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課 不斷經歷神的救贖(一)

綱目
壹 罪得赦免
一 藉著認罪
二 照著神在衪話上的信實
三 照著神在衪兒子耶穌潔淨之血上的公義
貳 被洗淨
一 藉著神兒子耶穌的血
二 在那靈裏
參 被聖別
一 在那是聖別能力的聖靈裏
二 憑基督作聖別的生命
三 在神的話—真理—中,傳達父神之聖別的實際
四 藉著父的管教,使他們有分於衪的聖別
五 藉著他們追求聖別
六 藉著他們成全聖別
七 在他們的靈、魂、體上全然聖別
課文

照著新約中的啟示,在神完全救恩長進的階段,即變化的階段,頭一件事乃是在神三一的分賜裏,經歷並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

我們同時也在赦免、洗淨、聖別、稱義並和好上,不斷經歷神的救贖。這不是偶爾應用神的救贖,也不僅是經常的(時常卻有間斷的)應用,乃是不斷的(恆常而無間斷的)應用。當我們時時刻刻接觸神,我們就不斷的應用衪的救贖。

約壹一章一至九節指明,經歷並享受三一神,以及不斷的應用神的救贖,與我們屬靈生活的循環有關。這循環由四件緊要的事所形成—永遠的生命、永遠生命的交通、神聖的光、以及神兒子耶穌的血。永遠的生命產生永遠生命的交通,永遠生命的交通帶進神聖的光,神聖的光增加對神兒子耶穌之血的需要,使我們更多得著永遠的生命。我們越多得著永遠的生命,這生命所帶給我們神聖生命的交通就越多。我們越多享受神聖生命的交通,所得著神聖的光就越多。我們越多得著神聖的光,就越有分於耶穌之血的洗淨 這樣的循環,在神聖生命的成長上帶我們向前,直到我們生命成熟。

我們所得著之永遠的生命帶我們進入神聖的交通,神聖的交通帶我們進入神聖的光。在神聖的光中,我們被暴露,看見自己的缺點、短處和罪惡。我們領悟自己需要神的赦免和耶穌之血的洗淨,於是向主認罪。神就在衪的信實和公義上,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藉著這赦免和洗淨,我們就更深的被帶進神聖生命和神聖生命的交通,然後又更深的看見自己的短處,就更深的認罪,更深的經歷赦免和洗淨。藉這天天甚至時時更深持續的循環,我們就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

壹 罪得赦免

信徒需要在他們的罪得赦免上,經歷神的救贖。神赦免我們的罪,意思就是衪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的虧欠。神的赦免是不斷的,我們時時刻刻都需要神的赦免。只要我們活在舊造的地上,就天天需要神的救贖。我們每一次接觸衪的時候,都該覺得我們需要衪的赦免。

我們單數的罪,就是我們性情裏內住的罪,(羅七17,)已經藉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利四,賽五三10,羅八3,林後五21,來九26)解決了。我們複數的罪,就是我們的過犯,也已經藉著基督作我們的贖愆祭(利五,賽五三11,林前十五3,彼前二24,來九28)解決了。我們在重生以後,還需為我們性情裏的罪,接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如約壹一章八節所指明的,也需要為我們行為上的罪,接受基督作我們的贖愆祭,如約壹一章九節所指明的。

約壹一章八節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說我們沒有罪,就是說在我們的性情裏沒有內住的罪。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裏,要信徒豫防這虛假的教訓。約壹一章七節至二章二節說到信徒重生以後的犯罪,這使他們與神的交通中斷。信徒重生後,他們的性情裏若沒有罪,怎能在行為上犯罪?即使他們只是偶爾犯罪,不是習慣的犯罪,他們的犯罪就足以證明還有罪在他們裏面作工。使徒在這裏的教訓定罪了今天『完全論』的教訓,這種教訓認為從罪得釋放的光景,是今生可以達到,或已經達到的;又廢除了今天『拔罪根』的錯誤教訓,這種教訓誤解了三章九節和五章十八節的話,說重生之人的罪性已經連根拔除,所以他們不能犯罪。說我們已經重生,所以沒有罪(單數),便是自欺,否認了我們自己經歷中真正的事實,因而帶自己入了迷途。我們該清楚知道,我們重生之後,罪仍然留在我們的肉體中,留在我們罪惡的性情裏。

一面,聖經啟示,我們的舊造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另一面,在實際上,我們的舊造,我們的舊人,仍然與我們同在,我們仍深受其影響。惟有等到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身體得贖的時候,我們纔能說,罪不再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還活在老舊的身體裏,罪就仍與我們同在,也許在不願意的情況下,或不知不覺中,我們就為罪所糾纏,為罪所玷污。因此,每時每刻我們都需要將耶穌洗淨的血,應用到實際的情況裏。

