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篇 利未記的豫表(十六)遮罪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利未記十六章的遮罪在豫表上的意義。十一至十五章描述神子民消極的光景是痲瘋的總和,是不潔的總和,是有罪的,且是不為著神的。接著,十六章說到遮罪,這是一個轉捩點。人因著墮落有了罪,不能憑自己進到神面前,因此需要遮罪的祭物,以平息人與神之間的難處。神要與人接觸,要在人中間設立居所,好住在人中間;並且人要接近神,要進到神的居所與神聯結,和神相交,這一切的根據就是遮罪。

每年七月初十日,是以色列人的遮罪日。(29,二三27。)雖然天天都有人到祭壇獻贖罪祭,在神面前一次又一次接受遮罪;但遮罪這件事,是在七月初十日在神面前成就的。因此,以色列人每年都得分別這一日,在神面前完全安息,專辦這一件事,就是獻贖罪的火祭,使他們在神面前得遮罪,解決他們和神之間罪的問題。神所以能和以色列人接近,住在他們中間,給他們親近,並讓他們進到神的居所與神相交,完全是根據遮罪日的遮罪。因為有了遮罪,神就能接近他們,他們也能親近神;神能住在他們中間,他們也能進到神裏面。如果沒有遮罪,神與人的來往就無根無據;所以,遮罪成了神與人之間往來莫大的根據。在天地、宇宙間,若是沒有遮罪,整個神與人之間的故事就沒有根據,沒有立場,也完全崩潰了。所以,遮罪實在是一件太大的事。

利未記十六章可說是希伯來九至十章主耶穌完成救贖的影兒。利未記十六章關於遮罪的記載,在舊約摩西五經裏,不是普通的一章,而是非常特殊的一章,有其特別地位。因為神和人之間的交通,完全建立在遮罪的根基上。利未記十六章關於遮罪的事,是因著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死在神面前。(1,十1~2。)拿答和亞比戶要親近神,但是沒有遮罪的根據;他們要事奉神,但沒有遮罪的立場;他們要與神相交,但沒有遮罪作憑據,以致倒斃在神面前。因此,神吩咐亞倫必須遮罪;沒有遮罪,就不能隨時進到至聖所裏接近神。

亞倫不可隨時進到幔內至聖所的遮罪蓋前,免得死亡

在十六章二節,耶和華吩咐摩西對亞倫說,『不可隨時進入幔內的至聖所,到櫃上的遮罪蓋前,免得他死亡。』連大祭司亞倫都不能隨時進到幔內至聖所的遮罪蓋前,更遑論其他人;這意思是人絕對不能憑自己到神前。若沒有遮罪,任何到神面前的人就要倒斃,像拿答和亞比戶一樣遭遇死亡。因著人的墮落,人不僅有罪行,也有罪性;可以說,人就成了罪。罪怎麼能到神面前?罪一進到神面前,就遭遇神的審判,神的擊殺。

亞倫進至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

三節說,『亞倫進入至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這裏有一條親近神的路,就是亞倫帶著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就能進入至聖所。我們憑自己無法親近神,但藉著基督,帶著基督,我們就能親近神,就可以到神面前。

亞倫進至聖所要身穿細麻布聖內袍,細麻布褲子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頂冠

四節說,『他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頂冠。』亞倫行遮罪禮,要穿細麻布衣服,無論是袍子、褲子、腰帶、或是頂冠,都是細麻的。這時候,他的衣服沒有以弗得,沒有胸牌。他全身都穿細麻衣服,沒有榮美、榮華、榮耀的衣服。細麻表徵神的公義和聖別,細麻衣表徵信徒所行的義。(啟十九8。)凡前來親近神的人,都需要對付罪,好使他外面的行為全是公義、聖別的。

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

利未記十六章四節下半說,『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亞倫必須用水洗身,爾後穿戴細麻衣來獻祭。穿戴是在身外的,洗身是對付本身。這意思是,我們在神面前要解決罪的問題,必須我們本身先在神面前對付清楚,然後再對付我們外面的行為。

要為以色列會眾帶公山羊作贖罪祭,公綿羊作燔祭

五節說,『他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亞倫不僅要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3,)還要為以色列會眾帶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和一隻公綿羊作燔祭。所以,亞倫既要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也要為百姓獻贖罪祭和燔祭。這不是說贖罪祭有兩種,乃是說到無論誰到神面前,都得獻上基督作贖罪祭和燔祭。亞倫到神面前,需要贖罪祭和燔祭;以色列會眾到神面前,也需要贖罪祭和燔祭。任何人到神面前,都需要親身經歷基督的救贖。你若沒有基督作你的贖罪祭,就不能進到神面前。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需要信基督。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但我們若不相信祂,祂就不能救我們。我們必須自己經歷基督,獻上基督作贖罪祭,纔能見神。

