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正確的日常生活與廣博的愛

讀經:彼得後書一章二至八節,馬太福音五章十四至十六節,腓立比書二章十五至十六節,一章二十七節,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四至四十六節,二十二章三十七至四十節,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五節。

在前兩章中,我們已經看見一些與在校園傳福音有關的極重要的事。在第一章我們看見,那靈和身體的啟示與經歷的重要性。在第二章我們看見,在我們傳福音的事上,禱告、神的話語、加上我們的家作為輔助的重要性。在本章我們還需要來看另外兩件和我們傳福音有關的重要的事。第一,我們需要正確的日常生活;第二,我們需要廣博的愛。

正確的日常生活

為著傳福音,我們不僅需要從我們口中所說出來的話,也需要有照耀在人前的生活。我在本章的負擔是要我們眾人看見,真實的福音傳揚乃是作見證人。在行傳一章八節主耶穌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見證人乃是在生命裏作復活升天的基督活的見證,與僅僅傳講字句道理的傳道人不同。

我們這個人必須就是我們所傳的福音。我們這個人該配得過我們所傳講的。我們的傳講不該是表演。我們該傳講我們所憑以生活的。我們的生活就是我們的傳揚,我們的生命就是福音。我們傳的福音該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這完全不同於今天宗教系統中許多的傳講。那些傳講通常只是表演。一個不是紳士的演員,可以表演得好像是紳士。基督徒傳福音,而他們的生活卻不是照著福音,這對主、對祂的名和祂的福音,乃是羞辱。我們傳講必須用主的話,但我們的話必須配上我們的日常生活。

正確的日常生活是重要的,因為許多人在觀察我們。我們周圍有鄰居、朋友、親戚、同事、同學、和其他許多人。從我們和他們談到基督和祂的救恩那天起,他們就觀察我們。我們若沒有傳福音,他們可能一點也不注意我們。既然這麼多人在看,最使人信服的因素就不是我們的話語;最使人信服的因素乃是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的日常生活需要配得過我們的傳講。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配得過我們作主耶穌見證人的所是。我們必須有配得過我們傳講的最高日常生活,但這不是說我們該有嚴格的、刻板的行為標準。我不相信,也不喜歡任何一種墨守成規。有一次,一位弟兄告訴我,他年輕時在阿米許教派(Amish),有一個規條是關乎帽緣的寬度。然而這位弟兄的帽子帽緣較窄。牧師發現,就去這位弟兄的家,警戒他不要戴那頂窄邊帽。這是刻板的行為標準的例子。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該有關乎弟兄頭髮長度和姊妹裙子長度的刻板標準。

我們不需要任何刻板的標準,因為我們有更高的東西—神聖的性情。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我們裏面有神聖的性情。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神聖的性情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既然有神聖的性情,就不需要外面的規條來調整我們的頭髮、衣服和行為。我們所作的任何調整,都該是照著裏面的神聖性情。我們所作、所說、並所是的一切,都該以神聖的性情來核對。每個新生嬰兒都有人的性情。雖然嬰孩沒有任何外面規條的知識,他們仍然有人的性情規律他們所喫的東西。即使他們不懂得『甜』和『苦』這兩個字,他們也不會將苦的東西留在口裏;但你若在他們口裏放甜的東西,他們就會喫。你不需要教導他們有關甜和苦的事,因為他們有人的性情連同人的口味。我們基督徒有一種比人的性情高得多的性情。我們有神聖的性情同神聖的口味。我們必須過一種和我們裏面神聖性情相配的生活。神聖的性情會規律我們的髮型、衣服和行為。當我們跟隨裏面神聖的性情,我們就會知道如何穿著並如何舉止行動。

根據彼後一章二至八節,有分於神聖性情的結果,乃是結果子。四節說,藉著神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我們『得有分於神的性情』。接著,八節說,『因為這幾樣存在你們裏面,且不斷增多,就必將你們構成非閒懶不結果子的,以致充分的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藉著有分於神的性情,都能結果子。照著裏面神聖性情的生活,乃是結果子的生活。

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需要任何外面關乎我們衣服樣式,或我們頭髮長度的規條。我們不該注意外面的規條和組織。主不要組織,祂所要的乃是耶穌團體見證的活見證人所組成的活見證。我們只該注意我們裏面的神聖性情。

青年人去校園傳福音的時候,你見證的基督在於你所過的生活。你需要與福音相配的日常生活。當你有分於神的性情,並且受裏面的規律,你就會得著果子,不僅是藉著你的話語,也是藉著你的生命和生活。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七節,保羅囑咐腓立比的聖徒,行事為人要配得過基督的福音。我們需要與福音相配的生活。換句話說,我們需要活出福音。我們該憑著福音生活,並且活出福音。至終,我們的傳講就是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生活會結果子。

