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篇 見證的櫃(三)

讀經: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二節,利未記十六章十四至十五節。

在前面兩篇信息中,我們看過約櫃的材料、約櫃的尺寸、以及約櫃上面四圍的金牙邊。我們也看過為著約櫃的行動所使用的四個金環和兩根槓。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由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二節來看安在約櫃上的遮罪蓋。

拾 遮罪蓋

十七節說,『要用純金作遮罪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這個遮罪蓋乃是約櫃的蓋。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在基督的時代以前所完成的希臘文舊約譯本)把希伯來字的『遮罪蓋』譯作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這個希臘字是動詞hilaskomai,希拉斯哥邁的名詞形式。希拉斯哥邁的意思是成就平息,滿足一方的要求,而使雙方和息相安。按照希伯來二章十七節,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滿足了神對我們公義的要求,使我們與神和好。

假設有一方欠了另一方的債,但他無法履行對方的要求,這個問題似乎無法解決;然後有第三者出現,為著第一方履行了第二方的要求,這就平息了第二方。這樣,第一方就與第二方和好,因為第二方的要求滿足了。希臘字的hilaskomai,希拉斯哥邁,就是指這樣的事,平息某一方並滿足其要求,而帶進和好。基督滿足了神對我們的要求,使我們與神和好。

平息的希臘字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與約壹二章二節和四章十節的hilasmos,希拉斯模斯不同。希拉斯模斯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按照二章二節和四章十節,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基督不僅履行了神的要求並平息了神,使我們與神和好,祂也就是平息的祭物。祂獻上了自己,使我們與神和好。

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為我們向神成就了平息,並且祂就是平息的祭物。在羅馬三章二十五節保羅說,基督是我們的平息處(遮罪蓋);神已擺出基督作我們的『希拉斯特利昂』,作我們的遮罪蓋。這意思是說,基督既是『希拉斯特利昂』,祂也就是神能遇見我們—祂的贖民,並對我們說話的地方。因此,基督乃是平息者,祂是平息的祭物,祂也是遮罪蓋,就是神與祂贖民相會的地方。

基督是平息的祭物,也為著我們向神成就了平息,祂也是二十五節稱為平息處(遮罪蓋)的地方,在那裏我們可以與神相會。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把約櫃的蓋譯作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保羅用這個字說到基督是遮罪蓋。無疑的,保羅在寫二十五節時,心裏有一幅圖畫,就是安在見證櫃上的遮罪蓋。(參新約聖經恢復本,羅三25註2。)

我們研讀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二節所描述的遮罪蓋,並尋求就著我們屬靈的經歷而領會其意義時,必須藉著主的話得著亮光,而不僅是得著知識。我們讀聖經的目的應當是得著亮光,而不僅是得著客觀的知識。因此,我們必須謹防不必要的疑問和思想,免得妨礙從主話而來的光照。一面,我們必須探詢有意義的問題,就是我們在聖經裏所讀到的;另一面,我們必須避免無益的問題,就是沒有答案的問題。我們讀出埃及記所記載的遮罪蓋時,也許會陷入這樣的問題中。譬如,有些人會問,約櫃上的基路伯是不是天使。有些人想要知道基路伯的重量,或是他們有幾張臉。有些人知道遮罪蓋的長度與寬度有記載,而厚度沒有記載,就想要算出遮罪蓋的厚度。有些讀者也許會問,基路伯和約櫃的蓋是不是同一塊金子。還有些讀者會覺得希奇,基路伯怎麼可能臉對臉,同時又朝著遮罪蓋。在本篇信息,我們不關心這類的問題,我們的目標乃是要探討那些對我們的屬靈認識和經歷而言是重要的事情。因此,我們來看這些經文,不是要給不必要的問題找出答案,乃是要從主得著亮光。

一 表徵基督

遮罪蓋表徵基督作神公義律法的遮蓋,也表徵基督作神在恩典中對祂贖民說話的地方。因此,遮罪蓋等於神施恩的寶座。(來四16。)

二 用純金作的

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節說,遮罪蓋是用純金作的。金在這裏表徵基督純淨的神聖性情。