亞倫為自己和家人奉上贖罪祭

六節說,『亞倫要把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家人遮罪。』亞倫要為自己和家人先獻上公牛作贖罪祭。一面,亞倫豫表基督,無需贖罪。另一面,亞倫豫表信徒作神的祭司,為著盡祭司的職分,仍要先獻上贖罪祭,纔能作神的祭司。

亞倫拿香爐從壇上盛火炭和搗細的香料,帶入幔內,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遮罪蓋,免得死亡

十二至十三節說,『他要拿一個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滿捧搗細的馨香之香,都帶入幔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見證櫃上的遮罪蓋,免得他死亡。』亞倫為自己和全家宰了贖罪祭牲之後,接著要拿香爐到神面前的香壇燒香。祭壇是宰殺贖罪祭牲的地方,亞倫要拿一個香爐,從祭壇上盛滿火炭,接著再拿一滿捧搗細的香。一捧不是一隻手,而是兩隻手。香爐、火炭和香都帶入幔內,在神面前把香放在香爐的火炭上,使香的煙雲遮掩見證櫃上的遮罪蓋。

來自壇上的火炭和搗細的香,都表徵主在十字架上的死。主耶穌受死完成救贖,結果在復活裏變作在神面前的香氣。來自祭壇上的火炭所燒出來的香氣,表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所產生的復活香氣。這香氣到了神面前,就成了神悅納我們的根據和憑藉,也是我們得以親近神,與神接觸的憑藉和保障。我們乃是憑這香氣親近神,也是在親近神的時候,得著香氣的保障。這香氣平息神的忿怒;神聞到馨香的氣味,就悅納我們。我們在香的煙雲籠罩下,就能坦然無懼的親近神;不只免遭死亡,還蒙神悅納。神所聞到的馨香氣味,不是我們有的,乃是基督從祂的死裏所產生的復活香氣。在遮罪蓋上煙雲上騰,表明基督死而復活所發生的功效,擺在神面前,作了神悅納我們的憑藉,使我們得以親近神。

亞倫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上朝東的一面,又在遮罪蓋的前面彈血七次

十四節說,『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上朝東的一面,又在遮罪蓋的前面用指頭彈血七次。』這表徵基督救贖的血被帶到神面前,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為我們成就平息。

根據十一至十四節,亞倫進入至聖所時,不僅要帶著香爐、祭壇上的火炭和搗細的香,也要帶著祭壇那裏所流贖罪祭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上朝東的一面,又在遮罪蓋前面彈血七次。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因此,利未記十六章裏贖罪祭的血彈在遮罪蓋上面和前面,表徵基督救贖的血已經流出,滿足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所以神能赦免人的罪並悅納人。在此我們看見血和香的關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為贖罪祭,受死流血,又如香被搗碎並焚燒,就從祂的死裏發出復活的香氣。因此,擺在神面前的不僅有死的血,還有復活的香氣。血宣告基督已經死了,滿足了神公義、聖別、榮耀的要求;香氣說出基督已經復活,並且蒙神悅納。這樣,罪的問題在神面前就完全解決了。

亞倫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內,彈在遮罪蓋的上面和前面

十五節:『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內,彈在遮罪蓋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這表徵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祂的血被帶進諸天,彈在神前為我們成就平息。基督所完成永遠的救贖,把我們直接帶到神面前,使我們可以事奉活神。(來九14。)

因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所以至聖所和會幕也需要遮罪

利未記十六章十六節:『他要因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為至聖所遮罪;也要為那在他們不潔之中與他們同住的會幕,照樣而行。』在這裏,神著重的題起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神似乎悲痛的說,『以色列人是這樣不潔與污穢,我的會幕,我的居所,在這班不潔、污穢的以色列人當中受了玷污。所以,亞倫應當為以色列人,也為至聖所和會幕遮罪。』就以色列人而言,他們有諸般的不潔與過犯,因此需要遮罪;就至聖所和會幕來說,因神的居所在不潔的以色列人中間,所以至聖所和會幕也需要遮罪。如此,神和人纔能彼此相配、相親。

