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建造召會在於成全聖徒

成全聖徒建造基督的身體

關於建造召會的具體原則,主要是啟示在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六節:『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達到了長成的人,達到了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波浪漂來漂去,並為一切教訓之風所搖蕩,這教訓是在於人的欺騙手法,在於將人引入錯謬系統的詭詐作為;惟在愛裏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十四節的『教訓之風』,國語和合本譯為『異教之風』;原文並沒有這個『異』字。這裏所說的教訓,是新約裏的一般用法,並沒有異教的意思在內。這些教訓雖然是合乎聖經的,卻使聖徒受打岔,被帶離神那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中心定旨。從這觀點看,這乃是撒但所差來,為要誘惑信徒的『教訓之風』。

在以弗所四章這一段,兩次題到『建造』一辭。一次在十二節,一次在十六節。十六節很清楚給我們看見,這個建造乃是身體把自己建造起來,是身體自己直接建造自己。若是沒有十六節,僅僅讀十二節,我們就不太清楚那裏的建造,是十一節裏那些有恩賜的人建造,或是身體自己建造自己。若是沒有十六節,十二節就不彀清楚。

對於以弗所四章十二節,歷來繙譯聖經的人都有很大的爭執。這個爭執不在辭句上,乃在標點上。繙譯聖經的人對這節該如何分句,有很大的爭執。有一派的人相當厲害的主張十二節裏的兩個標點,都應該是分號,而將這一節譯為:『為要成全聖徒;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還有相當的人主張,這兩個標點應該都是逗點,國語和合本就是這樣主張的。

我們都知道,聖經的原文沒有標點符號;所以經文該如何標點,完全在於繙譯聖經的人怎樣領會。因這緣故,千萬不要以為,經節的標點無足輕重。以這一節為例,若是都作分號,意思是說,這裏所題的三件事,都是前一節裏所題那些有恩賜的人作的。他們作成全聖徒的事,他們也作職事的工作,他們更作建造基督身體的事。如果是分號,這三件事都是他們那些有恩賜的人作的。然而,若是照和合本的逗點來看,就不是這樣;而是這些有恩賜的人成全聖徒,使這些被成全的聖徒有分於職事的工作;當他們有分於職事的工作時,他們就建造基督的身體。所以,這當中的分別很大,是相當有講究的。

簡而言之,若是分號,建造召會便是這些有恩賜的人直接作的事。若是逗點,建造召會就不是這些有恩賜的人直接作的,乃是由這些人所成全的聖徒直接作的。所以在這個教義的斷定上,講究很大,爭執也很厲害。我自己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在這個標點的斷定上,因為這兩大派的人都相當堅持,題出的證據也很強。

我們若深入來看,就能明白,分號的斷定不一定準確,還是逗點的斷定較為準確。第一個理由是:這些有恩賜的人,成全聖徒的目的是甚麼?他們把聖徒成全了,有甚麼用處?難道聖徒被成全了,竟沒有甚麼用處麼?他們成全聖徒之後,不可能任由聖徒閒在那裏,甚麼都不作;然後仍舊由他們這些有恩賜的人,再來作職事的工作,仍舊是他們這些有恩賜的人,再來建造召會。被成全的聖徒能不作職事的工作,不建造基督的身體麼?這在思路上是不通的。按邏輯來說,自然應該是有恩賜的人成全聖徒;然後這些被成全的聖徒,因著得到成全,自然就有分於職事的工作。這些聖徒既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有分於職事工作的結果,自然就建造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按著這一節本文的真理看,這樣的解釋應該最合邏輯。否則,有恩賜的人把聖徒成全了,聖徒卻沒有用處,仍舊由有恩賜的人作職事的工作,仍是他們建造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這是不合邏輯的。

