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保守基督身體的一

讀經:羅馬書十四章一至三節,五至六節,十五章五至七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九至十節,五章十一至十三節,提多書三章十節,約翰二書九至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信徒需要藉著享受基督,照著基督接納各種真信徒,並拒絕惡人,來保守基督身體的一。

享受基督

林前一章九節說,『神是信實的,你們乃是為祂所召,進入了祂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交通。』我們信徒已經蒙神所召,進入了基督的交通,就是進入對基督的享受。因此,我們應該只在意基督。十節繼續說,『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這節的『和諧』,原文同一個字在馬太四章二十一節譯為『補網』。原文意『修理、恢復、調整、修補,將破裂之物完全補好,完美的合在一起』。哥林多的信徒是一整體,卻分開了、破裂了。他們需要修補,完美的合在一起,得以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說一樣的話。讓我們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說一樣的話的路,就是享受基督。我們若只在意對基督的享受,就會是一。藉著對基督的享受,我們就得以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也就說一樣的話。但我們若在意享受基督以外的任何事,就會受打岔,發展出不同的意見,至終在召會中造成分裂。願主施恩給我們,叫我們學會在召會生活中只在意對基督的享受。我們能學習說一樣的話,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真是寶貝,真是美好。

照著基督接納所有的信徒

羅馬十五章五至七節說,『但願那賜忍耐與鼓勵的神,叫你們照著基督耶穌,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使你們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為著保守基督身體的一,我們必須只在意對基督的享受,而非任何信條或道理教訓。此外,我們必須接納各種真基督徒,無論他們在道理上與我們如何不同。許多基督徒來自不同的背景,諸如浸信會、長老會、循理會、靈恩派或英國國教;然而我們必須接納他們是真信徒,甚至像基督接納了我們一樣。

我們可以定義,一個真基督徒應該相信聖經是完整且獨一的神聖啟示,並相信基督作他的救主。他相信神的兒子基督成為肉體來作人,在地上過了三十三年半真正的為人生活,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在肉身和靈性兩面都從死裏復活,並升到諸天之上,如今在天上乃是萬有的主,也是在信徒裏面賜生命的靈。只要一個人相信聖經和基督,他就是一個罪得赦免,藉恩得救,由聖靈所重生的親愛聖徒。無論這人在道理的看法或宗教的作法上與我們有何不同,我們都需要接納他在基督裏同作信徒。同樣的,他也該接納我們同作信徒。我們不該堅持要他採納某種作法,就像某種浸禮、蒙頭、洗腳、說方言或是禱讀。他也不該堅持任何作法。

我們可能有一種危險,不但不包容各樣的信徒,反而狹窄的不接受那些與我們在道理或作法上不同的信徒。舉例而言,一班堅持實行蒙頭的信徒,可能拒絕與在召會聚會中沒有戴蒙頭帽的姊妹交通。另一班堅持實行說方言的信徒,可能不接納一個反對說方言的信徒。還有一班堅持實行禱讀的信徒,可能會排擠任何不同意禱讀的人。這幾班信徒全都是結黨、分裂的。今天主要恢復正當的召會生活,其中包括來自各樣不同背景的信徒。只要一個人是真基督徒,我們就應該接納他,正如『神已經接納他』一樣。(羅十四3。)無論他和我們在道理和作法上有多大的不同,他還是神家裏的親人。(弗二19。)既然父接納所有的信徒作祂的兒女,我們就無權排除任何在道理的見解上與我們相異的信徒。無論我們喜不喜歡一位弟兄,他都是神的兒女,由天父所生,也為父所愛。

為著保守基督身體的一,我們不只該藉著享受基督,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說一樣的話,也需要接納所有的真基督徒,無論他們在道理或作法上與我們有何不同。羅馬十二章啟示基督的身體、身體生活、以及身體的職事,而十四章啟示我們需要在道理或作法上包容其他的真信徒。今天許多基督徒習於講說十二章啟示的身體生活或身體的職事,但少有人領悟到,我們若忽略十四至十五章所啟示,對於其他信徒要包容的事,就無法有十二章所啟示的身體生活。換句話說,身體生活和身體的職事都在於我們對其他信徒的包容。我們可以說,如果不實行這樣的包容,身體生活和身體的職事就會化為烏有。

十四章一至六節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視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也不可審判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你是誰,竟審判別人的家僕?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感謝神。』如果一個基督徒信百物都可喫,他就該向主喫,並且不輕視那些只喫蔬菜的人。如果另一個基督徒信他只該喫蔬菜,他也不該批評那些百物都喫的人。基督徒不該堅持他自己的道理看法;反而應該既向主喫,又接納彼此同作信徒的人。進一步說,如果一個基督徒認為某日比他日更聖別,他該向主守日。如果另一個基督徒不守任何一日,他也該向主不守日。基督徒不該堅持自己的道理作法,批評或輕視別人。反而他們該尊重彼此是同作信徒的,接納彼此進入基督身體的交通。

