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事奉的根據—祭壇的火

讀經:以賽亞書六章三至九節,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節,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啟示錄一章十三至十四節。
人對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須根據於祭壇的火

聖經給我們看見,人對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在舊約,所有到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須在神面前燒香;燒香代表人在神面前所給神的事奉,並且燒香的火必須取自燔祭壇。(利十六12~13。)如果不是用燔祭壇的火來燒香,人在神面前的事奉,非但不蒙悅納,反而要遭受死亡的審判。(十1~2。)所以舊約清楚給我們看見,所有在神面前的事奉,都是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

當以色列人跟著會幕在曠野行走的時候,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乃是開始於燔祭壇上的火燒起來時。利未記給我們看見,燔祭壇上的火是從神那裏降下來的。(九24。)當那火還沒有降下之時,以色列人還沒有開始事奉神,也還不能開始事奉神。他們雖然已經蒙神拯救,出了埃及,過了紅海,也在西乃山下豎起帳幕,但是直到那個時候,他們對神還沒有事奉,而且也不能事奉;因為他們還沒有事奉的根據。他們事奉的根據,乃是燔祭壇和其上的火。光有燔祭壇還不彀,必須有火降在燔祭壇上纔可以。

出埃及記給我們看見,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救出來,乃是要叫以色列人事奉祂。(三12,九1。)以後,以色列人蒙了拯救,從埃及出來了,被神擺在一個地位,好像可以事奉神了,但是他們還不能事奉。為甚麼呢?因為他們還沒有祭壇。到了有一天,會幕在他們跟前豎起來,祭壇也擺在會幕前面了,但是他們還不能事奉神,因為火還沒有從天上降下來。即使是到了出埃及記末了,甚至到了利未記的起頭,以色列人還不能事奉神。這時候神在他們對面,他們也在神跟前,似乎可以事奉了,也實在是應該事奉了,但他們還不能有事奉。為甚麼緣故呢?乃因為缺少從神那裏降下來的火燒在祭壇上;所以,他們的事奉還不能開始。一直到利未記九章,神來帶領他們,叫他們作一件應該作的事,使天上的火可以降下。

他們作了甚麼纔把天上的火帶下來呢?沒有別的,他們只作了一件事,就是獻上燔祭;(22;)因為天上的火只能因著燔祭降下來。光有祭壇不彀,還必須在祭壇上擺上燔祭纔可以。把燔祭牲殺了,剝了,切了,洗了,然後擺在祭壇上,到了這個時候,天上的火纔降下來。從那時起,神要他們藉著這個火,到神面前事奉。他們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該是這個火燒出來的。他們到神面前燒香,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們燒香所用的火乃是取之於祭壇上的火。這就給我們看見,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必須源於燔祭壇上的火,都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

可惜當時的以色列人不明白這些。雖然有火降下來,燒在祭壇上,但是拿答、亞比戶卻不靠這祭壇上的火,而用自己的火燒香事奉神。(十1。)結果,他們的事奉不蒙神悅納,他們自己仆倒在神面前,遭遇到死亡的審判。(2。)神就是藉這件事警告我們,人在神面前的事奉,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人不能使用這個火之外的任何熱力。所以從利未記之後,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的事奉,每一步,每一點,都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

火在宇宙中乃是一個巨大的推動能力;直到今天,物質界的各種動力,原則上都是來自於焚燒所產生的熱力。同樣的,一個人在神面前的事奉,要有一股的熱力,也是要經過燒的,也是要有火的。然而這火不是凡火,不是出乎人的,不是出乎地的;這火乃是聖火,是出乎神、出乎天的。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應該是神的火燒出來的。神的火就是我們裏面的熱力,我們裏面的推動力。這絕對不是我們自己有的,乃是從神來的。