第二個理由是在下文十六節。從十二節一直讀到十六節,明顯給我們看見,乃是身體的每一部分,都盡功用;這個盡功用就符合前面所說職事的工作。結果就叫身體把自己建造起來。所以按十六節來看,十二節的建造,應該是那些被成全的聖徒,對召會的直接建造,而不是有恩賜的人對召會的建造。這兩個理由是按著經文本身找出來的理由。

第三個理由是:從整本新約的教訓看,我們很少看見,使徒長久留在一個地方,建造那個地方的召會。使徒自己,特別是保羅,幾乎難得一直留在固定的地方,建造那個地方的召會。(參徒八25,十四20~26,十五40。)許多時候,一個地方召會並沒有使徒在那裏。有人就會問:那些沒有使徒,沒有十一節所說有恩賜的人在的地方召會,建造不建造?當然建造,並且繼續建造。既然繼續建造,是誰在那裏建造?自然是那些地方召會裏的眾肢體,依其度量顯出功用,叫那些地方召會自己建造自己。這也證明,以弗所四章十二節的建造,不是由十一節裏那些有恩賜的人所作的,乃是由那些有恩賜的人所成全之聖徒作的。

正常的事奉乃是所有信徒作祭司;走樣的事奉卻是少數代替多數

我們在聖經中看見,召會乃是建造起來的,有許多處都題到這件事,特別是以弗所書。沒有一處聖經題到召會的建造,比以弗所四章所題的更清楚。若是只有馬太十六章,我們會以為召會是主耶穌自己直接建造的。因為在馬太十六章那裏,主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18。)那裏是說主要建造召會。

曾有人在講臺上明白的說,並且那話是反對主恢復的,他說,『有人說,他們到各地要建造召會。人能建造召會麼?當然不能,因為召會是主自己建造的。主明明的說,祂要把祂的召會建造在磐石上。』不錯,馬太福音是這樣說,但無論是事實,或是聖經進一步的真理,都證明召會不是主自己『直接』建造的。

新約不僅有馬太十六章,也有以弗所四章。以弗所四章給我們看見,主既升上了高處,便把各樣的恩賜賜下來;這些恩賜就是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從字面看,主不是自己直接建造召會,而是在這一班有恩賜的人裏面,藉著這一班有恩賜的人,建造召會。沒有一個地方召會,是單純由主自己直接建造的。兩千年來,任何一處地方召會,都是主藉著人建造的。

所以,召會是怎麼得著建造的呢?以弗所四章說,第一,是主升上高處,得著各樣的恩賜;(8;)第二,主把這許多有恩賜的人賜下來,叫這些人到各地作工;(8;)第三,這些人到各地去,所作的工作,乃是成全聖徒。(11~12。)這個『成全』原文的意思,是如同把一塊不成器的材料,成全成為器皿。所以,成全聖徒的意思,就是把沒有用的聖徒作到有用,把不成器皿的人作得成為器皿。使徒們及其他有恩賜的人到各地所作的,就是把聖徒成全為盡功用的肢體;原來有的人不合式作長老,被他們成全一下,都成了合式的長老。有的人原來不合式作執事,被他們成全一下,就合於作執事了。有的人原來在召會中,不能顯出他們的職分、功用、恩賜,被使徒成全一下,就都顯出來了。這是使徒們及其他有恩賜的人到各地所作的。那些被成全的聖徒,既是成器、成材、成為有用的,他們就有分於職事的工作;結果就是叫召會得著建造,也就是召會自己建造自己。

所以我們要看見,主建造召會,似乎有三層:主自己,一班像使徒那樣有恩賜的人,以及一班被成全的聖徒。主不是自己直接建造召會,也不是要使徒那樣有恩賜的人直接建造。主乃是把那些有恩賜的人賜給召會,再叫那些有恩賜的人,去成全得救的聖徒;使沒有盡功用的聖徒,被成全為有用的器皿。然後叫這些被成全的人盡其功用,自然就建造了召會。所以,直接建造召會的,乃是這班得救且被成全的聖徒。

