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擔負家排牧教責任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三節,使徒行傳二章四十六節,五章四十二節,馬可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節,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提摩太後書二章二節,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七節。
綱目
壹 全召會聚在一處的責任—林前十四23。
貳 分會所聚會的責任—徒二46上,五42上。
參 分家事奉的責任—二46下,五42下。
肆 分排帶領的責任—參可六39~40。
伍 牧養的責任—約二一15~17。
陸 教導的責任—提後二2,來十三17。
速興起傳福音

這系列信息的目的,是盼望在臺灣的眾召會,特別是臺北市召會裏的每位弟兄姊妹,都起來傳福音。目前臺灣社會的一切都上軌道,政治安定、經濟繁榮,的確是召會傳福音的大好機會。若是我們不抓住機會,實在對不起主,也對不起親愛的同胞。以臺北為例,這裏好像一個很大的魚場,其中有幾百萬條魚。他們散佈在我們四周,我們若不傳福音,不將救恩送給他們,就是虧欠人。

就如保羅所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林前九16~17。)他甚至說,『無論對希利尼人還是對化外人,無論對智慧人還是對愚拙人,我都是欠債的。』(羅一14。)當他說『有禍了』的時候,並不是在咒詛他自己,而是說好比我們賽跑,若是跑輸了,就甚麼都得不到。『有禍了』並非指咒詛,乃是指得不到獎賞。傳福音就有賞賜,不傳福音就得不著獎賞。我們應該相信,我們每救一個靈魂,在主面前都有記錄。因為主的話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7。)當有罪人悔改,天上的使者都為他歡樂。

我們每帶一個罪人悔改,就在神面前立功一次。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救不救人,沒有多少差別。在神面前,我們救一個人,立一次功;沒有救人,不能立功,既得不著賞賜,也是虧損。所以,我們都要起來傳福音、拯救靈魂。正如詩歌六百六十四首所說,『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請你看千萬人天天沉淪!莫塞住憐憫心,莫看重金銀,鬆開手,傳福音,趁著現今。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你為何仍忍心,看人沉淪?』我們唱熟這首詩歌,就要開始行動,前去傳揚。福音的火要挑旺、焚燒,人人有負擔,個個都跟上。

基督徒在人群社會中的本分,首要的是傳揚福音,因此,有些基督徒稱傳福音為『偉大的使命』。在馬可十六章,主吩咐我們要『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傳揚福音』。(15。)國語和合本繙作『傳福音給萬民聽』,底下再加小字:『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這裏原文的意思就是萬物。我們要把福音傳盡,傳得再沒有人聽,再碰不到人,還可以傳給萬物聽,就如傳給狗、傳給貓、傳給魚聽等。主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9。)萬民指各族、各邦、各國的人。我們今天留在地上,在神面前所負的第一個使命,就是傳福音給人。如果我們不傳福音給人,就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因此保羅纔說,他是欠債的;(羅一14;)只要我們還沒盡上本分,都是欠債的。

福音化臺灣

首先,盼望所有弟兄姊妹,在主面前定規,從今天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內,一定要救一個人。這件事並非太困難。請想想看,一年當中,我們天天在『魚場』裏,難道抓不到一條魚?三百六十五天不能帶一個人歸主,實在無法交待。請看,神在我們周圍安排多少的人。在臺北一些街頭,到處都充滿人,這是出於神的主宰和安排。此外,我們也都有親戚朋友,加上同學、同事;如果我們天天接觸他們,三百六十五天,一定可以帶一個人得救。若是這裏有七千位弟兄姊妹,每人帶一個人得救,明年就有一萬四千人。有的人心願較強,願意帶二位、三位、四位,甚至更多人得救,這也非常好。如此一來,人數的增加就不只七千,而會達到更多。盼望弟兄姊妹在主面前,都立下這樣的心願。

已過年日,我們在得人的事上,可說是荒廢的。我們需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主敞開,得著赦免。從今天開始,進入榮耀的歷史,就是臺灣召會歷史的新頁;我們要寫新的歷史,年年有翻倍的擴增。

