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召會的憲章

在本章我們要來看召會的憲章。雖然新約裏沒有『憲章』一辭,但關於召會的這一面,可能沒有另一個辭能以表達。『憲章』是指召會的規則、規律和法規。今天每一個有相當規模的基督教組織都有其規則、規律和法規,但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來看神所設定的憲章。我們若仔細、一再並用心的來讀新約,就會看見很難找到給召會的規則、規律和法規。嚴格說來,新約中沒有這樣的東西。從行傳二章五旬節那天召會形成的記載,一直到新約的末了,都沒有題到任何給召會的規則、規律和法規。在行傳頭幾章,我們在耶路撒冷的召會找不到這類事物。彼得、約翰、和其他早期的使徒,沒有立下任何規則,來形成召會。

我們必須說到召會的憲章,因為許多聖徒認為我們若要實行召會生活,就必須有某些規則、規律和法規。有人說我們沒有成文的法規,卻有心照不宣的法規。然而,我們不只不該有成文的規則,也不該有暗示的規則。事實上,我們對於召會不該有任何種外面的規則、規律和法規。反之,我們該有召會屬靈的憲章,就是給召會屬靈的規則和規律。

十字架

召會第一個屬靈的規律乃是十字架。召會是藉著基督而產生的,但基督的十字架乃是基督所藉以並憑以產生召會的憑藉。新約主要說到基督、十字架、召會和國度。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祂的工作,基督藉著十字架產生召會,召會又帶進國度。沒有基督,就沒有十字架;沒有十字架,召會就不能產生;沒有召會,國度就不可能來到。所以,基督是第一,十字架是第二,召會是第三,國度是第四。沒有基督,就沒有召會的來源;沒有十字架,就沒有產生召會的憑藉。所以,十字架乃是召會的規則和規律。

現在我們必須來看基督如何藉著十字架產生召會。基督將一切消極的事物,包括罪性、罪行、魂、肉體、己、撒但、邪惡的世界和死,都帶到十字架上。十字架已經對付並除去了這一切消極的事物。罪性、罪行、己、肉體、世界和撒但,都通不過十字架。所以,召會不是在十字架之先來到,乃是在十字架之後來的。十字架是一個試驗,是一個檢查的站口;我們經過了這個檢查站,纔來到召會。

外國人要進入美國時,必須先通過海關來檢查每一樣東西。我第三次入境美國以前,有些菲律賓的朋友給我一些芒果,讓我帶到美國喫並與人分享。然而,機場的海關不讓我帶這些美好的水果進來;他們告訴我不能帶水果通關。我們必須遵守海關的規條,否則就不准入境。同樣的,在召會門外有一個檢查站,就是十字架。我們來到召會,就必須把我們的『芒果』放在十字架上,並留在那裏。這就是說,我們必須把我們的罪、己、肉體、屬世的事物、撒但、和一切屬死的事物放在十字架上。十字架必須檢查我們,我們必須經過這檢查站,好能進到召會中。

你在十字架那裏經過了檢查麼?你來到召會以前,受過十字架的規律麼?我永遠不能忘記倪柝聲弟兄所釋放的一篇信息,其中說到在召會的入口處有十字架。我們來到召會時,就必須經過十字架。我們進入召會,若沒有在十字架那裏受到檢查,我們對召會將是危險的。這就是說,我們不受規律,我們沒有規則,我們來到召會是很野的、天然的,不受管治和規律。規則和規律乃是十字架;十字架必須檢查、規律並管治我們。

我們沒有外面的憲章,但我們的確有屬靈的憲章,其中的第一項乃是十字架。召會屬靈憲章的第一條,第一項,就是要經過十字架。一位弟兄來到長老聚會中要題議甚麼,或題出甚麼點來,他必須先經過屬靈憲章的第一項,就是十字架。他必須經過十字架,並受十字架的檢查。他必須核對說,『我的肉體、我的己、我個人的慾望、我的意志、我的心思、我的主意、和我的想法,都在十字架上麼?』如果有人沒有經過十字架的檢查而天然的來參加長老聚會,他就會破壞長老聚會,也會破壞全召會。