以色列人自從有了帳幕之後,他們在神面前所燒的香,所有的事奉,能彀蒙神悅納,都是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以後他們進入迦南地,不久就失敗、荒涼了;結果會幕出事,甚至約櫃也被擄了,他們就不能好好事奉神。經過一段荒涼的時期後,大衛被神興起,要事奉神,為神造一個聖殿。他的這個心願,以後在他兒子所羅門身上得了成全。當所羅門把聖殿造好之後,他把銅祭壇,就是燔祭壇再搬來,擺在聖殿中耶和華神面前,把燔祭牲獻在上面。那一次所羅門獻了祭,禱告完了,天上的火又降下來,燒在那個燔祭壇上。(代下七1。)從那時候起,聖殿裏的事奉就又開始了。

所以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在聖殿裏一切的事奉,都是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他們每一次到神面前燒香事奉,都要經過燔祭壇,用其上的火燒香。這火多年、長久的燃燒,直燒到聖殿被毀壞為止。

等到新約時期,主耶穌來到地上,祂就是神的會幕,祂就是神的聖殿。(約一14,二21。)人要事奉神,非經過祂不可,非到祂這裏不可。在神面前,祂也設立了祭壇,這個祭壇就是各各他的十字架。祂把這個祭壇設立起來之後,就把自己獻上為燔祭。等祂把這個燔祭獻到神面前,到了有一天,也有火降下來。這火是甚麼呢?就是五旬節的聖靈。(徒二1~4。)因著主耶穌肯到十字架上,把自己獻給神,並且帶了彼得、約翰、雅各,以及另外一百多位愛祂、跟隨祂的人,和祂一樣把自己獻給神,神就悅納了他們,當作馨香的燔祭。在五旬節之前,他們一百二十人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上。(一13~15。)他們真像祭物一樣,把自己的一切都擺在神面前。所以五旬節那天,聖靈就像火焰一樣燒在他們身上。請記得,新約的事奉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為甚麼從五旬節那一天開始?因為天上的火從那一天降下,開始焚燒起來。

所以,新約事奉的熱力和動力不是出自人,不是出自那些加利利的漁夫,而是出自天上的火。乃是天上的火降下來燒在人身上,燒在那些加利利漁夫身上,作了他們裏面的熱力,作了他們的動力;因此從五旬節那天起,他們就能站起來,替神說話,傳揚福音,拯救罪人,設立召會。這些工作的能力,一點都不是出於他們自己,那個能力的源頭是出於天,出於從天上降下來的火。

那個火為甚麼只燒他們,不燒別人呢?在那個時候,在耶路撒冷眾多的人口中,為甚麼天上的火只燒他們這一百二十人,而不燒別人?乃因為只有他們是在燔祭壇上;聖靈的火只降在燔祭壇上。那個火不是審判的火,審判的火是在將來;那個火乃是悅納的火,是拯救的火。正如聖經所說,現在正是最可蒙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這個火是燒在甚麼人身上?乃是燒在那些愛神、把自己獻給神,肯捨棄一切的人身上。是燒在那些甘願自己被殺、被破碎,肯把自己擺在神手裏的人身上。神的火燒在這樣的人身上,他們從這個燒裏,就生出一個事奉。所以,人在神面前的事奉,不論在舊約的豫表,或是在新約的事實裏,都是出自於祭壇的火。

祭壇的火乃是真實事奉的動力

神對人的事奉,只作一件事,就是把祂的火燒到人身上。我們要看見,甚麼叫事奉,甚麼叫工作。事奉和工作乃是人與神聯合,神與人相調。好像是人事奉神,卻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是神從人經過。光是神自己,不能事奉;光是出乎人,所有的事奉也不蒙悅納。乃必須是神來了,經過人,藉著人而事奉,這纔有屬靈的價值,纔蒙神悅納。因此,這裏就有一個祭壇,神就呼召那些愛祂,要滿足祂心意的人,把自己獻在這個祭壇上。

使徒保羅在羅馬十二章,勸我們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1。)這就是要我們自願對付自己,為著神肯出代價,捨棄一切。你若肯這樣把自己擺在祭壇上,神的火就必降下,燒在你身上。神的火因著經過你這個人,藉著你這個人,就燒出一個事奉。這樣的工作,說是你作的也可以,因為的確有你一分;說不是你作的也可以,因為的確不是出乎你,乃是神作的,是神經過你、聯著你作的。

