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滿足(七)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並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按照我們對祂的經歷,將祂當作我們的燔祭獻給神(三)

在前篇信息中,我們看見我們可以在基督被牽去宰殺、被宰殺、被剝皮和切塊的經歷中經歷祂。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在基督作燔祭獻給神的經歷中,我們對祂進一步的經歷。

五 在祂的智慧上

林前一章三十節告訴我們,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在利未記一章,基督的智慧是由燔祭牲的頭所豫表。我們需要基督的頭,這就是說,我們需要祂的智慧。

我們若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智慧,就必須活基督。正確的基督徒生活,一種住在主裏面,使我們享受祂生命的生活,乃是不憑自己,只憑基督來作事的生活。只要我們憑自己作事,我們就無法得著基督的智慧,祂也無法成為我們的智慧。例如,你若在自己裏面,憑著自己對丈夫或妻子、並兒女說話,基督就不會在你的說話中成為你的智慧。我們若要憑基督說話並作事,就需要禱告:『主,活在我裏面。我已經被釘死,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主,我不想憑自己作任何事—我要憑著你作一切事。實際上,主,我要讓你活在我裏面,為我作一切事。』當我們讓基督活在我們裏面,為我們作一切事時,祂就成了我們的智慧。

我們今天的難處乃是:我們想要過得勝並完全的生活,但我們卻不憑基督生活行動。我們有心要憑基督活著,甚至要活基督,但我們不習慣這樣作。反之,我們習慣活自己。我們不用努力,不用定意運用自己裏面的任何部分,就自然活自己了。然而,我們要活基督,就需要操練我們全人。

關於活基督這事,問題不在於事情是否有罪,乃在於那活著的是不是我們。我們常常看某件事情是否有罪,但神看我們是憑自己活,還是憑基督活。我們發脾氣的時候,固然是作有罪的事,但即使我們的行為看起來沒有罪,只要我們憑自己,不憑基督活著,就會產生罪。我們活自己,至終就會犯罪,因為那活著的是我們。但基督若活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會得勝,祂也會成為我們的智慧。

我們若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基督就不僅成為我們的生命,也要成為我們的智慧。甚麼時候我們覺得丈夫或妻子很難對付,那就是我們缺少基督作智慧。我們若沒有活基督,我們在婚姻生活中就會有麻煩。避免和丈夫或妻子發生麻煩的路,就是活基督,因而得著祂作我們的智慧。

基督非常有智慧。祂活在我們裏面時,就在我們裏面重複祂智慧的生活。這樣,我們就在基督的智慧上經歷祂,並過一種以基督作我們智慧的生活。

論到我們在基督的智慧上經歷祂,保羅說,『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中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為使我們得榮耀所豫定的。』(林前二7。)神的智慧就是基督,(一24,)祂是隱藏的奧祕,(西一26~27,)乃是在萬世以前,為使我們得榮耀所豫定、豫派、豫立的。基督是神的智慧,祂也是奧祕中的智慧,隱藏的智慧,以及神在萬世以前,為使我們得榮耀所豫定的一位。我們也許以為這榮耀只為著將來;但我們若活基督,經歷祂在生活中成為我們的智慧,甚至在今天我們就經歷一點這榮耀。

六 在祂是神的喜悅上

我們也可以在基督是神的喜悅上經歷祂。主耶穌總是神的喜悅。在兩個場合裏,從諸天之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我們今天若過一種以基督作我們燔祭的生活,我們也會成為神的喜悅。

保羅就是這樣經歷了基督。他在加拉太一章十節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或者我是要討人的喜悅麼?若我仍討人的喜悅,我就不是基督的奴僕了。』保羅所過的生活,乃是基督之生活的重複,常常討神的喜悅。所以,他的生活是神所喜悅的。

我們可能以為保羅是特殊的,他的生活是無法相比的,他的標準對我們太高了。但保羅告訴我們要效法他。(林前四16,十一1。)保羅和我們一樣;他是人,是舊造的一部分,並且活在肉體中。我們有沒有在成為神的喜悅上效法保羅,在於我們是自己活,還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倘若是我們在活,我們就無法成為神的喜悅。但我們若讓基督為我們活,若憑基督活,甚至活基督,我們的生活必然成為神的喜悅。甚麼時候我們的生活成為神的喜悅,我們裏面對這會有深的感覺。我們會知道,我們所過的生活,乃是基督之生活的重複,並且是神的喜悅。

我相信我們眾人對這件事至少有過一些有限度的經歷,那時我們深深覺得我們是在討神喜悅,也使自己歡喜。然而,許多時候我們沒有討神喜悅,甚至也因此叫自己不喜悅。

甚麼樣的生活討神喜悅?惟一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生活,乃是討神喜悅的生活。這樣的生活是神的喜悅。

