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新約福音祭司事奉的恢復

讀經: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十二章一至二節,歌羅西書一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彼得前書二章五節,九節,路加福音十章一至六節,約翰福音十五章十六節。

在這一次的特會中,我們要特特來看主今日恢復中的召會生活。

實行的路不易看清

說到召會生活,主要的是關乎怎樣敬拜神、聚會、傳福音、事奉神、以及怎樣為主作工。新約全書並沒有把這些事一系列的以條理的方式來告訴我們,牠的記載乃是按著屬靈的需要,也就是以屬靈的需要為中心;當說到某一點屬靈的需要時,就露出那一點的意思來。所以,說到怎樣聚會或怎樣事奉神等這些屬靈的點時,就牽連出生活的一面,但牠並不是一次就清楚詳細的點明出來。譬如,在羅馬十五章十六節,保羅題到一個辭,就是神福音的祭司。他說的時候並沒有特別的點明這事,不過是順著屬靈的光景題出來就是了。所以歷代讀經的人有很多,然而並沒有多少人看見神福音的祭司這辭的意義。許多的地方也都像是這樣,聖經並沒有在某一處有特別的說明。所以,我們來探討這些事的時候,就需要有全本聖經的觀點。

若非如此,當人題起怎樣傳福音事奉神時,就根本無法想到我們傳福音的人都是神的一個福音祭司。因著新約的記載有時是這樣的屬靈,以致在事務上實行的一面,的確不容易叫我們清楚。我不是說新約說得不清楚,我是說我們要從新約找出這些事務的實行方面並不容易。所以,歷代以來,那些愛主而想要事奉神的人,一研讀聖經就碰到這些難處。因這緣故,關乎召會生活實行的一面,一千九百多年來在基督徒中間便引起了許多的議論和爭辯,以致起了分裂。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

錯誤的教訓帶進不合聖經的作法

因著每一個人從新約裏所看見的亮光並不彀清楚,使得在召會生活的實行上便帶進一些不合聖經的作法。比方說,受浸這件事,就有許多不同的作法。因著新約對這事並沒有明文規定,關於要怎樣施浸,要浸幾次,歷代一直都有爭論;爭論太多,大家也就迷糊了,以致一些不合聖經的作法也就逐漸被帶進來了。這一類的事情一直在發生,特別是在召會墮落的時候。明白新約聖經惟一的倚靠就是聖靈,但因著召會墮落,倚靠聖靈的成分很少,就引進許多聖經所沒有的作法。

我再舉個例子來說,在新約裏,長老和監督乃同義辭,指的是同一班人。(徒二十17,28。)但第二世紀時,有一個教師以格那提(Ignatius)卻題出一種錯誤的教訓,說監督在長老之上,便立監督作一區的主教,轄管該區各地的長老。這極大的錯誤形成了宗教組織:這教訓也就是召會體制中主教治會系統的根源。以後逐漸演變,不僅有主教,管理一區;還有總主教,多半是管理一國;再高一點就是樞機主教,他們圍繞著教皇,治理全球的天主教,他們等於教皇的內閣閣員。若教皇去世了,便從他們中間互選出一位作新的教皇,而教皇就是最高的主教。除了羅馬天主教,像聖公會,也是以主教的制度來治會。長老會治會的制度雖沒有這麼嚴謹,卻也是同樣的原則。

主在歷代的恢復

因著召會這些墮落的光景,從第二、三世紀起,就有一些清心愛主的人來恢復主的真理。這個恢復是逐漸的,在已過的世紀中一直都有這個恢復。最明顯的是在一千五百多年,路德馬丁恢復了因信稱義而得救的真理。到了一千六百多年,主在天主教裏興起了一班人,在生命上專有追求,就是所謂注重內裏生命的奧祕派。又過了一個世紀,到一千七百多年,主興起新生鐸夫,他恢復了召會生活的合一,帶進莫大的祝福。到一千八百多年,英國的弟兄們興起來,將召會生活恢復得更清楚、更深入。但他們中間這樣好的光景並沒有持續太久,到前一個世紀末了就落下去了。

