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的三部分及其需要

讀經: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二章七至九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四章二十四節,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
神以特別的方式創造人

聖經啟示神創造宇宙和萬有。在神的造物中,有天、地、萬有和人等千萬的項目。神以普通的作法創造萬有,惟獨以特別的方式創造人。在神的心意中,神把人造作為萬有的中心。以下我們要來看神造人的三項特點。

人有神的形像

神造人的第一項特點,是人有神的形像。在創世記一章,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26。)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照著祂自己的樣式造人,說出神把人擺在何等高的地位。形像指裏面的所是,樣式指外面的形狀。神有心思、感覺、意志和作為;神能創造、計畫,因此神能完成偉大的工作。人裏面有內容,就像是心思、感覺、思想、情感、意志和判斷等等。人也相當聰明、有智慧,能造作和發明,這是因為人裏面的所是是按著神被造的。

神也有外面的樣式。一面說,神無形無像,人不能看見。(提前一17,來十一27。)但是創世記十八章說,有一天神以人的樣式顯出來。亞伯拉罕不但看見神,也給神洗腳,還給祂喫佳餚,所以神實在有外面的樣式。人既是照著神的樣式造的,意思是神幾乎把人和祂列為同類。在一章,神創造各物種,各從其類。譬如,桃子從桃類,李子從李類,鳥從鳥類,獸從獸類。至於人乃是從神類;神是按著祂自己的形像,照著祂自己的樣式造人,這真是特別。我們若是仔細讀聖經就能看出,神的心意就是要人成為祂的器皿,祂要進到人裏面,把祂自己裝在人裏面,使人能發表祂、彰顯祂。人的地位實在太高超,人的使命也太榮耀了。

人有三部分

神造人的第二項特點,是人有三部分。創世記二章七節上半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了人的身體。化學家研究過,組成人身體的礦物成分,相當於土的成分,證明人的身體是出於土。

接著,神『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7中。)這生命之氣進到人裏面,成了人的靈。(伯三二8。)連中國的古人造字,也造了『靈』字,表明人有靈。人的靈乃是從神口中吹出來的生命之氣,進入人的軀殼裏所產生的。

人的身體是用有形、摸得著的塵土造的;人的靈是用無形、摸不著的生命之氣造的。人的靈和身體結合在一起就『成了活的魂』。(7下。)魂就是人。聖經說有多少人,原文不太用『人』字,而是說多少『魂』。(創三六6,四六15,出一5。)中國人很注重喫飯,不說一家有多少人,而是說一家有多少『口』。聖經是注重人的個格、人的自我,所以是算有多少『魂』。『魂』就是心理學所說的心理,是指人的個格,人的自我,也就是人的自己。人的個格裏有意志、感覺、情感、思想等作用,這些就是魂的作用。舉凡思想事情,定規主意,決定去留,喜歡或不喜歡,愛或不愛,都是魂的作用。魂雖然是人的個格,卻需要身體來存在,並接觸物質的世界。不僅如此,神給人造靈,靈是人和神接觸的機關,使人和神發生關係。表面看來人也是動物,但是人和動物的不同點就是人有靈,動物沒有靈。連中國古聖也稱人為萬物之靈。人的超脫、高超就在於人有靈。

人需要接受神作生命

神造人的第三項特點,是人需要接受神作生命。神不只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人,為人造了三部分,更把人擺在一個園子裏,有各種植物,當中有一棵特別的樹,就是生命樹。(創二9。)生命樹很特別,代表神自己,因為神就是生命。神把人造好之後,將人擺在生命樹跟前,指明人需要接受神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

神創造人有三部分,其中特別的部分是靈,靈是用來接受神的。神給人造胃,為要接受飯食。但人裏面還有屬靈的胃,就是我們的靈,叫我們可以接受神。神作為生命樹,把祂自己擺在人跟前,要人喫生命樹的果子。因此,人就能得著神進到人裏面作生命。

