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一)

讀經:

腓立比書一章一至二節,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一章三至六節,加拉太書二章十一至十四節。

使徒保羅在他寫的提摩太前書中說到:『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三15。)提摩太需要一些指導,好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召會。今天我們也需要這種指導。我們可能以為,召會不過是聖徒們同領頭的人來在一起,有一些服事而已。然而,關於召會的真理並非如此膚淺或簡單。若真是這麼膚淺簡單,保羅就不需要指導提摩太在召會生活中當怎樣行。本篇信息的負擔,就是要我們看見在召會中當怎樣行。

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
彼得的例子

根據我自己的學習和經歷,我要說,要知道在召會中當怎樣行,首先需要看見基督的元首權柄。整本新約向我們揭示,今天在神的經綸裏,祂已經命定我們在一切事上尊重、尊敬、並高舉基督的元首權柄到極點。從馬太一章到啟示錄二十二章都啟示,神願意在祂的百姓中間,除了基督以外,沒有任何其他的元首。在舊約裏有一連串的王;沒有獨一的元首。然而,在新約裏,除了基督以外,沒有元首。在四福音裏,彼得的確一直列在十二門徒之首,但主耶穌從未說過彼得是最高的門徒。主甚至從未暗指某人應當為首。祂沒有為彼得建立領頭職分;反而總是將彼得放在為難的環境中。彼得在他天然的人裏想要領頭。在約翰二十一章,他跳進海裏,第一個回到岸上見主,但主卻使他羞愧。(7,15~17。)在變化山上,彼得也是門徒中第一個說話的,但他卻被神打斷。(太十七4~5。)四福音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主要立彼得在使徒當中作領頭人。

在馬可十六章,當天使差遣姊妹們去,將主的復活告訴門徒時,天使特別加上『和彼得』(7)這辭句。有人可能認為,『和彼得』這辭句指明彼得在使徒中是為首的,然而這並非這裏的意思。加上『和彼得』是因為彼得當時否認主,完全失敗了。彼得沒有在積極的事上第一,反倒在否認主的事上第一。沒有一個人否認主像彼得那麼多次,像彼得那麼嚴重。彼得否認主到一個地步,他可能沒有一點信心回來見主。因此,主加上『和彼得』這辭句,為叫彼得知道,主絕不會忘記他,主已經赦免了他,等待他回轉。

四福音中沒有指出彼得被任命在使徒中為首。五旬節那天,彼得領頭和十一位使徒站起來,向猶太人傳講信息。(徒二14。)那時彼得的確是領頭的,但他並非職位性、永久性、組織上、或地位上的領頭人。反之,他只是暫時按他當時的屬靈分量作領頭人。之後彼得就變得軟弱,而且還不是在小事上,乃是在一件大事上軟弱。保羅說,彼得沒有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加二14。)彼得這個猶太人和外邦信徒一同喫飯。這違背了摩西的律法,但卻是按著福音的真理。然而,當幾個猶太信徒來到安提阿時,彼得就開始退去,不和外邦人一同喫飯了。(12。)這顯示彼得的軟弱。這軟弱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件損毀福音真理的大事。這顯示當時彼得不再是屬靈的『獅子』,反而變成屬靈的『小雞』。因此,他不再是領頭的使徒。聖經記載,雅各成為領頭的使徒。(9,12。)

假定今天在某個地方有五位長老。可能有一位一直是領頭的。倘若這位領頭的人軟弱到一個地步,甚至損毀福音的真理,其他弟兄們可能也不敢讓另一位來領頭。然而,聖靈在聖經中的記載非常放膽。一旦彼得軟弱,聖經的記載立刻認可另一位成為領頭的。在此之前,新約沒有指明雅各在屬靈上很剛強。我不清楚為何頂替彼得的是雅各,但按照行傳十五章十三至二十一節,一旦彼得軟弱下來,雅各就起來成為領頭的。這裏的重點乃是,新約沒有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袖。在新約時代,神不希望祂的百姓中間有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頭人,因為這樣一位領頭者會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

基督是獨一的領頭者

主在馬太二十三章八至十二節的話指明,我們不該有任何領頭人。今天在新約時代,只有一位獨一的領頭者,就是基督。元首權柄單單歸與基督;只有祂有元首權柄。(弗一10,22,西二10,林前十一3。)今天的基督教完全失去了這一點。組織的基督教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這不只在今天如此,乃是從第二世紀就是如此。整個基督教組織,包括天主教和更正教在內,完全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在今天的基督教裏,沒有一個團體或公會,對基督的元首權柄有合式的尊重。反之,他們只關心自己的組織,這些組織全都有領頭人。