我們要從整個神聖的啟示,放寬的說到建造這件事。按著神的命定,當初的召會乃是信徒普遍作祭司。(啟一6,五10,彼前二5,9。)換句話說,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祭司,都是事奉神的人。然而,因著召會後來走了樣,這個事奉神的事,纔落到少數人手裏,也就是落到所謂聖品階級的人身上。(啟二6,15。)那就把舊約的祭司制度,帶進召會裏了。從那時起,召會中變成只有少數人事奉神,大多數聖徒不事奉。這便形成兩種不同的階級,意即所謂『聖品階級』和『平信徒』。這是天主教裏神甫制度的起頭。更正教雖有改教之名,事奉的那一套卻改不了,只不過換個名稱罷了。國立教會奉行聖職制度,獨立教會則採用牧師制度。以後主興起我們。冒險的說,人也說我們中間有所謂的『工人制度』。我們要看見,這些所謂的制度,都是一個原則,那就是由少數人事奉,大多數人不事奉。

然而聖經是說,所有的人都要作祭司,所有的人都必須事奉。現今召會中的事奉,可以說有兩種事奉。一種是召會原初的事奉,那是全體都作祭司,(出十九6,)這可以說纔是原樣的,是照著『山上的樣式』。(二五40,來八5。)另一種是走了樣的,形成少數人事奉,大多數人不事奉。這不是原樣的,是走樣的;不是照著『山上的樣式』,而是憑人意更改成的。因此,我們要看見,若是按原樣事奉,召會的建造乃是所有人的事;若是按走樣的事奉,就如今天基督教裏一般的事奉,乃是由少數人建造,大多數人對於建造的事都沒有分。

今天基督教裏一般的情形,實在是走了樣的事奉。當一個地方有基督徒聚會,就差派一、兩位牧師去照管,或者有一、兩位傳道坐堂講道。牧師或傳道在那裏事奉神時,那個地方的聖徒就只能作禮拜。等到牧師或傳道都解職、遣散、甚或死去,離開那個地方,一切活動就都停擺,禮拜也維持不下去。這種情形就證明,那裏的事奉乃是少數人的,不是多數人的。並且更證明,在那樣的地方,即或有建造的事,也是在少數人手中,不是在眾聖徒身上。換句話說,在那一種事奉裏,一直是少數人代替眾聖徒建造。結果,等到這一班少數人沒有了,建造的事便完全停頓,事奉神的事就完全沒有了。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我們深深覺得,在各地必須要注意建造召會的事。各地的聚會,或者說召會,是需要建造的,需要藉著在生命裏長大,而建造起來。然而,注意這件事時,首要的是,我們在各地作工的人,都要看清楚,按原則說,沒有一個作工的人,是直接的建造召會。每一個作工的人,都該在那裏作成全聖徒的工作,間接的建造召會。你可以在某個地方作工一段時間,但你的工作不該只是直接的建造召會;你主要的工作,該是直接成全聖徒。直接建造召會的事,不該在你身上,乃該在那些被成全的聖徒身上。你在那裏作工一段時間後,你必須能說,也該說,你沒有直接建造召會,乃是你成全了一班聖徒,使這班聖徒能盡他們的職責,顯出他們的功用。等到你離開那裏往別處去時,他們這些被你成全的人留在那裏,就能顯出他們的功用,比你在的時候還要多、還要強。召會乃是因此得著建造。這和今天基督教一般的光景,完全不同。

