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 著迷與神的光

讀經:

以賽亞書五十章十至十一節:『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屬靈的實際,就是真。是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但是,有許多時候,一個基督徒,不只沒有摸著真,反而陷在虛謊裏面,被虛謊所迷惑,受虛謊的捆綁。他對於一件事的真相看不清楚,卻自以為很清楚;他所想所作的完全是錯的,卻自以為很對。這一種的情形,可以稱牠為『著迷。』著迷的人需要神的光,纔能從著迷裏出來。現在我們先來看一點甚麼叫作著迷。

甚麼叫作著迷

著迷是自己欺騙自己。著迷的人,就是約壹一章八節所說的那樣的人。著迷的人,是自欺的人。明明知道自己有罪,卻對人說自己無罪,這是撒謊。明明自己有罪,卻相信自己無罪,這是自欺。撒謊是自己裏面明明知道有罪,但是對人說沒有。著迷是自己裏面明明有罪,卻一直想自己是何等好,好到一個地步,像主耶穌一樣沒有罪,就相信自己沒有罪,就一直說自己沒有罪。撒謊是自己知道有罪,卻打算去騙人。著迷是自己雖然有罪,卻相信自己無罪,也對人說自己無罪。換句話說,欺人的就是撒謊;自欺的就是著迷。撒謊與著迷,裏面的內容都是一樣的,內容都是有罪。不過一個是良心裏知道自己有罪,卻打算騙人說,我沒有罪;一個是頭腦裏說自己無罪,心理上也相信自己無罪。欺騙人的人是撒謊的,自欺的人是著迷的。所有著迷的人,都是自欺的人;所有著迷的人,都是自己把自己想到一個地步,就著迷了。也不知道有多少驕傲的人著了迷!因為驕傲的人把自己想到一個地步,不只要別人相信他是這麼一種人,連他自己也相信自己是這麼一種人了。

像保羅就著迷過。當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保羅是『喜悅他被害。』(徒七60。)他裏面著迷了。他寫信給在腓立比的教會,題到他從前的故事說,『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腓三6。)他以為要熱心事奉神,就得逼迫教會。人受害了,他心裏喜悅還不彀,還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九1~2。)他相信他這樣作是熱心事奉神。這到底對不對呢?他要事奉神是對的,他這樣逼迫教會還以為是事奉神卻是不對的。他不對,他卻相信他自己是對的,這個叫作著迷。

主耶穌在約翰十六章二節所說的那種人,也是著迷的人。主說,『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殺害主的門徒,還以為是事奉神,這個叫作著迷。

著迷乃是心裏的事。著迷是作了一件錯的事,心裏還能說是對的。人作了一件錯的事,口裏硬說是對的,這是撒謊。人作了一件錯的事,不只口裏說是對的,連心裏也相信是對的,這是著迷。撒謊是外面越硬,裏面越萎;外面越有把握,裏面越情虛。著迷是外面硬,裏面也硬;外面有把握,裏面也有把握,好像連良心都不說他錯。

著迷的情形就是:對於一件錯的事,自己想是對的,自己也相信是對的,相信到一個地步,再沒有人能對他說是錯的;這是著迷。還有,對於別人所沒有的事,自己先是猜想人家有,後來想到一個地步肯定人家有,好像越想越是有憑有據的;這也是著迷。有的基督徒,因為自己羨慕某件事,想達到某個目的,起先心裏也有點覺得不對,隨後卻一直朝對的方面想,好像越想越對,越想越真,越想越實在,再後就相信絕對是對的,就把牠當作真理,也對別人說,這是真理;這也是著迷。著迷到了這個地步,就是有人把神的話給他看,證明他是錯的,也不生效。一個著迷的基督徒,你想幫助他、更正他,是不容易的,因為他能憑著良心說,他是對的。

所以我們要特別小心,千萬不要有一點動機想欺騙人。我們即使無意中說了不準確的話,也要更正。我們如果存心說不準確的話,起先是欺人,結局會落到自欺的地步。

曾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弟兄,要作一個熱心的人,他覺得禱告的時候用天然的聲音不彀熱心,所以就造出另外一種聲音來。他起頭這樣禱告的時候,還覺得有一點特別,還覺得不是他自己的聲音,久而久之,他都不覺得他本來的聲音是甚麼種的聲音了。人家都覺得他那一種禱告的聲音不自然,而他自己還以為是自然的。不是自然的還以為是自然的,這是著迷。起先裝作時,裏面還有感覺,等到著了迷,不只裏面沒有感覺了,並且還以為是真的。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著迷是多麼可憐的事。

