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篇 在啟示錄中的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十七)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對基督作為啟示錄八章中另一位天使的經歷與享受。

b 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從祂手中上升於神面前

四節說,『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從那天使手中上升於神面前。』那香的煙指明,那香同眾聖徒的禱告向神焚燒,上升於神面前。這含示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且蒙神悅納。換句話說,煙指明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因為基督作為香已經加到這些禱告裏。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上升於神的寶座那裏,禱告就蒙應允。

(一) 禱告基督

使煙上升的乃是香,不是眾聖徒的禱告。我們的禱告必須有基督作為香,連同那上升的煙。這裏的點乃是:燒香實際的意義就是禱告基督。香豫表復活並升天的基督,就是惟一為神所接受,為神所悅納的,所以,祂成了給神的馨香之氣。這香氣,也就是香,應當在我們的禱告裏。既然香表徵基督,燒香的意思就是禱告基督。神的心意乃是要我們每逢禱告,就是禱告基督。

我們若看見燒香就是禱告基督,就會為已往常有的禱告方式感到羞愧。我們禱告了許多事情,卻都不是基督。我們沒有焚燒基督這香,反而焚燒別的香,就是基督自己以外的事物。然而,我們不該把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當作香獻上。

(二) 膏與香

在出埃及三十章我們首先有一幅膏的圖畫;(22~33;)緊接著是另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香。(34~38。)這兩幅圖畫非常有意義。這是雙向的交通,來與去:膏是到我們這裏來,香是往神那裏去。基督作為靈來到我們這裏是膏,基督從我們這裏升到神那裏去是香。膏是對我們,香是對神。膏是為給我們享受,而香是為著神的享受。香是絕對、完全為著神的。但有一種享受是為著我們的,那就是膏。祭司和帳幕內的各部分,都要用膏塗抹。這是我們的分。香是神的分。膏是基督為著我們,香是基督為著神。我們該有雙向的交通:在其中基督作為膏到我們這裏來,並且祂也作為香回到神那裏去。我們經歷基督作為膏之後,必須藉著燒香『完成這個循環』。我們需要抹膏,我們也需要燒香。神用膏抹我們,我們則向神燒香。簡要來說,膏將神在基督裏並藉著基督帶給我們,讓我們有分於神聖的元素;香是我們在禱告裏同著基督並作為基督去到神那裏,給神享受。這種禱告同時以香氣滿足神,並執行神的經綸,就是神的行政。

(三) 香的煙同眾聖徒在死與復活裏的禱告升上

啟示錄八章清楚給我們看見兩件事:聖徒的禱告,以及基督作為另一位使者拿來許多的香。這些香是指著復活的基督,並且這些香加在聖徒的禱告上。在此我們需要問,主耶穌是否能把香加在我們所有的禱告上。答案是不能。若是我們的禱告要得著主耶穌的復活加在上面,我們的禱告必定要經過寶血的救贖和十字架的了結。八章的禱告是死而復活的禱告;所以那些禱告的香一獻到神面前去,馬上就有雷轟、閃電,倒在地上。那就是說,神垂聽並答應眾聖徒那在死與復活裏的禱告。

八章也給我們看見,神在祂的行政裏,對於這個世代會有怎樣的審判。這個審判必須等候那些接受寶血救贖、給十字架了結過、且是復活的人,來體貼祂的心腸,站在死的地位上來禱告,讓復活的基督接在他們的禱告上。這樣的禱告,纔是審判世代、結束世代,厲害的禱告。聖徒們所以能為這樣高而大的事禱告,乃是因為他們是在十字架那裏了結過,他們能讓復活的基督加在他們的禱告上。這就是香加在禱告上的意義。

真實的禱告,乃是我們裏頭的基督禱告天上的基督。我們既是一個相當有主見的人,怎樣能讓這位基督從我們裏面禱告出來?在這裏就必須經過血的潔淨,和火的了結。被了結的人就沒有主見。我們在十字架這裏接受救贖,接受了結,之後我們纔能在禱告裏與基督聯合;結果我們的禱告就是基督。基督這樣從我們裏面把祂自己發表出來,就是香加在我們的禱告上。