今天一般基督教的光景,是必須有牧師或傳道人,纔有所謂基督教的活動。等到牧師、傳道人走了,不在了,活動也就停擺了。你問他們:『你們為甚麼不作禮拜?』他們的回答是:『沒有牧師講道,怎麼作禮拜?』在基督教裏,牧師、傳道人一走,一切的活動就全數停擺;如果我們各地的同工,在各地所作的工,原則也是這樣,那就大錯特錯了。若是我們自己直接在那裏建造召會,等到我們走開了,建造召會的事就停頓;這乃是錯誤的。正確的光景,應該是同工在那裏一直成全人;他們住的越久,越能成全別人。因著他們的工作,有好些人被成全了。那些人原來是沒有功用,閒站在旁的;經過同工的成全後,變得有用了。原來他們雖有恩賜、功用,但是顯不出來,也不會顯出來;經過同工的成全,都顯出來,也都會表顯了。原來在聚會中,他們是不能給人一點供應的;然而因著同工的成全,他們能盡功用、供應人了。

若是一地的召會,在你作工一段時間離開之後,留下好些被成全的人;在你走了之後,那個地方建造召會的事,不僅沒有停下來,反而更積極。這個就是正確的事奉,也是主建造召會所採取的步驟。

不是代替,乃是成全

主建造召會的步驟,第一,是把恩賜賜給一班祂所揀選的人;第二,這一班得著主恩賜的人,到各地成全聖徒;第三,這些被成全的人,因為得了成全,就啟發出生機的功用,能依其度量顯出合式的功用;結果,他們就直接建造召會。請切記,這裏的成全,乃是指成器說的。成全人,就是使人成器。

以一個作工的人來說,他在一地事奉,是在那裏直接建造召會呢,還是在那裏成全別人?建造召會的事,應該是那些被成全的人直接作的事;這不該是同工的事。同工直接作的事,乃是成全別人,而不是在那裏直接建造召會。如果你所謂的作工、成全,乃是在你離開之後,建造召會的事就跟著停工了,那就錯了。到底我們在各地所作的,是那一種工作呢?我們是否直接建造召會?當然有一部分是我們直接作的,但我們主要的工作,應該是成全聖徒。否則如果像腓利那樣突然離開,甚至被提走了,(徒八26,39,)該怎麼辦?我們若都被提了,各地的召會怎麼辦?或者是即使你被提了也沒有關係,因為聖徒們個個都被你成全了,他們能直接建造召會。

若是我們直接建造召會,必是我們同工們作了代替的事;換句話說,就是我們代替了聖徒建造召會。成全聖徒建造,並不是說我們一點也不直接建造,乃是說我們不代替眾聖徒作這件事,我們要成全他們。有的人不會作,我們教他作;有的人不能作,我們成全他能作。我們不代替他們作,乃是成全他們,要他們自己直接作。這其中是有很大的講究。

一件事自己會作,這個本事並不大;一件事雖然自己會作,卻不直接去作,而是教得別人也會作,甚至像你一樣會作,這個本事就相當大。能把別人成全出來,像自己一樣會作,甚至比自己更會作,乃是同工們該作的事。

所有同工的弟兄姊妹,在各地工作,不要代替聖徒建造召會,乃是要成全聖徒,叫他們個個被成全到一個地步,都成為有用的人,而由他們直接建造召會。你們可能原則很清楚,但恐怕只在聽信息時清楚;等回到各地實際事奉時,或許就不清楚了。你們的工作證明,你們對於這個原則還是不太清楚。有的人說,『我既不是使徒,也不是申言者。我就是這麼一個沒甚麼恩賜的人,我去成全甚麼?成全誰呢?』這個話好像對,其實一點都不對。不管甚麼理由,你都不該代替眾聖徒作;一切的問題,不是你有沒有恩賜,乃是你會不會成全別人。

有恩賜者成全聖徒以直接建造召會

盼望我們在這裏都能抓住這個原則,特別是長老和家負責們,一定要記住這個原則。你不能一直自己在那裏作,而不成全別人。若是這樣,你是在那裏作代替的工作。長老們若會治理召會,一面在那裏治理,一面要帶別人一同作,也就是要成全別人。家負責也是同樣的原則;一個分家的負責,若是甚麼都自己作,越作責任越在他身上,越作事情越不能作出去,越作在那個分家越產生不出有用的人,這個家負責就不對了。

