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長老聚會中的議事

在召會的治理中,怎樣聚長老聚會,是一件很重大的事。不論一個地方有幾十位長老,或是只有三、五位長老,都應該好好學習如何聚長老聚會。認真說,主對召會的帶領,完全是藉著長老聚會。在舊約裏,主對以色列人的帶領,是藉著祭司的體系。祭司體系一不正確,以色列人就失去了神的帶領。祭司體系從神那裏接受啟示,就能幫助以色列子民往前行。

藉烏陵、土明明白神的旨意

我們要看見,第一,祭司的服事是一個體系;第二,藉著大祭司的烏陵和土明,(出二八29~30,)以色列人纔得以明白神的旨意。當大祭司帶著胸牌,以及烏陵和土明,到至聖所裏與神相會,他乃是把全體以色列子民都帶到神面前,在那裏尋求神的引導,以明白神的旨意。烏陵是一個發光體,藉著這個發光體的作用,使大祭司胸牌上的十二塊寶石都在照亮之下。胸牌的十二塊寶石上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由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中的十八個所組成;還需要加上土明,就是一塊寶石,上面刻著所缺的其餘四個希伯來文字母。這樣,希伯來文的二十二個字母就都齊全了。當大祭司進到神面前尋求時,他乃是帶著胸牌,以及烏陵和土明來仰望神。這胸牌就如一部神聖的打字機,拼出一個一個字、一句一句話;神藉此對以色列人說話,這是很有意義的事。

我們要懂得如何帶領,就必須把神的子民戴在身上,將他們當作字母,在神面前讀他們的光景;這個原則絕對適用在長老聚會裏。每一次的長老聚會,長老們都當把全召會戴在肩上和胸前。肩膀與力量有關,胸與愛有關。長老們應該用屬靈的力量,藉著主的愛,把眾弟兄姊妹擔負到主面前,並在主面前讀他們的光景。我們若要知道神如何帶領祂的子民,就該把他們當作字母來讀。長老們要把眾弟兄姊妹的光景,一個個在神面前看過,就像讀字母一樣,明白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長老們一起聚會時,應當抱持這種心情,靠著主的能力,憑著主的愛,把弟兄姊妹們帶到主面前,一同來看,一同來讀,如此就能得著主的引導。

為長老聚會禱告

根據我們的經歷,各處長老聚會最缺乏的,就是在聚會之前的禱告;我們為著長老聚會的禱告不彀多。弟兄們若是要站講臺,就覺得有負擔在身上,他們會迫切禱告,尋求主的引導並光照,以得著活的話語和屬靈的豐富。凡站過講臺的弟兄們,都能贊同這樣的話。然而,作長老的弟兄們,在長老聚會前,卻不像站講臺的弟兄們,在釋放信息之前有那麼多的禱告。這乃是證明,長老們對長老的責任和負擔,不如站講臺釋放信息那麼重,因此沒有彀多迫切的禱告。按規矩說,眾長老不僅在長老聚會中禱告,更該在聚會前,就為長老聚會這重大的事禱告。

以臺北召會為例,目前有三、五千位弟兄姊妹,需要五十幾位長老帶領。這在帶領上不是一件小事;況且長老們不是天天來在一起,乃是一個月聚一次,一年纔聚十二次。所以,每一次全體長老聚會前,大家都應該有很重的感覺,知道背著很重的擔子,要迫切為這事禱告。不僅是為自己所帶領的會所禱告,更是為所有的會所禱告,就是為全召會禱告。整個召會的擔子和需要,包括其中許多的問題,都應該在主面前禱告得透徹。

充滿禱告的靈,將肉體擺在一邊

弟兄們在長老聚會中,最需要的就是充滿禱告的靈。若是缺少這一個,長老聚會不過是個社會團體或某種俱樂部,大家來在一起商量事情。在長老聚會裏,弟兄們的靈應當向主敞開,與主的靈調和,共同進到至聖所,在靈裏充滿神的光照、神的說話;這樣的長老聚會纔有屬靈的價值。不言而喻,若是眾長老都這樣聚會,肉體、血氣、脾氣、個性就都沒有地位。我們所以有肉體、血氣、脾氣和個性,甚至會發怒生氣,都是因為缺少禱告。

