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讀經: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節:『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五節:『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二節,四十四節:『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七至九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歌羅西書一章九至十二節:『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

詩篇一百零三篇七節:『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

馬太福音二章四至六節:『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約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九至五十一節:『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豫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一節:『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今天上午,我在這裏讀的聖經中,有一處講到,就是當主耶穌要受死前幾天,撒都該人來問祂關於復活的事,他們說,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那一個的妻子呢?主就給他們一個頂清楚的答覆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太二二29。)我今天不是來解釋這七個人娶妻的事是如何,我只從這節聖經中,取出兩個頂深的原則,是關乎我們屬靈生活的:第一,是明白聖經;第二,是曉得神的大能。這兩個原則就是說到,基督人該有兩種知識:第一是明白聖經的知識;第二是認識神的知識。

現在在神那些非常有追求的兒女中,分成兩派,一派人認識聖經,卻不認識神的大能;另一派不認識聖經,卻認識神的大能。很少有基督人是持平的兼有此二者。有一班信徒,聖經的知識很好,可是對於神的旨意、神的性情、以及神辦事的手續卻很不清楚。我今天並非來講二者如何是同等的緊要,乃是要告訴大家說,光認識聖經還不彀,我們也當認識神的大能。我姑且把你們在座的,都假定為明白聖經的,現在是要你們來注意到怎樣認識神。我們單有聖經的知識是不彀的,我們還必須認識神。但是,我們若要認識神,就得對付神,並受神的對付;我們若不對付神,也不受神的對付,我們就不能認識神,因為認識神是從對付神,並受神的對付而學得的,此外並沒有別的路徑。這是我們每一個所當注意的。

光有聖經的知識並不就能認識神

我們記得,有一天有幾個人來到耶路撒冷,到處問人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裏?』(太二2。)他們一面走,一面這樣問。希律王聽見了這件事,心裏不安,就把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召來問說,基督當生在何處?當時這些祭司長和文士聽了這問題,有沒有一個人說,我不知道,讓我回去查查聖經呢?有沒有一個人說,聖經我忘記了,讓我回家去找找呢?不,他們很快的背出來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可見他們聖經的知識很不錯,他們被考問時,能立即回答。他們回答錯了麼?沒有。但奇怪的是,他們回答了之後,卻沒有一個文士,沒有一個長老,動身到伯利恆去。他們知道的是頂通,但是,他們只告訴那從東方來的幾個博士該到伯利恆去。他們像馬路上的警察一樣,只管告訴人從某處到某處是如何走法,自己卻拿了警棍站著,一步都不走。他們知識頂好,但是他們並沒有去找彌賽亞。這些博士,也許是從但以理的遺書中,知道有一位是生下來作猶太人的王,所以就不遠千里來找主。這是很希奇的,有一等人,並無聖經的知識,卻有熱切尋找基督的心;又有一等人,有了聖經的知識,卻並不尋找主。反而是東方的人,從遠道來找主,結果他們真找到了主。所以,光有聖經知識的人,不一定就是認識神的人。

不僅關乎基督的降生是如此,連關乎基督的死也是如此。曾豫言說,『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十一50)的,是該亞法;但是,定主耶穌死罪的是誰呢?豈不也是該亞法翁婿二人麼?所以我們看見,光有聖經知識,卻不認識神,這是無用的。所以神一再藉著先知耶利米豫言說,『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裏,他們不必教導自己的鄰舍說,你當認識神;因為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參耶三一33~34。)因為單有外面的聖經知識是不彀的,這些知識還得寫在人的裏面。寫在裏面的結果,就是認識神。所以盼望弟兄姊妹們從這裏看見,單有聖經知識是不彀的,我們同時還當追求認識神。

今天在各地,有一種最可惜的現象,就是認識神的人太少了。弟兄姊妹們,我們可以常聽得些聖經的知識,而我們還不認識神。人如果光得了一些聖經知識,他就是用蘆葦當作兵器,遇風就倒,毫無作戰的能力。我要問,今天誰能說我知道神的目的、神的心意、神的旨意、和神辦事的手續呢?我常說,認識神,是比甚麼都寶貝的,沒有一樁事,能比認識神更寶貝。有人能把聖經打開,把一段講得頂好,但是,他可以一點不認識神。他儘管那麼說,但對於認識神,卻是莫名其妙的。本來聖經的知識,是為帶領人到認識神的地步,今天卻不然了。