不同等級的生命

創世記一至二章給我們看見,神創造萬物是先造無生命之物,等天地一切都造好,再造有生命之物。神造生物,從低等的生命造起,再造高等的生命。在一章,神首先造的生物是植物。植物當然是最低等的生物,因為沒有感覺,沒有意識。其次造中等的生命,就是動物。狗、貓、鳥、甚至連小魚或小昆蟲,都有一點點的感覺和意識。就像螞蟻,你不去打擾,牠們就平安過日子。但你的手一動,牠們都跑了,因為牠們有感覺,有意識。動物的生命雖然有意識,可是不彀高。在造了植物、動物之後,神就造人。人的生命是最高等的,意識高,感覺高。但人不是超級的,超級的生命乃是神自己。神先造植物,造動物,再造人。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接受神。神這超級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作生命,就叫人在宇宙中成為最高級、超級的造物,目的是為著彰顯神。

從經歷證實人有三部分
人有體

我們看見神創造人有三部分,接著要就著大家的經歷來證實人有三部分。首先,無庸置辯,我們都承認人有身體,有四肢百體。

人有魂

其次,在我們裏面有一個看不見的部分,叫作魂。魂就是心理學所說的心理,心理就是自我。諸如人的思想、定意、傾向、選擇、愛好、喜怒哀樂等,都是自我的活動,這就是魂。一般講人的構成,只講人的身體和心理這兩部分。人形而下的部分是身體,形而上的部分是人的心理,就是人的魂。一般人只知道人有這兩部分。

人有靈

有一個被忽略的事實,就是人不光有身體,不光有魂,在人深處還有一個機關,就是靈。譬如,某人缺一筆錢,他的表弟是千萬富翁。他在表弟家看見一抽屜的鈔票。於是他心裏想:『我若向表弟借款,他定規不肯借。明天我去造訪他,使個調虎離山計,引他離開房間,我就有機會偷走抽屜裏的鈔票。他的鈔票堆在那裏,實在說來都是廢置。假使晚上遭了火災,不就完了麼?他富,我窮,他卻不肯鬆開手救我這個表哥,真是富而不仁。不僅如此,他在香港讀書的時候,是我父親供養他的。而後畢業了,是我父親送他到美國。之後他得了博士學位,事業有成。而我卻沒有受我父親那麼多的恩惠。他實在沒有道理不借錢給我,他應該幫我的忙。他的好處不能分我一半的話,起碼也得分我四分之一。因為他一毛不拔,所以我應該從他拿一點來。表面看我是偷,實在說,我是公公道道的得一點福利。這是天經地義的,完全通情達理。我父親供他讀書,送他到美國。現在他發了財,我是我父親的兒子,我今天過不了關,他應該出面幫忙,但是他不肯。』這人想過了,就定了主意這樣作,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以上這套說辭就是魂的作用,自我的作用,完全是心理作用。但是,當他要去作的時候,在他的深處還有一個聲音說,『不可,這是不道德、不仁義、不合法的。不錯,你父親幫過他的忙,但無論如何你這樣作不對。』這個深處的聲音證明,除了魂以外,我們還有一個更內在的機關。

再說,夫婦沒有不吵嘴的,越吵越有得吵,理永遠講不完,越講理越多。理由大部分都在頭腦裏。當作丈夫的講理時,裏頭還有一個機關說,『你和妻子爭,你的嘴很強、很硬,都是你的理。可是你沒有良心,就算她不對,只有二成是她不對,但有八成是你不對。』然而,作妻子的講理也不輸丈夫。講理的時候,口氣也很強,但裏頭有一個機關告訴她說,『還是你不對,你不對的多,他不對的少。』相信我們都有過這些經歷。這個機關比自我還公平,這個機關就是中國人所謂的天良或良心。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良心就是我們靈的一部分。(羅九1,參八16。)良心不是心思,不是意志,也不是情感,乃是我們靈裏面的一部分。儒家經典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所有講解儒家學說的人都承認明德就是良心,就是理學家王陽明所說的良知良能,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天良。

