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巴比倫的原則與一的恢復(一)

讀經:約翰福音四章二十三節,十七章十一節,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啟示錄十七章三至五節,十八章四節。
今天的耶路撒冷乃是人的靈

在前幾章裏,我們已看見召會是基督的豐滿,是出自於我們對基督豐富的享受。我們也看見召會真正的一不在於道理教訓,這一乃是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靈裏。不僅如此,我們更看見舊約裏的耶路撒冷豫表人的靈。

在約翰四章二十節,撒瑪利亞婦人題到申命記十二章和十四至十六章裏,對以色列人一再的囑咐,就是敬拜只能在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耶路撒冷。神的家—殿—是建在耶路撒冷。所有以色列人必須在指定節期的時候來到耶路撒冷,這保守了神子民的一。當撒瑪利亞婦人說到正確敬拜的地方時,主告訴她:『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祂,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約四23。)這節經文裏的『時候』,指世代或時代。撒瑪利亞婦人說到舊約時代的敬拜。當主來時,時代改換了。在新約時代,真正的敬拜不再是在一個外面的地方,乃是在我們的靈裏。因此,舊約裏的耶路撒冷作為獨一的敬拜地方是個豫表,其應驗乃是人的靈。這由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得著證實,那裏保羅告訴我們,今天神的居所是在我們人的靈裏。所以,我們人的靈就是今天的耶路撒冷,神居住的地方,我們必須在此團體的敬拜神。

我們聚集時,必須是在靈裏。我們的心思因著不同派別的教訓而滿了意見,因此,我們若留在心思裏,就會起爭論,並且分裂。這是今天許多基督徒令人遺憾的光景。然而,我們若轉離心思裏的教訓,而轉向我們的靈,就會是一。在心思裏我們是分裂的;在靈裏我們是一。今天的耶路撒冷乃是我們人的靈,那是神居所的所在。

巴比倫的原則與一的恢復

我們除了要看見今天的耶路撒冷是甚麼之外,也需要看見今天的巴比倫是甚麼。要明白巴比倫很困難,因它是狡猾、隱藏、虛偽的。『巴比倫』來自『巴別』這辭,表徵混亂。啟示錄十七章五節說到一個女人,她的名是『奧祕哉!大巴比倫』。要認識巴比倫不容易,因它是撒但的奧祕。四節說,這女人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這些乃是建造新耶路撒冷的材料。(二一18~19,21。)因此,新耶路撒冷和巴比倫在外表上是相似的。然而,新耶路撒冷完全是用這些材料建造的,但巴比倫只是用這些作外面的妝飾,不過虛有其表。

巴比倫這名稱第一次使用是在舊約,後來新約也採納並應用。舊約裏的巴比倫是豫表,在新約裏有其應驗。我們要明白應驗,就需要明白豫表。當神的子民以色列,按照神的心意進入美地時,神一再的囑咐他們,敬拜祂只能在祂所選擇獨一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神殿建造之處。敬拜的獨一地方保守了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一,並且避免了來自分裂的混亂。然而,因著以色列人的墮落,他們被擄而遷徙到亞述、埃及,大部分到了巴比倫。那些被擄的人在巴比倫建了會堂,就是猶太人敬拜神和教導摩西律法的中心;但他們知道他們沒有權利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建殿,耶路撒冷是神所選擇作祂居所獨一的地方。他們仍是神的子民,然而只要他們是在巴比倫,他們就缺乏建殿的立場。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不僅將神的子民擄去,也將神殿裏一切用來敬拜神的器皿都帶走,這些器皿豫表對基督的經歷。(代下三六7,18~19。)巴比倫是欺騙人的,因它有神的事物,卻是錯誤的地方。在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的期間,耶路撒冷只有少數人,沒有殿或器皿。巴比倫卻有神的子民和殿中為著敬拜神的一切器皿。表面看起來神放棄了耶路撒冷。甚至那時代最屬靈的人但以理,也是在巴比倫。因此,巴比倫豫表神的子民和屬神的事物在錯誤的地方—被擄和分裂的地方。

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時,他們是一,但在被擄時,他們就分裂了。分裂就是混亂。巴比倫是錯誤的地方,有屬神的事物在分裂之中。這是仇敵的詭詐,要在關於巴比倫的事上欺騙神的子民。大部分以色列人只看見在巴比倫有神的子民、屬靈的人、和神聖的事物,卻沒有看見那是個錯誤的地方,也沒有看見神的子民分裂了。為這緣故,他們覺得留在巴比倫是可接受的事。然而,神不稱許這事;祂呼召以色列人要歸回耶路撒冷。(耶二五11~12,二九10,代下三六21,但九2。)