根據統計,臺北市及周圍的人口將近三百萬,加上流動戶口八十萬,總數將近四百萬。而臺北市召會的人數,在名單上約有一萬五千,經常過召會生活的人數約是五千。若是以五千為基數,一年翻一倍,經過一年就變成一萬;經過二年是二萬;三年是四萬;四年是八萬;五年是十六萬;六年是三十二萬;七年是六十四萬;八年是一百二十八萬;九年是二百五十六萬;十年就達到五百一十二萬。

若是我們真正忠心,殷勤實行,立下基礎,並且養成每位得救的聖徒,一年帶一個人得救的習慣;我們就能年年翻倍,生生不息,十年就翻一千倍。這件事要成功,每人一年就要帶一個人得救。不論年長、中年,甚至年幼的弟兄姊妹,都要考量,一年救一個人能不能作到?若是我們能作到,人數就能一年翻一倍,十年就翻千倍;我們十年就會將臺灣福音化,使臺灣變成福音國,到處充滿福音。

福音化臺灣首先需要禱告。我們要為十年福音化臺灣,群起禱告。第二,要在各地努力傳揚。不論到甚麼地方,在學校裏、在職場上、在市場或超市內,都傳揚福音。為著配合福音的傳揚,各地召會要儘快大量印製福音單張,往各處散發。姊妹們買菜時,不要忘記攜帶福音單張。在買完菜付錢時,可以撒福音單張;對那些出入市場的人,也可以撒福音單張。千萬不要膽怯,今天分撒福音單張,明天還要分。正像挖井一樣,並不是一挖就有水湧出,需要千挖百挖,直到有一天,水泉就衝出來了。

有一個真實的故事。一九三九年在山東濟南省府,有一位官員在建設廳裏任職;他曾留學美國讀水利,回國後,主要研究如何治理黃河。他曾以虹吸管原理,發明新的治水方法,變得很有名氣和地位,成為建設廳裏的佼佼者。當時有位弟兄,也在那裏作事,是個地位很低的小職員,卻很有負擔要傳福音給這位官員。這並非容易的事,所以他和妻子兩人,常常為這位官員禱告。每天早晨,他都將福音單張,放在這位官員的辦公桌上。這位官員頭一天看見福音單張,就把它扔在垃圾箱中;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弟兄每擺一張,官員就丟一張,這樣約莫半年之久。直到有一天,這個官員失去耐性,想探究是何種原因,使這個人一直擺單張。他就拿起福音單張讀一讀;至終,他也信主得救,並且跟著他的下屬,就是這位弟兄,到濟南召會聚會,後來非常蒙恩。

這位會丟棄福音單張的官員,拒絕不到三百六十五天,至終還是被弟兄的耐性勝過。我們不要擔心今天撒福音單張,明天再撒,後天又是這一套,人會厭煩我們。你若是常在市場裏撒福音單張,買菜的人都知道,你是『瘋狂的』;然而,你應該相信,撒來撒去總會有結果。我們現在一定要『打』這樣的福音空氣。

從一九四九年我們到達臺灣,便開始傳福音。當時我們在大街小巷、火車站、公車站,通通張貼了標語。有許多套標語,好幾種顏色,製造出很好的福音空氣。那時在臺北,只要看見房子門前兩旁有一大片標語,就知道是弟兄姊妹的家。現今若是環境許可,我仍然贊成召會印製大標語,如『神愛世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等,在各處張貼,製造出福音的空氣。當時我們也常出福音隊,人人穿著福音背心,有人打大鼓,大家唱『需要耶穌』,那的確震動人心,使福音空氣濃厚。在傳揚福音上我們有『三寶』,就是講、傳、禱;基督徒需要又講,又傳,又禱告。尤其我們的禱告是真正的法寶,能彀搖動陰府權勢。

我們可以藉著出福音隊,張貼福音標語,散發福音單張,以及到各處講說,傳揚福音。不論上班、上學、買菜、上百貨公司,都可以撒單張;搭火車、坐公共汽車也要撒單張,任何場合都要撒單張。有些人會得救,是因為接到十幾次福音單張。他在這裏接到一張,到那裏也接到一張,往另外一個地方,又接到福音單張。接來接去,就希奇這班撒單張的人,也決定將單張的內容好好認真閱讀,結果就進到聚會裏。末了,他被福音單張『圍困』,信主得救。

