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如何商議教會中的事

當我們在教會事奉中,遇到難以判斷的事時,該當如何商議呢?是一個人說了算,或是大家表決意見?民主政治過半數決的表決方式,適用於教會的事奉麼?天主教裏是教皇說了算,更正教是多數人說了算;到底這兩個在聖經裏有沒有地位?我們要簡單確定的回答說,毫無地位。聖經裏絕對沒有個人的地位,也毫無大多數的地位;這兩個在聖經裏都沒有地位。既是都沒有地位,那麼在教會生活裏,到底該以甚麼為商議的準則?從人看,好像只有這兩條路,不是個人的路,就是大眾的路;然而,聖經給我們看見第三條路。

聖靈運行在眾人裏面產生定規

聖經裏,關於教會行政的事,記載的雖不太多,但當初的長老、使徒們對治理教會的事,確有其事奉的原則。聖經行傳十五章,給了我們在教會中治理、處理事情的一個榜樣。在行傳十五章裏,不是個人的意見,也不是眾人的意見決定教會的事,乃是聖靈在教會裏面,經過運行之後而產生的決定。所以,教會生活中所有的定規,不是個人獨斷專制而有的意見,也不是大家民主表決而產生的意見,乃是聖靈在教會裏面運行之後,教會隨著聖靈,教會同著聖靈而產生的作法。

由教會中的長老和使徒一同交通

這樣定規的產生,不光是聖靈自己,乃是聖靈在教會中,經過運行而產生的。換言之,並不是一件事情發生,就有人專特的去禱告,然後有天使指示他一條正確的路;也不是眾人都去禱告,禱告到一個時候,聖靈就藉著一個人,像先知一樣,說出主的心意來。教會中所有事情的定規,都是當教會發現一個問題,需要定規而不能決定,需要解決而不能解決時,不是由一個人來定規,也不是按大多數人的意見,乃是先把眾使徒、眾長老,就是代表教會的一班人聚集在一起;這班人包括當時、當地的所有使徒和長老。

在交通中盡量發言

因為長老是代表地方教會的,使徒是代表各地教會的;長老代表一地,使徒代表各地;長老怎樣明瞭一個地方的情形,使徒也同樣明瞭各地方的情形;把這兩班人加起來,因著他們了解各地所有聖徒的情形,所以他們所持的不是他們自己片面的意見。一面他們明瞭各地教會聖徒的情形,一面他們不是刻意主張自己的意見,他們乃是藉著交通,將他們所了解、所觀察,關於神在各地聖徒身上所作的呈現出來。在這樣的交通裏,每一個人都有說話的機會,並且可以盡量的說;這也就是使徒行傳所給我們看見的榜樣,每個人都能盡量的說話。

在交通、辯論中,沒有肉體,沒有血氣

有時,在一些同工長老的聚集裏,大部分人都不說話,好像沒有意見,等到會後,東一句,西一句,意見都出來了。這種在會中不發一言,會後纔盡是話語,盡是意見的,都是肉體的表現。這樣的人一面在會中怕說得不好,顧到自己的情面而不說,是肉體;另一面出了會場又滿腹牢騷,在那裏東一個意見,西一個意見,也是肉體。我們需要在神面前蒙拯救,脫離自己的情面,脫離自己個人的感覺,作一個敞開的人,照著聖靈所給的感覺談論、交通,甚至一同辯論。我們都能嘗試看看,如何在教會生活中和人辯論,而能沒有血氣,沒有肉體,這是相當高的要求。

如果一個人剛發表了一段意見,我們馬上站起來說,弟兄,我覺得你說得不彀準確,我覺得應該是如何如何。我們若能在講這話推翻人的意見時,而沒有發肉體,那就是非常的不簡單。使徒行傳裏有兩句話,是很叫人歡喜的;一句是『辯論已經多了』,(徒十五7,)一句是『聖靈和我們定意』。(28。)人如果屬靈到一個地步,好像只有聖靈的定規,而沒有『我們』,沒有人的辯論,那是不正常的。我們應該能脫離自己的血氣,沒有肉體,沒有個人堅持的,來在一起談論。我們應該能從各個不同的角度看事情,進而從不同的角度討論事情;這樣,聖靈就能在我們中間自由運行,這也就是真實的辯論。比方有人說外邦人不該受割禮,但我說神是要人這樣作;有人說不要外邦人守律法,我說神並不是這樣帶領。我們要誠誠實實的,把我們在神面前對這事的觀察,完全的、毫不保留的說出來。