如何認識神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禱告,是要知道甚麼是神的旨意。『客西馬尼』的原意,就是榨出油來。主知道祂當在這裏把油榨出來。祂跪下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二42。)聖經告訴我們說,祂第二次還是這樣禱告。聖經又告訴我們說,祂第三次禱告,所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祂不是禱告了一次,就糊塗過去,乃是禱告了三次。當祂第三次禱告完了以後,聖經記著說,『禱告完了。』(45。)禱告完了,祂就走了。祂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起來,我們走罷!』(太二六45~46。)當祂在客西馬尼禱告時,祂說,『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39。)當彼得拔刀砍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時,祂就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當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好像這杯尚是可疑的;當祂走在路上,這杯是無可疑惑了,所以祂情願喝。三次的禱告叫祂認識神了。祂不肯假定一件事是如何,祂要從禱告裏來對付神,來認識神。祂對付了神,也受了神的對付。

使徒保羅身上有一根刺。這刺究竟是甚麼,我姑且不說。我只說,既是刺,就必定是叫他難受的一件東西,必是像刺那樣時常刺他的東西。並且他也說,有撒但的差役攻擊他,所以這刺必是叫他難過的。這刺,若無基督的能力覆庇,他是不能過去的。他禱告了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但主對他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他就清楚了。他有沒有禱告四次呢?沒有。在第三次的時候,主說話了,他就過去了。所以保羅也是一樣的不肯憑著自己的知識定規,乃是要在禱告裏對付神,以致能認識神,能清楚神對於某件事有如何的旨意。

從我們的主和使徒的經歷,我們找出一個原則來,就是人若要認識神,就必須學習與神辦交涉,換一句話說,就是對付神,並受神的對付。許多基督人遇見難處或者問題時,總是隨便把它放過,從未受神的對付。到底神為甚麼給他這個難處呢?他不知道。當別人遇到同樣的事時,他也不知道是甚麼緣故。這樣的人,也許他天天讀經,有知識、有亮光,但他卻不知道神的意思。這是非常不彀的。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必須對付神,並受神的對付,好叫我們真認識神。

實行方面

比方:我們各人都有各人不能過去的特別的罪。有的人叫他跌倒的是這個罪,有的人叫他跌倒的是那個罪,各人常是不相同的。有的人勝不過驕傲,有的人勝不過嫉妒,有的人勝不過脾氣,有的人勝不過世界,有的人勝不過情慾,各人常有一個特別的罪,是自己知道的,卻又老不能勝過的。有人讀聖經,知道羅馬六章十四節是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八章一至二節是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他這些聖經的知識是有了,可是他還不能勝過他的罪惡,他所得的真理,並不能見於實行。我怕今天在我們中間,也有弟兄姊妹是這樣罷!若有另一個勝不過罪的信徒來問他時,他可以告訴他一大篇如何勝過罪的大道理;但事實上,連他自己都還被罪捆綁,無法勝過。結果來請教他的弟兄,回家去也不過知道了些勝罪的知識,在經歷上仍是勝不過。這就是說,他們都只有聖經的知識,卻未經過神的對付,不知道神的大能。

我們怎樣經過神的對付來認識神呢?假定說,你頂會發脾氣,你就到神面前為這事禱告,同時還去請教人,怎樣能勝過這罪。有一個弟兄就告訴你說,你應當求神拔出你發脾氣的罪根,像拔牙一樣的拔出來。(我們盼望能有這事,但是我們已經講過多次,這是不可能的,不但不能拔出來,反而越拔越牢呢!這就是未經過對付,沒有經歷的外行話,一點不能幫助人。)你聽了以後,就照樣去向神禱告。但是,往後你覺得,罪根不只沒有拔出,反而扎得更深了。你若是敬畏神的,你對於不能得勝的罪,就不肯輕易放過,你必定要對付神。你應當來到神的面前,一次禱告,二次禱告,三次禱告,求神告訴你,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若是這樣,神就要給你看見羅馬六章六節的真理,神所對付的,不是罪的身體,乃是舊人;神不是要把罪根從肉體拔出,乃是藉著十字架把舊人釘死。

