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如何得著那地(三)藉著管理的原則

讀經:出埃及記四十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利未記八章七至八節,十至十二節,三十節,二十章二十六節,二十六章四十六節。

在未看民數記之前,我們必須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兩卷書裡多看一點。我們已經看見,進入那美地的路是藉著從逾越節羊羔開始,一步一步的享受基督,並在度量上一直的增加往前。但是在經歷中還有比這更重要的,那就是管理的原則,管理的因素。我們已經看見,要得著那美地,要進入包羅萬有的基督,是不能靠著個人來完成的,必須是靠一個團體的人。這是很清楚的。但是我們必須看見,特別對於團體的人,有一些管理的原則是必需的。必須有次序。在一個團體裡,各種事情必須有次序。若是沒有一些管理的原則,結果就是紊亂和紛亂,而紊亂紛亂和仇敵是相連的。若是我們失去了次序,我們就被破壞了,並且與撒但聯結了。這樣,我們就絕不可能進到美地去。為著要在神的兒女中間維持次序,就必須有一些管理的原則,管理的因素。

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這兩卷書中,我們不只看見享受基督的各種項目,並且看見神在祂的兒女中間所設立的管理原則。這裡至少有三個緊要、重大的管理因素或原則。

神的同在

第一個管理的原則是在雲柱和火柱中神的同在。在雲柱和火柱中神的同在是第一個管理的原則。這一個因素是與神子民的聚集、活動或行動有關的。神的子民該甚麼時候行動,該如何行動,該往那裡行動,都是看在雲柱、火柱中所啟示給他們神的同在。換一句話說,我們若是要往前去得著那地,我們必須是在神的同在中而去,若是神的同在與我們同去,我們就能進去並享受那地。你記得神如何應許摩西說,『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出三三14,原文。)這意思就是說,祂要用祂的同在領以色列人去得著那地。所以摩西對神說,『你的同在若不與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摩西要求神的同在必須與他同去,否則他就不去。

『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這是很奇特的一句話。我的同在和你同去。這並不是說,祂要去。祂要去是一件事,祂的同在要去是另一件事。你有否看見這裡不同之處?

讓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有一次我們四、五位一同服事主的人出門到某地去,我們都走在一起。有一位弟兄那時對我們不太高興,但他沒有選擇的餘地,只好與我們同行。我們都坐同一列火車,但是我們坐在第一車廂,惟獨這一位弟兄自己一人坐在第二車廂。他是與我們同去,但是他的同在並沒有和我們同去。他與我們一同離開,與我們一同旅行,也與我們一同到達,但是他的同在不與我們在一起。當弟兄們來歡迎我們的時候,他在那裡;我們在那地方一切的訪問,他都在;他和我們在一起,但他的同在不和我們在一起。這實在是奇怪。

弟兄姊妹們,許多時候神會與你同去,但是祂的同在不與你同去。許多時候神真是幫助你,但是你確實知道,祂對你不高興。你會得著祂的幫助,但你要失去祂的同在。祂帶你到你的目的地,祂也祝福你,但在整個旅途中,你不覺得祂的同在。祂與你同去,但祂的同在卻不與你同去。

哦,這不是一個理論,這是我們真實的經歷。已過的年間,當我服事主的時候,許多次我覺得祂的幫助。主是非幫助我不可,祂為祂自己名的緣故必須幫助我。但是我能告訴你,許多時候我並沒有神的同在,只因祂對我不太高興。祂不得不與我同去,但是祂並不開心。我是坐在第一車廂,祂是坐在第二車廂。祂隨著去,但是祂把祂的同在扣回去,好叫我知道祂不愉快。

幾年前一位青年姊妹和我談到她婚姻的事。她說,『弟兄,我覺得是神的旨意要我和某某先生訂婚。主實在是在這一件事上幫助了我,因此在某某日子我們就要宣佈訂婚。』我對於她的情形有點知道,所以我就對那位姊妹說,『沒有疑問神是幫助了你,我的確相信你的話,但是在這一件事上神對你高興麼?當你在打算這件訂婚的事時,你有沒有神的同在?』她回答說,『弟兄,我告訴你實在的話,我知道主並不高興我。我知道!一面祂是幫助了我,但是另一面我知道祂並不高興我。』我問:『你怎麼知道呢?』她的答案很有意思:『每一次,我想到這件事時,我覺得我失去了祂的同在。』這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主是幫助了她,但是主收回了祂的同在。

