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神救恩的目的與人生的意義

讀經:以弗所書三章八至九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九節,二十二節,三十節。
神救恩的目的是要人得基督

以弗所三章九節說,『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裏的奧祕有何等的經綸,向眾人照明。』這節說到有一個奧祕,這奧祕乃是在神裏面,而這位神是創造萬有的神。這奧祕一直隱藏在那位創造萬有的神裏面,經過歷世歷代,並沒有人知道,如今要向眾人照明出來。使徒保羅在八節說,『這恩典賜給了我…叫我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這裏,保羅受託要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傳給外邦人。接著九節就說神有一個奧祕,這含示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就是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裏的那奧祕。

人讀聖經時,很容易注意謙卑、忍耐、愛心、溫柔等字眼,那是比較膚淺的。然而,我們若要進入聖經的深處,就要注意『神的奧祕』與『基督的豐富』這類的辭;這類的辭不是出於人,乃是出自天上的神。我們需要有從神來的啟示,方能明白神聖言中的深意。

林前一章二節說到:『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這節說基督是所有相信祂之人的。試想你們相信基督得著了甚麼呢?有的人可能回答說,得著平安;有的說,得著喜樂;有的是疾病得醫治;有的是罪惡得赦免;有的是勞苦重擔得著釋放;有的是家庭紛爭得著和睦。好像信基督得著各式各樣的福分。然而,今天神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要我們看見,到底我們信基督得著了甚麼。保羅說,『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就保羅所說的,我們信基督所得著的,應該是基督自己。

在九節,保羅又說,『你們乃是為祂所召,進入了祂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交通。』對這句話比較膚淺的領會是:神有產業給祂兒子享受,神召我們,是要我們與祂兒子一同享受那產業的福分。然而,這裏的『交通』,原文是『有分』的意思。因此,這句話也可譯為:『你們乃是為祂所召,好有分於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就是說,神不僅是要我們與耶穌基督同得福分,更是要把耶穌基督分給我們,使我們與祂聯合,有分於祂。

一個人得救,乃是得著主耶穌基督;不是只得著喜樂、平安,而是得著基督。喜樂、平安等種種福分固然是相信神之人定規得著的,但這不是神召我們的目的。神召我們的目的,乃是要我們有分於祂的兒子。

我們讀哥林多前書,不要只注意哥林多召會的種種難處,如:『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爭競,』(三3,)『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一12。)我們要注意前面所題的一章二節和九節,看見神不是要給我們外面的福分,乃是要把基督給我們。我們得救的經歷也是如此,只不過初時我們不知道。比方,給孩子一個藏有寶貝的盒子,孩子只喜歡美麗的外盒,卻不知其中有寶貝。同樣的,信入耶穌基督是要得基督,不是為了外面的福分。所以,我們問人是否得救,其實是問他是否已得著耶穌基督。有了耶穌基督,自然就有喜樂、平安。喜樂、平安等福分,並非神的目的;神的目的乃是要人有分於基督。

世人尋求神蹟與智慧

一章二十二節說,『猶太人是求神蹟,希利尼人是尋求智慧。』這節聖經正表明世界上的兩種人。猶太人代表求神蹟的人,希利尼人代表尋求智慧的人。猶太人求神蹟,例如病得醫治,(太四24,八16,可三10,)五餅二魚食飽五千人(太十四19~21)等。要神蹟的人,多是為自己尋求利益的人;猶太人就代表這種人。不但世人中有許多是這樣的『猶太人』,即使基督徒中,也有好多尋求利益的『猶太人』。譬如,當孩子生病,醫生束手無策時,他就跪下禱告,結果孩子的病好了,他就感謝主是聽禱告的神,讚美主是大能的救主。一位弟兄失業,情形困難,經過一番禱告,果然找到工作,他就感謝主說,『主真是活人的主。』這樣因禱告而得利益的事例實在很多,這樣信主的基督徒也很多。

另一種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是屬於求智慧的代表。有些人要利益,有些人求智慧;世人所尋求的,不是利益就是智慧。要利益,求智慧,加起來就等於世界的要求。許多人信主也是由於利益或智慧的要求;求而不得,就把主丟棄。無論那一國人都是如此,不是求神蹟,求利益,就是求智慧。然而保羅說,他乃是要『將基督…傳給外邦人』。(弗三8。)保羅受神差遣,是要傳基督,要把基督傳給人。神所要給人的,不是神蹟和智慧,乃是基督。

許多聖徒都是因神蹟信主,他們得救的見證,大都是在神蹟裏,難得有人是在基督裏。這類的例子不勝枚舉,然而這實在不是神的意思,不是神最終的目的。反之,神是要剝奪我們的神蹟和智慧,好叫我們得著基督,以致我們所傳的,是基督自己。主在世上時,人們特意找主要神蹟,主卻不給他們行神蹟。(太十二38~39,十六1~4。)主行神蹟是有限度的,到了一個時候,祂便不作了。在約翰六章,主是非常忍心的,祂不要人為喫餅得飽而找祂。(26~27。)祂不給人利益,祂乃是以永遠的生命,就是在神裏面那基督的生命給人。凡沒有得著基督生命,只因利益而信主的人,終有一天會跌倒。

林前一章三十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請注意這裏的標點,『智慧』二字下面是個冒號,意即『智慧』乃是總括下文的『公義、聖別和救贖』。這意思是,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也就是成為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救贖。可見,神所要給我們的一切,都在基督裏,神要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

