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見證人,結果子

為著初信者的生命供應

經過研究和觀察,為著成全家中聚會,還需要豫備一套材料。這套材料,是專供初信者第一年的基督徒生活用的,不僅非常簡要,並且相當實際。盼望我們帶新人受浸後,能立即給他們上生命課程;藉著這套材料的供應,相信會使他們在各方面受到成全,並幫助他們接受聖經中各種的真理。

作主生命的見證人結果子

一個事奉主的人,一面應該有外面的活動、工作;一面也不能忽略,所有的工作都該完全出於裏面的生命。沒有生命,所有的工作就都是空洞、虛空的;惟有生命是我們工作的內容和實際。因此,一面我們必須為神作工、結果子,一面我們必須是主生命的見證人。表面上,見證人不太涉及生命;實際上,見證人就是見證生命。見證人不是一個工作,見證人乃是一個生命的見證。

死與復活的基督,宇宙中奇妙的一位

我們都知道,福音書所講的是一個人,耶穌基督。這個人,經過死與復活,就作到信入祂的人裏面。在福音書末了,說到有一班人,就是跟隨主耶穌三年半之久的人。那些人在主死而復活時,就得著祂進入他們裏面。約翰福音末了,說到這位主耶穌,經過死與復活,來到門徒中間;祂再回來時的情形,是人無法了解的。當時門徒所在的屋子,門窗緊閉,然而祂卻帶著復活的身體進來了。若是沒有入口,祂怎能進來,除非祂是靈;若說祂僅僅是靈,祂卻是帶著復活的身體。祂帶著復活的身體,在一間關閉的屋子裏,來到門徒中間,並且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二十22。)從那一天起,祂就吹進了門徒的裏面;祂和門徒成為一體了。這是一件奇妙的事。

福音書從起頭,就說這位主耶穌怎樣是神,怎樣是神的話,又怎樣成了肉身,活在地上;爾後,祂到十字架上,釘死又復活了。復活之後,祂就成了一位奇妙者。這位奇妙者,說祂是神,祂又是人;說祂是人,祂卻沒有人舊造的身體,乃有一個新造、復活的身體,能自由出入緊閉的屋子。這是我們無法說清的。祂既能把身體顯給門徒看,又還是一個靈。這實在是奇妙,是我們人的頭腦所無法領會的。宇宙間,我們無法了解,無法言傳,卻又存在的事太多了。其中最奇妙的,就是這位復活的耶穌。說祂不是物質的,卻能給人摸著,身體上還帶著釘十字架的釘痕,肋旁還有槍傷;若說祂是物質的,是人所能摸得著的,竟然能自由出入一間緊閉的屋子,並且還能吹進信入祂的人裏面。這些都是令人難以明白,卻又記載在聖經裏的事實。

約翰福音末了,有這樣一件奇妙的事發生,在這事發生之後,就開始了使徒行傳。使徒行傳乃是記載這位死與復活,進入門徒裏面的基督。祂和門徒出出入入,有四十天之久;有時祂隱藏起來,有時祂顯現出來。用另一種說法,就是祂來了又去了,去了又來了。然而事實上,祂不是來了又去了,去了又來了;祂乃是顯了又隱了,隱了又顯了;祂無所不在。祂時顯時隱,在屋子裏祂顯出來,在屋子外祂也顯出來;然而祂顯出時,人剛看見祂,祂又隱而不見了。其實,這是證明這位死與復活的主,復活之後,就進到祂的門徒裏面了。祂是在祂的門徒裏面,只是就門徒來說,有時看得見,有時卻看不見;有時感覺得到,有時又好像沒有感覺。祂實在是一位奇妙者,是靈,又是實際。

今天祂之於我們也是這樣,是我們難以解釋的;然而,祂在我們裏面,卻是一個事實。有時我們覺得祂來了,有時又覺得祂去了;有時我們感覺祂在這裏,有時又覺得祂不在這裏。這是我們裏面的故事,我們都有這個經歷。

主的見證人,一個死而復活的人

那些親身經歷過主死而復活的門徒,到了行傳一章,立時就成為祂的見證人。八節說,『…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要門徒出去,不是去作一個工作,也不是去作一件事情,乃是去作一種人。作甚麼樣的人?作基督的見證人。這見證人不是到法院去作見證,將曾親眼看見過,親耳聽見過的某一件事,或該事的詳情,見證出來;不是這樣。乃是你所見證的那一位,祂今天變作你了,你也變作祂了。你去了,就是祂去了,你在那裏就是祂在那裏,是你在那裏作祂的見證人。