對於這些話,我們不能只當作道理讀,更需要應用在自己身上。按我的觀察,弟兄姊妹在聚會中幾乎少有認罪的禱告。為此,我常感到不妥與不安,因為聖徒們不可能已經聖別到一個地步,不需要認罪。因著我們仍活在舊造和不潔裏,所以我們來到主面前,還是有罪的感覺,需要仰望基督之血的洗淨。如果我們沒有這感覺,恐怕我們還不彀認識自己的不潔,也不覺得神的居所在我們中間受我們不潔影響的嚴重性。

我們必須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是何等污穢。聖經特意將利未記十六章的遮罪,擺在十一至十五章論到不潔的話之後,為要給我們看見,人所是、所有的,以及從人裏面發出來無論好的、壞的,全數是污穢的;甚至人所接觸的,或是接受到裏面的,除了基督以外,全是污穢的。人既是這樣污穢,每次敬拜神、親近神時,豈不更需要血的潔淨?認真說,我們對污穢的感覺實在太遲鈍。每當我們擘餅記念主時,總以為自己沒有作錯事,也沒有犯大罪,可以直接讚美主、敬拜主。然而請記得,我們這人本身就是污穢的。每逢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都需要對主說,『主,我單單靠著你的血親近你。當我赴你的筵席時,我需要你寶血的潔淨和遮蓋。』即使已過一週,我們沒有犯一點小錯和罪,當我們來擘餅記念主時,仍需要血的潔淨。這是因為我們仍在舊造裏,在肉體裏;我們的所是、所有、以及所發出來的,連同我們所接觸的,全數是污穢的。所以,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也需要基督之血所成就的平息。

我們全然污穢,但主竟將祂的居所安置在我們這些不潔的人當中。可惜,我們對於罪的感覺不彀。願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自己就是污穢的本身。每當我們敬拜、感謝、讚美主時,都得憑靠主的血。三十多年來我能見證,每逢我到主的桌子前記念主時,無不鄭重其事的對主說,『主,我只能在血底下摸餅和杯。沒有血作我的根據、遮蓋和憑藉,我所摸的就是死亡;因為我不光是外面沾染了污穢,並且我這人本身就是污穢的。』但願我們對自己有這樣清楚的認識。

或許有人會問,以色列人不是已經過了逾越節,出埃及,蒙神救贖了,為甚麼還需要遮罪?這是因為在神眼中,他們全是污穢的。不錯,從我們蒙恩得救那面說,我們重生成了新人;但從另一面說,我們還在地上,還在舊造裏,還沒有變化。如果我們活在神的光中,有神的眼光,定規看見自己本身,以及身外所接觸的,全是污穢的。不知有多少次,我站在臺上為主說話以先,裏頭都對主說,『主,用你的血潔淨我。』我深知道,沒有主的血,我一站起來為主說話就是死亡;即使身體不遭遇死亡,靈裏也要遭遇死亡。有的弟兄不懂得應用主的血,所以他站起來說話是死的,他的服事無法給人生命的供應。請記得,因著我們的過犯和不潔,血必須先塗抹在我們身上,膏油纔能塗抹。無論如何,我們進到神面前,必須靠著血的潔淨和遮蓋。

亞倫進至聖所遮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

十七節:『他進至聖所遮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家人並以色列全會眾遮了罪出來。』這表徵只有主耶穌一人彀資格為我們和我們的罪死,只有祂彀資格在至聖所裏為我們的罪成就平息。(來二17。)在成功救贖這件事上,只有主耶穌有分。除祂以外,再沒有人有分於救贖的工作;惟有祂是我們的救贖主。

亞倫為自己和家人,並以色列全家遮罪以後,出來到壇那裏,為壇遮罪
將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周圍的四角上

利未記十六章十八節:『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裏,為壇遮罪;他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周圍的四角上。』亞倫進至聖所遮罪,是滿足神的要求;他出來到祭壇那裏為壇遮罪,是叫以色列人有平安。聖所是為著神的,祭壇是為著人的。將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周圍的四角上,表徵十字架所成就之救贖的功效,是向著地的四方。

亞倫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

十九節上半說,『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這表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有完全的功效,使罪人心中平安。彈在祭壇上的血是為著人的平安;彈在遮罪蓋上的血是為著神的滿足。血先彈在幔內的遮罪蓋上,是給神看的,為著神的滿足;然後彈在外院子裏獻祭的壇上,是給人看的,為著人的平安。藉著救贖之基督的血,神與人都得著滿足。

