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愛基督這人位

讀經:提摩太前書一章十四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至十五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節,二十三節,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九節,啟示錄二章四節。

在第一章我們看見,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乃是一個人位。我們對待許多東西可以沒有愛,但我們對待人就不能沒有愛。我們對待一張桌子或椅子可以沒有愛,但對待一個人卻不能這樣。

假設我是你的室友。如果你不愛我,你就很難與我這室友相處。我很難與你住在一起,你也很難與我住在一起。所以,要與一個活的人相處,愛是必需的。

根據聖經,我們與主的關係好比婚姻。我們是祂的新婦,祂是我們的新郎。新婦與新郎必須有愛。婚姻若缺少愛,就會有難處。真正的婚姻不可能沒有愛。惟獨基於愛,婚姻纔得以建立。沒有愛,就沒有婚姻生活。照樣,我們與主的關係就像婚姻,這婚姻有賴於愛。在主那一邊沒有問題,因為祂的確愛我們。問題是在我們這一邊。我們愛主耶穌麼?當人題到耶穌的名時,我們裏面是否有甜美的感覺?每當我們稍微想到祂時,我們是否受祂吸引?

信與愛

保羅在提前一章十四節說,『並且我們主的恩是格外增多,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又有愛。』恩典的增多有兩方面: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又有愛。保羅曾是大數的掃羅,原先與基督耶穌無分無關;他甚至對主滿了仇恨。但有一天他從主領受了憐憫和恩典,不只相信了耶穌,並且還愛祂。他原來恨耶穌,後來因著神的恩典,他愛耶穌。這是極大的憐憫,也是真實的恩典。只相信主耶穌是不彀的,我們也必須愛祂。我確信我們都曾感謝神,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使我們相信主耶穌。但我們曾否禱告說,『父阿,我何等感謝你,因著你的恩,我能愛主耶穌』?我們不僅需要信,我們也需要愛。

整卷約翰福音給我們看見這兩件事。我們在這卷福音書的頭一部分,讀到主耶穌(祂就是神自己)乃是太初就有的話。然後有一天祂成了肉體,成了一個人,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翰福音鼓勵我們,要信入這一位。在約翰福音裏最重要的一個動詞乃是『信』。話成了肉體,我們必須信入祂。信的意思就是接受。約翰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我們是藉著接受而信,也藉著信而接受。我們信神所給的,並且藉著信接受祂所給的。

但還不止於此。在約翰福音,主說過信之後,又要我們愛祂。祂告訴我們:『…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十四21,23。)在這兩節裏,主耶穌不是說『信我的』。信主是一回事,愛主是另一回事。信是接受,但愛是享受你所接受的。所以在約翰福音最後一章,主三次問彼得說,『你愛我…麼?』藉此,主給彼得看見,他既接受了主,就必須學習藉著愛主而享受主。

我們知道姊妹們上市場買許多食品儲存起來。雖然買了許多食品儲存起來,但這些食品還沒有給人享受。所以姊妹們不僅要儲存食品,也要享受這些食品。

我無須問你是否相信主耶穌。但我有很大的疑問,你是否愛主耶穌。你要誠實的告訴我,你愛主耶穌麼?你愛祂過於其他一切事物麼?彼得能說,『主阿,你知道我愛你。』我們也能說同樣的話麼?我們能以誠實的心說,『主耶穌,你知道我愛你』麼?我們既然已經信了主,祂就要求我們愛祂。

假設我給一位弟兄一本很好的聖經,我不僅要他接受,我也要他愛這本聖經,並花許多時間在聖經上。這就是為甚麼信主是一回事,愛主是更深的一回事。保羅說,神的恩典對他是增多的,使他有信,又有愛。我們是因著神的恩,信主耶穌;也是因著神的恩,愛主耶穌。我們對祂有信,又有愛。我們不僅信祂,我們也愛祂。

愛耶穌

你曾否注意到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有多長?多年來,我一直認為這節聖經太長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對我來說,只要這麼多就彀了。我多次只引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的第一部分,以為下半節是不需要的。但保羅又加上『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保羅簡直無法控制自己。因為他有這樣一位在他裏面活著,基督的愛就困迫他。那是一種困迫的能力。基督的愛困迫我們,使我們不再向自己活著。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現今我愛祂,並且憑祂活著。

使徒保羅曾是逼迫主耶穌的仇敵。但是到了一個時候,主將他擊倒在地。然後他這逼迫耶穌的仇敵,轉變為愛耶穌的人。真實的能力是在愛裏。愛能作一切事。所有的母親都知道,許多事情除了母親之外,沒有人能為她們的兒女作;這是因為母親有愛的能力。如果我們真愛主耶穌,我們就有能力和力量為祂作一切事。

