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約內容的特點(一)—潔淨

現在我們要專一的來說新約內容的特點。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新約的內容是包含三大部分,這是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告訴我們的。以神永遠的目的來說,神是先把祂的生命和能力賜給我們;然後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叫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祂的子民;叫我們在裏面對於祂有更深的認識,在外面把祂活出來。赦罪不過是達到祂的目的的一個手續,所以聖經在這裏把赦罪擺在最後說。但是,以我們屬靈的經歷來說,我們總是先得潔淨,(因罪得赦免而得的潔淨,)然後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在裏面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所以現在我們先從罪得赦免說起。

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是一氣聯下去的,第十二節是另外起頭的。照原文,第十二節的起頭要加上『因為』。『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就可見神寬恕我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是在給我們生命之前的。換句話說,八章十二節的事,是在第十至十一節之前的。所以我們要先來看,憑著約,我們的罪是如何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

罪的兩方面

憑聖經來看,罪,是有『罪性』與『罪行』的分別的。罪性,是『住在人裏面的罪』,是罪在人裏面作主,轄制人、主使人去犯罪的。(羅六17,七20~21。)罪行,是『顯在人外面的罪』,是在人日常生活中所顯出的。我們人的每一罪行,無論是小的,或者是大的,無論是隱而未現的,或者是任意妄為的,在神面前都有罪狀,同時也都有神的判定。(一32,六23。)這叫我們每一想起,良心就感覺不安。我們受罪的轄制,怎麼都掙扎不脫的時候,我們裏面就感覺苦悶。(七23~24。)所以,罪行是需要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罪性是需要脫離,需要得著釋放的。(六7,22。)感謝神,主耶穌的血是對付我們在神面前的罪狀,是洗淨我們的良心的;(太二六28,啟一5,來九14;)主耶穌的十字架,是對付我們的舊人,是叫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從罪得著釋放的。(羅六6,18。)所以,羅馬一章到五章十一節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罪的時候,都是題起血;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說到在我們裏頭的罪的時候,就說到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定架,使罪身滅絕,不再作罪的奴僕。現在我們要來看,我們的罪是如何需要赦免,如何得了赦免,如何得了洗淨的。

罪需要赦免

一個真醒悟了的人,沒有不感覺自己的罪的。像路加第十五章所說的那個浪子,他一醒悟過來,就覺得他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一個真被聖靈光照的人,沒有不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約十六8。)就是在這樣的時候,神的赦免是他所需要的。人沒有看見自己的罪則已,人一看見自己的罪,就自然會想到在神面前的罪狀,想到罪所當得的刑罰,想到地獄永久不息的痛苦,也就盼望有一個救法。就在這樣的時候,有一個福音傳給我們說,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寶血,就是要使罪得赦,(太二六28,)就是要使人的罪惡得洗去。(啟一5,看小字註。)我們聽見了這福音,我們一信,我們的罪就得赦免了,(徒十43,二六18,)我們的良心就得洗淨了。(來九14。)

路加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給我們看見,神的赦免,在一個自以為義的西門,是不覺得甚麼的,但在那被人議論『是個怎樣的女人』的罪人卻是需要的。這一個犯罪的女人,平日所遭受的不過是人的譏評、鄙視,這些不過叫她自憐自慚而已。今天,在這裏有一位耶穌,看來是聖潔的,又是可親的,竟容讓她站在祂的背後,挨著祂的腳哭!她哭,說出了她犯罪的痛苦;她哭,說出了她心中的隱情;她哭,說出了她的無人援救;她哭,說出了她的希望救主!她哭,不但沒有獲得西門的同情,反而使得西門心裏東猜西想。(39。)阿,為罪憂傷的哭,不是自以為義的西門所能懂得的。但是,這一位耶穌懂得!祂先更正了西門,並為這個哭的女人證明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47。)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48,50。)這一個赦免,在她真是一個大的福音!這一個赦免,叫她不再暗自悲傷。這一個赦免,叫她滿了平安。這一個赦免,也是今而後許多大罪人的一個福音!

