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編組的要義(二)供職、除去污穢、分別為聖、蒙神祝福、奉獻、點燈、潔淨並獻上利未人、守逾越節

本篇我們要繼續來看編組的要義。

編組(續)
供 職

民數記三、四章記載編組的第三大重點:供職。一、二章說到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編組成軍,為著爭戰。三、四章說到利未支派的編組成營,為著事奉、維持並看守神見證的帳幕。十二營是爭戰營,而獨一的營是事奉營。爭戰是為著維持事奉與供職。在撒上四章,以色列人爭戰失敗時,祭司以利的職任就了結了。(10~21。)因此,利未人在帳幕供職所以能存在,完全是靠著外面的爭戰。

利未人供職的編組,其中的基本原則、體系都非常清楚,沒有一點混亂。利未人事奉的編組不是人意的組織,乃是完全根據生命、權柄。一個人是否能作利未人事奉,必須先看他是否來自利未家族;然後作為以色列人他必須滿一個月纔能被數點,之後還必須滿三十歲纔能供職。(三14~15,39,四2~3。)這指明一個人必須生命成熟,纔彀資格事奉。同時,還要有亞倫、摩西的鑑定,即權柄的承認。民數記裏軍隊和供職的編組都是根據這三件事:生命、成熟和權柄的鑑定。這表徵在召會中的配搭,不該有絲毫的混亂。我們若帶進人意的安排,就會造成混亂。然而,我們的配搭若是根據生命、成熟和屬靈權柄的鑑定,就不會混亂。

利未支派的安營

在利未支派裏,有摩西、亞倫家,還有利未三個兒子革順、哥轄、米拉利三個家族,(三17,)各按編組安營,極有次序。以色列十二支派怎樣編組安營分作四面,利未眾子加上亞倫家也同樣分作四面。利未的三個兒子—革順、哥轄、米拉利三個家族,安營在帳幕的三面。革順有兩個兒子,成為二家族,在帳幕後面、西邊安營。(21,23。)哥轄有四個兒子成為四家族,在帳幕的南邊安營。(27,29。)米拉利有兩個兒子,成為二家族,在帳幕的北邊安營。(33,35。)此外,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兒子,在東邊安營。(38。)

三章一至三節說,『耶和華在西乃山對摩西說話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如下: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這些是亞倫兒子的名字,他們都是受膏的祭司,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這幾節前面說到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後面卻沒有列出摩西的兒子們,只列出亞倫的兒子們,承接聖職供祭司的職分。拿答、亞比戶在西乃的曠野,因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他們沒有後代。(利十1~2。)只有以利亞撒、以他瑪供祭司的職分。

革順家在西邊,哥轄家在南邊,米拉利家在北邊,祭司的家,就是摩西和亞倫家,在東邊。(民三23,29,35,38。)我們若從東面往裏看,頭一道守大門的是猶大支派,(二3,)第二道是亞倫家。猶大支派是作王的支派,代表君王權柄,而亞倫家是祭司家族,代表祭司職分。在外圍是以色列十二支派,在內圍三面是利未支派,還有一面是亞倫一家。外圍的是戰士,專門為著作戰。內圍的是作工的,在起營或支搭帳幕時要拆卸、豎起、扛抬、搬運帳幕的器物;內圍的還有供職的祭司。(四5~16,24~28,31~32。)由此可見,神的安排配搭何等有次序、何等美麗。這完全不是人意或屬世的組織,乃是出於神生命的編組、安排,加上神的主宰權柄。召會不該有屬世、出於人意的組織;召會中的配搭不該是投票選出來的組織,乃該是出乎神生命和神主宰權柄的安排、編組。

利未支派的供職

利未支派的供職完全是根據編組,絲毫不亂。不僅他們的編組不亂,連他們的職任也非常清楚、有條理。在西面的革順二家族,負責看守帳幕、罩棚、罩蓋、門簾、院子的帷子和門簾、繩子。(三23~26。)所有織成的物件,都由革順二家族負責看守。在行動時,他們負責扛抬、搬運這些物件。北面有米拉利二家族,負責看守帳幕的豎板、閂、柱子、卯座、和一切器具、院子四圍的柱子、卯座、橛子和繩子等;(35~37;)這些是屬於硬性或笨重的物品。原則上,革順家負責軟物件,米拉利家負責硬物件。這兩宗族的責任,是要使整個帳幕能支搭起來。南邊哥轄四家族,負責帳幕裏的各樣聖器具:約櫃、陳設餅桌子、金燈臺、兩座壇—金香壇和祭壇,和聖所內供職用的器具和簾子。(27~31。)