我能從已過的經歷見證,幾乎每一次召會負責的弟兄們來在一起,我們都先跪下來禱告:『主,在我們討論任何關於召會的事以前,求你用十字架檢查我們。』然後當一位弟兄把事情帶到聚會中時,十字架就會檢查他,他就問說,『這是屬世的麼?這通得過十字架麼?』如果他這樣核對,就會立刻清楚。他可能說,『主,這是屬世的,請赦免我。我必須將這個放在十字架上。』我永遠不能忘記在某次長老聚會中,有人題出一個問題,一位弟兄就吵起來。他吵了兩句話後,就說,『弟兄們,我停在這裏。請赦免我,因為我剛纔在我的己和肉體裏說話。』這是十字架的規律。我們若要實行真實的召會生活,就必須經過十字架,受十字架的檢查。十字架是主對付一切消極事物的憑藉。我們若有任何消極的事物,就通不過十字架。

我能從已過的經歷告訴你們,與眾聖徒一同實行召會生活並不簡單。在召會生活中有各種的人。我們無法說出基督徒中間為甚麼會有這麼多奇怪的人。我們能作甚麼?有好幾次我被迫要問人說,『在你所說的事上,你經過了十字架麼?』這是阻止人從肉體說話最好的方法。我們若這樣問弟兄們,他們在良心裏就會發現自己沒有經過十字架。

然而,我們這樣問人的時候必須小心。為了要這樣核對別人,我們必須先核對自己有否經過十字架。一九三七年左右,在中國北方我的家鄉那裏,負責弟兄們還很年輕。在一次負責弟兄們的聚會中,一位弟兄從他的肉體裏說了一些話;我就問他:『你想你這樣說是在靈裏,並經過了十字架麼?』他回答說,『李弟兄,你想你這樣核對我,是在靈裏,並經過了十字架麼?』他這樣說以後,我甚麼也說不出來,我的眼淚幾乎掉下來。第二天早上,那位弟兄流著淚來見我,說他昨天整晚睡不著。他說他的確是在肉體裏,請求我赦免他。到了下一次負責弟兄的聚會,他第一個起來說話。他請求弟兄們原諒他所作的,我們就安慰他。毫無疑問,藉此我們能看見召會中的規律是甚麼;頭一項規律就是十字架。

基督作生命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二項是基督作生命。在消極一面,十字架對付了一切消極的意見、想法,不同的觀念、觀點和慾望,以及出於己、世界和罪的事物。在積極一面,十字架釋放基督作生命。主的死就是祂的釋放。我們越經過十字架,基督就越多釋放出來。我們若學習十字架的功課,主基督就會更多在我們中間釋放出來。這不是消極的,乃是積極的。我們沒有字句的規條,但我們有生命裏的規律,就是基督。要我們眾人都以基督而不以別的作生命,是給召會一條美妙的規則、規律和法規。藉著主的主宰權柄,我們最近幾年間經歷了這美妙的規則。幾乎每一次我們來在一起事奉主,我們都經歷到基督。

我們必須小心核對自己,有否遵照召會屬靈憲章的這項規律。我們核對自己,乃是藉著問:『這是出於基督作生命麼?』這不是道理的問題,乃是我們必須付諸實行的一件事。當我們弟兄姊妹來在一起實行召會生活,討論或建議一些事時,我們必須核對並問說,『主,這是出於你麼?這是出於生命麼?』如果這不是出於生命,我們就放下。我們不堅持這樣的事,我們簡單的把這些事放下。我們必須以基督作生命來核對自己。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免去很多麻煩。我們若以基督作生命來核對自己,就不會有麻煩。

我們經過十字架以後,基督就釋放出來作召會的實際。我們若沒有基督作生命,就沒有召會生活。召會生活就是基督被我們團體的實化出來。我們不是宗教的組織,乃是一班得救、得重生、有聖靈內住的人,來在一起團體的經歷基督。我們若建議甚麼,必須是基督自己作我們的生命。我們若持守這規律,召會將是何等美妙!