基督徒不容易了解聖經,對屬靈的事更不容易了解。在見證主這件事上,我們常喜歡說,『我們要為主作見證。』這說法並不正確。我們以為作主的見證人,就表示我們要為祂作美好的見證,見證祂是怎樣一位可愛的救主,又真實、又可靠、又有大能。然而,這樣的領會並不正確。我們今天是主的見證人,不是見證別的,乃是見證主的死與復活。

實際上,主的見證人就是一個死與復活的人。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天天都是過著死與復活的生活。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約十四10下。)換句話說,主不是憑自己說話,乃是主從父那裏說出來的。也就是說,是父在主裏面說出祂自己的話。這就是死與復活。真實的死與復活,就是這裏有一個人,祂活著,卻不是憑祂自己活著,而是把祂自己擺在一邊。換句話說,祂乃是把祂自己擺在死地。主這樣把自己擺在死地,祂裏頭的那一位就活出來了。這在我們身上也是一樣;惟有我們置於死地,主耶穌纔能從我們身上活出來。

主與父,二者乃是一。主常說,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10上,)祂說話,是父在祂裏面行事;祂不是說自己的話,祂乃是說父說的話;當祂說話時,是父在祂裏面說話。所以祂和父,二者不僅是活一個生活,並且是憑一個生命活著,二者就是一個生命。這是很難解釋的。今天在我們身上也是如此,主和我們,我們和祂,二者同活一個生活,同憑一個生命活著。所以我們能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加二20,)這就是死與復活。不再是我們,我們的舊人已經死了,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我們和祂,二者乃是一個。

主耶穌在福音書裏的行動,從來不單獨;祂親自說,父從來沒有離開祂,父是一直與祂同在。(約八29。)祂也從來沒有憑自己說話,沒有憑自己行事,沒有憑自己行動;祂一切的行動,都是與父一致,祂行動就是父行動,祂說話就是父說話,祂作甚麼,都是父在那裏一切的表現,祂們二者就是一個。主自己是常常站在死地,祂一站在死地,父就從祂裏面活出來了。

主耶穌開始出來盡職時,祂所作的頭一件事,乃是受浸。這受浸是表明死而埋葬。主耶穌藉著受浸,對人宣告說,祂也需要死,也需要埋葬。祂出來作工,不是憑祂自己,乃是憑著父;所以,祂需要死,需要埋葬,讓父在祂裏面活著。從那一天起,祂們二者,父與子,乃是一命,同過一個生活;這就是死而復活的生活。耶穌基督這個人死了,父神在祂裏頭活出來,這就是死而復活。不是等到祂上十字架去釘死,並從死裏復活時,祂纔死而復活。實在說來,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生活裏,天天都在死而復活。祂常說,『父阿,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參太二六39。)『不要照我的意思,』是說主死了,『只要照你的意思,』是說父活出來了。不要照主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就是主死了,父活了。這就是死與復活。

今天,我們這些事奉主的人,無論出去叩門,或成全家聚會,都要看見:『我已經死了,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保羅說,我們這些事奉主的人,乃是天天死,叫我們這些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我們死而復活者活;(林後五15;)就是我們死,祂來活。這就叫作死與復活。這並不是指兩個人交換,所以不是交換的生命;這乃是二命聯成一命的生命,就如同接枝一樣。樹枝接在樹上,是將兩個生命接在一起;這一個在裏頭消除了,那一個從裏面活出來,結果就是二命聯成一命。

時時隨從靈,在主裏面生活行動

在召會生活中,若是太注重數字和外面的活動,恐怕我們個個都成了運動員,只會在場上賽跑,結果只有身體的活動,沒有靈的盡功用。如此演變下去,我們就要變成一部部的機器人了;機器轉動,我們就轉起來,機器一不動,我們也不會動了。雖說我們在出外叩訪前,都有二十分鐘的禱告,禱告也很透徹,裏面也真是被充滿,覺得我們出去,是聖靈與我們同在;然而令人擔心的是,我們禱告時,靈是與我們同在,但一出去叩門,就成了運動。

