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福音是爭戰

讀經:馬太福音十二章二十九節,以弗所書六章十一至二十節,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七節。
傳福音的人

本篇信息我們要交通一點關乎傳福音的人。到底甚麼樣的人,纔是傳福音的人?要知道,福音不僅是用話語傳的;福音主要是藉著人傳出去的。我們若是讀使徒行傳,就能看見頭一次召會起來傳福音,話語是第二,人本身纔是第一。使徒們的聲音是第二,使徒們那班人是第一。換句話說,使徒們站在那裏時,他們就是福音的出口;並不是等到他們開口講說了,福音纔有出口。他們那班人一站在那裏,福音就有了出口。

正因為使徒們是那樣一班人,所以他們的話有權柄,有能力。如果他們不是那樣一班人,即使他們說的話再多、再重,也不一定有那一天的果效。五旬節那天,福音是那樣有果效,表面看是因著他們的話,實際上,他們話的後盾,那個背後的能力,乃是他們那一班人。我們常說『人微言輕』,意思是人一微小,他的話就輕。這也告訴我們,話的輕重,乃在於人的分量。如果我們在宇宙間是一班有分量的人,不僅在神和人面前能站起來,即使在仇敵跟前也能站起來,我們的話語就有權能。若是我們這班人在神面前是輕的,在人面前是有問題的,在撒但跟前是不能站立的,那麼我們的話或許能說得很響,說得很多,但在那樣的話裏定規沒有重量,沒有權柄。

一個人就是他的話語的後盾,所以,我們若真要為主傳福音,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我們這些人到底在那裏。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必須從兩方面來看我們這個人。

對撒但是屬靈的爭戰

首先,我們必須看見,傳福音乃是屬靈的爭戰;傳福音的人必須是個爭戰的人。盼望我們都能深深領會,我們並非僅僅抓牢一個機會,利用各方面的優勢,要鼓動弟兄姊妹奮興傳福音。我們覺得,那樣的鼓動所出來的奮興,並沒有多少屬靈的價值。雖然按著召會今天的光景,以及我們四圍的環境、人心的情形,都需要我們有一次福音的舉動;但我們沒有一點意思,要在弟兄姊妹中間,鼓動出甚麼奮興。我們深深覺得,主的時候的確是在這裏,祂賜給的機會是我們必須抓住的。然而,我們更覺得我們這些人在神面前,需要有一次實在的認識;我們必須起來,讓神能藉著我們作一點事。如果我們真要應付神的需要,就必須看見,每一次神藉著祂子民在地上傳福音時,都是一件非常實際的屬靈爭戰的事。

神的福音乃是屬靈的福音,傳這福音就是從事屬靈的爭戰。這不是物質界的爭戰,乃是屬靈界的爭戰;因為傳福音就是要從撒但手下,從撒但權下,從撒但所霸佔的那個轄制之下,把神所豫定、所要拯救的人,搶奪回來。這不只是一個佈道的問題,也不單單是個傳揚福音的問題,乃是一個爭戰的問題;是神要在這個時期裏,藉著祂的子民,就是祂的召會,把撒但手下所霸佔的一部分人搶奪出來。

主耶穌說,『人怎能進壯者家裏,搶奪他的家具?除非先捆綁那壯者,纔能洗劫他的家。』(太十二29。)這話含示,我們傳福音乃是從事屬靈的爭戰;我們必須捆綁那轄制人的壯者,就是撒但,纔能把人救來。這種爭戰主要是藉著禱告。我們必須有一種爭戰的禱告,捆綁撒但,我們纔能進到他的家裏,就是進到他的權勢裏,進到他掌權的範圍裏,把他所霸佔而神所要拯救的靈魂,搶奪回來。

所以,弟兄姊妹們必須看見,傳福音完全是一件爭戰的事。從這個爭戰的立場來說,我們這個人在主面前,必須有很厲害的對付。我們的存心、意念,我們的腳步、立場,到底是在那裏?我們裏面或許還有一點地方是通著仇敵的,我們裏面或許還有一點地方是通著世界的。甚麼時候,我們裏面或外面,還有一點通著世界的,是和仇敵相聯的,請記得,我們就一定落到撒但的權下,沒有辦法從事屬靈的爭戰。如果我們要在主面前有屬靈的爭戰,我們的裏面、外面就都得在主面前有很厲害的對付;我們必須沒有一點是落到仇敵手下,也沒有一點是和世界通著,是和世界相聯的。