想想看,若是我們的福音單張撒得不多,只有一張、兩張,是不能『圍困』人的。若是在臺北有五千位弟兄姊妹,天天都撒福音單張;一個人今天碰到你的福音單張,明天碰到我的福音單張,後天碰到他的福音單張,這樣就會很有效力。福音要傳揚開來,我們不應該安靜、靜默,乃該走出去對人講說,並撒福音單張。

打開家傳福音

按照我們的經歷,傳福音最有效的路,乃是把家打開,以家來傳福音。因此,我在主面前接受負擔,要『推動』長老和同工,前去催促弟兄姊妹。許多弟兄姊妹仍然穩如泰山,或者半動半不動;這需要很多的推動,直到每個人坐立不安,都起來傳福音。從前我不太願意推動人,現在我改變觀念,首先要推動長老、同工,使他們前去,要求每位弟兄姊妹都把家打開。過去我們的作法很屬靈,長老、同工們會請弟兄姊妹先禱告,尋求主的引導和負擔,看看是否要把家打開,結果一千個家沒有幾個家打開。所以,我們必須幫助弟兄姊妹先打開家。

打開的家不必召開佈道大會,也不必加椅子和座位,只要用現成的客廳傳福音即可。邀請的人數不必太多,只要有八個、十個親戚、鄰居和朋友。盼望臺北市召會這裏,週一有一百個家傳福音、週二也有一百個家傳福音,天天晚上都有八十至一百個家傳福音。每家的人數就是八至十位,沒有宗教儀式,不像作小禮拜;親友來的時候,都覺得很平常,彼此問候,氣氛熱絡,如此自自然然的傳福音。我們要從臺北市召會開始,普及到主恢復裏的各地召會,處處實行家打開傳福音。

在實行上,我們寧肯犧牲一部分召會經常的聚會,也要把時間拿出來,挨家挨戶傳福音。譬如,你有一位親戚,週一至週三都有事,惟獨週四有空,但正巧碰上召會的經常聚會,你就需要在週四有家庭福音,使他能前來。長老們需要考量,在這件事上改變政策,使聖徒們能自由運用時間。然而,大家不要濫用『自由』,若是不打開家傳福音,還得來聚會。

除了召會例常的聚會以外,我們每週最起碼可以使用一個晚上,打開家對人傳福音。家打開的益處很多:一面使我們冰冷的心,焚燒起來;另一面能帶領多年不接受主的家人,敞開接受福音;此外,對於周圍的鄰舍也是一大助益。

如果你這樣週週、月月、年年打開家傳福音,一年之內最少會帶三個人得救。若是臺北有一千二百至一千五百個家,一年之內就可以繁增約四千人。這樣得著的人,乃是扎實的,並且積少成多,相當有果效。一個打開的家,每四個月帶一個人得救,並不算多。並且一個新得救的人,就是新枝子,很容易結果子,他很可能再帶一群人得救。如此一來,我們的人數一年要翻一倍是非常容易的事。盼望你們聽見這些話,都在神面前起來有行動,打開家傳福音。接受這話,願意家打開傳福音的人,若是不能週週作,最起碼三週要一次。每一個打開的家,都是一個福音站;一個福音站一年得三個人,我們就有相當數目的繁增。

打開家傳福音的關鍵是在於姊妹們。負責弟兄們若要推動家打開傳福音,需要與姊妹們交通。因為在家庭裏,弟兄們專注在工作上,回到家常是筋疲力盡,再和他們談家打開,就是找錯對象。反之,許多姊妹們都在家,沒有那麼多事情霸佔,比較容易成功。根據觀察,姊妹們愛主也比弟兄們多。新約聖經裏,兩次膏主耶穌的人都是姊妹。弟兄們多是用頭腦,覺得不需要那麼枉費。(見太二六8。)他們計算貴重的香膏可以賣多許錢,賙濟窮人。(9。)兩千年來,弟兄們都有同樣的問題,一談起主的事就計算;姊妹們不計算,卻重情感,愛主就願意為主花費。

所以推動家庭傳福音,一定要從姊妹們開始。如果姊妹們不響應,家庭傳福音一定不成功;家庭傳福音要成功,必須姊妹們起來回應這個行動。在家庭裏傳福音,茶點的豫備也很重要,人喝喝茶,喫喫點心,心容易敞開,福音就進去。這個茶點自然是由姊妹們豫備的。所以,家庭傳福音非靠姊妹不可。我奉勸姊妹們,平常的茶點可以省一點,等到傳福音的時候,儘量擺出好的茶點。我們服事來聽福音的人,就是服事主耶穌。若是我們花一點錢,能得著一個靈魂,那是多麼寶貴。

