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禧年的自由

讀經: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五十四節,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十節,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約翰福音八章三十四節,三十六節,羅馬書七章十四節,六章六至七節,八章二節,加拉太書五章一節。
享受神作禧年的產業,得著禧年的自由

前一篇信息我們看過禧年的產業,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禧年的自由。產業與自由,二者都好,但是有一個比較。有人說寧肯要自由,不要產業。這個說法不對。產業是神,你不可以不要神;你不能說,『我要自由,不要神。』因為沒有神就沒有自由。我們的產業是神,我們的自由是我們對神的享受。產業是神,自由是享受。你有了產業,你也享受產業,結果你就有了自由。甚麼是自由?自由就是沒有壓制,也沒有缺乏。有的人沒有人壓制他,但是窮得受不了。受過貧窮之苦的人,纔真知道窮的苦味道。窮真是個厲害的捆綁。無論甚麼壓制人,都不如窮來得厲害;窮能把人壓得無可逃避。感謝神,如今祂是我們的產業;我們享受了神,我們就有自由。

若無舊約的豫表,我們就無法懂得新約的明文。所以舊約的豫表對我們是最寶貴的。我相信大家都作過幼稚園的學生。幼稚園的學生最寶貴的,就是圖畫,就是模型。你說到飛機,他們不懂甚麼是飛機;但你一給他看個飛機的圖片和模型,然後講給他們聽,他們就懂了。聖經就像幼稚園的教授法。新約是明文,舊約是圖畫。我們沒有神,就失去了產業,不能享受神,結果只好賣身為奴。我們失去了神,也賣身給罪。這在新約裏講得很清楚。但光是這樣說,而沒有一幅圖畫,我們就還是不清楚。所以舊約的豫表對我們實在是太好了。豫表裏的每一點和新約所說的,都完全相符,不過我們需要有悟性來領會這些豫表。但有些人讀聖經,一讀到舊約的豫表,如出埃及記和利未記裏關於帳幕和祭物的條例,就覺得枯燥無味,無法領會。我初讀聖經的時候,也是這樣,一讀到這些,就想要越過去。有三類是我最喜歡越過去不讀的:一類是家譜,一類是豫表,還有一類是豫言。但今天我在這裏,要告訴你們,在聖經記載中最寶貴的,就是豫表。

舊約將禧年描寫得真好。利未記二十五章很長,但裏頭只有兩個重點,頭一個是說到為甚麼稱為禧年,乃是因為到了這一年,失去產業的人歸回了產業。事實上,不是產業歸回原主,乃是原主歸回到產業。原來我們離開了產業,也就是說,我們失去了產業。從另一個角度說,不是我們失去了產業,乃是產業失去了我們。這樣說來,究竟是我們失去神,還是神失去我們?有人說是我們失去神,有人說是神失去我們。事實上兩面都是。在路加十五章,有一個禧年的例證,就是我們所說浪子回頭的故事。從這個故事來看,是浪子失去父親,還是父親失去浪子?我們就是那個浪子。今天連作君王、作總統、作首相、作內閣總理的,也都是浪子;我們都是浪子。路加十五章不是說我們這些浪子失去了父親。在二十四節那裏,作父親的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從這一節我們可以看見,父親失去浪子的含意,重於浪子失去父親。所以我們在禧年不是得回產業,乃是歸回產業。我們不是得回神,乃是歸回神。神是我們的產業;在禧年裏最大的一個福氣,就是我們歸回神,歸回到我們的產業。這是利未記二十五章的一個重點。

人享受神作產業,纔有真自由

利未記二十五章另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得了自由。因著我們窮到一個地步,不僅失去了神作我們的產業,並且還把我們自身賣了。賣身就是賣自己,所以我們就失去了自由。但是到禧年的時候,我們不只歸回產業,歸回神自己,並且我們也得了自由,從奴隸之下被釋放出來。今天許多人講自由、民權、人權,然而人若不享受神,是不會有真自由的。今天政治家講自由,都沒有講歸回到我們的產業—神—那裏,所以他們所講的都是沒有源頭的。從二百年前的法國大革命起,人就講民主,目的是要得著自由。但是人光講自由,卻不歸回神,結果反而產生許多問題,衍生出許多惡事。有誰得著真自由?有的人說,我很自由,我可以很自由的到拉斯維加斯去賭博。豈不知他乃是落到賭的奴役之下,結果使他更受捆綁了。七十年前在中國,不要說女人家沒有自由,就是男人在小時候也沒有自由,明明好好的在那裏坐著,但一看見爸爸、爺爺、伯父、叔父來了,就非得老老實實的站起來不可,實在是不自由。今天在美國,我看小孩子不要說爸爸來了,就是爺爺來了,他也不讓坐,自由得很。我回頭想想,其實還是我們那時候的小孩子有真自由,今天的小孩子是自由錯了,自由到奴役的軛下了。照樣,今天的女人所受奴僕的軛,比從前還厲害,原因就是沒有神。聖經的原則是你要先回到神,你纔有自由;你若不回到神而想要自由,結果還是沒有真自由。