保羅在羅馬十四章十八節說,『這樣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這裏的『這樣』,是指十七節所說,神的國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凡這樣服事基督的,就是在神的國裏服事的,就為神所喜悅。我們過國度的生活,就是過一種公義、滿有和平並喜樂的生活。這樣一種生活是基督作燔祭之生活的重複,那總是神的喜悅。

七 在祂的心腸裏

基督的心腸指祂所是內裏的各部分,包括祂的心思、情感、意志和心,連同這些部分一切的功用。

我們心腸(我們內裏所是)的首要部分乃是心思。『你們裏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腓二5。)基督裏面所思念的,今天該是我們所思念的。這就是說,我們該以祂的心思為我們的心思。我們應該是一班沒有自己天然心思,卻有基督心思的人。

保羅在林前二章十六節下半說,『我們是有基督的心思了。』因我們與基督在生機上是一,我們就有祂一切的機能。心思是智力的機能,領悟的器官。我們有基督這器官,就能知道祂所知道的。所以,我們不僅有基督的生命,也有基督的心思。基督必須從我們的靈浸透我們的心思,使我們的心思與祂的心思成為一。

保羅在羅馬八章六節說到將心思置於靈。這話不像他論到基督心思的話那麼強。我們不該僅僅將心思置於靈,更該有基督的心思。

『我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裏,…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腓一8。)心腸表徵裏面的情感,指柔細的憐憫和同情。保羅甚至在基督的心腸,基督裏面柔細的各部分裏,與基督是一,切切的想念聖徒。這指明保羅沒有持守自己的心腸,而是以基督的心腸為他的心腸。他不僅接受了基督的心思,更接受祂整個內裏的所是。所以,保羅內在的所是改變了,重組了,重新塑造了,重新構成了。他內在的所是被基督的心腸重構了。保羅沒有在他天然的內裏所是裏過生活,乃在基督的心腸裏過生活。

『基督的真實在我裏面。』(林後十一10。)這裏的真實,意誠實、信實、可靠。那在基督裏是真實的,就是誠實、信實、可靠的,也在使徒保羅裏面。

『我在基督耶穌裏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前十六24。)保羅對哥林多人的愛,不是他的愛,乃是在基督裏的愛,就是基督的愛。保羅不是憑他天然的愛,乃是憑基督的愛,來愛聖徒。

我們若將這些經文擺在一起,就看見保羅是一個不斷經歷基督之心腸的人。因著他這樣經歷基督,他定然能按照他對基督的經歷獻上基督。

八 在祂的行動上

在利未記一章,燔祭牲的腿表徵基督的行動,正如頭表徵祂的智慧。我們也需要在基督的行動上經歷祂。

在馬太十一章二十九節,主耶穌說,『你們要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這就是接受主的腿,主的行動,在祂的行動上經歷祂。

『你們…這樣學了基督。』(弗四20。)學了基督,就是有祂的腿和腳,好在生活、行動上完全像祂。

『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這節指明保羅沒有憑自己的腿和腳行動,乃是憑基督的腿和腳行動。

彼得也在基督的行動上經歷祂。他論到跟隨基督腳蹤的話,指明了這點:『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保羅和彼得都是憑著作燔祭獻給神之基督的腿和腳行動。

九 在祂蒙聖靈保守,不受玷污的事上

最後,我們可以在基督作燔祭,在祂蒙聖靈保守,不受玷污的經歷上經歷祂。這由利未記中,燔祭牲的腿和內臟的清洗所指明。

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一節和提多書三章五節,說到我們對這洗滌的經歷。林前六章十一節說,『在我們神的靈裏,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我們若每天都經歷這樣的洗滌,然後來獻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就能按照我們的經歷將祂獻上。我們若沒有經歷聖靈的洗滌,就沒有能力獻上已經清洗的燔祭。我們需要在基督被聖靈洗滌的事上經歷祂。

保羅在提多書三章五節說到『聖靈的更新』。這更新也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蒙聖靈的洗滌保守,不受玷污的經歷有關。

參 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

我們需要向神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作燔祭。保羅在羅馬八章十一節下半說,『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然後他在十二章一節接著說,『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在歌羅西一章二十八節,保羅說到『將各人在基督裏成熟的獻上』。這就是向神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作燔祭。

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光景乃是:很少人將基督獻上作燔祭。你能在那裏找到一班基督徒,每天向神獻上他們所經歷的基督作燔祭?關於這事,我們中間的光景又如何?我擔心我們也缺少經歷。這是在擘餅聚會或禱告聚會中,許多聖徒沒有東西可發表的原因。我們可能想向神獻上讚美,但我們若對基督的經歷缺少經歷,我們就沒有東西可以發表。然而,我們若對基督作燔祭的經歷滿了經歷,我們的讚美就會有豐富的發表,不僅在聚會中,更在私下與主同在的時候。所以,我們該天天竭力在基督作燔祭的各面經歷祂。然後,因著對基督多有經歷,我們就能向神獻上所經歷的基督。我們的禱告和讚美就會釋放出我們對基督的經歷。