潔淨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使壇分別為聖

十九節下半說,『這樣他就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不潔,使壇分別為聖。』這表徵全世界的罪都集中到基督的十字架上而被潔除。(彼前二24上。)獻贖罪祭的人,都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承認他們的罪。當贖罪祭牲被擺在祭壇上時,所有的罪惡和污穢都歸到祭壇上。換句話說,全宇宙中罪最多的地方,就是祭壇所表徵的十字架。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耶和華把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可以說,整個宇宙的罪都集中在十字架上。藉著主耶穌在十架上為人流血受死,神就在十字架上除去了人的罪。

亞倫為至聖所和會幕並壇遮罪完畢

利未記十六章二十節上半說,『亞倫為至聖所和會幕並壇遮罪完畢。』這裏的意思不是說,至聖所、會幕和祭壇還有罪,所以需要遮罪。乃是說,至聖所、會幕和祭壇都是聖的,卻因著以色列人的不潔和過犯而受了玷污;因此至聖所、會幕和壇都需要遮罪。若沒有遮罪,以色列人的不潔與污穢不得除去,至聖所、會幕和壇的聖別也就受了玷污和破壞。事實上,遮罪一面除去以色列人的污穢,另一面保全並成全神的聖別,使神與人彼此能相通。這表徵獻贖罪祭不僅為除去不潔,也為成全神的聖別。神是聖的,祂的居所是聖的,卻在污穢的以色列人當中,所以必須除去人的罪,使神的聖別得以維持。

一隻公山羊歸神,一隻公山羊歸阿撒瀉勒
主耶穌為我們作了一隻贖罪的公山羊,解決了我們的罪

按照五至十節,亞倫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並為這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為至聖所和會幕並壇遮罪完畢,『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亞倫要雙手按在那隻活著的公山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都歸在羊的頭上,並且藉著所派的人,把羊送到曠野去。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與人隔絕之地;那人要在曠野釋放這羊。』(20~22。)根據這裏的上下文,我們可以斷定,阿撒瀉勒表徵撒但那惡者,就是罪的源頭,起源。

宇宙中有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就是罪已經進到我們這些受造的人裏面,從這罪生出許多愆尤和過犯。主耶穌來作神的羔羊,『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乃是背負我們眾人的罪,將我們在神面前的罪案解決了。

罪是從撒但而來,因此人身上的罪藉著十字架的功效,仍歸給撒但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孽,死而復活了,試問至終罪要歸到那裏?難道是憑空歸於無有?關於這點,利未記十六章六至十節向我們揭示一幅清楚的圖畫。一面,主耶穌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在神面前解決了人罪的問題;另一面,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贖罪祭的功效,將人的罪挪到另一隻活著的公山羊頭上,被送到與人隔絕之地,歸與阿撒瀉勒,就是撒但自己。(21~22。)換句話說,在這宇宙中,罪這東西原是屬撒但的。有一天,罪從撒但進到人裏面,使人犯罪並受罪轄制,到無法救治的地步。為這緣故,主耶穌來作贖罪祭,在十字架上解決人在神面前罪的問題。同時,十字架的功效把這個為害人的罪,再送回給撒但。罪原出於撒但,再歸給撒但,讓他去擔罪。全本聖經惟獨利未記十六章給我們看見,最終所有蒙救贖者的罪,要歸給阿撒瀉勒所表徵的撒但承擔。換句話說,至終,罪的歸宿就是撒但。所有跟從撒但而未得救的人,將來也要與撒但一同在火湖裏,擔當罪的刑罰。

亞倫要脫下進至聖所時所穿的細麻衣,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獻燔祭

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至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裏;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然後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遮罪。』細麻衣表徵公義和聖別,亞倫穿著細麻衣獻贖罪祭,是表徵主耶穌的救贖,滿足了神公義、聖別的要求,使我們的罪得到解決。然後,亞倫要到會幕裏,脫下獻贖罪祭時穿的細麻衣,因為遮罪的事已經完畢。脫下衣服是第一個段落,之後還有另一個段落,是獻上燔祭。我們的經歷也是如此。當我們的罪在神面前得到解決,接著自然有燔祭的奉獻,就是願意向神活著,並討神喜悅。人所以在神面前有罪的問題,主要是因人沒有向神活著;因此,在獻贖罪祭的事上,常有燔祭隨著獻上。這意思是,人在神面前首先要解決罪的問題,就是在消極一面除去罪,在積極一面向神活著。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燒在壇上

二十五節說,『贖罪祭牲的脂油要燒在壇上。』贖罪祭中有一部分是給神享受的,就是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脂油是祭牲肥美的部分,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贖罪時,祂裏面的部分都是肥美的,祂的心意在神面前都是馨香的,是神所享受的。祂在祭壇上雖是為我們贖罪,但祂向著神並為著神的心,在神看乃是馨香的祭物,為神所悅納。

