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引言—神的福音

讀經:羅馬書一章一至十七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羅馬一章一至十七節,就是這卷書的引言。

本書著者、主題與受者

這卷書的引言分作三段,第一段給我們看見著者是誰,主題是甚麼,以及受者是誰。

著者—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蒙召的使徒

一章一節開頭說,『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基督』的意思是『受膏者』,是主得榮耀的名字。『耶穌』這名字,意思是『耶和華救恩』,或『耶和華救主』,是主降卑的名字。

『奴僕』在原文是指賣身的奴隸。當日地中海四圍有一種風俗,可以買人作奴隸。這種買來的奴隸,不僅失去自由,連他的生命也屬他的買主。保羅說,他就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一個這樣的奴僕,是絕對沒有自由的。

一節接著說,『蒙召的使徒,』表明保羅一面是主的奴僕,一面又是主的使徒。奴僕是因主買了他;使徒是因主召了他。所有得救的人都是主的奴僕,因為都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但不一定都是主的使徒。在主所買的許多奴僕中,只有少數的人蒙了主的呼召,成為主的使徒。

『使徒』原文的意思是受差遣的人,就是那些被主差遣出去為主作工的人。人得成為這樣一個受主差遣的使徒,是在於主的呼召。主的呼召一臨到一個人,他就成為主的使徒。所以保羅在這裏稱他自己作蒙召的使徒。

『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表明保羅不只是主的奴僕,也不只是蒙召的使徒,並且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他不只是主所買的,也不只是主所召的,並且是主所分別出來的。主所以買他、召他,就是要把他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新約中有三處經文指明,主把保羅分別出來。一處是加拉太一章十五節所說,神把他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另一處是行傳十三章二節所說,聖靈說,要為祂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祂召他們所作的工。還有一處就是這裏所說,主把他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我們把這三處配合著新約別處的記載來看,就可看出,神在保羅身上的分別有三步:(一)他在未出母腹的時候,神就把他從世人中間分別出來,叫他歸於神;(二)當他成為猶太教中的一個中堅分子的時候,神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將他從猶太教(也就是從猶太人)中分別出來,叫他歸於主的名下,成為主的門徒;(三)後來當他在聖徒中間蒙恩成了申言者和教師中的一位時,神就在安提阿的召會中,再把他從那些申言者和教師(也就是眾聖徒)中分別出來,叫他去專作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工作。所以神是先把他從世人中間分別出來,再把他從猶太人中間分別出來,最後也把他從聖徒中間分別出來。羅馬一章一節是籠統的說到,保羅被神分別出來為著神的福音。他原是在猶太教中為著律法熱心的,但神把他分別出來為著神的福音,特別是為著神對外邦人的福音。

『歸於神福音的』,意即為著神福音使用的。使徒保羅在這裏的意思,是要他的受信者知道,他的身分不只是主的奴僕,也不只是主所召的使徒,並且是主所分別出來,為著神福音使用的。他所以這樣說出他的身分,是要他的受信者知道,他所寫給他們的,是出於神的託付,有神的權柄。

主題—神的福音

『歸於神福音』這句話,說出使徒寫這卷書的目的,就是要向在羅馬的聖徒講明神的福音。這卷書從始至終所說的,都是神的福音,所以『神的福音』就是這卷書的主題。

『神福音』的『神』字,應該重讀,意即這福音是出於神的,也是藉著神的;是神的愛為人著想的,也是神的恩典替人成全的;是神要救人的福音,也是神來救人的福音。神的福音是神來為人成全一切,不像律法是要人自己成就一切。律法的一切是在於人,都需要人去行去作;福音的一切是在於神,都是神替人行,替人作,不需要人作甚麼;所有的一切,都是神替人成功的,所以是神的福音。

神的福音—論到祂的兒子

一章二節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著祂的眾申言者,在聖經上所應許的。』這話和三至四節,都是解說前文所說神的福音。五至六節的話是由此引進來的。使徒在這裏說這話,意思是很深的,就是說他被分別出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他,不是他新發明的,乃是出於神,是神從前藉著眾申言者,在聖經上所應許的。『從前』是指舊約的時候;『聖經』是指舊約聖經;『眾申言者』是指在舊約裏一切為神說話的人。神的福音原是神藉著那些申言者在舊約裏所應許的。神的福音是神原初的心意,所以神早就在舊約裏,藉著眾申言者,把福音的各方面都以應許的方式豫言出來了,包括基督要怎樣出生,成為女人的後裔;怎樣受死,為人贖罪;怎樣復活、升天;怎樣使人得生,叫人蒙福;怎樣作人可信靠的救主。這一切在舊約裏,神都藉著眾申言者應許得清清楚楚。

