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聖靈與律法

講時: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

講地:泉州

我們信徒乃是靠聖靈而活,不是靠律法而活。許多人因為不知道甚麼是律法,所以也不知甚麼是聖靈;不知道甚麼是靠律活而活,也不知道甚麼是靠聖靈而活。我們工作的失敗,乃是因為藉律法工作,而不是藉聖靈工作。靠律法就沒有能力、沒有結果。因為律法乃是主審判的事。

律法是甚麼

律法不僅是舊約的十誡,或是那幾百條的規條。這些乃是舊約的律法,在新約裏也有律法。舊約的以色列人有律法,新約的教會也有律法。律法的原則到底是甚麼?律法就是神有一個心意,寫在石頭或紙上,一次寫出一條至千百條。人若照這千百條律法來遵行,這樣,是非就分別出來,善惡也分別出來,人該走的道路也清楚了。這就是律法,這是死的律法。人若按這樣死的律法來作,就把神放在後面不管了。好像學生可以一個月不見校長,仍遵守校規一樣。這就是律法。一切的是非善惡,都藉著寫出來的律法而明白,一切的道路都在知識上遵守,不是由裏面的神來引導,這就是守律法。

許多人不與神交通,就已經知道如何分別善惡對錯。這是沒有用的,這樣的人仍在律法之下。按這原則來看,你就知道有多少事是在律法之下。人都喜歡律法,因為律法使人很容易的知道是非。人多怕靠靈而活,而喜歡一定的規條。守律法是呆板的、死的;守律法也是很便當的,你能彀知道守了多少條,你也能彀知道缺了那一條。律法叫人離開神,律法使人不必親近神,將神放在外面。今天你過了得勝的關,你就不可再在律法下生活,你必須靠聖靈而活。(羅七6。)

在律法下的生活

現在我們來看,甚麼叫作順從律法而行。我是到了前幾年,就是一九二八年,纔知道甚麼叫作守律法。我作傳道人作了十幾年,還不知道甚麼叫作守律法。在神學知識方面,不錯,我會解釋,但我還沒有在實際的經歷上認識這事。乃是在那年我大病一場,主醫治了我。之後我就到海邊休息,在那裏遇見了繆弟兄,就同他住在一起。繆弟兄身體也不好,他要我幫助他。我問他,要我幫助你甚麼?他回答說,請你告訴我,神醫到底合不合聖經?我回答他說,神是會醫治人,但提摩太還需要用酒;以巴弗提病了,也沒有得到醫治;保羅自己眼睛也不好,字小就看不見。我另外又題到許多人得了醫治。繆弟兄說,你這樣回答,好像沒有回答一樣。那時我立刻知道甚麼叫作律法。如果聖經告訴我們,一步一步的法則,我們就只要簡單的照著去行。這就是守律法。但神要我們直接與祂交通,得著祂的啟示,然後照著祂的啟示而行。如果不是這樣,聖靈的工作就沒有出路。

人都喜歡凡事有聖經清楚的定規。比方神醫的事,人是要聖經清楚寫說,神醫治或者不醫治我。但聖經裏一面有病得醫治的事,一面也有病不得醫治的事。聖經並不定下規條。神的意思是,不要教會只遵守死的字句,卻不到祂面前求問。神喜歡人在祂面前祈求、禱告、安靜等候,神不要我們在祂之外有所倚靠。

律法乃是神已往的心意,不是祂現在的心意。人的意思總是要神已往的心意,好來知道神今天的心意。但神要人與祂交通,藉著聖靈知道祂現在的心意,祂不要我們守律法。所以我們每天需要與神有新鮮的交通,好知道祂的旨意。

律法的第二方面乃是定規好你的生活,但神不要定規教會每日的生活。神乃是要教會時時刻刻與祂交通,知道祂對我們的心意。如果我給某工人定規一切的生活工作,這工人可以在一天裏、一星期裏、甚至一個月裏守住我的規則,而不與我交通,不問我這事那事。這就是律法。凡不與神來往而遵守神旨意的,都是行律法。

我在上海的時候,有一個用人,他是一個弟兄。有一天我想到,主要我們為祂作工,是要我們用靈,不用律法,這纔是好的。我要看看我在對待用人時,用靈不用律法,行得通行不通。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裏,定下律法來照著而行是很便當的。如果我定下律法,用人工作很容易,而我也必須遵守。但我和這位用人講好,有事就來問我,不要自己作主張,我也不先給他任何的定規。有幾次,我和朋友在一起談論,其間這位用人常來問說,我要喫甚麼?要喝甚麼?我說,等等再說。後來用人就覺得,按規條工作比較容易,要凡事請示,實在不容易。從這裏我們能彀看見,守律法是頂容易的,但要靠聖靈的引導來工作就不容易。但不管容易不容易,神的心意是這樣,我們就不能走便宜的道路,我們必須走神所命定的道路,就是不在律法之下生活,乃在聖靈裏生活。

在靈裏的生活

在靈裏的生活是沒有一定規則的,乃是在一切事上把死的規條放在一邊,直接求問神的旨意。就像我的用人,地掃完以後,不知道下一步要作甚麼,十二時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要喫飯。在靈裏的生活就是這樣,乃是有聖靈的啟示時就去作,其他的時候就等候主。比方說,我們如何知道一個人是得救的,可以受浸呢?你說,把每條關於得救受浸的道理,拿去問他,他都能回答,就可以受浸了。這乃是按著律法行事。反過來說,今天如果你遇到一個鄉下老婦人,她不認識字,聖經裏的用辭也不知道。你問她重生、悔改、赦罪的事,她都不能回答,但她心中有平安。這樣,你給不給她受浸?問題不是受浸的人能不能通過你的手續,能不能回答你各樣的問題;問題乃是要看她到底重生了沒有。有許多鄉下人,名詞都不知道,但裏面真是有平安、有喜樂。這樣的人,雖然頭腦不懂,卻是真得救的人。