支搭帳幕時的安排,先是米拉利家用豎板、柱子、卯座、閂等,把帳幕的骨架支起來。然後,革順家把幕幔蓋上,院帷拉起來,帳幕就搭起來了。再來是哥轄家把約櫃、燈臺、陳設餅桌子等,其他所需物件都抬進去,放在聖所裏。此外,祭司亞倫家負責照管點燈的油、馨香的香,並常獻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照管全帳幕與其中所有的,就是聖所和聖所的器具。(四16。)這時,就看見一個完整的見證、完全的事奉。神實在有智慧,祂的安排何等美好。這個安排不僅在編組上有條理,在職任上也非常清楚。

新約中也可以看見這樣神聖的安排。林前十二章說,『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裏?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18~21,24中,27。)這幾節給我們看見,在基督的身體裏,神照著祂自己的意思,有美好的配搭和安排,在每個人身上的安排都絲毫不亂。我們若照著裏面的生命來事奉、彼此配搭,就會看見在神的召會中,有非常美麗的配搭,完全沒有衝突。

照著神的量給,各守本分,不逾越

在利未人的供職中,米拉利不能過問哥轄的事,哥轄不能干涉革順的事,革順也不能越分過問亞倫家的事。民數記四章十七至二十節這段話很嚴肅:『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不可將哥轄人家族的支派從利未人中剪除;他們挨近至聖之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要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至死亡;只是他們連片刻都不可進去觀看聖所,免得死亡。』這話不僅是警戒,也是保護。哥轄家的職任是抬約櫃,神很寶貝他們的職分,不願在這職分上的人死去。然而他們需要受警戒,他們若是干涉亞倫家的事,就越分了,可能死在神面前。

神有祂的主宰權柄,我們該守住神主宰權柄所量給我們的界限;神的主宰權柄量給我們甚麼地位,我們若謹守那界限,就會享受生命。很可惜,在召會中有人確實有他那一分寶貝的職事,但他不肯謹守,卻過問、干涉別人;結果他自己就受虧損。

供職的年齡

利未人供職的年齡要滿三十歲。(四3。)以色列人需要年滿二十歲纔能出去打仗;(一3;)利未人要供職,在年齡上的要求更高。神要求那些更剛強、更成熟、更老練的人來供職事奉祂。此外,打仗沒有退役的年齡,供職卻有年齡的限制,就是三十歲到五十歲。這是一個人成熟而強壯的年紀,是供職最好的時期。這指明供職必須彀成熟、彀強壯,不能幼稚或衰老。利未記二十七章三節說到,人在神面前許願時,祭司來估價,最貴重的一段是二十歲到六十歲,總共四十年。然而,在會幕裏供職只有二十年,就是最剛強、最成熟的那一段。這啟示我們,在神面前維持神的見證,比為著神國度爭戰的要求更高。

民數記前幾章的經文題到三個年齡層:滿一個月,滿二十歲,以及三十歲到五十歲。(三15,39~43,一3,四3。)無論是以色列人中頭生的或利未人,只要滿一個月,都要被數點。但以色列人要能為神的見證爭戰,需要滿二十歲;而利未人要能在神的見證上有事奉的責任,就需要滿三十歲。首先,以色列人只要生下『滿一個月』都可算數;這表徵人若要在召會中有分,需要生在神的家裏,有神的生命。其次,以色列人要能從軍爭戰,需要『滿二十歲』,這表徵人若要為神的見證爭戰,需要生命有某種程度的成熟。至終,利未人要供職就需要『從三十歲到五十歲』,這表徵人若要在神的見證上有事奉的責任,需要生命更成熟,並且要一直守住不衰老的情形。主耶穌出來事奉時,肉身年齡是三十歲;(路三23;)按照舊約的律法,正合於利未人供職的年齡。按屬靈的實際而言,祂是成熟、剛強、豐富的,在地上盡職時能充分維持神的見證。

除去污穢

編組成軍和事奉是根據生命和年齡,但一個以色列男子也許年齡彀成熟,卻可能帶著污穢。在神的陣營、神的軍隊裏,不能有軟弱和幼稚,也不能有污穢,一切的不潔都得除去。所以在說到供職之後,接著,民數記五章就說到對付玷污,除去污穢。這章論到三類的對付,包括了神子民中間一切不潔和污穢的問題:第一類是關乎團體的,第二類是關乎個人的,第三類是關乎疑忌的事。