我們的靈有三部分:一部分是良心,直接知道是非;一部分是直覺;(可二8;)還有一部分是交通,使我們能和神來往交通。(約四24,羅一9,弗六18。)我們人裏面有這麼一個機關,既不是人的身體,也不是人的魂;這是獨立的機關,在人的最深處。因此,若以『形而上』和『形而下』來區分,我們『形而上』的那一部分,不光是魂,還有靈。

中國人有『靈魂』這辭,但靈魂是甚麼?到底是靈還是魂?根據聖經我們纔知道,靈和魂不是一個。如同人的身體裏有腸也有胃,腸胃不是一個器官,胃在上,腸在下,但二者相連,有一點像靈和魂是連著。中文聖經譯者還造出另一個辭『心靈』,把心和靈混為一談。在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國語和合本聖經就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心靈』一辭使我們誤以為心和靈是一個。事實上,這節在原文只有靈,沒有心。在聖經裏,心是心,靈是靈,二者並不是一個。靈不是魂,靈也不是心,靈是獨立的。人的確有靈這部分;相信大家都同意,因為我們不能否認我們的良心。良心不是心理,不是魂,更不是身體,良心乃是靈的一部分。

人三部分的需要

人有靈、魂、體三部分,每一部分都各有其需要。

體的需要

首先說到體的需要。今天在物質文明的國家,特別顧到體的需要,尤其是衣食住行這四大需要。今天,人都需要穿衣服,不光是為了防風禦寒,也不光是為了遮醜,更是為著體面。為著參與各種不同的場合,人必須穿著合式的服裝;衣服實在是人的一大需要。

說到喫,中國人特別講究喫。我們在前面說過,中國字『口』就是人數的單位,一個人就是一張口。按著烹飪來說,中國菜的講究很多。中國人到處開餐館,世界各地只要有中國人,就有中國餐館。這是要滿足中國人喫的需要。

講到住,今天在美國的中國人格外在意房子。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一般人怕住大房子,因為大房子的整潔、整理,實在不容易維持。但是中國人到美國就喜歡大房子。起先來美國讀書的時候,和同學們擠一個小房間。作事之後,住公寓。結婚後改住三房兩廳。生了孩子,就住大房子,並且非常考究。

至於行,在美國的中國人也很注重開好車。中國學生剛到美國讀書時,只能開老爺車。等研究所畢業,有了穩定的職業,都是開上等的車子。以上種種衣食住行的需求,都屬於人身體方面的需要。

魂的需要

及至人穿得好,喫得好,住大房子,開上等車,衣食住行各面的需要都滿足了,人還不滿意。還需要聽聽音樂,甚至還要購置平臺演奏鋼琴;會不會彈姑且不說,反正家裏總要擺一架琴。從前作學生,貸款讀書,在餐館裏作侍者,每週多分一點小費就很滿意。現在衣食住行都有著落,還要有一架大鋼琴,還要聽聽音樂,尋求各種娛樂。就算家裏甚麼都好,有的人還不滿足,還要到夜總會等娛樂場所去尋歡。娛樂不是為著人的體,乃是為著人的魂。人窮的時候只顧身體的溫飽,等衣食住行都有著落,就忘了當初怎麼艱苦過日子。從前只要身體能喫飽,穿暖,住處能擋風遮雨就彀了。雖然魂有需要,暫且可以擱一邊。當人來不及顧到身體需要的時候,魂可以隨遇而安。等到樣樣都好,衣食住行都有著落時,魂就起來要求了。

