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與人調和的路(五)—膏油塗抹

讀經: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七節,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一節。
膏油塗抹乃是聖靈在裏面運行、行動並行事

按照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我們裏面有律;按照約壹二章二十七節,我們裏面有膏油塗抹。我們已經看過,我們裏面的律乃是生命的律,活的律,就是三一神自己同祂一切的豐滿,活在我們裏面。現在我們必須來看甚麼是膏油塗抹。約壹二章二十七節不是用『膏油』這個名詞,乃是用『膏油塗抹』這個動名詞。在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聖膏油乃是豫表在基督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與復活以後之神的聖靈。如果那靈作膏油僅僅停留在我們裏面,卻沒有在我們裏面運行,那靈就僅僅是膏油,而不是膏油塗抹。想想看建築物裏面的電。我們可以說,建築物裏面不僅有電,也有電流。電流不僅是電的本身,電流也是電的行動、運行和流動。開關關閉時,雖然建築物裏面還有電,卻沒有電的流通,沒有電流。開關打開時,電就流通;因此,不但有電,也有電的流動、行動和運行。

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乃是活的靈。聖靈不僅活著,也在運行、行事並行動。我們裏面有那靈的行事、行動和運行,這叫作膏油塗抹。我們若僅僅有膏油,就只有膏油在我們裏面的知識,卻沒有膏油內裏的知覺或感覺。但是當我們有膏油的塗抹,我們知道我們有膏油就不是因著客觀的知識,乃是因著我們對膏油有感覺和意識。聖靈的確在我們裏面,但聖靈也在我們裏面運行,不斷的膏抹我們。這不僅是知識的事,也是感覺的事。我們不僅知道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也感覺並意識到祂一直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裏面有一種運行、行動和行事。這是我們既相信又不斷在經歷的事。

我們在這幾章已經看見三件事,就是照耀、規律和膏油塗抹。我們裏面有照耀,因為基督是光;(約八12;)我們裏面有規律,因為祂是生命之律;(羅八2;)我們裏面也有膏油塗抹,因為祂是膏油。(約壹二20,27。)如今在我們裏面包羅萬有的基督,乃是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是光照耀,又是律規律我們。不僅如此,今天包羅萬有的基督也是膏油,因為祂是那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我們裏面的那靈一直照耀、規律並膏抹,因為祂是光、律和膏油。

我們基督徒裏面有個東西,不斷的照耀和規律。同時,那靈如同膏油也一直膏抹我們。我們經歷這膏油塗抹時,裏面感覺平安、喜樂、舒坦並安息。這指明不僅有照耀和規律,也有膏油的塗抹。我們多少都經歷了這個。除了照耀和規律以外,我們也深刻的感覺裏面有個東西溫和並令人愉悅的運行著。

照耀、規律和膏油塗抹之間的區別

我們已經看見,照耀和規律之間的不同。照耀帶給我們光,使我們在一切事上清楚而明亮,叫我們不在黑暗裏。規律使我們與神是對的。我們隨從並顧到內裏的規律,就有平安的良心,也就是無虧的良心,(徒二四16,)而沒有任何一種控告,因為我們與神是對的。在舊約裏,一個人若在任何事上沒有違犯律法(即十誡),與神就是對的。他與律法是對的,所以在良心裏與神是對的。照樣,今天每當我們隨從內裏的規律,我們的良心就滿了平安和安息,因為良心裏沒有任何控告。規律使我們與神是對的。

一面,照耀與規律不同;另一面,照耀也與膏油塗抹不同。以下我們舉例說明這其間的不同。舊約由兩個主要的部分或段落組成,就是律法和申言者。(太二二40。)律法同其一切條例是不可更改的。譬如『當孝敬父母』和『不可偷盜』乃是律法的誡命。(出二十12,15。)律法一切的誡命,都是既定的條例,不隨著人、時、地而更改。每個人在任何時間、地點,都必須孝敬父母。因此,我們不需要為著是否該孝敬父母而禱告尋求引導。作丈夫、妻子和兒女的,都必須孝敬父母。這是律法中既定的條例。另一面,申言者卻給人活的引導。我今天是否該參加召會的聚會,這不是律法的問題;我該就讀於那一所大學,也不是律法的事。這些乃是引導的事。我們需要律法和申言者,就是既定的條例和活的引導。我們今天在新約裏也是一樣。我們裏面生命的律,相當於既定的律法條例;內在的膏油塗抹,相當於申言者所提供的活的引導。生命的律頂替了寫在石版上的律法,內裏的膏油塗抹頂替了申言者。