這不是僅僅一個道理。最近,有些朋友來問我:『李弟兄,你們有怎樣的規條和規則?』這很難回答。我不願意說我們有規條,我也不願意說我們沒有規條。我們的確有些規條,但這不是字句的規條,而是在基督自己裏面的規律。召會的第一個規律是十字架,第二個規律是基督作生命。如果我們接受這話,並且用這些規律核對自己、別人和全召會,我們將看見召會生活要變得何等美妙。這會拯救我們脫離許多事情。

聖靈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三項就是在我們靈裏的聖靈。神的靈,基督的靈,生命的靈,乃是活的規律。所以,我們不需要字句的規條。關於召會信經的歷史,包括所有自使徒時代的教父以來各種的信經,洋洋好幾大冊。已過幾年許多人曾問我,我們有何種的信經。我總是喜歡告訴人,我們沒有信經;反之,我們有十字架,我們有基督,我們有神的靈。這些是召會屬靈憲章的項目。當我們來實行召會生活時,需要聖靈作我們活的信經。

我們可能聲稱,我們認識聖靈作我們的信經,過於我們認識十字架。然而,沒有十字架,我們甚至可能誤用並濫用關於那靈的教訓。在這恩典時代,聖靈有一方面,在聖經裏是用從天而降的雨描繪的。許多人接受雨水,卻誤用並濫用他們所接受的。我們若用十字架核對自己,並且尊榮、顯大、高舉並尊重主耶穌基督,我們就在對的地位上,正確的經歷聖靈。我們必須受十字架核對,也必須有基督的保障,然後纔會正確且充分的經歷那靈。

那靈是我們的憲章。每當我們來在一起,我們必須在靈裏作一切事。我們來討論事情,必須在靈裏討論。我們裏面若沒有施膏的靈,就該停止、靜默、放下自己的主意。如果沒有聖靈的指示、印證或蓋印,我們就要停止。最近幾年,因著主的憐憫和恩典,我學了功課,絕不跟人爭論或吵架。許多時候,人與我爭論,我卻問他們:『正當你說話的時候,裏面有膏油的塗抹麼?』這核對我們在那裏。我們若核對自己有否膏油的塗抹,就會知道要作甚麼。我們若沒有膏油的塗抹,就要停下來。

我們中間沒有外面的規條;我們的規條是十字架、基督和那靈。我們若沒有那靈,就沒有甚麼可作,沒有甚麼可說,我們就了了。我們可能每一件事都對,卻缺了一件事;我們可能缺了聖靈同膏油的塗抹。

基督的作頭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四項是基督的作頭。我們沒有外面的規條,卻有規律我們的元首。我們有主基督作頭,常常規律我們。我們在祂的作頭之下,服從祂的權柄。我們需要用十字架、基督、聖靈、和基督的作頭,來核對自己。我們在召會的頭之下麼?單單主基督的作頭,就會規律我們,並排除許多難處和錯誤。

我們肉身所有的肢體,每一天都受頭的規律。所有的肢體不能隨自己的喜歡作事,或照自己的慾望行動。手可能想打一位弟兄,但頭規律牠,叫牠停下來。我們若認真的說自己是屬基督的,就會看見主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不只愛祂,更尊敬祂作頭,我們就在頭的元首權柄之下;這就是我們的規律。如果我們不認識主耶穌的作頭,如果我們不能帶信徒實化祂的作頭,我們中間就不可能實行召會生活。我們來在一起,若沒有以基督作我們獨一的頭,我們就會好像一個人有許多的頭。我們沒有頭的時候,每一個肢體都成了一個頭;但我們若簡單接受基督作頭,每一個肢體都是服從的,一切就都受基督的作頭所規律。凡我們在召會中所作、所實行並建議的,必須核對是否在基督的作頭之下。這就是規律:受十字架、基督、那靈、和基督的作頭所核對。

身體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五項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受身體的規律、約束和限制。一九三九年倪柝聲弟兄到歐洲去,離開中國一年半。在這段時期,有心尋求並事奉主的弟兄姊妹,從他們的經歷發現,擘餅聚會中傳餅杯的時候,最好讓每個人安靜的在靈裏接觸主並享受主。那段時期,我們在傳餅杯時非常感覺主的同在。然而,因著那段時期倪弟兄不在,他並不曉得這個新的實行。當他回來時,參加了一次擘餅聚會。當杯祝謝了傳給弟兄們,倪弟兄領受了膏油的塗抹,得著靈感唱一首詩歌,但其中一位長老卻告訴他最好安靜。倪弟兄也很樂於被制止。我與他坐得很近,我看見一切發生的事。我相信倪弟兄是有靈感的,他不是輕率或幼稚的人,而是滿有屬靈的經歷。然而,他受身體的規律,跟隨身體。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受身體的約束和限制。