五旬節那天,彼得站起來傳福音的光景,(徒二14~41,)說是彼得傳講的自然可以,說是神在那裏傳講的也可以;因為是神的火燒在彼得身上,是神經過彼得講了那些話。在彼得身上,人被神得著,神也被人得著;神與人,人與神二者聯合,調在一起了。

這就是神所要的事奉。試想一塊鐵擺在火裏燒的光景,這塊鐵好像是被火吞喫了,但同時火也燒到鐵裏面了。這時候,你把鐵從火裏拿出來,這塊鐵就不再是青的,乃是紅的,是和火同樣的紅。為甚麼呢?可以說,是因為火燒到鐵裏面去了。這時,你把這塊鐵擺在那裏,那裏就燒起來;你把這塊鐵擺在誰身上,誰就受不了。你說這是一塊鐵也可以,你說這是一團火也可以。火和鐵,鐵與火,二者成為一個了。這就是基督徒的事奉,這就是基督徒的工作。

真正基督徒的事奉,都不是出於人的,乃是出於神而經過人的。神的原則不是勉強人讓祂經過,神不作拉夫的工作。神是把一個祭壇擺在這裏,凡願意的人,凡愛祂的人,都可以甘心前來,對付自己,破碎自己,把自己沒有條件的擺在這個祭壇上,對神說,『神阿,我在這裏,我只求能滿足你的需要。』你若是這樣誠心的獻上自己,天上的火就會燒到你身上。這一個燒就變作你裏面的熱力,變作你裏面的動力。這樣的燒,就從你裏頭燒出一個事奉。今天在這個宇宙中,神所要作的事,就是把祂的火,這樣的燒到人身上。

主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

試問我們的主耶穌到地上來是作甚麼?有人或許會應用主自己的話,說,『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這的確是很好的聖經節。有的人可能會舉出另一節聖經:『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這也很好。還有的人會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以上這些都是我們眾人熟悉的經節。然而在路加十二章,主耶穌自己說過一句話:『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49上。)我想在人煙稠密的都市,最怕火燒了。不過請記得,主耶穌到世上來,不光是要拯救你,還要叫火燒到你身上。祂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

把火丟在地上是為著甚麼呢?就是要它燒起來。所以主接著說,『若是已經著起來,那是我所願意的。』(49下。)主是盼望這個火能在人身上著起來。這是甚麼意思呢?祂接著說,『我有當受的浸。』(50。)主當受的浸,就是到十字架去受死。主若是不死,這個火就丟不下來。為此主必須死,必須接受十字架,必須上祭壇,必須擺上自己當作燔祭。

主若不把自己的一切都擺在神手裏,這個火是下不來的。這個火就是神的能力,就是神的靈,也就是神的自己。所以當主耶穌上了十字架的祭壇,因著受死而被神得著以後,神就從天上把聖靈像火一樣倒下來。這火降在那一百二十人身上,就把他們燒起來了。今天整個新約時代,所有的事奉,都是從這裏燒起來的。

得著祭壇的火就燒出有力的事奉

我們接著來看,這件事怎麼應用到我們身上。首先,我們要清楚認識甚麼叫基督徒的事奉,甚麼叫召會的工作。請記得,這些都不是因為人高興,發熱心了,就推動甚麼事奉,發展甚麼工作。如果這樣,就是用凡火事奉神,因為是出乎人的,不是出乎神的。凡火永遠不能蒙神悅納,乃是神所不要的。

那麼,怎樣的事奉纔是神所要的呢?乃是藉著燔祭壇上的火,而有的事奉,纔是神所要的。今天在宇宙中,有一個燔祭壇已經成功,火也已經降下。這個燔祭壇就是主耶穌的十字架,而這火就是聖靈,就是神的生命,就是神的能力,也就是神的自己。這位滿有神生命、能力的聖靈,已經降下;祂藉著十字架這燔祭壇,一直在那裏燒。直到今天,無論甚麼人,只要肯到十字架跟前,接觸十字架,接受十字架,把十字架的死接受到他身上,肯站在死地,把自己完全給神,讓神得著,燔祭壇上的火,就是聖靈,立刻要在這個人身上燒起來,燒出一個事奉。基督徒裏面所有真實的事奉,都是從這裏燒出來的。