馬可二章一至十二節給我們看見,神的赦免,在那些自以為義的文士,不過是一種空談的道理,不過叫他們對於神的兒子赦罪的權柄妄加論斷。(6~7。)但在那被四個人抬來的癱子,卻是身受其益的。噯,許多時候,罪不只叫人心裏痛苦,罪也殘害了人的身體。我們承認,有許多的病是天然的,是感染的,或者是操勞過度所致的。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有的病是犯罪的結果。(可二5,約五14。)因犯罪而有的病,明顯的也罷,隱暗的也罷,都是犯罪的本人自己知道的。人如果因犯罪而得了不治之疾,除了自怨自訟外,還有甚麼話好說呢!主知道這一個癱子的病因是罪,所以先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5。)然後再對他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11。)哦,罪得赦了,病也得治了,這是何等大的福音!哦,這一個赦免,也是今而後許多因罪而病的人的一個大福音!

赦免的可靠

在事奉主的人的經歷中,越是在光照之下看見罪的人,越是為罪憂傷,越是覺得赦免的恩典。但是,有些人因罪犯得太多、太重,總怕神不赦免他。有些人因過去為罪所纏,為罪所苦得太厲害了,以致良心軟弱不堪,就是罪已經得著赦免了,但是每一回憶,仍然怕沒有得著赦免,甚至以為神如果赦免的話,赦免是太便宜了。凡是抱這種態度,有這樣情形的人,他就必須知道,赦免的可靠,不是沒有根據的。這樣的人,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赦免是靠神的義

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彼前一16。)是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神。(來一9。)祂聖潔的性情,不能容忍罪惡;祂公義的態度,不能不審判罪惡。祂的話是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祂的話是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我們犯了罪,神不能不定我們的罪。按著神的性情來說,祂是聖潔的,所以祂不能容讓罪。按著神作事的手續來說,祂是公義的,所以祂不能不刑罰罪。按著祂的自己說,祂是榮耀的,所以罪人不能親近祂,親近祂的就必定死。神必須按著祂的聖潔,按著祂的公義,按著祂的榮耀的原則來對待人。所以,我們的罪不是不經過神的審判就得赦免。神並不忽略我們的罪狀。神乃是因著主耶穌的血赦免了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太二六28,弗一7。)

恩典從來沒有自己作王,恩典乃是藉著義作王的。(羅五21。)恩典從來不是直接臨到我們的身上,恩典乃是通過了十字架纔臨到我們的身上的。我們的罪得赦免,不是因為神看見我們為罪在那裏懊悔,在那裏憂傷,在那裏哀哭,就可憐我們,就赦免我們的罪。不,神絕對不這樣。神乃是先審判了我們的罪,然後纔赦免我們的。(賽五三5,10,12。)

人有一句常話說,『恩義不能兩全。』但是,凡受過恩典的教訓的人就要說,我們的神赦免人的罪,是恩義兩全的。不只祂是如此,連祂所救贖的人,有時也顯出一點恩義兩全的影兒。從前有一個中學的女學生,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她的校長,是一個屬乎主的人。有一次,不知是誰把學校裏的某種校具弄壞了。校長在那裏一直查問,卻沒有人承認。她開導學生說,把公共的校具弄壞了是不該的,弄壞了校具而沒有勇氣出來承認更是不該。她一直說,一直流淚。結果,有一個學生出來承認了,卻又賠不起。她就自己替這個學生拿出錢來賠了,也赦免了這個學生的罪。這一種又恩又義的態度和行為,不只叫這個學生對於罪有了認識,並叫她對於恩,對於義也有了認識。但這不過是蒙了救贖的人所顯出的恩義兩全的一點影兒而已。

哦,聖潔的主,那天因為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以致祂大聲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二七46。)這比祂頭上的荊冕,身上的鞭傷還要痛苦!『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五三5。)誰說赦免是便宜的呢?凡是受過恩典的教訓的人,都要流著感激的淚在那裏唱說:

怒氣的杯何等苦!但你為我們茹;死亡的浸何難深,但你為我們沉。

可憐你在髑髏地,竟被父神離棄;主,我們滿心感激,不能不記念你。

—詩歌一八四首,第二節

赦免是新約的特點

我們再讀希伯來八章十二節:『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是新約所給我們的福分之一。這是指神在基督裏赦免我們的罪說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流血,神纔能寬恕我們的不義。祂不只要寬恕我們的不義,祂也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就是神把我們的罪愆都忘記了。神把我們的罪愆都忘記了,不是祂掩面不看,或者故意遺忘,乃是因基督的血把我們的罪狀塗抹了,把我們的罪惡洗去了。(賽四四22,來一3,啟一5。)神今天是把祂自己約束在約裏,祂樂意受約的限制。祂說『要寬恕我們的不義』,就必定寬恕我們的不義;祂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就必定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這是新約,這是福音。