香是指著復活的基督連同祂的功績—一切祂的所是、祂的所成、以及祂的所作。復活的基督,帶著祂一切的工作和結果,就是這香。我們只要接受祂血的救贖,也在十字架的了結裏面,基督就接上來聯於我們。這樣,我們禱告就是基督禱告;到這時候,我們的禱告就是基督的發表。結果,在神面前,這些禱告就是香,蒙神悅納,也蒙神垂聽。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看見,我們要在香壇禱告,首先就需要經歷燔祭壇。我們經歷燔祭壇時,需要對血和灰有完全的領悟。十字架雖然有多面的講究,不過關乎禱告的,可以說只有兩面主要的講究:一面是流在祭壇上的血所豫表的,另一面是燒在祭壇上的火所豫表的。每一個到燔祭壇獻祭的人,他的祭物獻過了,蒙神悅納了,被火燒盡了,結果擺在他跟前的只有兩樣東西,就是在壇四周的血,和在壇上面的炭。灰是和炭火調在一起的,所以至終這個獻祭的人所看見的,只有血和火。

血和火就是十字架對於禱告兩面重要的關係。一個到神面前燒香的祭司,他能到聖所裏面燒香禱告神,一面是因為他帶著外面燔祭壇上的血,把這血抹在香壇上;另一面是因為他帶著外面燔祭壇上燒過了祭物的火,把這火放在香壇裏來燒香。裏面香壇上的血,和外面燔祭壇上的血,是一個;裏面香壇上的火炭,和外面燔祭壇上的火炭,也是一個。換句話說,裏面香壇上的血,是根據外面燔祭壇上的血;裏面香壇上的火,是根據外面燔祭壇上的火。血是為贖罪,火是為了結。無論甚麼東西,一擺到火裏都得了結。破壞東西最厲害的就是火燒。一件東西經過火燒,就完全被破壞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面是流血贖罪,另一面是藉著死有一個大的了結。所有擺到燔祭壇上的祭物,不只流血,並且變成灰。十字架是救贖,十字架也是了結。

如果一個人沒有蒙血灑過,這樣的人在神面前就如該隱一樣,沒有辦法蒙神悅納,沒有辦法禱告。所有蒙神悅納、能彀禱告的人,都被灑上了血。但是,一個到神面前禱告的人,不光需要是蒙血救贖的,還得是一個在十字架那裏經過了燒的人。拿答、亞比戶倒斃在神面前,不是因著血的問題,乃是因著火的問題。(利十1~2。)就屬靈上說,拿答、亞比戶就是沒有經過十字架的燒和了結,而憑著天然的人到神面前去禱告;結果不光禱告沒有蒙神悅納,連人都遭到神的擊殺。所以每一個學習禱告的人,不光必須蒙了血的救贖,還得是一個了結過的人,是一個成灰的人,我們的天然生命需要完全給十字架結束了。

缺了血,缺了火,就沒有人能進到神面前。缺了十字架上的救贖和十字架上的了結,沒有人能進到神面前。人今天可以在神面前有許多的禱告,但是不要太相信這許多禱告都能蒙神悅納。每一個會禱告的人,都是在血底下蒙了救贖,也都是在十字架上了結了的人。我們到神面前去禱告,首先要問,我們這個人了結了沒有?比方我們要為傳福音、我們的家庭、財物供給或婚姻禱告,首先要問說,我們這個人在這些特別的事上了結了沒有?我們必須問說,我們是否為著自我的利益禱告。不論為甚麼事禱告,我們都得在那件事上有過了結。

我們要記得,在燔祭壇上燒著的火,就是在香壇上燒香的火。將祭物燒成灰的火纔是燒香的火。沒有把祭物燒成灰的火,若是到香壇去燒香,那就是凡火。凡是我們這個人沒有了結過的事,我們帶到神面前去禱告,那都是相當的頂撞神。