為著有爭戰的能力,我們必須在主面前有很厲害的對付。這不是說我們沒有失敗,也不是說我們達到了完全的境地。若是那樣,我們每一次站起來,就不需要血的遮蓋了。我們承認,雖然我們有諸般的軟弱,或許仍是失敗連連;但我們能俯伏在主寶血的底下,接受祂寶血的遮蓋。我們能對仇敵宣告說,我們雖有失敗,雖有軟弱,但這不是我們甘心的,只因我們還在舊造裏,還行走在這世界裏;雖然在有些地方我們受到了玷污,也的確失敗了,但我們裏頭蒙主眷顧,仍然盼望要站在神這一邊,起來反對祂的仇敵。我們要在我們的渴慕裏,靠著主的寶血,在神面前有這樣的宣告,有這樣的對付。

我們必須一再的靠著血,在仇敵跟前指給他看見:雖然我們的舊造軟弱,雖然世界給我們相當的玷污,但我們裏面的渴望,乃是願意站在神的一邊。我們也的確靠著祂的恩力,站在神這一邊。我們不願意有一點地方是和撒但相通的,也不願意有一點地方是和世界相聯的。我們必須在主面前,有這樣深刻的對付,有這樣剛強的宣告,我們纔是在這裏從事屬靈的爭戰,也纔是在屬靈爭戰中傳揚神國度福音的人。這是說到關於我們所站的地位,關於我們爭戰的這一面。

對神是生命的流露

其次,我們還必須看見,傳福音對於神,對於主,乃是生命的流露。福音是從我們裏面,把基督的生命流露出去;福音乃是我們裏面神的生命滿溢出去。要知道,傳福音乃是結屬靈的果子。任何一棵樹結果子,都是因為它裏面生命的汁漿滿溢,也就是裏面的生命成熟到一個地步,自然就結出果子。我們傳福音帶人得救,就是結屬靈的果子。這不是僅僅在於裏面的熱心、興奮、意志,或靠著外面的勞碌、奔跑、活動。雖然這些也都有相當的地位,和一定的價值;但傳福音真實的內容,乃在於我們裏面生命的滿溢。當我們裏面的生命滿溢出來,自然就產生出福音的果子。

從這一面說,我們實在需要回到主面前,有一個好的對付,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有更新的奉獻。相信大部分弟兄姊妹,在神面前最少都奉獻過一次。特別是同工、長老、執事、家排負責的弟兄姊妹,既是事奉主,願意火熱為主傳福音的人,每一位在神面前,最少都有過一次相當厲害的奉獻。然而我們應該知道,在每一個新的環境、時機和遭遇裏,我們都需要更新我們在主面前的奉獻。比方有重大的福音活動時,我們既在其中有分,就必須在主面前有重新的奉獻;並且不僅重新有奉獻,還必須像獻燔祭那樣,有更深的對付和潔淨。

按舊約的條例,每一次獻燔祭,都得把祭物帶到神面前,經過洗淨,焚燒,完全成灰,然後倒在祭壇東邊。(利一。)這乃是豫表我們在重新奉獻之後,還要伏在神面前,接受神的光照、潔淨,讓神顯明我們在甚麼地方仍有污穢,在甚麼地方仍有過錯,在甚麼地方仍應該捨己,應該有對付。換句話說,我們不僅要蒙光照、求主的潔淨,還要進一步伏在主面前,讓主來焚燒,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升起。這意思是要讓主更多來得著我們。凡主所焚燒的,都是主所得去的;凡主所焚燒的,都是主所接納的;凡主所焚燒的,祂都要以祂自己來代替。

所以,我們真巴不得重新在主面前有奉獻,等候主的光照,蒙主的潔淨,然後我們要對主說,『主,我所奉獻在這裏的,都是要歸給你的,求你接受,求你得著。』我們要一件又一件,從我們裏面,好像點交給主一樣,奉獻在主手中。藉著這樣主權的轉移,我們就將自己徹底煉淨,而能有空房為著祂,讓祂充滿。