主在我們中間的恢復是不斷進步的

到本世紀初,一九二○年以後,主的恢復從歐美轉到了遠東。召會的歷史告訴我們,當神在歐美找不到一塊乾淨土來為著召會生活時,祂來到了外邦的中國,興起了我們。開頭在實行上,我們多半是採用弟兄會的作法;以後我們發現有相當的地方並不彀深入聖經屬靈的意義。我們最前頭、最有啟示的倪柝聲弟兄從聖經有了許多新的看見,於是他把所看見的寫成『工作的再思』。從那以後,他又有新的看見,再有新的看見;每一次他有一點新的看見,對他都是一個轉變。他原先是這樣實行,因著新的看見,他就轉變了;再過幾年,他又轉變了,以致令人相當的不解,甚至有了定罪。但倪弟兄對這事的答覆是:『我們是在主的恢復裏,而主的恢復是逐漸進步的;每一次有了進步,就自會有一個轉變。若是我們從開頭到末了都沒有轉變,那就證明我們可能在那一點上已經從主的路上失落了。』

這就是基督教各公會所犯的毛病。浸信會看見了受浸的真理,就停在那裏,到今天就一直沒有往前,也不想有甚麼轉變。但在他們之後,主還有恢復。結果出來了長老會,他們看見以長老治會的真理。這也是對的,但他們卻停留在那裏,不肯再有轉變。所有的公會都是這樣的情形。末了,在弟兄會身上,也有這個弱點。所以,倪弟兄就為此在主面前恐懼戰兢,深怕我們也是這樣,看見一點真理就滿足了,不肯再接受更多的亮光,反倒以為若有轉變,與原來的看見不合,就不是真理了。當然,聖經真理始終不會改變,但聖徒和召會跟隨主的真理要怎樣跟隨,跟隨到甚麼程度,這些是會有轉變的。這是根據他們在聖經的真理上所看見亮光的進度而決定的;多有真理的看見、亮光的發現,就多有轉變、進步。

召會生活漸漸停頓了

到了一九八四年,我們在主的恢復裏確實看見有主的祝福,全地興起了八、九百處的召會,普及六大洲。雖然如此,在我們中間卻有兩種光景,兩大缺失。一種就是我們內在的生命不彀強烈、活潑、新鮮,呈現一種半睡眠狀態。無論是東方西方,各地召會大體的情形都是如此。那時,我多半是住在美國,那裏已有大約一百處的召會,但屬靈的光景並不高昂。至於東方,尤其是臺灣,我和那裏的關係很深,也熟識那裏召會的情形,可說和西方差不多,不彀高昂。這是裏面的一面。另一種光景,也是外面的一面,就是信徒的人數增加得太慢。因著主恢復裏文字的工作,六大洲都有召會興起。召會的數目是多了,但信徒的人數並不彀多。在那十五年之內,美國眾召會信徒的增加率每年不過是百分之二、三。大體說來,東、西方各處的召會都是這樣,信徒的增加率非常低。這件事是個鐵證,說出我們有了問題,慢慢的我就察覺了;不只我們察覺這件事,各大公會也發現這個問題。這幾十年來,他們信徒的數字大多數是一直往下跌的。我們雖沒有甚麼跌,且有一點加,但加的速度不彀高,也不彀快。

今日主召會生活的恢復

從一九八四年十月間,我們用了相當長的時間來深入這個問題。到今天我可以向眾弟兄姊妹作見證,在這四、五年之內,主確實給我們看見許多寶貴的啟示,主要的有四大要點,點點都是我們在八四年以前所沒有看得那麼清楚的,甚至是沒有看見的。

