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神對人奇妙的救法(二)

讀經:

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神對人的救法有三大步驟,每一步驟都是出於神對人的愛,並且每一步驟都是奇妙的,也是人未曾想到的。神救法的第一步,是祂自己進到人裏面,成為一個人,與人聯結。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的人想到神,有拜神的觀念,但從來沒有人想到,神要進到人裏面,與人聯結為一。

神若不進到人裏面,與人聯結為一,人就無法接觸祂,得蒙祂的拯救;神若不與人聯結為一,就不能給人絕對主觀的救恩。神並不是在人身外拯救人,也不是要人在祂之外得著客觀的救法;神乃是親身進到人裏面,在人裏面作工拯救人。神要人與祂聯結,從祂裏面得著祂的救恩。這種神人聯結、人神合一的救法,是人從未想到的;這也說出神對人的愛是無比的愛。

原是尊榮、聖潔、偉大的神,竟然進到人裏面,與卑下、凡俗、微小的人聯結為一。耶穌基督就是這神、人的聯結。祂不僅是人,祂更是神;祂不僅是神,祂也是人;祂乃是神而人者,人而神者。我們需要認識這位耶穌,看見祂是一位正確的人,是神的彰顯,也是人的榜樣。在祂身上,人能看見榮耀的神;在祂身上,人能看見完全的人。祂的的確確是人神、神人的相會與結合。作為這樣的神人,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時間裏,彰顯出祂是創造宇宙的榮耀主,也是滿有人性的完全人。祂這樣證明過自己以後,就坦坦然然走上十字架,受死的苦。

二 釘死十架,代替人受審判

所以,神救法裏的第二步驟,就是祂到十字架上受死。神成為肉體是神救法的第一步,祂釘死十字架乃是神救法的第二步。研讀歷史或觀察時事的人都得承認,在全宇宙中,十字架乃是一件特別的東西。人群中難得有一個表號,能高過十字架。雖然十字架只不過一橫一豎,是非常簡單的記號,卻成為人類六千年文化中,最高超的一個表記。世人都知道,在人群社會中有十字架這個記號,但少有人知道十字架究竟有何意義。

有的人以為十字架是犧牲自己的標幟,有的人以為十字架是勝利的記號,有些迷信的人以為十字架是趨吉避兇的兆頭。然而,不管人對十字架是如何的領會,十字架在人群中,總是一個極其特別的表徵。今天在地上,無論我們走到那裏,人們都認識十字架的記號。不知有多少人,天天佩戴十字架;不知有多少傳道人,天天傳講十字架;也不知有多少基督教書本,記載並描寫十字架。

使徒保羅是竭力傳揚神救恩的人,他說自己『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這位釘十字架的』。(林前二2。)從他口中我們得知,他傳揚的題目就是基督並祂的十字架。他所告訴我們的,就是這位榮耀的主基督,怎樣釘了十字架。十字架的確是超凡、奇妙且超越的;然而,我們卻要追問,十字架的超絕究竟在那裏?許多英雄和偉大的人物,都說十字架表明主耶穌犧牲了祂自己,來為著別人。另有一些人說,十字架是基督耶穌為著祂的主義而犧牲。他們所講的十字架,好比殺身成仁、捨身取義的意思。這些都是人的看法;神所啟示給我們十字架的意義,並不是如此。神告訴我們,十字架乃是一個代替;主耶穌到十字架上受死,乃是代替我們受神的審判。

神是宇宙之主,是有紀律的一位,對於一切事祂都有規則、定律和定規。請看祂所創造的宇宙和萬有,是如何滿了規則,滿了定律。這許多的規則和定律,都是出自這位有紀律的神。神是一點不紊亂,並且是絲毫不苟的。然而,祂所創造的人,竟干犯了祂的律法。祂說人要孝敬父母,人卻違背父母。祂說人要愛人,人卻彼此相恨。祂說人要誠實,不可說假話,或作假見證欺哄別人,今天的社會卻到處充滿虛假,充滿謊言。所以,人在地上的所作所為,完全違反了神的法規。這樣的情形,不要說在這位宇宙之主跟前,即使是在國家的政府之前,人民若是違反法律,也都要受制裁。