有一位少年弟兄,生長在一個很好的家庭,父母都很愛他。有一天,他聽見十字架的救恩,就接受了。這一接受,有一件事莫名其妙的發生在他裏面,就是聖靈的火燒到他裏頭了。他一禱告,親近主,裏頭的火越發燒著他。他就對主說,『主阿,我甘心樂意把自己獻給你,不顧我的前途,不顧我的一生,不顧我的一切。主,我雖然是一個少年人,好像有我的前途,有我所願意的作為,但是我肯毀壞自己,殺死自己,破碎自己。我肯在這裏答應你的要求,在十字架上了此一生。』

當他在那裏這樣禱告時,越禱告,他裏頭的火越發燒得厲害。燒到有一天,這個少年人所在的地方,只要有一個罪人沒有得救,他就不停的為他們落淚。他裏頭有一個熱力推動他,叫他非把福音遍傳出去不可。燒到一個地步,這個少年人好像要發瘋了。這是甚麼?這就是經歷燔祭壇上的火。

在我二十歲正是埋頭讀書,立志開創前途的時候,有一天聽說,某處禮拜堂有位青年女子講道。當時我覺得很好奇。三十年前,在中國北方,有一位青年女子在那裏講道,實在是前所未聞的事。所以,百忙之中,我抱著好奇的心,想看個光景,就去聽了。

奇妙的很,我一走進聚會的地方,便覺得那個光景有點特別。詩歌一唱,更是有一種特別的情形。等到那位青年女子開始講道,她講神需要人,神要得著人,但是撒但卻來霸佔人,不讓神得著。那一天,她講的是出埃及記。那個道一直落在我裏頭,句句抓住我,並且在我裏頭焚燒。

當下我根本把看光景的事忘了,我裏頭完全被她的話征服。她每講一句,我就低頭在裏面響應說,『對』。我對自己說,我要作個被神得著的人。我就是聽了她那一篇道,就相信、得救了。當我從禮拜堂出來時,我的人生完全轉換了。我說,『即使撒但把整個世界給我,我也不要,我全數不要了。我要丟棄這個世界,離開法老所霸佔的埃及。撒但霸佔了我,撒但就是這個世界的法老,我要出去。』那一天,我就這樣得救了。

實在是主的恩待,多年之後,我能與那位傳福音給我的姊妹一起事奉神。我纔知道她是怎樣得救的。原來她是聽到另外一位女子講道得救的。熟悉中國基督教歷史的人都知道,約在二十世紀初,在中國人中,有一位主所大用的女子,名字叫作余慈度,是浙江人。

余姊妹是怎樣成為一個傳道人呢?這是我當時聽到最叫我受感動的故事。這位余姊妹生長在一個很富有的家庭,年輕時受到很好的教育,讀的是醫科。畢業後,家人又送她到英國深造。她原是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乘坐在航行外洋的船上,當然親近主,禱告主。然而,正當她這樣親近主的時候,就被主帶到祭壇上去了。她一上了祭壇,聖靈的火就燒起來。那時,船已經到了地中海,可是這個火燒得太厲害,燒到一個地步,叫她覺得不能到英國去讀書了。

聖靈的火一直在裏頭燒她。她自己本來也莫名其妙。家人花了多少路費、學費,把她送到船上,叫她到英國讀醫科,怎麼可以半途折回呢?在那個時候,要栽培出這樣一個人才,是非常難得的。然而那個火卻在她裏頭一直燒,一直燒,要她下船,要她上岸,不要再往前去,要她回中國傳福音。

這時船行在半途,並且在大海中,這怎麼可能呢?好不容易到了法國的馬賽,這個青年女子竟然像發瘋似的告訴船長,她要回中國。全船的人都認為她瘋了,誰也不知道她裏頭火燒的故事。她就這樣留在馬賽,讓船開走,然後自己另行搭船,回到中國。

