,這個男孩子就是那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所以這個男孩子,就是教會中的得勝者。因此,這裏所說的被提,也就是得勝者的被提。

憑下文六節看,這些得勝者被提,乃是在末了三年半,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大災難之前的。並且憑下文十七節看,這些得勝者被提之後,地上還有信徒,就是『婦人其餘的兒女』中間,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所以這裏又是給我們看見,將來有得勝的信徒在大災難前就被提,和其他的信徒要被撇在大災難裏面的分別。

我們要注意,啟示錄十二章這裏,也是那些主張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和那些主張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這兩班人都沒法解決的難處。因為這裏清楚給我們看見,雖然有一些得勝者,是在大災難前就被提了,但其餘的信徒還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這是那些主張信徒都要在災前一次被提的人,所不能解決的一個難處。另一面,這裏所給我們看見的,雖然有信徒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但也有一些得勝的信徒,確是在大災難前就被提了。這又是那些主張信徒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的人,所沒法解決的一個難處。所以就是這兩面不能解決的難處,叫我們不能接受他們那兩班人所有的那兩種看法。只能照這裏,和聖經其他地方所說的,相信得勝的信徒要在大災難前先被提,其他的信徒要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到災期末了纔被提。

我在前面說過,我曾遇到一位非常主張信徒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的傳道人。那一次,我也請問他對於啟示錄十二章這裏怎麼說。我說,你沒法不承認這裏所說的男孩子,乃是信徒中的得勝者。因為前面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已經註定了這件事。雖然有人說,這個男孩子是指著這個,或指著那個,但都經不起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的駁證。這個男孩子,既是得勝的信徒,而他們將來被提又是在末後三年半之前,就你們怎麼能說,在大災難前沒有信徒被提的事?怎麼能說,所有的信徒都要經過大災難,都要在大災難後一次被提?那位作傳道的弟兄,對我這個質問無話可答!我又說,如果沒有啟示錄三章十節,和啟示錄十二章,這兩處論到信徒被提的事,我可能也和你們一樣相信信徒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但是這兩處聖經,清楚又確定的說到信徒有的要在災前就先被提,有的要留在地上,經過災難,到災期末了纔被提。所以我就沒法相信信徒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我說到這裏,那位作傳道的弟兄,也表示這兩處聖經所說的,對他們是相當大的難處。這兩處聖經對他們所以是難處,就是因為照這兩處聖經所說的看,將來實在有一部分信徒要在災前就先被提,而他們卻主張所有的信徒都要經過災期,都要在災後一次被提。他們這樣主張,總是太勉強了 C我們必須照著聖經所說的,相信有一部分得勝的信徒要在大災難前先被提,其他的信徒要留到大災期末了纔被提。我們這樣相信,乃是很自然的。

m,(三)『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祂又有十四萬四干人,…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那裏去,他們都跟隨祂。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十四章一至五節。

這裏說,在錫安山,就是天上的錫安山,(來十二22,)有十四萬四干人,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這些人在天上,必是他們全人被提到天上,絕不是他們死了的靈魂上了天堂。我們在第五十八題,已經說過,死了信徒脫體的靈魂,不能到天上進到神面前,必須等到復活,穿上身體,纔可以。所以這些在天上的人,必不是脫體的靈魂上了天堂,乃是全人被提到天上。這裏說,他們是人間歸與神和羔羊初熟的果子。初熟是指著莊稼說的。莊稼原來是在田地裏。田地就是世界。(太十三38。)所以他們原是生長在世界裏,但現在他們卻是在天上。這必是因為他們熟透了,就被收割到天上。收割到天上,就是被提到天上。所以這裏,也是說到信徒被提的事。

這裏說,這些被提到天上的人,都是童身的,未曾受沾染,無論何往,都是跟隨基督,口中也沒有謊言,所以是沒有瑕疵的。因為他們在主面前是這種光景,所以他們就是神莊稼中初熟的果子。他們既是神莊稼中的初熟果子,就是信徒中間的得勝者。啟示錄十四章給我們看見,他們被提到天上之後,地上纔有敵基督任意橫行的事,(9,)並且在他們被提以後,地上仍有遵守主真道的聖徒。(12。)更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啟示錄十四章,一面給我們看見,他們這些得勝者,乃是神初熟的果子,在敵基督顯出橫行之先,就是在大災難之前,就被提到天上;一面也給我們看見,其餘的信徒,乃是神大體的莊稼,在有了敵基督的橫行之後,也就是在大災難的末了,纔被收割,就是纔被提到天上。所以啟示錄十四章,也是清楚給我們看見,先有少數得勝的信徒在災前就被提,而後大體的信徒要經過災難,到災難末了纔被提。這又證明,無論主張信徒都在災前一次被提,或是主張信徒都在災後一次被提,都是不彀準確的。