三節上半說,『論到祂的兒子。』這句話可說是聯於一節的『神福音』,也可說是聯於二節的末了。無論是聯於一節或是二節,意思都是說,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神的兒子是神福音的主題,也是神福音的內容,也就是神福音的本身。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神的福音。傳神的福音,就是傳神的兒子。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三節下半說,『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神的福音所論到的這位神的兒子,是有神人二性的。祂是神子,也是人子。祂成為人子,是由童女馬利亞而生。馬利亞乃是大衛的後裔,所以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這一面說,祂是人子,有人的肉體,有人的性情。

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

四節:『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這是說到主耶穌身位的另一面。在肉體的一面,主耶穌因著經過成為肉體,從人而生,就是人子;在靈的一面,主耶穌因著經過死而復活,就顯出是神子。主一面有從人而生的肉體,一面也有神聖別的靈。『聖別』的意思,是聖而與俗不同,與人有別。只有神和屬神性的一切,是聖而與俗不同,與人有別。所以『聖別的靈』,就是神那神聖、與俗不同、與人有別的靈。這聖別的靈在主耶穌裏面,叫祂有神那神聖、與人不同的性情,也叫祂在地上過那神聖、與眾不同的生活。主在地上整個的生活,都是神聖、與眾不同的,都是聖別的。主所以能過那樣聖別的生活,乃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使祂有聖別的能力。乃是聖別的靈,叫祂過聖別的生活。

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所作一件特別重大的事,就是叫祂從死裏復活。人一到死裏,就不能出來。只有主耶穌到了死裏,還能出來。祂所以能從死裏出來,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祂不僅能叫自己從死裏出來,還能叫別人從死裏出來。祂自己已經從死裏復活,成了從死人中復活的初熟果子。將來祂還要叫所有死了的聖徒都從死裏復活。祂這復活的能力,就是聖別的能力。脫離罪是聖別,脫離死更是聖別。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最高的表顯,就是叫死人復活。所以這裏說,按著聖別的靈說,主因著死人的復活,就顯出是神的兒子。

這裏所說『死人的復活』,不僅是指主耶穌的復活,也包括所有死人的復活。所有死人的復活都是以主耶穌的復活為首,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3,)都像主耶穌的復活一樣。(參約五26~29。)主耶穌的復活,藉著那聖別之靈的聖別大能,把祂標出來,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祂在地上活在肉身裏的種種情形,十足的說出祂是人子,有人的性情。但是叫祂從死裏復活的聖別大能,又完全顯出祂是神子,有神的性情。所以一面按肉體說,祂是人子;另一面按聖別的靈說,祂是神子。祂有人性,也有神性,神人二性都匯合在祂身上。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緊接著『論到祂的兒子』。神的福音所論到的神的兒子,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祂是兒子;對我們,祂是主。祂是耶穌基督,從前降為卑微,現今得著榮耀。當保羅寫到這裏的時候,他裏面必定有榮耀、甜美、親切的感覺,所以他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的主』,這稱呼是何等甜美,親切!祂是神子成了肉體,作了人子,又由聖別的靈以大能標出祂是神子。祂是降到人肉體裏的神子,又是升到神榮耀裏的人子。祂有神性,也有人性,曾降為卑微,又進入榮耀。祂是神的福音所論到的,祂也就是神對人的福音。

領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職分

羅馬一章五節上半說,『我們藉著祂,領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職分。』這裏的『我們』就是使徒們。使徒們是藉著祂,就是藉著那成為肉體,之後又進入榮耀,是人子又是神子的主耶穌基督,領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職分。受神託付、傳神福音的使徒,是藉著祂而有的;是祂設立人作使徒。祂設立人作使徒,第一是把恩典給人,第二是把職分給人。沒有一個人作使徒,不是從祂領受了恩典;而且作使徒的人從祂所領受的恩典是雙重的。他們先領受恩典作聖徒,再領受恩典作使徒,是恩上加恩的領受恩典。祂的恩典是人作使徒的根源,也是人作使徒的本錢。(參林前十五10。)人作使徒需要從祂領受恩典,也需要從祂領受職分。祂所賜的恩典是人作使徒的供應,叫人能作使徒;祂所賜的職分是人作使徒的身分,叫人成為使徒。