倪弟兄的母親是一位寶貝、可愛的姊妹,也有一些屬靈的恩賜。她很活躍、積極、活潑,她寫過一本書為主作見證。一九四八年我們有幾場特會,有好幾百人參加;頭幾天的晚上她都有很活的禱告。然而,我們覺得她的禱告並不符合聚會的需要。我們可以用穿著來比喻。如果有人需要領帶,我們不該給他皮帶,即使很貴重的皮帶也不合用,因為他需要的是領帶。倪師母的禱告很好、很活、放膽且剛強,但所有帶領的弟兄們都感覺她的禱告與所需要的不合。然而因著她是年長又親愛的姊妹,我們就不知道該怎樣作。會後一些帶領的人都會交通到特會的情形。第三天晚上會後交通時,倪弟兄就叫我拿筆和紙來寫一封簡短的信,給我們年長的姊妹,上面寫著:『倪師母,已過幾天我們聽到你在聚會中的禱告,我們都覺得這些禱告並不合式。我們題醒你要受限制,請求你從現在起不要在聚會中這樣的禱告。願主與你同在。』倪弟兄、我、以及一位年長的同工姊妹在信上簽了名,就拿給倪師母。第二天聚會開始以前,她流著淚來見我,說,『李弟兄,讚美主!』她的感覺很深,這句話指明她接受了交通。身體的限制和約束是可愛的。

我們若這樣實化身體的限制,主會非常與我們同在。我們該常思想,我們所作的一切是否被身體稱義。我們必須問:『我這樣行,身體會稱義麼?我作這事,所有弟兄姊妹都高興麼?我在聚會中這樣行事,弟兄們對我高興麼?』我們必須受弟兄們、受身體的核對。有時我甚至對弟兄們說,『請坦白告訴我,對我說實話,你們對我所作的高興麼?我等著要知道你們的感覺。』這是身體甜美的約束。

一般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六項是一般。我們到別人那裏,不堅持任何特別的事物。我們是敞開並一般的。我們就是來在一起交通、討論、禱告、並尋求主的手;等到我們都贊同主是如何帶領我們,我們就往前一步;不然,我們就等候。我們若要實現真實的召會生活,就必須是一般的。

我們說『一般』,意思就是我們有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不僅如此,我們對於任何破壞召會的事情都不贊同。這些就是我們所堅持的,此外我們是完全一般的。有人可能相信受浸必須全人浸在水裏,他也這樣實行,但他不可堅持這事;可能有部分主的兒女不贊同這實行,我們若這樣堅持,就會產生不同的意見。

我們可能持守某種作法,因為我們覺得那是對的,但是我們來到召會時,必須是一般的。我們若不是一般的,就會有一些專特的事物;我們就會製造麻煩,成為分門別類的。如果一些弟兄姊妹堅持水浸,別的弟兄姊妹堅持灑水,他們就會打起來;那麼,召會生活在那裏?召會生活就了了。我們不可堅持這些事而與主的兒女起爭執。我們可能相信灑水就足彀了,但我們不堅持。反之,我們以非常一般的態度,很包容的彼此來在一起。這樣,別人也會有同樣的態度,我們就能跪在主面前禱告:『主,你帶領我們怎樣作?』這是實行召會生活正確的路。

有些寶貝、剛強的聖徒非常為著主,他們就是不贊同說方言。他們反對說方言,說這是錯誤甚至是屬魔鬼的。這種態度並不正確,太極端了。我們不該反對說方言,但同樣的原則,我們若真正的說方言,就該為著主的憐憫讚美祂。我們可以持守這實行,但我們不該將其帶到召會,提倡並堅持這事。如果有人在聚會中說方言,許多寶貝、可愛的弟兄姊妹可能不高興,所以那個人必須是一般的,不要特別。有人可能說方言卻仍然一般的來聚會,沒有甚麼特別的。我們不要製造規條,規定聚會中該不該說方言。讓我們向主敞開,彼此要一般而不特別,把這事留給主。如果一些聖徒不贊同說方言,就為著他們的緣故暫時放下說方言。照樣,我們對付一切的事都是這樣。

