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靈命四層的十九項—

我們把關於生命認識的各點都看過了,現在再根據這些認識,來看生命的經歷。根據歷代聖徒的經歷,以及我們這些年間在主面前所看見的亮光,生命的經歷可以分作四層,列為十九項。

這四層,就我們的經歷說,第一層可稱作得救層,第二層可稱作復興層,第三層可稱作十字架層,第四層可稱作屬靈爭戰層。但就我們和基督的關係說,第一層是在基督裏,第二層是住在基督裏,第三層是基督住在我們裏面,第四層是基督長成在我們裏面。這四層的經歷都是根據我們和基督的關係。

我們在生命認識的第一點裏已經看見,生命雖是神自己,但神作我們的生命,必須在基督裏。所以聖經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生命既是基督,就我們經歷生命,也必是經歷基督。所以生命的經歷,也就都是說到我們和基督的關係。

第一層—在基督裏

生命經歷的第一層,所以是在基督裏的,因為我們和基督所發生的第一個關係,乃是在基督裏的。我們得救以前,是在基督之外,是在亞當裏;等到我們重生得救了,神就把我們遷到基督裏了。(林後五17。)所以這一層的經歷,就我們而論,可說是得救層,或說是重生層;但就我們和基督的關係說,乃是在基督裏的。

第一篇 重生

—靈命經歷第一層第一項—

第一層裏的第一個經歷,就是『重生』。

從認識方面來說,重生乃是人在自己原有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這個我們在生命的認識裏已經講過了。現在我們要簡要的從經歷方面來看:重生到底是甚麼?重生的光景又是如何?

壹 重生的所是
一 是救恩經歷的生命部分

我們得救的故事,就是經歷神的救恩。神的救恩是極其豐滿,也是極其完全的。就如:赦罪、洗淨、成聖、稱義、釋放、重生等等,都是神救恩裏的部分。但在這麼多的部分裏,只有重生是生命的部分。我們的罪得赦免,並不是生命;我們的罪得洗淨,也不是生命。我們得著成聖,不是生命;我們得著稱義,也不是生命。連我們得釋放,也不能說絕對是生命,因為有的部分是指著我們從律法之下釋放出來,也有的部分是指著我們從罪惡的捆綁裏釋放出來,並不都是生命的故事。這些都不過是神在我們身上的一點作為而已。在神的救恩裏,只有重生纔是生命的部分,所以我們經歷神救恩的時候,也只有重生纔是我們經歷神救恩的生命部分。

二 是救恩經歷的中心部分

重生既是救恩經歷的生命部分,也就是救恩經歷的中心部分。因為神拯救我們的中心目的就是要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祂赦免我們的罪,是為著這個,祂洗淨我們,是為著這個,祂使我們成聖,祂稱我們為義,以及祂釋放我們,都是為著這個,而這個就是重生。所以重生乃是神救恩裏的中心部分,也就是我們對神救恩經歷的中心部分。

三 是生命經歷的開始

在生命的認識裏我們曾說過,生命的第一個經歷就是重生。人沒有得著重生,他生命的經歷就沒有開始;人得著了重生,他生命的經歷纔算開始了。所以從經歷方面來說,重生乃是生命經歷的開始。

四 是神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進入

重生既是人在自己原有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就我們得著重生的時候,也就是神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來的時候,所以重生也是神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進入。

五 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誕生

重生不只是神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進入,也可說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誕生。因為神的生命乃是在基督裏進到我們裏面的,所以當我們重生的時候,一面說是神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來,另一面也可以說是基督誕生到我們裏面來。基督在我們裏面的誕生,就是基督再一次降生在我們裏面。每一次有人得著重生,那就是基督在人裏面再一次的誕生。所以重生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誕生。

六 是新人的起頭

重生也是我們裏面新人的起頭。我們所有屬靈生命的經歷,都是我們裏面新人的故事,而這一個新人乃是在我們重生的時候起頭的。我們沒有得著重生以前,是在亞當裏,是一個墮落的罪人,也就是一個舊人。我們一得著重生,神的生命就在基督裏進到我們裏面來了。這生命乃是一個新生的成分,牠和我們的靈調在一起,就成為我們裏面的新人。所以我們每一個得著重生的人,可說都是雙重的人:一重是在亞當裏墮落的舊人,一重是在基督裏得救的新人。這個新人乃是在我們重生的時候開始的,所以重生就是我們新人的起頭。