四 時候

m,(一)『脫離那試煉的時候。』啟三章十節原文。

將來得勝的信徒被提,既是脫離將來那試煉的時候,就必是在那試煉未到之先,就是在大災難之前。他們若不是在大災難之前就被提了,就他們怎能脫離大災難那個試煉的時候?我們在啟示錄十二章已經看見,得勝的信徒乃是在末後三年半,就是大災期之前被提的。(啟十二5~6,14,17。)我們在啟示錄十四章也看見,初熟的得勝者被提之後,地上纔在大災期內有敵基督橫行的事。(啟十四1~5,9~12。)這些都是清楚的說明,將來得勝的信徒被提,乃是在大災難之前。

五 地方

m,(一)『被擺在人子面前。』路二十一章三十六節原文。

這裏說,將來得勝的信徒被提,乃是被擺在人子面前,就是被提到天上,擺在升天的主面前。

m,(二)『被提到神寶座那裏。』啟十二章五節。

這裏說,將來得勝者被提,乃是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裏。神的寶座是在天上,(啟四2,)就是第三層天上。(林後十二2。)所以將來得勝者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裏,就是被提到天上,也就是被提到第三層天上。

m,(三)『在錫安山。』啟十四章一節。

這裏給我們看見,那些初熟的得勝者,乃是同基督在錫安山上。這裏所說的錫安山,當然不能是指著地上的錫安山,乃是指著天上的錫安山。(來十二22。)就是神的居所。所以這裏是給我們看見,那些初熟的得勝者,將來乃是被提到天上的錫安山,神的居所那裏。

所以這些地方的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得勝的信徒,將來是被提到天上,就是神在天上居住並掌權的地方,也就是主耶穌升天所到的地方。這和以後大體的信徒被提到空中,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得勝信徒的被提,不只在時間上,和大體信徒的被提不同,就是在空間上也不同。得勝的信徒被提,是在大災難之前,大體的信徒被提,是在大災難末了。得勝的信徒被提,是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大體的信徒被提,是被提到空中。

六 條件

m,(一)『時時儆醒,常常祈求』路二十一章三十六節。

主在這裏清楚告訴我們,得以在災前被提,而免去大災難的條件,就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這就是不為世事所累,而時常活在主面前,並為著被提免去大災難的事,專一的向主有所祈求。主在這裏所說的祈求,不是普通一般的禱告,乃是專一的為著一件事,就是為著被提免去將要臨到地上的一切災難,向主祈求。有好些人,都是照著主這話,向主這樣祈求。一個這樣祈求被提的人,當然和主之間不能有任何間隔,也不能放鬆自己,必是時時活在主面前,天天與主同行,沒有一句話可以隨便說,也沒有一件事可以隨便作,一切的存心,一切的腳步,都是受主嚴格的檢點並約束。惟有這樣的人,纔能在主面前,常常為著被提免去將要臨到世上的災難,向主祈求。也惟有這樣的人,纔算配逃避將要來的大災難,而被提到主面前。

m,(二)『儆醒…豫備,』『等候主…回來。』太二十四章四十至四十四節,路加十二章三十五至四十節。

要在災前被提,不只要儆醒祈求,也要儆醒豫備,等候主來。光祈求是不彀的,還得豫備。就是豫備被提,豫備主來提接,豫備前去見主。該認的罪,都認清楚;該對付的事,都對付好;該作的事,都作妥當;該運用的恩賜,全都運用;該盡的職分,也都盡到;和主沒有事情,對人沒有虧欠,一切都豫備好了,只等主來提接;主來一叫,就去了,沒有一點牽連,沒有絲毫罣累。惟有這樣儆醒豫備,等候主來的人,纔能在大災難要臨到之前,許多信徒仍沉迷於世事世物的時候,就被主提去。

m,(三)『愛慕祂(主)顯現。』提後四章八節。

一個儆醒豫備,等候主來的人,必是一個愛主的人。一個愛主的人,也必是一個愛慕主來的人。我們若愛一個人,天天就都在那裏渴慕他來。人對主,也是如此。我們若真的愛主,就必時時愛慕祂來。這也是我們得以被提,免去大災難的條件。

m,(四)『遵守我(主)忍耐的道。』啟三章十節。

主在這裏給我們看見,遵守祂忍耐的道,能叫我們脫離將來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所以遵守主忍耐的道,也是我們得以被提,免去大災難的條件。