恢復新約福音祭司的事奉
傳福音是一件福音祭司的工作

第一點就是福音的祭司。我們知道信徒都該傳福音,並且各處的弟兄姊妹可說也盡力傳了福音。但我們不能否認,我們傳福音不太有能力,傳福音的果效也叫我們不滿意;尤其是傳福音之後,得救、受浸的人留下來的寥寥無幾。所以在我們中間好多地方的召會,開頭只有一、二十人,過了幾年,搆到了七、八十人,然後逐漸加到一百人;只要一超過一百人,增加率就非常低了,往後的幾年就一直留在一百幾十的光景。我們雖然熱心的傳福音,卻不深入研究看看,為甚麼我們傳福音的結果不彀理想?為甚麼我們給人施浸後,人留下來的不多?對於這些情形,我們不究查其原因,只是一味按部就班的傳下去。

這一次我們花了四、五年的工夫來研究這個問題,纔得著這樣一個結論,就是我們沒有看見傳福音乃是一件福音祭司的工作。過去,我們的見地、我們的感覺只是認為我們既是信徒,就應該愛主,也就應該帶別人得救。久而久之,這樣的觀感並沒有加強我們對傳福音的感覺,也沒有發展我們作新約福音祭司的屬靈功能。我們雖然傳福音,卻不覺得我們是作福音的祭司。甚麼叫作祭司?就是專管事奉神之事的人。譬如,聚會中有彈琴的服事,說得文雅一點就叫司琴,至於說到服事彈琴的人,就叫作琴司。同樣的,在中文裏說到事奉神的事,就叫作祭祀,而管理這事的人就叫作祭司。所以,我們新約的信徒既是福音的祭司,就是專管傳福音的;不是高興就作一點,不高興就不作。無論我們高興或不高興,傳福音就是我們的職分,我們的專責。

在施浸者約翰福音祭司的工作

說到祭司的事,我們要從舊約看起。整本聖經都說到神的子民對神的事奉。神的心意是要祂的子民都作祭司事奉神。為此,神在舊約中就定規祂的選民以色列人都作祭司,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但後來以色列人犯了大罪,全體拜了金牛犢而失敗,以致失去了祭司的職分。神只好選擇亞倫家作祭司,承擔祭司的職任,由利未人來服事他們。到了新約,一開頭我們就看見施浸者約翰,他可說是舊約中末了的一位祭司。他生在祭司的家裏。他父親撒迦利亞不但是祭司,而且是領班的祭司。他是神藉著恩典的工作,賜給他父親的獨生子。他長大以後,按規矩應該住在聖殿裏,喫祭司的食物,穿祭司的衣服,作祭司的工作,就是獻牛羊為祭物。但他把這一套完全都撇開了,到曠野去,那是一個遠離宗教規條、脫開文化背景的地方。他住的是野地,喫的是蝗蟲野蜜,穿的是駱駝毛的衣服。他所作的似乎也是『野』的事,他傳道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三1~4。)於是,他就把悔改、認罪的人浸到水裏去。

施浸者約翰的作為說出了新舊兩約關於事奉神的一個基本上的轉變。舊約有一套事奉神的制度,包括顯赫、光采的大聖殿,完善的獻祭條例,以及儼然有序的祭司體系。到了舊約的末了,神得著了領班祭司撒迦利亞的獨生兒子約翰,棄絕了舊約的事奉,而有一個新的起頭。這約翰棄而不作舊約的祭司,轉為在新約中頭一個福音的祭司。舊約的祭司是獻牛羊等物為主要的祭物,是物質的;但新約的祭司是獻上信福音而悔改的罪人為祭物,是屬靈的。每一個悔改、得救的人,在神看來都是一個獻給神的屬靈祭物。彼得在他的書信裏就說,我們新約的信徒建造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獻給神屬靈的祭物。(彼前二5。)這樣作新約的祭司獻上屬靈的祭物給神,乃是傳福音的結果。所以,彼得接著又說,惟有我們是君尊的祭司體系,是聖別的國度,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彼前二9。)這就是藉著福音傳揚神的救恩,使人得救,成為屬靈的祭物獻給神。