弟兄姊妹們,你必須清楚,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有主的幫助,就彀了。不,不!差得太遠了。我們必須有主的同在。我們必須學習這樣禱告:『主,你若是不把你的同在賜給我,我就要和你留在這裡,若是你的同在不與我同去,我就不去。我不要受你幫助的管理,我要你同在的管理。』我們還必須進一步的禱告說,『哦,主阿!我不要你的幫助,但是我要你的同在。主,我必須有你的同在。沒有你的幫助,我行,但是沒有你的同在,我就不行。』你能這樣對主說麼?

許多弟兄姊妹來對我說,『哦,弟兄,主真是幫助了我!』我就常想問他們說,『你覺得主的同在麼?你是得著了祂的幫助,但是你有沒有覺得祂的同在?』許多人是得著了主的幫助,但是少有得著主的同在的。祂的幫助並不是管理的因素,祂的同在纔是。

有些為主作工的人對我說,『弟兄,你有沒有看見主幫助了我們?你不信主祝福了我們麼?』我這樣回答:『沒有疑問主是幫助了你,也祝福了你,但是讓我們在主面前安靜一會兒。』過一會,我這樣問他:『弟兄,在你最深處的感覺中,你是不是覺得你有主的同在?我知道你曾為主作過一些工,也知道主幫助了你,祝福了你;但是我願意問你這一個問題,在你全人的最深處,你有沒有覺得主是那麼親自的與你同在?你有沒有一直覺得祂向你顯露笑容,並且祂的微笑進入你的裡面?你有沒有這一個?』這是很細嫩、很深入的話。作為主的一個僕人,多數是不能撒謊的,他們必須說實在的話。到最後,這樣的弟兄們就說,『我必須告訴你,已經有一段時間我是失去了與主的交通。』然後我就問:『弟兄,這是甚麼呢?你是受主幫助的管理呢,或是受主同在的管理?你是受祂祝福的管理呢,或是受祂笑容的管理?』

弟兄姊妹們,即使我們眼中帶著淚水,我們天天還得這樣說,『主,除了你微笑的同在,無別能使我滿足。除了你榮臉上的微笑,我別的甚麼都不要。只要我有這一個,我就不管天塌下來,或是地裂開。全世界可以都起來反對我,但是只要你的笑臉在我身上,我就能讚美你,並且一切都可以使我滿意。』主說,『我的同在必與你同去。』何等寶貝!主的同在,主的微笑,乃是管理的原則。我們必須懼怕從主有所接受,卻失去祂的同在。這的確是一件可怕的事。很可能主自己會把甚麼東西給你,但是那一件東西卻將主的同在從你奪去。祂要幫助你,祂要祝福你,但是那個幫助,那個祝福卻叫你得不著祂的同在。我們必須學習只受主同在的保守、掌管、管理並指引。我們必須告訴主,我們除了祂直接的同在之外,別的甚麼都不要。我們不要祂間接的同在。許多時候,你只有主間接的同在;不是頭手的,不是直接的。你要學習單單受主直接、頭手同在的管理。

這不僅是一個條件,一個資格,也是一個能力,使你能進去得著那地。主頭手的同在要以力量加強你去得著基督的豐富與萬有。哦,神頭手的同在有何等的力量,何等的大能!這實在不是一個道理,乃是我們最深處的經歷。

『我的同在必與你同去。』主是何等的奇妙,何等的榮耀,何等的奧妙!祂是怎樣將祂的同在顯給我們看呢?我們是怎樣經歷祂的同在呢?在古時,祂的同在白天一直是在雲中,晚上一直是在火中,就是在雲柱中和火柱中。在白天當太陽照耀的時候,雲就在那裡;在晚上黑暗之中,就有火在那裡。主的同在啟示給祂的兒女們,在白日時是在雲中,在黑夜時是在火中。