三 尺寸

遮罪蓋的尺寸是『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遮罪蓋的尺寸表徵見證。

四 有兩個基路伯

十八節說,『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安在遮罪蓋的兩端。』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結十18,來九5。)我們不知道基路伯是不是天使,但我們確實知道他們是與神的榮耀有關。希伯來九章五節說到榮耀的基路伯,而以西結十章十八節說,神的榮耀離開聖殿,停在基路伯以上。因此,基路伯與神的榮耀有關,並且表徵祂的榮耀。遮罪蓋上的基路伯指明基督彰顯神的榮耀,就是神的榮耀從祂照耀出來。基路伯在遮罪蓋上,而遮罪蓋就是基督;這意思是說,神的榮耀從基督照耀出來,並照耀在基督身上。

基路伯是用金子—基督的神聖性情—作的,並且是錘出來的,指明基督的受苦。

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九節說,『這端作一個基路伯,那端作一個基路伯,兩端的基路伯要與遮罪蓋接連一塊。』在遮罪蓋兩端的基路伯表徵見證。基路伯與遮罪蓋接連一塊,這指明神的榮耀是從基督這遮罪蓋照耀出來,成為一個見證。

二十節說,『兩個基路伯要在蓋上展開翅膀,遮掩遮罪蓋;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遮罪蓋。』基路伯的翅膀遮掩遮罪蓋,這意思是說,神的榮耀在基督裏彰顯出來,成為完滿的見證。基路伯臉對臉,並且朝著遮罪蓋,這表徵神的榮耀注視並觀看基督所作成的事。

五 安在櫃的上邊

二十一節說,『要將遮罪蓋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見證版放在櫃裏。』這裏告訴我們,遮罪蓋安在櫃的上邊,這表徵基督作為遮罪蓋,遮蓋櫃裏的律法。

六 神在這裏與祂的贖民相會

二十二節上半說,『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這指明神在成就平息的基督裏,與祂的子民相會。

七 神從兩個基路伯中間向祂的贖民說話

在二十二節神又說,祂『要從見證的櫃遮罪蓋上兩個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這意思是說,神從那作祂見證、成就平息的基督所彰顯的榮耀中,向祂的子民說話。

我們已經看見,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從基督照耀出來。因此,神從基路伯中間向祂的子民說話,意思就是神在祂的榮耀中向我們說話。除了在祂的榮耀中,神不在別的地方與祂的贖民相會。神無法在別的地方,或在別的情況下,與我們相會。每當神與我們相會,必是在祂的榮耀裏。我們的經歷能證實,每當我們與神相會,就覺得是在榮耀裏,正如約櫃蓋上的基路伯所表徵的榮耀。我們悔改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天,就被帶進榮耀的範圍裏。神從來不在黑暗裏與我們相會;反之,祂總是在榮耀裏與我們相會;並從榮耀的基路伯中間對我們說話。

我們在聚會中聽人說話,只要他是說主的話,我們就該有在榮耀裏的感覺。每當神的話在這個職事裏說出來時,我們裏面就覺得榮耀。今天許多傳道人很有口才,但你聽他們說話時,一點不覺得神的榮耀。你也許會讚賞他們的口才,也欣賞他們的知識,卻沒有神榮耀的感覺。然而,你聽真正的話語職事時,你不是被口才或知識吸引,乃是被神榮耀的感覺吸引。你回家以後,榮耀會隨著你。多年後,你仍會回想在那次聚會中所感覺到的榮耀。我們由經歷中曉得,神乃是在祂的榮耀中與我們相會,並在祂的榮耀裏對我們說話。甚至神對一個罪人說話時,也是在祂的榮耀裏對他說話。

神在其中與我們相會並對我們說話的榮耀,乃是基督的照耀。基路伯表徵基督在照耀;我們可以用電來說明這種照耀。會所是由燈的照耀所照明,就是由電的照耀所照明;因此在會所裏,我們是在電的照耀之下聚在一起。同樣的,基路伯乃是基督在照耀,或說基督的照耀。

這位照耀的基督是怎樣的一位?我們已經指出,約櫃是用皂莢木裏外包金作成的。皂莢木豫表基督的人性,金表徵祂的神性。遮罪蓋是用純金作的,不含皂莢木,這指明基督的照耀是神聖的,祂乃是神榮耀的光輝。然而,基督的神性不是這種照耀的基礎,祂照耀的基礎乃是用來作約櫃的皂莢木。不是金子托住皂莢木,乃是皂莢木托住金子。基督以祂的人性為基礎,來彰顯神性。今天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需要耶穌的人性,好彰顯基督的神聖性情。