人真實的光景—貧窮、被擄、受壓制

人因著墮落失去神,沒有神,所以聖經講禧年,第一就是要人歸回神。你有了神,你享受祂,那纔是真自由。舊約的豫表是這樣:一到禧年,一個原來賣身為奴的人,就回到自己的產業,也回到自己的家屬那裏,與親人團聚;同時他自身也脫離了奴僕的軛,不再作奴隸。到了新約時代,主在路加四章那裏說到三種人的光景。十八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這是第一種人,就是貧窮的。接著說,『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這是第二種人,就是被擄的人。接著又說,『瞎眼的得復明,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是第三種人,就是受壓制的人。所以這裏有貧窮、被擄、受壓制的這三種人;但實在說來,這不是三種人,乃是人的三種光景:貧窮、被擄、受壓制。當你失去神,你就成為貧窮的;貧窮的結果,你就被擄了;你被擄以後,就受壓制了。然而禧年一到,就叫你得著自由,能以脫離壓制,脫離被擄,也脫離貧窮。

我年幼的時候讀到這一節,我不懂貧窮人是指甚麼說的,是指物質貧窮,還是屬靈貧窮?有的人說,這裏的貧窮是指物質貧窮,而物質貧窮就是象徵屬靈貧窮。但今天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們,那個講法不對。真正貧窮的人並不是指沒有錢的人。請看今天的萬貫富翁,他雖擁有財富,但他深處的虛空若無法得到滿足,難道他不貧窮麼?所以甚麼是貧窮?無神就是真正的貧窮;真正貧窮的人,就是沒有神的人。沒有神的人,纔是貧窮的人。一切物質的財富都算不得甚麼;保羅說,所有物質的東西都像糞土。他說,『我因祂(基督)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三8。)他為基督的緣故,把萬事萬物都看作糞土。糞土原來的意思是狗食,是給狗喫的渣滓、垃圾。在古希臘,那時的人都是把作飯剩下的渣滓,以及人所不喫的垃圾給狗喫。保羅的意思就是說,人在地上若沒有神,那麼他在神以外所享受的一切都是狗食,只有神纔是人真正的食物。主耶穌說,祂是生命的糧。在祂之外的一切,都是狗食,甚至比狗食還不如。路加十五章的那個浪子離開父親時,就是離開了他的產業;結果他所喫的比狗食還差,他喫的是豬食。這個浪子的父家口糧有餘,但他自己窮到一個地步,連狗食也沒得喫。所以請你記得,不是沒有錢的人叫作貧窮,乃是沒有神的人纔叫作貧窮。

因此路加四章這裏所說的『傳福音給貧窮的人』,意思乃是說傳福音給沒有神的人。這與以弗所二章十二節的話相符,那裏說,我們從前活在世上,乃是沒有指望,沒有神的。為甚麼沒有指望?因為沒有神。人活在世上沒有神,所以沒有指望。無論作君王的、作總統的、作皇后的,都是窮人,因為他們活在世上沒有神。我們千萬不要把聖經領會錯了。傳福音給貧窮的人,不是指向物質上貧窮的人傳福音。不然的話,所有的百萬富翁、銀行家就都不需要福音了,作總統的也不需要福音了,因為他們在物質上並不窮。然而,就聖經正確的意義說,一切貧富貴賤的人,都需要福音,都需要得著神。

路加四章十八節又說,『宣揚被擄的得釋放。』我們這些人被誰擄了?今天在美國最自由了,誰也不能擄誰。然而實際上,個個都被擄了。總統被擄了,老百姓也被擄了,人人都成了俘虜。是誰把他們擄去的?在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當大數的掃羅蒙召的時候,主對他說,『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嚴格說來,我們個個人都被撒但擄去了。人類不論士農工商,不分男女老幼,個個都是撒但的俘虜,都在撒但的權下。表面看,人有自由;實在說,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有自由,乃是都在撒但的權下作俘虜。約壹五章十九節說,『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裏面。』世上的人都是被動的留在那惡者撒但的勢力範圍裏,在他的霸佔並操縱之下。