行傳中交通教會事務的榜樣
『辯論已經多了』—眾人把裏面的感覺說出來

關於教會中事務的交通,在行傳裏有兩處的榜樣。第一,我們看見辯論的事—『辯論已經多了。』(徒十五7。)在教會生活中,有人看上去一句話也沒有,甚麼感覺也沒有,好像很屬靈,其實是不屬靈。人在學習對付自己的意見時,常會產生矯枉過正的情形,好像不說話就屬靈了,一說話就是意見,所以乾脆不說話,就統統屬靈了。其實不然,如果人屬靈到一個地步,連感覺都沒有了,那是不正常的。正常的情形是,當教會中帶領的和代表教會的人聚在一起時,能把事情徹底的、完備的討論過,甚至能一再的交通、辯論。不是一個人說,也不是幾個人說,乃是個個都說,並且把每個人裏面的感覺都說出來;不論是長老或執事,只要對所討論的事有感覺,都應該說清楚。

『據我的意見』—憑著觀察神在教會中的工作說話

其次,行傳十五章還給我們看見,話要怎麼說。這裏我們看見三個人的榜樣,一個是彼得,一個是保羅,一個是雅各;他們三個人站起來說話的方式,是我們應該效法的。他們不是憑自己的意見說話,乃是憑著他們在教會中所有的觀察、所有的感覺說話。彼得是憑著觀察神在教會中的工作說話;彼得如此,保羅如此,雅各也是如此。千萬不要說,他們眾人一點意見也沒有。雅各說,『據我的意見,』(19,)可見他也有意見,只不過他的意見是根據神的話而有的。說話各有不同,但不能憑自己的意見說,更不能憑自己的喜好說,因為那多半是出乎肉體。如果我們關心教會的事,就要學習以我們所觀察的說話。然而,當我們學習以所觀察的說話時,並不是中國人有中國人的看法,或是外國人有外國人的看法,那不是教會生活的實行。在教會中,乃是你敬畏神,我也敬畏神;你不懂外國的規矩,我也不懂中國的規矩;你對主的工作有分,我對主的工作也有分;你說出對主工作的觀察,我也說出對主工作的觀察。

彼得是個十足的猶太人,在行傳十五章裏,當許多人辯論的時候,彼得不根據自己的意見說話,他乃是根據神的工作說話。他站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7。)在今天的環境中,難得有人是這樣說話的。表面上大家都非常謙卑,在事奉聚會裏,多半是『不敢當,不敢當,我是最小的,我沒有話說,沒有意見』。等到散了會,就有說不完的意見。然而,彼得卻不是這樣,他沒有表面的客氣話;客氣常常比肉體更厲害。他乃是在神面前,沒有驕傲的說實話。我們都必須像彼得一樣,完全沒有驕傲,卻能按著事實,站起來說,『弟兄們,在事奉主的事上,我看神是要怎樣怎樣作…。』這個意見是屬靈的,不是主觀的;是在經歷上,在神的工作上的,不是肉體的。

『聖靈和我們』—神與人調在一起的定規

彼得說完了,保羅站起來說,說到末了,事情究竟是怎樣定規呢?是按照民主的方式少數服從多數麼?在使徒行傳裏,我們看見彼得說完了,沒有解決,保羅說完了,也沒有解決。這個說,神藉著我施恩給外邦人;那個說,神也藉著我施恩給外邦人。所有在聚集裏的人,都把他們所看見,神對這事所作一切的工作,都講說得透徹。所以,我們看見在行傳十五章這裏,第一,大家有辯論。第二,辯論都不是照著自己的感覺,乃是照著神工作的結果,並且要脫離自己的意見。第三,由神兒女中帶頭的人,根據神這些兒女的意見來斷定;並且是根據聖經的原則斷定。這個斷定就是教會和聖靈所作的斷定,是屬靈的,不是出於人的,乃是『聖靈和我們』的斷定;(28;)不是個人,也不是眾人,乃是聖靈和我們。這是很奇妙的,是神與人調在一起的定規,不是我們自己的定規,乃是聖靈和我們一同來定規。