不僅是使徒或申言者,甚至是家負責,都得按這原則作工。召會中的責任,原來都是在長老身上,往下到分家負責時,因著會作的、得成全的不多,所以,好像只有你這個家負責受了點成全,所以就擔起整個分家的責任。然而,在你作了五、六個月之後,這個責任應當從你身上分到其他人身上。這不是要你隨便把責任交託出去,乃是要你在那個分家中,帶領聖徒一面作,一面成全他們。總要因材施教,看這個人有某種光景,就帶領一下,給他一部分責任;如果他不會作,你教導他;他作得差了,你改正他;他作得弱一點沒有關係,你可以再加強一點。如此過了一段時間,這一部分責任就不在你身上,而落在他身上了。

這樣再過一段時間,另一部分事情的責任,就落到另一個人身上了。經過一年、二年或三年,你所會作的,眾人就都會作。到那時,原來你這分家有八十人,現在繁增到一百多人,又能增出一個分家。再增出一個分家時,就不是非你負責不可了,而是有好些人都能擔起責任。這就是你成全出人,也就是所謂你帶領出人來了。

我們一直要看見,建造召會最需要的一點,就是原先會作的人能成全別人。所謂有恩賜的人,原則上是指會作的人。你可以說,在你那地方不一定有申言者,也不一定有使徒,但你總得承認,你多少會作一點;你總要承認,你多少有點恩賜。有的弟兄,要在一個地方作工五年;他總得有一個『五年計畫』。若是經過這五年他離開了,那地方的聖徒們會如何?他走了,召會是消沉、變弱,最後關門大吉呢,或是仍舊開門,並且很活躍,有更加強的事奉?我們都要問:『若是我離開了,這個地方召會的後續如何呢?』這就是所有的問題。

一個會作工的人,從頭一天作的時候起,就有一個眼光,總是成全別人。他自己一點也沒有少作,反而他作的恐怕比別人都多,不過在他所作的工裏面,有相當成分是一直在成全別人。結果他作了三年、五年,凡他會作的,別人也都會,並且也都在作。這當中有一個很大的講究;這就是我們建造召會的路。你在那裏能帶人屬靈,還不一定能建造召會;因為你僅僅把人帶得屬靈,但你沒有把人帶得有用。你固然把人帶得屬靈了,但你沒有把人帶得各盡其職。結果,召會中一大堆人屬靈,卻沒有多少建造,原因就在此。

請你們原諒我,很傷心的對你們說一點直的話。我與你們一同事奉,一同作工,我覺得我有我的責任,沒有辦法不花工夫觀察各地的光景,注意你們各人在主面前的情形。你們也許覺得,我既沒有到你們那裏,也沒有和你們有多少談話或多少接觸,你們的事我一點都不懂。其實,我願意告訴弟兄們,難得有第二個人關心你們的事,比我更深、更厲害的。

我難過的點在這裏,同工們在外面,有的人所作的工作,屬靈的分量非常差,完全沒有下文可說。有的人實在給人一些屬靈的幫助,但在他們手裏,從來沒有成全出一個有用的人。好像人經過他們的手,鐵定是不會成器的。對一個好的木匠來說,無論你拿甚麼樣的木頭給他,他只要三修、五修,都能作出一個器皿,或者作成一個工具。然而,我們同工的弟兄姊妹,有的人在那裏一直作,從某一方面說,實在也給人屬靈的幫助;但所有經過他們的人,都不成器。好比有些木頭交在木匠師傅手裏,他作來作去,到末了是作成了,這一塊作得很光滑,那一塊顏色很好看,但拿過來就不知道是甚麼東西。到底是椅子、是凳子、是桌子、還是一張檯子?實在甚麼都不是。這就是不成器。你要一個檯子,找不到;要一張椅子,找不到;甚至你想要找一根打人的棍子也找不到。說他沒有作,又好像冤枉他,因為這些木頭都是給他作過的。這就是最叫我傷痛的事。