禱告如同弟兄們早上修面一樣;我們面孔上的鬍鬚是天天長的,只要一天不修,就會長出來。我們的肉體、血氣、脾氣、個性,甚至怒氣,也是一樣。千萬不要以為一個人信主五、六十年,他的肉體、血氣等都消失了。甚麼時候你不禱告,不在靈中,甚麼時候肉體就來了,血氣也來了,脾氣、個性都來了。只有禱告是我們的『修面刀』,我們禱告越多,修面越多,裏面的靈一直輥來輥去,就將我們的肉體、血氣、脾氣、個性的毛,輥得乾乾淨淨。弟兄們若是在長老聚會前缺少禱告,到長老聚會中難免有肉體,有血氣。在長老聚會裏絕不能動肉體、血氣、脾氣、個性等,那都是極大的失敗。尤其是怒氣,絕對不能有;長老聚會中一有怒氣,就有了大漏洞。這些都是很大的後門,讓撒但進來。只要門一敞開,撒但就能無所不為,把召會敗壞到極點。所以,我們要操練怎樣聚長老聚會,在積極方面必須要禱告;在消極方面,則要將肉體、血氣、脾氣、個性、怒氣等,都擺在一邊。我們不僅在長老聚會之前有禱告,來到聚會中,也需要多有禱告。

長老聚會中幾件重要的事

此外,在聚會中,大家還得學習幾件事情。首先,要學習怎樣題事情。用世界議會的話說,就是學怎樣題案。其次,當事情題出之後,還得學習怎樣議事。再者,還要學習怎樣作決斷。最後,已經決斷的事,一定要執行。長老聚會的過程,大致就是這四件事。在長老聚會中題議事情後,眾人就要議事,把題案交通得透。我傾向用『交通』,不用『議事』這辭。在交通時,就得把事情交通透徹;然後產生一個定規,定規之後要有確定的執行。臺北召會目前有五十多位長老,一件事決定之後,不可能個個長老都去執行。所以在事情決議之後,要指定一位或者幾位長老執行決議的事。此外,在甚麼地點、甚麼時候報告,也需要議決。這些我們都要學習。

眾長老共同交通、議決事情,一同扛抬約櫃

在地方召會裏,事情的決斷,絕不可只由一位長老決斷,那是犯了規矩,也是牴觸了原則。一個地方召會的事,必須經由長老聚會決斷,這個原則大家切切要守住。不能因著你是一地召會裏最資深的人,你的經歷多,大家都信託、敬重你,所以你作的決斷就算數。這樣的作法為害召會,並且會破壞召會裏長老治會的正當體系。

若是一位作長老的弟兄,可以代替、頂替長老治會決斷事情,那是召會治理中最大的弱點。那樣的作法,長久而論,會產生許多惡果。其中最不好的,就是經過多年,卻沒有長老治會的體系建立起來,那將是召會莫大的虧損。同時,那樣的作法,不能產生後代,不能帶進比自己年幼的人進入長老的責任中。所以,長老們必須避免個人在長老聚會之外定規事情。大家都要學習,在原則上,一個地方召會的事,必須由長老們在長老聚會中題出,經過透徹的交通之後,纔可以議決、執行。

因著長老聚會每個月只有一次,所以長老們必須學習建立一種習慣,就是凡事未雨綢繆。在長老聚會前,該早早為聚會作豫備,設想聚會中該作甚麼事。長老們的眼光要往前看,不僅注意自己所帶領的會所,還得關心全召會的事,注意有那些事該在長老聚會中題起來;甚至要準備一本小冊子,把事項一一記錄下來。若是長老們個個都如此行,到了全體聚集時,大家充分利用時間,將事情一一交通、決議,在接著的幾週內,根據聚會的決議實際去執行,這樣就不會落入單獨行動裏,不至於某個會所作的事,其他的長老們不知道。單獨行動是作不得的;雖然我們有二十幾個會所,卻是一個臺北召會,應當有一致的行動。