凡沒有在某一件事上被十字架結束過的人,認真的說,他在那一件事上實在沒有法子禱告。對於某一個人,我們若是沒有經過十字架結束過的,老實說我們沒有資格為那個人禱告。許多時候,主不聽我們為著自己的家庭禱告,原因就是我們沒有變作灰。那些禱告只是天然的禱告,就是凡火的禱告。不僅為著自己的家庭是如此,就是為著神的召會,為著主的工作禱告,許多時候主也不答應。我們要求主祝福,卻看不見祝福;我們要求主叫召會長進,但是禱告了幾年,召會還是不長進。主所以沒有答應我們許多的禱告,就是因為我們的禱告是凡火的禱告,是天然的禱告。

人錯誤的相信說,神是憐憫我們的,是寬大的,我們禱告祂一定聽。神常常不聽我們的禱告,因為我們這些禱告的人沒有經過祭壇。有的人光帶著祭壇的血,沒有帶著祭壇的火;光經過祭壇的贖罪,沒有經過祭壇的了結。我們要記得,人到香壇那裏去燒香,必須具有兩個根本的條件:第一是他必須經歷血,就是說,他必須蒙救贖並被洗淨;第二是他必須經歷火,就是說,他必須被燒成灰。

當主的光厲害的照我們,我們許多的事就不能禱告了。我們的禱告減少了,證明我們被潔淨了。若是我們認識,許多的禱告都是凡火的禱告,我們馬上會看見,許多的禱告是不必的,我們也不敢禱告,因為那是為著我們自己,不是為著神;那是我們發起的,不是神發起的。我們一經過十字架的了結,我們的禱告就有一個大的純潔。

灰的意思是了了,但是還有燒灰的火擺在這裏來燒香,點著香燒到神面前去。這個香乃是指著主的復活說的,也是指著主在復活裏的馨香說的。主在那裏,復活就在那裏。我們了結在那裏,基督的顯出就在那裏。我們一在神面前經過十字架的救贖,又接受十字架的了結,真在神面前變作灰了,在那個時候,基督就變作我們在神面前所燒的香。

真正的禱告就是基督自己,禱告就是基督的發表。一個好的、對的、正確的、真實的、蒙神悅納的禱告,就是基督的發表。我們若在十字架上了結了,從這個了結裏面,基督要活出來。這樣,基督就要在我們的禱告裏活出來。只有這一個禱告纔是在神面前能蒙悅納,看著如同馨香之氣的禱告。這一種的禱告,乃是經過血的潔淨,也是經過火的了結,而讓基督從裏面出來的禱告。

當我們真看見這異象的時候,我們只能俯伏在神面前,不能禱告,不能開口;認我們的污穢,認我們的天然。再一次需要血的潔淨,接受火的焚燒。我們對神說,我是一個污穢的人,我也是一個天然的人,我直到今天還在天然的裏面。我需要你的血來潔淨,我也需要你的火來焚燒。我需要十字架來救贖,我也需要十字架來了結。當我們這樣讓十字架來了結的時候,我們纔能實際的經歷到基督從我們裏面出來,而且就是這位復活的基督作了我們的禱告,變作我們在神面前燒出來的香。這樣的禱告也許不多,但是分量卻重,而且是在神面前能蒙垂聽的。

我們需要看見,禱告必須在復活裏。在屬靈的經歷中,帳幕的外院乃是指著地上,屬地的一面;聖所和至聖所乃是指著天上,屬天的一面。凡是屬天的,都是在復活的裏面。陳設餅的桌子是指著主來作我們生命的糧食,那是在屬天的一面,也是在復活的裏頭。金燈臺是指著主來作我們生命的光,也是在屬天的一面,也是在復活的裏頭。香壇所表徵人在神面前的禱告,應當全然是在復活的裏頭。人能到神面前去燒香,這就是說,人能到神面前發出親近神、接觸神的禱告來。這樣的禱告,絕對必須是在復活的裏面。

在香壇上所燒的那些香料,裏面最主要的一項就是乳香。(出三十34。)乳香在聖經裏,完全是指著復活說的,好像聖經裏的沒藥,完全是指著死說的一樣。在香壇這裏所燒的乳香,是復活的一個象徵;並且當這香味燒出上升的時候,那種氣氛完全是復活的一種光景。所以按照舊約的豫表來說,人到神面前去燒香,完全是在復活裏頭的故事。也就是說,人在神面前禱告,必須是在復活裏面。雖然我們今天是人在這裏禱告,但是每一個禱告必須是在復活的裏面。此外,雖然我們今天是在地上禱告,但是每一個禱告都必須是在升天的地位上。每一個能蒙神悅納、能被神看作馨香的禱告,都是在復活的裏面,也都是在升天的地位上。

