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思更新脫離孤僻,憑靈而行彼此建造

孤僻個性源自魂的心思

林後五章十七節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舊事已過,看哪,都變成新的了。』這裏說到,我們天然老舊的個性需要被了結,並被主更新。人孤僻古怪的個性,是出於魂的心思。有位弟兄,他天然的人非常有聰明才智,但因著個性孤僻,就不能讓主好好使用。這就如一塊木頭雖有五尺長,但因其中四尺節瘤橫生、彎曲不直,不容易鋸切雕刻,對木匠就沒有甚麼用處。

心思需要更新變化

我們的個性若是老舊頑固,就會攔阻生命的成長。羅馬八章說到,神所豫知的人,要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29;)到了十二章就說到,為著基督身體的生活,我們的心思需要更新而變化。(2,4~8。)我們的乖僻個性,百分之七、八十都是我們魂裏的問題。心思是魂的主要部分,我們的心思若是沒有更新,魂沒有變化,我們就不容易與人配搭。沒有變化,沒有配搭,就變成單獨的屬靈;這樣的人,在主手中沒有太大的用處。

『屬靈』而不能與人調和,是召會建造的難處

無論我們有多『屬靈』,若不能與人建造,這樣的屬靈就沒有價值。屬靈必須接受建造與身體生活的試驗,就如身體上的細胞,需要與其他細胞聯結、建造,在身體裏盡生機的功用一樣。若是這細胞不能與其他細胞聯合生長,自己一直畸形發展,就像一滴油在水中,無法與別人融合,末了就會變成癌細胞,對身體造成極大的威脅與傷害。一個人若是屬靈,卻與其他的人不能調和,那是非常可怕的。這必定是召會、工作、和建造的難處。背叛常常是由此而起。

讓基督作生命,攻破心思的營壘

姊妹們常說要服從丈夫,但是應該服從時,卻不一定真能服從。一個人如果天性的彎曲、乖僻沒有變化,天然的硬石頭還未打破,要他服從就是個很大的難題。常常我們的靈裏願意,但我們的魂卻很難配合,而肉體更是軟弱。一切的難處都在於這個魂,我們的魂乃是撒但堅固的營壘。所以,保羅在林後十章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倒堅固的營壘,將理論和各樣阻擋人認識神而立起的高寨,都攻倒了,又將各樣的思想擄來,使它順從基督。』(4~5。)理論和思想都在心思裏,這些乃是撒但在人悖逆的心思裏堅固的營壘。在這場屬靈的爭戰中,我們需要心思更新而變化,照著靈而行,纔能攻倒仇敵堅固的營壘。神對我們的救恩,就是要變化我們,而產生一個身體。神所要的是身體,就是召會,至終就是新耶路撒冷。神的路,乃是讓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不斷的變化我們,把我們從撒但的權下擄來,使我們順從基督,成為一個身體而為神所用,以勝過仇敵,並將在撒但權下的人擄掠回來。

主的再來,需要基督的身體建造完成

以弗所書曾說到,神有一個時期滿足時的經綸;這個時期的滿足,乃是藉著基督身體的建造而成就的。(一10,22~23。)這並不只是個豫言,乃是一個事實。主的再來,乃是在這個身體建造完成之時;主的來,就如新郎要迎娶新婦,新婦必須豫備好。(啟十九7。)弟兄會說到主再來的豫言,是就著時期研究基督的再來。我們談到主的再來,乃是按著生命的長成。我們的生命要長大、變化,成為基督的身體,而這身體乃是成就神計畫的憑藉;這是個大異象。我們傳福音可以很快就得著許多人,但身體的建造與成形卻是緩慢的。雖然慢,我們卻仍要按著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而行,因為這是一條對的路。

注重靈和生命,同工必須同心合意

今日我們的難處不是路錯了,而是靈和生命不彀。生命的實際乃是在於靈;若是我們的靈下沉、軟弱、不彀強,就顯不出生命的實際。新約聖經若沒有靈,就成了死的字句。我們在臺灣十幾年來,一直在講十字架的對付;然而,十字架的對付,其實際必須在靈裏。若不在靈裏,一切所說的就都是空,都是道理,沒有生命,也沒有實際。

曾有異議者定罪我自稱為王,控制一切。這種不實的指控,乃是出於異議者的野心,他們想要得天下。對於他們種種不照真理而行的話,我不會在肉體的氣忿中回應。然而,我要在主面前忠心,負起祂交託我的職事。我們不必理會那些消極的話,乃要積極向人傳福音,引人愛主。我們彼此作同工,最重要的是同心合意。在我跟隨主的路上,我是受倪弟兄成全的,我絕不作背叛他的事。我知道主是可畏的;我不信神不過問背叛的事,甚至我相信神的管教和審判是可畏的。

聖經與聖靈相輔相成

今後我們往前的路,必須注重聖經和聖靈。我們不能只用心思,而缺少靈。聖經乃是靈糧;我們讀經或應用聖經真理,都必須運用靈,纔能得著生命。所以,我們每天都應該至少有半小時讀經和禱告的操練。我們無論到任何地方,作任何事都是外面的,最重要的乃是我們的靈要活。

聚會中為主說話,以及治理召會,都要憑靈而行

我們不只要丟棄宗教的儀式,也要丟棄我們中間老套的習慣。我們要實行林前十四章所說的:『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26。)這裏說到,在聚會中,我們應當把我們從主所得著的,交通出來,彼此建造。我們服事主,絕不能像癟氣的輪胎,在那裏奉行儀式,等來等去。我們的靈需要釋放,以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的原則聚會,大家互相交通,為主說話,彼此建造。

長老在召會中的治理,也必須注重靈。在聚會中帶領,首要的就是靈要活,要靈裏滿溢的將聚會的靈帶起來,也要以主的話為食物,供應眾聖徒。在治理上,總要憑著靈行事;若是怕有出於己意的,就要回到聖經,以聖經的真理為管治的原則。此外,要和一同服事的同工彼此敞開交通,活在基督裏,在靈裏定規一切的事。

積極推廣福音並造就聖徒

對於福音的工作,我們需要更積極。臺灣是塊很好的田地,我們應該每週都傳福音,各地總要有十五至二十人,專門作傳福音的工作。每週都用不同的材料傳講,將主的愛、義、恩等各方面的屬性向人述說。全召會要一同配搭,熱切傳揚福音,要作到一個地步,全臺的人都知道有這樣的地方在傳福音。同工在各地都該如此實行,而不是彼此爭競。傳完福音之後,同工們需要在各地有造就聚會,繼續成全聖徒在生命上有長進、有變化,帶領聖徒追求真理,活在召會生活裏。這樣傳福音、造就聖徒,得救的人必然增多,召會也必然得著建造。

一九六六年十月七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