惟有藉著眾長老議決、執行這一條路,纔能叫各會所作的事,其他會所都知道。召會裏的各項事情,都要帶到全體長老聚會中,經過議決,然後纔能執行。這需要眾長老同心合意,在和諧的靈裏,將所有的肩膀擺在一個約櫃底下,共同扛抬約櫃。這樣的作法,一個會所所作的,全召會都知道;一個長老所執行的,其餘的長老都能知道。如此治理召會纔透切,也纔能使召會治理的體系更結實,沒有絲毫空隙讓仇敵進來攻擊和攪擾。

長老聚會交通、議事的態度
不堅持、不強迫

在長老聚會中,題議事情不要輕易、隨便;交通所題議的事,也不要帶著堅持的味道。我們千萬要注意,不讓人感覺我這樣題議,就非這樣作不可;絕不要帶著要求和強迫的味道。我們應該在客觀的靈裏,把事實擺在眾弟兄面前。弟兄們作也可以,不作也可以。當我們把事情擺出來,由弟兄們共同審查,我們就當信靠神主宰的權柄。一件事若是出於主的帶領,弟兄們不會不通過;若是弟兄們不通過,那就證明主還沒有那樣帶領,或是時間還不到,環境還沒有成熟。我們應當相信主的主宰,在題事情時,絕不要帶著一種威脅、強迫、要求的感覺,不能有勢在必行的態度。那種作法裏有血氣,有個性,我們一定要避免。

注意聆聽,詳細了解

在長老聚會的交通中,一位長老題的事情,其餘的長老都要注意聽。特別在臺北召會這裏,千萬不要因為是其他會所的事,與自己無關,就覺得由別人定規、執行即可。請永遠記得,你不是只為著你所在的會所,負那個會所的責任;你乃是為著全召會,負那個會所的責任。所以,當臺北召會的長老們來在一起交通,不管是那個會所的長老題事情,都是把事情擺在眾人面前,要大家交通透徹,並且鄭重、詳細的了解,共同接受負擔。

每一位都盡功用,多有交通,卻不發表意見

再者,在長老聚會中題事、交通,千萬不要以為多說多錯,少說少錯,不說不錯,所以最好不說,即使知道甚麼也不說。這是社會裏的那套觀念,不該帶進來。另一種觀念也是要不得,就是認為自己比較年幼,算不得甚麼,最好少說話。類似這些觀點,都要完全去掉。神賜給我們一個清明的心,一對能聽的耳朵,並且我們裏面有靈,也有祂的靈與我們的靈同在;我們既是長老體系裏的一分子,就不能不盡功用,這是我們的本分。

長老體系不論小或大,是三位長老的小召會,或是五十幾位長老的大召會,其中若有人不盡他那一分功用,這個體系就會受虧損。每位長老都必須盡他那一分,就是對於題議和交通,要盡量說話,並且是在靈裏說話。盼望我們都不要把社會裏的那一套帶進來。

我上次回臺灣,有小排的帶領。有人問在小排裏,要讀新約那一卷書;我題議了羅馬書。等到這次我回來,在與弟兄們的談話裏,有人對我說,羅馬書已經讀第三遍,問我這是怎麼回事。你們上次就應該負一個責任,把實際的情形說出來,告訴我羅馬書在臺北已經讀過兩次,第二次最近纔讀,並且讀得非常好。你們若把這個交通出來,我會馬上接受,就可以改讀加拉太書,或其他卷書。你們不該以為我回來帶領,我所說的話都不能改;這是錯誤的觀念。這就是我們該交通而沒有交通的例子。

所以,盼望大家要學習多有交通;藉著透徹的交通,事情纔能透切,纔能顧得周詳、完整,畢竟一個人所能知道的相當有限。然而,這並不是要你們辯論,或發表意見表示不贊成;辯論的態度也是錯誤的。我們來在一起不是辯論,不是出意見,乃是把事實擺出來,讓大家一同尋求主的帶領;這纔叫作交通。

