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教會的交通

我們現在來看教會的交通。教會的交通,乃是聖經中所論到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們常常聽見人題起的。交通的意義包括很多,就像彼此來往,彼此供應,彼此代禱,以及彼此相愛等等。但是,這些還不能完全表達出交通的意思來。那麼交通到底是甚麼意思?我們姑且用電學上的一個名詞來說,或者比較達意一點:交通就是交流。你看這些電燈裏面的電流,是一直交流的。我這句話還沒有說完,這一盞電燈裏的電,就跑到那一盞電燈裏去了,那一盞電燈裏的電,又跑到這一盞電燈裏來了。這些電燈裏的電,在那裏是一直交流不息的。照樣,我們基督徒裏面的靈,裏面的生命,裏面的主,(此三者就是一個;主就是靈,靈就是生命。)在我們所有得救的人裏面,也是不斷流通的,並且這一個流通,乃是交流的,乃是從我交流給你,從你交流給他,從他再交流給別人,然後從別人又交流給我。這就是屬靈的交通,也就是在主裏面生命的交流。這也就是交通的真實意義。

這一個交通,這一個交流,實在說來,就是我們裏面的主。主在我們裏面,就是這一個交通。好像這些電燈,牠們彼此之間的交流,就是在於牠們裏面的電。照樣,眾聖徒之間的交通,也就是在於眾聖徒裏面的主。甚麼時候你讓主在你裏面運行,你定規喜歡和弟兄姊妹交通。你若是有三天不禱告主,不讓主在你裏面流通了,不讓主在你裏面運行了,你定規也不願意和弟兄姊妹交通了。你若是和主斷了交通,你看見弟兄姊妹的時候,定規是要避而不見的。你看見弟兄姊妹從那邊來了,你就從這裏轉彎了。若有這種光景,你這個人裏面定規沒有交通了。實在不是沒有交通,乃是交通停了,你不讓主流通了。你若是和主有交通,主在你裏頭是流通的,你看見弟兄姊妹,就最喜歡和他拉一拉手,說一點話。有的時候,兩個人一拉手,心靈裏頭真是像通了一樣,實在是流通了。這一個流通,就是主自己,就是主在我們中間的流通。這是基督徒中間非常奇妙的一件事。若是今天晚上有尚未得救的朋友在這裏,我信他不懂這是甚麼意思,不懂這是甚麼故事,不懂這到底是甚麼講究。基督徒一見面,裏頭所以會響應,就是因為基督徒裏頭有一位活的主。這就是基督徒的奧祕,這也就是基督教的奧祕。在基督徒裏面有一位活的主,祂在那裏是流通的。這一個流通,就是教會的交通,是根據基督徒裏面的生命所有的。

我們身體裏頭的血液,乃是流通的,所以稱作血液的循環。這個循環是非常快的,在我們的身體裏面是一直流通不停的。照樣,基督徒裏面所有的一個生命,在基督徒中間也是一直循環,一直流通的。這個生命,不是任何一個基督徒所單獨有的,乃是一切基督徒所共同有的。這個生命在基督徒中間的流通,就是教會的交通。

壹 根據合一的事實(弗四3~6,約十七21~23)

教會的交通,既是根據基督徒裏面的生命所有的,也就是根據我們裏面那個合一事實的。大家記得,我們合一的事實有四點是主體,就是一個神,一個主,一個靈,和一個身體。為甚麼我們有交通呢?因為我們大家是一個身體。在這一個身體裏面,有一個靈;在這一個靈裏面,有一個主;在這一個主裏面,有一個神。這些都是一個,成了一體,所以就是一個合一,也就有一個交通。這個合一就是教會的合一,這個交通也就是教會的交通。

教會的這個合一,不僅像三而一神的合一一樣,是彼此不分,完全合一的,並且是和三而一的神合成一體的。這一個合一,就是教會交通的根據。因為有這一個合一,所以纔有教會的交通。教會的交通,乃是出於這一個合一,根據這一個合一所有的。這一個合一,不僅是所有的基督徒合成了一個,並且是所有的基督徒和三而一的神調成了一個,乃是宇宙中一個大的一,一個奧祕的一,一個神人調和的一。因為有這樣一個合一的事實,所以就產生出一個交通來。

貳 是合一的交通,不是分而聯合的交通,也不是各自分立,而互相來往的交通( 徒二42)

所以教會的交通,乃是一個合一的交通,不是一種分而聯合的交通。但是今日基督教裏一般的光景,一面是完全分裂了,有這個會,有那個會,有好多分開的會,都是牢不可破的;另一面到了一個時候,大家卻來在一起,說,我們都是在主裏面的,我們應當合而為一,我們大家就聯合起來罷。這樣,就產生出所謂基督教聯合會一類的東西來了。