神的救恩與人生的意義

神的救恩與人生的意義有很大的關係。人生在世,都會問一個問題:『到底甚麼是人生?』對基督徒而言,也一定會問:『神的救恩到底是甚麼?』姑且就『人生是甚麼』這問題說,人生下來是頭頂著天,腳踏著地,需要喫三餐得溫飽,需要躺下睡臥有安息之處。然而,人生並不因此而滿足;大多數人不覺得這就是人的一生。人到底有何用處,人生的目的何在?這問題不知多少人問過,多少人回答過。許多哲學家、科學家都曾為此問題尋找答案,但難得有一人可以給人滿意的回答,幾乎沒有人能答覆這問題。

有一回我在青島,有位因病在休養的醫生和我談到這問題。我告訴他聖經上的話,他歡喜得不得了。他曾讀過許多哲學書籍,想找個明白的答案,卻是越讀越糊塗,越找越沒有頭緒;然而藉著讀聖經,他清楚了,甚至高興的忘記自己的病情。他明白人是為何而有,有何用處,以及人生的目的何在。請記得,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意義,只有在聖經裏纔能找到答案。

再就基督徒的人生問題說,試問在你的經歷中,到底甚麼是神的救恩?神的救恩是使你得到喜樂、平安,或進天堂麼?人到底是甚麼?人有甚麼用處,人的目的何在?要知道,『人』在神諸多的造物中是非常專特的,在神的計畫裏有其一定的用處和目的。比方,燈泡置於何處最適當?當然是安裝在燈上發亮最合式;若是放在其他地方就會失去其用處。人也是如此,人如果失去專一的目的,無論如何也不會滿足。

有的人貧窮時,想要有錢,有錢之後,仍不覺得滿足。有的人想要有家庭,有了家庭之後,又覺得不自由。有的人想要有洋房、汽車,得到之後,心中仍是乾渴。有的人想要有權勢,等得到之後,卻仍感虛空。許多人作大官、居高位,日子卻不好過。最痛苦的人,常是最有權位的人。夜不安眠的,常是財富最多的人。人擺在貧困中不好,擺在富裕中也不好。沒有一個人是一直安息、滿足、舒服、自在的。這是甚麼原因呢?因為人在神的造物中是專特的,有其專一的目的,這目的不達到,裏面總是有一個莫名其妙的缺乏。

人所缺乏的,就是人生存的目的。這目的沒達到,人就永遠沒有安息和滿足。再比方說,人渴的時候,金條沒有用,美滿的家庭沒有用,作大官、居高位也不能解決問題。人渴的時候,其實只要簡簡單單喝一杯水就足彀了。人的滿足不在於外面的事物,乃在於裏面的得著。人是神按祂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一26,)表明人被造是要盛裝神。人的惟一需要,惟有神能解決。這正如口渴時,僅有水能解決一樣。

神救恩最終的目的,不在於赦免人的罪,乃在於將祂自己裝到人裏面。這就如我們從垃圾堆中,撿出一只杯子,洗乾淨放在桌上,這並不是目的。我們把一只杯子從垃圾堆中撿出來,目的是要把水裝到杯子裏。照樣,神把我們從罪惡的亂堆中救出來,不是僅要潔除我們的罪污,那不是神的目的。神救人的最終目的,乃是要把神自己裝到人裏面。

神要與人聯合為一

整本聖經所講的,就是神要與人聯合為一,這纔是神的目的。聖經起頭說到神創造人,首先指出人有神的形像,(創一26,)表明神的目的就是要進入人裏面。新約開始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是神成為人。祂的外表是人,而裏面是神。(太一1,約一1,14。)這表明神已經來到人裏面了。耶穌升天之後,司提反看見的耶穌是『人子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56。)這意思是,人到天上去了。歌羅西二章九節說,『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基督就是神的具體化身,基督是神成為人,來到人中間。人雖是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的,但人仍舊是人,神仍舊是神,人與神是分開的。有一天,神成為肉體,來到人中間,就是這位耶穌基督。(約一14。)神穿上人是基督,人穿上神便是基督徒;在基督和基督徒身上,人與神合起來了。雖說基督是神,祂卻有人的形像;雖說祂是人,祂又有神的生命。神與人,人與神,在基督身上合而為一了。基督徒也是如此。我們若沒有看見這點,對於神的救恩便沒有清楚的看見。

所以,神所要給人的不是神蹟,福音所傳的也不是叫人上天堂。神所要給人的乃是基督,福音所傳的也是基督。神要在祂兒子裏與人聯合。好比一個燈泡,若沒有通上電流,無論外面如何好看,裏面仍是空的,但只要打開開關,燈就明亮,燈泡也得其所哉。人也是如此。你原是虛空的人,有一天,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進到你裏面,神加到你裏面;至此,你與神合而為一,這就是得救。

聖經稱人為器皿,(羅九21,23,提後二20~21,)器皿和器具是有分別的。若有人以為基督徒是神所使用的器具,那是錯誤的觀念。基督徒乃是神的器皿,器皿是為著盛裝東西的,為著讓神將祂自己裝到人裏面。基督徒得救前,不過是一個人,但得救後,有神裝到他裏面。在聖經末了,我們看見神在人身上所要作的已經成功,就是神與人要成為婚配。(啟十九7,二一2,二二17。)結婚乃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這乃是神與人合一的豫表。神與人的合一,是神的工作,是神的旨意成就在人身上,也就是神在人身上最終的目的。

一九五五年六月十三日講於馬尼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