公開交通講明

再者,我們要鄭重聲明,在長老聚會裏議事時,你若不說話,等到聚會結束後,就不要再說。所有的話,應當在長老聚會裏公開講明,每一句都得講完;若是不講,長老聚會結束後,就沒有說話的餘地。譬如,我們說到為著小排聚會要有豫備聚會,好豫備聚會的材料和內容,並且最好使用週四晚上作。當我們定規了以後,卻有人在聚會結束後纔來問說,『都集中在一會所作呢,還是分開?』在此,弟兄們犯了一個規矩,就是長老聚會議事時,大家不肯公開講,等到交通議決後,纔題出問題。其實,那位弟兄當場應該說,『我覺得把四百排的中幹,都集中在一會所,比較困難。因為人太多,對有些人也比較遠,並不方便…。』你有感覺就應該馬上題出來,這纔是交通。若是不題,等到聚會過後纔在背後談論,這種作法一定要避免。

我們的習慣是在公眾場合不講話,怕得罪人、講錯話,也怕有擔子,有責任;我們總喜歡在背後講。不只在中國如此,在美國也是一樣。所以,我在美國也聲明,弟兄們有事要交通,請不要私下打電話,所有的事都在長老聚會中題議、交通。我們沒有必要私下談論,事情都在長老聚會中題,不方便的事不必題名字,只就原則而論即可。不要躲避難處,不要想作好人。這種公開時不講,私下卻多有談論的習慣一定要避免。

不顧慮太多,也不猜疑,乃是就事論事

在長老聚會中,一位弟兄題一件事情,眾人應該立刻靈裏儆醒,好好聆聽,全神貫注。即使是某一個會所的事,也都是全召會的事;你既是長老之一,就有責任聆聽、觀察。如果你有感覺,就要慷慨發言,不要顧慮太多;你的存心必須不是去打壓、反對別人,只是就事論事。我們眾人應當有這樣的觀念,認定弟兄們的發言沒有意思打壓別人;彼此不該有猜疑。若是有彼此猜疑、打壓的情形,長老聚會就墮落、腐化了。那是羞恥,是不應該的。

長老們當中任何一位說話,我們都不該猜疑,認為那些話是針對某人說的;猜疑的態度會給撒但在我們敗壞的肉體有地位。所以,在長老聚會中,人人有絕對的自由,把自己的感覺說出來;然而,說的時候,不要用征服人的口吻,強烈的表示贊成,或者不贊成。我們只要把感覺、見地,就事論事的說出來即可。

使徒行傳中長老聚會的交通、議事

在整本新約裏,只有行傳十五章題到當初使徒和長老交通、議事的例子。在十五章的事例中,弟兄們來在一起討論割禮、守律法的問題。我們看見保羅和巴拿巴告訴眾人,神藉著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一切神蹟奇事;(12;)他們乃是單純的把事情擺出來。彼得也起來說話,同樣是按著事實。(7~11。)我們需要注意,其中有一句話:『辯論已經多了。』(7。)這『多了』一辭,表明有許多辯論在進行。然而,辯論的內容並沒有記載,所記載的是彼得所說的事實、保羅和巴拿巴所說的事實;爾後,由較受眾人敬重的雅各起來,告訴弟兄們,按他的意見該如何行,最後大家就這樣決議了。這是長老聚會議事很好的榜樣。

事實上,我覺得在這一章裏,他們並沒有將議事議得很透徹,然而這裏卻有一個很好的榜樣。雖然議事沒有議得透,議決也不是百分之百讓神心滿意足,其中多少含有守律法的味道,違反了神新約的經綸;但是連保羅在內,大家都沒有爭執,並且都接受這個議決。這議決雖然不能完全使神、或認識神新約經綸的人滿意,但我們不能說這議決沒有聖靈的工作。