一 藉著認罪

信徒藉著認罪,就在他們的罪得赦免上經歷神的教贖。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裏的認罪,是指承認我們重生以後的罪(複數)和失敗,不是指承認重生以前的罪(複數)。即使我們已經得救重生了。並且在聖靈的變化之下,我們仍可能犯罪。既然我們在得救以後仍會犯罪,我們就需要認自己的罪。我們要得著神的赦免,就需要認罪。這種為了恢復與神交通的赦免,乃是有條件的,就是在於我們的認罪。

二 照著神在衪話上的信實

約壹一章九節告訴我們,神是信實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神在衪的話上是信實的。衪的話,就是衪福音真理的話,(弗一13,)告訴我們,衪要因著基督赦免我們的罪。(徒十43。)我們若認自己的罪,衪就要照著衪在衪話上的信實,赦免我們。否則,衪就是不信實的。

三 照著神在衪兒子耶穌潔淨之血上的公義

神赦免信徒的罪,不僅是照著衪的信實,也是照著衪在衪兒子耶穌潔淨之血上的公義。(約壹一7。)神在衪兒子耶穌的血上是公義的。基督的血已經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們的罪。(太二六28。)因此,我們若認自己的罪,衪就要基於那藉著耶穌之血的救贖,赦免我們,因為衪必須在耶穌的血上公義;否則,衪就是不公義的。

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流血,所以神在衪的公義上,在衪的公平裏,必須赦免我們。衪沒有理由不赦免我們。神赦免衪子民的罪,舊約的作法是藉著祭物,祭物乃是豫表,指向要來的基督。但在新約裏,神赦免我們,是根據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而死。因著主已經為我們流血,神就有立場,照著衪的公義赦免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就必須赦免我們,纔是公義的。這是衪在基督救贖行動上的公義。這行動是在十字架上成就的,然後照著神在聖經上的話傳給我們。因著神是公義的,衪就必須根據基督的流血,赦免我們的罪。

貳 被洗淨

信徒不但在他們的罪得赦免上,也在被洗淨、潔淨上,經歷神的救贖。約壹一章九節告訴我們,神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就是洗去我們不義的玷污。這裏的『不義』與『罪』是同義辭。一切的不義都是罪。(約壹五17。)二者都是指我們錯誤的行為。罪指明我們錯誤的行為對神對人的虧欠;不義明指我們錯誤行為的玷污,使我們與神與人都是不對的。虧欠需要神的赦免,玷污需要神的洗淨。為著恢復我們與神的交通,使我們可以用沒有虧欠的良心(提前一5,徒二四16)享受衪,神的赦免與神的洗淨都是我們所需要的。

一 藉著神兒子耶穌的血

約壹一章七節說,『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衪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活在神聖的光中,就在這光的光照之下,這光按著神的性情,暴露我們一切的罪、過犯、失敗和缺點,這些都是與衪純潔的光、完全的愛、絕對的聖,以及超越的義牴觸的。這時,我們就在蒙了光照的良心裏,覺得需要主耶穌救贖之血的洗淨。這血便在我們的良心裏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與神並彼此之間的交通得以維持。本節原文『洗淨』這動詞的時態為現在式,指繼續進行的行動,表明神兒子耶穌的血是一直繼續不斷的在洗淨我們。這樣的洗淨是指在我們良心裏即時的洗淨。在神面前,主救贖的血已經一次永遠的洗淨了我們,(來九12,14,)這洗淨的功效在神面前是持續到永遠的,無須重複。然而每當我們與神交通,良心蒙了神聖之光的光照,我們就必須在良心裏,一再的即時應用主的血常時的洗淨。

在約壹一章七節,『一切的罪』這辭是指我們重生後所犯的每一個罪。我們重生後所犯的罪,玷污我們原先被洗淨的良心,在我們與神的交通中,需要耶穌的血將其洗淨。『衪兒子耶穌的血』這辭是很有意義的『耶穌』這名是指流出救贖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衪兒子』這名稱是指使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衪兒子耶穌的血指明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正確的血,為要救贖神墮落的造物,有神聖的保證為其永遠的功效,這功效在空間上是普及各處的,在時間上是永遠長存的。我們藉以被洗淨的血,乃是兼有人性與神性的奇妙人物—耶穌基督—的血。衪的人性使衪有資格為著救贖我們流血。衪的神性保證這救贖之血的能力有功效。耶穌洗淨之血的功效,藉著祂的神性得著永遠的保證。

二 在那靈裏

信徒不但藉著耶穌的血被洗淨,也在那靈裏被洗淨。林前六章十一節啟示,我們信徒在我們神的靈裏被洗淨。這洗淨是主觀的,在聖靈的大能和實化裏得以成就。在那靈裏被洗淨,實際上就是經歷那靈分賜到我們裏面。那靈將衪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那靈這樣的分賜就是衪的洗淨。這洗淨是內裏的、主觀的,也是性質上的。