我們屬主的人,在地上活著的時候,首要的事就是遵守主的話,凡事照著主的話而行。但是要遵守主的話,一切都不容易,無論全時間事奉主,或是帶職業事奉主,都不容易,都需要忍耐,因為這地上的一切都是違反主的話。所以在這地上要遵守主的話,就得忍受一切。因此遵守主的話,就是遵守主忍耐的道。這是我們得以被提,免去大災難的必要條件。我們要在將來免去那臨到世界的一切災難,就得在今天忍受這世界所給我們的一切為難。我們要在將來大災難臨到世界之前,得以被提到主面前,就得在今天這世界的為難之下遵守主忍耐的道。我們惟有這樣,纔配先得被提見主,而免去那要臨到地上的一切災難。

m,(五)『得勝又遵守我(主)命令到底的。』啟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

這裏所說的,乃是作得勝者的條件。我在前面已經說過,這裏所說的得勝者,就是啟示錄十二章五節所說,在大災難前被提到神寶座那裏的男孩子。所以這裏所說作得勝者的條件,也就是在大災難前被提的條件。這條件,就是要得勝,而遵守主的命令,一直到底。這是自然的。要在將來配先被主提到祂面前,而免去那要臨到地上的大災難,就必須在今天作一個得勝者,一直遵守主的命令,至終不變。

以上所看過的這五項,都是我們要在大災期前被提,得免去大災難,所不可缺少的條件。但願我們注意!但願我們學習作一個活在主面前的得勝者,儆醒豫備,等候主來!

貳 大體信徒的被提

我們看過了得勝者的被提,現在就再接著來看大體信徒的被提。

一 事實

m,(一)『那坐在雲上的,就把鐮刀扔在地上;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啟十四章十四至十六節。

大體信徒的被提,就是神在地上的莊稼被收割。我們在前面已經看見,信徒就是神在地上的莊稼。這莊稼,乃是主來到地上所撒的種子長出來的。(太十三24~30,36~43。)從那時起,這莊稼就一直生長,直長到將來被收割,就是大體信徒被提的時候。我們在前面也已經看見,這莊稼裏面,有少數先被收割,就是在大災難前先被提到天上,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基督。他們因為成熟得早,就早被收割,早被提到天上。其餘大體的莊稼,就是大體的信徒,仍留在地上,到大災期末了,纔全被收割,全被提去。這時,主已經離開天上的寶座,降到空中的雲上。(參看太二六64,啟一7,徒一9~11。)主從這雲上,把鐮刀扔在地上,就是差遣天使到地上,(太十三30,39。)收割祂大體的莊稼。這樣,大體信徒被提的事,就完成了。

二 被提的人

m,(一)『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帖前四章十六至十七節,林前十五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

在大體信徒被提裏有分的人,乃是歷代一切死了而到那時復活的信徒,和一切活著還存留到那時而改變的信徒。換一句話說,除了少數得勝的信徒,其餘所有的信徒,無論是死而復活的,或是活著改變的,都要有分於這個被提。

三 時候

m,(一)『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章五十二節。

這裏給我們看見,大體的信徒被提,乃是在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這號筒,乃是神的號筒。(帖前四16。)啟示錄八章二節給我們看見,將來神的號筒共有七枝。所以神的號筒末次吹響,就是神的第七號吹響。到這時,就是大災期要結束的時候。(啟十7,十一14~18。)所以大體的信徒被提,是在神的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也就是在大災期末了的時候。

m,(二)『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即被提),…那日子以前,必有…那大罪人(即敵基督)…顯露出來。』帖後二章一至四節。

這裏所說的,必是指大體信徒的被提。這裏說,在這個被提之前,必有敵基督顯露出來,作抵擋主的事。這和啟示錄十四章所說的正相符合。那裏給我們看見,先有敵基督在地上抵擋主的事,而後纔有大體的莊稼被收割,就是大體的信徒被提的事。這裏就說,在大體信徒被提到主那裏之前,必先有敵基督出來抵擋主。這些都是清楚證明,大體信徒的被提,乃是在敵基督出來橫行相當的時候之後,就是在大災期的末了纔有的。

所以照聖經看,大體的信徒被提,乃是在大災期的末了,絕不會是在大災期之前。若主張在大災期之前,是太講不通了,因為聖經明說,在大體的信徒被提之前,必有敵基督出來作抵擋主的事,而敵基督出來抵擋主,就是在末後的三年半,也就是在大災期的時候。所以大體的信徒乃是留在地上.經過大災期,到大災期的末了纔得被提的。

四 地方

m,(一)『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章十七節。

將來大體的信徒被提,乃是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因為那時主已經從天上降到空中,坐在雲上。在啟示錄十四章十四至十六節,我們已經看見,主就是在那空中的雲上提接他們,所以他們也就是被提到那空中的雲裏與主相遇。這和得勝者被提到天上,完全不同。

