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滿足(六)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並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按照我們對祂的經歷,將祂當作我們的燔祭獻給神(二)

在前篇信息,我們看過基督在祂的經歷中,乃是獻給神之燔祭的各面。在本篇和下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在基督的經歷中我們對祂的經歷。

貳 在基督的經歷中我們對祂的經歷

燔祭不是一件輕的事,乃是很有分量的事。『燔祭,』原文意,上升之物,因此指升到神面前的東西。這地上有甚麼能升到神那裏?惟一能從地上升到神那裏的,乃是基督所過的生活,因為祂是惟一絕對為著神而活的人。

我們憑自己無法過一種絕對為著神的生活。我最近有很深的感覺,甚至我們的聖別與認罪也是不純淨的,乃是污穢的。我們人不是別的,就是污穢。凡從我們裏面出來的都是污穢的,凡我們摸過的東西都成了污穢的。為這緣故,按照聖經中的豫表,甚至當我們到神那裏作最聖別的事,我們還需要贖罪祭和贖愆祭。每當我講說聖別的話,我深深感覺我需要贖罪祭和贖愆祭,我需要信靠主的洗淨和潔淨。

燔祭指明一種絕對為著神的生活。這樣的生活完全出於純淨的源頭,沒有墮落的元素,沒有缺陷,沒有罪。這種生活是純淨且聖別的。我們憑自己無法過這種生活。我們墮落到一個地步,已經成了世界,那是全然污穢的。實際上,世界就是我們自己,我們就是世界。我們的本質、素質、纖維、和元素的每一部分都是污穢的。我們絕不能成為給神的燔祭。所以,我們必須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

就著我們的光景而論,燔祭是為著遮罪。(利一4。)我們需要藉著作燔祭之基督的血而得遮罪。

接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不需要我們經歷基督所經歷的。然而,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就需要經歷基督所經歷的。除非我們對基督作燔祭的經歷有一點經歷,不然獻上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就是無效的。我們獻上基督作燔祭有多少,乃在於我們經歷祂作這祭有多少。

人要向神獻上基督作贖罪祭和贖愆祭,不需要對基督有甚麼經歷。罪人聽見福音,可能悔改說,『神阿,憐憫我!我接受主耶穌作我的救主。』罪人這樣禱告,就會立刻蒙赦免,這不需要他經歷基督。悔改的罪人只要接受基督作他的贖罪祭和贖愆祭就好了。但接受基督作燔祭,情形完全不同。我們接受基督作燔祭,只能達到我們在祂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程度。

我花了許多年纔領悟,我們獻上基督作燔祭,不能越過我們對祂作這祭的經歷。關於這事,利未記這卷書對我一直沒有打開;雖然就著我所學過弟兄們關於供物的教訓來說,這卷書對我已經是開啟的。至終我得著亮光,看見利未記裏論到供物的章節,不是向我們啟示基督作燔祭總體的所是,乃是啟示如何獻上基督作燔祭。我們獻上祂,乃是按照我們對祂的經歷。若是我們對基督所經歷的沒有任何經歷,我們就無法向神獻上基督作燔祭。

基督作燔祭,乃指祂向著神是絕對的。在基督作燔祭獻給神的一切經歷中,祂是個真正的人,絕對為著神的人。這就是祂能作一切供物之代替的原因。祂是燔祭,這使祂有資格作贖罪祭。基督若沒有作過燔祭,祂就沒有資格作贖罪祭。

基督作燔祭,叫祂被宰殺、剝皮並切成塊子。為甚麼祂甘願被宰殺?因為祂向著神是絕對的。為甚麼祂甘願被剝皮並切塊?因為祂向著神是絕對的。我們不願被宰殺、剝皮並切塊,因為我們向著神不是絕對的。

為甚麼基督徒在家庭生活中仍有難處?為甚麼召會中弟兄姊妹中間,以及長老同工中間有難處?我們既已得救,並且愛主耶穌,就不該有任何難處。在社會上未得救的人中間有難處是自然的,但為甚麼召會裏聖徒中間有難處?我們在婚姻生活並召會生活中有難處,原因就是我們沒有絕對為著神。

甚至一對夫婦在為神作工時,也會爭執吵架。弟兄和他的妻子都愛主,但甚至在愛主的事上,他們仍會爭吵。他們也可能在奉獻財物給神的事上發生爭執。一方想為著某個目的奉獻一筆錢,但另一方想為著另一目的奉獻那筆錢。有時弟兄和他的妻子對家聚會要用那一首詩歌讚美主,都有不同的意見。因著這種不合,聚會就受到破壞。這種爭吵是因著缺少絕對為著神而引起的。