等她回到家裏,全家人都萬分失望,極為懊喪,說,這個孩子得了精神病。他們問她為甚麼回來?她說,『我回來是要傳揚主耶穌,我要把福音傳給中國人。』她越解釋,家裏的人越認為她是瘋了,這個人信耶穌信瘋了,信迷了。

當時,親友無論怎樣勸她,攔阻她,都不能改變她。她越禱告,裏頭越燒得厲害。家裏的人用盡辦法都無法改變她,就讓她去了。她便從家裏出來。於是,這個青年女子就這樣被火燃燒著到了上海。她站在上海的馬路上,舉目無親,也沒有安身之處。她一面流淚,一面讚美。她要傳耶穌,要人悔改,要人得救。

就在這時候,她碰到一個愛主的人,領會她的心情,就為她租了一個房子,讓她住進去,她就開始為主傳福音。聖靈的火在她裏面燒,她傳福音實在有能力。有一天,她到福州傳福音,我們所認識的倪柝聲弟兄,就是聽她傳福音得救的。有人見證說,當她傳福音時,她在臺上講,臺下的人都在哭。哭到一個地步,每排坐椅前頭都是一行淚水。當人走出去的時候,兩旁通路上也都是淚水。她是被聖靈的火燒得熾熱的人,所以她傳福音能叫許多人悔改,叫許多人得救。以後有一次,她在杭州傳福音,那位傳福音使我得救的青年姊妹,就是在那裏因她得救的。

今天我們能有這個聚會,有這個事奉,有這個工作,和這位姊妹裏面聖靈的火燒是很有關係的。可以說,這個工作是從那一次的燒出來的。請記得,對神真實事奉的根據,不是人的發動,不是人的提倡,不是人的會議,不是人的推動,乃是有一個人認識了十字架,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讓神得著,讓神的火燒在他身上,從這裏纔燒出一個事奉。

這樣的事奉纔是聖所裏的香燒在神面前,能蒙神悅納,把人帶到神面前,也把神帶到人裏頭,叫神人相通,叫天地聯結。這一個工作是出於神,經過神,能回頭到神那裏的。這個工作是從神那裏來到人這裏,再把人帶到神那裏,摸著神,因此再把神帶下來,再經過人,從人回到神那裏。這樣一直從神到人,從人到神的循環,就是這個火燒的故事。這個火燒只根據一個根基,就是有人把自己擺在祭壇上。

若是在這裏有一班弟兄姊妹,肯在禱告中,在心願裏,把自己交在十字架上,接受十字架的死到自己身上,不顧念自己,不愛惜自己,不體貼自己,只願滿足神的心意,這班人就能蒙到莫大的恩典,就有神的聖火燒在他們身上。到這個時候,他們所作的工,就是神的火燒出來的,也是神從他們身上經過的。他們的工作在神面前,就是馨香的氣味。

經過火燒而有的工作,就是金、銀、寶石

這時,他們所建造的工程就是金、銀、寶石。這些金、銀、寶石的工程,都是出於神的。金是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銀是主的救贖,是十字架的原則;寶石是神的形像,屬天的光景。所以到這時候,他們的工作就都滿了神的成分,滿了十字架的能力,也滿了神的形狀,滿了屬天的光景。

若不是這樣,人憑著自己作工,這出於人的工程就是木、草、禾秸。木是指人天然的性情;草是指肉體、血氣,因為聖經說,『凡屬肉體的人盡都如草;』(彼前一24;)禾秸是從地裏長出來的東西,是屬地的。人的辦法,社會一般的作法,都是出於人的,不是出於天的。在聖經裏,所有的寶石都是指屬天的光景,所有的禾秸都是指屬地的光景。因此只有燒出來的工作,纔是金、銀、寶石的;不是燒出來的工作,就是木、草、禾秸的。