但過了不久,你又看見自己仍會發脾氣,你就又去問一位弟兄,這是怎麼回事。他也許要告訴你說,主耶穌死的時候,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現在你應當算你已經死了,你就能得勝。你又得著一個新的知識了,因此當試探來時,你就算自己是死了。但那知道你千算萬算,仍歸無用,你的脾氣還是發作了出來,所以這法子又不行了。雖然聖經明明說,這樣算就可得勝,但是,你仍過不去。你若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你就得再求問神。那時你纔知道,不是當試探來時,你纔算你已與基督同死,乃是一千九百多年前,你已經與基督同死了。你的心,當安息在基督所已經成功的工作上。所以當試探一來,你就知道你的舊人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已經死了,你用不著去抓甚麼話,只要安息在神所已經作的工作裏就彀了。

但是,不久,當試探又來的時候,你仍舊要發脾氣。你若是一個不敬畏神的,你就要在此止步。你若是一個敬畏神的,就不能以為有了聖經的知識就彀,就又要求問神說,神阿,你的話是說,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了,為甚麼我仍不能勝過我的罪呢?你再和神辦交涉。神也許要告訴你,你在某點上有錯。也許神告訴你說,你不認識你肉體的敗壞,你是倚靠自己,所以讓你錯誤,讓你跌一跤,叫你知道肉體的敗壞。因此你又學了一個功課,認識了你的自己,認識了你肉體的敗壞,所以不敢不謙卑的求神保守你,也不敢再倚靠你的肉體了。

但是,過不多時,你又跌了一跤。你若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你就再到神面前對付神說,為甚麼我還是不能勝過我的罪呢?我已經算我的舊人死了,我也認識我的肉體了,為甚麼我還是跌跤呢?你禱告一次、兩次、三次,或者四次至五次,你一直問神,求神對你說話。結果神給你啟示,你就知道,罪是一棵樹上的果子。生命樹雖然每月都結果子,並且結十二樣果子,但是,罪根會生出千百種的果子。罪根只有一個,果子卻日多一日。神說,你一直對付某一個罪,而忽略了其餘的罪,其餘的罪就必長起來,恢復你以前犯罪的舊習慣。你若只對付脾氣,忽略對付別的事,你身上別的罪的表現仍然很多,不久脾氣的罪定規就要追蹤而來。你忘記了對付你的驕傲和嫉妒,你忘記了對付你污穢的思想,你忘記了對付其他的罪,因此過去的罪又要回來。凡忘了對付根本的罪的,局部的罪就要來。如果你只注意對付你的脾氣,你越對付越失敗。如果你注意對付所有的罪,神要祝福你。

當你有了這一些認識,你就以為得勝了,已經走在得勝的大路上了,你可以度平坦的生活了。但是,也許不久,罪又來了,你又跌倒了。這時候,是很可怕的,你切不可放鬆讓它過去。你要再到神的面前,求神對付你。你禱告一次,禱告二次,神又要給你一個新的啟示,叫你看見,你得勝了以後,你的生活是如何。神讓你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只能在與神的交通裏維持。神說,你的禱告,你的讀經都落下來了,你每天起得太遲了,你與神的交通出事了。這並非說,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落了空,乃是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只能養活在你與神交通的空氣裏。

或者,再過幾天,你又有一次發脾氣了,你又有同樣的禱告,求神對付你。也許神要說,你甚麼都好,但是,你對於我某個專一的命令沒有遵守。這也許是神特別對於你,向你要求的命令,你已經受了感動,你卻推辭一下,遲慢一下,所以神就讓你失去你的得勝。你不順服,你的老罪又發現了。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只要一次的不順服,就不能勝過罪。我在已往的年日中,常講到信而順服,這就是得勝的祕訣,順服有差,信心就要軟弱了。

認識神的人

你若認識神,經過神的對付,你就知道別人是到了甚麼關頭不能過去。因為你也許已經經過了五十多次的對付,所以你能幫助他。你不光對人講聖經,你也是對人講到神。

去年夏天,有一次很出名的靈修會,有好些很有名的人物領會。有人對我說,你也應當去聽聽,因為某人這幾天講得很好。我就去聽了一次。那次他所講的題目,是聖靈的充滿。他所引的聖經很恰當,比喻也合式,條理也頂好。可是他只講了十分鐘,我就自問說,這就叫被聖靈充滿麼?他講得雖好,但是,只要他口中有幾句外行話,人就知道他在這個問題上並不認識神。他一點不知道甚麼是聖靈的充滿。所以只有聖經知識,並不會認識神,也不會講到神。我們必須學習走十字架的道路,必須經過神的對付。主並不是說,我是神的兒子,就不管神的旨意如何,祂是一次、二次、三次禱告父,直到禱告完了,就說,我父所賜我的這杯,我豈可不喝呢?