這樣的定規,使我們學習敬畏主,活在主面前;學習拒絕肉體,對付血氣;學習裏面有教會的感覺,有工作的感覺,就如彼得有教會的感覺,保羅有工作的感覺一樣。這是屬靈的。在聖經裏,最屬靈的乃是神與人調在一起。雖然是人說話,卻像是神說話,是神和人調在一起說話;不單單是神自己說話,也不單單是人自己說話,乃是神調在人裏面和人一同說話;是人在聖靈底下,在聖靈的管制之下,在聖靈約束之下說話。長老們不憑自己定規,乃是一同觀察聖徒們的情形,讓聖徒們盡量把他們在神面前對這事的感覺,交通出來。然後,長老們不是單單根據自己的感覺,乃是根據神眾兒女們的感覺,配上聖經的原則,來定規教會中的事。

在教會中,凡事長老說了就算,是不應該的;長老拿不定主意,要大多數聖徒同意就可以,也是不應該的。教會事務的定規,乃是聖靈運行的結果;這結果不是一人的,也不是眾人的,乃是『聖靈和我們』。這是屬靈的,也就是教會治理的原則。教會的治理不在乎一人的意見,也不在乎眾人的意見。請注意,任何的意見都是出乎仇敵的;教會的事奉該把所有的意見擺一邊。這並不是說我們沒有觀察、沒有感覺;乃是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和眾聖徒聚在一起,把這些感覺,擺在主面前一同交通,然後在主面前按照這些感覺,在聖經的原則之下來定規。

教會正常的治理需要我們把血氣、意見、狹窄、忽略、馬虎都擺在一邊;有的人太馬虎不行,有的人太狹窄也不行;太忽略不行,太血氣也不行。必須讓聖靈把眾聖徒的感覺顯明出來,然後根據這些感覺,再配合聖經的原則,作成定規。我不敢說這樣作完全沒有錯,但我敢說就是錯了一點,在屬靈的原則上還是對的。我們寧願在錯裏作對的事,基本原則就是如此。

對新配搭之長老、執事的幾點交通
說話要負責、要準確

末了,對新配搭的長老、執事們有幾點交通。第一,在神的兒女中,要學習話語必須準確。沒有一個長老可以說話不負責任,也沒有一個執事說話可以不準確。在這一點上,我們非常需要蒙拯救。長老和執事,都該學習說話要負責任,並且說話要準確。不準確的話不說,不負責任的話不說。所有不負責任、不準確的話,統統都是死亡。作長老的弟兄不能憑空聽到傳言就下斷案,千萬記得,真理不容易信,謊言容易信。今天在教會中,不負責任的話太多。我們的每一句話都要準確,我們要負說話的責任,不然的話,教會中定規是非多。

尚未正式定規、公佈的事,不可隨意傳

此外,關乎事奉聚會中所交通的事,在沒有正式公佈之前,無論長老或是執事,都不可以出去說。這不是說我們有暗昧,乃是為著別人的益處;教會行政方面的事,未定規之前最好不要外傳。即使是親如妻子的,也不應該知道,否則就對不起教會。比方,我們定規要有特別聚會,但還沒有公告,只不過是內定而已,就不該輕易的傳說出去。等正式決定公佈之後,再公開交通。這事我們不可輕看,倒要重看纔是。特別是長老執事的聚會中所交通的,無論是所見或所聞,都不該傳出去。這絕不是我們有何暗昧,乃是為著別人的益處。教會的行政,只能留在交通中,不該在還沒有定規時,就輕易外傳;這顯出我們的學習不彀。若是我們都明白並持守這一個限制,那麼教會中纔會沒有是非,沒有難處。

學習多問,不自作主張

再者,所有一同配搭的聖徒,都該學習凡是不清楚的事,千萬不要輕易的有主張。這裏的原則是,不可以一個人自作主張,即便自己清楚了,還得再問,再交通。問誰?問年長的聖徒。重大的事,一定要尋求交通,一同在主面前,找出解決的辦法。多問就不容易出錯,總是不要自作主張。教會中人這麼多,事情這麼多,個人的主張是不合宜的。絕不要以為問是羞恥,要謙卑受教,學習多問。

沒有自己的意見和作法

還有一點,千萬不要有自己的意見,不要有自己的作法,要學習把自己的意見擺在一邊。所有的意見,都應該在服事聚會中,或是長老聚會中,交通出來。不要明明知道那個方法不好,卻要委曲求全。我們都是有限的人,知道的有限,因此必須一面作,一面學。我們注意事情有多少,也顯出我們在神面前屬靈的學習有多少,約束有多少。說話學習準確,會中的事不輕易外傳,多問、少作主張,和沒有自己的意見和作法,這些都是我們該注意並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