在萬國中使人順從信仰

羅馬一章五節下半說,『為祂的名在萬國中使人順從信仰。』主給人恩典和使徒的職分,目的是要人去為祂的名使人順從信仰。為祂的名使人順從信仰,意思就是為著叫主的名被人認識並呼求,使主名的權柄和價值得以在人中間建立,而叫人順從信仰。使徒們當日傳福音,使人順從信仰,乃是為著叫主的名被傳開,將主名的權柄和價值建立在人中間。人順從了他們所傳的信仰,就必承認主的名,而歸於主的名下,使主的名得著高舉並尊崇。

『在萬國中』—主設立彼得作猶太人的使徒,是要他去對猶太人傳福音。但主設立保羅作外邦人的使徒,是要他去對外邦人傳福音。(加二7~9。)保羅作外邦人的使徒,不是為局部的外邦人,乃是為一切的外邦人。他為主的名,在萬國中使人順從信仰。

『使人順從信仰』—使徒們為主的名傳福音,是叫人順從信仰。神的福音有個特別的背景,就是律法。律法是叫人行的,是以『行』為本,以『行』為原則的。神的福音是叫人信的,是以『信仰』為本,以『信仰』為原則的。使徒們受主託付,不是傳律法叫人行,乃是傳神的福音叫人信。他們不是傳行的道,乃是傳信仰,不是叫人順從律法那行的道,乃是叫人順從福音這信仰,所以就是叫人順從『信仰』。人聽見他們所傳的福音而順從,而相信,就是順從了信仰。

羅馬一章六節說,『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這裏的『你們』,是指當日在羅馬的聖徒。使徒的意思是,在那些順從信仰的外邦人中,也有你們這在羅馬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這話叫我們知道,順從信仰的人就是耶穌基督所召的人。所以一個人肯順從神的福音,肯相信神的兒子,就證明他是主所召的。

受者—一切在羅馬,為神所愛,蒙召的聖徒

七節上半說,『寫信給一切在羅馬,為神所愛,蒙召的聖徒。』這話是緊接著一節的。在一節和七節這兩節裏,使徒不只說出這卷書是誰寫給誰的,並且說出著者與受者的身分。他怎樣特別說出他這著者的身分,也怎樣特別指出那些受者的身分:他們乃是為神所愛,蒙召的聖徒。關於這個身分,有三點我們需要注意:

第一,他們是為神所愛的—神的愛是他們這身分的第一個根源。這個根源是從永世裏就有的。因為神對他們的愛,是在創世之前就開始了。還沒有宇宙,沒有時間,神就在永遠裏愛上他們。

第二,他們是神所召的—神不僅愛上他們,也召了他們。這是當他們生在地上時,神纔成全到他們身上的。以神的愛說,神是在永遠裏就愛上他們;以神的呼召說,神是到時間裏纔召了他們。神所以到時間裏召了他們,是因為神在永遠裏愛上他們。神在時間裏對他們的呼召,是根據神在永遠裏對他們的愛。神所以呼召他們,是因為神愛他們。神的呼召是出於祂的愛。

第三,他們是蒙召的聖徒—『聖徒』原文的意思是『聖人』,就是被分別出來歸神為聖,歸神所有,屬於神的人。他們一蒙神所召,就成為這樣歸於神、屬於神的人,就是被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的人。

在錯謬的天主教裏,只有那些德行超眾的人,經過特別的加封,纔得稱為『聖人』。在墮落的基督教裏,也是把『聖人』當作像古時使徒那樣一班人的尊稱。但是被錯謬的天主教和墮落的基督教所尊稱為『聖人』的保羅,卻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人一蒙神呼召,就是聖人;不必等到成為德行超眾的人或使徒纔是聖人。一個罪人蒙神呼召,不必再加上甚麼,更不必經過特別的加封,就是聖人。只要神召了你,你就是聖人。我們成為聖人,不在乎別的,只在乎神的呼召。你是不是一個聖人,不是看你有沒有超眾的德行,乃是看你有沒有蒙神的呼召。只要你是蒙神呼召的,你就是聖人。我們在信主的時候,一蒙了神的呼召,就是聖人,不是等我們作到甚麼程度,纔得算為聖人,不是等我們蒙召之後去作成聖人。