何時理髮,以及請那位理髮師理髮,這不是律法的事,乃是引導的事。然而,我們一旦進了理髮店,該理那一種髮型就不是引導的事,乃在乎內裏的律。生命的律會規律我們,告訴我們說,『你是神的兒女,你的頭髮該剪得合乎你的身分。』這不是引導,乃是內裏之律的規律。因此,我們可能因著感覺膏油塗抹的引導而去某個理髮店,但我們理的髮型,必須受生命之律的規律。照樣,姊妹們在那一天上百貨公司購物,以及去那家百貨公司,乃是藉著膏油塗抹的引導。然而,她們在店裏買衣服時,要選擇那一種設計和顏色,乃在於生命之律的規律。她們所選擇的,不在於引導,乃在於內裏的規律。

因此,我們裏面有內裏的律,生命的律,一直規律我們,也有膏油塗抹不斷的引導我們。一面,主自己在我們裏面是律,規律我們;另一面,主自己在我們裏面是膏油,不斷的膏抹我們。

一個關於生命的律和膏油塗抹的見證

以下的故事,說明內裏生命之律和膏油塗抹的功用。一九四三年,華北是在日本軍隊的佔領之下。那裏的召會非常蒙主祝福,這使得日本憲兵將我逮捕並下在監裏。大約在我被逮捕之前的一個星期,我裏面深處感覺可能會遭遇甚麼事。幾天以後的主日早上,召會有傳福音的聚會。因為按照慣例是由別人負責那個聚會,所以那天早上我得了空閒。聚會期間,我坐在執事室裏,裏面有清楚的感覺,有膏油的塗抹,要處理我那一袋子裏所有的信件。我多年來一直為主作工,幾乎與中國所有省分地方,包括重慶、南京和南海諸島,都有信件的往來。我的信件裏有許多不同的人名和地址。我裏面感覺非常的清楚:我必須將那些信件撕毀並丟棄。我就這麼作了。我中午回家去。午餐過後,裏面同樣的感覺催促我,要清理我書桌的抽屜和櫥櫃裏所有已往的信件,(這些信件大約可以追溯到十五年以前,)並將它們燒毀。我的家人不明白我在作甚麼,我只說我感覺該這麼作。

這實在是主的引導。第二天早上八點鐘我還在家的時候,一位弟兄來告訴我,兩個日本憲兵隊的人在會所等我。我去見他們,那位軍官對我說,『李先生,我們對你的一些事不甚了解,請你跟我們來。』這實際上就是逮捕;所以我告訴弟兄們去通知我的家人。當時每個人都怕日本憲兵隊,因為人一旦落到他們手中,可能很快就沒命了。

他們帶我到他們的辦公處,叫我坐下等候,他們就離開了。那時我不知道他們去那裏;但後來我被釋放以後,我的家人告訴我,他們回到我家裏,徹底的搜查。然而,他們一無所獲,只找到一本筆記簿,其中包含雅歌的一頁註解。這些註解說到基督徒愛基督,好像佳偶尋求她的良人。他們將這本筆記簿帶回辦公處,那天晚上就把我下在監裏。

第二天查問就開始了。他們逮捕我以前,我有膏油塗抹;到了盤查期間,膏油塗抹也多次臨到我。無疑的,我經歷到主的話說,當我們被帶到官長和有權柄的人面前,就在那時刻,聖靈會教導我們當說的話。(路十二11~12。)他們在我家裏幾乎甚麼也沒有找到,但他們仍然懷疑我是為著反抗日本的佔領而工作。每當他們開始詢問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我就禱告說,『主,幫助我。』然後我就注意到,他們的查問立刻轉到另一個點。不僅如此,我那時候也經歷有個東西規律我,那就是生命的律。在一些情況之下,我不需要尋求引導,我只需要守住生命的律。