我們必須記得,我們無法叫人得著生命;我們能給人施浸,但我們不能給人生命。我們必須學習:『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叩門不是我,和人談話不是我,給人施浸不是我,乃是基督,全數是基督。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並操練我們裏面的生命和信心,在宇宙中,向著神並一切的仇敵宣告說,『不是我叩門,乃是基督叩門;不是我和人談話,乃是基督和人談話;不是我帶人相信,乃是基督帶人相信;不是我給人施浸,乃是基督給人施浸。』我們若有這樣的態度,有這樣的靈,有這樣的生命,也有這樣的信心,這會叫我們過一種生活,時時的倚靠祂。

這個時時的倚靠,就是住在主裏面。主耶穌在地上時,也是天天住在父裏面,祂一點也沒有脫開父;祂的行動就是父的行動,祂的說話就是父的說話。今天你我事奉主,也必須操練到這樣一個境地—我們出去就是主出去,我們行動就是主行動。到這時,我們就了解,我們實在不是單獨一個人,乃是主與我們,二靈聯成一靈,二命聯成一命。雖然是我們的身體活動,訪問人、叩門、給人施浸,但我們的靈裏乃是與主聯為一靈。

我們都要操練二靈成為一靈,時常禱告說,『主阿,我沒有辦法把生命放到人裏頭,這是你能作的,是你該作的,主,我倚靠你作。主阿,我和你成為一靈,我在這裏給人施浸,就是你的靈在這裏給人施浸;是你這靈把人浸到三一神裏面。我沒有辦法把他浸到三一神裏面,我作不到這件事;主,我只能把人放在浴缸裏,我只能把他浸在水裏,我卻不能把他浸到三一神裏,是你這靈纔能作這件事。感謝你,我和你成為一靈,我在這裏行動的時候,就是你行動。』這樣的信心是我們該有的,我們都要操練這個信心。

然後,我們要照著靈而行。雖然我們受過一些訓練,但我們出去時,還得在裏面隨從靈。有的時候,我們以為該那樣作,但這個靈在我們裏頭引導我們,不是那樣作,我們就要立刻隨從靈,照著靈而行。這樣,我們所作的,纔是以靈為基礎,以生命為內容。

為人施浸,務必鄭重行事

據我們的觀察,現在出去叩門訪問,帶人受浸得救,有一個危機,就是變成機械化的動作。這很可能是因我們的靈不彀強,並且也沒有多少意願要運用靈。另一面,因著已過我們都受過訓練,在叩門訪問、給人施浸上,非常練達,以致我們的練達,成了機械化的作法,使我們的所作,沒有多少生命和那靈。

以受浸來說,相信我們很多人都有同感,就是我們出去叩門訪問、給人施浸時,我們會覺得我們的作法有時太草率,並沒有鄭重其事,把受浸深刻的印到人裏面。我們都當知道,受浸乃是一件非常鄭重的事,是關乎人出死入生的事,是人要從世界進到神的國度,要從自己裏面進到三一神裏面的事;所以,這是一件很鄭重的事。

我們要看見,出去給人施浸,乃是一件天大的事。若不是迫不得已,我們也不願意在浴缸裏給人施浸,我們實在願意找一個水池,或找一道河流。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應當鄭重其事。我們應當讓受浸的人感覺:這是一件鄭重的事,是人從滅亡進入得救,出死入生的一件大事;這是我的人生整個轉換的一件事,我要從自己裏面出來,進入三一神裏面。我們應當給人有這樣的感覺。若是我們作得輕率,給人的感覺是反面的,下次我們再去訪問時,人就會避不見面。

在叩訪中若有任何景況,都應當隨時有交通,好能立即加以研究。比方,有些年輕孩子,當父母不在家時,他們接受福音受了浸,父母回來後逼他們放棄,結果我們再去時,他們父母不准他們開門;這是可以接受的。另一種情形,是我們去的時候,丈夫不在家,妻子信主受了浸,等丈夫回家後,否決了她的相信,所以當我們再去時,她閉門不見,這也是可以接受的。再有第三種情形,就是我們給人施浸以後,在我們第二次去以前,有基督教的人士和他們接觸,把他們帶去了,這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並不是絕對可以,因為這證明我們不彀保護、照顧他們。一個小嬰兒,剛剛從母腹中出來,是要立時加以保護的。我們保護,他就存在;我們不保護,他就會夭折。這一半可以接受,一半不可以。還有一種情形,是人家不喜歡我們,因為我們作的不得體,所以人對我們失去了信心,對我們沒有景仰,因此拒絕我們;這一點需要我們大大改正。