(四) 禱告中祭司一面的三步驟

今日,如果我們要作真正的祭司,我們就必須燒香。祭司乃是在裏面燒香以接觸主的人。祭司乃是一班有『香』的人。祭司的工作主要不是獻祭,乃是燒香。他們天天燒香,就是禱告。我們需要學習如何細緻的燒香,向神獻上馨香之氣。

禱告正確的路乃是應用基督作各種的祭物,喫喝享用基督作食物,並且接受基督作我們豐滿的供應,然後從深處發表一些出於基督的東西。這三項是真正禱告的三個步驟。我們向主禱告時,首先必須取用基督作一切的祭物;這包括我們向神認罪。當我們開始禱告時,我們會深覺自己是有罪的。立刻我們需要取用基督作贖愆祭或贖罪祭。我們應當禱告說,『父阿,我是何等敗壞,但是何等感謝你,基督今日作了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如果我們不這樣禱告,我們就無法進入靈裏,就是實行的至聖所裏。許多基督徒一直在靈以外禱告,因為他們沒有取用基督作他們各種不同的祭物。

第二,我們需要在神面前享受基督。有時可以藉讀祂的話在神面前享受基督,也可以藉著禱讀神的話接受基督。當我們喫喝基督,享受祂,將祂接受進來作為滋養,乃是藉著這基督和祂贖罪的血,我們纔能進到神面前。

第三,我們需要從靈的深處,不是從心思裏,發表、彰顯一些基督。這種基督的彰顯如同馨香的香升到神前。這把我們帶到神裏面,也把神帶到我們裏面。結果,我們不只與基督相調,並且也與神相調。當我們這樣禱告的時候,禱告的不只是我們,而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禱告。藉著禱告,我們與基督,基督與我們成為一了。到這時我們向神的禱告正如香一般升到祂面前。我們越多像這樣藉獻上上升的香而禱告,神的榮耀也就越多降下。香升上,榮耀降下。這是真正的相通,真正的交往,真正的交通。禱告如香升到神前,榮耀,就是神的亮光,照下、照入我們裏面。結果我們就要充滿基督,並被神聖所的榮耀飽和。

這一種禱告需要花時間。我們必須花時間在主面前來獻祭並燒香。燒香需要花許多時間。我們所需要的乃是祭司體系,和祭司的功用—那就是藉著一切祭物而來燒香。如果我們肯每天實行這個祭司的職任,今日召會的光景就會全然改觀。我們必須將那些討論的時間用來燒香。我們必須學習應用基督,享受基督,發表基督,這是祭司體系的正確禱告。

今日召會的急切需要,乃是要所有信徒都操練祭司的職任,就是在神面前燒香。實行主恢復惟一的路乃是要花足彀的時間—一天至少花三十分鐘來取用基督,享受並彰顯祂。在這彰顯裏我們要與神交通、相談,好把我們帶到神裏面,也把神帶到我們裏面。有一些非常馨香的東西要升到神面前去,也有一些非常榮耀的東西要降到我們裏面來,並要飽和我們,使我們成為真正的祭司體系。召會生活的恢復全有賴於這祭司的職任。

我們不僅是個人來盡這職任,更是團體的。譬如,我們若與幾位聖徒,每天都能來在一起有半小時到一小時的時間,在我們的禱告中一同來取用基督,享受基督,並彰顯基督,這對召會的建造極其有益。我們應當只在神面前花時間燒香。只要我們個人或團體來盡這種祭司性的職任,在我們中間就會在生命和彰顯上有大的改變。願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達成這個任務。

c 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丟在地上,

  於是有雷轟、聲音、閃電、地震

啟示錄八章五節繼續說,『那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丟在地上,於是有雷轟、聲音、閃電、地震。』這裏,『壇上的火』的壇是指燔祭壇,火乃是從這裏盛的。在利未記十六章十二至十三節,亞倫受指示要拿外院子裏銅祭壇上的火來燒香。香是用取自外院祭壇上的火來焚燒,表徵基督作為香被焚燒,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乃是基於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基督首先成為供物除去我們的罪;然後在復活裏,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為基礎,成了香使我們蒙悅納。這指明我們的禱告應當基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加上祂自己作香,好使我們的禱告有效而蒙神垂聽。

