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固守規條,卻釋放我們的靈供應基督的豐富

讀經:以弗所書二章十四至十五節,四章十四節,二十二節,五章二十七節。
破壞召會生活的四件消極事物

以弗所書啟示神的經綸,就是將基督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以產生召會。(一10,三9,14~21。)因此,這卷書所對付消極的事物,與新約其他各卷書不同。其他各卷書觸及諸如罪與世界等事,但以弗所書主要是論到對召會—基督的身體—造成嚴重破壞的四類消極事物。人若用我們熟悉的辭彙講話,要領會就很容易;但是當人用我們沒有學過的新辭,要領會就很困難。以弗所書沒有使用常見和容易的辭。反之,在這卷書裏有一些意義重大的辭,並不在我們人天然的理解裏。罪破壞人,這觀念已經在我們天然的理解裏。每個人都知道,罪是消極且破壞人的。為這緣故,人讀到聖經中論到罪的經文,很容易就能領會。然而,以弗所書題到破壞召會的四類事物,不合天然的觀念。因為我們對這些事沒有天然的理解,所以要領會與這些事有關的經文就更難了。

罪與世界會破壞人,卻不是破壞召會的基本因素。照以弗所書中的啟示,破壞召會的頭一項是規條。二章十四至十五節說,『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作成一個,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保羅的寫法並不簡單。十四節的仇恨,是十五節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帶來的結果。這裏有仇恨、律法、誡命和規條。規條是生活和敬拜的不同形式或作法,造成仇恨和分裂。每一項規條都包括某些規定,這些規定就是規條中誡命的律法。誡命的律法包含在規條裏,而規條帶進仇恨和分裂。甚至在最好的基督徒當中,也有相當的仇恨是由不同的作法引起的。例如,若有些聖徒實行浸水施浸,而另有些人實行灑水,這不同的作法至終就可能造成仇恨。這仇恨是來自關於受浸之規條中所包含那誡命的律法。

以弗所書中第二類消極事物是教訓之風。四章十四節說,『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波浪漂來漂去,並為一切教訓之風所搖蕩,這教訓是在於人的欺騙手法,在於將人引入錯謬系統的詭詐作為。』任何教訓,即使是合乎聖經的教訓,只要使信徒受打岔而離開基督與召會,都是將信徒帶離神中心定旨的風。表面看來,教訓沒有甚麼不對。異端一定是邪惡的,但教訓表面看來是好的。許多人參加週日早上的崇拜,不過是要接受教訓;有些人讀神學院,想從聖經得著更多的教訓。然而,教訓之風能將我們帶離基督和祂的身體。我們主要該注意的,不是某一項教訓是否合乎聖經,乃是它是否會將信徒帶離基督與召會。教訓之風是攪擾、破壞、並毀壞基督身體的第二項消極事物。我們若對主認真,要過正確的召會生活,就需要恨惡教訓之風。

以弗所書中第三項消極事物是舊人。二十二節說,『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了舊人,這舊人是照著那迷惑的情慾敗壞的。』舊人是我們舊的所是,是神所創造的,卻因著罪而墮落了,使我們被撇在悲慘的光景和情況裏。

損害召會的第四類事物是斑點和皺紋。五章二十七節說,『祂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召會,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這類的病,好使她成為聖別、沒有瑕疵。』這裏的斑點屬於天然的生命,皺紋與老舊有關。

我們需要記得以弗所書中破壞身體的四件消極事物:規條、教訓之風、舊人、以及斑點和皺紋。

規條是種族之間,甚至基督徒當中分裂的根源

我們不該以為自己充分領會規條的難處。在我們本地的召會中,也許仍有一些規條,甚至在一個地方召會中,可能每個區或每個會所都有規條。不但如此,也許每位弟兄都有自己個別的規條。基督教裏分裂的根源一向是也一直是規條。神的心意是要為著祂的定旨得著一個獨一的實體。為這緣故,祂藉著創造亞當一人而創造人類,指明人必須是一。(徒十七26。)然而,人在巴別分裂成不同的種族,其中主要的兩類就是以色列和外邦人。(創十一6~9。)現今不但在以色列和外邦人之間有所不同,在所有外邦人之間,就如在中國人和日本人之間,德國人和法國人之間也有所不同,他們外面看很相似,卻仍然具有許多差異。就是這些差異造成分裂。今天聯合國想要把人拉在一起,但因為人類已經分裂成這樣,沒有誰能再將人聯合起來。人類曾經並繼續因規條而分裂。這是仇敵撒但狡詐之處;他已毀壞、破壞、並糟蹋了神所創造的人性。