除去污穢有三個原因。第一,以色列人的營乃是神的居所;神就住在他們中間,因此不可有一點不潔和污穢。這表徵作神居所的信徒不能有不潔、不義和可疑的事。他們都該是聖別、公義、明朗的。第二,以色列人是神的軍隊。我們從屬靈的經歷中知道,甚麼時候有了不潔、不義和不明朗的事,良心就有虧,在仇敵面前便站立不住,不能剛強爭戰。第三,以色列人是神的祭司,必須潔淨。這表徵沒有一個不潔、不義、不明朗的人,能站立在神面前事奉神。所有能讓神居住在他們中間,能為神爭戰以對付仇敵,並且能站立在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須是潔淨、公義、明朗的。這樣的人裏外一致,在屬靈上纔能剛強的作神的居所、神的軍隊,並在神面前事奉。

團體的對付

民數記五章一至二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切患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人不潔淨的,都送出營外。』這是關於團體的對付。神子民中間的不潔包括三類:痲瘋、漏症和對死人的接觸。痲瘋是指從人裏面顯出來的敗壞,是邪惡的不潔。漏症是指從天然的人裏面出來,不受約束的流露。漏症是人身體上自然排出來的,但因沒有節制、不受限制,所以是不正常的、越分的。此外,還有一種不潔就是接觸死人。

這些表徵召會中三類的不潔。第一類就像痲瘋,是明顯的;譬如,弟兄姊妹彼此相爭、嫉妒、批評等。(加五19~21,林前三3。)第二類就像漏症,是在弟兄姊妹中間彼此的關係上沒有限制;譬如,相愛卻愛得過分、沒有限度,彼此間的話語沒有節制。學過功課的人都知道,對弟兄姊妹說話,不僅邪惡的話不該說,連好的話也該有限度。甚至對弟兄姊妹在愛裏的幫助,也該有限度。彼此批評是『痲瘋』,稱讚過度是『漏症』。第三類就是在召會中有人被撒但利用,傳佈死亡,叫別人沾染死亡的污穢,中了死亡的毒。神的子民一有這些光景,就不能爭戰,也不能事奉。

個人的對付

個人的對付重在兩面:在神面前不可有罪,對人不可虧欠。民數記五章五至十節主要是題到個人怎樣對付彼此的虧欠,指明他們要對付在神面前的罪,和對人的虧欠。這表明人要有分於作神的居所,作戰士為神爭戰,作祭司事奉神,就必須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參徒二四16。)人若有這樣清白、剛強的良心,纔彀資格作神的居所、戰士和祭司。

疑忌之事

民數記五章十一至三十一節說到對付丈夫對妻子的疑忌。這段裏的妻子在表徵上有三層意思:第一,代表以色列人;第二,代表每一個信徒;第三,代表全召會。無論是以色列人、信徒或是召會全體,在神面前都是女人,都站在妻子的地位上。我們的丈夫乃是神自己,就是基督。以色列人是神的妻子,(賽五四5,耶三14,)每個信徒都像童女一樣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而召會乃是基督的新婦。(約三29,弗五24~25。)妻子的可疑首先是她的心發生問題—在丈夫之外有所傾向,然後表現於犯姦淫。妻子在丈夫之外有所愛好,表徵以色列人在神之外,別有所愛—有了偶像,行了邪淫。就著基督徒和召會說,就是在主之外,愛了別的對象,這在神眼中,就是犯屬靈的淫亂。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能作神的居所、神的軍隊,也不能作神的祭司。我們必須是貞潔的妻子,貞潔的召會,貞潔的聖徒,專一向著神,專一愛神,以神為一切。這樣,我們纔能作神團體的配偶。在啟示錄二十一章,這團體的配偶就是新耶路撒冷,也就是神的居所。(2~3。)

在神的子民中不能有不潔、不義、或可疑不明朗的光景;這三類事都得對付清楚。如此,他們纔能作神的居所、神的軍隊和神的祭司。

分別為聖

神要得著人,一面是藉著祂命定的安排,一面是藉著人的奉獻。神雖然安排以色列人作祂的軍隊,利未人作祂的工人和祭司,但以色列人不一定遵行。於是神就定了拿細耳人的原則,就是人可以藉著成聖歸神的奉獻,自願事奉神。(民六1~21。)在祭司以利的時代就有這例證;那時以色列人不再像神的軍隊,利未人也沒有合格的事奉。因此,神就興起一個拿細耳人—撒母耳來事奉祂。(撒上一~三。)