這兩件東西,雲和火,是甚麼意思呢?聖經好幾處給我們看見,雲是聖靈的記號。在我們的經歷中,聖靈有時像一片雲彩一樣。主的同在是在聖靈裡。許多時候我們知道主的同在與我們在一起。怎麼知道?因為我們在聖靈裡感覺到。我相信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有一點這樣的經歷。我們是在聖靈裡經歷了神的同在。這實在是奧妙。若是你問,你怎樣纔能在聖靈裡經歷主的同在?我只能回答說,我經歷牠,我體會牠。主是在聖靈裡,祂是在聖靈裡使我體會到祂的同在。那個實際乃是在聖靈裡。有的時候也許是因著我們的軟弱,或者是因為主覺得我們需要鼓勵或印證,祂就給我們一點領會,甚至一些感覺,聖靈真是像一片雲彩一樣。

一九三五年有一次我釋放一篇關於聖靈澆灌的信息。正在傳信息之中,我忽然覺得有一片雲彩覆罩我,好像我是在雲彩裡。立刻聚會有一個確定的轉變,從我口中出來的話就像活水一樣倒出來。全會眾都喫了一驚。當你有這樣一個經歷時,你不需要憑著心思來說甚麼,話語是從靈裡湧流出來。

那就是主的同在顯在雲柱中。你能這樣覺得牠,牠臨到成為一種的引導和鼓舞。你為著主有所負擔,主就給你這樣一個鼓勵,使你覺得在聖靈裡祂的同在。不過這是主賜給的一個特別經歷。每一天我們應該都能正常、平常的經歷聖靈裡主的同在。

那麼火柱的意思是甚麼呢?在晚上黑暗時我們需要火,火的意思和雲一樣。雲就是火,火就是雲。當太陽照耀的時候,主的同在就以雲的形狀出現;當黑夜來臨時,牠就以火的形狀出現。這是一件實體,顯於不同的形狀。那麼火代表甚麼呢?牠代表話。雲是聖靈,火是話。當太陽照耀的時候,你在聖靈裡是非常的清楚;你能很容易的跟隨雲。但是許多時候就像在晚上,你就在黑暗中。你不能信靠你的靈,你的靈是非常的不清楚。在這一種情形下,你必須信靠主的話。主的話就像火燃燒、發光、照亮。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節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當天空清明,一切明亮時,有雲彩就彀了。但是當黑暗籠罩天空,你分辨不清那是雲彩,那不是雲彩;你就必須跟隨火。有的時候你的天,你的日子極其清明,陽光又燦爛又強烈,你能毫無錯誤的看見聖靈的去路,而照著跟隨。但是或許更多的時候,你走在黑暗中,你是在晚上;昨天你那麼清楚,但是今天你這麼黑暗;你很糊塗困惑。但是不必憂慮,你還有話。你可以跟隨話。話就是火,是燒著的火、放明的光。當你在黑暗中時,你能跟隨這光,因為主的同在是在火中。

許多時候弟兄們對我說,『弟兄,我現在在黑暗中。』我就回答說,『讚美主,這正是你需要來取用主話的時候。你若不在黑暗中,你就沒有機會在話中來經歷主。只要取用祂的話。』當我們在黑暗中時,在祂話中來經歷基督是多麼的好!

主的同在一直是在這兩件東西裡頭,不是在聖靈裡,就是在話裡。當你清楚的時候,你能覺得祂是在聖靈裡。當你在黑暗中的時候,你能在話中看見祂。祂總是在這兩樣中,在聖靈裡,並在話中。你今天很清楚麼?讚美主,你能在聖靈裡覺得主。你在黑暗中麼?你也能讚美祂,因為你能在祂的話中看見祂。有的時候我們是在白天,有陽光照耀;也有的時候我們是在晚上,在黑暗中。但是我們不必罣慮。在白天清明之時,我們有聖靈如同雲一樣;在晚上黑暗之時,我們有話像火一樣。我們能藉著在聖靈和在話裡主的同在而跟隨主。

祭司職任與烏陵、土明

第二個管理的原則就是在膏油塗抹下的祭司職任並烏陵與土明。甚麼是祭司職任?這是一件奇妙而榮耀的事。祭司職任包括與神的交通,和在祂面前的生活與事奉。祭司的體系乃是一班不斷與神有交通的人。他們繼續不斷與神交通並在祂面前事奉。他們就這樣的生活、行動,作一切的事。當我們與主有交通,當我們日日時時與主有交通,當我們在這一種活的交通中生活、事奉並行動,我們就是祭司的體系。

