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如何陳明召會的真理(二)

本篇信息我們要繼續來看關於召會實行的問題。從上一篇信息裏,我們清楚看見基督教現實的情形,並且認識基督教在神的心意中乃是墮落的。雖然它裏面也有好東西,但以它的立場來說,是偏離了神原初的心意。這就如啟示錄十七章講到巴比倫時,一面是有好東西在其中,一面卻有各樣污穢的事情。(1~6。)四節說,那女人『手中拿著金杯,盛滿了可憎之物』。金表徵神聖的性情,這表示其中有好的東西;但金杯裏卻盛滿了可憎之物,這就給我們看見一種混雜的情形。我們不能說整個基督教裏沒有好東西,但在主的光中,我們看見因著基督教偏離了神原初的心意,所以產生了分裂和混亂。

關於分裂的問題,在林前三章三至四節,聖經的決斷是絕對否定分裂的。此外,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說到,肉體的行為有好多種,其中一種就是宗派。宗派被列在消極的罪惡裏,甚至與拜偶像、邪術、仇恨等同列。所以,我們從主的話裏可以看見,分裂是神所定罪的。當我們與人接觸,談到召會的真理時,我們需要把神的話一句句擺出來,不是僅僅憑我們自己的看法,而是根據神話語裏的啟示。

一的立場

在積極一面,神給我們的託付乃是作一的見證。這個一的見證,是在主的身體裏最重要的一件事。以弗所四章三節說到那靈的一,而那靈的一乃是基於七件事: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並一位神。這七件事可以分作三組,第一組是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那靈是這個身體的素質,藉著那靈產生身體,身體就是那靈的彰顯;藉著那靈的重生、浸透、充滿,我們就有與基督畢像畢肖的盼望。第二組是一主、一信、一浸。藉著一信和一浸,我們與主完全聯合。第三組是一位神,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頭。這裏說到那靈的一,乃是根據三一神—父、子、靈;父是身體的起源者,子是身體的完成者,靈是身體的執行者。這就是一的立場。

竭力達到信仰上的一

十三節接著說,我們要達到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我們不僅在靈裏已經是一了,我們還要在實行上達到信仰上的一。我們因著信入主,進到祂裏面,已經是一了。我們與其他信主的人,無論他們是在基督教裏,或是在天主教裏,我們都已經是一了。然而,除了那靈的一,我們還需要在實行上是一;這就是十三節所說達到信仰上的一。今天只要我們是神的兒女,就都有相同的信仰。這裏的信仰不是指災前被提,或災後被提;也不是指用熱水施浸,或用冷水施浸這類的事。這裏所說的信仰,乃是關乎我們得救與否的事,包括主的身位和主的工作。人若在這信仰之外,再加上其他東西,例如對蒙頭有特別的看法,對方言有特殊的見解,對某人有特別的高舉等,這些就會叫神的兒女無法合一。今天主所給我們的託付,就是要把這些東西都放下,而達到信仰上的一。

抓緊主的話,站在真理上

基於這個一的立場,就有一個地方立場。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召會在地上出現的時候,都是一地一地的。行傳八章一節先題到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十三章一節題到在安提阿的召會,林前一章二節題到在哥林多的召會,這些都是在地方上的。啟示錄一章十一節說,約翰所看見的,要寫在書上寄給七個召會,接著卻說到七個地方。信是給七個召會,稱呼卻是七個地方;這清楚給我們看見,七個地方等於七個召會。

此外,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講到在『各召會』中設立長老,然後提多書一章五節,說到在『各城』裏設立長老。我們把這兩節擺在一起,就看見在各城裏設立長老,等於在各召會中設立長老。以上是最基本的經節,可用來向人解釋一的立場與召會立場。我們要抓緊這些話;即或全世界都起來反對,只要我們站在主的話上,我們就是站在主的真理上。

要愛眾人,也要愛弟兄

我們清楚了基督教的情形,也明白自己的立場之後,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在這種情形下,該有甚麼樣的態度。我們的態度若是錯的,我們就代表錯了。我們的態度,第一,要愛所有神的兒女,以他們為主裏的弟兄姊妹。聖經說,我們要愛弟兄,並沒有說要愛那一種弟兄。聖經並沒有說,你要愛和你一同聚會的弟兄,要愛地方召會裏的弟兄。聖經只說,你要愛弟兄。(羅十二10,彼前一22,約壹三14。)我們對罪人有一種愛,愛他,就要傳福音給他;我們對弟兄也有一種愛,愛他,就要與他有交通。我們對人只有『愛罪人,愛弟兄』這兩種愛,再沒有第三種了。只要他是重生得救的人,不管他堅持點水浸或全身浸,不管他堅持喫素或喫肉,我們全數一視同仁,個個都愛。人是否站住召會正確的立場,是根據人在主面前所看見的真理、亮光;即便他不在召會正確的立場上,我們還是要用主的愛來愛他。