使徒保羅,也是一次過一次禱告主,直到主對他說,我的恩典是彀你用的。後來他被哥林多人誤會。哥林多書是表現保羅的悲傷,腓立比書是表現保羅的喜樂。保羅的書信中,只有這兩卷書是富於表情的書信。但我愛讀哥林多書勝於腓立比書。哥林多人完全誤會他,說他不光明;神又讓他生病。但是,保羅並沒有禱告求神除掉他的刺,免得哥林多人來譏笑他。他說,『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因為神說了,他就不求神改變了。他說,『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8~9。)沒有一個人不和神辦交涉,而能認識神。我曾對幾位弟兄說,若有人要進步,只有一條路,就是受神的對付。你若不受神的對付,你就永遠不能進步。你若要得聖經的知識,只要你盡力去讀,並有聖經知識的人幫助你一點,你就可以得著。但是,你若要認識神,就除非你親自和神辦交涉,受神的對付不可。

我常常寶貴的,就是那些認識神的人的經歷,從他們的話中,就可知道他們對於認識神是內行的,他們真是認識神的人。西國某姊妹,真是等候基督再來的人。(有多少豫言的學者,還不知甚麼叫等候主的再來呢!)當我到她面前,我知道我不能碰她一下,因為只要她說一兩句話,就知道她真是內行。我記得當一九二五年年底的那日,我同她一同禱告,她禱告說,『神阿,難道你真的要讓一九二五年過去麼?難道你真的要等到一九二六年再來麼?但是,在這末了一天,我還求主在今天就來。』我知道她所禱告的是甚麼。幾個月後,我在路上遇見她,她拉著我的手說,『弟兄,真希奇,為何等到今天,祂還沒有來!』這些話語表明她不光是一個豫言的學者,她是與神有交通的人,是真等候主的人。她認識神,她對於主再臨的事,真是內行。

有一次,我見到另一位姊妹,我以為她在屬靈的事上不大內行,那知和她談了兩三句話以後,我就知道她真是內行。她是一個經過神的對付,也對付過神的人。

這次我在北平,遇見一位年老的信徒,他並沒有甚麼聖經的知識,在行為方面也有我不佩服的,但是,他真認識神。當我與他談話時,他說,『甚麼事情都是基督負責。』他的家很貧窮,但他和他的妻子都很快樂。他說,雖然有多少的難題臨到他,但一切都是基督負責。我問他說,『你負甚麼責?』他說,『我負唱詩的責。』這正如約沙法王打仗時,命一班唱詩的人,在陣前唱歌一樣。(見代下二十21~22。)我說,『你已往為主丟棄一切的東西,有甚麼懊悔麼?』他就頂直的回答說,『你不懂,這些都是基督負責,不是我負責。』對於主負責這件事,你看見他在你的前頭,你在他面前只能作學生。對於主負責這件事,他真是內行。他所有的不只是聖經的知識,乃是從神學來的知識。哦!有的人在神面前被神對付過,他知道甚麼叫作受神的對付。

不受神的對付不止

不只你的罪需要對付,需要認識神,連你的環境,也需要對付。例如你的家庭中所發生的一切事,你是否都讓它自來自去,自生自滅呢?如果你只禱告了一次,因為沒有得著神的答應,就不禱告了,你就不能盼望認識神。這不是保羅的作法。保羅一次、二次、三次,禱告主,直到主答應了他。你若只肯禱告一次,就請你不必禱告。你應當禱告一次、二次、三次,如果仍未蒙神垂聽,你就該禱告十次、百次,直到神對你說話了。讓我們記得,所有的急促,都不是信心和禱告中該有的。信心是最耐久的。神若還不給我們,可以等到一百歲。亞伯拉罕是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以利沙叫約阿施王用箭打地,他打了三次;以利沙說,他只能打勝亞蘭人三次,若多打幾次,就能滅絕亞蘭人。(王下十三14~19。)我們的禱告,也是如此,不能禱告兩三下就停下了。