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節告訴我們遮罪蓋的長與寬,但沒有告訴我們遮罪蓋的厚度有多少,因此我們不曉得約櫃蓋的重量。厚度沒有記載,而且重量不為人所知,這指明基督的重量是無法測度的。沒有人能說出基督到底有多重,按經歷說,祂的重量乃是照著我們所能承受的。倘若你能支持一磅重的蓋,那麼基督對你就是一磅重;你若能承受更多的基督,基督也許是五十磅重。基督對我們有多重,在於我們能承受多少的基督,我很擔心有些聖徒只能承受極少量的基督。

不僅如此,二十五章也沒有告訴我們基路伯的形狀、大小或重量。這指明基督照耀的榮耀是無法測度的,也表明基督的榮耀是無法解釋的。我們怎樣無法描述基路伯,也照樣無法解釋基督照耀的榮耀。然而,基路伯有臉和翅膀,我們由這事實得知,這個榮耀不是沒有生命的,乃是活的東西;基督的榮耀是活的。我們甚至可以說,這個榮耀有臉,有眼,有翅膀。我們由經歷中曉得,神與我們相會並對我們說話時,我們就覺得榮耀正在觀看我們,而且這個榮耀是活的。事實上,這個榮耀就是基督自己。因此,二十五章裏遮罪蓋概括的觀念乃是:它表徵基督是神聖榮耀的照耀,而神在這榮耀中與我們相會,並與我們說話。我們看十七至二十二節裏遮罪蓋的記載時,必須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個重點上,不要被那些沒有答案的問題打岔。

我們需要銘記一個事實,就是遮罪蓋同基路伯表徵基督在照耀。它也表徵神的榮耀—基督的照耀—乃是活的。它是有臉,有眼,有翅膀的東西。我們要正確的了解它,就需要有從神來的亮光,也需要有相當的屬靈經歷。沒有主的光照,我們也許一再讀這些經文,卻一點都沒有看見其中的意義。但是光一照耀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明瞭遮罪蓋同基路伯,一點不差就是我們親愛的主耶穌自己。每當神與我們相會並對我們說話時,這位寶貴的基督都與我們同在。事實上,神乃是在這位照耀的基督裏與我們相會,並與我們說話。我們明瞭這事,就會說,『主,你自己就是這遮罪蓋。主,沒有你,神就沒有地方與我相會,我也沒有地方與祂相會。主,沒有你作遮罪蓋,神就無法在榮耀裏與我相會或與我說話。』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探討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這樣罪惡、天然、滿了過犯的人,怎能在榮耀的基督裏與神相會?我們得罪了神,也得罪了其他的人,我們怎能在這位照耀的基督裏與神相會?二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二節描述約櫃的遮罪蓋,卻沒有記載甚麼能答覆我們這個問題。我們要找答案,就必須轉到利未記十六章十四至十五節。這兩節經文說到大祭司在遮罪日『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上朝東的一面,又在遮罪蓋的前面用指頭彈血七次。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內,彈在遮罪蓋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我們會看見,把血彈在遮罪蓋上,是這裏最要緊的事。

當遮罪日,祭牲獻在外院子的祭壇上。動物的血流在祭壇上為著遮罪,乃是基督所完成真正救贖的『期票』。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流血而完成救贖時,期票就被撇在一旁了。今天在新約時代裏我們所有的,不是遮罪,乃是救贖。在舊約時代,在祭壇上流血是為著遮罪,這豫表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為著救贖。在舊約裏,有祭壇與遮罪;在新約裏,有十字架與救贖。在祭壇上為著遮罪所流的血,被帶入至聖所,彈在約櫃的蓋上,就是遮罪蓋上面。事實上,把血彈在蓋上七次,乃是表徵完全。金蓋彈上血就成了紅色。因著血彈在遮罪蓋上,罪人就能與公義的神有交通,所以,因著救贖的血,今天我們能在基督的榮耀裏,與公義的神有交通。