按照多數信徒—包括地方召會中的信徒—的觀念,每當一群信徒來在一起聚會時,他們立刻會想,誰是領頭的。儘管主恢復中的某些實行已經多少變化了我們的觀念,但我們許多老舊的觀念仍然存留。請容我舉個例子。我還年輕時,我的家人在一個公會聚會。我們去聚會時有一種觀念,就是這裏有特定的領頭人。我們進到會場,等待這位領頭人抵達。我們對聚會沒有一點責任感。幾乎所有的信徒都充滿這種思想,認為我們有特定的領頭人。相反的,今天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每當我們聚在一起,似乎每一位都是領頭的,因為每一位都能點詩、禱告、作見證。聖徒們不會等待一位來領頭,來指揮聚會。然而,我們的實行還搆不上標準。我們裏面仍有一種觀念,認為某些人是領頭的。因為聚會中實際的需要和配搭的需要,長老們常常坐在第一排。然而,這並不是說他們是聚會中職責上的領頭人。在某些聚會中,長老的確坐在後排。

我們需要了解,在新約時代,神不要祂的百姓有職位性、永久性、組織上、或地位上的領頭人。主在馬太二十三章八至十一節的話很清楚。祂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僕役。』在神新約的經綸裏,沒有任何屬人領頭職分的思想,因為基督的元首權柄當受獨特的尊敬和尊重。然而,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實際情形卻正好相反。甚至在主的恢復中,聖徒們對於領頭職分這件事的觀念也沒有完全得著煉淨。無論如何,沒有人該用這些話當作背叛的根據。屬人的領頭職分是不對的,但背叛也不對。一面來說,神命定祂的百姓有正確的次序,但另一面來說,神不要有任何職位性、永久性、組織上、或地位上的領頭職分。

長老不是主,乃是榜樣

曾在某段期間作領頭使徒並作耶路撒冷領頭長老的彼得,寫信給長老們說,『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長老不是主;反之,他們是榜樣。按照天然屬人的想法,在任何組織或團體中,領頭者的地位是在眾人之上,負責發號施令。如果廁所需要整潔,那麼在屬世社會中的領頭人會照例命令某人去打掃廁所。然而在召會中,長老應該是第一個去打掃廁所的人,為要樹立榜樣、模範。長老們的責任是作一個率先服事的人,而所有其他的聖徒只需要簡單跟隨。然而,這並非今天許多召會中的實行。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召會的長老是作主轄管神的群羊。這是錯誤的。長老們不該位居聖徒之上。反之,長老們應該在聖徒之下,服事他們。長老們不該作主轄管聖徒,而該建立榜樣。這個聖經中神所命定的觀念遠超我們屬人的想法。聖經裏找不到那種按照我們屬人思想而有的領頭職分。主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也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反倒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大,就必作你們的僕役;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太二十25~27。)我們中間只有一位是領頭的,就是基督。我們都是奴僕。

保羅將執事的功用列在長老的功用之前

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說,『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的,治理的,說各種方言的。』『幫助的』是指執事的服事,而『治理的』是指長老的功用。使徒保羅在這一節裏,將長老的功用列在執事的服事之後。在寫這卷書信的時候,哥林多召會完全是在混亂的情形裏。在這種情形中,哥林多的長老可能自視過高,所以或許保羅故意將長老的功用列在執事的服事之後,為要將長老的自我評價拉下來。保羅特意將事情以一種健康、有益的順序排列。我們的觀念是:長老的治理高於執事的幫助。然而,保羅的觀念是:幫助的高於治理的。我們需要認定,在新約的經綸中,沒有屬人的領頭職分。另一面來說,神命定祂的百姓中間有良好的次序。因此,我們需要學習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我們必須看見基督的元首權柄和召會的構成,使我們知道在召會中當怎樣行。

聖徒是召會中最重要的人

腓立比一章一節說,『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這一節不是說,聖徒『與』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乃是說,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同』這個字很有意義,因為這啟示在召會中,主要的一班人不是長老和執事,而是所有的聖徒。按照天然的觀念,我們通常認為地方召會中最重要的人,第一是監督,其次是執事,最後纔是聖徒。保羅細心的將眾聖徒列在首位,並且用『同』這個字;這是很有意義的。他並非毫不在乎的寫這些事。這節指明,召會中最重要的人是聖徒,而非監督和執事。神在新約經綸裏所關心的,不是屬人的領頭職分。元首權柄只屬於基督。

