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以時代為路線

聖經裏明顯有各種時代的講究,這一種時代的路線也可以貫通全本聖經。時代路線照著聖經的分法,可以分作四個時代;而照著聖經學者的分法,又可分作七個時代。前一種分法是重在時代的內容,後一種分法是重在神對人的七種安排。現在我們要分開來看這條時代的路線。

壹 四個時代的分法—聖經的分法
一 罪死時代(又稱列祖時代)—從亞當到摩西(創世記一章到出埃及十九章)

羅馬五章十四節說,『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因為從亞當到摩西,人是落到罪的權下,所以死就藉著罪作了王。在這一個時代裏頭,人是在罪惡之下,受死亡的管轄。

創世記第五章裏頭記載說,亞當被造之後,活了多久就死了,他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塞特,也是活了多久就死了。第五章整章的記載,都是脫不開生了、活了、死了,這些字眼。為甚麼人會死了呢?就是因為人有罪!所以從亞當到摩西,雖然沒有律法,但是因為人在罪中,所以也在死亡之下。

二 律法時代—從摩西到基督第一次來(出埃及記十九章到舊約聖經末了)

約翰福音一章十七節記載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摩西到基督第一次來,在這一段時間裏頭,人中間不光有罪,有死,還有律法。律法一來,就把人在罪惡之下的情形證實了,也把人在死亡之下的那件事確定了,所以這一段時間稱作律法時代。

三 恩典時代—從基督第一次來到基督第二次來(新約開頭到啟示錄十九章)

希伯來九章二十六節、二十八節告訴我們,基督頭一次來是為著除掉人的罪,第二次來是要拯救我們這些屬乎祂的人。在祂這兩次來的當中,就是恩典時代,也就是教會時代。

主耶穌頭一次來,是照著律法的要求,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也就是消除了律法的要求。祂擔當了罪,也就是解決了罪,廢去了死。因此祂就開啟了恩典的門,帶進了恩典,叫恩典能在這裏掌權。現在無論甚麼人,只要一接受祂,就脫離了律法,脫離了罪惡,脫離了死亡,而進入恩典之中。

四 公義時代—國度時代(啟示錄十九章到二十章)

從主第二次來,就是千年國度開始的時候,一直到千年國度末了,這一千年是公義時代。在這個時代裏頭,公義要掌權,公義要作王,基督要憑著公義審判全地的人。

當然我們知道,這個時代一過去,跟著來的就是新天新地那個無終的永遠。這是記在啟示錄二十一章到二十二章裏面的。在第一個時代的前面是永遠,在第四個時代的後面也是永遠。這邊是無始的永遠,那邊是無終的永遠,在這兩個永遠的當中,有一段空隙叫作時間,而在時間裏頭又分作四個時代。這就是聖經裏頭對時代的分法。

貳 七個時代的分法—聖經學者的分法

『時代』在聖經裏頭有相當的地位。照著聖經的分法,可以分作四個時代。但是一般聖經學者,他們根據聖經所記載時代的演變,又把牠分作七個時代。七個時代的分法,並不重在時代的內容,而是重在神七種的安排。

七個時代就是七種安排。在英文裏頭,時代也可繙作『安排』,或者『經濟』。七個時代就是神七種的經濟,七種的經營,七種的安排,七種的管理,七種的行政。所以七個時代是重在神對待人七種不同的安排,行政,管理,經營。

一 無罪時代

無罪時代是從亞當被造到亞當被趕出樂園,這中間最多不過一百三十年的光景,因為亞當是在一百三十歲的時候生了塞特,而塞特是生在伊甸園之外的。所以無罪時代的時期很短。

在這一個時代裏頭,或者說,在神這一個安排的裏頭,第一,人是直接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所以這一個時代,又可以稱作神治時代。

第二,人不需要穿衣服,因為人沒有罪的感覺。沒有罪的羞恥,就不需要在身上有遮羞的衣服。這就是說,在這個時代裏頭,人不需要稱義。因為人沒有罪,人從神手裏一造出來,就合於神的要求,在神看是『甚好』的。

第三,神是給人菜蔬和果子,這些植物的食物,作人的營養,維持人的生命。這時神還沒有叫人殺牲流血來喫葷,因為在這個時候,人還沒有罪,不需要流血。人只要憑著原來的樣子就可以直接活在神面前。這是神的一個安排,所以這是一個時代。

二 良心時代

這是從亞當墮落到洪水滅世。良心時代和無罪時代加起來,從聖經的記載來算,清清楚楚的是一千六百五十六年。為甚麼叫作良心時代呢?因為人一喫了善惡樹的果子,在人的良心裏頭,善惡是非的作用就特別顯明。人能知道善惡,也知道該離開惡而行善,因此人就得向自己的良心負責,人就活在自己的良心跟前。