聖經從來沒有說墮落的人是撒但的奴隸,乃是說墮落的人是罪的奴隸,罪的奴僕;但我們是撒但的俘虜。撒但俘擄我們,罪奴役我們。不僅如此,保羅在羅馬七章十四節說,『我是…賣給罪了。』這是我們中文的譯法。我信英文譯本是更符合希臘文的,那裏說,我在罪之下被賣了。賣給罪的意思就是在罪之下被賣了。我們是在罪之下被賣了,所以我們是已經賣身給罪了。然而我們不是罪的俘虜,我們乃是撒但的俘虜。作俘虜和作奴隸雖然很類似,但基本上還是有分別。我們是撒但的俘虜,我們是作罪的奴隸。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研究甚麼是罪。普通的一般說法是:姦盜邪淫是罪,喫喝嫖賭是罪,殺人放火是罪,不孝敬父母是罪,偷竊搶奪是罪,說謊欺騙是罪,咒罵忌恨是罪…這些統統都是罪。但事實上,這些還不是罪。罪乃是人裏面內在的東西;殺人放火不過是外面犯罪的行為,是行出來的,表現出來的,可以說只是罪的結果,但還不是罪的本身。甚麼是罪?中國儒家對這事有相當的研究。他們研究的結果,產生了中國儒學的兩大學說,就是性善論和性惡論。性惡論者主張人性是惡的,性善論者則主張人性是善的。然而他們沒有研究到極點,找出甚麼叫作罪。因為他們不認識罪。實在說來,罪就是撒但。羅馬七章說,罪能住在你裏面。(20。)我們都是說,一張桌子放在家裏,沒有人會說桌子住在家裏。能住在家裏的,都是活的人位。罪能住在我們裏面,表明罪在我們裏面是個活的人位。羅馬七章又說,住在我裏面的罪殺了我。桌子不會殺人,但罪能殺人。在未殺人之先,罪逼迫人,叫人去作他所不願意作的。罪是個土匪,逼人作他所不願意作的事。保羅說,他不願意貪心,但是罪住在他裏面,使他由不得自己。他說,立志為善由得他,只是行出來由不得他,因為有一個比他更有力量的住在他裏面,不僅勝過他,也殺死了他。

聖經啟示給我們看見,罪就是撒但。撒但沒有進到人裏面時,罪還不彀具體;等撒但進到人裏面,罪就具體化在人裏面。我們都知道,全世界並沒有一所犯罪學校,或是犯罪專科學院,專門教人犯罪。我們也都知道,作父母的不會教導兒女從小犯罪;世上沒有這樣的父母。然而希奇的是,小孩子長大了,不必人教就自然會犯罪。這乃是因為罪在人裏面驅使人犯罪。等人稍微有了意志,就覺得犯罪不是好事情,不願意再犯了。但是罪在人裏面不放過人,牠逼人去作他所不願作的事。你看特別是那些吸鴉片的、喝酒的、賭錢的,他們喫喝嫖賭的時候,個個都像鬼。他們明知道賭來賭去非輸不可,非窮不可,但是有一個賭癮在他們裏面,驅使、逼迫他們非賭不可。癮就是慾。實在說,那些酒癮、煙癮、毒癮,都是從撒但來的。一個人一旦染上了賭癮,就不能不賭;一旦染上了酒癮,就不能不喝。酒癮來了非喝不可,賭癮發作時非賭不可,沒有一個例外。等到癮過了之後,人一清醒過來,就懊悔不已,懊悔自己上對不起祖宗,中對不起太太,下對不起兒女,於是呼天喚地的立志:絕不再犯。然而,再過三個鐘頭,癮又來了,又沒辦法了。

所以,人裏面有一個犯罪的因素,一個犯罪的癮,那個就是撒但。我們乃是作他的俘虜,他俘擄我們,並住在我們裏面,成了主動的罪。首先撒但把我們俘擄了,然後他就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犯罪的主動者、主使者;結果他就成了我們非法的主人,我們就作了他的奴隸,使我們好事不作,專作犯罪的事。要知道,在聖經裏撒但還有一個名字,叫作別西卜。別西卜這名字在聖經裏按原文說,是糞堆之王,意思是蒼蠅之王,因為糞堆上面全是蒼蠅。撒但是糞堆之王,並且他在那裏就是專門帶著蒼蠅來喫糞,所以他又是蒼蠅之王。撒但在你裏面不作好事,專門帶著蒼蠅喫糞。他既是蒼蠅王,所有犯罪的人就都是一隻隻的蒼蠅,都跟著撒但喫糞。那裏臭,他們就到那裏去,跟著別西卜在那裏喫糞。即使高尚的人,也是蒼蠅;他們所去的舞會,是稍微高尚一點的場所,可以說是文明的糞場,所以別西卜也會化裝成高尚的樣子,叫個個『蒼蠅』跟著他也都高尚起來。他們這些蒼蠅裝扮得很好看、很斯文、跳起舞來個個都變得很高尚。表面看他們在那裏跳舞,實際上他們是在喫糞。