原先神是要全體以色列人事奉祂,但以色列人失敗了,神就要利未人起來代替以色列人。利未人事奉雖是神所命定,卻不一定靠得住;譬如到了以利的時代,利未人就失敗了。那時,拿細耳人撒母耳就出來代替祭司事奉。所以,在聖經中,不只有以色列人和利未人由神命定來事奉,還有拿細耳人的自願奉獻。以色列人失敗,利未人來代替;利未人荒涼,拿細耳人就來代替。這給我們看見,神要得著人來事奉祂,不能只靠神那一面命定的安排,還必須有人這一面的願意和奉獻,就是拿細耳人的自願分別為聖,奉獻自己而與神配合。

在撒母耳記,國度和聖殿不是以色列人或利未人帶進來的,乃是一個拿細耳人—撒母耳帶進來的。撒母耳帶進大衛,大衛戰勝了許多仇敵,建立了國度,(撒下五3~5,)而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建造了聖殿。(七1~13,王上六。)地上有了國度和聖殿,就豫表說,神在地上的目的纔算達到。

整本聖經的思路是一貫的。在新約的書信裏,有許多關於奉獻的勸勉,意思是,雖然神已經命定召會作祂的軍隊為祂爭戰,(弗六10~20,)也命定所有信徒作祂的祭司事奉祂;(彼前二5,9;)但必須有人願意作拿細耳人自願奉獻,神在地上的目地纔能完全達到。民數記六章一至二十一節的記載,相當於新約書信論到聖徒奉獻的話。神原來命定以色列人個個作祭司事奉,但以色列人墮落失敗了,神就興起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因此,神子民的十二個支派中,只有一個支派可以作祭司事奉神,其餘的人都沒有機會。然而,神另開一道門,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讓每個以色列人都有機會事奉祂。因此,一個以色列人不要以為他不是利未人,就不能事奉神。他雖然不是利未人,還可以作拿細耳人。便雅憫或猶大支派的人可以作拿細耳人,連背道的但支派的人,也可以作拿細耳人。任何一個支派的人,都可以作拿細耳人。只要是拿細耳人,事奉神的機會就和利未人相等。

聖經中,作拿細耳人絕佳的例證是撒母耳。按身分說,他雖屬利未支派,卻不屬神所命定作祭司的亞倫家,他乃是一個拿細耳人作祭司。(撒上一19~28,二18。)神雖主宰安排一切,但祂也給人自由的意願來事奉。聖徒們千萬不要以為,在召會中所有的事奉都是長老的事,神既沒有安排他們作長老,他們就無法事奉神。在啟示錄二、三章,我們看見主要使徒約翰寫給召會的書信中,不稱受信者為召會的『長老』,而是說召會的『使者』;召會的使者就是拿細耳人。長老是神所命定的,使者乃是自願奉獻給神的。一位弟兄雖不是長老,但若願意奉獻自己,還是能在神面前背負召會屬靈的擔子。神的軍隊要給神得著,不能只靠神的命定安排,還必須有人自願奉獻給神;這就是作拿細耳人的原則。

作拿細耳人需要聖別自己,受以下四點約束。

禁絕酒和任何與其來源有關的東西

在民數記六章二至四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給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淡酒和濃酒,也不可喝淡酒或濃酒作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或乾葡萄。在他分別出來的一切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喫。』拿細耳人不能喝酒,也禁絕任何與酒的來源有關的東西;這些東西表徵叫人興奮、快樂的屬地享受。這指明自願奉獻給神的人要棄絕屬地一切的享受。

不可用剃刀剃頭

五節說,『在他許願分別出來的一切日子,不可用剃刀剃頭。』按照聖經的原則,男人不可有長頭髮;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羞辱。(林前十一14。)按照民數記六章五節,自願奉獻的人雖是男人,卻必須甘願放下男人的地位,像女人一樣留長髮。這意思是,他自願站在蒙頭的地位,而不出頭,就是在人前自願蒙羞,不願有榮耀。他捨棄世界所給他的榮華、名聲和地位;這就成為他事奉主的能力。士師記十六章說到參孫是個拿細耳人,他的能力全在於他的長髮。照樣,一個事奉主的人,他屬靈的能力就在於他對世界榮華、名聲、地位的捨棄;他捨棄越徹底,能力就越大。

不可沾染死亡

民數記六章六至七節說,『在他將自己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人。他的父母、兄弟、或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拿細耳人不可沾染死亡的污穢,即使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死了,也不可接觸。父母、兄弟、姊妹是人至近親屬。一個事奉神的拿細耳人,不可因天然的感情而叫自己受死亡的玷污。一個完全奉獻的人,必須棄絕屬世的享樂、榮華和地位,同時也否認天然的感情。