參 被聖別

信徒在被聖別上,不斷的經歷神的救贖。羅馬六章十九節說,『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聖別。』聖別不僅是地位上的更動,從凡俗屬世的地位,分別到為著神的地位;也是性質上的變化,將天然的性質變化為屬靈的性質。性質上的聖別包含漫長的過程,開始於重生,經過基督徒的一生,而在他們成熟的時候達到完成。

羅馬六章二十二節說,『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本節說到生命裏性質上的聖別。聖別帶來生命的豐富,使我們得享神生命的豐富。

一 在那是聖別能力的聖靈裏

信徒在那是聖別能力的聖靈裏,得以聖別。林前六章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是在我們神的靈裏被聖別。那靈在信徒裏面作工,為著神的定旨來完全聖別他們,分別他們。

帖後二章十三節說,『衪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藉著那靈的聖別…可以得救。』神揀選了我們,叫我們藉著聖別可以得救,這聖別是屬於那靈的。我們在聖別裏,意思就是我們在成為聖別的過程中。一天又一天,我們在那是聖別能力的聖靈裏,得以聖別。

羅馬十五章十六節說到信徒「在聖靈裏得以聖別」。這是主觀、性質上的聖別。聖靈在我們裏面不斷的作工,為著神的定旨來聖別我們,將我們分別歸神。

二 憑基督作聖別的生命

信徒憑基督作聖別的生命,而得以聖別。林前一章三十節啟示,基督已經從神那裏賜給我們,作我們的聖別。這指明我們裏面聖別的生命就是基督,衪活在我們裏面,用衪永遠的生命不斷的來聖別我們。憑著基督作聖別的生命,我們就在魂裏漸漸被聖吸,也就是在心思、情感、意志裏漸漸被變化。

三 在神的話—真理—中,傳達父神之聖別的實際

在約翰十七章十七節,主耶穌在衪向父的禱告中說,『求你用真理聖別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在十九節主繼續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聖別自己,使他們也在真理中得以聖別。』這些經文指明,信徒乃是在神的話中得以聖別,這話就是真理,傳達父神之聖別的實際。父的話帶著父的實際,所以衪的話就是真理,作為實際在信徒裏面作工,來聖別他們,把他們從一切屬世的事物中分別出來,不僅在地位上,也在性質上,把他們從世界和世界的霸佔裏分別出來,歸給神和神的旨意。這就是在神的話裏得以聖別。這種聖別不僅改變我們的地位,也改變我們的性質,我們裏面的所是。

這聖別不是直接指神的性情,乃是神性情的一項屬性。神的性情是聖別的,這聖別的性情在衪的話裏傳達出來,因為神的話傳達了父神聖別的性情。我們得著話作神的實際,這話就在主觀方面聖別我們。這主觀的聖別乃是藉著那是聖別能力的靈,憑基督作聖別的生命,並在作為父神聖別之實際的話中。話帶著神聖別的性情,且將這性情分賜到我們全人裏面,而使我們得以主觀的聖別。

四 藉著父的管救,使他們有分於衪的聖別

希伯來十二章十節告訴我們,父神管教我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使我們有分於衪的聖別。』這指明信徒是藉著父的管教,得以聖別,使他們有分於衪的聖別—衪聖別性情的屬性。有分於父的聖別,就是有分於祂聖別性情的屬性。父管教我們,使我們有分於衪的聖別,與那靈變化的工作有關,(林後三18,)這是指著裏面的神聖分賜並外面環境的對付所完成的。

五 藉著他們追求聖別

新約中有好些經文說到追求聖別。希伯來十二章十四節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別,非聖別沒有人能見主。』正確的基督徒生活,必須在和睦與聖別之間有平衡。就神而言,聖別是衪聖別性情的屬性;就我們而言,聖別是我們分別歸神。這裏含示,當我們追求與眾人和睦時,也必須留意在神面前聖別的事。我們追求與眾人和睦,必須以我們在神面前的聖別,就是我們的聖別歸神為平衡;非聖別沒有人能見主,並與衪有交通。

彼前一章十五節說,『卻要照著那呼召你們的聖者,在一切行事為人上,也成為聖的。』那聖者就是三一神—揀選人的父、救贖人的子、並聖別人的靈。(2。)父重生了衪的選民,將衪聖別的性情分賜到他們裏面;(3;)子用血救贖了他們,使他們脫去虛妄的生活;(18~19;)靈照著父聖別的性情聖別了他們,把他們從神以外的事物中聖別出來,使他們藉著父聖別的性情,在一切行事為人上成為聖的,甚至和神自己一樣的聖。我們藉著那靈的聖別,就得以在一切行事為人上成為聖的。這是基於那把神聖別的性情帶給我們,並產生聖別生活的重生。