我還記得,約在三十年前,有一位年長牧師和我談到教會分派的問題。他說,多分一個會,就多一點益處。教會若是不分,在我們這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那麼就只有一個燈臺,所發的光只能照亮牠那一條街,那一條巷。我看實在有主美好的意思,叫祂的兒女們鬧意見,分成許多班的人,結果就有許多的『教會』。這不是燈臺變多了麼?他說,你看見沒有,我們這個地方有十三個燈臺。(那個城裏有十三個公會。)這真是神的大智慧,叫教會有了很快的發展。教會越分得多,就越發展得厲害。這樣,街路上、巷里裏,都有燈了,一盞一盞的燈就多起來了。這不是非常好麼?我就說,不對,絕對不對。我說,按聖經看,教會該是合一的,在一個地方上,不是分作許多小燈,乃是合成一盞大燈,把這一盞大燈吊在天空,普照全城,那纔是厲害的,那纔是屬靈的、屬天的。我又說,你看月亮,難道是分了好多個麼?這一個月亮一出來,就普照全地面。月亮要普照地面,是不必分的。照樣,教會要在一個地方上發光,也是不必分的,且是不該分的。我雖這樣說,他卻不以為然,說我有偏見。

後來有一天,他很快樂的對我說,某人,現在你的主張實現了。我們現在聯合起來了。我剛剛纔去赴一個聯合會,是我們這城裏好多個會聯合起來組成的。我聽見這話,就問他說,某某牧師,你們現在為甚麼要聯?為甚麼要合?這豈不是證明你們已經分了麼?他就是不喜歡聽我說這個話,但他又不能駁這個事實。他就說,哎呀,我不是對你說過了,分了也是好!實在說,我們並沒有分。你看我們現在不是又聯合起來了麼?我就問他說,請問你們是真聯麼?是真合麼?如果你們是真聯合,就不要再分了。怎麼你們剛剛開了一個聯合會,散了會,大家還是各歸各會,仍舊是分的?你們這樣分而合,合而分,豈不是作了矛盾的事?

哦,弟兄姊妹,請記得,這一個不是聖經所說教會的交通。聖經所說教會的交通,乃是合一的交通,是完全不分,就是一個的。行傳二章四十二節說,當初五旬節的時候,那許多信的人,『都堅守著使徒的交通。』(原文。)使徒的交通,就是教會的交通。他們那時所堅守的這個交通,乃是一個完全合一的交通,不是一個分而聯合的交通,像今日基督教裏所有的聯合一樣。今日基督教裏所有的聯合,乃是一種不正常的光景,乃是人用一種不徹底的辦法,來彌補教會分裂的不當。教會分了,那已經是大錯。現在用一種聯合的辦法,來彌補這個分,這也是聖經所不能贊同的。聖經是說,教會是絕對合一的,不能分,也不必再聯合。分是聖經所絕對不許的。分了之後,再分著來聯合,再帶著分來聯合,再一面分著,一面聯合,這也是聖經所絕對不能稱許的。

教會的交通也不是各自分立,而互相來往的交通。這是我年輕的時候也看見過的。有十幾個公會的牧師,輪流交換著講道。這一週,我到你們的禮拜堂去講,下一週,你到我們的禮拜堂來講。因此他們就說,你看我們是互相來往,彼此交通的。今天的基督教也有這種光景。你請我去講講道,我請你來領領會。大家也都在那裏說,我們這不是相愛麼?我們這不是交通麼?是的,這也是一點交通。我們不敢說,這個絕對不是交通。但是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要在這裏看見,一切的事都要徹底,一切的事都要絕對。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要交通就應該合一,要合一就不應該分。不可各立門戶,而彼此來往;彼此來往,而仍是各立門戶。這是半路涼亭的作法,是陰陰陽陽,陽陽陰陰,不徹底,也不絕對。

按聖經看,教會正像我們中國的大家庭制度一樣,是絕對不可分家的。無論是幾代同堂,怎樣吵,怎樣鬧,都不可以分。但是今天的基督教,有一點像西方傳來的小家庭制度,一有一點不同就分了。大家相當鬧故事,分得非常厲害,但外面還客客氣氣的,彼此有交往。哦,這一個不是教會的交通。教會的交通,徹徹底底是合一的,是不分的,是不必聯合,就是一的。

今天在教會中,分門別類,各立門戶的事太多了。大家明知道這是錯的,是不該的,題起這個來,大家也都覺得羞恥,不好意思談論,但是又不願意放棄,所以就用一個折衷的辦法,一個變像的辦法,彼此來往來往。請我們記得,這個多少總有一點賄賂良心的性質。主的話是說,教會要合而為一,一點都不能分,沒有一個理由可以分。不談教會的交通則已,一談教會的交通,就必須徹底的合一,不能光塗一點彼此來往的顏色,在外面敷衍一下就算了。我們要談教會的交通,就要徹底解決分裂,徹底解決分門別類,把一切的分會都棄絕了。若不能棄絕分會,認真的說,教會的交通就已經破壞了。即使我們還能有一點交通,那個交通也是不彀徹底的,不彀稱為教會的交通。彀稱為教會交通的,必須是完全徹底的,是毫無分裂的。

參 是『身體』的交通,不該是『地方』的(林前十16~17)