我們若是失去了祭司體系,我們就失去了這一個管理的原則。這一個管理原則不是為著引導,乃是為著判斷。在雲火柱中主的同在是為著引導,而在膏油塗抹下的祭司體系並烏陵土明乃是為著判斷。

讓我們舉例說明。比方有兩個弟兄彼此爭吵,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是神的子民,但是有這麼一件事發生在中間,我們怎樣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怎樣能得到一個適當的判斷?我們是不是要召集一個會議來投票表決?當然不。所有這樣的問題只能由祭司體系來解決。這需要一班神的兒女是一直與主有交通的,是在主面前事奉的,無論他們在那裡或者作甚麼,他們都繼續不斷的活在主面前。這樣的一班人是在聖靈的塗抹之下,並且有烏陵和土明。因此,他們能得著判斷,得著主的斷案。藉著烏陵、土明和祭司體系,他們就能判斷決定任何一件事。

祭司職任包括三件事:與主的交通或來往,聖靈的塗抹,以及烏陵、土明。在這裡我們只能簡要的說到最後一點,就是烏陵與土明。烏陵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光,而土明的意思是完全或完滿。差不多在三十年以前,我讀到一個希伯來作者所寫的一篇文章,說到土明是一塊寶石,其上雕刻了希伯來文中的四個字母。在大祭司的胸牌上,有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刻在十二塊寶石上,這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只包含了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中的十八個字母。因此在大祭司的胸牌上缺了四個字母,而所缺的這四個字母就雕刻在土明上。當這塊寶石擺在胸牌裡的時候,那裡就完全了,就完滿了。那裡就有了完整的二十二個字母,希伯來文的所有字母都在那裡。聖經又告訴我們,烏陵是放在胸牌裡的一塊寶石,是為著放光的。在此我們就有了烏陵和土明的意義:光和完全。

那麼烏陵和土明怎樣用法呢?當以色列子民中間發生了一些問題或難處時,大祭司就把這件事帶到主面前去,藉著胸牌去得著答案。那位希伯來作者在那篇文章裡說,當大祭司到神面前去的時候,胸牌上某些寶石帶著其上的字母就會發光,在別的時候又有別的寶石帶著其上的字母發光。大祭司在寶石發光的時候,就把所代表的字母記下來拼成單字,再拼成句子。最終他就從神得到了一個完全的答案或判斷。那篇文章說,亞干犯了罪,他們從以色列所有的百姓中把他找出來,就是用這個方法。(書七。)

這樣說來,神的百姓要解決問題,應該根據甚麼管理的原則呢?乃是需要他們中間有一個祭司體系,將神的兒女放在懷裡,帶到主面前去。祭司體系必須在愛裡把他們帶到神面前,把他們當字母來讀,這樣,藉著聖經的亮光,祭司體系就能認識主的心意,從祂得到一些與祂兒女們情形有關的話語。

現在,關於那兩個爭吵的弟兄,我們就有答案了。我們能告訴他們說,『弟兄們,請安靜一些時候,我們要到主面前去。』我們要把這問題帶到主面前去,在主的同在中用聖經的亮光來讀這些弟兄們。這就是祭司體系對於胸牌中烏陵、土明的運用,藉此我們就得著了那些字母、單字,再拼成話語,而得著了關於這件事該有的斷定。