在那段三十天的期間,每天有數次盤查,每次都要幾小時之久。有一天,在我被監禁大約三週半時,我被問到:『李先生,告訴我們誰是第一,你的國家或你的神?』這個問題非常的威嚇人。我若說神是第一,他們可能會將我處死。然而,我受內裏膏油塗抹的引導,要我保持靜默,一言不發。雖然那位軍官要我回答,我裏面的膏油塗抹要我不說話,只是看著他。然後他問我為甚麼不回答,裏面的膏油塗抹要我說,我怕我的回答會冒犯他。他回答說,我不會冒犯他,但是我必須給他一個答案。按照我裏面內裏的律,我絕不會說神以外的任何事物是第一。我放膽的告訴他:『神當然是第一,國家乃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於是他說,『你真笨!今天我們不給你東西喫,且看你的神會為你作甚麼。』在這之後,他們送我回我的牢房。

以下的見證乃是叫神得著榮耀。日本憲兵懷疑我,所以沒有將我和其他中國籍的囚犯關在同一個牢房;他們害怕有關我的消息會洩漏出去。有一個希臘青年人被逮捕,因為所有的牢房都滿了,他就被放在我的牢房裏。那一天,日本兵分送食物給犯人時,以手勢向我表達說,他們沒有食物給我,讓神給我食物罷。那個希臘人因為是外國人,所得的食物就比其他犯人好。當他看到我沒有得著食物,就問我原因。我解釋給他聽,我是主的僕人,為著召會與福音的緣故,受到這樣的對待。這個人是希臘正教基督徒,堅持要我用他的食物,請求我給他這個特權,在主的名裏幫助我。因此,我那天喫的食物比本地人喫得還好。第二天,他們帶我出牢房並問我喫了甚麼食物,我告訴他們,我喫的食物比平時還好。

膏油塗抹一次一次給我們活的引導,而內裏的律一直規律我們。內裏的律是既定而不變的。不論我們去那裏,我們不能說任何神以外的事物是第一。這不僅是寫在聖經裏的律法,(出二十3,)也寫在我們裏面。有關神是否第一,我們不需要尋求主的心意和引導。另一面,為著許多事,包括我們該作甚麼或說甚麼,以及我們該去那裏,我們則需要內裏膏油塗抹活的、當前的引導。

內裏的生命產生召會生活

我們在這幾章看見三個主要的項目,就是生命的光、生命的律和膏油塗抹。如今主耶穌基督乃是包羅萬有的一位。祂是三一神成為肉體來作人。祂是人也是神,是神也是人。祂在地上經過為人生活,進入死並通過死,又進入復活而升上諸天。祂現在雖然在諸天之上,這樣奇妙的一位如今也在我們裏面作生命。祂之於我們若僅僅是神、主和救主,就不需要進到我們裏面來,只要在天上就彀了。但是祂為了要作我們的生命,就必須進到我們裏面來。現在我們非常清楚,我們有這奇妙的一位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一面,這生命在我們裏面運行乃是作光照耀;(約一4~5;)另一面,這生命運行是作律規律我們,並作膏油塗抹我們。因此,我們裏面有基督自己那活的一位,在我們裏面不斷的照耀、規律並塗抹我們。

要作正常的基督徒,就要顧到這內裏的照耀、規律和膏油塗抹。我們每日、每時每刻都有這三樣東西在我們裏面。我們若顧到並隨從這些,就是正常、屬靈、甚至成熟的基督徒。我們也會感覺需要與其他基督徒一起過團體生活。你若有一天隨從內裏的照耀、規律和膏抹,你第二天就會感覺需要與其他的基督徒有交通,與他們一同聚會,並與他們一同事奉、敬拜主。換句話說,你會感覺需要召會生活,團體的生活。召會生活乃是藉著內裏的照耀、規律和膏抹產生的。我們越是以內裏生命的方式經歷基督,就越感覺需要正確的召會生活;不僅如此,我們越有正確的召會生活,就越得著幫助以完滿的經歷基督。我們越完全的認識基督作內裏的生命,的確就越有基督身體完滿的彰顯,作基督團體的彰顯。這是正確的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這也是我們跟從主正確的路。