在上海的擘餅聚會裏,常有外人突然參加我們的聚會,我們應該請他們等多久,纔讓他們擘餅呢?是等一週呢,或是等一個月呢?其實若知道一個人已經得救,就可以請他立刻擘餅,無需等待。

我們同工們千萬不可設下律法,你們要讓聖靈在各人裏面運行工作。聖經裏的東西都是活的,但乃是在聖靈裏纔是活的。你若把這些東西變成規條,就成了死的東西。聖經的真理必須在靈裏,纔能成為活的。我們領聚會時,有時從主得著一篇信息,你把這信息傳出去,結果救了許多人。下一次你想,上回既然能救人,這回也定規能。你就照樣傳講相同的信息,結果卻不能救人。你以為同樣的信息,以前能救人,以後也能救人,但結果不一定能救人。同樣的信息,由靈而來的能救人,照著律法重複的,就不能救人。這是照著靈與照著律法的不同。

一切不是照聖靈活的引導的,都是律法。我們常用已往聖靈的引導,作為今天的引導。但過去的引導,今天拿來用就成為律法。你們不要想前一次聖靈引導,今天聖靈也有同樣的引導。抄襲昨天的引導,就是律法。即使順服聖經的真理,也有成為順服律法的可能。今天你受浸若是因著聖經這樣說,而不是因裏面的靈這樣引導,就是律法。我們必須按照聖經所說的,加上裏面的引導,兩樣合起來,纔是正確的引導。如果有人說,聖經沒有說這件事是錯的,那就是對的。這完全是律法。許多人來信問這事那事有沒有錯。我要回答說,請問你心中有沒有聖靈?若有,為甚麼不學習認識裏面聖靈的引導?我不是卜卦的、算命的,我無法替你知道神對你的旨意,你須學習認識裏面聖靈的引導。

在照著聖靈引導而生活的事上,我們首先要問,聖靈在裏面如何說。慢一點問聖經如何說,要先問裏面如何說?今天人多半先看聖經怎麼說,卻不問裏面的聖靈怎麼說,這是不正常的。新約的信徒有聖靈住在裏面,這是最寶貝的。我們要學習認識聖靈在裏面的引導。聖經裏有原則與命令的不同。一個信徒不單要遵守聖經的命令,更要實行命令背後的原則。比方說關於蒙頭的事,你若是只因林前十一章而蒙頭,實際上,你仍然沒有蒙頭。一個人若不是由聖靈引導而遵守聖經,他的遵守聖經與違背聖經是相同的。所以問題是,主在你裏面如何說。如果主的靈引導你順服聖經的某個真理,你照著去行,這纔是真的順服神。

舊約是律法時代,今天乃是新約時代,但今天教會中仍然有太多的猶太人,他們遵守律法,把聖經當作律法書。或者有許多人問別人,對這事如何看法。這說出他們不會自己尋求裏面的聖靈。這都是不正常的情形。

聖靈的引導,用聖經來核對

羊必知道牧人的聲音。許多人以為,不知道聖經的字句,就不知道如何定規我們的生活,這樣我們是不是會天天犯罪?事實上,正好相反。照聖靈的引導,比你我靠自己遵守聖經要好得多。我們會忘記,但聖靈不會忘記。也許你要問,聖靈的工作若是如此緊要,聖經就不要了麼?就理想說,的確只要聖靈在裏面引導我們,就足彀了;但我們在遵行裏面的引導時可能有錯,所以還需要有聖經。換句話說,我們不是跟隨聖經的引導,乃是跟隨聖靈在裏面的引導,而將每天裏面的引導與聖經對照。內外都要順服,纔是真正的順服神。我們不能只順服聖經的教訓,必須裏面有聖靈的引導,再用聖經來核對。如果與聖經不合,就不是聖靈的引導,乃是情感的作用。一切的問題,根本上都是裏面的問題。

在煙臺時,有兩個人問我,可不可以離開公會。我回答說,『我不知道。』他們說,『難道你反對我們離開公會麼?』我反問他們:『我問你,生命在公會中如何?你在公會中,裏面的生命滿出來麼?若是,你就可以仍然留在公會裏;反之,就要出來。』這完全不是對錯的問題,乃是生命的問題。

在煙臺有一位出名的西國女傳教士,要和我談宗派問題。她來找我三次,頭幾次我都拒絕她,不和她談這事。最後一次她一定要我談,我也覺得是聖靈的引導,我只用了五分鐘和她講。講完一同喝茶。我對她說,我是在大圈圈裏,而她乃是在這大圈圈的小圈圈裏。談完,我請她回去。兩天以後,她一早來找我,對我說,『昨天半夜我已經把辭職信寄出三分。我對她說,『你不可受我的影響。這事永遠只能由神親自來作,只有神纔能召你離開某公會。』她說,『我昨天晚上尋求神時,就看見,在大圈圈裏的小圈圈是人所揀選的;人所揀選的小圈圈乃是罪。我覺得是神的旨意要我離開公會,所以我昨夜就起來寫辭職信。』我就和她拉手。從此她就積極的在主的道路上往前,不再有任何的消極。

我們為主作工的人,要注意不可用聖經去引導人,必須讓聖靈親自在人裏面引導他。我們不必用外面的標準叫聖徒整齊劃一,想要維持外面的好。若是這樣,聖靈就沒有地位,沒有出路了。我們不可作摩西,只給人字句律法。我們的律法乃是聖靈。聖靈就是我們一切的指引,我們要學習聽從裏面聖靈的引導。人守律法可以離開神,而仍然活著,人若靠靈而活,則一刻也不能離開神;一離開神,就無法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