曾經將人類分裂並仍然在分裂人類的就是規條,而規條的第一個因素就是語言。實際說來,因著語言上的不同,有時候很難有正確的召會生活。有一次我在中國的一省講道,我必須等候至少兩種方言的譯者重複我所說的。雖然都是中國人,但許多中國人無法彼此了解,因為他們說不同的方言。我們若能勝過語言的難處,許多規條就會被除滅。在行傳二章五旬節那天,主行了奇事。許多不同種族的人聚集在耶路撒冷。(5~6。)那時彼得說話,所有說不同語言的人都能領會。那天,門徒全是加利利人,(7,)但他們竟然說起從世界各地來過節之人的各種外國方言。這樣,所有得救的人都是一,並且召會作為新人就在地上出現了。這新人是新人類、新人性、新族類。神為祂自己所創造的舊人性已經因為規條而分裂,但藉著廢掉一切的規條,召會得以產生成為新人。

然而,不久以後,地上的基督徒製造出各種不同的規條,就是為著他們生活和敬拜神的不同規定。這種情形特別是在改教時期以後。從那時起,許多不同的作法都出現了,至終變成規條。有些基督徒採取浸水施浸的教訓,所以他們開始那樣實行。他們有些人就基於這種實行,成立了浸信會。另有些人採行長老治會,並基於對這道理的實行成立了長老會。基督教裏有許多公會,都基於不同的實行而成立。有些人也許採用某個作法,宣稱那作法帶給他們許多幫助,而其他的人也許定罪並拒絕這項作法。我們無意說誰對誰錯。我們不過指出,仇敵是何等狡詐的在信徒當中製造問題。

洗信徒的腳和說方言的實行也是一樣。說方言這項規條特別會讓實行與不實行的人分裂。有些團體不接納一個人為弟兄,因為這人在他們的聚會中實行說方言。因著這樣的規條,幾乎所有的基督徒都已經分裂,並且還在分裂。

不反對任何實行,也絕不讓一個實行成為規條

在過去好幾個世紀,許多團體被興起時都有某些奇特的作法。今天在臺灣,某個基督徒團體聚會時會跪著搖椅子,他們覺得越搖就越被聖靈充滿。這團體向山地原住民傳福音的事工最為興旺。這團體的許多成員是專業人士,包括律師和醫生。他們搖椅子時,把自己搖出他們整天在職業中所運用的天然心思,因此就能回到他們的靈裏。雖然我們不這樣作,但我們贊同這個實行的原則。我們許多人太在自己的心思裏。我們需要『搖掉』我們的思想,並回到我們的靈裏。然而,雖然搖椅子對那些基督徒是幫助,卻成了他們當中的規條。我們不反對搖椅子,但我們的確反對使其成為規條。

我們必須謹慎。不管我們從某個實行得著甚麼好處和益處,都絕不該使那個實行成為規條。我們若固守一個規條,就是分門別類。今天許多親愛的聖徒看見了分裂和公會是錯誤的,並將其放棄。不但如此,許多人也看見了一的立場,地方的立場,一城一會的實行。(八1,十三1,十四23,羅十六1,林前一2,啟一4,11。)然而,比較少有人真正看見規條的難處。有人也許看到召會的立場和一的需要,卻仍然堅決持守某一項規條。要使任何事物成為規條都很容易;我們若堅持一項實行,就使那項實行成為規條;我們若反對一項實行,就使我們的反對成為規條。

我們開始在洛杉磯聚會時,有些與會者偏好在聚會中搖鈴鼓。這使得其他人受攪擾。因此,我們不但需要對付搖鈴鼓的規條,也需要對付不搖鈴鼓的規條。一位堅決反對鈴鼓的弟兄囑咐我作些事予以制止。我告訴他:『弟兄,你必須忍耐。在神眼中,搖鈴鼓和彈鋼琴之間有何不同?』他承認在神眼中沒有不同。我說,『既然在神眼中沒有不同,你就不需要因為鈴鼓受攪擾。』這位弟兄堅持反對鈴鼓,全然是由於他一直固守的背景。