神的子民要歸回耶路撒冷並不容易。那些歸回的人由於離開其他在巴比倫的人,可能被指控只是製造另一個分裂。然而,歸回耶路撒冷的遺民不是製造另一個分裂,乃是恢復失去的一。分裂的責任不在於那些歸回耶路撒冷的人,乃在於那些仍舊分散在被擄之中的人。耶路撒冷表徵神的子民和屬神的事物在正確的地方並在恢復的一裏。今天,我們需要從巴比倫歸回耶路撒冷—從分裂和混亂歸回神所選擇一的立場。留在巴比倫,或離開巴比倫卻沒有回到耶路撒冷,是容易的;然而,要歸回耶路撒冷是有代價的;我們需要付代價。

啟示錄十七章三至五節是關於宗教巴比倫的豫言,而十八章四節則是個警告:『我的民,你們要從那城出來。』我們需要看見這豫言的應驗是甚麼,並留心這警告。我們已看見舊約裏巴比倫的豫表,我們也需要往前看見新約裏的應驗。今天在地上有巴比倫的應驗;在啟示錄十七章三至五節使徒約翰看見,這應驗就是一個女人騎在獸上。聖經教師和豫言學者都同意,這獸是羅馬帝國政治的部分,而女人是宗教的部分—羅馬天主教。羅馬教歷史的細節與這豫言中所描述的全然吻合。例如,按照四節,這女人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或外表的粉飾。這表徵羅馬教有一些屬靈的人和寶貴的聖徒,就如蓋恩夫人、芬乃倫神父和勞倫斯弟兄。羅馬教有某些聖物,卻攙雜了許多邪污的事物。

第一節稱那女人,就是大巴比倫,為大妓女。在五節裏,她被稱為眾妓女的母。這顯示羅馬教有眾女兒,就是在基督教中不同的宗派和團體,他們多少持守羅馬教的教訓、作法和傳統。在公會裏,有許多真正得救、甚至有心尋求的信徒。然而,這些團體在分裂的立場上聚會導致了混亂,在神眼中這等於是屬靈的淫亂,因它違反神所命定召會一的原則。

按照創世記二章裏亞當和夏娃的榜樣,神所命定關於婚姻的管治原則乃是一夫一妻。(參太十九3~9。)一位已婚女士可能有粗魯的個性,但只要她對她的丈夫是忠貞的,她就守住了婚姻的管治原則。另一位女士可能總是有禮貌又親切,但她若與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有不當的接觸,她就因違反神管治的原則而犯了淫亂。正當的關係與有罪的關係之間的不同,乃在於這關係是否在神命定的管治原則之下。

當神的管治原則被破壞時,人的好意是無用的。在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羅得的兩個女兒好意要幫父親留後,但她們與父親的接觸是不正當且全然有罪的,因她們忽略了神管治的原則。婚姻是一男一女在神命定原則之下的接觸;淫亂則是一男一女違反神管治原則而有的接觸。

以屬靈來說,眾妓女—大巴比倫的眾女兒,是忽略神管治原則的眾基督徒團體;神管治的原則乃是要保守召會的一。神所命定召會的立場是一的立場。約翰十七章十一節和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裏,主禱告願信徒是一。在一城裏的信徒沒有理由分裂。所有在一城裏的信徒都該是一。然而,往往因著所謂的好意,強調某些屬靈的教訓和實行,每一城就有了彼此分開的不同信徒團體。這些團體忽略神管治的原則—召會的一。神所命定為著眾地方召會的管治原則乃是一城一召會。(徒八1,啟一11。)許多信徒因著今天基督教的光景,不知道要去那裏聚會,也有許多人因著自己對各個團體的意見不斷改變,而從一個團體遊走到另一個團體。在神眼中這是分裂、混亂、和屬靈的淫亂。

神用某些原則維持祂所造的宇宙。神在意我們是否受祂所定的原則所管治,過於在意我們的心意。然而,許多基督徒忽略神的原則,憑好意行事,他們的聚會卻是屬靈的淫亂。我們需要主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看見召會一的管治原則。

召會是一,不僅有地方一面的講究,也有宇宙一面的講究。真正的地方召會不是分裂的。我們因著地理上的限制,按著地方聚集並治理召會,但我們仍是一個身體。一個地方召會若將自己與其他的地方召會隔離,就成了宗派。我們肉身的不同部分,外表上彼此有區別,但在內裏只有一個血液循環。手在形狀和外表上與手臂有別,但絕不該與手臂隔離。它若是隔離的,就不再是身體的一部分了。一班信徒成為宗派,可能是由於他們將自己從所在地的信徒中分裂出來,也可能是由於他們將自己與在其他城市的眾地方召會隔離。地方召會是宇宙召會—基督的身體—在地方上的彰顯。不僅所有在一個地方的信徒是一,全地所有的地方召會也都是一。眾地方召會以組織的方式結合在一起是錯誤的,但我們需要在眾召會中間有交通。眾地方召會不是組織成為一,乃在交通裏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