到了這裏,人墮落了,人不是直接的受神管治,而是間接的活在神跟前了。到了良心時代,神是藉著人的良心來管治人。這是一個人自己管治自己的時代,所以又可以叫作自治時代。

三 人治時代

這是從挪亞出方舟,到造巴別城和巴別塔的時候,一共有四百二十七年。到這個時候,人又進一步的墮落到人治時代。神給人權柄可以管治別人。創世記九章六節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意思就是說,不可以殺人,不然,別人要來治理你,刑罰你,也要來殺你。從挪亞出了方舟以後,神就給人權柄,可以管治別人。從此以後,人就從自治墮落到人治了。

當初的人是直接的活在神面前,受神管治,但是因著人頭一步的墮落,人就從神面前墮落到良心跟前,落在良心的管治之下。當洪水滅世之後,人又經過了第二步的墮落,從良心墮落到人的管治跟前,人需要別人的管治。到這裏人已經墮落到不能再墮落的地步了,所以神只好放棄亞當子孫,又呼召亞伯拉罕作新族類的起頭。

大家知道,今天這個世界,所以還能彀有一些秩序,不至於太過紊亂,就是靠著人治。若是你把警察局、刑警隊、法院,統統拿去,那這一座城市真要成為一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了。世人所以靠人治,就因為世人墮落了。但是基督徒卻不然,基督徒得救之後,最低限度該從人的管治,回到良心的管治。我們不需要警察來告訴我們,不可以偷竊,我們的良心該會告訴我們說,不能作這些事。我們一得救,就從人治上升到自治,我們的良心就起了作用。若是我們一直跟隨良心的感覺,對付一切良心所覺得不安不妥的事,我們就要越過越從良心通到神,而在靈中直接受神的管治。基督徒初初得救的時候,是從人治回到自治,等到在靈裏有長進的時候,就從自治升到神治,直接活在神面前。

所以我們看見,從神治到自治,又到人治,這是亞當子孫墮落的路線。到這裏,神不能不有一個新的起頭,於是神就從亞當族類轉換成亞伯拉罕族類。神就從人類墮落極深的巴別那裏,選召出亞伯拉罕來。因此就有了第四個時代。

四 應許時代

這一個時代,是從亞伯拉罕蒙召,到西乃山降律法,共有四百三十年。神把亞伯拉罕從巴別召出來以後,就給他應許說,要藉著他的後裔,就是基督,叫地上萬族都得福。在這個應許裏頭,神應許要在基督裏用恩典待人。但是因為承接應許的人不彀認識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失敗軟弱,不肯就近這個應許,不肯接受這個恩典,妄想在神面前立自己的義,因此應許時代就暫時擱置起來,直到四百三十年以後。

五 律法時代

因著亞伯拉罕子孫以色列人,不彀認識自己,想在神面前立自己的義,而不就近神所應許的恩典,所以逼得神暫時把應許擱置起來。律法來是要顯明,並證實人的軟弱和敗壞,使人折服下來,而就近恩典。所以從西乃山降律法,直到施洗約翰出來傳道為止,約有一千五百年的時間,稱作律法時代。這可以參考路加十六章十六節。

六 恩典時代

這是從約翰出來傳道,直到基督二次再來。約翰一出來傳道,律法時代就結束了,福音時代,或者說恩典時代就開始了。這在馬可一章一至五節,說得很清楚。神用律法待人,原是不得已的,神的原意是要用恩典待人。加拉太三章十七節告訴我們,這一個應許的恩典,是不能被後來的律法所廢掉的。羅馬三章十九至二十節又說,神是用律法暫時把人伏在祂的審判之下,等候祂兒子來成為肉身,成全祂恩典的應許。祂的兒子來作了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成全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恩典應許,這樣,就能叫神用恩典來待人,而不照著律法;也是使人能活在恩典之下。因此律法就結束了,恩典就掌權了,而這一個恩典乃是接著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那一個應許。

七 國度時代

國度時代是從基督二次再來,到撒但被扔到火湖裏,共有一千年,這是啟示錄二十章十節所說的。在這一千年裏頭,基督和一切得勝的信徒,一同作王管治未來的世界。等到一千年滿了,林前十五章告訴我們,撒但下了火湖,主就把國交給父神,永世新天新地就開始了。

七個時代就是七個安排。在第一個時代裏頭,人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喫葷。到第二個時代,人就需要穿衣服。到第三個時代,人就需要殺牲、流血、喫葷。到了第四個時代,神就用應許恩典來對待人。到了第五個時代,因著人不認識自己。神就只好用嚴格公義的律法來對待人。到了第六個時代,神的兒子來成全了神恩典的應許,神纔把律法擺在一邊,而用恩典在基督裏來對待人。等到第七個時代,國度來到的時候,祂就完全以公義來掌權,實行祂的權柄在地上。這些都是祂的安排,都是祂的經營。七個時代就是神的七種安排,七種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