我十分確信,內裏的生命和召會生活,乃是主在這末後的日子所要恢復的兩個主要項目。內裏的生命乃是基督自己給我們經歷,作我們的生命,而召會生活乃是基督團體的彰顯。不僅如此,我也十分確信,主已經在美國開始恢復這兩件事。你若到全美各地走一趟,會看見就在已過的兩三年,主已經在各地興起人來,尋求更好、真實並出乎主自己的東西。這更好而真實的東西,乃是內裏的生命和召會生活—基督給我們經歷作生命,以及召會生活作基督團體的彰顯。

教訓的雙重目的

新約聖經有兩段話告訴我們,不需要任何人教導我們。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我們領受了的膏油塗抹,如今住在我們裏面。因為這膏油塗抹在凡事上教導我們,所以我們不需要任何人教導我們。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告訴我們,神已經立約,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裏面。這奇妙的律法就是神自己。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之律,不斷的規律我們,並且這律是我們能以認識神的憑藉。因此,不需要別人教導並告訴我們該認識神,因為我們能藉著生命之律自然的性能認識祂。

然而,這兩處聖經雖然告訴我們不需要任何教導,但全本聖經,包括新約,卻有許多段落的話指明,我們還是需要教訓。表面看來,聖經自相矛盾,實際上卻不是這樣。

教訓有雙重的目的。第一,正確的基督徒教訓並沒有頂替內裏的教訓,反而發展內裏的教訓。我這些時日所教導的,並不是替代你裏面的教訓;反之,這些教導有助於內裏教訓的發展。你越接受這些教訓,你裏面內裏的教訓,就是內裏的膏油塗抹和生命的律,就越得著發展。第二,正確的外面的教訓,乃是核對內裏的教訓。我們裏面有聖靈,外面有聖經。內裏的膏油塗抹需要由聖經來核對。內裏的膏油塗抹若違背聖經,就是我們對膏油塗抹的領會不正確。內裏的膏油塗抹相當的活,但因著我們的軟弱,可能不很準確。聖經是準確的,但是可能不活。我們若是只有聖經,沒有內裏的膏油塗抹,我們可能非常準確卻很死。相反的,我們若有內裏的膏油塗抹而忘記聖經,就可能非常的活卻被嚴重誤導。因此,我們必須接受平衡,既有裏面的膏油塗抹使我們活,又有外面的聖經平衡並核對我們。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有兩面;譬如,我們有雙手、雙耳、雙眼和雙腳。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我們既有聖靈,又有聖經。今天許多基要派基督徒太強調基要的一面,顧到聖經的白紙黑字;許多五旬節派基督徒太注重靈恩的喊叫、說方言、說豫言和醫病。結果,基要派死沉,五旬節派則錯在強調靈恩的事物。然而,平衡的路乃是裏面有聖靈,外面有聖經。這兩樣乃是我們每日的引導。

我們可以用古時與以色列人同在的兩根柱子為例,說明這件事。日間有雲柱,夜間因著沒有光就有火柱。(出十三21。)雲柱豫表聖靈,火柱豫表聖經,就是神的話。這兩根柱子表徵裏面的那靈和外面的話。

不僅如此,話與那靈乃是一。(弗六17。)當我們接受神的話到我們裏面,話就成為那靈。話在我們外面就是話,話在我們裏面就是那靈。當我們說話,那靈又成為話;當這話進到別人裏面,又成為那靈。我們必須跟從裏面的那靈和外面的聖經。內裏的膏油塗抹必須受聖經的核對。這就是我們必須讀聖經的原因。我們接受聖經的教訓時,內裏膏油塗抹的教訓就得著發展。我們就更多經歷內裏的膏油塗抹,並且我們對膏油塗抹的經歷會是正確的經歷。因此,我們顧到內裏的膏油塗抹和聖經,我們就會是活而正確的。這就是跟從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