靈的需要

我傳福音至今超過五十二年,從中國北方的北京、天津、煙臺、青島,到上海,甚至到南方的廣州和香港。一九四七年,我到了香港,有好多人來聽福音。我和他們接觸談話,發覺他們的食衣住行是十足的,樣樣不缺。魂的享受,不論是音樂、書報、遊山玩水、夜總會,統統都有。直到有一天玩膩了,他們發覺裏頭還有一個需要。當人身體的需要沒有著落的時候,魂的需要暫且放過。等到身體的需求滿足了,魂就來要求了。魂滿足了,還有一個需要來了,就是靈。有許多人告訴我:『現在我的家庭美滿,環境也好,要甚麼有甚麼,各種玩樂都有,一無所缺,但是我裏頭還不滿足。』我就問他:『你這個不滿足是在甚麼地方?那地方有甚麼需要?』他說,『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裏頭不滿足。』我就抓住機會告訴他:『你衣食住行都滿足,也享受各樣的娛樂,然而你裏頭還有一個不滿足,就是你的靈不滿足。』

衣食住行不能填滿人靈裏的需要。房子買越大,車子買越好,外面一切的娛樂越多,人的靈越虛空。這證明人的靈裏有個需要。當初,神造人的時候,乃是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的,使人作祂的器皿盛裝祂。神還為人造了靈。人裏面的靈不僅使人能接觸神,更使人能把神接受到裏頭,作人的生命;如此人的靈裏就有了內容。這內容既不是房產田地、博士學位、高樓大廈、名牌好車,也不是音樂、娛樂等,統統都不是。這內容就是神自己。人若沒有神,人的靈就沒有填滿,人裏面就空虛。

接受神以滿足靈的需要

詩歌七百二十三首第四節說,『你的人生常感有所缺少;有一需要,你尚莫名其妙;你這需要,惟從耶穌得到:祂能滿足你心,除去你虛空無聊。』耶穌是活神、活靈,你一信祂,祂就進到你的靈裏,你的靈有了內容,你的需要就得到滿足了。我得救之前,一面讀書,一面作小伙計。忙碌到年底,還領一筆分紅,當下雖然開心,但回家一想,有甚麼意思?裏頭實在沒有滿足。等到有一天,我聽見福音,求告主名,相信主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祂這位活的神、活的靈進到我裏面,我裏面就有了神,有了主,有了內容,我就靈滿足,心也安定。

我們靈的需要一滿足,甚麼問題都迎刃而解。我們的靈一滿足,就不太在意魂的享受,連體的需要也不求講究,大房小房、好車壞車都不在乎,只要能喫、能穿、能住、能行動就可以了。我們真實的需要不是外在的物質事物,我們真實的需要乃是神自己。人雖有四肢百體,但其價值乃在於裏面的靈。人所以為萬物之靈,就是因為人裏面有靈。人的靈是神為祂自己造的,猶如胃的存在是為著接受食物一樣。神為人造靈,使人可以把神接受到人裏面。人的靈若沒有神,就像胃裏沒有食物一樣,空在那裏,餓著肚皮。無論在甚麼場合,或許是夜深人靜時,人裏頭會覺得還有個莫名的需要尚未解決。

有一位弟兄見證,信主前,他是個相當有前途的人,在大學作教授,生活條件都很優渥,但他覺得人生還有一個需要,於是走訪各禮拜堂,尋找這個需要。有一天他到某個聚會的地方聽福音,遇見了神,找到人生的意義,纔得著真正的滿足。許多信耶穌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

本篇信息的負擔是要把人靈裏的需要透徹的陳明出來。人是神造的,最中心、最內裏的部分,就是人的靈,為著把神接受進來。若沒有神進來,人最深處的靈是空的。雖然人身體各種的需要都有了著落,也有各種的娛樂和享受滿足人的魂,但人裏面的靈仍是空空如也,問題還沒有解決。因這緣故,有人發了財,衣食住行有了著落,接著就胡來了。先是尋求娛樂,末了就落在陷阱裏,以至於困在敗壞之中。這是因為他裏頭沒有一個『鎮定的能力』。真正鎮定的能力,乃是神進到人的靈裏。