這樣對付的結果,定規是聖靈的充滿。不管你是否覺得聖靈臨到你身上,實際上並沒有多少的不同,其價值都是一樣的。你若在主面前有真實的奉獻,厲害的蒙主光照,徹底的接受主的潔淨,讓主一點一點的得著你;請記得,那個得著就是屬靈的焚燒,那個焚燒就是聖靈的澆灌,也就是聖靈的充滿。那個焚燒的烈火,就是聖靈臨到你身上。

你覺得也好,不覺得也好,你應該相信,你既是這樣一個奉獻的人,這樣在主面前接受光照,得蒙潔淨,並且讓主在你裏面一件一件的得著你,神的烈火定規就要焚燒你,煉淨你。如果你能對主說,『主,這裏有一個人,在宇宙間,在你眼前,是毫無保留的,是多次把自己獻給你的人。今天他在這裏,要再一次將自己厲害的獻給你。主,凡你所給我尋找出來,指點出來的一切罪惡、污穢、邪惡、敗壞,在你面前,我都靠著你的寶血,來承認並尋求你的潔淨。主,我也深信,經過我的承認,這一切都必定得著你血的潔淨。主,得潔淨之後,我要再次將自己毫無保留的擺在你的面光中,讓你一點一點的焚燒、得著、並悅納。』你若這樣,你就該相信聖靈必然臨到你,並且充滿你。一面,聖靈是烈火,在那裏焚燒你;一面,聖靈是膏油,在那裏充滿你。當你有這樣的信心時,你定規有一種滿溢的光景,能把福音從你身上滿溢出去。

我們看見過許多人傳福音,但傳福音有其程度上的不同;花過屬靈爭戰工夫的傳福音,和沒有花過這工夫的傳福音不同;在主面經過對付,而讓聖靈一點一點得著的人,和沒有這樣在神面前對付,沒有讓聖靈得著的人,其間大有分別。我們雖然能彀熱心,能彀定意、奔跑,竭盡所能帶人歸主;但請記得,連帶人歸主之後那個結果,也大有分別,大有講究。

我們要永遠記得,我們若不是一個給主得著的人,就難得帶領人被主得著。我們若不是一個從事屬靈爭戰的人,就難得能確確實實、徹徹底底的把人從撒但的權下搶奪出來。或許有的人能被我們帶來歸主,並且也相信、受浸了,但他那個人有相當的成分,還在撒但的權下,因為沒有人在主面前為他有過爭戰的禱告。然而,如果我們在主面前,有過爭戰的禱告,我們所帶來的人,不僅是相信、接受的,並且定規是從撒但手下搶奪出來的一個人。這兩者的後果是大不相同的。

同樣原則,如果我們在主面前,是個奉獻的人,是個丟棄世界的人,是個為主活著的人,是個讓主得著的人,是個擺在祭壇上讓主焚燒的人,是肯讓聖靈在裏面一點一點摸著我們的人;我們傳福音定規是從裏面湧流出生命,從裏面滿溢出生命。若是人聽了不信便罷,若是他聽信了,他這一個人定規是個被聖靈得著的人。用平常的話說,甚麼樣的人,就生甚麼樣的孩子。白種人生的是白孩子,黑種人生的是黑孩子。你是個甚麼樣的人,你所帶得救的人就是一種甚麼樣的人。總之,傳福音需要你這個人擺進去,需要你是個爭戰的人,需要你是個流露生命的人。

為著福音大會的三項禱告

除了以上兩點之外,盼望弟兄姊妹從定規有福音大會起,就要加緊你們的禱告,加強你們的禱告。大體說,禱告的內容可具體區分為三項重要的事。第一項是普通的,要為福音大會的事有禱告。這是非常普通的禱告,全體聖徒都應該有這一項普通的禱告。第二,必須把你們在主面前受引導,準備要邀請來聽福音的人,擔在肩上,在主面前一再的題名禱告;不只一次、兩次,乃要一再、多次的題名禱告。