約櫃的遮罪蓋遮蓋著放在約櫃裏的律法—十誡。到了遮罪日,要把血彈在這個遮罪蓋上;這指明神在基督的榮耀裏對罪人說話時,祂沒有看見公義的律法,只看見遮罪蓋上的血。若沒有彈了血的遮罪蓋,神就會看見十誡,結果因著我們都干犯了神的律法,我們就會被定罪,神便無法與我們相會,與我們說話。反之,神照著祂的公義,必須定我們死罪。但神在基督的榮耀裏臨到我們,祂就看不見公義律法的要求,也看不見我們的罪。反之,祂乃是看見遮罪蓋上救贖的血。

我們許多人能見證,在遮罪蓋上的血這事,不僅是道理而已;這事在我們對主的經歷上,是非常真實的。我們悔改時,神就遇見我們,並且對我們說話。那時我們深深覺得,我們已被耶穌基督的血所洗淨。如今每當我們在榮耀裏與神相會,裏面深處就覺得,我們是被血所洗淨的。這就是在我們經歷中的遮罪蓋。

我們已經指出,遮罪蓋是用純金作的,它不含那豫表主耶穌人性的皂莢木。然而,耶穌的血的確是出自祂屬人的性情。基督的人性是為著救贖,而祂的神性乃是為著照耀。遮罪蓋上的基路伯,表徵基督帶著祂神性的照耀;彈在遮罪蓋上的血,表徵祂那為著救贖的人性。因此這裏有基督的一幅圖畫,基督不僅是神,也是人,甚至是神人。基督是神,在祂的神性裏照耀;祂也是人,在祂的人性裏完成了救贖,就是血所表徵的。現今因著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我們與神能在救贖並照耀的基督裏一同聚集,一同談話。這就是基督作遮罪蓋,是神與我們相會的地方。

欽定英文譯本是說『憐憫座』,而不說遮罪蓋。座這字含示約櫃的蓋,乃是神與我們說話時所坐的地方;憐憫一辭指明神向百姓施憐憫。事實上,約櫃的蓋不是憐憫座,乃是遮罪蓋—帶著基督神性的照耀,以及基督人性的救贖,作為我們能與公義、聖別、榮耀的神相會並說話的地方。這個地方就是耶穌基督自己,祂是神也是人。基督在祂的人性裏流出血來救贖我們,並且在祂的神性裏因著神的榮耀而照耀。今天祂對我們乃是救贖並照耀的基督,是公義、聖別、榮耀的神能與墮落的罪人相會的地方。

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五節所題出埃及二十五章裏的遮罪蓋,必須被視為保羅的完成職事之中心異象的一部分。保羅說到遮罪蓋,說到榮耀的基路伯,也說到基督為百姓的罪成就平息。(來二17。)保羅說到基督是『希拉斯特利昂』,就是遮罪蓋,帶著祂榮耀的神性和救贖的人性。神在遮罪蓋之上,並在祂榮耀的照耀中,能與我們相會,並與我們說話;這是我們聽見祂的聲音,得知祂心頭願望的地方。無疑的,這就是保羅領受完成職事之啟示的地方。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也必須天天在遮罪蓋前,並在神的榮耀裏與神相會。

沒有遮罪蓋,我們就無法享受約櫃。因著遮掩約櫃的蓋,約櫃纔能成為我們的享受。如果約櫃沒有遮罪蓋,我們就無法來到神面前,神也無法臨到我們。約櫃仍然存在,但我們無法接觸它。神和我們都需要遮罪蓋,使約櫃成為我們的享受。如今我們因著遮罪蓋,就有路與神相會,並與祂說話。

遮罪蓋也與見證有關。神越與我們相會,越與我們說話,我們就越與神相會,並越聽祂說話,在我們的經歷中就越有神的見證。見證櫃的功用在於遮罪蓋;約櫃作為見證櫃的用處,全在於這蓋。因著約櫃上的遮罪蓋,約櫃就成為我們的享受和神的見證。

願我們都仰望主,求祂賜給我們亮光,使我們看見遮罪蓋及其對我們屬靈經歷的意義。我們不該滿意於只在道理上解釋出埃及記裏的豫表。因著主的憐憫,我們需要看見這些豫表在我們經歷中的意義。一面,亮光證實我們對主的經歷;另一面,它使我們對主的經歷加增。讚美主,榮耀奇妙的基督乃是遮罪蓋!我們沒有足彀的口才描述這樣一位基督,但我們見過祂,經歷過祂,並且一直在享受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