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一神活在信徒裏面,使信徒得以活祂(一)

讀經:羅馬書八章四至十六節,約翰福音十五章四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

羅馬八章四至十六節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因為置於肉體的心思,是與神為仇,因它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在肉體裏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弟兄們,這樣,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照肉體活著。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聖經的中心點,乃是三一神活在信徒裏面,使信徒得以活祂

我們需要把我們對羅馬八章自以為是的認識放在一邊,將其當作全新的一章來進入。我們需要思想這些經節的中心點為何。歷年來許多基督徒教師,就如賓路易師母(Mrs. Jessie Penn-Lewis)等,都寫到羅馬八章。就我所知,這些著作幾乎沒有一本摸到四至十六節的中心點。許多作者看見七章是論到肉體,八章是論到與肉體相對的靈。這是對的,然而靈不是這些經節的中心。事實上,這些經節的中心點就是整本聖經的中心點。歷世紀以來,在認識聖經中心教訓的事上一直有難處。十九個世紀多以前,保羅完成了神聖的啟示,約翰又加以修補、確認和加強。從那時起,基督徒在聖經中發現許多緊要的點,但真正的中心點幾乎完全被忽略了。

主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約十五4。)使徒保羅寫道:『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在這些簡單的話裏,我們可以看見全本聖經的中心點。我們需要看見一個事實:三一神活在我們每個人裏面。這事實不該僅僅是道理、啟示或異象,也該是我們日常的經歷。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因此我們可以活祂。這需要成為我們日常的經歷。因此,聖經的焦點和中心教訓乃是:三一神渴望活在祂所救贖並重生的人裏面,使他們得以活祂。這簡單的發表廢除了所有的哲學和宗教。神要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個思想就如細麵,所有其他的思想都像酵。傳福音、建立召會等活動,應當是我們活三一神的結果。然而最主要的是,我們需要看見羅馬八章和聖經的中心點不是別的,乃是神渴望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

以新的觀念認識聖經

『神要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個說法雖然在羅馬八章找不到,卻是這章的中心觀念。按照九節,神作為那靈內住於我們,為要在我們裏面安家。神是那靈,並且那靈內住於我們,目標乃是要使神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換句話說,聖經教導我們:神要在生命和生活上與我們成為一,也就是祂活在我們裏面,而我們活祂。

即使我們研讀過聖經,對我們而言,『神要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個思想可能還是很陌生,因為這思想對我們的心思完全是新的。我們閱讀,主要是按著我們已有的字彙和觀念來領會。例如,妻子通常很關切丈夫愛不愛她們,所以妻子讀以弗所五章時,大多注意二十五節,那裏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然而作丈夫的會專注於二十二節,那裏說,『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對同一章聖經的不同領會,是基於已經充斥在丈夫和妻子心思裏的想法。我們讀經時,常常沒有得著啟示,反而把自己的想法和既有的觀念放到我們對聖經的領會裏。

神要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個思想一旦進入我們的心思,我們就能看見這個中心點,並將其應用於聖經的每一部分。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將這個中心點應用於以弗所五章。丈夫能愛妻子,乃因為是愛的神活在他裏面,而當他活神時,神就成為他的愛。所以,丈夫對妻子的愛不該是自己倫常的美德,乃該是神活在他裏面的結果。同樣的,妻子的服從不該僅僅是倫常的美德,乃該是神活在她裏面以及她活神的結果。我們可以將這個中心點應用於聖經所題到的每一項美德,就如卑微、恩慈、恆忍與謙讓宜人。這些不該像孔子所教導的倫常美德,乃該是神活在我們裏面,以及我們活神的彰顯和結果。大部分基督教教師都將聖經中的美德當作倫常教訓,因為他們忽略了聖經的中心點,就是三一神為著成就祂永遠的定旨,經過種種過程並完成了所需要的一切,成為那靈,好進入人裏面並活在人裏面,使人得以活祂。

羅馬八章啟示,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與應用,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