第三,必須為著福音講臺禱告,求主不僅賜給能力的話,更賜給權柄的話、新鮮的話,能扎透人心、摸著人感覺、光照人裏面,把人現實生活說得透徹的話。盼望弟兄姊妹要特特為著講臺的發表禱告。這就是以弗所六章所說,『使我在開口的時候,有發表賜給我,好放膽講明福音的奧祕,…使我…照我所當講的,放膽講說。』(19~20。)這裏的『發表』與一般所謂的『口才』不同;在希臘文裏,這不僅是指說話流利,有口才,更是指發表出來的話語,指一種說得出的話語。

換言之,這是指一種能把神說到人裏頭的話,一種能把人的心竅說開的話,把現實情形說明白的話,把人隱密光景說得顯明的話。這是一種的發表,能把福音的奧祕完全啟示出來。這一種的話語,在說到火湖時,能把火湖的火生動的顯在人的跟前;在說到主耶穌的寶血時,能把寶血如何為罪人流出,活畫在人跟前;在說到人的罪惡時,能摸著人罪惡的感覺,叫人覺得一幕一幕如同現場犯罪般,深深摸著他良心的感覺,叫他在神面前非定罪自己不可。這樣的話語,這樣的發表,不是人的頭腦所能想得出來的,乃是需要能參透萬事的,甚至參透神的深奧的聖靈,將這些話啟示給人。(林前二7~13。)這就需要聖徒們在主面前,有專一而透徹的禱告。

我們需要多有個人的禱告,或幾個人來在一起的禱告;不但要專心禱告,並且要加緊禱告。當你個人禱告時,永遠要有一個心情,有一個重的靈,伏在主面前說,『主,雖然我是一個人,在這個時候跪在這個地方,但不是我一個人在這裏禱告。主,你知道這些日子,全召會的弟兄姊妹都在禱告。因著時間空間的限制,我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但在靈裏卻是和他們聯在一起的。主,我不是單獨的在這裏禱告,我乃是在召會中禱告,在禱告中宣告召會的禱告。雖然是我個人伏在你面前,卻不是個人的禱告,乃是召會的禱告。』有時,若是時間、地點來得及,能有兩、三位甚或四、五位,在一起這樣禱告也很好。

召會全體禁食禱告

甚至在福音大會的兩三週內,最好能有許多弟兄姊妹接受負擔,有禁食的禱告。全召會在這兩三週裏,每週最少有一天全體禁食禱告,在神面前俯伏屈膝,來摸著神的寶座,求神從祂的寶座上興起,發出命令,施展權柄,為祂的召會效力。我們在主面前禁食禱告時,也要分這三大項:普通的為福音大會禱告,專一的為著福音朋友題名禱告,以及透徹的為著福音講臺的發表禱告。

在普通禱告裏,我們必須實際的題出幾件事。我們不只求主普遍而大量的拯救人,更要求主把一些有分量、有屬靈前途、能作屬靈後代承繼的人,拯救進來。我們實在覺得,在這地上需要有主的見證。我們深深覺得,主留我們在地上的年日並不會太久。並且我們也覺得,就是我們這些人,在主面前那個屬靈的發展,在主手裏的用處,可以說差不多都到了寶座跟前,還需要有新的、資質好的人進來,纔能有繼往開來的光景。我們不僅求主把新的人帶進來,更巴不得在得救的人當中,有好些人能超過我們。他們在主手裏的用處,屬靈的分量,屬靈的身量,以及見證上的能力,都能超過我們這一代的人。

我們該有這個信心,也該有這個禱告,我們不僅求主拯救一班人脫離火湖,從罪與死中得蒙拯救;我們更要求主,在許多得救的人當中,特別得著一班有屬靈前途的人,得著一個可能是厲害反對,卻是將來能給主使用的人,如同大數的掃羅一樣。他在猶太教中是領頭抵擋主的,然而主卻點了他的名,把他救了出來,以後成為主的頭號使徒,給主大大使用。

盼望在我們的禱告裏,也能這樣的點出人來。為此盼望弟兄姊妹,能多花一點屬靈的力氣,常在主面前屈膝。不僅當你在房裏的時候,甚至出門坐車、走路,裏面都能伸出信心的手,摸著神的寶座。這不是一般、平常的禱告,乃是一種專特、信心的禱告,來摸神的寶座,對神說,『神,你的寶座必須發出權柄,必須趕出仇敵,必須把原是你的家財,卻給仇敵擄去、霸佔的,重新奪回來。』我們在主面前,一定要有這樣確定的禱告。