規條扼殺召會生活。甚至某種帶領聚會的特定方式,也能成為規條。一個地方召會也許有跟我們不一樣的聚會方式,卻仍是真正的召會。我們有些人也許會被差遣到這樣的召會。儘管他們的聚會方式不同,我們都必須參加聚會,並與那裏的召會是一,仰望主賜彀用恩典,在聚會中釋放一些活的話語說到基督。主也許會給我們機會,剛強的獻上禱告,釋放我們的靈,而沒有任何定罪或捲入任何爭議。這樣釋放我們的靈,會加強聖徒的靈,並應付他們的需要。

我們不該制定規條,也不該遵守或反對規條。反對一個規條只會造出新規條。堅持任何實行都會產生規條,反對某個實行也產生規條。在保羅的時代,為了舊約裏清楚教導的割禮,曾有一次爭辯。(徒十五1~2。)雖然保羅反對割禮,因為神已將時代從舊約轉成新約,但他仍然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加六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與神的經綸無關。在神的經綸裏真正要緊的乃是新造,就是藉著基督作到我們這人裏面所產生的。(四19。)

今天不在乎搖不搖椅子、浸水或灑水施浸、說不說方言;神的經綸全然在於基督作到我們裏面。我們感謝神,祂用許多方法領人歸祂自己。因為數以千計的人經由說方言而得幫助,所以禁止這實行是錯的。我們是誰,能宣稱有權制止說方言?倘若有些人在我們的聚會中搖椅子,我們也沒有權利制止他們。好些時候人在我們的聚會中說方言並繙方言,我們都沒有制止他們。召會必須是包羅一切的。沒有人能說,說方言不好,因為許多人從中得了幫助。

同樣的原則,我們若堅持聚會要以謹慎、安靜的風格進行,許多年輕人就會洩氣。然而,若這些年輕人到了一處地方召會,是以謹慎、安靜的方式聚會,他們該忘記年輕人的風格。否則,他們會使其成為規條。此外,我們絕不該讓本地區或本國的特性成為召會中的規條。我們要保守一,別無他路。單單看見一城一會,這是不彀的,也不牢靠。我們可能只因著堅持我們的實行、我們的聚會方式、我們的觀念、或我們的意見,就成了分門別類的。

任兩個人都很難真正是一,因為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意見。然而,我們都在基督裏;祂是我們的源頭。除了這源頭以外,我們不該有任何別的源頭。今天的難處是,即使我們都愛主,我們仍有可能分裂。我們若不愛主,就不會分裂;我們只會追求自己的消遣,絕不會來在一起。然而,一旦我們愛主,就可能以不同的方式研究聖經,並得著種種不同的領會。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亮光和觀念,這會使我們為各種真理彼此相爭,還以為自己這樣作是為著主並護衛聖經。這就是分裂之基督教的歷史。我們在眾地方召會中不可重複這歷史。主的恢復是要拯救所有分裂的人脫離他們種種狡詐的分裂。

以包容而非專特的方式聚會,力求釋放靈而供應基督給信徒

某些有靈恩背景的信徒,盡所能的要把說方言帶到我們的聚會中,讓聚會成為說方言的聚會。然而,我們的聚會必須是包容而非專特的。堅持說方言、醫病、搖椅子、或任何其他特別的作法,都是狹窄的。主耶穌包容這些事,我們也必須寬大的予以包容。若有人想要說方言,他可以這樣作,但他不可讓聚會成為說方言的聚會。我們的一不是在作法上,但作法很容易就破壞我們的一。我們若不讓任何作法成為規條,就能保守一。

只要有一班對主認真的聖徒,接受正確的立場成為一個地方召會,不管他們聚會的方式如何,我們都必須與他們是一。我們只要順應他們的方式,不勉強他們作任何事。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外面的作法,乃是裏面被基督的豐富充滿,並且靈得加強,好使我們每逢開口,就釋放基督的豐富。一個地方召會若是實行在聚會中有長篇禱告,我們不該想要改變或改正這方式,乃該簡單的跟著別人以活的方式獻上長篇禱告。我們每一次說話,都不該定罪人,或指出人的短處。反而,我們該釋放我們的靈而釋放基督的豐富。出於基督的,聖靈總是尊重。所以,獻上長篇禱告可能是上好的路,以釋放我們的靈,供應基督的豐富。聖徒自然而然會說阿們,因為我們的禱告乃是活潑、感人,有開啟,有啟示,並且有說服力。一段時間以後,也許會有些人來找我們,要向我們學習怎樣纔會活的祕訣。甚至到了那時,我們也不該太倉促的說甚麼。至終,他們會因我們所供應的而受吸引並被推動,走我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