那靈不僅是神的靈,也是神自己。按照希臘原文,在『神的愛』這樣的辭裏,『神』與『愛』乃是同位語,指明神是愛。神的愛並不是獨立於神自己以外而存在的。所以,『神的靈』指明那靈就是神。(羅八9。)不僅如此,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神是靈。』這裏的神乃是完整的三一神—父、子、靈。關於神聖三一的傳統教訓含示只有靈神是靈,然而,聖經啟示整個三一神乃是靈。聖經末了對於神聖人位的稱呼,其中一個就是那靈。(啟二二17。)不是只有那靈與新婦一同說話,乃是整個三一神與新婦一同說話。

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得榮、與登寶座的過程,為自己的定旨完成、達到、得著了所需要的一切,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約七39,林前十五45下。)因此,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三一神作為這樣一位靈,活在我們裏面,而我們活祂。這一切在羅馬八章裏都找得到。九節和十一節陳明一位三重的靈—神的靈,基督的靈,與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這是三一神的三一靈。

那靈使神能臨及並應用於我們,因此我們可以說,那靈是三一神的臨及與應用。電流就是電的本身,是電運行並被人應用。電若不是電流,就無法臨及或應用於我們的住家和工作場所。因此,電流是電的臨及與應用。同樣的,那靈是神自己運行以臨及並應用於我們。那靈是三一神對我們的臨及與應用,祂就是神自己。這給我們看見關於神聖三一之傳統教訓的短缺。

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以及我們活三一神,產生滿有美德且應付一切需要的生活

羅馬八章啟示,三一神作為那靈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我們活祂時,祂就成為我們的一切:我們的傳福音、我們的牧養、以及我們的美德,就如以弗所四章與歌羅西三章所題到的卑微、溫柔、恆忍、愛、真實、恩慈、慈心、饒恕、憐恤、彼此擔就、感謝、服從和順從。聖經中的每一項美德都是內住之神帶來的結果。

我在得救前,不明白孔子教導的美德與聖經教導的美德是否有別。現在我明白,兩者有很大的差別。孔子教導的美德是發展神所造天然的人性,新約教導的美德卻是神活在我們裏面與我們活神的結果。當神活在我們裏面並且我們活祂,祂就顯出來,成為我們的美德。我們向著人的忍耐和卑微都該是神。雖然我們知道基督是一切美德的實際,並且多年接受這樣的教導,但我們需要領悟,這在於神活在我們裏面,以及我們活神。這是聖經教訓的中心點。

神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是莫大的救恩。倘若某個地區所有的真基督徒都開始這樣生活,不需要任何的組織,整個地區的人都會轉向神。當神活在我們裏面,並且我們活神、彰顯神、並流出神,就會產生許多事,如傳福音、供應生命、牧養、造就、卑微、恩慈、恆忍與一。在眾召會中就不會有意見、不合、或任何這類的難處,因為當神活在每一位裏面,每一位也活神,每個人都直接受神的管治。這就是神所要的。

不要從『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活祂』這件事上被岔開

我們不該在對錯的範圍裏爭論。倘若我們是死的,對了也沒有價值。活的錯比死的對要來得好。召會生活不在於對錯,乃在於我們是活自己還是活神。最近一位弟兄將某處地方召會的新建築計畫拿給我看。然而,我關心的主要不是聖徒們在作甚麼,乃是他們在活誰。重要的不是我們在作甚麼,乃是誰在活。當我們看見這事,我們不該退出召會的服事,因為我們即使退出,還是可能在活自己。我們只需要思考,我們是在活自己還是在活神。領頭的弟兄們若看見聖經的這個中心點,而開始活神,許多聖徒就會被帶進這樣的生活,如此就有美妙和自然而然的結果。

不要容讓任何事物,打岔了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並使我們得以活祂這件事。長老和同工主要的負擔該是活神。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裏豫言過,在你的名裏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裏行過許多異能麼?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這裏的『認識』,原文含示稱許。我們今天作工時若不活神,主就不會稱許我們的工作。

我們需要藉著讓三一神內住於我們,在我們裏面安家,完全佔有我們全人,並照著調和的靈而行,而活三一神。一旦我們看見、珍賞、並實行這事,生命之靈的律就會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的心思會自然而然思念基督的事,我們天然的所是連同其力量、習慣、和行為會自然的被治死。這就是羅馬八章—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以及我們活三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