乃是召會全體傳福音

為著福音大會除了要加強禱告外,盼望弟兄姊妹都轉一個觀念。在傳統的基督教裏,每一次有奮興會或佈道會時,一切的行動、成敗都在於那個佈道的人,講道的人,作出口的人。然而我們要看見,我們的福音大會,不是一個人在那裏佈道、開奮興會、或領甚麼會;乃是全召會在主面前,有一個屬靈的舉動,是身體的行動,不是個人的作為。所以,我們每個人在主面前都得對付,都得有分;而不是把所有的盼望,都寄託在站講臺的那位弟兄身上。

大會所豫備的福音單張、請帖、廣告、標語,從前上面都印有主講人等。這一點我裏面感覺相當不妥,主要原因在於那是一般基督教屬世的作法;另一個不妥的原因是,這樣作太重於一個人,而輕看了基督身體的地位;還有一個不妥的原因是,這麼刻意、特意把個人擺在明顯的地位上,很容易惹來仇敵的攻擊。所以,我一再覺得不妥,請求弟兄們無論如何,儘可能把主講人這一項,從各種文字裏去掉。

我所以要求大家,就是要大家看見,這是全召會的舉動,是身體的行動。我真是巴不得成千的人來聽福音,卻不知道也沒有注意到,那一天是誰在講道。這是奇妙的事,也該是如此。這等於告訴眾人,乃是全召會在這裏傳福音。主要藉著召會,對人講說恩典的話,並不是人天然的觀念所以為的,只藉著一個傳道人或佈道家。

在我們中間沒有佈道家,沒有傳道人;在我們中間只有一同作肢體的,只有身體的行動。我實在要求弟兄們,不要把眼光一直放在一個人身上,乃要看見這是基督的身體,這是召會。我們要相信,主今天是要使用召會,過於使用任何的個人。

聖徒藉福音大會得成全

末了,盼望弟兄姊妹,在主面前領會一件事,就是我們的這一個福音工作,這一個福音的活動,和一般基督教平常所開的佈道會、奮興會,絕對不同。或許有些聖徒也在那裏,作一點鼓動的工作;但我願意對弟兄姊妹說,這樣的鼓動,沒有一點屬靈的價值。我們必須領會,我們在神面前,乃是從祂接受一個負擔,要抓住祂所安排的時期,在這裏,在主面前,藉著福音大會,把福音傳給許多的罪人。這樣一來,不只罪人得救,並且先得著造就、得著成全的,乃是我們這些傳福音、事奉的人。

我在主面前有一個心願,不在於有多少人得救,乃在於我們的弟兄姊妹,能在這一個福音活動裏,讓主更深的得著,被主更多的成全,這乃是一件非常蒙福的事。若是我們在主面前只有活動,只有興奮,而沒有實在的對付,沒有讓主更多的得著,即使有成千的人被拯救到我們中間,後果仍不見得樂觀。也許反而會落到一種非常難為的境地,因為我們的光景不是那麼正常,難以托住這許多新得救的靈魂。若是我們在主面前有好的對付,讓主有所成全,我們的光景是正常的,人的得救便是當然的。他們不僅得救,得救之後,我們還能有一種的能力,一種的度量,擔負他們,托著他們。這樣的結果纔是榮耀的,纔能叫神在我們中間得著稱讚。

我們原來盼望能有個萬人的場地,有三千基督徒,六、七千不信的人,在那裏聽福音。這意思是,每一個聖徒能帶兩個人來,如此就能達到一萬人。現在因著場地的限制,來聽福音的人只能有二千。如果大家擠一擠,最多也只能有二千多,這個數字和豫計的差太遠。所以,場地問題,實在給我們相當為難的限制。盼望弟兄姊妹多有禱告,或許神有特別的辦法,我們不知道。主既能用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喫飽,我們應該相信,在這樣的事上,神還能作我們所不能作的事。

講於主後一九五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