瑪拉基書裏著迷的例

在舊約裏有一卷書,就是瑪拉基書,特別給我們看見甚麼種的人是著迷的人。例如:一章二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這是事實。但以色列人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這是著迷。以色列人說這話,與普通的撒謊不同。他們敢對神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這就證明他們心裏的確不相信神曾愛他們。他們不相信事實,反而把虛謊當作真的,這就叫著迷。

一章六節:『藐視我名的祭司阿,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裏呢?』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他們沒有敬畏耶和華,他們卻相信他們沒有藐視耶和華的名,這就叫著迷。

一章七節:『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他們錯了,還相信自己是對的,這就叫著迷。

二章十三至十四節:『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這是事實。他們卻說,『這是為甚麼呢?』他們作了一件錯事,卻不相信有這麼一回事,這就叫著迷。

二章十七節:『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這是事實。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祂呢?』他們明明煩瑣神過,卻不相信曾煩瑣祂過,這就叫著迷。

三章七節:『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問神說,『我們如何纔是轉向呢?』好像他們沒有偏離神的典章過,他們相信他們無可再轉向了,這就叫著迷。

三章八節:『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他們奪取了神的供物,卻相信自己沒有奪取過,這是著迷。

三章十三節:『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這是事實。他們卻說,『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他們頂撞了神,卻相信自己從來沒有頂撞過,這就叫著迷。

約翰福音裏著迷的例

在新約裏也有一卷書,就是約翰福音,說到著迷的事也不少。例如:

五章四十三節:『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這一種的拒絕主耶穌,在以色列人好像是對得起他們自己的良心似的,這是著迷。

五章四十四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真的榮耀不求,算不得榮耀的反而求,這是甚麼?這是著迷。

七章十九至二十節:『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麼?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甚麼想要殺我呢?』這是主說的話。眾人卻回答說,『你是被鬼附著了;誰想要殺你?』他們是撒謊以至於著迷,不然就不會說,『你是被鬼附著了。』他們想殺主耶穌,卻著迷到一個地步,以為主耶穌是被鬼附著了。

七章二十七節:『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那裏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祂從那裏來。』這也是撒謊以至於著迷。

著迷的現象

著迷是很可憐、很悲慘的。一個著了迷的人,是落在一種很不正常的情形裏。我們舉幾個例於下:

有的基督徒是在話語上著了迷。他說了甚麼話,他竟然能相信他從來沒有說過;他從來沒有說過甚麼話,他竟然相信他是說過了。人家沒有說那樣的話,他想人家說了那樣的話,就肯定說人家說了那樣的話。這樣的基督徒不只是撒了謊,並且是著了迷。撒謊,是撒了謊而自己知道;著迷,是撒了謊而自己還不知道。撒謊,是撒了謊而知道自己是錯的;著迷,是撒了謊還說自己是對的。有的基督徒著迷到一個地步,把明明是謊言的當作真理,把明明是錯的認為是對的,把明明是虛謊的當作事實。

這樣的基督徒,他起頭撒謊是打算騙別人,結果自己也受了騙。他撒謊,騙了一個弟兄,騙了五個弟兄,騙了十個弟兄,這些弟兄都喫了他的虧,可是他的代價也出得相當大,因為這一個黑暗是領他到著迷裏去的。他撒謊成了習慣,撒謊到一個地步,他自己都以為是真的了,他著迷了。撒謊的起頭是騙人,撒謊的結局是自己著迷。他實在沒有碰著這樣一件事,他卻對人說,這一件是怎樣怎樣的,的的確確是真的,這是騙人。等一等他對另一個人也是這樣說,他已經騙了兩個人了。再等一等,他又碰著兩個人,他仍是那樣仔細的說,他又騙了兩個人。他起頭說謊,他裏面還有一點難受,他還有點覺得,基督徒這樣說是不該的。到後來,他越說越沒有感覺,好像越說越能證實了,連他自己都相信是真的了,這就是著迷。自己捏造一件莫須有的事來欺騙人,後來連自己都相信這一件事是真的,這是著迷。