國語和合本在這裏所譯的『奉召作聖徒』,和使徒當初在這裏所說的意思有所差別。使徒在這裏不是說,我們『蒙召作聖徒』,乃是說,我們是『蒙召的聖徒』。我們不是蒙召去作聖人,我們乃是蒙召就是聖人。

所以,在這裏我們應該看見亮光。我們蒙了神呼召的人,就是聖人。弟兄姊妹,你敢不敢這樣承認呢?你敢不敢說你是聖人呢?也許你要說,我這人敗壞,我這人污穢,保羅可以稱自己為聖人,我卻不可以。你這樣說,你這樣感覺,不是謙卑,乃是不信;你不信神在你身上所作的,不信神在這裏所說的。你該承認神在你身上所作的,相信神在這裏所說的。我們蒙了神的呼召,就是聖人。這不該叫我們驕傲,卻該叫我們敬拜神。我們該敬拜著承認我們是『蒙召的聖徒』。

恩典與平安歸與受者

七節下半說,『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是使徒問安和祝福的話。他先說恩典,後說平安。因為必須先有恩典,然後纔有平安。恩典不是屬世的利益、物質的好處;實在說,恩典就是神自己。神自己給我們得著,給我們享受,就是恩典,就是恩典的本身。神進到我們裏面,作了我們的生命和能力,作了我們的享受,就是神所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著了這恩典,纔能有平安,並且也就有平安。這恩典怎樣不是今世事物的利益、好處,乃是永遠屬靈的生命、福分,這平安照樣也不是外面環境的順適、如意,乃是裏面心與靈的安舒、滿足。不論世人的環境多順適,生活多如意,他們深處總是不能安舒,總是沒有滿足,因為他們沒有得著神的恩典—沒有神進到他們裏面,作他們生命的恩典。但我們已經得著這恩典,所以我們能有這平安。這恩典是我們所需要的,這平安也是我們所需要的。這恩典可以說是我們的生命和能力;這平安可以說是我們的生活和情景。我們該靠這恩典的能力活著,也該活出這平安的情景。所以這恩典和平安,包括我們身為基督徒、聖徒、以及神的兒女,一切生命和生活的事。

但這恩典和平安是從那裏來的?是從誰來的?乃是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來的。神已經作了我們的『父』,因為耶穌基督已經作了我們的『主』。作我們父的神,和作我們主的耶穌基督,乃是這臨到我們的恩典和平安的來源和來路。我們已經蒙了主的救恩,也有了父的生命,所以恩典和平安能從父和主臨到我們。父是源頭,主是管道;出於源頭的豐富經過管道,臨到我們就是恩典和平安。

憑語氣看,保羅在這裏題到『父』和『主』的時候,他裏面必定有甜美的感覺,有特別的味道。神作了我們的父,耶穌基督成了我們的主,這的確該叫我們有甜美的感覺,我們每逢題到『父』和『主』的時候,也都該有一個特別的味道。恩典與平安,就是從這位『父』和這位『主』,歸與我們的。

著者對受者的關切與負擔

八至十五節,是本書引言的第二段,給我們看見著者對受者是何等的關切,有何等的負擔。

為眾人感謝神

八節上半說,『首先,我藉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凡是關切別人的人,首先都會為別人感謝神,並留心他們蒙了甚麼恩典,以及神在他們身上作了多少工作。這個關切羅馬聖徒的使徒,對他們當然也是如此。他藉著主耶穌,因他們眾人所蒙的恩典,為他們感謝神。

八節下半說,『因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全世界。』使徒寫這封書信,特別注重信心的問題,所以他題到為羅馬的聖徒感謝神的時候,特別說出是因為他們有信心。並且他所以這樣為他們感謝神,是因為他們的信心有特長。他說,他們的信心傳遍了當日的全世界,就是地中海的四圍。他們的信心在當日的全世界是聞名的,所以他因著這事,為他們感謝神。