我讀過一首詩,是一位殉道者在她殉道時寫的。我無法引述全文,但我記得主要的點。她說,每一位為耶穌殉道的,都是愛耶穌的人;每一位愛耶穌的人,都會將自己的性命給耶穌。你能為別人死麼?如果你愛他們,你就能。愛作得到。除了愛,沒有甚麼能使我們為別人死。如果我們愛耶穌,我們會樂意為祂死。這就是為甚麼主耶穌問彼得:『你愛我麼?』主耶穌問他三次,他回答說,『主阿,你知道我愛你。』末了主告訴他,他要怎樣死:『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明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二一18~19上。)彼得這個愛耶穌的人,也願意為耶穌殉道。

你認為跟隨耶穌,為耶穌犧牲自己的性命,是一種苦難麼?相反的,這真是一種享受,因為我們愛祂。能力是在愛裏。

藉愛來享受

生命是一個人位;除了愛,沒有別的路可以應用並享受這人位。我們必須愛祂。在已過世紀中,有些聖徒常禱告說,『主阿,給我看見你的愛,使我能愛你。』我們需要有同樣的禱告。一旦我們看見耶穌的愛,我們就會深深的被困迫、被抓住、受吸引。我們會自然而然的愛祂。然後藉著愛祂,我們會享受祂。這是生命;這生命既是一個人位,我們除了愛祂,就沒有別的路可以經歷祂。我們惟有藉著愛耶穌,纔能享受祂。

如果我要享受一位弟兄,我就必須愛那位弟兄。我越愛他,就越享受他。主耶穌不是道理,也不是一些恩賜或一種能力;祂乃是一個人位,需要我們的愛、我們的珍賞、和我們的感情。我們多麼需要對主耶穌有甜美的感情和愛意。

今天許多基督徒持守許多教訓,對主卻非常冷淡。他們有一切的道理,知道種種關於時代、豫言、和豫表的教訓。有些人甚至有神學的博士學位,但他們對主耶穌卻非常冷淡。我們能這樣對待道理,但我們不能這樣冷淡的對待這個人位。我們能運用我們的心思對待一切的道理,而我們的心仍然是冷淡的。如果我們要對待這個人位,我們就必須有一顆火熱、滿了愛的心,一顆滿了感情的心,使我們一直的接觸祂。聖經六十六卷書當中有一卷—雅歌—說明主耶穌是怎樣全然可愛。這卷書給我們看見,主如何富有吸引,也給我們看見,我們如何是一班愛祂的人。我們單單愛祂!你能這樣愛一個道理麼?我甚至不信你能這樣愛恩賜。你愛恩賜麼?你能否說,『哦,親愛的恩賜,你是全然可愛!哦,醫病的恩賜!哦,說方言的恩賜!一切的恩賜都太甜美了!』你能這樣說麼?你可以試著這樣說,然而你會覺得不妥貼。但是我們能說一千次:『主耶穌,你是全然可愛!哦,主耶穌,你是全然可愛!』

倘若在你家裏有一些最好的傢俱,無論椅子、沙發、桌子、和寢室的傢具,都很華美貴重。但你能愛這些像愛一個人麼?你能對一張椅子說,『小椅子阿,我真愛你,你全然可愛』麼?你能那樣作麼?我不能那樣作。我雖然喜歡我公寓裏所有的傢具,但我從未對任何一件傢具說,我多麼愛牠。我無法這樣表達自己。但你越對一個人說這樣的話,就越有一種甜美的愛和享受。這是因為情愛是聯於人位。主耶穌不是一張椅子,也不是一張沙發;祂也不是教訓、道理、恩賜或能力。祂乃是一個可愛的人位。『我的良人全然可愛!祂是我的生命!』這生命不是別的,乃是一個可愛的人位。

我們可能談論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但我們若對祂沒有真實的愛,祂是我們的生命就只是道理。我們只有基督作生命的道理,卻沒有享受祂作生命。我們若要享受耶穌作生命,就必須愛祂。只要我們愛祂,即使我們不知道『生命』這辭,我們也會享受生命。我們不懂得道理,但我們會享受耶穌這活的人位作我們的生命。

接受主的個性

倘若我告訴一位弟兄我愛他,這牽涉很廣。他是一個人,有很強的個性,有自己的意願、願望和目的。他也有自己的喜好和厭憎。我說我愛他,但我是否要他順著我的願望?若是那樣,就不是愛,而是要求。如果我真愛他,我就必須順著他的願望。所以西門彼得說他愛主之後,主就吩咐彼得要跟從祂。主乃是說,我們要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人位,就必須接受祂的願望作我們的願望。我們必須接受祂的意願作我們的意願。我們必須接受祂的目的作我們的目的。我們若將祂當作一個人位來愛祂,就必須接受祂的個性。