在使徒保羅福音祭司的工作

在約翰之後,主耶穌出來盡職了,祂也是這樣作,到處傳神的福音,救來罪人獻上給神。祂不僅自己這樣作,也打發門徒們這樣作。到了五旬節,召會在地上出現以後,門徒們更是如此;其中有一位使徒可算為這事的榜樣,就是傳福音的保羅。他到外邦各地去傳福音,把罪人救來歸神。在羅馬十五章十六節,他告訴我們他作了神福音的祭司,把救來的外邦罪人,獻給神作祭物。這是他作福音祭司工作的開頭。接著,他就餧養他們,叫他們在生命上長大,以致把自己獻上給神作活祭。這是羅馬十二章一節給我們看見的;也就是作福音祭司工作的第二步。他還不停在這裏,在歌羅西一章二十八、二十九節他說,要用全般的智慧警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成熟的獻給神。這也就是他在以弗所四章十二節所說的成全聖徒。得救的信徒不僅生命增長,還能在基督裏在各方面得成全,以至於成熟,能直接作建造基督身體的工作。這是使徒保羅作福音祭司工作的第三步。不僅如此,他在林前十四章鼓勵這些能事奉神的人要切慕申言;申言就是為主說話,把主說出來,並把主說到人裏面去,為著把基督供應人,分賜給人,叫人得著餧養並建造。這是作福音祭司工作的第四步,也是最高的一步。

神福音祭司的工作,從傳福音救來罪人,到帶他在生命上增長,又成全他,且能為主說話,到這樣的地步纔能說是完成了。到這地步,個個聖徒都能作那些有恩賜者,像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所作的,好建造基督的身體。這就是信徒在新約裏該有的事奉;當信徒這樣作時,也就作了新約福音的祭司。所以福音祭司所作的工作非常寬廣,從帶人得救起,經過餧養和成全,直到能為主申言,叫別人得到生命的供應,並基督的分賜。結果,就叫一個一個的聖徒都能建造基督的身體。同時,這新約福音的祭司乃是一個體系,是全體信徒都該作的,也是全體信徒都能作的。保羅在林前十四章三十一節說,『你們都能一個一個的申言。』若是一個得救的人,作了新約的信徒,卻還不能申言,這說出他在新約福音祭司的工作上還沒有被成全到完成,仍然有些缺欠。我們既是新約的信徒,就必須被成全到一個地步,能為主申言,釋放基督的豐富,將基督供應人,建造基督的身體。

人人親自傳福音,盡福音祭司的事奉

上面所說的,乃是這四、五年來我們從主所看見的一件重大的事。這清楚告訴我們,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得負起一個責任,作福音祭司的專才工作。因這緣故,親愛的弟兄姊妹,今晚我主要的一個負擔就是給你們看見,你既是一個愛主、追求主的人,就必須作福音祭司頭一步的工作,不是別人幫你作,乃是你自己親自作,傳福音救來罪人,當作祭物獻給神。這也就是主耶穌在約翰十五章所說的,我們是祂這葡萄樹的枝子,必須結果子榮耀父。既是枝子,就要結果子;沒有一根枝子是幫助別的枝子結果子的。結果子是不能幫助的;也是不能代替的。今天,你我作福音的祭司是不能代替的;傳福音總得自己親身去傳,親自帶人得救。為這緣故,召會中那些在傳福音上有恩賜的人,不僅應當去傳福音,還得花時間成全其他的聖徒同樣也會傳福音。我們每一個人都得學習怎樣傳福音救罪人,結出福音的果子,當作祭物獻給神。我信若是我們大家都肯接受這亮光,主的恢復在傳福音救罪人這件事上,就不至於有缺失,並且在我們中間信徒增加的情形一定相當可觀。盼望主在這點上眷顧我們。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九年五月三日講於日本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