九節上半說,『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在一節是說,神的福音,到這裏就說,神兒子的福音。這叫我們看見,神的福音就是祂兒子的福音,因為祂這福音,是在祂兒子裏面得成全的。使徒就是為著祂這福音,並在祂這福音上,事奉祂。神兒子的福音是使徒事奉神的範圍和憑藉。使徒對神的一切事奉,都是在神兒子福音的範圍裏,也都是藉著神兒子的福音,同時也是在靈裏。在靈裏就是用靈,就是憑著靈,不憑著字句,不憑著規條,不憑著律法。在靈裏憑著靈的事奉,乃是新約的事奉;舊約的事奉,是在於律法字句的規條,是憑著律法字句的規條。福音是使徒事奉神外面的範圍和憑藉,靈是使徒事奉神裏面的能力和憑藉。他事奉神從外面看,是在福音上,是藉著福音;從裏面說,是在靈裏,是憑著靈。

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

九節下半說,『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一個事奉主的人,對人說的事,必須是他所事奉的神能為他作見證的。使徒說,他用靈所事奉的神,可以為他作見證,他是怎樣為羅馬的聖徒禱告,不住的題到他們。他不只為他們感謝神,也為他們祈求神。凡關心別人靈性的,都是如此。

祈求神使他能順利的往他們那裏去

十節說,『祈求神,或許在祂的旨意中,終能順利的往你們那裏去。』使徒因為關心在羅馬的聖徒,為他們禱告,就祈求神使他能往他們那裏去。他這個發表心願的禱告給我們看見,他事奉神的行動都是在神的旨意中。但我們要注意他在這裏說到這件事所用的四個辭:在祂的旨意中、或許、終能、順利。在我們想,只要有神的旨意,甚麼就都可以了。使徒既說『在祂的旨意中』,又說『或許』;既說『或許』,又說『終能』,且說『順利』;這好像互相矛盾。既然在神的旨意裏,怎麼還能或許?既然或許,就不能終能,也就不能順利;既然是終能,就不會是或許。但在屬靈的經歷中的確是這樣。有時好像是在神的旨意中,好像又不是;好像有了把握,又好像沒有;好像是或許,又像是終能;這就是使徒的經歷。他祈求能在神的旨意中到羅馬的信徒那裏去,又說或許終能順利前往。

十一節上半說,『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徒所以祈求在神的旨意中,得以往羅馬的聖徒那裏去,乃是因為他切切的想見他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一個作使徒的人,必須能把神屬靈的恩賜,就是神屬靈的恩典分給人。作使徒的人所能作的,也就是這個。

十一節下半說,『使你們得以堅固。』使徒把神屬靈的恩賜分給人,就叫人得著堅固。十二節說,『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們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鼓勵。』使徒用屬靈的恩賜,叫在羅馬的聖徒所得到的堅固,乃是在信心上;因著他們與他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鼓勵。他巴不得一面去看看他們的信心,一面又把他的信心給他們看看。他和他們這樣在信心上彼此交通,就同得鼓勵。這個鼓勵,就叫他們得到堅固。使徒在這裏又一次題到信心。他說,他為羅馬的聖徒感謝神,是因為他們的信心;他願意去見他們,也是為著要在信心上與他們相交。他在這裏總是題到信心,注意信心,因為他寫這書信所要說明的就是『信仰』,也就是以信為本的福音,不是以行為本的律法。

十三節上半說,『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也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攔阻。』使徒寫到這裏,他的口氣就非常親熱。在前面他稱他們為聖徒,說他們是神所愛的,是神所召的,是屬耶穌基督的。到了這裏,就稱他們為弟兄,吐露出他裏面對他們那親熱心愛的感覺。他告訴他們,他多次定意往他們那裏去,只是到如今仍有攔阻。使徒要到他們那裏去的目的,是要在他們中間得些果子,就是要叫人因信得救,並因信得堅固。

十四節說,『無論對希利尼人還是對化外人,無論對智慧人還是對愚拙人,我都是欠債的。』希利尼人,就是希臘人,當時他們文化最高,是有文化的人,不是化外人。化外人,就是沒有文化的野蠻人。使徒在這裏說,無論對有文化的文明人,還是對沒有文化的野蠻人,無論對智慧人還是對愚拙人,他都是欠債的。他欠他們甚麼債呢?他欠他們福音的債。因為主把福音託給他,要他把福音送給他們。這是他對他們的責任。使徒若沒有給他們聽見福音,就是虧欠他們。這是使徒對傳福音的感覺。這豈不也是我們在傳福音的事上,所該有的感覺麼?