我為福音禱告時,主多次的摸著我。當我為某人禱告的時候,主的回應是:『你現在不需要應付那種光景,你需要對付你自己。』然後主就會點出我裏面幾件沒有照著神聖性情的事。我擔心別人,主卻更關心我的日常生活。主若從未藉著我們的禱告摸我們的良心,我們就不是在至聖所祂的面光中禱告。雖然我們可能有很多的禱告,但我們離至聖所主的面光卻可能很遠。若是這樣,主永遠摸不著我們的良心。然而,我們若在至聖所主聖別的面光中向祂禱告,祂會摸我們一切的所是和所作。我們必須讓主從裏面摸著我們,否則我們會是鬆散的。我們若向主認真,祂會用祂的生命並照著祂神聖的性情變化我們。我們應當在禱告中,向主敞開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使祂可以藉著祂在裏面的規律而摸著我們。這樣,我們的生活就與我們的傳講相配,甚至我們的生活就是我們的傳揚。

多年來,我看過許多不同的弟兄傳福音。有些是很有口才的講員,但他們的傳講通常沒有產生多少結果,他們的傳講就像鳴的鑼。(林前十三1。)我也看過另外一些口才不好的弟兄,他們講得不好,但他們的生活與他們的傳講相配。與福音相配的生活是摸著人的,是叫人信服的,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有公正的良心。公正的良心就像稱重量的天平一樣,稱出一個人的一切所是,試驗出一個人的所在和所是。你一開始傳福音,人就開始觀察你。他們接受自己的不義,卻不接受你那一面任何的不義。他們公正的良心可能對自己沒有任何要求,卻會要求你有正確的日常生活。所以,你必須過與福音相配的生活。

馬太五章告訴我們,我們是世上的光,我們必須讓我們的光照在人前。(14~16。)我們必須滿了光,照耀別人。我們該把耶穌基督和福音照耀出來。保羅在腓立比二章強調同樣的事。他說我們該『無可指摘、純潔無雜,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其中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裏,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15~16。)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不僅是藉著我們的傳講,也是藉著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必須有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的日常生活。

我盼望我們有深刻的印象,傳福音需要正確的日常生活。我們必須到主面前被祂完全察驗過。我們需要禱告:『主,我去校園傳揚你的福音。我在你面前敞開自己,我要受你的核對和察驗。我的全人要被「光」照透。』我們都需要這樣作。我們的生命和生活中的一切都該受察驗。沒有甚麼事是太小而不能受察驗的。我們甚至該為著傳福音時所戴的手錶問主,甚至手錶也該是正確的。這不是太刻板。我們必須受察驗,因為即使我們以為沒有問題,其實卻是有問題的。

我們需要主照耀的光。我們若是草率、鬆散的人,傳福音就不會成功,我們傳福音不會結常存的果子。早期的使徒因著扎實的悔改、相信主的救恩,所以他們傳福音能結出扎實、常存的果子。我很喜樂並感謝主,我得救是藉著一位生命和生活都非常扎實的青年姊妹。她給我的印象一直存到今天,並且永不會磨滅。她的生活與她的傳講相配。我們也必須有一種與我們傳講相配的生活。

青年人不需要問別人有關於他們的頭髮該留多長的問題,他們乃需要問主。你去校園之前,先到主面前去。告訴青年人頭髮長度要相同,那僅僅是外面刻板的形式。然而,凡是來自裏面神聖性情的,都是美麗的。你若問主,你可能會調整你的頭髮,但這調整是照著裏面神聖的性情,不是照著外面的定規。

廣博的愛

青年人去校園傳福音時,不僅需要正確的日常生活,也需要廣博的愛。廣博的愛乃是愛撒但以外的每一個人。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我們不該愛,就是撒但。我們應當愛主、愛我們在主裏的一切弟兄、並愛所有的人。

愛主

第一, 我們必須全心、全魂、全力愛主。(申六5,太二二37。)我們許多人認為,不信的人恨惡每一位愛神的人。這是不正確的。從外面看,他們也許不同意我們,甚至說我們的信仰是一種迷信的形式,但他們許多人內裏深處珍賞我們對主的愛。愛主的人常為他人所尊敬。沒有甚麼能像我們對主的愛那樣拔高我們的生活標準。我們越愛主,自然就越在人的標準最高的水平上。然而拜偶像(包括對罪惡事物的享受和愛好),會將人帶進淫亂,並且降低他們的道德標準。(啟二14,20。)

你只要愛主耶穌一點,你的標準就會被拔高。只要想到愛祂,就會拔高我們的標準。神的愛帶進最高標準的道德。約瑟面對波提乏邪惡的妻子時,他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三九9下。)約瑟愛神,神一直與他同在。約瑟對神的愛保守他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裏。當你愛神,你就是今日的約瑟。神的愛是高的,是在更高的水平上、更高生活的主要因素。我們必須全心、全心思並全力愛主。力量這辭是指我們肉身的力量。我們必須全人愛神。

彼此相愛

第二,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應當愛弟兄。(約壹三11,14。)主耶穌說,『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基督徒弟兄中間的愛,對不信的人是剛強的見證,因為在人類社會中很少有真實的愛。人類社會中的愛常是欺騙的愛,但聖徒中間的愛是真實的、真摯的、令人信服且吸引人的。為這緣故,我們為著傳福音需要有神聖的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並不是說我們都一同生活在一個屋頂下。正確的共同生活乃是對眾聖徒有愛的生活。我們必須有這樣愛的生活。我們需要邀請人到我們家裏,讓他們看見我們愛的共同生活。這會叫我們的親友信服,勸服他們許多人轉向主。