今天我們不是傳哲學或宗教道理,也不是要說服人加入一個死宗教。我們是向人講明真理,給人看見一條正路。神創造人,為人造了靈,為要叫人接受祂。我們是神所創造的,在我們裏頭有神造的靈,所以我們需要神。若沒有神,我們的人生就是空洞、虛空,沒有真能力,沒有中心,沒有意義。人生要有意義,必須接受這位是神、是救主的耶穌。祂今天正等著我們接受祂;祂是靈,要進入我們的靈中,作我們的生命、內容,和一切的鎮定力。如此,我們的人生纔有中心、內容、目標、根基,纔能鎮定下來。這實在是莫大的福音。希望人聽見這福音,都敞開靈從裏面求告主耶穌:『主耶穌阿,感謝你,你是神,你是創造宇宙的主,你也是創造我的主。你為我在十字架上死了,擔當我的罪,是要我接受你到我裏頭,作我的生命、內容和人生的意義。』若是有人能從深處接受主耶穌進到他裏面,他的人生就會像詩歌所說的:『我生命有何等奇妙的大改變,自基督來住在我心。』(詩歌二四一首第一節。)

勿失信主良機

一九四二年,我在中國北方傳福音。那一次聖靈大大作工,在海關工作的職員差不多都信主得救,就剩下某個高級職員的太太。她的先生信了主,但這位太太還樂於海關職員的那一套生活,喜歡上俱樂部或夜總會。一天,她也被請來聽福音。末了,請大家站起來唱詩。大家注意到她的臉,一陣紅,一陣白,一陣紫,像空中的霧一樣變化多端。她想站,又不好意思。詩歌唱了三、五遍,她還不肯站。她有個五、六歲的小女兒,就坐在身邊。小女兒懂媽媽的心理,知道媽媽想要站,只因怕羞不肯站。她喊:『媽媽,我替你站!』就跳到椅子上站起來,也就把她媽媽帶起來。她媽媽這一站,全場開朗,因為大家都等她一個人。

神造人有靈、魂、體三部分。神造人有靈,就是要叫人接受神。人如果不接受神,就算體的需要滿足了,魂的需要也應付了,但是靈的需要還沒有解決。今天主耶穌就是神,要作你的救主,你接受祂,祂就是活神、活靈進到你的靈裏,叫你滿足。沒有一個信主的人,覺得自己信得太早,都是覺得信得太晚。我雖然在二十歲信主,我還懊悔信得太晚。如果能早五、六年信主,我肯定能脫去許多不好的光景。朋友阿,這是真理的福音,請勿失去信主的良機,接受主永遠不會懊悔。我要落淚勸你,這實在是一條蒙福的路,你若得救蒙恩,你的全家,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都會因著你蒙恩;連你的後代兒女都會因著你蒙恩。

十九世紀,在美國芝加哥有個大佈道家慕迪(D. L. Moody)。有一天晚上他佈道時,請大家表示信主。有的人躊躇不表示,他就說,『你們可以回家去想想看,明天再來。』當天晚上,芝加哥發生大火,他佈道的禮拜堂也付之一炬。第二天他再也沒有機會向那些朋友佈道。人生路途難測,千萬不要失去良機,當趁著還有今天,就抓住機會接受主耶穌。

末了,盼望願意接受主耶穌的人和我一同禱告:『主耶穌阿,我們感謝你。你是我們的救主,你是真神,成了一個人,上十字架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從死裏復活。你今天就是這位活的神,活的救主,也是活的靈。主阿!我承認我是個罪人,我要接受你作我的救主。主阿!進到我裏面來,作我的生命,作我的鎮定力,也作我的一切,主阿!我願意把自己完全交給你,一生一世作一個享受你的人,也作一個跟隨你的人。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八日講於德州達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