要謹慎,不可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

我們要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首先必須留意,在所作的一切事上都不要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假定一位弟兄不為自己作決定,卻喜歡依賴長老為他作決定。一面來說,有待學習、還不老練的青年信徒不應信靠自己,因此尋求長老的幫助是好的;但另一面來說,這並不好,因為沒有一個信徒是領頭人,有權柄為另一位作決定。那獨一的領頭者乃是主耶穌。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這位青年弟兄不老練,所以要認識並應用此一原則,責任主要不是落在他身上,而在那位長老身上。這位長老應該立刻開始指導他並成全他,說,『弟兄,我是可以給你一些幫助,但你必須曉得,我不是主。我沒有權利為你作任何決定。主耶穌是你的主,也是我的主。你必須學習如何運用你的靈。是的,你是初信者,但主耶穌在你裏面乃是那靈。不要問我是否該去看電影。反之,你該在禱告中問主。』這樣,兩位弟兄都會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倘若長老為初信者作決定,那麼不論他是好心,還是帶著批評的態度,他都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許多弟兄常常不經意的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長老作主告訴聖徒該作甚麼,這是很嚴重的事。我們在神的家中,必須有正確的行事為人,以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這條路,來幫助同作信徒的人,並鼓勵親愛的青年聖徒學習如何接觸主。這會有很大的不同。

今天基督教的光景很可憐。在天主教裏,大部分的人只尋求神父的指示;他們不認識主。服從神父的指示而沒有接觸主,這對基督的元首權柄是一大侮辱。我從未作過天主教徒,但我訪問過一些天主教堂,研究他們的情形。我了解到,整個天主教及其實行完全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大部分的天主教徒從未得著幫助,以一種活的、直接的方式認識基督。甚至連他們禱告,也是在人的指示之下。他們受教導說,要在某一位聖人的像前面,重複念誦某種禱告文數次,就會縮短他們親人在煉獄裏的時間。這不只是迷信,更是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的主是活的,祂是惟一的元首。我們需要將人帶到祂這裏來。即便在召會中,我們也常常僭越、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不是元首或主。我們不該為任何人下任何決定,反該引導他們到主面前,使他們能彀直接從主得著決定。這樣,他們就尊崇主,並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

在提摩太前後書的教導中,保羅總是很小心的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在這件事上,保羅並沒有僭越。基督是獨一的主和獨一的元首。要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我們必須持守的首要原則乃是: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不僭越,也不作任何事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這是很要緊的。如果所有的長老都這樣實行,聖徒們就會被迫直接去接觸主。不論一位弟兄問我多少次,我絕不為他作決定。我也不教他如何為自己作決定。反之,我會叫他去禱告,直接接觸主。我們需要一再的接觸主,直到祂告訴我們祂為我們所作的決定。我們若這樣實行,就會有一個健康的基督徒生活。無論我們年幼或年長,都需要學習接觸主,好過一個健康的基督徒生活。全體聖徒所過健康基督徒生活的總和,就是健康的召會生活。

擔負真理
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三章十五節說,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就是整個召會,包括所有的聖徒,而不只是長老和領頭者。古時的建築是以柱石或圓柱撐起,每一根柱子都安在一個根基上。保羅引用這種建築的特徵,來描繪召會乃是擔負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多數聖徒可能沒有深深感覺到:他們有責任要擔負真理。我盼望主在這篇信息中的說話使我們印象深刻:所有的信徒合起來,乃是擔負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保羅是擔負真理的榜樣

要明白甚麼叫作擔負真理,我們可以思考保羅在加拉太二章十一至十四節的榜樣。保羅看見彼得退去,隔離自己不和外邦人一同喫飯,這違反了福音的真理。我們需要記得,當彼得作領頭的使徒時,保羅還是個逼迫召會的青年人。和彼得相比,保羅是個年輕的使徒。然而,保羅看見彼得所作的違反真理。如果我們站在保羅的地位,可能不會斥責彼得,反倒對自己說,『我知道彼得錯了,但他比我年長、老練,比我更有資格。我不敢作甚麼或說甚麼。』然而,保羅卻寫說,『磯法來到安提阿的時候,因他有可定罪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1。)保羅斥責彼得,因為彼得雖然比較年長、老練,但那時彼得沒有按照真理而行。因此,保羅是這樣擔負了真理;他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每一個肢體都有責任擔負真理

保羅是使徒,但聖經沒有說使徒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聖經反倒啟示,召會—包括每一個信徒在內—必須擔負真理。如果不是每個聖徒都擔負真理,召會就不會剛強,而只是一班不認識也不實行真理的人,將所有的責任留給長老。這是個可憐的召會。美國是強盛的國家,因為所有的公民都負起維護憲法的責任。甚至是總統也不能違反憲法。他若違反憲法,就會被解職。然而,在許多其他的國家,沒有人能動領袖。所有聖徒都需要擔負維護真理的責任,在這一面,主恢復的眾召會需要像美國一樣。美國人民需要尊重總統和總統的職權,但總統若違反憲法,人民就需要運用他們的權利維護憲法。同樣的,召會中的聖徒們需要尊重長老職分和領頭者,但領頭者若行事違反真理,聖徒們應該負起維護真理的責任。