總之,我們需要走這條路,自動打開家。你打開家邀請福音朋友,也不必倚靠某些弟兄們幫助,就是你自己講、自己作。第一次不會講,第二次不熟練,繼續作下去就學會了。我小時候不會騎腳踏車,到了三十多歲,工作上安排我到天津作工,因著需要就學著騎。我起頭很笨拙,騎了就倒,倒了再騎,騎來騎去,最後也學會。以後我的孩子問我如何騎腳踏車,我就告訴他:騎了就會。乍聽之下,這似乎不講理,其實只要多倒幾下,多練習幾次,自然就會。我奉勸帶領的弟兄們,要讓弟兄姊妹自己作;他們越不會作,越要去作。否則到末了,只有極少數的人能擔負屬靈的事。我們要讓人人都作。家打開的人自己作傳福音的,作餧養人的;如此一來,主纔能有出路。

注重兒童福音

我們打開家的同時,也要注意兒童福音工作,因為家家都有兒童。我曾經題醒弟兄們,在臺北的兒童聚會人數太少,只有四、五百位。他們解釋說,老一輩所生的孩子已經長大,年輕一輩所生的孩子還太小;所以大的太大,小的太小,兒童聚會的人數就不多。我個人並不相信這樣的話。我們絕不要輕看兒童工作。一九六六年,我們曾交通過這事,至今已經過了十八年。如果我們當時有一萬個六至十二歲的兒童,今天就有一萬個二十四至三十歲的青年;這一萬人也許不是個個都得救,但最少也有六千人是得救的。

經營召會生活,需要我們長期的努力。我們不僅要帶召會中的兒童得救,也要把鄰居、親戚的兒童都帶來,這件事需要許多人配搭、投入。首先,要這樣大量作兒童,絕不能倚靠會所,必須分散到家庭裏。有的人家裏客廳稍微大一點,可以坐二十個兒童,就二十個一班;有的家小一點,人數就少一點。教導兒童的成員若是不足,可由青少年弟兄姊妹加入配搭。如果我們要得一千位兒童,最少要豫備五十班;當人數繁增到四千位時,就需要二百班。有的父母雖然自己不來到召會中,卻喜歡孩子參加兒童聚會。這使我們有機會,可以藉著兒童得著父母。這樣實行幾年後,臺北市要有一萬個兒童是可期待的。

這一萬個兒童經過八年、十年,有相當部分會成為我們的弟兄姊妹。他們進入國中、高中、甚至大學,都是福音的種子,為著擴展福音。如此生生不息,一年也能得著幾千人。兒童福音需要家庭的配合,也需青年弟兄姊妹的配搭。我們需要有同工們專門籌畫、帶領兒童工作,顧及兒童聚會。

開展校園福音

另外一條得人的路,就是開展校園福音工作。這件事全在乎有多少全時間的人力投入。我希望臺北能有三百位,二十五至四十歲的全時間者,進到各校園傳揚福音。臺北這裏有十一、二萬大專生,七、八萬高職生,五、六萬高中生,還有十幾萬國中生。這幾項加起來,總共有四十幾萬學生。我們需要彀多的全時間者,在學生們身上作工,這是得著新蒙恩者加入召會很好的源頭。

普及各界福音

此外,因著召會在這裏有將近三十年的歷史,在社會的各階層裏,不論是工廠、商場、醫院、甚至政府機關,都散佈著弟兄姊妹。所以我們也可以推動各階層傳福音,這又是另一條帶人得救的路。

恢復不聚會者

除此之外,我們依據臺北市召會的情況表所作的調查,名單上有一萬三千至一萬五千位弟兄姊妹,到會的人數卻只有五千,這表示最少有八千人不聚會。這八千人值得我們花工夫,藉著交通、探望,甚至請到家裏喫飯,來恢復他們的召會生活。

推行排聚會

以臺北市召會而論,到會人數雖然有五千,一次聚會實到人數,卻常常只有三、四千。弟兄姊妹都有心,可惜功用沒派上用場。因此有一件事需要推行,就是將弟兄姊妹分排,十二個成一排。若以五千人過召會生活計算,就分為四百排。這些排不是按著程度分,乃是按著地理區域分。