有的基督徒,在作見證上著了迷。有一個弟兄,他聽見過很多弟兄作的見證,有的是禱告得著答應,有的是工作得到神的祝福,有的是遇見難處得了神的拯救。他就從這些見證上,產生一種夢想。他以為他的禱告也得著了神的答應,他的工作也得著了神的祝福,他碰著難處也得著了神的拯救。其實這些都不是事實,都是他在那裏幻想。後來一有機會,他就起來作見證,說得活靈活現的。一件事情本來很平常的,他卻把牠說得那樣特別;本來不是那樣奇妙的,他卻把牠說得那樣奇妙。他這樣一次過一次的作見證,作到後來,他相信就是那麼一回事。作到一個地步,到底那一部分是真的,那一部分是假的,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了。人欺騙自己到一個地步,連自己都相信是真的,這就叫著迷。

有的基督徒,在疾病上著了迷。他身體上本來並沒有甚麼病,他卻以為自己有這樣的病,有那樣的病。他這許多的病都是從自愛來的。他沒有甚麼真的病,他的病是醫生所不承認的。就是因為他太寶貴自己,太自愛的緣故,一下說他有這個病,一下說他有那個病,心跳兩下就說有心病,咳嗽兩聲就說有肺病。醫生如果對他說真話,告訴他沒有病,他就說這個醫生不好;醫生如果附和著他,也說他有病,他就說這一個醫生高明。沒有病而一直說自己有病,這是自愛以至於著迷。起頭的時候,也許因為要得著親戚、朋友、家裏的人的愛憐而說自己有病,結果就真的以為自己是病人。他是用心理來創造病,這叫作著迷。著迷是自己造出一個東西來騙自己,騙到一個地步,都不知道自己是被騙了。

有的基督徒,是在懼怕上著了迷。他心裏懼怕,但並不是真有甚麼可怕的事情。不過起頭的時候以為某件事是可怕的,結果就真的怕了。你把許多不可怕的理由告訴他,他反而不能信。任何人告訴他不必怕,他總認為是可怕的。這也是著迷。

有的基督徒,是在猜想上著了迷。這樣的基督徒,因為沒有光的緣故,往往把猜想當作事實。起先他猜想某人曾作過某件事,某人曾到過某個地方,某人曾說過某句話,後來他竟然相信某人真作了某件事,某人真到了某個地方,某人真說了某句話。他著迷到一個地步,把別人所沒有的事想到有。明明是冤枉人,他卻相信是事實,這是著迷。人不是那樣,他相信人是那樣,這是著迷。人沒有作過那件事,他相信人是作過那件事,這是著迷。他把他所猜想的當作實在的,這是著迷。

另外還有一種著迷的情形。有些基督徒,他們真是追求,真是盼望在主面前能好好的走前面的道路,但是他沒有光。一件事並沒有錯,他卻以為作錯了,就一直為著那件事罣慮,罣慮到甚至說,主不會赦免他,寶血不能洗淨他。按著神的光來看,他沒有罪;但是他很肯定的說有罪,他以為他作了一件不得了的錯事,犯了一個不得了的罪。他在那裏難受,他在那裏流淚,他以為一次認罪不彀,就十次認罪,百次認罪,一直認罪,他總感覺那一個罪還在那裏。這叫甚麼?這叫著迷。著迷不一定都是對於不好的事,連對於罪的感覺也有著迷的可能。一個追求的基督徒如果沒有光,會定罪自己所沒有的罪,這是著迷。事實並不是那樣,卻一直相信是那樣,這就叫著迷。

以賽亞五章二十節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人著迷到一個地步,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自己明明錯了,還很有把握的以為是對的,這是到了最可憐的地步。基督徒最怕的是有了罪,而一直看不見那個罪。有罪是污穢的問題,看不見罪是黑暗的問題。污穢已經彀危險,如果再加上黑暗,就更危險了。一個基督徒如果住在黑暗裏,就不容易走前面的路,因為他看不見。

著迷的現象是多種多樣的。一個基督徒,對於他自己的思想,對於別人的思想,對於他自己所說的話,對於別人所說的話,對於他自己屬靈的光景,對於他自己所犯的罪,對於他自己的一切,都有著迷的可能。著迷也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著迷的可能,不過有的人的著迷小,有的人的著迷大,有的人的著迷厲害一點就是。所以,我們不能不注意。

著迷的原因

基督徒的著迷,都是有原因的。現在我們要從聖經裏找出著迷的幾個基本原因:

愛黑暗

人不愛光,而愛黑暗,這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人不喜歡光,反而喜歡黑暗,這個人的心已經有偏向了,因此就容易著迷。人因為要避免難處,省去麻煩,臉不敢朝著光,就說自己對;到後來,就相信自己對、自己好,就著迷了。以色列人當初所以拒絕主耶穌,就是因為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他們沒有光,他們住在黑暗裏,就以為拒絕主耶穌、恨惡主耶穌都是有理的。主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這沒有別的,這是因為他們著了迷;他們無緣無故的恨主耶穌。(十五24~25。)我們必須知道,甚麼地方有黑暗,甚麼地方沒有光,甚麼地方就有錯誤的看法,就有錯誤的把握,就有錯誤的自信,就有錯誤的斷案。所有的錯誤都有著迷的成分在裏面。所以人不愛光的結局是著迷。

驕傲

驕傲,也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俄巴底亞三節有一句話說,『你因狂傲自欺。』這給我們看見,自欺有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驕傲。自欺以致著迷的人,恐怕都是驕傲的人。一個基督徒如果存心要在人面前得虛榮、得地位,就起首裝假,就起首騙人,一次過一次,就弄到自己欺騙自己,結局就著迷了。基督徒一驕傲,就容易幻想自己有了甚麼,幻想自己得著了甚麼,漸漸就會把所幻想的當作真的,結局就著迷了。弟兄姊妹,你千萬不要以為驕傲是小可的罪;驕傲是很容易叫人著迷的。所以我們要學習謙卑。

不領受愛真理的心

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也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帖後二章十至十一節告訴我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的人,『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這是很可怕的一個後果。人信從虛謊,就是著迷。沒有那一件事,卻相信有那一件事,這就是相信虛謊。人不領受愛真理的心,當然就傾向虛謊。相信虛謊,就是著迷。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節說,『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這告訴我們,真理是需要買的,真理是需要出代價的。我們的心如果準備好,只要是神的真理,我們就愛,我們就接受,我們就不惜出代價,這樣,我們就有福了。可是許多時候,人裏面並沒有愛真理的心。反而歪曲真理,抹煞真理,盼望最好這也不是真理,最好那也不是真理。結果就真的相信說,這也不是真理,那也不是真理;是的說牠不是,不是的反而說牠是,並且好像很有把握。這是著迷。我們要知道,人如果一次不接受愛真理的心,到後來要再看見那一個真理是很難的事。

從前有一個弟兄,在神學院讀書的時候,有一次去找一位神學教授談到受浸的事。這個弟兄說,『我在神面前看見,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已經死了,我應當埋葬,所以我應當受浸。你看如何?』那個教授就說,『我也有過像你這樣的經歷。我從前在神學院讀書,快要畢業的時候,我也像你一樣,我看見羅馬六章所說的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事。我看見我已經死了,我應當去埋葬,去受浸。可是我如果去受浸,就不能在我所在的公會裏作工,所以我就去禱告,我就覺得,等我畢了業,當了牧師的時候再說。等我神學畢了業,也當了牧師,到今天已經有好多年了,雖然並沒有受浸,卻還是好好的過去,所以你可以好好的讀你的書,畢了業去當牧師,這個問題不會再打擾你的。』違背了真理,還以為平安無事,這個就叫作著迷。幸虧這個弟兄那次沒有聽他的話。弟兄姊妹,你要記得,我們的心一不絕對,我們就容易著迷。

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也是著迷的一個原因。主耶穌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4。)以色列人因為貪求那一種榮耀,以致棄絕主,以致失去永生,這是何等可憐呢!這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這一種的貪求榮耀,是叫他們的心傾向虛謊,結果就相信虛謊,他們就越過越以為自己是何等的了不得,他們就著了迷。

在神的光中得見光

著迷是很悲慘的事,神的兒女絕不能著迷。著迷的人,都是看不見事情的真相的人。下面我們要說到一點怎樣能看見事情的真相,怎樣能不著迷。

以賽亞五十章十至十一節說,『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十節的話有點不容易讀。如果把這一節的話像下面這樣加上標點符點,牠的意思就容易領會些:『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意思是:你們中間有甚麼人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呢?如果有人要聽耶和華僕人的話,但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那麼他怎麼作呢?他就『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十一節:『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當以色列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的時候,很自然的要點許多火把圍繞自己。他們行在火焰裏,並自己所點的火把中,豈不是好麼?不,結局是躺在悲慘之中。屬靈的黑暗,不是人的火把所能除去的。光,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人的火把永遠不能叫人有屬靈的真看見。