你知道使徒怎樣寫他們的書信麼?就是照這個方法。保羅給哥林多信徒的第一封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保羅在那個教會中遇到了好些問題:分門別類、懲治、婚姻、復活的教訓等等。幾乎甚麼樣的問題都有。他怎麼作?他就把所有的問題和那教會中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放在他的心上,然後在聖經的亮光中,他在主面前來讀這些。這豈不是這樣麼?當他這樣在話語的光中來讀的時候,他就看見了真情和答案。他從主得著了一個判斷,一個決斷,因此他就寫了哥林多前書。你想想所有的書信。使徒所寫的書信都是這樣寫出來的。並不是他們坐在房間裡讀一讀,理論理論,然後就寫出來了。不。在神的兒女們中間,總是有一些情形,需要從主得到一個答案,得到一句話。使徒以祭司的身分來盡職,就把這一切問題連同神的兒女,都帶到神面前去。他們在祂的同在中來讀這些問題,在主話的光中來讀那些信徒。這樣他們就得著了亮光;他們從主得著了單字、句子和思想。然後他們就寫了那些書信,把主的心意告訴聖徒們。 這是一個管理的原則。第一個管理的原則是在雲柱和火柱中主的同在。第二個就是在膏油塗抹下的祭司職任以及這兩件奇特的東西—烏陵和土明。

弟兄姊妹們,若是你來告訴我一些你與別人之間的問題,我應該怎樣作?我必須運用我的靈,將你和那些人帶到主面前去。我必須把你和那些弟兄姊妹,用愛放在心上,就是放在我的懷裡。我必須把你們全部帶到主面前去,說,『主,這裡有一些親愛的聖徒們。照亮他們。把你的光給我。』我要讀你。我要讀你的心思和情感。我要讀你的意念,你的動機,和你的動作。我必須在話語的光中來讀你的問題,以及與你有關的許多事情。讀了一個字母,一個字母,我漸漸得著了一個字。然後得著了另外一個字。最終我就得著了一句,然後一個信息。我就從主有所知道。我就能知道主對於你的思想,主對於你的意念是甚麼。

你們帶頭的弟兄們,在教會中遇見許多種的問題,給你們有機會操練這一種祭司的事奉。有時一位弟兄會來跟你交通,他和他父親之間的問題,他的父親是在主裡的一位弟兄。他會問你,他應該怎麼辦。隔一天可能有一個姊妹來找你,告訴你她和她婆婆之間的難處,而她婆婆也是教會裡的一個姊妹。你要怎麼辦?你能告訴他們,叫他們到法庭裡去見法官麼?當然不能那樣作。惟一的辦法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你必須有一顆心,你必須有一個胸懷,你必須有愛。你把他們放在心上,把他們這樣帶到主面前去,運用你的靈在主面前讀他們。先讀父親,再讀兒子。讀他們的習慣,他們的國籍,他們的個性,他們的思想,他們的教育程度。不是照著你自己的想法,乃是照著話語的光。這些全數都要讀。讀過之後,你就會一點一點得著句子和言語。你必從主那裡得著話語,得著祂心意的啟示。然後你就能對兒子和父親說話。對於那位姊妹和她婆婆也是照樣作法。你就能對他們說,『這是神的心意,你去禱告禱告。』你已經從主得著了判斷和答案。這是神百姓的法庭。我們是需要這樣一個法庭。我們需要天上最高法院在地上的代表。這法庭就是在聖靈塗抹下的祭司體系和烏陵、土明。

一班神的兒女能配搭在一起,團體的事奉主,這不是一件小事。這不是簡單的事。想想你自己的家。你是否有個家庭法院來解決你們所有的問題?我們在教會中的家庭法院是甚麼呢?不是別的,乃是祭司體系在聖靈的塗抹之下與主交通,藉著話語的亮光來讀所有的弟兄姊妹。用這種方法,我們就得著了所有事情的判斷和決定。我們所有的問題和難處都是用這種方法解決的。不是藉著爭辯,不是藉著商量、理論和安排,像一個政客或一個地上的法官一樣。只有藉著交通和膏油塗抹,在愛裡,在主話語的光中來讀信徒們的情況、性情和日常生活。

聖潔生活的條例

第三個管理的因素是聖潔生活的條例。這些條例是甚麼呢?在利未記裡面,我們有各種的祭,有祭司的體系,和許多的條例。利未記可以分作三部分:第一關於各種的祭,是從第一章至第七章;第二關於祭司體系,是從第八章至第十章;第三,從第十一章到這卷書的末了,是關於許多的條例。對於一個聖潔的生活,是有許多條例的。我們現在不能仔細全部都看過,若是能的話,我們就要看見那些條例是何等有趣,何等甜美,並何等富有意義。有許多條例是關於甚麼是潔淨的,甚麼是不潔淨的;怎樣是從俗的和屬世的事物分別出來的,怎樣是沒有分別出來的;以及該怎樣行動,不該怎樣行動。這些都是聖潔生活的條例。