我們必須堅持的一件事,乃是主耶穌作我們的一切。我們不能放棄這點。如果有人說話反對主耶穌,我們必須站起來對抗他們的說話,但對於所有別的事,我們必須一般。我們不可在任何一件事上有甚麼特別。我們可能有一些別的東西,但我們不特別的持守這些。我們若在任何事上太特別,就成了宗派。我們可能帶著許多不同的背景和經歷來在一起,但我們乃是帶著一般的態度,很包容的聚在一起。我們不堅持任何事。如果有人喜歡某種作法,覺得這樣作很好,只要這不是違反主自己的,我們就樂意包容的隨著他。

然而,要一般而不特別並不容易。甚至我們到主面前,受祂核對,我們裏面仍然有些事物是我們所堅持的。我們若堅持反對說方言,我們是錯的;我們若堅持說方言,我們也是錯的。我們必須彼此非常敞開、一般並客觀。我們不走公會的路,就如門諾會、弟兄會、循理會、或任何其他公會等。我們在主面前是一般的、敞開的、客觀的。我們乃是作為主在當地的聖徒,來在一起實行身體生活,沒有任何外面的規條。不僅如此,我們也放下自己的背景。我到了美國以來,沒有堅持任何遠東眾召會的作法。我們不該把自己的背景帶進來。

讓我們在聚會的事上完全是一般、敞開並客觀的。讓我們來在一起,禱告並交通。我們眾人,特別是帶領的人,需要更多時間來在一起禱告。我們不該照著已往的經歷來作事,也不該照著我們的背景或過去的知識來作決定。帶領的人應當有更多又活又新、新鮮的禱告,甚至在主面前禁食。然後我們就能讓主以全新的方式帶領我們往前,不是照著其他事物,乃是照著聖靈每時刻、在每件事上活的、現時的、新鮮並新的引導。這是正確的路。我非常關心帶領弟兄們的聚集。我們聚在一起禱告得不彀。我們該忘記已往,忘記召會中所有的難處和召會的事務,而花更多時間禱告,甚至禁食,來尋求主,求問說,『主,你的心意是甚麼?今天你要我們往前的目的和引導是甚麼?』這是很活的,需要我們每一位放下並忘記我們的已往。

我們不可把已往的經歷、背景、道理、教訓和影響帶到召會中。我們若這樣作,就是分門別類。我們必須非常一般,我們不該感覺自己喜歡某樣事物或不喜歡某樣事物。我們若喜歡某樣事物,可能主不喜歡;我們若不喜歡某樣事物,也許主很喜歡。我們要完全向主敞開,並彼此敞開,我們要完全是一般的。我們願意這樣作麼?這並不容易。

一位從西方到東方來的弟兄,有一天來見我說,『我們在西方的基督徒總是弟兄姊妹坐在一起。為甚麼你們這裏要姊妹坐一邊,弟兄坐一邊?我就是無法贊同這點。』似乎這位弟兄只高興自己的作法。我們不該把我們的背景帶到召會中。我們來到召會中,不該帶著自己已往的任何東西,乃要簡單的帶著一個敞開的靈,包容的心,完全向主敞開,向召會敞開,向主的兒女敞開,好有交通,等候、禱告並尋求主。活的主就會應時的帶給我們活的引導。這是正確的路。

我們不可埋怨別人,或要求別人,我們只要核對自己。我們來實行召會,心中有沒有堅持甚麼東西?我們不該說,『我們贊同這事,卻不贊同那事。』反之,我們必須非常敞開並一般,不堅持或推動自己已往或背景中的任何事物。我們愛主,尊敬主,我們愛祂的召會、祂的身體和聖徒。讓我們聚在一起,不堅持任何事物。我們是敞開、一般的;我們禱告,與主並與彼此有活的交通;我們讓主新鮮活潑的帶領我們。我們若這樣作,主就會在我們中間走很長的路,許多奇妙的事就會發生,因為我們已經為主鋪好一條自由的通路。主就會得著自由,不會受我們約束。

神的話

召會屬靈憲章的第七項,也是末了一項,乃是神的話。在許多重要、關鍵的事上,我們必須受神的話所核對。關於這點現在不需要說太多,因為我們許多人已經知道了。

召會屬靈的憲章乃是十字架、基督、聖靈、基督的作頭、身體、一般的態度、以及神的話。我們若要實行真實的召會生活,就必須接受這些事,並付諸實行。我們若持守召會屬靈憲章這七項,召會就會得著我們的幫助。我們若受這些項目的核對,就會對召會成為積極的幫助。不然,我們對召會生活會成為破壞、攔阻、甚至危險。願主憐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