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民數記的豫表(十二)紅母牛的灰

紅母牛的灰

在民數記裏有許多的豫表非常獨特,譬如,對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五11~31、)拿細耳人的願、(六1~21、)兩支銀號、(十1~10、)亞倫發芽的杖、(十七1~13、)銅蛇、(二一4~9、)紅母牛及其灰、(十九2~9、)以及庇護城。(三五9~34。)這許多特別的豫表,是其他卷書裏所沒有的。

按照民數記十九章二至九節,以色列人要把一隻紅母牛牽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人要把牛牽到營外,宰在他面前,將紅母牛燒成灰留著,作除污穢的水。這豫表主耶穌十字架救贖的功效存到永遠。

在舊約裏,罪人需要獻祭給神。但若有人已經獻上祭,而又摸著污穢時,他在神面前就不潔淨;祭司就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紅母牛的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調成除污穢的水,灑在他身上,他的污穢就被除去,他的罪就得赦免。

以色列人到祭司那裏向神獻上贖罪祭,乃是因他們所犯的罪。另一面,紅母牛被燒成的灰,不是為著已過的罪,乃是為著他在將來因沾染污穢而有的罪。紅母牛被焚燒,最後存留的是灰;我們無法叫灰朽壞,也不能叫灰消滅。因此,紅母牛燒成灰,豫表主的贖罪有永不更改、永遠存留的功效。

要用一隻純全無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

民數記十九章二節說,『耶和華所吩咐律法中的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告訴以色列人,把一隻純全無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紅母牛表徵主耶穌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為著擔負人的罪。這節裏的『紅』代表罪。(賽一18。)因此,這裏的紅母牛表徵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然而,這裏的紅只是在皮毛上,意即主耶穌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為著擔當我們的罪,卻沒有罪性。

民數記十九章二節說到要牽來一隻純全無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這母牛『無殘疾』表徵沒有瑕疵、沒有罪過。只有主耶穌是這樣的一位,祂一點瑕疵、罪過都沒有。母牛『未曾負軛』表徵從未被世界、撒但、罪惡使用過。只有主耶穌是這樣的一位,祂從未被任何人使用,更未被神的仇敵撒但使用。不像我們生下來不久,就被罪惡使用,負了罪的軛。我們得救前就是這樣,負很多不同的軛;我們是被世界、撒但和罪使用過的。然而,主耶穌在作為祭物獻給神之前,沒有負過任何的軛。

二節裏的母牛也表徵主耶穌。主耶穌是男性,為甚麼這裏用母牛作豫表,而不是公牛?在聖經裏,男性代表客觀的真理,女性代表主觀的經歷。譬如,亞當、亞伯拉罕、以撒這些男性,都代表客觀的真理或見證;而夏娃、撒拉、利百加這些女性,都代表主觀的經歷或實際的應用。所以,這裏的母牛所指明主耶穌的贖罪不是作為客觀的道理,乃是為著主觀的經歷。

母牛要牽到營外被宰殺

三節說,『你要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人要把牛牽到營外,宰在他面前。』這隻母牛不是獻在祭壇上,乃是牽到營外宰殺,也就是說不是獻到神面前,乃是在被神子民棄絕的地位上被宰殺。當以色列人有了不潔,就要獨居營外。(參利十三46。)紅母牛就是在不潔之人所在的營外被殺,為要解決他們的不潔。這豫表主耶穌為了解決我們的不潔,來到我們這些不潔之人所在的地方。祂被人棄絕,也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十字架。

要用母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民數記十九章四節說,『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些牛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這指明紅母牛受死的功效是向著神的,能在神面前為人遮罪。

母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五節說,『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連糞,都要焚燒。』這裏的燒不同於利未記一章九節裏燔祭的燒。燔祭的燒是把祭物燒成蒙神悅納的馨香之氣,而這裏的燒是為著擔罪,要把罪完全解決。紅母牛燒過之後,就再也看不到紅色,表徵罪完全解決了。

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母牛的火中
香柏木和牛膝草

民數記十九章六節說,『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燒母牛的時候,還要配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利未記十四章四節說到,患痲瘋的人得潔淨時,要拿兩隻潔淨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來。一隻鳥要宰在盛活水的瓦器上,然後要把另一隻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之鳥的血中,在患痲瘋的人身上灑七次,使他得著潔淨。(5~7。)在利未記裏,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是蘸在血裏;在民數記,這些東西是和紅母牛一同在火裏被燒燬。

這裏的香柏木、牛膝草,與利未記裏的香柏木、牛膝草,在豫表上的意義是一樣的。香柏木和牛膝草,都表徵主耶穌所穿上的人性。香柏木指主耶穌人性尊高、堅實的一面;牛膝草指祂人性低微、卑微的一面。

歌羅西一章十五節說,主耶穌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地上的一切受造之物中,人是元首。(主耶穌是受造之物,因祂成了人。)祂成了肉體,成了一個受造之物,就有分於並聯於受造之物。所以,民數記十九章這裏的香柏木和牛膝草,不僅表徵主耶穌尊高且卑微的人性,也表徵主耶穌所聯於的整個受造之物。(參王上四33。)