簡單的說,這些條例可以歸納起來分成三個小一點的原則。第一,我們是屬於神的子民。這是一個該規律我們的較小原則。要記得你是屬於神的,你是神的子民。你若是記得這一個,你就要從許多事裡蒙保守。你想當你記得你是神的子民時,你能去看電影麼?這一個思想是彀使你退縮不前了。你想你能與人吵架,而同時記起你是屬於主的麼?你試試看,你就會看見,你的吵架變成了甚麼。

在遠東的時候,有一次我雇了一部人力車出去。人力車夫開頭告訴我要五塊錢,我就同意了。等我到達目的地之後,我發現我只有一張十元的鈔票;我就把票子遞給他,等著他找錢。他翻遍他的口袋,最終說,很抱歉,他只有四元零錢可以找還我。這是他們的詭計,我就開始和他爭吵。但是忽然間我記起,我是神的一個兒子。就是這麼一個記起,我就放棄了爭吵。我說,『好,好,算了罷;一塊錢算不了甚麼。』我這一個神的兒子怎能和人力車夫爭吵呢?那就是把主的名羞辱了。

每一次當你要作甚麼事的時候,你必須記得你是神的兒女。不要說這是太律法了。你我必須這麼律法纔可以。有的姊妹們,特別在遠東,有時候穿的衣服不太合於神兒女的體統。只要她們肯記得她們是屬於主的,這個想法就必使她們不敢這樣打扮。她們根本忘了她們是神的兒女,所以穿戴得像魔鬼的兒女一樣。記得我們是神的子民,這是條例中第一個小的原則。

第二,我們已經從世界裡分別出來了。神說,『我已經將你們從眾民中分別出來了。』我們已經被主從這世界中分別出來了。他們能作的我們不能,他們能說的我們不能,他們能有的我們不能。許多時候我去百貨公司,無法買任何一件東西,我只能搖搖頭說,『不,不,沒有一件是為我的,我是分別出來的。』

從西雅圖到舊金山,再到洛杉磯,我一直想買一雙皮鞋。在店裡有許多奇異時髦的樣式,卻難以找到一雙合於神兒女的。我若是買了其中的一些,我怕我就無法站起來向神的兒女們講道了。哦,百貨公司裡所賣的那些東西,那些屬世的東西!若是所有世界的人都得救了,並且記得他們是神的兒女,是從這世界裡分別出來的,所有的百貨公司必要被迫停業。他們再作不到甚麼生意。可惜大部分的人還沒有得救,但最可憐的是那些被主救回來的人尚未從這世界裡分別出來。至少我們這些蒙主救贖的人必須記得,我們是主從這世界裡所分別出來的人。這也是一個該管理我們的原則。不要說這是太律法了,我們必須這麼律法。

第三個小的原則,主是聖潔的,所以我們也必須是聖潔的。主是分別的,是與一切別的事物不同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從一切事物中聖別出來。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聖潔,像祂聖潔一樣。

這三個小原則組成一個大的管理原則,而這些原則乃是聖別生活的條例。第一,要記得你是神的兒女;第二,要記得你已經從這世界分別出來了;第三,要記得你的神是聖別的,你也必須像祂一樣的聖別。這三個原則該管理你生活中的一切。

總結的說,主的同在是我們這一個團體的引導。到底我們是該去,或是該留,我們能藉著主的同在來知道。我們必須只受祂同在的指引。這是第一個管理的原則。若是我們中間有些難處,我們不需要用外面的方法去尋得解決。我們有祭司體系的法庭,藉著我們中間在聖靈塗抹之下與主的交通,並藉著在話語光中用愛來讀所有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就能得著所需要的判斷,適當的決定。這是第二個管理的原則。至於我們日常的生活和日常的活動,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是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的,並且我們必須聖潔像神是聖潔的一樣。這是第三個管理的原則。我們若是受這些原則的管理,我們就是準備好了,彀資格往前去得著那美地。我們就能進入基督包羅萬有的豐富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