召會的聚會是為著教導聖徒、造就聖徒

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包括所有的弟兄姊妹。姊妹們不該只因為自己是姊妹,就為自己找藉口,認為自己不需要認識真理。我們來聚會,不該只有喊叫、唱詩,快樂一下。只快樂一下是無益的。我們需要實行認識真理。如果一個學生去上大學,只是為了過好日子,四年後他會一無所獲的回家。最好的大學是給學生『苦』日子,而不是好日子。召會生活不是叫我們『過好日子』。召會不是夜總會;召會是神的國和神的家,需要一些規範。人要作一個國家的公民,甚至作一個家庭的成員,他都必須有學習,受規範。我們需要實行認識真理。我們來聚會時,如果主帶領我們喜樂的唱詩和讚美,那非常好。然而,我們去聚會,不該主要是為了快樂一下,而是要得著一些訓練,被教導,受成全。

當有人在召會聚會中說話時,每一位聖徒都需要明辨

新約向我們啟示,早期的召會聚會是很扎實的,扎實的造就聖徒並教導聖徒。林前十四章二十九節說,『至於申言者,可以兩個人或三個人說話,其餘的就當明辨。』如果我們來在一起只是快樂一下,就不需要作任何事。然而,因為我們來在一起,是要彼此學習,彼此供應,所以我們必須清明,並且運用辨別力。當一位弟兄說話時,所有的聖徒都需要明辨:他是否照著真理說話。如果他沒有按照真理說話,那麼每一位聖徒都該豫備好,站起來說話,以維護真理。聖徒們也該豫備好,要求長老們制止這人不按照真理的講論。無論是誰在說話,我們都必須明辨:到底所說的話是否按照真理。我們絕不該盲目的相信,一個人是按照真理說話。我們不該在意人,而該在意真理。美國之所以強盛,是因為憲法所受的尊重高過任何人。如果有人違反憲法,即便高如總統,都會被制止。同樣的,召會要剛強,每一位弟兄姊妹都必須認識真理。如果我說了違反真理的話,我盼望甚至是青年姊妹們也會豫備好,站起來合式的勸我停止。

學習真理並實行真理

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說到:『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我們每一位都是召會的活肢體,有活神在我們裏面。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含示召會的每一個肢體都該認識真理。我們需要下決心學習真理。青年聖徒若沒有這個決心,召會就沒有前途。召會要擴展出去,到新的地方,就需要有能彀擔負責任的領頭者。我們缺乏這樣的人,因為在日常的召會生活中,我們沒有學習真理,也沒有實行真理。我們若在日常的召會生活中學習真理並實行真理,每一個肢體就都能擔負一些責任。這樣,無論我們擴展到那裏,都不會有問題;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會是剛強的。

總結來說,我們要知道在召會生活—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需要一直留意實行兩件事:絕不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並且一直學習真理、保衛真理、並擔負真理。基督的元首權柄和真理是兩項基本因素,指導、控制、並保護召會生活。我們需要尊崇、尊重、並且不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在任何關乎基督元首權柄的事上都不僭越。我們也需要學習真理並實行真理。如果我們作這兩件事,就會清楚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問 答

問:在擔負真理的事上,姊妹們和弟兄們有同樣的責任麼?

答:舉例來說,平時妻子應該跟隨丈夫。然而,當小偷闖入或房子失火時,妻子不該等候丈夫的允許纔求救。那太死板了。姊妹處理緊急的情形並非僭越。如果有人在聚會中起來講說異端,沒有人應該遲疑。每一個人,包括最年輕的姊妹,都應該起來拒絕這種說話。如果每一位聖徒都能這樣擔負真理,就證明召會是剛強的。

問:年輕人讀聖經時,要如何纔能看見話中的亮光?我覺得即使我讀聖經幾百次,也絕對無法得著這些信息中解開的亮光。

答:花時間在主的話上,主要目的不是去了解它,而是進入神的同在中,進入祂的呼出,好得著洗滌。要更深入看見話中的亮光,需要在話上有許多勞苦。舉例來說,兩年前我就很清楚,神在祂的召會中,不要任何永久性、職位性、或組織上的領頭職分,但我還沒有找出證明這一點的經文。在已過這兩年中,我搜集了如馬太二十三章八至十二節、彼前五章三節、和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等經節,以及彼得和保羅這些例子。這樣的研讀需要時間。新約題到一種工人稱作教師。(徒十三1,林前十二28,弗四11。)要成為教師需要許多時間。此外,召會是神的家。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一個家,有各種年齡的人。年輕人逐漸認識更多的事,不是憑著被動的等候,而是憑著接觸主和話。當我們逐漸累積聖經知識的時候,光就會從我們裏面所累積的真理中臨到我們。

