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形容人如何生活在罪惡裏面。
2 舉實例描寫人活在罪惡中的光景。
1 罪惡叫人和神出事不和諧。人一有了罪,人的良心常常控告自己,人也常常遭到神的報應,所以常常失去了平安。有時是良心不安,有時是環境不安。
2 人犯罪也常是人和人出事。例如夫婦、經理夥計、同學、同事之間的失和,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出事情。
3 罪惡也叫人和自己出事。一個犯罪的人,是一個摧殘自己的人,是一個過著矛盾生活的人。理智叫他作好,情慾卻叫他作壞;理智叫他顧全他的身家、名譽、地位、身體,罪惡卻叫他損壞這一切。凡是這樣的人,他內心的痛苦是難以盡述的。
4 人這樣和神、和人、和己都出了事情,是最沒有平安的。在環境中、良心中、心理中,都失去了正常,所以都沒有安舒。要形容人是如何的不安舒,要描述透徹。如要多講,還可講將來的不安舒,就是火湖永火的痛苦。
1 要承認自己是遠離神的人。神就是正,神也就是人生的正向。人一偏離神,就偏離了正路,也就是失去了正向,失去了正常,所以一切都是顛三倒四,整個人生沒有和諧,沒有安舒。
2 要從思念裏轉向神,以神為人生的正向,一切都以神為歸依。
3 要把整個的人生都轉過來歸向神。一切與神不合的,與神不配的,無論生活行事,一概都棄絕。
4 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基督是神的化身,神就在基督裏面,所以要以神為正向,就得接受基督作救主。只有與基督聯合的,纔是悔改歸正的人。
1 罪得赦免,良心平安。
2 生活和諧正常。
3 與神和好。
4 與人相安。
5 走在平安的路上,過平安的生活,一直走到永遠的平安裏。(這五項加起來就是安舒的日子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