貳 重生的光景

我們再來看經歷重生的光景。重生的經歷,特別和我們的性情、心、靈、並神的生命,這四方面有關係。所以我們就按著這四方面,來看我們重生前、重生時、以及重生後的光景。

一 重生前的光景

第一,性情是敗壞的。耶利米十七章九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雖是說到人的心,其實就是指著人的性情說的。這給我們看見,我們在重生以前原有的性情,乃是詭詐彎曲,敗壞到極處,與神的性情不能相合的。

第二,心向神是硬的。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將我們原有的心稱作『石心』。這就是說我們在重生以前,心向著神總是頂撞、倔強,如同石頭一般的剛硬。

第三,靈向神是死的。我們在重生以前,因著犯罪,靈向神就死了,(弗二1,)失去了接觸神的功能,所以我們就不能與神交通,並領會神屬靈的事。

第四,人與神的生命是隔絕的。一個沒有重生的人,既然他的性情是敗壞的,他的心向神是剛硬的,他的靈向神也是死的,所以他整個人就與神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

這些都是我們在重生以前的光景。

二 經歷重生時的光景

第一,看見自己性情是敗壞的。我們在重生以前,性情雖是敗壞的,自己卻不知道。乃是當我們經歷重生的時候,因著聖靈的光照,纔看見自己是敗壞的。這時不只看見外面的行為是敗壞的,更看見裏面的性情也是敗壞的。

第二,心向神痛悔。當我們經歷重生的時候,一蒙了聖靈的光照,看見自己的敗壞,得罪神又虧欠人,我們的心就在神面前自責痛悔。

第三,靈向神憂傷。因著我們心裏的痛悔,深處的靈也就感覺得極其憂傷。這時我們的靈,正如詩篇五十一篇十七節所說,乃是一個『憂傷的靈』。那裏的『憂傷』,原文的意思乃是『破裂』。當我們正在蒙聖靈重生的時候,我們最深處的靈感覺憂傷,實在如同破裂了一般。

第四,人接觸神的生命。自從人犯罪墮落,被神趕出伊甸園外,就有基路伯和發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使人無法再接觸生命樹,而得著神的生命。等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滿足了神榮耀、聖潔和公義的要求,就把這通到神生命的路打開了。所以在我們重生的時候,因著我們憂傷、痛悔、相信,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就能在我們的靈裏接觸到祂裏面神的生命。因為神的生命,就是在祂兒子主耶穌基督裏面。(約壹五11。)

三 重生以後的光景

第一,感覺自己的性情是敗壞的。在重生的時候,我們看見自己的性情是敗壞的,在重生以後,就因著那一次的看見,而一直感覺自己的性情是敗壞的。

第二,心向神軟化了。我們在重生以前向神剛硬如石的心,經過了重生時的痛悔,就向神軟化下來,而變作『肉心』了。(結三六26。)我們的心軟化了,就喜歡愛神,親近神,羨慕接觸屬靈的事,對於神的命令,也是樂意接受,歡喜順服;不倔強,不反抗;就是有時遵行不來,也是願意遵行。

第三,靈向神活了。我們重生以前死了的靈,在重生的時候,因著接觸神的生命,就被神生命的復活大能點活過來了。靈活過來了,就能接觸神,和神交通,領會神屬靈的事,並且有力量遵行神的旨意。

第四,有了神的生命。因著我們在重生時接觸並接受了神的生命,所以我們裏面就有了神的生命。同時也就有了神的性情,因為神的性情就在神的生命裏面。

所以我們講到重生的經歷,就著我們的性情、心、靈、和神的生命,這四方面的情形來說,前後的變化都是很清楚的。我們的性情,在重生以前是敗壞的,在重生的時候就看見牠是敗壞的,在重生以後就一直感覺牠是敗壞的。我們的心,在重生以前向著神是硬的,在重生的時候就是痛悔的,在重生以後就向神軟化了。我們的靈,在重生以前向著神是死的,在重生的時候就是憂傷的,在重生以後向著神就是活的。我們對於神的生命,在重生以前是隔絕的,在重生的時候就接觸了神的生命,在重生以後就有了神的生命。我們若能把這幾點都弄清楚了,對於重生的經歷,就算認識得很透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