我們要看見我們的虧缺。驕傲是最愚昧的,我們不該驕傲;我們需要謙卑。一個地方召會擺在我們手中,由我們切、割、刨,作了多少年,結果如何?所以我們不該驕傲,實在的情形該叫我們謙卑。有多少人經我們工作過、接觸過、帶領過,有多少人從我們手中經過,但到底有幾個被我們成全得有用?我們不能怪他們是不成材的材料,或許有的真是,但不都如此。問題不是材料的好壞,乃是我們作得成材不成材。比方用最貴重的木料作一張椅子,雖然浪費,但還是有用。如果用精金、金剛鑽作一把椅子,那更是浪費,但也是有用。如果用最差的雜木作一張椅子,同樣是有用。這不是甚麼材料的問題,乃是你有沒有成全人。或許我們所碰到這班得救的人都是雜木,都不是好的木料,更沒有精金、寶石,但我們還得把他們成全為有用的人。

我們一定要看見,建造召會不是有恩賜的人直接作的;乃是有恩賜的人成全別人,然後主要是由得成全的人直接建造的。按原則,所謂有恩賜的人,是指會作的人。你是一個蒙主恩賜的人,是會作的人;但主不只要你作,主更要你帶著別人一同作,成全別人會作。所以,你必須成全別人;否則無法建造召會。

在那些較小的召會中,還看不見這個難處;但在大召會中,這個難處就看得很清楚。以臺北市召會為例,無法建造的原因就在此。幾千個人分在六、七個家裏,沒有辦法建造起來;再分到二十幾個小分家裏,還是沒有辦法建造起來。原因何在?就是會成全別人的人太少。自己會作的人雖然相當多,但是這樣的人,不會成全別人。召會中需要一班不僅能自己作,並且能把別人教會,成全別人像自己那樣會的人。

屬靈的事很抽象,所以無法舉例,事務的事就很具體,很清楚。事務的處理證明,有的人在大分家裏很會作,但不會成全別人;等到分成小家時,由於會作的人不多,就不彀分到各家負責,以致事務辦得較差。可見成全人,實在是我們最迫切的需要。若是成全出來的人不彀,召會就無法建造,人數也定規無法增多;因為人越增多,就會越亂。三、五塊石頭擺在一起,不太需要建造;但如果有幾百塊、幾千塊、甚至幾萬塊擺在一起,就非建造不可,否則就亂成一堆。如果只把這些石頭擦得光亮,擦得好看,還是沒有用,因為仍然亂成一堆。我們總得為著建造,有一些成全的計畫。

今天召會裏的材料,不是為著陳列好看,乃是為著建造。建造的人把材料弄得好看,還是其次;能把材料建造起來纔是第一。有的同工弟兄姊妹所作的工,最多只是把材料弄得好看一點,從來不懂甚麼叫作成全別人。然而成全別人,纔是真實的建造,纔真是作神的同工。

今天召會中被成全的人太少

甚麼叫作成全呢?比方這裏需要一張講臺。現在有一堆木頭在旁邊,我找了一塊來,不只把它磨亮、磨光、作得好看,還要看這塊材料彀資格作甚麼。若是可以作講臺的一隻腳,我就要想辦法『成全』它,使它剛好成為一隻腳。然後再找一塊來作,同樣的工要作四次。因著這四隻腳不是拿來就剛剛好,有的長一點,你還得設法截短;有的粗一點,你還得設法磨細;有的表面不平,你也得設法磨平。這就是成全,使其成為有用的,能建造的。結果,你不僅是把木頭弄得好看,更將木頭成全為一塊可用的材料,這樣作檯子就有希望了。