二十八節說,『因為聖靈和我們,認為不該將更多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這給我們看見聖靈附和使徒、長老們。在這個事例中,彼得作見證,保羅和巴拿巴作見證,加上雅各作決議;他們的確給聖靈某種地位,並且那也是聖靈引導他們作的,但他們卻沒有給聖靈絕對的地位。所以,我們不能說,他們的決議沒有聖靈的工作;但我們也不能說,他們的決議是完美的。聖靈附和我們,乃是根據我們將多少地位讓給祂。這是『話成肉體』的原則;如果我們給神的配合達不到某種程度,聖靈也不能作得那麼多。

召會的長老聚會,聚會的方式、過程,題議事情的題法、議事的議法,都不該世俗化。長老們必須在靈中,並要敬畏神,措辭、用語都要謹慎,不可隨便。即使只有三位長老聚會議事,說話的用語、辭句還得恰當並準確,因為這是一件在神面前的事;這是三位長老帶著當地召會的聖徒,到神面前尋求神的引導。所以,無論在措辭或說法上,都應該謹慎,不該隨便。我們千萬不要把長老聚會的議事,當作是一件隨便的事。

議決的事在未報告之前,不可私下透露消息

附帶的說,長老聚會議決的事,在公開報告以先,任何人都不可對外透露,連自己的妻子也不可透露。因為長老們在一起議事,常常是關乎聖徒個人的事,關乎個人的名譽、家庭、身分、社會地位等,有時還會涉及法律問題。長老們因著愛護某位聖徒,要在召會中成全他,勢必把他的難處在長老聚會中談論、交通。若是長老們把消息洩漏,就會影響聖徒個人的名譽,甚至會破壞他的家庭,而牴觸法律。這樣的事,在基督教團體裏確曾發生過。所以,絕不能因著某人是我們的親人,就將別人的短處、壞處洩露給他。正如作醫生的為病人檢查、治療身體,若將病人的情形告訴別人,那會涉及法律問題。所以,弟兄們必須謹慎。

我們知道長老聚會的議決,不是一件小事,若是長老們回去告訴妻子,以為這是很小的事,就常常會出大問題,發生大難處。譬如,長老們定規下週三有特別聚會,到主日早晨纔要報告;結果主日前發現困難,就改了決議。然而,長老們中有一兩位,已經回家告訴了妻子,把消息洩露了。這樣一來,許多人都知道這件事,等到正式報告時,卻不是這一回事,就容易發生問題。所以長老們議決的事,消息不可以隨便傳出去,要等到公開報告纔可以。這些事大家都得學,千萬不要以為是小事,而掉以輕心。

召會的治理乃是神治

我們要切記,世界的政體有獨裁,也有民主;但召會的行政既不是獨裁,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就是神來治理。我們的聚會,是根據主耶穌在馬太十八章的應許:『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0。)神怎樣在召會中治理呢?我們應該相信,每逢長老聚會時,主就在我們中間。所以我們的題議、交通,就是讓主說話。從二十多個不同意見融合成八個,八個再融合成三個,三個再成為一個。我們都應該承認,是主在帶領,而不是個人獨裁,也不是眾人民主,乃是主在祂的靈中與我們同在。經過交通,烏陵和土明發揮功效,產生決議;這樣的決議就是神治,不是獨裁,也不是民主。

弟兄們要將這些話聽進去,並且要付諸實行。在實行上,要知道烏陵和土明是很細緻的,一點也不粗糙,乃像一部打字機在打字,若是粗心大意,必然會弄錯。這是全體負責弟兄們在一起,尋求主引導惟一的路。當我們有了最後融合出來的意見作為決議,就得立刻去執行。在定規執行之人時,就需要考量議決之事的性質,再決定由誰執行最合式,也可以弟兄們配搭著一同執行,然後要定規在那個地點執行。若是有向弟兄姊妹報告的必要,就得定規在甚麼日子、甚麼聚會中報告;是會前報告,還是會後報告,其中重要的措辭該怎麼說等。這些事都應該交通清楚,並有所定規。等到報告時,報告的人不是代表他個人,乃是代表長老聚會的議決。這些事項,長老們都得學習,纔能在召會中有正確的治理。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八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