神是掌管宇宙的主,我們是祂所創造的人,自然有義務也有責任,要奉公守法,遵守祂的法規。然而,我們的所作所為,竟然完全與祂的法規相反。一面,按著祂的公義和祂的律法,祂必須制裁我們,置我們於死地;另一面,祂的心卻熱愛我們,非要得著我們不可。沒有我們,祂沒有滿足;沒有我們,祂沒有喜樂;沒有我們,祂達不到永遠的目的。因此,這裏就有衝突產生。一面,按著祂的心,祂愛我們,渴望得著我們;另一面,按著祂的法規,按著祂的公義,祂必須制裁我們,並且定罪我們。這兩件事如何能合得來呢?

人從來沒有想出一種奇妙的救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乃是神自己來到人裏面,成為一個人;祂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人。人違反祂的法則,該受祂的制裁,該被祂定罪,祂卻站在人的地位上,把人所犯的罪,擔到自己身上。祂背負著人的罪,到十字架上作人的代替。祂這樣代替人受刑罰,一面是為彰顯祂是多麼愛祂所要救的人,另一面是證明祂是何等公義,絕不苟且。因此,我們可以在十字架上寫兩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義。

人若想要知道神是何等的愛人,就請看看十字架;人若想要知道,神是多麼的公義,也請看看十字架。主耶穌所以釘死十字架,是因為神愛世人。祂之所以釘死十字架,也是因為神非常公義。神若沒有愛,就不需要替人死;祂若不公義,也無須替人擔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就兩全其美了。

凡相信祂的人,一看見祂在十字架上的光景,都能受感動說,這是神愛的表現。神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竟然親自成為人,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了祂的生命,流出祂的寶血。一面,我們只要看看祂在十字架上的光景,就知道祂的心對我們是何等熱愛。另一面,我們想到十字架的時候,就要想到這位榮耀、尊大的神,是多麼的公義。祂可以隨便赦免我們,也可以隨意饒恕我們,但是祂若真是這樣隨意,就把自己陷到不義的地步,抹煞了自己的法則和公義。因此,祂為要守住法則、保守公義,就捨了自己的生命,藉此成全祂對人的愛,也成全祂在人身上的義。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人受死,非僅是殺身成仁、捨身取義的事,更是為著成全神的公義,成全神向著人的愛,好使神的愛和神的義,能兩全其美的成全在人身上。

這樣一件奇妙的事,在舊約聖經裏早有豫言。舊約早把關於主耶穌釘十字架的事,描寫得清清楚楚,說到祂為人受死,掛在木頭的十字架上,就像一隻羊羔;也描述祂在十字架上,怎樣流出祂的寶血。舊約把祂受死的光景,描寫得淋漓盡致。(詩二二,賽五三。)祂在十字架上時,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孽,神將世人的罪都歸到祂身上。所以,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時,有一段時間,天地都昏暗了,祂自己也感覺到一種非常的痛苦,覺得神與祂分離。末了,祂在十字架上大聲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祂在十字架上若是殉道,是為義犧牲,定規會得著神的同在;然而,神竟然在祂釘十字架時,棄絕了祂。神在十字架上棄絕了祂,正是因為那時候,神將眾人的罪都歸到祂身上。在那一刻,從神的眼光看,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乃是一個最大的罪人,全人類的罪都歸到祂身上。祂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刻,背負了世人所有的罪惡。神就在祂身上,審判了人類所犯的罪。