而後,可能六十排,或五十排成為一區,將臺北市分成七、八個區,每區有同工們專特照顧、帶領各排。各排的成員自行定規,每週或每兩週有一次聚集,彼此交通,彼此看望。以後所帶得救的人,就按照地理區域,加到各區裏的小排。

當小排人數從十二位增加到十五、六位,就要分排。分排後,每排八、九位,人數若再加增,可以再分排。弟兄姊妹彼此靠排作聯絡,以排托住人。

從前有許多人受浸,但是留下、托住的卻不多。我們盼望藉著排的實行,產生莫大的功用,維持聖徒間的交通,達到托住人的果效。這件事首先需要我們整理情況表,經過統計,找出經常過召會生活的人和不聚會者,再將他們按著地理歸類,分排並歸區。在排裏面,要為同一排卻不聚會的成員禱告,想辦法和他們交通。因著他們都是住在附近的鄰舍,可以前去看望,或邀請至家裏。我們若這樣實行,開頭時即使不能恢復每一位,最少也能恢復一、兩千位,再過一段時間又能恢復一、兩千位。

供給全時間者

據說有許多人,已經豫備好要全時間,所以一呼召,人數就達到一千二百多位。其中有六百位是全時間者,還有一半多是半時間的。從臺北出來的人數,約佔一半。這不是一件小事,在召會的歷史中,恐怕是空前的;少有一個時期能有六百多位全時間者,加上六百多位半時間者,同時出來事奉主。這六百位全時間者長期的生活費和種種開支,當然不是小數目。為此,我們要好好禱告。

一般而言,弟兄姊妹都愛主。按正常、經常的情況,十個人可以供應一位全時間者;就是每十位當中,有一位全時間者。當我們推動全體傳福音,人人要動員,在財物供給上,也得跟上去。我們感謝主,目前臺灣經濟繁榮,國民收入也有相當水準,在供給上不成問題。可是弟兄姊妹需要忠心,使財物的供給跟得上主的行動,尤其為著這六百多位全時間者,在職的弟兄姊妹需要盡力有所奉獻。如此一來,大家便一體的往前行動。

全體動員,建立模型

我還要強調,你們不要太倚靠我的帶領;主若許可,我每年定規回來兩次,每次至少一個月。我回來的幾個月,就是叫大家不能睡平安覺,總會多多安排工作給你們。我們的目標乃是要推動全體動員,並非全時間者,在這些福音活動、召會事奉上纔有分;我們人人都要有分。

我們若是在前述的各項,都往前進行,人人盡功用,全召會就會動起來,把人帶進來。總括而言,就是要在兒童工作上、校園開展上、家打開上、社會各階層裏,積極傳揚福音,並且恢復久不聚會的弟兄姊妹,這樣召會一定擴增。此外,我們也要帶領弟兄姊妹注重真理、注意生命長大、注意活出基督,並且好好過召會生活,使一地一地都有金燈臺的見證。我們先在一地廣傳福音,帶進許多人得救;有了這個經驗,主可能再引導我們往國外去。

盼望大家有共同的負擔,從現今起,臺灣島上的眾召會要起來行動,產生出一個模型;之後,全世界在主恢復裏的召會,都看見這個模型,知道怎樣普及、擴增和行動,以得著更多人。目前主的恢復在全地五大洲,有超過五百處召會。在遠東以外的其他四大洲,有三百多處召會;而亞洲這裏足足有二百多處。現在世界各地的五百多處召會,大部分的人數不多,平均約一百位。我希望這個擴增的模型,要從臺北建立,使各處都看見,主恢復裏的召會該怎樣擴增,怎樣在人數上突飛猛進。

這件事如何推動,關係重大。今天世界似乎變小了,在一地發生的事,很快傳遍各地。只要臺北市召會一實行,全地五百多處的召會,都能藉著視訊傳播、刊物出版、各種交通,得知消息。我們必須在這裏建立模型,因為其他任何地方的條件都不彀,只有臺北市召會彀條件。為著主福音的廣傳,希望我們多有禱告。我們都需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推廣福音、繁殖擴增、建立模型的行動裏有分。

主後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