亞察爾先生說,禱告是像人把名片放在天秤上。你把一兩的砝碼放在一邊,然後把名片一張一張的放在另外一邊。第一張名片放下去,不能把那一兩的重量壓起來,一張一張的加上去,還沒有動;也許當你正加末了一張的時候,就把那邊的重量提起來了。禱告也是如此,一次、二次、三次,再禱告一次,也許這是你末次的禱告,答應就來到了。

所以我們要學習對付神。在我們的身體上,在我們的事工上,在我們的家庭裏以及環境中,在所遇見的一切事上,都得求神對付。我認得一位姊妹,年已六十餘,她說,她在環境中所遇見的事故,沒有一件不是與她身上發生關係的。我問她說,你所說的是真的麼?她說,真的。我想也許她講道時是如此講,事實上未必盡然罷。有一次,一位弟兄傷風,她寫信問那位弟兄說,你這次傷風,得了甚麼教訓呢?我想人若生腸熱病,你去問他從神得何教訓,尚有可說的,難道傷風也得問人從神得教訓沒有麼?但是,這位弟兄,果然受了她的幫助,回信說,我本來不在意,因你這一問,我倒想起來了,我受了神的對付,我已改過來了。

又有一弟兄,家中有人患病,她又去信對他說,你家裏有人病了,你要負責禱告,不應當讓它隨便過去。果然那位弟兄,也得了她的幫助。有一次她自己病在床上,她的同工離開她到別的地方去了,錢也沒有了,她的廚子也因事回家去了。她在床上一直禱告,問神說,為甚麼她這次會生病?神就給她看見說,這不是出乎神的,這乃是仇敵的攻擊。她說,如果是我錯了,就可以病下去;如果是撒但的攻擊,就病不得。她已發了四天的熱,並且熱度頂高,但是她就立刻起來。就是在這個時候,她寫了『我對撒但總是說:「不」,我對父神就說:「是」』的那首詩。這首詩,我們詩歌本裏也有。(詩歌六四○首。)她寫完了,就出去作事,她的病也好了。

她無論在那裏,都有神的手在裏頭。她頂懂得甚麼叫基督的得勝。有一次她對我說,你如果懂得基督的得勝就好了。我能從聖經中找出歌羅西二章十四、十五節,說到基督如何仗著十字架誇勝;或者找出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到主耶穌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或者找出約壹三章八節,說到主曾顯現,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或者找出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說到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要找出這些聖經都頂容易。但我總覺得每一次聽見她說到基督得勝時,在她口裏,在她身上,好像有一個特別的意義。這是我所不懂得,所莫名其妙的。有一次,我住在她家,忽然患了重病。當時我不只身體不適,還因為有幾件事情弄不好,心裏也頂難受。她來看我,我就把我的情形告訴她。但我說了一句,她總是注目對我說一句,『基督得勝。』我說,外面的病我不怕,但裏面的事沒有弄好,叫我想起就發冷汗,實在過不去了。她還是說,『基督得勝。』我說,不是這麼說,對仇敵,可以說基督得勝;對於罪,是因靠主的血洗淨了;對於疾病,是因基督擔當了,這些也都可以說基督得勝。但我自己出了事,沒有同神弄好,怎能說基督得勝呢?但她還是說,『基督得勝。』她又讀了兩節聖經。到了這時候,我裏外纔都清楚了。我那天纔知道基督得勝的意義。從前對於基督得勝,我只有聖經的知識,那時我纔有從神學來的知識。我纔看出我以前所知道的得勝,不過是蘆葦作的兵器,毫無用處;我纔知道基督得勝所包含的有多大,無論對仇敵、對罪、對病、對事務,都包括在內。她因一次過一次經過神的對付,所以她知道甚麼叫基督的得勝。她認識神,她纔會幫助人。