十字架是奧祕的,正如聖經所說,『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罪是我們犯的,審判卻歸給祂;罪是我們犯的,罪的結果—死亡,卻是祂承受;罪是我們犯的,罪的痛苦卻由祂代嘗。祂在十字架上不僅僅是犧牲,更是完完全全站在代替我們的地位上,替我們受神的審判。祂替我們受了神的刑罰,替我們受了死亡的痛苦。祂在十字架上忍受死亡,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在宇宙中,若沒有十字架,人的罪在神面前永遠不得消除;若沒有十字架,即使神要赦免人,也不得其法。所以,十字架乃是神與人接觸的地方。

在神與人之間原本有間隔,那就是人類的罪惡;但十字架進來,將罪除去,代替了這個中間的地位。原來隔開神與人的是罪惡,現在神與人之間所有的乃是十字架。藉著十字架,神能通到人這裏;藉著十字架,人也能進到神那裏。罪惡使神和人之間有了一道鴻溝,十字架卻成為鴻溝上的橋梁。十字架就是神與人之間的聯結,帶進神與人的交通。藉著十字架,神和人聯結、溝通了。有了十字架,罪惡除去;有了十字架,人可以不受定罪;有了十字架,人不至滅亡。十字架使人與神沒有間隔,使人與神和好,並歸給神,與神聯合。藉著十字架,人可以親近神、禱告神、接受神。藉著十字架,神可以赦免人、悅納人、稱義人、進到人裏面,並且與人聯結。

神的救法不是要人立功、立德、將功贖罪,乃是祂奇妙的代替。祂自己來作人,在人裏面代替人受刑罰。因此,十字架乃是代替;這個代替就是救贖,而救贖就是開了一條通路。因著十字架,人和神能相通,人能親近神,神也能接近人,這就是神奇妙救法裏的第二步。

神的救法乃是出於祂的大愛。祂之所以這樣代替人,因為祂愛人;祂親自成為人,死在十字架上,是因為愛憐我們。因為祂愛我們,所以替我們死。這個救法是奇妙的,是人從來沒有想過的。祂成為人,進到人裏面,與人聯結;祂釘在十字架上,作人的代替,使人與祂相通。這些都是人萬萬沒想到的,是超過人所求所想的。

三 復活繁增,活在信徒裏面

神的救法沒有停留在第二步,祂不是僅僅釘死十字架。若是祂只釘死十字架,那就只有代替的能力、代替的功效,而沒有發揮的能力。死是一個結束,若沒有復活,一切就都了了。若是主只有死,沒有復活,那就僅僅只有結束,沒有發揮的能力。然而,祂不僅死了,並且也復活了。祂埋葬三天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祂是靈,也是生命。祂甘願進到死亡裏,並從死亡裏走出來。祂不僅死了,並且復活了。

有人聽見復活,覺得難以相信,懷疑一個人死了怎麼還能復活。對此,我們可以用一個很簡單的比喻。多年前有位大學生,相當有頭腦,卻很難相信耶穌基督死了又復活;他認為復活的道理難以置信。復活這件事好像很希奇,其實原理很平常。我指著窗外的一片麥田,那裏的小麥長得很青綠。我以此為例說,當初這些麥粒都是一粒粒種子,種子種下,埋在土裏就爛了,死了;然而,從這個死裏,卻生發了生命的能力,許許多多的子粒藉此長出來了。種子若不這樣爛、這樣死,其中的生命就不能發揮出來。一個沒有生命的東西埋在土裏一年、二年、三年,不能長出甚麼,因為裏頭沒有生命。然而一粒種子埋在土裏,經過一段時間後,它裏面的生命就發揮出來了。同樣的,這位耶穌基督,祂是神,也是靈,祂裏面的一切都是生命。人把祂置於死地,將祂埋葬,正好給祂機會,發揮祂自己。

我們若是恭維一粒麥子,將它擺在檯子上,當作陳列品,叫大家欣賞,麥子不會發揮它的能力。然而,我們若將它拋在土裏、埋在土裏,就給它良好的機會,發揮它裏面的生命。耶穌基督也是這樣,祂裏面是神,也是生命;人將祂擺在死地,就是給祂一個美好的機會,發揮祂自己。所以,祂的死是一個好機會,能以進到復活裏,使祂裏面的生命發揮出來。藉著復活,祂得著了釋放。正如一粒麥子,若僅僅擺在桌子上,仍舊是一粒;但若是埋在土裏,死了,再發揮出來,得著釋放,就有許多子粒長出來。