在行傳十五章,我們看見巴拿巴和保羅中間有難處。(35~39。)是巴拿巴將大數的掃羅帶進基督身體的交通;(九26~28;)也是巴拿巴在大數尋得掃羅,將他帶進新約的職事。(十一25~26。)然而在十五章,當他們對割禮的難處贏得勝利後,卻彼此分開了。我們可能用不同的理由解釋這次分開,但在神眼中,難處總是由於一件事—沒有絕對向著神。

因為基督是全然絕對為著神,而我們為著神的絕對只到很有限的程度,所以我們無法經歷基督作燔祭到極點。我們可能絕對為著神,卻不是完全絕對的為著祂。所以,我們只能很有限的向神獻上基督作燔祭。

我們若要向神獻上基督作燔祭,就需要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然後按照對祂的經歷,將我們所經歷的基督獻給神。比方在婚姻生活與召會生活中,我們經歷基督的被牽去宰殺。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在婚姻生活中就沒有爭吵,在召會生活中也就沒有難處了。只要我們仍然與自己的配偶爭吵,我們就無法在召會聚會中向神獻上基督作燔祭,因為我們沒有在基督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中經歷基督。我們若沒有在基督作燔祭獻給神的經歷中經歷基督,我們對基督作燔祭的一切談論就是徒然的。我們除非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不然就沒有燔祭獻給神。

我們現在詳細來看,在基督作燔祭滿足神的經歷中,我們對基督的經歷。

一 在祂被牽去宰殺的事上

我們若在基督作燔祭獻給神的經歷中經歷了基督,就會領悟我們該像基督那樣,被牽去宰殺。我們可以將這應用在婚姻生活的事上。在丈夫與妻子之間的爭吵中,倘若雙方,甚至其中的一方,在基督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中經歷祂,這爭吵就要被吞沒。在召會生活中,我們若在基督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中經歷祂,召會中的難處也同樣會被吞沒。

我們若是不抗拒,只讓別人把我們牽去宰殺,就要在基督的死裏經歷祂。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被牽去宰殺就是踏出一步,好被模成基督的死。當人將基督牽去宰殺時,祂沒有抗拒,反而安靜跟隨,這是祂給我們立的榜樣。被模成基督的死,就是過一種同形於基督所給我們之模型的生活。基督雖是被牽到各各他去宰殺,但那不是祂惟一被牽去宰殺的時候。基督的一生,特別是祂盡職的年日,一直是被牽去宰殺的。

基督徒的生活該是燔祭的生活。這燔祭當然不是指著我們,乃是指著基督。所以,基督徒的生活實際上乃是基督作燔祭的生活。保羅就是過這樣一種生活。因此他能說,『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保羅所過的生活,乃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時所過燔祭的生活。這就是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基督。

在行傳二十一章,我們看見保羅如何在基督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中經歷基督。保羅到耶路撒冷去看望那裏的召會。他會見雅各和眾長老,向他們述說神藉著他的職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事。然後他們對保羅說,『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背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規例。』(20~21。)長老們接著題議保羅同四個有願在身的人去聖殿,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繳費,叫眾人都知道保羅是按規律而行,遵行律法。(23~24。)保羅接受他們的話,與那四個人同去聖殿。然而,主沒有容忍這光景,就在祂的主宰裏,容讓一場暴動發生,導致保羅被羅馬人捉拿。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裏,就『聳動了所有的群眾,下手拿他』。(27。)全城都震動了,百姓拿住保羅,『拉他出殿。』(30。)那些抓住保羅的人『想要殺他』。(31。)至終,千夫長上前『拿住他,吩咐用兩條鐵鍊捆鎖』,(33,)又因為外面亂嚷,『就吩咐人將保羅帶進營樓去。』(34。)有許多百姓跟隨著,喊叫說,『除掉他!』(36。)在此我們看見保羅的確有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他經歷了主耶穌所經歷的。

也許你會想,你怎能經歷被牽去宰殺。你若甘願過燔祭的生活,有時就要經歷到被召會中的弟兄們牽去宰殺。一位弟兄也可能被他的妻子牽去宰殺,而一位姊妹也可能被她的丈夫牽去宰殺。這樣的事常發生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你若從來沒有被牽去宰殺,那你就不是效法基督。你若過基督所過的那種生活,就無法避免被牽去宰殺。你會一再被牽去宰殺。