但是,何等可惜,神記得的事,我們卻忘記了;神不記得的事,我們偏又刻不忘懷。有的人常常在那裏想:我已經犯了那麼多、那麼大的罪,神真的都赦免了麼?神真的不再記念了麼?有的人想:神不過把我們的罪塗抹一下,但是塗抹的痕跡猶在,神一看見,又要想起我是怎樣的一個罪人了罷?凡是這樣想的人,都是不懂得甚麼叫新約,所以他不會享受新約的權利。

我們必須記得,神赦免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乃是履行新約裏的第一件事。神是立約說,『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神如果不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可以對神說,『神阿,你與我們立了約,你必須赦免我們的罪,你必須按你所立的約而行。』神已經立了約,就必須按約而行。祂不能隨祂的意思赦免或不赦免,因為神特意把一個憑據—約—給了我們。

希伯來十章一至二節說,『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這意思是說,『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乃是每年常獻一樣牛羊的血的人所得不到的,惟有主耶穌的血能叫人得到。神看見了主耶穌的血,就赦免了我們的罪,就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這是新約的特點。神的話再清楚沒有了。如果還有誰對於他已往的罪,良心還在那裏覺得有罪,良心還沒有安息的話,就請你把底下這一首詩多唱幾遍,唱到你能從心裏說阿們了,那就是你享受新約赦罪的福的時候了。

一 我為甚麼憂懼疑惑?神豈未曾將我罪過歸祂兒子身上?主所為我還清的債,公義的神能否再來要我重新清償?

二 你的救贖永遠完全,你已還清每一文錢—我們所有罪戾;神的忿怒不能威脅,因我已經灑上寶血,靠恩已經稱義。

三 你既為我領得赦免,你既給我白白恩典—罪債一起清算;神就不會兩面討償:先在我的中保身上…後又要我歸還。

四 所以我心,你當安息,你的救主所有功績,已使你得開釋;當信祂的有效寶血,不怕神再將你棄絕,因主已為你死。

—詩歌二三五首

認罪與赦免

一個罪人知道了自己是罪人,一相信主耶穌,他的罪就得著了赦免,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一個人已經信主,已經得著了赦免之後,還需要不需要赦免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說明三點:

(一)一個人得救了之後,是不可仍在罪中活著,(羅六1~2,)是不可再犯罪的。(約五14,八11。)

(二)信徒仍有犯罪的可能,(約壹一8,10,)有偶然被過犯所勝,被引誘跌倒的可能。(加六1,林前十12。)像磯法的裝假,像巴拿巴的隨夥裝假,像哥林多的那一個弟兄犯了淫亂的罪,(林前五1~2,5,11;犯這罪的後果是可怕的,一面肉體要敗壞,一面被教會革除,)都是事實。

(三)約壹三章九節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住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乃是就重生之人的習慣與性質而言。

我們把以上三點弄清楚了之後,我們就要說,越與神有交通,越在神光中的人,(神就是光,所以與神交通就是在光中,)就越需要赦免,就越需要洗淨,這是約壹一章五至七節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的。那麼,我們怎樣能得著赦免呢?我們來看聖經怎麼說。

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告訴我們,一個人信主之後若犯了罪,是需要承認纔得著赦免。我們要『認自己的罪』!我們如果認了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甚麼叫神的信實?甚麼叫神的公義?神的信實,是指神的話語說的;神的公義,是指神的行事說的。神說話是信實的,神行事是公義的。祂既然說了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就必定赦免我們的罪;祂既然說了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就必定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祂既然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祂就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所以,我們如果承認了自己的罪,就要抓住祂與我們所立的約,向祂求赦免,求潔淨。

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在汕頭有一個姊妹,她的良心裏一直有控告,一直不安。她見了任何的傳道人都是說,『我的罪大得很,我不知道神赦免了我沒有。』有一次,她見了一個傳道人,又是這樣說。那一個傳道人就同她讀約壹一章九節的話,問她說,『你在神面前認過了罪沒有?』『認過,並且常常認。』『那麼神怎麼說?』『神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你怎麼說?』『我不知道神赦免了我沒有。』他們這樣讀了又問,問了又讀,後來就一同有一點禱告。她又在神面前認她的罪。禱告完了,再問她說,『神有沒有赦免你的罪?』她仍然說,『我不知道。』那個傳道人就很嚴肅的對她說,『你想神是說謊的麼?』她說,『這那敢!』『那麼,「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說怎樣?神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說到這裏,她明白了。她的良心平安了。她從此一直到她在主裏睡了的時候都是喜樂的。主的話實在照亮了她,安慰了她。

