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為主用與流露生命

流露生命,為神作工

許多神的兒女,常以為能為主作工就是為主用。不錯,為主用是為主作工,但作工到底是指甚麼呢?今天我們因著主的憐憫,清楚看見為主作工,並不在於為主作多少的事,乃在於主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流露出去、分賜出去有多少。倪柝聲弟兄常說,『真實的工作乃是生命的流露。』作工雖然也有一點作事的成分,但作工不是為作事而作工,乃是為流露主的生命,把主的生命分賜給別人,供應給別人,也就是把主自己分賜給別人。

以傳福音為例,我們為主作工,一面是帶人得救,另一面是要把主的生命分賜到罪人裏面。以造就信徒而言,我們一面是要餧養他們,另一面實在是要把主的生命,更多的分賜給他們。我們和弟兄姊妹交通,或是出去探望,表面上好像是在幫助人、堅固人;事實上,若是我們的交通、探望彀水準的話,那些交通、探望都該是主生命的流露,是把主的生命分賜到弟兄姊妹裏面。即使是說幾句安慰鼓勵的話,裏面都該有主的生命,流露到弟兄姊妹裏面。約翰七章三十八節說,主的目的是要我們這些得著主生命的人,能從裏面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以生命的活水供應多人靈裏的需要。

天主教和更正教所以成為大樹,(太十三32,)就因僅僅有事工、有事業,而缺少內裏的生命。在天主教裏,有一大堆的工作和事業,但裏面難得找到多少生命的成分。更正教裏的許多公會也是這樣,雖然有佈道團、學校、醫院等事業,並且都是大規模的工作,但卻不易叫人得著生命的成分。即使在我們中間,許多時候也是如此,在好些活動、事奉、工作裏,沒有多少生命的成分。

流露生命不在於口才或恩賜

一篇講臺信息可能很動聽,也能感動人,但不一定叫人得著基督的生命。一篇解經或許叫人感覺興趣,有味道,但還不一定能把基督的生命分給別人。反之,有些弟兄在聚會中起來作一點見證,他的口才遲鈍,話語也不流利,好像一點也不能打動人的情感,但就在他講過之後,聽的人裏面,就覺得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屬靈的東西進去了,像是主自己不知不覺進到了他們裏面,摸著他們的深處。這就是流露出來的生命,進到了人的裏面。

此外,有的弟兄在聚會中站起來說話,聲音響亮,口才流利,很能抓住聽眾的注意力,叫眾人都點頭說好;但聽過之後,就甚麼也沒有了。那一篇道,就如同沒有靈感的音樂,只是鳴的鑼、響的鈸,(林前十三1,)鳴響之後沒有一點東西留在人裏面,沒有一點生命留在人裏面。有的人,你到他面前坐一坐,他雖然沒有說甚麼,你卻會覺得有一種光景進到你裏面,摸著你的感覺。那時你若是憑肉體活著,他給你的感覺,必會摸著你的肉體,定罪你的肉體。你若是貪戀罪惡,貪戀世界的,他給你的感覺,必定摸著你那一件罪惡,那一個世界,並且定罪那一件罪惡,那一個世界。反之,你可能碰到一個人,他說了一大堆話,卻沒有一句落到你裏頭,摸著你的感覺。好像那些話都是白說,毫無用處一樣。前者沒有多少勸你的話,只與你接觸一下,就摸著你的難處。後者雖然話很多,經節引得很多,但你裏面卻絲毫不起作用。這兩種情形的分別,就在於一個能把生命分給人,他的話雖然不流利,生命卻是出去了;另一個話語雖多,卻沒有生命流露出去。所以我們要看見,真實的工作是能流露生命,分賜生命的。

一個人靈裏飢餓,常比肉體飢餓更痛苦。有些地方的聚會,人進到裏面,靈裏覺得難過;有些地方,卻叫人覺得有聖靈的同在。這完全在於有沒有生命的流露。我們若是僅僅以道理說服人,是毫無用處的;能叫人明白屬靈的事的,乃是叫人裏面摸著生命。所以問題是,當我們去摸屬靈的事物時,到底是道理的,還是生命的?有一次,有人問一個弟兄:『得救的人難道還能在黑暗裏麼?』這位弟兄回答說,『你今天是在亮光裏麼?』那人是以頭腦問道理,這位弟兄卻是以生命回答他,摸他裏面的感覺。所以,甚至我們和人談話時,也有道理和生命的不同講究。

出代價讓神作工

有一次,有一個人對我說,『五個愚拙的童女不能說是得救了。』我就問他說,『所有得救的人,都是聰明的麼?你聰明不聰明呢?』(參太二五1~13。)我們要看見,一直爭辯道理是沒有用的,只有去摸人的生命,纔能解決人的難處。只有流露生命的話,能摸著人的裏面;這一摸,自然會有屬靈的東西,進到他裏面。所以為神所用,就是為神作工;為神作工,就是流露神的生命,將神的生命、神的自己分賜給人。然而,要將神分賜給人,必須我們先得著神,得著生命。

我們永遠不能把我們所沒有的,所沒有經歷、沒有得著的,流露出去。我們能流露出去的,定規是我們先得進來的。所以一個人要為神作工,就得先讓神作工。只有讓神作過工的人,纔能為神作工;因為只有讓神作工,神纔能給他經歷,神的生命纔能在經歷中進入他裏面,他也纔能把所得著的神的生命流露給別人。為此,我們需要出代價;要讓神作工,就必須出代價。不肯出代價的人,只能講道理,不能把生命分賜給人,因為他沒有讓神作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