今天有多少的信徒,就是對於聖經的知識,也多是不注意的。我問你們,全聖經六十六卷中,那一卷是你頂懂得的呢?很可惜,今天好多基督人,對於聖經,懂不得一卷。但更可惜的,是對於認識神,更莫名其妙。我們如果要認識神,就在身體上,在家庭裏,在環境裏,都不能讓事情隨便過去,總要和神辦交涉,總得禱告到一個地步,得著了神的答應。你若如此作法,你就學得一個聖經所不能給你的功課,你若如此,你下次就知道,凡所遇見的事,都當學習對付神。你一次過一次的學,到後來,就真認識神了。

認識神與工作

讓我也對作工的弟兄姊妹們說幾句話。沒有一個不認識神的人,而能為神作工。許多相信聖品制度的人,以為人只要先到神學院去讀讀聖經,就能作傳道了。我要問,我們出去傳福音,是對人解經呢,或是把救主告訴人呢?是對人解經呢,還是把一種消息告訴人呢?請大家記得,就是神學校有理想那麼好,也不過是叫人懂得聖經,並不能叫人認識神。今天有很多人懂得聖經,有很多人能把聖經的條理分得頂好,但是,有多少人會講到神,認識神呢?我們如果要為神作工,就必須學習認識神。有人說,我喜歡作個人佈道的工作,我盼望對人講,但當我到了人面前,就無話可說了,我當講甚麼呢?是的,一個人傳道,只能傳自己所受感的道,就是自己被神所摸著的那一點,這纔能幫助人,如果你沒有認識神,你有甚麼可講呢?

比方:你有某種罪未除去,神的手總是摸你這一點。你求神,神總是指著你這罪說話,你這罪沒有弄好,祂總不能讓你過去。下次你若遇見某弟兄與你有同樣的光景,你就知道他單有聖經的知識不能過去,他的罪必須經過對付。如果你平日對於罪是輕易放過的,就你若遇見另一弟兄也犯與你同樣的罪,你心中必赦免他,因為你是赦免自己,這樣你就不能幫助他。

若有一位弟兄是不肯早起的,他在這件事上,經過了神的對付,被神抓住了,後來他見別的弟兄不肯早起,他也會抓住這位弟兄對他說,弟兄,快些起來,再遲,嗎哪要融化了。因他經過了神的對付,所以他就會幫助人。

傳道,就是傳神在你身上所對付的一切,不然,你就是傳了,也不能帶領人到那一點。今天有這麼多的講道,卻只有這樣的結果,都是因人根本未經過神的對付,沒有受神的教訓。我們所講的,若不過是用兩三小時豫備的聖經講臺,就不過是些教訓,還不如不講的好。我們必須有三年五年經過神對付的經歷,纔能有所講。因為新酒陳酒都是有用的,並且陳酒的味道更好,是多人所喜愛的。你每一天都遇見幾件事,你若一一將它對付了,以後就能對付與你有同樣遭遇的人。許多人不會對付少年信徒和罪人,因他還不知道他們的心境如何,他們的背景如何,自然他沒有辦法對付他們。

你們知道議和論的不同麼?議是不能幫助人的,論是能幫助人的。你所找出來的議—條理,固然能叫人說,你說的有道理,但是你不能叫人走道路,因你所議的,沒有立足點。這好像小學生作遊記,記他們所未曾親歷其境的山水。論呢?這就好比是你拿著一件東西,把它實在的事實情形,一件一件說出來,你只會講得不彀好,不會講得不確實。因你所說的,是形容一件實物,是能叫人摸得著、看得見的。所以我們無論在信徒中,或外教人中作工,最緊要的,就是要在神面前經過對付;我們經過了對付,所講的纔是實際的,纔叫人能摸得著。

弟兄姊妹們,千百的事情,都得在今天對付好。可惜一直到今天,不知有多少應當受神對付的事,被我們忽略過去了。你若一天過一天學習受神的對付,長久了,你就能認識神。許多信徒東去聽人,西去問人,自己卻不追求認識神,所以得救到現在好多年了,還不認識神,這是多可憐的光景!我們應當問神,這件事當如何作,那件事當如何作,我們當求到懂得神,不是禱告一次就完了。我再說,凡只禱告一次的,就請你不必禱告。

末了,我要說,一切懶惰的人,不要想能懂得神。我也對作工的人說,凡你自己不覺得痛的,你也不能叫別人覺得痛。盼望我們天天學習和神對付,也受神的對付,這種經歷,這種光景,是最寶貴的。認識神,是比光有聖經的知識更寶貴的。願神祝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