第二,雖然我們愛他,但我們要表明一個態度,我們沒有辦法參加他的組織。這不是我們驕傲,也不是我們關閉,乃是我們受主所給我們的真理限制。我們的行動是受限制的,我們不是自由的人,我們乃是主的奴僕,只能照著主所給我們的亮光作。因此,我們的態度很清楚,我們對所有的聖徒絕對有主裏的交通,但對於那些在分裂中的團體,我們不願意與他們有組織上的來往。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有絕對的信心,我們這樣作並不表示我們驕傲,或者關閉,乃是說我們有我們的立場。任何事都是需要有立場的,若沒有立場,就會失去目標;今天我們的立場,就是召會的立場。因這緣故,我們沒有辦法與在分裂中的團體有組織上的來往、合作。好比今天有一個福音行動,如果要我們參加一個組織一同聯合行動,這是我們的良心不許可的;但我們可以告訴他們,我們願意為罪人禱告,為他們所帶去的人禱告,求主叫罪人得救。

與人分享真理的亮光、生命的餧養

雖然如此,我們卻還需要在積極一面,向所有神的兒女,分享我們所得著的豐富。在我們當中,藉著職事的話語,許多豐富釋放了出來。這些生命、真理的豐富,不僅是為著我們自己的享受,更是為著所有神的兒女。這是所有神兒女的公產,我們應該與他們一同分享,一同承受。今天有些人瞎眼,不能接受這些真理,甚至反對這些真理。我們不要因這緣故責怪他們,反而應當盡我們所能,把這些真理傳揚出去。今天主的恢復實在需要藉著一班人,來發揚光大;所以,我們要盡可能的,把我們在真理和生命上所得著的亮光,分送、分享出去,使所有主裏的弟兄姊妹,能同樣得著亮光、餧養和供應。至於他們走不走這條路,那是在乎他們,我們並不勉強。

有人說,我們出去是專門偷羊。對這一點,我們要立刻封住他們的口。我們要對他們說,『今天主給我們的是何等的高,何等的豐富;但我們不是要建造自己的團體,而是要把主真理的豐富分享出去,叫所有的人都能聽見,都能看見。』

學著把倉庫裏的糧食送出去

有人說,『那些在基督教裏的人,好像浪子離開家,四處流浪。我若送飯給他喫,豈不是鼓勵他離開家,用不著回來?我應該讓他挨餓,餓到一個地步,他纔會感覺要回來。』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浪子回不回家,不是在乎你送不送飯給他喫,乃是在乎神有沒有藉著聖靈,賜給他悔改的心。(路十五17~18。)如果神沒有給他悔改的心,他就是餓死了,也不會回來。在這方面,盼望我們不要有狹窄的心;相反的,我們要盡可能的,與他們分享生命讀經,盡可能的和他們讀恢復本聖經。他們有不明白之處,我們要盡可能的解釋給他們聽。今天全地實在太缺少真理,也太缺少生命;而主的恢復就好像約瑟的糧倉,(創四一56~57。)我們不要只守在倉庫裏,乃要學著把這些豐富送出去。這是我們該負的責任。

不要擔心人不走召會的路,要相信人如果得著了生命,得著了真理的亮光,遲早是會尋求召會問題的。那時,我們可以把我們所看見的,鄭重的擺在他面前,讓他選擇他要走的道路。他可以和我們一同走這條路,也可以留在他現有的光景裏,照他現有的亮光服事主;我們不可因此定罪人。

這幾點是我們出去與人接觸時,該有的態度。若我們能守住這幾點,我們在神子民中間出入時,就能是正確的代表。我們不論是為主說話,或是傳福音,都能給人滿了生命、和生命供應的印象,叫人認識我們是一班高舉真理、實行真理的人。(余潔麟)

問 答
棄絕分裂,實行一的立場

問:為甚麼我們不與團契或其他公會聯合佈道呢?

答:他們所說的合一,並不是真的合一,而是一種聯合;我們所要的乃是合一,而不是聯合。聯合是他們各自保有自己的團體,以各自的團體為單位,而與別的團體聯起來,為著某件事一同行動。等到那件事過去了,就各歸各的,又分開了。所以,那並不是真正的合一;我們盼望合一,但我們不要這種『半路涼亭』的聯合。要實行一的立場,第一就要棄絕分裂。若是有分於分裂,就無法實行一的立場。你和長老會聯合,就和浸信會分了;你和浸信會聯合,就和衛理公會分了。這些公會基本的立場是分裂的,我們不能有分於分裂的立場。

問:若說長老會、浸信會、衛理公會是分裂的,那地方召會不是也和別人分了麼?