耶穌基督若沒有經過死而復活,僅僅是一個人;然而祂藉著死而復活,就能在聖靈裏,進到千萬的人裏面。祂進到門徒裏面,其中有彼得、約翰,還有雅各、保羅。祂進到彼得裏面,彼得就變作耶穌。祂進到雅各裏面,雅各也變作耶穌。主耶穌經過死而復活,進到許許多多的人裏面,就將他們變作千千萬萬個耶穌。藉著祂的復活,祂普及到了全世界。耶穌基督若沒有死,就不能復活;祂若不復活,就僅僅在祂一個人裏面。然而耶穌復活了,祂今天無所不在,能進到許多人裏面。所以,有經歷的保羅纔能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基督不僅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祂還要在我們裏面替我們活。這就是神奇妙救法的第三步。祂不僅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祂還要在我們裏面作生命。祂不僅在十字架上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審判,更要使我們脫離罪的能力。這是神非常奇妙的救恩。

信徒活著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活在他們裏面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基督徒的奧祕,基督徒的能力,基督徒的權能,基督徒的動力,就在於耶穌活在基督徒裏面。每一位求告耶穌的人,都得著耶穌活在他裏面。每一位與主耶穌有交通,藉著禱告親近祂的人,都能見證耶穌活在他裏面。所以,我們所信仰的救主,不是一位歷史人物,祂乃是至今仍活在我們裏面的一位;祂是現實的人物。每個得救的人都能見證,我們的救主基督,在二千年前掛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了;然而,祂更是復活了,如今祂活在我們裏面。祂不只是歷史上的一位人物,祂更是現實的一位救主,活在我們裏面。這就是基督徒的能力,這也是基督徒的生命。

許多基督徒不清楚耶穌活在他們裏面。他們只知道耶穌是神,是主,祂釘了十字架,為著擔當世人的罪;祂替人受死,又復活、升天,如今坐在寶座上。他們卻不知道,如今主耶穌就住在他們裏面,活在他們裏面。許多信徒從來沒有想到,在天上的耶穌,竟然是靈,進到他們裏面,活在他們裏面。祂不是一高興,就從天上跑下來拜訪人,稍微停留一下,就再回天上去。祂乃是住在我們裏面,活在我們裏面。我們需要認識祂活在我們裏面,嘗到祂活在我們裏面的味道,並經歷祂活在我們裏面的事實。

從前我在北平傳道,遇到一位女士,她的丈夫在外面另有故事,每天都到凌晨纔回家。這位妻子非常苦惱,特別為這件事來見我,問我該怎麼辦。我就問她:『你是不是一個得救的人?是不是一個屬主的人?』她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再問:『你知不知道主耶穌住在你裏面,並且活在你裏面?』她相信耶穌代替她釘了十字架,也相信主復活升天,卻不明白主耶穌活在她裏面這件事。我就告訴她,主耶穌活在我們裏面,就是在我們的心裏活動、作事,就如我們在一個房間裏打電話、寫信、作整潔等。耶穌基督在我們裏面正是如此,祂住在我們裏面,也活在我們裏面。

這位姊妹問我,丈夫夜出晚歸該怎麼辦,我的回答是:耶穌活在她裏面。好像我答非所問,所問與所答毫不相干,然而這卻是問題真正的解答。我若告訴她要忍耐,要忍受,那是沒有用處的,不過是人的辦法。她愁眉不展,我告訴她基督耶穌活在她裏面,就是耶穌有辦法,要她安心回家。她丈夫深夜不歸,她可以告訴主,將這事交託給主;主活在她裏面,這就不是她自己的事。主住在她裏面,如今她這個房子破毀,需要修理,住在其中的主耶穌當然要來照管。