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

十三至十四節上半說,『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條例乃是這樣: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拿細耳人分別出來的日子要持續七天,表徵完全的期間,就是一生之久。這是說一個奉獻的人,必須奉獻到底。我們絕不能今天奉獻,明天不奉獻;高興了奉獻,不高興就作罷。當分別出來的日子一滿,拿細耳人就要獻上供物,包括燔祭、贖罪祭、平安祭、素祭和奠祭;(14~15;)這五種祭都是基督的豫表。我們享受基督作這些供物的實際,就指明我們已勝過天然的情感、屬地的娛樂、背叛和死亡。

蒙神祝福

以色列人經過數點、安營、供職、除去污穢,分別為聖之後,神就來祝福。二十二至二十六節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和他兒子們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面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這個祝福有三層:第一層是賜福、保護;第二層是光照、賜恩;第三層是看見神的面容、得著平安。這恰好是三一神父、子、靈的祝福:父神賜福、保護;子神光照、賜恩;靈神給人看見神的面容、得著平安。這三層都是神所給事奉祂之人的祝福,今天信徒的經歷也是如此。

我們如何知道已蒙神悅納,成為能為神爭戰的軍隊,並成為能事奉神的祭司?這全在於神賜福、保護我們,光照、賜恩給我們,並叫我們常見祂的面容而得著平安。何時我們裏面不平安,看不見神的面容,沒有神的光照,缺少神的祝福,我們就該知道自己和神之間有了問題,也許被神棄絕了。我們若像以色列人一樣,被神數點過,經過安營、供職、除去污穢,並且願意分別為聖,就該深信我們是在祂手中,祂要賜福、保護我們,光照、賜恩給我們,也要叫我們常見祂的面容,得著祂的平安。這就是蒙神祝福。

奉 獻

七章說到以色列人的奉獻,他們的奉獻分為兩班。

十二首領的供物

頭一班奉獻的是以色列各宗族的族長,就是各支派的首領,將自己的供物獻給神。每兩個首領獻一輛車,每首領獻一隻牛。(2~3。)這六輛篷車和十二隻公牛交給利未人,再分給革順子孫和米拉利子孫,為著搬運帳幕的罩棚和豎板等。(6~8,參三25,36~37。)然而,帳幕裏的器具不可用牛車搬運,乃要由哥轄子孫用肩頭扛抬;因此他們沒有分到車或牛。(七9。)這些首領所奉獻的,乃是為著神的帳幕在行動上的需要。這不是普通、平常的奉獻,乃是以色列人經過前面六個步驟:數點、安營、供職、除去污穢、分別為聖、蒙神祝福之後,纔擺上的奉獻。他們的奉獻非常蒙神祝福。帳幕所以能一直在曠野行動,就是藉著這六輛車和十二隻牛。這就如同聖徒為著召會專特的需要而奉獻給神。譬如,有些弟兄姊妹知道召會需要蓋造會所,就奉獻所需材料。這樣的奉獻,說出他們是為神活著;他們的奉獻也必蒙神祝福。

十二支派的奉獻

在七章,另一班來奉獻的是以色列十二支派。首領的奉獻是為著帳幕的行動,十二支派的奉獻是為著事奉上所需要的金器、銀器、調油的細麵、香,以及獻祭時所需要的祭牲。十二至八十八節記載十二支派所奉獻的供物,正好應付這些事奉上的需要。這裏的記載是為著給我們看見,在曠野裏雖然有了帳幕和帳幕裏的器物,以及外面的祭壇等,但若沒有首領們和十二支派的奉獻,帳幕還是不能行動,祭司也不能事奉。

這兩班人的奉獻叫帳幕能行動,也使事奉能開始;這實在是一幅美麗的圖畫。我們若沒有被神帶到有這樣奉獻的地步,就不可能有事奉,也不可能有工作和行動。在神軍隊和事奉的編組裏,必須有這樣的奉獻。