答:這個最大的不同在於長老會有一個界限,浸信會有一個界限,衛理公會也有一個界限,而我們站在地方立場的人,不可以有界限。表面上我們好像是和他們分,其實是他們跟我們分,不是我們跟他們分。我們沒有界限,我們就是一班基督徒,簡單的在地方的立場上,一同事奉主。若說我們和他們分,是因為他們的界限把我們分了,而不是我們和他們分了。

一面我們不可有分於分裂的立場,另一面我們對於在其中的基督徒仍是接納的;他們既是神的兒女,我們與他們就是一。我們見到他們時,與見到和我們一同聚會的聖徒是一樣的敞開,一樣的親切。所以,我們要實行一的立場,就有這兩面的講究。第一,我們棄絕所有分裂的立場。第二,在實行上,我們與所有神的兒女,在生命裏的交通是合一的。這二者缺一不可。我們若是有分於任何一個分裂的立場,我們就和其他的人分了。所以,為著要保守一的立場,我們不能有分於任何分裂的立場。然而,我們也該和所有神的兒女都有交通,都彼此相愛。我們不能因著他們在天主教裏,或在基督教的公會裏,就對他們另眼相待,也不能只對和我們一同聚會的聖徒,表示親熱;若是如此,我們也就有宗派的靈。

我們需要非常清楚這兩面的原則。當我們在實行時,還有很多講究;若是沒有智慧,我們就會在屬靈上喫虧,也會叫召會受虧損。比方,校園裏有團契,其中的弟兄姊妹都是神的兒女,也很單純的愛主,我們理當和他們有交通。然而你的交通若不謹慎,就會影響別的弟兄姊妹。所以,你要小心,當你前去時,要先和弟兄姊妹說清楚,你為甚麼去。有的弟兄姊妹到處跑,天天跑,跑到一個地步,召會生活中該有的光景都失去了,甚至連主在我們身上的託付是甚麼,都不知道了。神興起我們是為著祂的恢復,為著在地上興起一個團體的見證。在實行上,有各種情形的講究,我們需要有智慧,需要有主的引導,也需要與配搭的弟兄姊妹有交通,這樣纔會穩妥。(劉遂)

給人看見召會的真理與實行

問:有關召會的問題,我們是等慕道的朋友問呢,還是先講給他們聽?

答:我們應該正面的給他們看見,召會的真理與召會的實行;但我們講的時候,不能有一種拉他們來聚會的態度。我們若是有這種靈,在我們的話語中,就會不知不覺的流露出來;這就不得體了。然而,我們不能為了避免這個嫌疑,就不講這個真理。我們還得把主的真理,一點一點的擺在人面前。主的真理是多方面的,新約裏的真理有神、基督、那靈、信徒、召會、國度、新耶路撒冷等,這些都是新約經綸裏的真理。我們如何告訴人關於神、基督、與那靈的真理,我們也必須告訴人關於召會的真理。這並不是把人都拉到我們這裏來的手段,我們不應當有這樣的態度;我們乃是把真理陳明給人,讓人看見真理。你講過以後,或者他有了正面的反應,或者他不來了,對這些事,我們都不必太在意,因為這些事從古至今都有,從古至今魔鬼都在作破壞的工作。如果我們福音傳得彀強,我們仍舊可以得著一些人。不管人對我們有成見,或是人受了破壞,至終真理還是得勝。我們不要怪任何人,我們只要在禱告裏捆綁仇敵。

當我們帶人得救,帶人認識福音、認識生命之後,接著就必須把人帶到召會中。因為人不僅需要認識主,更需要認識主的心意;這是聖經給我們清楚看見的。今天神藉著職事所釋放的話語,也給我們看見這兩方面的平衡;一面我們有神的奧祕就是基督,一面我們有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西二2,弗三4。)這兩面加起來就是極大的奧祕,(五32,)也就是保羅完成的職事。

今天主託付給我們的,一面是傳揚福音,一面要帶人認識神的心意就是召會。所以,我們若只帶人認識基督,就是只給他一半的福音。我們還得帶他認識神的心意,認識神的道路。當然,在召會的實行上,有很多複雜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要看見主的亮光是甚麼。我們需要在真理上追根究柢,這樣纔不會憑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智慧,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需要學會,如何把主話語中關於召會的真理,好好擺在人面前,叫人能彀認識召會,至終能在召會中同被建造,一同達到神的心意;這也是福音最終要達到的目的。(余潔麟)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