所以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都是撒但的俘虜,都被他擄去了。他俘虜我們之後,就進到我們裏面作別西卜,作蒼蠅之王,帶著我們到處犯罪。我們都知道,沒有人願意犯罪,但是當你上了癮的時候,給別西卜一挑動,你就非跟著他,讓他牽著鼻子走不可。等到事過之後,你就懊悔:『我真笨阿,我這是在作甚麼,何必作這個?』人人心裏實在都不願意犯罪,結果個個都犯了罪,都身不由己,都成了罪的奴隸。因此主耶穌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

一個人無論對誰生氣,只要一小時之內氣就能消的,他就可以說是聖人君子了。我們這些得救的聖徒,照理應該是超過聖人君子。但你生氣後,能不能馬上氣就沒有了?生氣後回到主面前,就我們來說還不容易。也許你相當有學習,你回到主面前,氣就消了;但等你從主面前出來,再看見那個得罪你的人,你的氣又來了。我不是要說姊妹們的短處;我勸你們弟兄最好不要得罪姊妹們,只要一得罪了她們,她們就很難忘掉。這都是因為人受了轄制,沒有自由。罪在我們裏面的確是個真正的轄制,所以保羅到羅馬七章末了就說,『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感謝神,羅馬八章二節說,在基督裏有一個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我們可以說,木頭、石頭不生氣,人沒有不生氣的。說句不好聽的話:只有死人不生氣。但是感謝主,蒙主的憐憫,我可以對你們作見證:我現在生氣,半分鐘就過去了,並且不再氣了。為甚麼?這是因為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使我不必再受罪的轄制了!

惟有享受神作賜生命的靈,纔得著釋放,而有真自由

在路加四章這裏,主耶穌引舊約以賽亞書的話,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就是傳福音給失去神的人,)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復明,叫那受轄制的(就是作奴隸的)得自由,宣揚主悅納人的禧年。』不要以為只有在你得救那一天,禧年纔來到,你纔得自由。實在說,整個新約時代,就是禧年時代;我們基督徒的一生,都是在過禧年,這一生都是過一個自由、釋放、脫離轄制的生活。

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受壓制的得自由,這就是禧年的自由;這就叫禧年的福氣,也就是福音的福氣。甚麼是福音的福氣?福音的福氣就是歸回神,得著神,也就是神作了我們的產業。神一作了我們的產業,我們一享受神作產業,我們就自由了。阿利路亞,惟有享受神的人能不犯罪,惟有享受神的人有真自由。約翰八章三十六節說,『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你要自由,要能不犯罪,就必須享受神的兒子,得著神的兒子。今天神的兒子就是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就是生命之靈,祂在我們裏面就是生命之靈的律。這個生命之靈的律就是主自己。主經過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也就是生命之靈。這個生命的靈有一個律。沒有一個生命是沒有律的,生命就是一個律。這個生命之靈的律,把我們釋放了,叫我們脫離罪的律。我們不僅在信主的那一剎那,享受禧年的自由;我們乃是從那一天起,一生都應該享受這個自由,並且一直享受到永世。這個自由乃是從享受神來的。祂作了我們的產業,給我們享受;我們一享受祂,就得著自由。這樣,我們就有真正的自由,而不再受捆綁。但如果我們享受神不彀,就在許多事上還會受捆綁。

總而言之,禧年乃是我們歸回神作產業,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就自由了,就從一切的轄制下得釋放,而從撒但權下歸回神,從罪惡的奴役之下得了自由。因此掙扎努力是沒有用的,相信福音、享受神纔有用。有人也許會說,『真好,我回家去,要立定志向,不再生氣,不再發脾氣。』但立志為善由得你,行出來卻由不得你。立志沒有用,一定要享受主。我們一定要學習接觸這位又真又活的主,享受祂。這樣,祂在我們裏面就作我們的釋放,作我們的自由。結果我們又有產業,又有自由。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九日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