朱紅色線

民數記十九章六節的朱紅色線重在豫表罪,與利未記十四章六節裏的含意不同。在利未記,朱紅色線沒有被燒燬,在民數記這裏卻是完全燒燬的。在利未記十四章,朱紅色線表徵主如何為贖罪受死,並且得著榮耀;但在民數記十九章這裏只表徵主耶穌為我們擔罪,並不含後來的得榮耀。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一同被燒燬,表徵所有受造之物的罪都完全燒燬了。當主耶穌死的時候,一切受造之物,以及受造之物所犯的罪,都一同了結了。

收起灰,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人會眾留著,用以作除污穢的水

九節說,『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灰,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人會眾留著,用以作除污穢的水;這是贖罪祭。』這節裏的灰是紅母牛燒過之後所存留下來的,表徵主救贖的死在復活裏的功效是永遠不改變的。這個永遠的功效是祂死而復活留下的;換句話說,主的救贖有永遠的功效乃是在祂的復活裏。(參羅四25。)

母牛的灰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表徵主救贖的功效留在罪人所在的地方。另一面,要將贖罪的血帶到會幕前,表徵主的救贖在神面前的功效。

把灰調在活水裏,灑在不潔之人身上,使其得潔淨

按照民數記十九章,無論甚麼人摸著死,沾染了污檅,他就變作不潔的,必須把灰調在活水裏,灑在他身上,他纔能得潔淨。(11~14,16~20。)活水豫表聖靈。我們這些神的子民,何時沾染了污穢,就要讓聖靈調著主耶穌救贖永遠的功效應用在我們身上,好除去我們的污穢。這就如同約壹一章七節所說,『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意思是,我們若發現自己有罪,就當取用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罪,好恢復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灑

民數記十九章十二節說,『那人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這水潔淨自己,就必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和第七天不潔淨自己,就仍不潔淨。』這裏第三天表徵復活,第七天表徵完成。我們若沾染了污穢,就必須在復活裏讓聖靈把主耶穌救贖的功效,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沾染污穢是在舊造裏,現在我們要得潔淨就必須在復活裏;若留在舊造裏就不能得著潔淨。除污穢的水要在第三天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他就能得潔淨;這表徵我們在復活裏應用主耶穌救贖的功效,等到一個完全的時期,我們就得了潔淨。

由潔淨的人來灑除污穢的水

十八節說,『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那人身上。』除污穢的水不是沾染污穢的人自己灑,需要由另一個潔淨的人幫他灑。這表徵聖徒們在交通裏的幫助。幫助一個沾染污穢的弟兄,讓聖靈把主耶穌救贖的功效,在復活裏應用到他身上,這完全是交通的事。

無論是收灰的人,還是灑除污穢水的人,都要變為不潔

按照十九章,無論是收灰的以色列人,還是灑除污穢水的人,都要變為不潔。(10,21。)這表徵當一個弟兄沾染了污穢,我們去幫助他得潔淨時,雖然我們是潔淨的,但我們應該知道我們所對付的是罪污,這有可能叫我們也受到沾染;因此,在神面前該有所警戒和對付。

沾染污穢的人得潔淨後,還得洗衣服,用水洗澡;灑除污穢水的人也要洗衣服

十九節說,沾染污穢的人得潔淨之後,還得洗衣服,用水洗澡;此外,灑除污穢水的人,也要洗衣服。(21。)用水洗澡表徵對付自己,洗衣服表徵對付生活中一切的行為。我們每一次沾染污穢有了罪,就要在聖靈裏,讓聖靈把主受死的功效應用到我們身上,在神面前除去我們的污穢;我們也要重新對付自己和生活中的一切行為。不僅被潔淨的人需要這麼作,就是幫助人得潔淨的,也要這樣作。

各種不潔淨的情形

十四至十六節說,『人死在帳棚裏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必不潔淨七天。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的。無論何人在田野裏觸著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必不潔淨七天。』這幾節包含幾個具有屬靈意義的豫表。人死在帳棚裏,表徵在神看來人在肉體裏都是死的。(參太八22,路九60。)我們的肉身如同帳棚,(林後五1,)因此,凡屬於我們這個人的,都是不潔淨的。每一個天然的人都是『死在帳棚裏』的人,他的肉身是個帳棚,而裏面的那個人是死的;凡聯於他、與他接觸的,都是不潔的。

此外,帳棚裏凡敞口的器皿,也都是不潔的;這是指我們全人裏面的光景。我們全人裏面的每一部分,都是不潔的,因為沒有一個不是敞著口的。換句話說,我們天然人裏面的一切,都是不潔的。我們要學習活在神裏面,就需要對付一切的不潔。

民數記十九章十六節所說,被刀殺的、屍首、人的骨頭、或是墳墓,都是指死亡不同的情形。凡摸著這些的,都是不潔的;這豫表我們天然的人裏面全是死亡,凡接觸我們的,也都變作不潔。

十九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這些神的子民,需要一直讓聖靈把基督救贖的功效,應用於我們,好叫我們得潔淨。我們真實的光景,就是『人死在帳棚裏』。凡在我們裏面的,凡與我們有接觸的,都是不潔的。我們裏面的每一部分,也都是不潔的。我們要事奉神,就要一直學習讓聖靈調著基督救贖的功效,灑在我們身上,叫我們得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