在這兩面的奉獻之後,七章末了說,『摩西進會幕要與耶和華說話的時候,聽見從見證櫃的遮罪蓋以上、二基路伯中間,有向他說話的聲音,他就向耶和華說話。』(89。)這節末了一句,也可譯為,耶和華就向他說話。我們有所奉獻之後,神的話就給我們聽見。在召會中有神的聲音,人能聽見神的話語,毫無疑問是因著這種為著神行動的奉獻。同樣的,在個人身上能聽見神的聲音,有神的話語,也必定是這人有所奉獻。在召會中奉獻發生問題,就不要期望能聽見神的聲音。我們的奉獻讓神有機會說話,也給神有地位說話。奉獻把神的聲音帶進來,這是多麼寶貝的事。奉獻是神編組裏的一個重要因素,能一直帶進神的話語和聲音。

點 燈

在以色列十二支派奉獻,並神說話之後,接著神告訴摩西要點燈。八章一至二節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你放上燈盞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關於點燈,神只囑咐一件事,就是燈光都要朝著燈臺前面發光。不只燈光要明亮,燈光的方向也要對。這裏關乎帳幕裏的事,不題陳設餅、燒香或獻祭,只說到點燈;這指明點燈專一的用意乃是為著奉獻、爭戰和行動。奉獻、爭戰和行動都需要光。

撒母耳記上說,在祭司以利的時候,『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異象。…以利…眼目已經昏花,不能看見。神的燈還沒有熄滅…。』(三1~3。)這給我們看見,當神的言語稀少時,聖所的燈光就衰微,即將熄滅。按照民數記七、八章,神的話語從二基路伯中間發出來,同時要點燈,使燈光明亮,並且方向正確。這意思是,在神軍隊和事奉的編組裏該有光,好叫神的子民能爭戰、行路並事奉。

按照八章,不僅光是明亮的,七個燈盞的方向也要一致、正確。這表徵在召會中,光不僅要照耀明亮,方向也必須正確。這種照耀完全是在聖徒被數點、安營、供職、受神對付除去污穢、分別為聖、蒙神祝福、在神前有真實的奉獻、並神來對我們說話之後。到這時,我們中間纔會有光,光的方向也纔會一致並正確。有了一致、正確的光,我們纔能奉獻、爭戰並行動。

潔淨並獻上利未人

民數記五章的對付玷污,主要是說到以色列營中需要除去污穢,與爭戰有關;八章說到的潔淨,乃是關於中心營,就是利未營,與事奉有關。在八章利未人的潔淨有四方面。首先要將潔淨的水彈在利未人身上。(八7上。)按照十九章,這潔淨的水豫表基督在十字架上贖罪的功效永遠存留,隨時能應用在我們身上。(9。)這意思是,事奉神的人所有的潔淨,都是以基督贖罪的功效為根據。若不是基督在神面前贖罪的功效永遠存留,我們就不可能得著潔淨。其次,把潔淨水彈在利未人身上之後,利未人要用剃刀刮全身,(八7,參利十四9,)就是說人的榮耀、尊貴、天然的優點、力量和才能,全都要除去,要在神面前作一個大的清潔和對付。

潔淨的第三方面是洗衣服。(民八7下。)刮全身是對付自己,洗衣服是對付生活和行為。在聖經中,衣服總是指人的生活和行為。(賽六四6,啟七13~14。)我們在人中間,在人面前的生活和行為都必須清洗並潔淨。

潔淨的第四方面是獻祭。利未人要獻素祭、贖罪祭和燔祭。(民八8,12。)獻贖罪祭是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有罪,獻燔祭是承認自己該絕對為神而活,獻素祭是承認自己在神與人面前的生活、行為該像作素祭之實際的基督一樣。

利未人得潔淨之後,要作為搖祭獻給神,代替以色列人事奉神。(11,13。)搖祭表徵復活,意思是,利未人蒙潔淨之後,就在復活裏歸給神,代表以色列人被神完全得著。

軍營裏的污穢除去了,祭司和利未人也潔淨了,並在復活裏團體的歸給神,事奉神;以色列人的編組,到這時差不多都齊備了,但他們還需要守逾越節。

守逾越節

民數記九章一至十四節說到守逾越節。出埃及十二章所說的逾越節表徵得救;而民數記九章所說的逾越節,表徵人得救重生後的擘餅聚會,在其中神的子民一同在神面前與神交通,並彼此有交通,且與神一同享受神的兒子基督。(太二六26。)這是一件享受的事。正月十四日是逾越節,但若有人因著沾染死人的不潔,要在二月十四日守節。(民九9~11。)這指明我們無論如何都要和神的子民一同享受基督,若沒有享受,就不能跟隨神行路,不能為神爭戰,也不能事奉神。要行路、爭戰、事奉,就必須和神的子民在神面前,與神一同享受基督。如此,編組就都已齊備,接下來就要開始為神爭戰的行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