基督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丟在地上。主將火丟在地上,成了對地的審判。結果就有雷轟、聲音、閃電、地震。這指明神那要來對地的審判,乃是對眾聖徒禱告的答應。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裏,祭壇底下殉道聖徒的魂求伸冤禱告,大聲喊著說,『聖別真實的主人,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在八章,主將自己作為香加到殉道聖徒的禱告上,這禱告上升於神的寶座前並得答應。對這禱告的答應就是基督將壇上的火丟在地上,這火成了神對地的審判。

(一) 將火丟在地上,執行神對地的審判

雷轟、聲音、閃電和地震,含示對眾聖徒禱告的答應,包括路加十八章七至八節所說的禱告。啟示錄八章裏眾聖徒的禱告,必是求神審判這抵擋神經綸的地。將火丟在地上,是執行神對地的審判。所以,雷轟、聲音、閃電、地震的來臨,乃是神審判的標記。

神對地的審判,乃是對那加上了基督作香之眾聖徒禱告的答應。雖然第六印已經揭開,七號也即將吹響,但要等到基督來了,將自己當作香,和眾聖徒的禱告一起獻給神之後,纔有雷轟、聲音、閃電、地震發生。這指明雖然神定意要在地上施行審判,但仍需要眾聖徒用禱告與祂合作。神需要祂的聖徒禱告,使祂能執行祂的審判。我們若讀路加十八章,就會看見主耶穌說,到了某一個時候,地上的聖徒要呼求神出來對付那種局面,並且表白祂自己。到這個世代的末了,人要大大背叛神,甚至有的人要向全宇宙宣稱,他們就是神。神雖然容忍,但有些忠信的聖徒再也不能忍受,他們要禱告說,『哦,主宰一切的主阿!你還要容忍到幾時?難道你要永遠容讓這悖逆的光景麼?還要等多久你纔來表白你自己,並且為我們伸冤?還有多久纔使全地知道你是主?』到最後,一定得有這種禱告。我們被迫這樣禱告的日子已經近了。這指明末期即將來到,因為我們的靈再也不能容忍這種光景了。那時我們要禱告,求主表白祂自己,讓所有的背叛者都知道祂是神。當我們這樣禱告時,神所差遣的那位天使就要把祂自己當作香,加在我們的禱告上,一同呈獻給神。神必要答應這禱告,於是就有了雷轟、聲音、閃電和地震。那是神審判這背叛之地的開始。這要發生在揭開第七印的時候;那時,作另一位天使的基督,要作我們的大祭司,將我們的禱告調上祂的香,帶到神面前,也要成為受差遣的一位,在地上執行神的審判。

啟示錄八章六節說,『拿著七號的七位天使,就豫備要吹號。』七枝號已經賜給七位天使。(2。)但是到三至五節眾聖徒的禱告得答應後,七位天使纔豫備吹號。對眾聖徒禱告的答應,乃是由接下來的七號所執行神對地的審判。換句話說,七號就是這些禱告的答應。神在天上的旨意,需要眾聖徒的禱告在地上執行。基督向神獻上眾聖徒的禱告,帶進了七號。

(二) 藉著我們的禱告來經管宇宙

在八章,基督被描述為另一位天使,將眾聖徒的禱告獻給神。(3~5。)為著祂的行政,祂需要我們的禱告。我們的禱告就是回應祂天上的職事。當我們禱告時,祂就行政。當祂行政時,我們就禱告。祂將這些禱告獻給神,然後將神的答應傾倒給地上的人。把神對我們禱告的答應傾倒出來,這就是祂宇宙的行政。這位行政者各方面都配,但祂需要我們的禱告。可以說,基督是藉著我們的禱告來經管全宇宙的。神行政的執行是由香壇那裏獻給神的禱告所推動的。在香壇獻上的禱告支配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