等到檯子作好了,你就看見本來堆在一起的木頭,經過建造,擺在那裏一點也不妨礙了。桌子、椅子等,原則都是一樣。等到所有木頭都作成材,都成了家具擺在那裏,就有條有理,有秩有序的,各有各的用處。大家坐在那裏,你坐你的凳子,我坐我的椅子,他用他的檯子。各盡功用,各安其位;這就是建造。若是這些木頭沒有建造起來,統統堆在那裏,對我們不僅沒有用處,反而成為妨礙,因為連走路都成問題;結果,那些木頭再好看也沒有用。

要讓召會有出路,你我就不能固執,以為只要帶領聖徒屬靈就彀。不,聖經明說召會要建造,並且要建造起來。林前十二章明說,在身體上要配搭。(14~27。)不錯,我們的確需要帶領人追求屬靈,這是根本問題。好比你取來一塊木料,先要把它刨光、磨平,因為粗糙、不平的,還不能拿來就用。然而,僅僅刨光、磨平是不彀的,還得要有正確的尺寸。這意思是,你還得要有眼光,看這塊是彀用作甚麼用途,該怎麼來成全它。這是正確帶領的路。

我們若都這樣作過一段時間,就會看見聖徒一個個都被成全了。如果已過六個大分家,招待入座的秩序能維持得好;那麼現在分成二十九個分家,經過半年,也應該作得同樣好,甚至比原來的更好,因為人數少更容易維持。

以探望為例,目前仍然只有少數人在作探望的工作。你們年年探望,一年過一年的探望,卻不能產生出更多會探望的人。這意思是,你們會探望,卻沒有成全別人會探望。按比例計算,召會有五百人時,只需要一百人會探望;現在召會繁增為二千人了,至少應該有三、四百人會探望。原來是一百,現在要變作三、四百,這要從那裏產生?就是從這一百個會探望的人產生出來。換句話說,我們不僅自己探望,還得成全其他人也會探望;每個人帶出二、三位,就能產生出三、四百位來。所以弟兄們,要讓召會有出路,你我不能一直一成不變。我們要謙卑,要肯學。即使我們會作了,還得承認有些方面仍然是不會。

驕傲是愚昧。我們該學習謙卑,敏而好學。我們即使能帶領人有屬靈的長進,能帶領人有一些屬靈的分量,能帶領人更有基督的身量,我們還得承認,我們也不過只會作那一面,我們還得學習其他一面,還得學怎樣成全別人。無論是同工弟兄,或是同工姊妹,盼望我們眾人都要問自己:『人在我的手中經過一段時間,有沒有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我因著蒙憐憫而會作的那一點,有沒有成全在別人身上?』

已過我曾在長老聚會中,很重的說,如果在六個大分家時期,招待能作得好,分成二十九個分家,也應該作得同樣好。若是沒有作得同樣好,就表明已過在六個大分家裏會作招待的人,沒有成全到別人。如果他們肯成全別人,經過半年,現在二十九個分家裏,每一分家都會有人在那裏,好好負責招待的事。事務方面是這樣,屬靈方面更是如此。少有人被成全的結果,大家只求有一個聚會就可以;至於聚會裏能真正供應出來的實在是少。歸根結柢,就因為被成全的人太少了。

我們實在需要謙卑,要學會作主的工作。以臺北市召會而論,有三十九位全時間者,長老們也有十二位。這將近五十位的弟兄姊妹,若肯改一點觀念,學習作工時採用上好的作法,不僅自己在那裏事奉,也一直操練成全別人,那麼至今,這二十九個分家,就不會如此貧弱。若是這四、五十個人往後觀念還不轉,依然故我,像已往幾年的作法,那麼臺北這個大召會,定規被弄得沒有建造。

必須學習成全人,產生出人來

所以每一位同工,一定要在各方面有彀多的學習。這是我願意向你們建議的,總有一些方面是你必須花工夫學習的。不管你能供應基督多少,能叫人得著基督的身量有多少,那是一面;你總必須學習成全人,使他們成為有用的器皿。你總要成全別人,產生出人來。你成全別人有多少,召會得著建造就有多少。不然,有多少人得救,就有多少荒廢無用的人;越多人進來,就越多荒廢堆積的材料。