十五節說,『所以在我,我已經豫備好,要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使徒對傳福音給人既有欠債的感覺,他就豫備好,一有機會就要將福音傳給他們,尤其是對他們在羅馬的人。他為這事,常常懇求。在他是已經豫備好了,只要攔阻一去,環境一許可,他馬上就可以去到他們那裏,將福音也傳給他們。但是直到如今,仍有攔阻,所以他就只好用書信將福音寫給他們。

本書的總綱

十六至十七節是引言的第三段,扼要的說出本書的總綱,言簡意賅。十六節上半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使徒為甚麼要把福音傳給人?一面當然是因為有負擔在他身上,另一面也是因為他不以福音為恥。撒但總是叫人以福音為恥,以傳基督、傳十字架為恥,使福音不能傳開。使徒保羅卻勝過這個,不以福音為恥,而以福音為榮耀。所以他豫備好了,要將福音傳給各處的人。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這話是非常重的。使徒所以不以福音為恥,是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哦,福音的確是個大能。人無法脫離厲害的嗜好,但一接受福音,福音就把他的嗜好頂掉了。一個活在罪裏不能自拔的人,一接受福音,福音就把他從罪裏救出來。人無法改良自己、管理自己,也不能約束自己、救拔自己;但他若是接受福音,福音就要把他改變了。兩千年來,千千萬萬的實例證明福音的確是個大能。是甚麼大能?是神的大能。神的大能,就是福音的大能。福音的大能和神的大能相同、相等;因為這能力就是神的能力。我們若看見這個,就要怎樣的加倍重視福音,而怎能不以福音為榮耀,反倒以福音為恥呢?

『要救一切信的人』—福音既是神的大能,所以就能救人,就能成為人的救恩,使人得著拯救。這救恩的內容豐富,包括赦罪、稱義、和好、成聖、釋放、自由、以及得著榮耀等等。這一切加起來,就是救恩。這一切都是神的大能替人作成的;但必須人相信。福音必須人相信,纔能顯為大能,纔能拯救人,纔能成為人的救恩。這是使徒在這卷書裏,第四次題到信。這一次比前幾次更著重,因為從這裏他開始要題起他寫這卷書的正題,就是那『信仰』,那以信為本的福音。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福音要傳給人,叫人得救,有一個次序,就是先猶太,後外邦(希利尼人,在這裏是指外邦人)。保羅雖然是外邦人的使徒,但他不否認神的福音是先給、先救猶太人,後給、後救外邦人。因為猶太人原是神的選民,並且神的『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

羅馬一章十七節上半說,『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這福音所以是神的大能,能拯救一切相信的人,且能成為每一相信者的救恩,乃是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示出來。這福音所以是大能,是因為其中有『神的義』。是神的義,不是人的義;如果是人的義作這福音的根據,這福音就不能是大能,也就沒有能力了。律法所以軟弱無能,(八3,來七18~19,)就是因為律法是以人的義為根據。人的義是靠不住的,但神的義是永遠可靠的。福音就是以神這個義為根據,就是神這個永遠可靠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所以纔有大能,福音也就是大能。

但神這個義在福音上,是怎樣顯示出來的呢?是『本於信顯示與信』;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是因著人的信,而顯示與人的信;也就是因著人相信,而顯示與那相信的人。這就如同電波是因著收音機而顯示與收音機一樣。電波雖然已經發在空中,但若沒有收音機,就不能顯出來。電波只能因著收音機而顯示與收音機。照樣,神的義已經擺在福音裏,但我們若沒有信,這義就不能顯示與我們。神的義也只能因著我們的信,而顯示與我們的信。所以人必須信,並因著信,纔能得著神的義。

『本於信』—達祕(J. N. Darby)在他的新譯本裏譯為『根據信的原則』。這就是說,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與人,給人得著,是根據信的原則。比方,禮物給人得著,是以送為原則;商品給人得著,是以賣為原則。在福音上,神的義給人得著,乃是以『信』為原則,不像在律法上,人得著義,是以『行』為原則。

羅馬一章十七節下半說,『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這話是引自舊約哈巴谷二章四節。使徒所以引這話,是要證明他所傳的義是因信而得—就是因信稱義—的道,是有舊約聖經根據的。舊約聖經也是說,『義』人是因『信』得生,是聯於信的。

到這裏,使徒把他所傳『相信之道』的總綱,也就是本卷書的總綱,清楚又確定的說出來了。這總綱就是:在福音裏,神的義顯示與人、給人得著,乃是因著信,本於信,並且是以信為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