五 條件

m,(一)『莊稼…熟透了。』啟十四章十五節。

大體信徒被提的條件,乃是生命成熟。他們是神在地上的莊稼,他們被提,就是神的莊稼被收割。莊稼要被收割,就非成熟不可。莊稼成熟,就是生命豐滿,而脫去地上的水分。莊稼越成熟,水分就越少。莊稼所以不成熟,就是因為生命還不豐滿,還有地上的水分。在大災難前,初熟的得勝者被提的時候,(啟十四1~5,)大體的信徒還沒有成熟,還沒有充滿神的生命,還有屬地的水分,還倚靠世界的供應,還沒有向世界斷奶,所以神就把他們留在地上,叫他們受大災難的試煉,好使他們成熟。大災難的苦楚,像烈日暴曬一樣,使他們不能不成熟。他們屬地的水分太多,和地上的聯結太深,但那大災難的烈日,要曬得他們屬地的水分沒有了,曬得他們和地上的聯結枯斷了,沒法再倚靠世事世物,不能不與世界斷奶了。今天你勸他們愛主,他們要衡量一下;你勸他們奉獻,他們要考慮一下;你勸他們對付事情,他們不感覺需要;你勸他們捨棄世界,他們也捨不得。但到那一天,他們就不考慮、不衡量了。到那一天,他們必定要絕對的愛主,無條件的奉獻;該對付的,他們必要對付;該捨棄的,他們也必要捨棄。因為到那時,一面他們看見有人已經被提了,一面地上的苦難又使他們不能不與地上的一切斷絕。所以他們在那時生命的長進是快的,生 R的成熟也是自然的。經過那時的試煉,他們就熟透了,所以也就被提了。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看見,我們是神的莊稼,莊稼必須熟透了,纔能被收割。沒有一個農夫,會把不熟的莊稼收割到家裏。我們必須生命成熟了,纔能被提。我們總得成熟,不成熟就不能被收到天上。我們今天不成熟,將來也得成熟。我們今天不愛主、不奉獻,將來也得愛主、也得奉獻。我們今天不對付事情,不捨棄世界,將來也得對付,也得捨棄。不論早如此、晚如此,總得如此!不論早成熟、晚成熟,總得成熟!否則,主就不能接我們到祂那裏,我們也就不能被提到主面前。我們到主面前的路,到天上的路,就是成熟。不從這裏走過,是不能被提到主面前的。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我們就是這樣不追求、不長進、不成熟,時候到了,主就會把我們提去。沒有這件事!主必須等我們成熟了,纔會把我們收到祂天上的倉裏。主也必定要使我們成熟,好把我們收到祂的倉裏。我們今天不讓祂使我們成熟,將來也得讓祂使我們成熟。今天祂的恩典在我們身上若作不成這件事,將來祂的試煉在我們身上也必作成這件事。將來祂的試煉,要逼著我們成熟,要逼著我們愛祂、追求祂,要逼著我們奉獻一切、捨棄世界,要逼著我們脫盡地上的水分,向著世界斷奶,而以祂為我們的一切,使我們的生命完全充滿了祂的自己。我們這樣成熟了,祂纔能把我們收去 C

今天的信徒,大多都是把主再來,和我們被提,看作純係豫言的事。但聖經給我們看見,主的再來,和我們的被提,不僅是豫言的事,也是生命的事,不僅繫於時日上,也繫於我們的生命上。不僅時日的向前,會叫主再來和我們被提的事實現出來,並且我們生命的長進,生命的成熟,更會促進主再來和我們被提的日子。你看,像今天信徒這種普遍幼稚的光景,主會再來麼?信徒會被提麼?主再來是收割祂的莊稼,是提接我們。但我們這些莊稼,還是青嫩的,還沒有成熟,就祂怎能來收割?祂如果在這時來了,祂能收割甚麼?有甚麼是祂可以收割的?祂必須等到我們相當成熟了,祂纔能來收割我們。祂必須等到有大聲音從天上喊著說,『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祂纔能把鐮刀扔在地上,就是打發天使到地上,來收割我們、提接我們。所以成熟、熟透,乃是我們被提的條件。我們必須成熟,必須熟透,纔能被提。

我們在這裏只題到信徒的兩種被提。但這並非說,信徒只有兩次被提。聖經給我們看見,信徒被提是有數次的。除了我們在這裏所說,得勝者和大體信徒的這兩種被提以外,聖經至少還有m,(一)啟示錄七章九節,m,(二)啟示錄十一章十二節,和m,(三)啟示錄十五章二節,所說三次不同的被提。就是我們在這篇裏所引馬太二十四章四十至四十一節,和啟示錄十二章五節,以及啟示錄十四章一至五節,這三處聖經所說的被提,雖然都是論到得勝者的被提,但也是各自不同的。不過我們把它們列在一起,是要證明聖經中至少有得勝者和大體信徒的兩種被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