愛眾人

除了弟兄相愛以外,我們也需要愛眾人。在彼得後書有一個進展的過程,從神聖的性情到弟兄相愛,至終到神聖的愛,對眾人的愛。(一4~7。)新約告訴我們,我們必須愛我們的仇敵。(太五44~46。)我們不該恨惡任何一位反對或批評我們的人,反之我們必須愛他們眾人。大數的掃羅是反對召會的主要人物。(加一13,提前一13。)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時候,掃羅在場贊同他被殺。(徒七59~60。)他帶頭逼迫召會,(林前十五9,腓三6,)但他在去大馬色逼迫聖徒的路上得救了。早期的門徒全都感到驚訝,他們許多人不相信大數的掃羅已經轉向主。(徒九21,26。)我想早期的門徒在他悔改信主以前,並不很喜歡他。你相信門徒愛大數的掃羅並為他禱告麼?甚至可能沒有一個門徒願意傳福音給他。

按照行傳九章一至六節,保羅得救並沒有任何人的介入。他得救是藉著主直接的傳講。這小小的題示,指明門徒可能不喜歡掃羅。他們也許說,『掃羅沒有指望。』這態度也可以應用在今天的光景。許多時候我們認為某個人沒有希望,特別是那些反對我們的人。然而按照主的話,這態度是錯誤的。主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3~44。)我們要以這一處美好的經節,來對待一切的反對者。

校園裏的青年人不該被逼迫者所攪擾。多年前我非常被一切的逼迫所攪擾,有時候我甚至懷疑我們的工作是否真是出於主。後來主給我看見,在福音書中祂一直受到逼迫。(太十16~18。)許多時候,逼迫者比跟從者還多。在使徒行傳中,保羅無論往那裏去,逼迫者都跟著他。(九22~24,十四1~2,19。)當我看到這點時,我得著了加強、印證和安慰。

我在中國北方的時候,家鄉有一個人反對我。我和他甚至就讀同一所專科學校。一九四九年,我從中國大陸遷移到臺灣島,他特意跟著我。他告訴人,他來臺灣的目的就是要攔阻我的工作。後來他得知我要去新加坡,就先去散佈謠言。甚至在美國,逼迫者也跟著我們。儘管他們有這些活動,我們也不該與他們爭戰,乃該愛他們。

有些逼迫者至終轉向主的恢復。我在專科學校的時候,校董之一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紳士。他很有資歷,也是個著名的講員。我是他的學生,他也實在愛我。然而,當主把我帶到祂的恢復裏,他非常不悅。正在他反對的時候,他的長子和媳婦被主得著了。他們來到召會中,並且非常愛主。他的女兒也轉到這條路上,但這位父親的心仍然很剛硬。他十多年繼續的反對我們。他的兒子、媳婦和女兒寄給他許多信件和電報,邀請他參加聚會,至終他來了。後來他告訴我,當他走進聚會中,甚至還沒有坐下,就開始流淚。在整個聚會中,他為著他的反對懊悔流淚。一九四三年他轉到這條路上,至終倪弟兄指派他作香港召會的一個長老。

不要因著一切反對者而灰心失望。每當你在校園遇到反對者,不要感到不安或沮喪,乃要微笑的告訴他們你愛他們。學習從你的心中說這話。我們必須愛他們,並且充分盼望他們有一天也許會轉到這條路上。我們必須愛反對者,並為他們禱告。實際來說,我們惟一的仇敵乃是撒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是我們的仇敵。我們必須有這樣的態度,但我們仍然需要在真理上剛強。為著真理,我們應當剛強,但我們也該愛每一個人,甚至愛極端的反對者和邪惡的逼迫者。我們該愛他們,因為主耶穌告訴我們要愛他們,並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太五44。)

我們對真理絕不該妥協,但我們該運用廣博的愛。我們需要廣博的愛,愛主耶穌、愛眾聖徒、並愛眾人,包括反對者。我們必須看反對者是可愛的人。在校園裏,我們都必須保持這樣的氣氛。不要給人印象好像我們與每一個人都是敵對的。人不論怎樣說話敵擋我們,我們都不該被冒犯。他們說過之後,我們可以告訴他們我們愛他們,並且我們想跟他們談真理。他們若不願意跟我們談,我們可以告訴他們,我們會為他們禱告。

我們眾人在真理上要剛強、放膽且堅定。為著真理的緣故,我們需要剛強且堅定,但我們也需要愛每一個人。別人越反對我們,我們越該愛他們。我們甚至必須為著別人的反對而感謝主。反對幫了我們大忙;一切反對者乃是為著成全我們。我們若認識這點,就會對他們有憐憫、愛他們、並為他們禱告。我們必須保持這樣的態度;這會停止校園裏聖徒和反對者之間任何的爭戰。不要認為我們為真理爭戰的時候,也必須與人爭戰。我們不需要與人爭戰;我們乃需要愛每一個人。我們傳福音需要正確的日常生活和廣博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