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一件事,就是我們自己所點的火把,永遠不是屬靈的光的源頭。有的基督徒說,『我那裏有錯!我想我一點錯都沒有,我一點都不覺得我有錯。』你想自己沒有錯,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你相信自己沒有錯,你就真靠得住麼?有的基督徒這樣說,『某件事我想過許多時候了,我敢斷定說,這件事必定會是怎樣。』難道你自己這樣想過了,就能這樣斷定麼?憑著神的話看來,這不是基督徒知道事情的方法。你能盡你的力量一直想,但你所想出來的還不過是人的火把。基督徒不能藉著自己的火把來走屬靈的道路。基督徒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纔能看見,纔能走屬靈的道路。許多時候,我們憑著自己去想,反而會糊塗,反而會受欺。我們必須看見,屬靈的光,不是從我們的感覺和思想來的。人越往自己裏面找光,就越沒有光,因為光不在那裏。

我們再讀一處聖經,就是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告訴我們,人真能看見光,真能看見事情的真相,乃是藉著神的光。在光中必得見光,第一個光是指光照的光,第二個光是指事情的真相,意思就是:我們在神的光中纔能看見事情的真相。事實的真相,是需要活在神的光中纔看得見的。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活在甚麼地方是大問題。我們必須活在神生命的光中,纔能作一個看得見的人。有的基督徒叫我們尊敬他,不只因為他是一個好人,更因為他是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所以凡認識神的人就認識光。凡認識光的人,我們就能從他身上找出神來。凡認識神的光的人,你一遇見他,他就能認識你的真相,他就能指出你的錯來。這並不是他在那裏吹毛求疵,這乃是他裏面的眼精敏銳,容易發現事情的真相。有的事情,在沒有光的人還以為是很好的,在有光的人就能看出牠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纔能彀看見光;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纔能彀看見事情的真相。在強烈的陽光之下,是用不著手電筒的;在神的光底下,就用不著人的火把。人如果活在神的光中,一件事情的真相就像光那樣清楚,就像光那樣明亮。人在神的光中,能彀把事情看到骨子裏去。人在神的光中認識自己,那纔是真的認識自己。我們如果不在神的光中 那麼,犯了罪,卻不覺得罪是何等的可惡;失敗了,卻不覺得失敗是何等的可羞;外面作一點好,裏面卻不知道多詭詐;外面好像謙卑,裏面卻不知道多驕傲;外貌好像溫柔,裏面卻不知道多剛硬;外面好像多麼屬靈,裏面卻不知道多麼屬肉體。等到神的光一照,這許多的貝相就都顯明了,我們就要看透了,我們就要承認我們從前的眼睛是何等的瞎阿!

舊約和新約的分別,就在於舊約是藉著外面的律法叫人看見甚麼叫作是非,新約是藉著在人裏面的聖靈叫人看見事情的真相。許多時候,我們能憑著道理看見自己的錯,卻沒有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我們要知道,在道理裏看見自己的錯是浮淺的,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纔是透徹的。在神的光中纔能看見神所看見的,這就是在光中得見光。

我們要不著迷,我們就需要活在神的光中。可是我們最大的試探是點火把。我們一遇見問題,就想憑著自己往裏面去尋找,到底甚麼是對的,甚麼是不對的。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這不是神要我們走的路。我們必須學習謙卑,承認我這個人靠不住,我的斷案靠不住,我的思想靠不住,我的行為靠不住,我有錯誤的可能。我所以為對的,不一定對,我所以為不對的,不一定不對;我所以為甜的,不一定是甜,我所以為苦的,不一定是苦;我所以為光明的,不一定是光明,我所以為黑暗的,不一定是黑暗。我們不要用自己點的火把來代替神的光,我們要從神那裏得著光。

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一個基督徒裏頭一沒有光,就要著迷。該看見的看不見,該知道的不知道,這是最可憐的事。我們必須求神用光照透我們,叫我們能摸著神。在基督徒的生活裏,不應當充滿了問題,不應當充滿了疑惑而在那裏游移不定。無論對與不對,我們都應當看見。我如果能看見,就能免去著迷。

主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我們得光照的條件,就是我們實在要神的旨意。我們碰著一件事,不要一下子就那樣有把握的定規是對或不對。我們要求神憐憫,叫我們有一個絕對要遵行神的旨意的心。剛硬的心、自私的心、自以為是的心,都能把神的光關在外頭。我們如果要神的光,我們就得溫柔,就得不自私,就得不自信。我們必須謙卑。我們要求神拯救我們,叫我們一天過一天活在神的光中,能常常知道甚麼是真,甚麼是『是。』求神拯救我們脫離虛謊,脫離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