問:我聽有些人說,無論對錯,我們都該『同舟共濟』。他們說,縱然我們『闖下山崖』,至少我們是一。他們說,即使我們裏面覺得反對,也不該打岔這一。他們說,我們應該簡單的隨從,相信主會祝福這一,並以某種方式帶我們經過。關於這種說法,你認為如何?

答:這種說法是幼稚、愚蠢、膚淺、而且完全不合邏輯的。我們需要有一個合乎邏輯的召會生活。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這麼合邏輯。每一個真理都是合乎邏輯的。我們不該接受這種愚蠢、膚淺的說法。我們需要學習真理,使我們能明辨這種說法。我們不該背叛、不服、造成難處、或掀起風波,但我們的順服必須基於正確的認識合乎邏輯的真理。如果有人在聚會中站起來,說褻瀆或異端的話,我們不該受欺,以為只要我們『同舟共濟』,以保守合一,一切都會沒有問題。

近年來有人說,聖徒們不該有分辨,分辨就不是愛。然而,林前十四章二十九節說,我們應當明辨。腓立比一章九節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多而又多的洋溢。』愛應當在辨識上洋溢,而非在愚昧中洋溢。我們需要愛得清明,而不盲目。正確的愛是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

我不是說,聖徒們應該背叛召會或長老。一面來說,神在祂新約的經綸裏,沒有命定任何職位性、永久性、組織上、或地位上的領頭職分。另一面來說,希伯來十三章十七節說,『你們要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彼前五章五節說,『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每一個真理都有兩面。我們需要持守每一個真理的兩面,以得著平衡。真理一面說,每一個肢體都有責任認識真理並實行真理;另一面卻說,我們也需要學習認識、治服自己的肉體,謙卑的服從別人。

問:可否請你解釋提前三章十五節裏『真理』這辭的意義?

答:『真理』這辭的意思是真實的事物。在聖經裏,『真理』這辭是指神自己,因為只有神是真實的。提前三章十五節的『真理』這辭,其希臘文和約翰一章十七節的『實際』這辭是同一個字,約翰一章十七節說,『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這處經節指明,當耶穌來時,恩典就來了,就是神來作我們的享受;當耶穌來時,實際也來了,就是神來成為實際。因此,聖經中所有的真理都是指神自己。然而,聖經裏某些項目不是真理,只是道理。多數基督徒以為聖經中的道理就是真理,但這裏有差別。

讓我們思考一些例子,來看真理和道理之間的差別。弟兄會中間的教師研究許多關於擘餅的道理。他們研究擘餅的正確時間。這是道理,不是實際。他們也研究該用何種杯、何種餅、用何種方式分餅遞杯、誰有權利有分主的筵席。這些事物全是道理,不是實際。然而,主的筵席也有真理。真理乃是基督是頭,召會是身體。桌上陳列著主的死,因為酒(表徵主的血)和餅(表徵主的身體)是分開的。桌上也陳列著基督的復活,因為有一個餅,是由表徵信徒的許多子粒所作成,這些信徒是在基督的復活裏產生的。(彼前一3。)基督作頭、召會作身體、基督的死和基督的復活,這些不是道理,乃是真理。

另一個可以看見道理和真理之間差別的例子,是受浸這件事。許多基督教教師研究關於受浸外面形式的道理,譬如該用那一種水、水的溫度如何、將人浸入那個名或那幾個名、浸幾次、從那一個方向將人浸入水中等等。這些事全是道理,不太重要。受浸的真理乃是基督的死與復活。

召會並非擔負道理,乃是擔負真理。神是獨一的神,這是真理,是實際,不是道理。聖經中所有的真理都是藉著指向某些項目,就如基督、那靈、基督的救贖、基督的釘死或基督的復活等,而直接或間接指神自己。這些是真理的要素。召會只擔負真理。

問:召會如何得著保護,遠離混亂?

答:召會應該憑著擔負真理而得著保護。然而,今天的召會因為缺乏真理,所以軟弱。因為每一個肢體在學習和實行真理的事上有短缺,所以召會遭受風波之苦。如果召會是剛強的,滿了真理,我們就會得著保護。風波證明召會是軟弱的,缺乏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