若是我們能更多的成全人,把人依其度量的建造在召會裏,也就是使每個人,都被成全到他們該站的地位上,在那裏盡他們的職分;這樣,即使召會再大,也絲毫不會覺得亂。所以請記得,被成全纔是真正的被建造。比方會所裏有這麼多的木頭,卻沒有一塊妨礙人的,乃是塊塊各盡其用;你就是再多拿一堆來也無所謂,因為立刻就能被建造起來。

若是那些凳子的材料都沒有被建造起來,都堆在房間裏,無論誰進來,都沒法作事情。臺北這麼大的地方召會,幾乎遭遇一個危險,就是到一個地步,人一直進來,卻沒有法子作甚麼事。這就是因為人一直加多,被成全的人卻不多;分家分得多,但被成全的人不見得那麼多。這是我們同工和長老的責任。我們要謙卑,要承認我們還有許多要學的功課;我們還是相當不會作。我們還得學一點作法,能在這裏經過一段時間,成全別人起來建造。

在正當情形下,各地的同工們,若是在一地作過一段時間後離開,那裏應該留下一個很強的事奉纔對。如果同工們離開,那個地方就塌下去,這就證明同工們在那裏所作的有問題;有相當的工作,其實是代替了別人,而不是成全別人。

盼望我們眾人的眼睛被開啟,看見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節的價值。這兩節說,基督所賜下的,有使徒,有申言者,有傳福音者,有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使他們能作職事的工作,由他們建造基督的身體。不是那些有恩賜的人直接建造,乃是那些有恩賜的人,成全出聖徒;然後這些被成全的聖徒,盡他們的職分,來建造基督的身體。這纔是召會中實在的建造。我們成全人有多少,建造人就有多少。如果我們在一個地方作了許多,卻沒有成全出人,我們在那裏就不是建造召會,召會就還是一片荒涼;因為等到我們一離開,召會必定叫苦連天,毫無辦法。那就是我們工作的失敗。

成全人就是建造

盼望弟兄們在這一點上有感覺,在這一點上改自己,有新的學習。你們一定要看見,建造召會的步驟,主要的關鍵,就在於你能學習成全別人。你自己會這樣作,肯這樣作,也實在這樣作了;這是寶貴的。然而,你若不能帶著別人作,教導別人作,成全別人同樣的作,那就是美中不足。我們總該再加上一點,不只自己會,還要帶著別人會,教導別人會,成全別人會。這就能使召會得著建造。

現在各地召會都有這個急迫的需要,尤其是像臺北、高雄這些大的地方召會,最需要這個。不然,得救的人一再加進來,往下就很難作;因為人一直加多,卻沒有甚麼建造。我們不能光靠『分家』的辦法。現在臺北分成二十九個小家,這個試驗已經證實,倚靠分家仍然不彀,還得倚靠更多的人被成全起來。被成全的人如果不彀,只一味的分家,分到後來就會荒涼。

因著被成全的人不彀,所以我們在這裏要積極著手,豫備成全人。即使在較小的地方,同工們也得積極按這原則行。總要成全別人,產生出人。一面我自己作,一面我成全別人作。不是僅僅叫人作而我不作,乃是我不僅作,並且作更多;但最重要的,乃是成全人。並且也不是只有我自己作,不讓別人作;即使他們不會作,還得要他們作,目的是為著成全他們。這樣經過一段時間,必定會有實際的果效。

不僅如此,當我們去成全別人時,有許多的功課,我們自然會學到;有許多事會逼我們到主面前。比方接觸主,享受主;當我們去成全別人時,有許多事會逼著我們非去接觸主,享受主不可。這實在是與我們有益的。

講於主後一九五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