在這條新路上,我們乃是研究著往前走。所謂研究著往前走,是因為這條路我們都沒有走過,就如同開車一樣,頭幾部車在前頭開導,若是發現路上有甚麼難處,都該停下來報告,好叫後面跟上的車能知道路況,並根據這路況,再研究該如何往前。所以,我們去成全家聚會,或叩門給人施浸,都該有原則;一旦發現有甚麼難處,就應當隨時交通,一起研討,以應付那個難處,好使我們在這條路上能走得正確。若是我們發現難處而不交通,卻在私下談論,那就是閒談,是不當的,也是不該的。

盼望我們特別注意,從今以後,出去給人施浸時,絕不能草率,也絕不能隨便,一定要鄭重。絕不要為爭取時間,而行事鹵莽。寧願多花一點時間,給人大大方方、鄭鄭重重的施浸。人雖是在浴缸裏受浸,我們的態度若是鄭重,好好的放水,好好的陪他豫備、更衣,清清楚楚的與他有交通,讓他知道自己得救了,他也會得著一個深刻的印象,鄭重並尊重自己的受浸。

我們還要告訴受浸者,受浸乃是一件天大的事,是出死入生,出黑暗入光明,也是脫離撒但的手,進到神愛子的國裏的一個實際;從今以後,他乃是在神的恩典中,享受神完整的救恩。這樣的話必能使他得造就,而有一個鄭重的感覺。同時,要將受浸的水所代表的意義,向他說明,讓他明白受浸的意義。我們應當相信,當我們這樣鄭重時,我們的話必定出乎靈,而且帶著實際,帶著能力,印在人的裏面。當人這樣受過浸後,必定會有一個印象:『我這個人是不同了,我是出死入生了,我已經脫離了撒但,進入神愛子的國裏了。』這樣,若是有人再要來破壞,就不容易了。父母可以攔阻,丈夫可以管轄,但在他們裏面,他們會清楚我們已經給他們施浸了,有一個實際已經進到他們裏面,那是他們一生都不能忘記的。

我們必須特別注意一點,就是人家裏若沒有浴缸,絕不要用水澆一澆了事,這樣的作法太輕率,太隨便。寧可先不為他受浸,與他約好另一個時間和地點,鄭鄭重重的再行受浸,絕不能作一件馬虎的事,給人一個懷疑的印象。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小心、謹慎的地方。

我們無論是叩門給人施浸,或是成全家聚會,我們的舉止行動,都要在死與復活的原則裏,活在靈中,跟隨那靈。我們要給人一個印象,這是一件天大的事,是非常鄭重的一件事。

問答

問:對人多講一點關乎受浸的事,會不會打動他頭腦裏的思想?

答:你用甚麼器官和人說話,就打動人的甚麼器官。你用靈說話,就打動人的靈;你用頭腦說話,就打動人的頭腦;你帶著懷疑、研討、辯論的空氣說話,就必定引起人的辯論。這一切都在乎你自己。我們必須操練靈,學習在靈裏說話,並且告訴人:『朋友,這是天大的一件事,今天就是你從地獄裏走出去的日子。』我們這樣說,靈會在他裏頭作工。若是我們問他:『你知不知道,今天你是從地獄裏走出來的日子?』他會回答:『我不知道。』所以,該怎麼說實在是有講究的。我們必須從靈裏說,給人感覺是靈的態度、靈的語氣,而不是用頭腦說說罷了。要知道頭腦的態度,頭腦的語氣,只會引起辯論。

在關於受浸的事上,絕不能草率的給人施浸,那是不當的。我們不該在乎一天要給多少人施浸,這不在於我們所想的,乃在乎聖靈所作的。聖靈作一個得救,我們就浸一個;祂作十個得救,我們就浸十個。至於能浸到多少個,不由得我們,乃是由得聖靈和環境的成全。

在關於拜偶像的事上,我們必須對得救的新人有清楚的交通,他們既信了主,就得把偶像棄絕;不棄絕偶像,主是不能接受他的。對不能棄絕偶像的人,我們不能給他施浸。他若說要棄絕偶像,我們就要幫助他砸毀偶像,棄掉偶像;偶像是必須去掉的。吸煙、喝酒的問題,不一定需要立時解決,因為吸煙、喝酒都是一種嗜好;這需要他受浸之後,靠著主的生命好好勝過。然而,偶像的問題卻是需要立即分別的。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七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