教會的這個交通,雖是顯在各個地方的基督徒中間,卻不該是地方性的,應該是宇宙性的;不該僅是『地方』的交通,應該也是『身體』的交通。不是說我們這一班人在這一個地方,大家同心合意,一點不分門別類,就彀了。不是說就是我們這一班人,在這一個地方有交通,別的地方的弟兄我們就不管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一個地方的弟兄們,就是一個『地方宗派』。所以我們必須把一個地方的交通,普及到基督全個的身體,就是宇宙的教會。

林前十章十六節說,『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基督身體的交通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原文。)這給我們看見,我們每一次擘餅所擘的餅,就是指明教會這個身體的交通。那個餅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屬基督,有基督生命的人,不是僅僅包括我們這個地方這一班得救的人。如果僅僅包括我們這個地方這一班得救的人,那個餅所指明的,就是一個地方的交通。這是不合聖經的。必須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屬基督,有基督生命的人,那個餅所指明的,纔是教會這個身體的交通。這是聖經所定規的。聖經是要每一個地方上的教會,都各自在她們所在的地方,代表基督整個的身體。所以每一個地方的教會,所有的交通,不該僅是地方的,應該也是身體的。只有這樣的交通—不僅是地方的,也是身體的—纔是教會的交通。

肆 是出於生命的(約壹一2~3)

我們在開頭已經說過,教會的交通乃是主的生命在我們一切基督徒裏面的一個交流。所以教會的這個交通,乃是出於主的生命的。因著主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眾人,所以我們大家裏面就有了這個教會的交通。當我們活在主生命裏的時候,我們就活在這個教會的交通裏。我們越活在主的生命裏,這個教會的交通就越顯在我們身上。這完全是一個生命的問題,不是任何作法或規條的問題。所以教會的交通,既是出於主的生命的,就只該以主的生命為依據,不該以任何的作法或規條為準憑。

伍 是屬於聖靈的(林後十三14,『感動』原文是『交通』,腓二1)

教會這個交通,不僅是出於主的生命的,也是屬於神的聖靈的,並且可以說聖靈就是這個交通。那裏有聖靈,那裏就有這個交通。聖靈在那裏行得通,這個交通在那裏就顯得出。當眾聖徒隨從聖靈而行,活在聖靈裏面的時候,自然就有這個交通。所以這個交通的障礙,就是人的肉體,人的自己。若是我們肯對付我們的肉體,我們的自己,我們自然就活在教會這個交通裏。

陸 從交通革除的條件
一 有林前五章的罪(林前五9~13)

關於教會的交通,還有一點需要題起的,就是聖徒從教會這個交通裏被革除的條件。聖經告訴我們,有的聖徒不得留在教會的交通裏,必須從這個交通裏被革除。這樣的人有兩等。一等是犯明顯罪的聖徒。他們犯罪到了一個情景,相當污穢,相當羞辱主的名,像林前五章所說的,教會就得把他們趕出去,就是從教會的交通裏把他們革出去。所以林前五章所說的罪,乃是聖徒從教會的交通裏,被革除的第一種條件。

二 越過基督的教訓(約貳7~11)

另一等必須從教會的交通裏被革除的人,就是那些越過基督教訓的人。這樣的人,就像今天那些不信派,也就是所謂新神學派的人一樣,他們名為基督徒,也混在基督教裏,但他們不信基督是神,不信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不信基督受死流血是為我們贖罪,不信基督從死裏復活等等。他們對基督神格的身位,和基督贖罪的工作,都是不信的。他們這種不信的信仰,乃是越過基督教訓的,是極大的異端。這樣的人,聖經告訴我們,聖徒不應該和他們有來往,連向他們問安也不可,因為他們是敵基督的。所以教會不能和這樣的人有交通。因此他們那樣越過基督的教訓,也成了人從教會的交通裏,被革除的一種條件。

三 其他的失敗、軟弱、錯誤、或不正確的見解,都不能構成革除的條件

人從教會的交通裏被革除,只有前面所說的兩種條件。一種是犯了相當污穢羞辱主名的罪,另一種是越過了基督的教訓。只有這兩類的事,纔能叫人失去了教會的交通,而被教會革除。除了這兩類的事以外,一切的失敗,一切的軟弱,一切的錯誤,或是任何不正確的見解,都不能構成從教會的交通裏被革除的條件。

使徒在哥林多前書裏,雖確定的吩咐哥林多的教會,革除有他在第五章所說那類罪的人,卻沒有要他們革除分門別類,(一11~12,三1~4,)與弟兄告狀,(六1~8,)或不信死人復活,(十五12,)等等的人。這些人都是犯了很厲害的錯誤,但使徒卻沒有說,要把他們從教會中革出去。使徒對於這些人,乃是勸勉、教導、並改正。所以在這裏我們能看見,除了明顯羞辱主名的罪,和侵犯主身位並工作的信仰以外,其他的失敗、軟弱、錯誤、和不正確的見解,我們都該包容。若是有的弟兄姊妹,有了行為上的軟弱,或是有了不正確的見解,我們不能因此就把他們革除出去,我們該用愛心包容,勸解,並改正他們。教會的交通乃是一個大的東西。我們要盡力的包容,不能因著人稍微有一點錯,有一點不同,馬上就把他革除了。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