如果你是作丈夫的,你真愛你的妻子麼?愛妻子最好的路就是接受她的個性,接受她的意願作你的意願。如果我這作丈夫的告訴我親愛的妻子:『哦,我愛你,但你必須知道我是頭!你必須服從我!無論我說甚麼,你都必須跟從我!』這是愛麼?如果我真知道甚麼是愛,我會接受她的個性作我的個性。我會接受她的意願作我的意願。我也會接受她的目的作我的目的。然而這樣說很容易,實行起來卻需要有真實的愛。

對姊妹來說也是一樣。不要說因為你愛你的丈夫,所以為他豫備一些東西。你也許認為你這樣作,就證明你的愛;但他可能不喜歡你所豫備的。只為他豫備一些東西並不是愛。愛他乃是接受他的願望作你的願望,接受他的個性作你的個性。

我們也許有許多教訓,有各樣恩賜和能力,卻不願意接受基督的個性。主耶穌不需要一個有教訓、恩賜和能力的人。祂需要一個像彼得那樣愛祂的人,能對祂說,『哦,主耶穌,我愛你!我跟從你。我以你作我的人位。我接受你的個性作我的個性。我接受你的意願作我的意願。我接受你的願望作我的願望。我不在意教訓、恩賜和能力,我只在意你自己。我愛你,我跟從你,接受你作我的人位。』

在已過許多年間,在我的基督徒生活中,我聽到許多教訓,也受教導要作許多事。但是除非我們愛主耶穌,否則這些都行不通。有些人教導說,我們必須算自己是與基督同死。但如果我們不愛祂,不論我們怎樣算自己是死的,我們永遠不是死的。另一面,如果我們從心裏說,『主耶穌,我愛你;我接受你的個性作我的個性,』我們無需算自己死,我們就已經死了。

還有一些人教導聖別的事。但聖別是甚麼?聖別就是主耶穌自己。如果我們試著要成為聖別,要得著聖別,我們會一無所得。但我們若終日告訴主,『主耶穌,我愛你,』就會有事情發生。我們在百貨公司裏,拿起每一樣東西時,應當說,『主耶穌,我愛你。』自然而然的,我們會放下許多東西。最後,我們沒有帶甚麼回家,我們只有主耶穌。我們到家時仍然會說,『主耶穌,我愛你。』

達祕(John Nelson Darby)弟兄活到八十四歲。當他年紀老邁時,有一天出外盡職,在一家旅館投宿。他在睡前對主說,『主耶穌,我仍然愛你。』他的著作中,沒有一處像這短短的一句話那麼令我感動。那句短短的話,深深摸著我的心。那時他已經很老了,但他還能對主說這樣的話。我是在多年前讀到這話,我立即告訴主說,『主阿,保守我一直愛你。我只求你作這件事。』

憑愛跟從

你當獻上自己來愛主。沒有別的路如此有效,也沒有別的路如此穩妥、豐富,如此滿了享受。你只要愛祂,不要在乎別的事。教訓、道理、恩賜和能力,都不是很重要。我們必須不斷的告訴主:『主阿,保守我在你的愛裏!求你以你自己吸引我!保守我一直在你可愛的同在裏!』如果我們這樣禱告,我們會發現我們對主會有怎樣的愛,我們會過怎樣的生活。我們會只憑主自己而活。只要我們從全人的最深處來愛祂,一切就都好了。我們若需要智慧,祂就是我們的智慧。我們若需要能力,祂就是能力。我們若需要正確且充分的知識,祂對我們甚至也是知識。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不要試著去得任何別的東西,只要仰望祂,求祂向你啟示祂的愛。雅歌一章四節說,『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追隨你。』我們必須求主吸引我們,然後別人纔會與我們一同快跑追隨祂。我們要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就必須這樣來愛祂。

在啟示錄二章,我們看見召會的墮落開始於失去對主耶穌起初的愛。在以弗所的召會有許多好行為,信心也堅固,但主責備她說,『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離棄了起初的愛。』他們失去了對主那新鮮、上好的愛。這是眾召會墮落的開始。當我們失去對主的愛時,我們就開始退後。我們必須轉向主,跟祂辦交涉說,『主阿,憐憫我,除了你可愛的自己,我不需要任何事或任何人。只求你給我看見你自己!吸引我,使我快跑跟隨你。主阿,給我看見你的愛,叫我被你的愛所困迫!主,我不要為你作甚麼,我只要來愛你。我只要接受你作我的人位。我要接受你的個性作我的個性,你的意願作我的意願,你的願望作我的願望。我要你的一切作我的一切。』

因此我們看見,這不僅僅是相信的事,更是愛的事。我們必須學習愛主耶穌。如果我們對主耶穌有這種火熱的愛,我們就會享受祂的一切所是。所以我不鼓勵你們追求別的事物。你應當到主面前,求祂吸引你,使你能快跑追隨祂。你必須看見,『奏厄(永遠的)生命』乃是這樣一位可愛奇妙的人位,而愛乃是對待這人位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