有一天,這個火還要出來,試驗我們。(林前三13。)如果原初我們的工作,是這個火燒出來的,那一天這個火來試驗時,這個工作當然經得起火燒。金、銀、寶石都是出於神,被神燒出來的;當神的火再來試驗的時候,必然經受得起,作這工作的人就要得賞賜。(14。)若是這人一切的工作都憑自己,靠自己,出於自己,並且是照著世界,那個工作就是木、草、禾秸。有一天,當那個火出來試驗的時候,他的工作就經不起,必定被燒掉,而他這個人就要受虧損。(15。)

三種的焚燒

你要事奉神麼?請記得,我們的神是烈火。祂到地上來,就是火到地上來。祂出去,就是火出去。祂進到人裏面,就是火進到人裏面。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這個感覺,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裏面,就在我們裏面燒。燒輕燒重雖然有分別,但是沒有一個不被燒的。神不是冰塊,不是冰冷的;神乃是火,是熱力,是焚燒的。當神臨到誰身上,誰身上就焚燒起來;神進到誰裏頭,誰裏頭就焚燒起來。你要親近神麼?你就定規被神所燒。神是烈火,(來十二29,)祂的眼睛像火焰,(啟一14,)碰著祂的,祂都要燒。

神是在兩個地方燒。一個地方是在祭壇上,那裏是悅納的燒,是拯救的燒。你如果肯到祭壇這裏,讓祂來燒,你就蒙拯救,蒙悅納。然而,你若不到祭壇這裏被焚燒,而憑著你的原樣和天然到神面前,結果也要被燒,就像拿答、亞比戶被火焚燒一樣。請記得,拿答、亞比戶沒有在燔祭壇這裏碰到火,結果卻在香壇那裏碰到神的火,死在神面前。所以,我們若不在祭壇這裏被燒,也得到香壇那裏被燒。今天你若不讓十字架的火燒你,有一天眼睛如烈焰的那個火,也要燒你。神是烈火,祂總歸要燒。

或者你不服氣,說,我不作基督徒豈不是不必燒了麼?請記得,你作基督徒是一定要燒,今天不燒,明天還要燒;今世不燒,來世還得燒,總歸要燒。但你若不作基督徒,最後的結局更是被燒,連魔鬼的結局都是被焚燒。(二十10。)未得救的人都要到火湖裏去燒,(15,)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經過火燒的。你如果認識聖經,就知道一切舊造的結局和歸宿,就是被火焚燒。

人若看見這個,今天肯在十字架的祭壇上讓火焚燒,結局就是蒙神悅納,蒙神拯救。但是人如果不肯在這裏被燒,有一天就要和拿答、亞比戶一樣,碰著烈焰,倒斃在神跟前。另一面,人如果拒絕救恩,不接受救恩,不接受救主,結局更要落到火湖裏。沒有一個人是不被燒的。

我在這裏並不是講威嚇人的話。願主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所有敗壞的人類,天然的人,都得經過火燒。不過,這個焚燒分作三種。第一種是在祭壇這裏,這是拯救的火,悅納的火。你若甘心接受這裏的燒,那是何等寶貴,何等榮耀!這個燒的結果,是在神面前發出馨香之氣,叫我們顯出寶石的光景。第二種燒是為著那些得救了,卻不肯對付自己、破碎自己的人,有一天火也要出來,燒他們的工作,燒他們這個人。他們自己雖然可以得救,卻要受虧損,好像從火裏經過一樣。以上兩種燒,都是為著已經得救的人。第三種的燒是為著那些不要主、拒絕救恩的人,那就是擺到火湖裏燒。每一個人都要被燒,沒有一個人能逃避這個燒。

最上等的燒,就是燔祭壇上的燒,這是甘美的,也是榮耀的。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我們是蒙恩的人,應該站在那裏,應該作甚麼。求主給我們看見,新約的事奉不是出於我們,乃是出於祂而經過我們。我們把自己擺在十字架的祭壇上,不可憐自己,不寶愛自己,倒恨惡自己,對付自己,把一切都擺在祭壇上,給祂得著;這樣,祂的火就要降在祭壇上,焚燒我們。從這裏就要燒出一個事奉。這是上好的路,願主恩待我們。

一九五四年一月講於馬尼拉

原刊於一九六三年十一月『話語職事』第一百四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