彼後三章十一節說,『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該當怎樣為人,有聖別的生活和敬虔。』雖然萬有,無論是在地上的、或是在諸天之上的,都已經因基督的血,藉著衪與神和好了,(西一20,)天上之物甚至也已經被基督的血潔淨了,(來九23,)但在神行政的對付裏,萬有仍需要被火燒盡而得著清理,好在神的新宇宙裏,(彼後三13,)不論在性質上或外表上,都成為新的。因此,我們這些神聖別的兒女,該當怎樣為人,有聖別的生活和敬虔;就是,我們該有怎樣的變化,照神聖別的性情和敬虔來過生活以彰顯衪,使我們能彀資格與衪聖別的行政相配!何等美妙,神聖的能力已將我們過聖別的生活和敬虔所需要的一切,供應給我們了。(一3。)

帖前四章三至四節告訴我們,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聖別,要我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器皿。』聖別,指在神面前聖別的光景;尊貴,指在人面前可敬的地位。七節說,『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並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神既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我們就必須一直留在聖別中。

提後二章二十一節說,『所以人若潔淨自己,脫離這些卑賤的,就必成為貴重的器皿,分別為聖,合乎主人使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這裏的貴重是性質的問題,分別為聖是地位的問題,合乎使用是功用的問題,豫備是訓練的問題。

六 藉著他們成全聖別

信徒也藉著他們成全聖別,而得以聖別。在林後七章一節保羅說,『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玷污,敬畏神,以成全聖別。』聖別乃是從神以外一切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歸與神。成全聖別,就是使這樣的分別完滿且完全,使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完滿且完全的分別出來,聖別歸神。(帖前五23。)

聖別的意思不僅是成聖,分別歸神,也是與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別。只有神與一切不同,與一切有別。因此,衪是聖別的。照著以弗所一章四節,衪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聖別。衪使我們成為聖別的方法,乃是將衪自己這聖別者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全人被衪聖別的性情浸潤並浸透。

七 在他們的靈、魂、體上全然聖別

最終,信徒得以聖別,乃是在他們的靈、魂、體上全然聖別。帖前五章二十三節說,『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這裏的『聖別』一辭,意即從凡俗或世俗的事物分別歸神。『全然』一辭,意即完全,徹底,達到極點。神全然聖別我們,叫我們全人—靈、魂、體—沒有一部分仍是凡俗或世俗的。神聖別我們,首先藉重生得著我們的靈;(約三5~6;)其次將衪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魂裏,浸透並變化魂;(羅十二2,林後三18;)最終,經由我們的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八11,13,)並且憑著衪生命的大能,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至終,我們就能成為像神是聖的一樣,成為新耶路撒冷那樣的聖。

摘要

信徒重生後,仍需要在赦免、洗淨、並聖別上不斷經歷神的救贖。這經歷與我們屬靈生活的循環有關;這循環由永遠的生命、永遠生命的交通、神聖的光、神兒子耶穌的血形成,在神聖生命的成長上帶我們往前,直到我們生命成熟。

我們只要活在舊造的地上,就時刻需要神的赦免。不僅如此,我們在重生之後,仍會犯罪,使我們與神的交通中斷。所以我們還需要為我們性情裏的罪,接受基督作贖罪祭,也需要為我們行為上的罪,接受基督作贖愆祭。藉著認罪,我們 就能恢復與神的交通,在罪得赦免上經歷神的救贖。這是因為神照著在祂話上的信實,並在衪兒子耶穌之血上的公義,必須赦免我們。

我們重生後所犯的罪,也玷污我們原先被洗淨的良心。我們的罪需要神的赦免,我們因罪受的玷污需要神的洗淨,好使我們能以沒有虧欠的良心享受衪。這洗淨是藉著神兒子耶穌的血,因為這乃是兼有人性與神性的奇妙人物耶穌基督的血,有資格為著救贖我們流血,並保證這救贖之血的能力有功效。我們也在那靈裏被洗淨,就是經歷那靈分賜到我們裏面,在內裏、主觀、並性質上洗淨我們。

然後我們需要被聖別,好能得享神生命的豐富,這是藉著在那是聖別能力的聖靈裏,憑基督作聖別的生命,在神那傳達父神之聖別實際的真理之話中,使我們得以主觀的聖別。這也是藉著父的管教,使我們有分於祂的聖別,並藉著我們追求聖別,成全聖別,在靈、魂、體上全然聖別,使我們得以成為聖別的。至終,我們就得以像神是聖的一樣,成為新耶路撒冷那樣的聖。

問答
一 請簡述信徒如何在屬靈生活的循環裏長大並成熟。
二 請簡述信徒如何在罪得赦免的事上經歷神的救贖。
三 請簡述信徒如何在被洗淨的事上經歷神的救贖。
四 請簡述信徒如何在被聖別的事上經歷神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