有些基督徒指控我們狹窄。然而,我們能彀見證,我們一點不狹窄,而是真實向所有真基督徒敞開交通。可以說我們包容一切,接納各樣的真基督徒,無論他們與我們在道理的見解上有多大的不同。在我們這一面,我們實行接納所有的真基督徒。然而,有些基督徒嘗試用他們的道理見解說服我們,試圖將他們的道理看法加諸我們身上。例如,靈恩派的人試圖說服我們都必須說方言,浸信會的人試圖說服我們受浸都必須浸入水中。然而,我們告訴他們,我們不要作特別的基督徒;我們要作包容的基督徒。我們不要堅持任何特別的道理看法或宗教作法,而要在道理和作法上,包容所有真基督徒。比如說,無論一個真基督徒說不說方言,我們都該接納。如果他說方言,他該向主說,而我們該接納他。如果他不說方言,我們也該在基督裏接納他與我們同作弟兄。我們必須包容一切;這就是說,只要是有新約基要信仰的真信徒,不論是那一種基督徒,我們都必須接納並與他們交通。

拒絕惡人

雖然我們必須接納各種基督徒,但有四種人是我們絕不能接受的:牽涉淫亂的人、牽涉拜偶像的人、製造分裂的人、和否認基督神性的人。林前五章十一至十三節說,『我寫給你們說,若有人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交往,甚至與他一同喫飯都不可。因為審判召會外的人與我何干?召會裏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至於召會外的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要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挪開。』這幾節經文題到幾種惡人—行淫亂的、貪婪的、拜偶像的、辱罵的、醉酒的、以及勒索的人。這段話啟示我們應當將那些陷在罪中,拒絕悔改,棄絕神憐憫和恩典的惡人,從召會中間挪開。我們無法接納活在罪中,拒絕悔改的基督徒。

在十一節的惡人中間,行淫亂的首先被題及。我們絕不容忍淫亂。這問題存在於今天的社會中,就像從前使徒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一樣。淫亂的意思是混亂。淫亂違反神一夫一妻的法則。(太十九3~9。)有超過一個丈夫或妻子,就是犯淫亂,這帶來混亂。淫亂不僅違反神的法則,更破壞神為著祂的定旨所造的人類。(林前六18。)神無法容忍任何破壞人性的事。

五章十一至十三節也說,拜偶像的人必須從召會中被挪去。拜偶像乃是侮辱神;因此,神不容忍任何拜偶像的人。

提多書三章十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節中『分門結黨的人』指分派的人,在召會中製造分裂。分裂破壞基督的身體。我們絕不能容忍任何分裂身體的事;因此,我們必須拒絕結黨、造成分裂的人。

約貳九至十一節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留於其中的,就沒有神;留於這教訓中的,這人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講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對他說,願你喜樂;因為對他說,願你喜樂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若是一個人不留在關於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基要真理中,我們絕不接納他到召會中。例如,那些所謂的摩登派,就不留在關於基督神人二性之身位和祂救贖工作的正確教訓中。他們聲稱基督不是神的兒子,只是一個由木匠所生的猶太人。他們相信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為著祂的教訓犧牲自己,不是為著我們成功救贖。這樣的宣稱乃是對主的侮辱,甚至是褻瀆。若有一群人不留在關於基督的教訓中,我們絕不接納他們;我們甚至絕不向他們問安,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雖然他們可能自稱為基督徒,事實上他們是敵基督的,是基督的仇敵。(7。)因此,我們絕不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簡單的說,有四種惡人是我們絕不接納的:那些犯淫亂,因而破壞人類的;那些拜偶像,因而侮慢神的;那些製造分裂,因而破壞基督身體的;以及那些不持守基督身位和工作基要的真理,因而侮慢基督的。神在意人類,在意祂自己,在意基督的身體,也在意基督。若有人破壞人類或基督的身體,侮慢神或基督,我們必須拒絕他。在召會中我們尊重人性,敬拜神,持守基督身體的一,並且承認基督的神性。

安排地方召會的分區

當一個地方召會被安排成幾個區,撒但可能詭詐的進來製造分裂。我們必須藉著享受基督,藉著接納各樣的真基督徒,並藉著拒絕惡人,來持守基督身體的一。召會中的長老和執事特別應該負起責任,檢視是否有惡人,並要勸戒他們,要他們悔改。在惡人悔改放棄惡行以先,絕不能容許他參加擘餅聚會。

將一個地方召會分為小區,意味著各樣服事中的許多責任都要有安排。根據新約的教訓和榜樣,地方召會中的長老要擔負行政的責任,執事和女執事要在長老的監督下,在事務服事中領頭。(腓一1,提前三8,羅十六1。)除了長老、男女執事之外,還需要有人在各樣服事小組中領頭。例如,可能需要有些弟兄有分於話語職事,在初信聚會中釋放信息。

無論在一處地方召會中有幾個區,全召會必須在一個長老職分之下。(徒十四23,多一5。)這樣在一處召會裏獨一的長老團,就保守基督身體惟一的一不至受破壞。在每一個區裏,至少該有一位長老固定在其中聚會,好深入該區的情形,施行監督,照顧聚會,幫助聖徒在主裏長進,了解該區的需要,並且把區裏的需要和狀況帶到長老聚會中。長老們就著召會行政的一面交通過這些事情,並照著主的帶領作成決議之後,這位長老需要將決議帶到區裏,實際的推行這事。就算他是區裏惟一的長老,也代表召會的長老職分。在每個區都該有幾位執事和女執事,在弟兄姊妹中間領頭。在長老職分的指導之下,執事和女執事需要合力照顧這個區。不僅如此,應當有好些聖徒在男女執事的指導下,在不同的服事小組裏帶頭,好叫所有聖徒都被帶進服事小組,在召會中合式的盡功用。地方召會分區時,全召會需要為各區裏的責任安排有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