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二十六節說,『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這是指到阿撒瀉勒那裏是污穢的,所以回來不能進以色列人的營。要先洗衣服、洗身,是指受到玷污的人,需要先對付外面的生活與行為,並對付他自己。

牛羊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

二十七節說,『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至聖所遮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贖罪祭的公牛是為著亞倫自己,而公山羊是為著以色列百姓遮罪,這祭牲的血都要帶到聖所裏遮罪,而整個祭牲連皮、肉、糞都要搬到營外,用火焚燒。平日以色列人所獻的贖罪祭,祭牲的肉可以給祭司喫;但二十七節所說的贖罪祭,是在遮罪日獻的,這祭牲的肉不能給祭司喫。因為這一天的贖罪祭,乃是豫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的完成了救贖;在這事上,事奉祂的人是無分的。平日的贖罪祭,豫表人一次次享受並經歷基督的救贖;而祭牲的肉可以給祭司喫,豫表有些事奉神的人,常常帶領人、幫助人經歷並享受基督作贖罪祭,因此他們也與人一同分享基督那救贖的生命,解決人在神面前罪的問題。

祭牲的脂油燒在神面前,給神享受,而皮、肉、糞全都要帶到營外用火焚燒;這是豫表人如何棄絕主。主來作贖罪祭,完成救贖,但人竟然把祂推到城外,釘在十字架上,在營外完全棄絕了祂。整個祭牲在營外被火焚燒,顯明人棄絕主的光景達到極點。同時,就所有真正信主的人來說,也難得有人是不被世界棄絕,而不與主同到營外去的。希伯來十三章十一至十三節說,『原來祭牲的血,由大祭司為著罪帶進至聖所,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為要藉自己的血聖別百姓,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贖罪祭而得救時,我們裏面自然會有一個感覺,覺得自己今後不再屬世界。因為我們的救主已經被這世界棄絕,這世界也沒有我們的安身之處,我們和祂一樣遭受世界的棄絕,因此我們甘心棄絕世界,出到世界的營外就了祂去。

遮罪日獻上的贖罪祭,雖然豫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永遠救贖的事,但這只是豫表;實際上,救贖的工作在舊約時代還沒有成全。希伯來九章說,『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誤犯的罪獻上的。』(7。)大祭司一年一次需要到神面前,為自己和百姓獻贖罪祭,這證明贖罪的事還沒有成全。另外,這也題醒以色列人仍是有罪的,他們的罪需要等到那一天纔能解決,而那一天正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的罪被釘死之日。牛羊的血並不能除去人的罪,(十4,)舊約的祭牲是象徵神兒子耶穌的血,惟有神兒子的血纔能真正一次永遠的為人完成救贖。(九26下,十10~14。)希伯來八至十章是根據利未記十六章寫的,這三章可說是利未記十六章的註解。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洗身,然後進營

二十八節說,『焚燒牛羊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因為贖罪祭牲是背負人的罪,所以焚燒贖罪祭牲的人要先洗衣服、洗身而後進營。這豫表我們需要對付外面的生活行為,也要對付我們自己。

刻苦己心,不可作工

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說,『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因在這日要為你們遮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這日是你們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在遮罪日要刻苦己心,這是對罪的態度;人需要在主面前表示憂傷痛悔,為罪難過。甚麼工都不可作,意即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和工作,在神面前解決自己的罪。罪的解決完全是成功救贖的主為人成全的,不需要人作甚麼。所以神的子民在這一天不可作任何工,要把這一天守為安息日。這意思是說,他們應該為罪憂傷,但也應該安心、安息,因為已經有人替他們遮罪,所以他們不該作甚麼工。他們這樣刻苦己心,不作工,並安息在神面前,接受遮罪的事,叫他們自己能得潔淨,脫盡一切的罪。這乃是豫表,一面我們應該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另一面我們不該以為自己能作甚麼,叫自己得蒙救贖;我們應該停止我們的工作,安息在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上。

一年一次為全會眾遮罪

三十二至三十四節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就是聖衣,…為聖別的聖所〔即至聖所〕遮罪,為會幕和壇遮罪,並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遮罪。…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一年一次為他們遮罪。』這是要題醒眾人,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因為牛羊的血不能真正解決人罪的問題。那不過是個象徵和題醒,叫人知道人罪的問題,在神面前需要遮蓋;乃是等到神的兒子來到,纔真正完成了救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