你若沒有經歷基督被牽去宰殺的經歷,你的燔祭就只是兩隻鴿子。然而,你越活基督,就越會過一種被牽去宰殺的生活。基督曾過這樣一種生活,現在祂活在你裏面,重複祂的生活。祂的生活在你裏面重複,就成了你在基督的經歷裏對祂的經歷。

二 在祂被宰殺的事上

至終,基督被宰殺了;祂被治死。今天我們可以在基督被宰殺的經歷中經歷祂。保羅在林後四章十一節說到這經歷,說,『我們…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被交於死就是被宰殺。我們若在基督被宰殺的事上經歷祂,就會有出於基督的東西當作燔祭獻給神。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說到模成基督的死。基督被釘十字架,我們今天也被釘十字架。我們被釘十字架,就是模成基督的死。一天過一天,我們被殺死。因此,就某種意義說,基督徒不是在活,乃是在死。我曾讀到一本書,名為『藉死而活』(Dying to live)。每一天我們都藉死而活;我們被治死,好叫我們可以活。

我們需要將基督被牽去宰殺以及被宰殺的經歷,應用到自己日常的光景中。我們若從神得著憐憫,在基督被牽去宰殺以及被宰殺的事上經歷祂,我們在家庭生活或召會生活中就沒有難處。我們仍然與別人有難處,原因乃是我們不願意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

三 在祂被剝皮的事上

我們也可以在基督被剝皮的事上,就是在祂人性美德的外在表顯被剝奪的事上經歷祂。把祭牲剝皮就是除去牠的遮蓋。在對豫表的屬靈解釋上,剝皮等於被毀謗。

這剝皮,這毀謗的例子,見於約翰八章四十八節,和馬可三章二十二節。在約翰八章四十八節,猶太人論到主耶穌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又有鬼附著,豈不正對麼?』按馬可三章二十二節,經學家說,『祂有別西卜附著;又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在這兩個情景中,主耶穌都被毀謗,祂人性美德的外在表顯都被剝奪了。

好些經節指明我們可以在基督被剝奪的事上經歷祂。行傳二十四章五至六節說,『我們看這個人是瘟疫,是鼓動…生亂的,…連聖殿他也試圖要污穢。』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被指控為瘟疫,滿了傳染的病菌。但事實上,保羅是個好人,不傷害任何人。保羅也被指控為鼓動生亂的,到處製造分裂。不僅如此,他還被指控要污穢聖殿。他經歷了何等的毀謗!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指明,有人傳播他的惡名。惡名就是毀謗,剝奪了他美德的外在彰顯。

哥林多聖徒是保羅藉著福音所生的屬靈兒女,但在林後十二章,他們卻指控保羅在錢財的事上弄詭詐。他們聲稱保羅用詭計從他們得利,利用提多作代理,從他們收取錢財。(16~18。)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甚至被他屬靈的兒女所毀謗。

『人…因我的緣故,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太五11。)主耶穌用這話,豫言祂的跟隨者會被人毀謗並捏造壞話中傷。這確是真正的剝皮,剝奪我們的好名聲,使我們赤身,沒有遮蓋。我們若是過燔祭的生活,就無法避免這事。按照新約,我們跟隨基督之人的定命,乃是忍受這樣的剝皮,在基督被剝皮的事上經歷祂。

甚麼時候人說關於你的消極話,就是在剝你的皮。當你被剝皮,被毀謗時,你要說甚麼?你不該說甚麼。你若為自己說甚麼,就表明你不甘願在基督被剝皮的經歷中經歷祂。

四 在祂被切成塊的事上

今天我們甚至可以在基督被切成塊的事上經歷祂。林前四章十三節啟示保羅經歷了這事:『被人毀謗,…我們成了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直到如今。』『污穢』和『渣滓』是同義辭。污穢是指清掃時所丟棄的,因此是廢物、污物。渣滓是指被擦掉的,因此是垃圾、廢物。成了世界上的污穢和渣滓,就是被切成塊子。

你以為你越跟隨主耶穌,就越受人尊敬、重視麼?就某種意義說,你可能受尊敬,但就另一種意義說,你會被人當作污穢、渣滓看待。這就是基督的經歷。祂的門徒尊敬祂,對祂有高的評價;但是對於那些將祂切塊的反對者,祂是污穢和渣滓。在基督作燔祭獻給神的經歷中經歷祂,就是在祂被切塊的經歷中經歷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