所以,我們必須記得,赦罪是約裏的事。我們若按著神的話來認罪,神必按著祂的約赦免我們的罪。弟兄姊妹們,你們敢不敢抓住神的話來對神說,『神阿,你的話是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你就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呢?我們要知道,神與我們立約,就是要我們按著約來對祂說話。祂要我們用信心求祂。我們求神為我們成就約裏的話,不是向神乞憐求恩,乃是憑著約來領取屬乎我們的分。感謝神,赦罪,也是新約裏的一部分。

有人以為我如果能痛恨罪惡,就容易得著赦免;有人以為我如果一直憂傷痛悔,就容易得著赦免。以上這兩種的『以為』,都是錯誤的。神的話並沒有這麼說。我們為著罪惡憂傷痛悔,是在光照之下一種自然而有的態度,卻不是交換赦免的條件。『信徒快樂祕訣』這本書裏有一個故事,大意是說,有一位姊妹問一個女孩子說,『假使你犯了罪,你怎麼作?主耶穌要怎樣對待你?』她說,『我就向主承認我的罪,主耶穌就叫我苦一回,然後纔赦免我。』我們不要以為這是小孩子的話,這也是許多大人的故事。許多年紀大的人也作同樣的事,以為認了罪還要苦一回纔得赦免;以為要等到心裏覺得不苦了,纔是得了赦免的憑據。凡是這樣想、這樣作的人,都是不懂得新約的特點的人。

我們必須知道,赦罪,是新約裏的事。神是因主耶穌流了血的緣故,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甚麼時候我們接受了主,甚麼時候神就要按著約裏所說的赦免我們。甚麼時候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甚麼時候神也得按著約裏所說的赦免我們。神是受祂與我們所立的約的拘束的。我們只要按著約所說的向神求,神就不能不履行祂的約裏所說的。

在這裏,我們必須題醒說,這裏所說的認罪,是在神的光照之下看見了罪。神的光是不容讓任何一件罪的。人在神光照之下看見了罪,並且定罪為罪,而來到神面前認罪,神是要赦免這樣的人的罪,洗淨這樣的人的不義。至於有的人把認罪當作護身符似的,他天天在寶血之下說謊,天天在寶血之下發脾氣,這是斷乎不可的。這樣的人是把認罪當作一個公式,當作一個技術。一面犯罪,一面奉行故事的認罪,這不是在神光中的認罪。這一種的認罪,是字句的,是大大不可的。我們乃是說,越是與神交通,行在生命光中的人,越容易看見罪,越需要神的赦免,越需要血的洗淨。是這一種的認罪纔算是認罪。有了這一種的認罪,就要享受新約裏赦罪的安息。

啟示錄四章三節說,『又有虹圍著寶座。』虹是甚麼記號呢?虹是神與挪亞立約的記號。虹圍著寶座,就是說神絕沒有忘記祂所立的約,也就是說神絕不能不聽人在約裏的禱告。甚麼時候虹仍是圍著寶座,甚麼時候神都得聽人在約裏的禱告。神把這樣的憑據給我們,讓我們能憑著約求祂。哦,這是何等大的恩典!

誰今天還有罪的問題沒有解決呢?你可以把你的罪擺在神的面前,抓住神的話,按著祂的約來相信祂。你可以安息在祂的約裏。我們失去許多屬靈的福氣,都因我們不知道神與我們已經立了約。我們的神與我們立約,祂就是要我們憑約向祂說話,祂也必定憑約而行。

末了,我們要唱一首詩來代替我們的禱告。

一 不,我今來就你,不是灰心;不,我向你屈膝,不是不信。罪雖使我受誘,但我仍是呼求,耶穌已死,耶穌已死。

二 阿,罪充滿我心,何等污穢;無窮上加無盡,罪上加罪。罪,因我不愛你,罪,因我不靠你,無窮的罪,無盡的罪。

三 主,我憂愁向你,承認我罪;承認今日心意,已往行為。求你將我洗淨,求你將罪除清,使我潔白,使我潔白。

四 你是正義,誠實,赦免一切;你是和善,仁慈,當人來謁。求你潔淨的血,使我白超乎雪,完全洗清,完全洗清。

五 我心纔會充盈,平安亮光;纔能與你同行,滿有希望。我倚在你身上,一路有你保障,沒有間隔,沒有間隔。

—『詩歌』四九八首(增訂暫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