我這樣一說,她有點領會,便問道:『李弟兄,這是不是要我禱告?』我說,『要禱告或不要禱告,都不是重點。總之,你回家就這樣作。若是禱告,也是與從前不同的禱告,是向你裏面的主禱告。』我向她指明,從前她是禱告天上的耶穌,現在則是與她裏面的主商量、請教。她的丈夫夜出不歸,這不是她的事,乃是主耶穌的事,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她,乃是基督在她裏面活著。她從來沒有這樣的經歷,然而她願意一試。

回家後,丈夫果真夜出未歸,剩下她一人孤單寂寞,非常憂悶。就在她這般苦悶時,忽然有個念頭,要與這位活在她裏面的耶穌商量商量。非常奇妙的,這一商量,彷彿有一位在她裏面的,像是對她說話,又像是給她感覺和意見,要她燒茶、煮點心,喜喜樂樂的等丈夫回家,並且不要上床休息,要一直等到深夜。活在她裏面的耶穌給她感覺,若是聽見丈夫的腳聲,就上前開門歡迎,將他手上拿著的東西接過來,奉上茶水、點心,陪他一同喫喝。

她立刻覺得她作不到,因為過去他們一同在大學讀書,是丈夫向她求婚,她是第一,丈夫是第二,現在要她低下頭來,是何等為難。這該怎麼辦?然而聖靈作工,使她想起耶穌活在她裏面,她就再與主耶穌商量,問問主該怎麼辦。結果,又是一樣的話:『歡喜快樂的煮點心,好好豫備在大門口等候…。』她的眼淚流下來,跪著告訴主說,『主耶穌,你是我的救主,我願意把地位讓給你,不再是我,乃是你活在我裏面。』結果,這個哭的人變作笑的人,立刻歡樂起來,去燒茶煮點心。丈夫直到深夜纔回家,正躊躇不知如何叩門時,妻子已聽見腳步聲,就迎上前去開門。門一打開,她便一鞠躬接過丈夫手中的公事包;丈夫以為自己在作夢,妻子則端出了茶點。這樣一來,使得丈夫的心整個轉過來,後來便完全改觀了。這是神奇妙救恩的作為。

神救恩的步驟,祂奇妙的救法,就是進到人裏面與人聯結。祂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代替人受審判,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彰顯祂向著人的愛;祂從死裏復活,化身成為靈,活在千千萬萬信祂的人裏面,使神聖的生命得著繁殖。每一位正確的基督徒,都是與基督有交通,禱告基督,並且親近基督的。每一位親近基督的人,他們所活出來的,不僅是一點點的良善;他們所活出來的,乃是基督自己,就是基督的表現,是基督從他們裏面活出祂自己。一個正確、愛基督、與基督交通的基督徒,乃是不再活他們自己,而經歷基督活在他們裏面,並且從他們裏面活出來。

(摘自『基督是福音的負擔』第九篇)

一 何等生命!何等平安!

基督活在我的裡面!

我已與祂同釘十架,

榮耀事實、奇妙救法!

現在活著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活著!

現在活著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活著!

二 何等快樂!何等安息!

基督成形在我心裡!

祂的生命、祂的性情,

在我全人都已組成;

我的一切全都了結,

祂的成分作我一切!

我的一切全都了結,

祂的成分作我一切!

三 何等榮耀!何等可誇!

總叫基督照常顯大!

無論禍、福,無論生、

死,並無一事叫我羞恥;

任何境遇、一切事故,

都是叫我彰顯基督!

任何境遇、一切事故,

都是叫我彰顯基督!

四 何等結果!

何等有福!我能活著就是基督!

祂的心意是我愛好,

祂的榮耀是我發表;

無何可要、無何可寶,

惟有基督是我目標!

無何可要、無何可寶,

惟有基督是我目標!

(詩歌三七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