肆 按照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將祂當作我們的燔祭獻給神

我們需要按照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將祂當作我們的燔祭獻給神。彼前二章五節和希伯來十三章十五節的這兩處經節指明了這事。彼前二章五節說到,『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這些屬靈祭物乃是基督在祂豐富的各種不同方面,作舊約豫表中一切祭物的實際;特別是包括基督作燔祭的實際。希伯來十三章十五節說,『所以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常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這兩處經節都指明,我們能向神獻上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乃在於我們在基督的經歷中對祂的經歷。

我們若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不僅會有出於基督的東西獻給神,更能按照我們經歷的程序將祂獻上。假定你獻上基督作公牛。首先,你將這供物帶到祭壇,就是宰殺之地。然後你將牠殺死、剝皮,並清洗牠的腿和內臟。這程序就是回顧你在基督被牽去宰殺、被宰殺、被剝皮並清洗的經歷上對祂的經歷。你在日常的生活中這樣經歷過基督,現在當你向神獻上基督作你的燔祭時,你就回顧你的經歷。所以,你獻祭的方式,說明了你對基督的經歷。

那些親眼看見這種回顧和展示的人,必定會有深刻的印象。當然,因著缺少經歷,我們不常看見這事。偶爾在聚會中,我們聽到讚美或見證,回顧並展示某人對基督的經歷,我們就欣賞那個讚美或見證。

我們在聚會中向神所獻的燔祭,大部分是兩隻鴿子;祭物本身以及獻祭的方式都很貧窮,原因就是缺少對基督作燔祭的經歷。我們若缺少對基督的經歷,就沒有甚麼可以回顧或展示的。但我們若在基督的經歷中對基督有豐富的經歷,我們就能經過一個程序,回顧並展示我們對基督的經歷。這樣的回顧和展示在神眼中乃是珍寶。

我們需要經歷基督,然後將祂獻上給神。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就是跟隨祂的腳蹤。這就是活基督,重複祂在地上所過的生活。我們若活基督,就必定對基督有許多經歷。當我們將這經歷過的基督獻上給神,我們就是按著一種回顧和展示的程序將祂獻上,這種程序不僅叫人感動,也叫鬼和天使,特別叫神感動。神喜歡看見祂的兒女,按照一種程序,回顧並展示日常生活中對基督的經歷,藉此將祂的兒子獻給祂。召會的聚會若是滿了這種獻祭,那將是何等美妙!

關於敬拜,新約雖然給我們清楚的話和原則,卻沒有提供我們在舊約的豫表(特別是利未記中的豫表)裏所看見的細節。例如,主耶穌在約翰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告訴我們,真正的敬拜神乃是在靈和真實裏;保羅在林前十四章也給我們一些原則,說到該如何聚會。但在約翰四章或林前十四章,我們都找不到關於敬拜或如何聚會的細節。要知道細節,我們需要來看利未記中的豫表。

利未記對於敬拜神的事多所論述。獻燔祭和其他的供物就是敬拜神。神要我們用基督作供物的實際來敬拜祂。神不要一班人俯伏下跪,或僅僅唱詩讚美來敬拜祂。真正的敬拜,滿足神心的敬拜,乃是將我們所經歷的基督獻給祂,並按照我們的經歷獻上基督,回顧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有的經歷,藉此前來敬拜神。這是父所尋找的敬拜,祂所渴望的敬拜。

父要我們按照一種程序回顧我們的經歷,將祂的兒子獻給祂而敬拜祂。這需要許多經歷。感謝主,利未記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不僅得著祂作燔祭,也能彀經過一個程序,在其中藉著回顧對基督的經歷,將祂獻給神。

你也許覺得不可能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然而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告訴我們,我們若經歷基督復活維持並加強的大能,就能模成基督的死。宣信(A.B.Simpson)在他的一首詩歌中說,『我何難與基督同死,因復活我已認識。』(詩歌三六二首。)我們若看見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異象,並且受吸引過這樣的生活,我們就必然有信心,深信那位擺出自己的經歷作榜樣的基督,現今就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生命的供應。我們裏面有全足的供應,這供應就是在復活裏的基督之靈。保羅能說,『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因就在於此。所以,基督既在我們裏面並為著我們,我們就不該灰心失望。

就著燔祭而言,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然後我們所獻上給神作燔祭的,就要蒙祂悅納。但我們怎能這樣經歷基督?我們在自己裏面無法作這事,但我們藉著內住、復活的基督(祂自己就是復活)就能作到。在祂裏面並藉著祂,一切關於經歷基督作燔祭的事,我們都能作。在祂裏面並藉著祂,我們就能在婚姻生活和召會生活中過得勝的生活,勝過我們家庭生活中一切的難處和召會生活中一切的問題。我們在那加我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所以,我們能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並將祂獻給神作燔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