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基督身體的生活

讀經: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三節中,歌羅西書三章四節上,十一節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腓立比書三章十四節,以弗所書四章四節上,約翰一書五章七節,腓立比書四章十二節下,羅馬書十五章十三節,六章六節,八章十三節下,加拉太書五章二十四節,以弗所書二章六節上,腓立比書三章十節上,約翰一書五章十一至十二節,羅馬書九章十一節下,加拉太書二章十六節上,腓立比書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上,羅馬書十二章五節,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
綱目
壹 以基督為頭,為生命,為內容,為主體,為中心,為目標:
一 為頭,為生命,為內容—弗五23中,西三4上,11下:
1 關於基督作祂身體的源頭及元素。
2 說出基督身體的出處及所是。
二 為主體,為中心,為目標—林前十二12,弗一23,腓三14:
1 關於基督作祂身體的意義及彰顯。
2 說出基督身體的性能及功用。
貳 以那靈為素質,為實際,為祕訣,為效能:
一 為素質,為實際—弗四4上,約壹五7:
1 關於基督身體內在的性質及外在的真情。
2 說出基督身體內在的所是及外在的實現。
二 為祕訣,為效能—腓四12下,羅十五13:
1 關於基督身體的技術及所能。
2 說出基督身體的巧妙及功績。

參 以基督的釘死與復活為規律:

一 以基督的釘死為消極方面的規律:
1 與基督同釘死是已經成功的事實—藉神聖的啟示而得看見—羅六6。
2 與基督同釘死是時時該有的經歷—藉那靈的效能而得享用—羅八13下,加五24。
二 以基督的復活為積極方面的規律:
1 與基督同復活是已經成功的事實—弗二6上。
2 與基督同復活是時時該有的經歷—腓三10上。
肆 以生命與身體為原則:
一 以生命為原則:
1 以神內在的生命,就是作神化身的基督為原則—約壹五11~12。
2 不是以人外在的行為、道德為原則—羅九11下,加二16上。
二 以身體為原則:
1 各個肢體都憑生命的靈活出基督—腓一19~21上。
2 共同生活,配搭著活出基督的身體,作基督的豐滿,以彰顯基督—羅十二5,弗一23。

上一篇信息我們看過基督身體的元素、素質、和實際,現在根據那個,我們要說到基督身體的生活。我們都知道無論是人、飛鳥、走獸、或牲畜,他們的生活都是本於他們生命的元素和素質。飛鳥能飛在空中,是因為牠有那飛翔的素質、性能;貓能捉老鼠,狗會汪汪叫,都是因為牠們各有不同的素質、性能。

三一神與基督的身體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可說是全本聖經最深奧的經文,那裏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乎眾人,貫乎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裏共有七個『一』,分為三組,前三者—一個身體,一位靈,並一個盼望為第一組。次三者—一主,一信,一浸為第二組。最後,一位眾人的神與父是第三組。這三節聖經雖短,卻是很奧妙,啟示我們三一神,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有關。

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

這裏牠先題起『一個身體』,然後接著說『一位靈』,這個靈就是基督身體的素質,並且是基督身體的實際。素質在於內,實際顯於外。這三一神的靈在基督身體裏作素質,而在外面顯為實際,就使這身體有個盼望,這盼望就是由那靈重生並浸透,而顯出神的榮耀。這個榮耀就是我們將來的盼望。(西一27。)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已經從靈而生,得著了那作基督身體素質與實際的靈。這靈要在我們裏面一直浸透我們,把我們這三部分的人完全浸透,至終顯出神性的榮耀。

世人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年輕的時候盼望能進好學校,畢了業就盼望出國留學,以後找個好工作,尋得好配偶,成家立業,生兒養女。但末了還是免不了衰老,病苦,結局就是死,所有的盼望也就完了。然而我們卻不是這樣,我們有個榮耀的盼望,因為在我們裏面有三一神素質與實際的那靈,一直要浸透我們,在主再來的時候,祂且要從我們裏面透出來,將我們一同帶進榮耀裏。

一主,一信,一浸

此外,還有一位主,就是神聖三一裏的子。祂來作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成了我們裏面的元素,也就成了基督身體的元素。靈是這身體的素質,在於內,也是這身體的實際,顯於外;主乃是這身體的元素。不只如此,還有『一信,一浸』。原來我們都是在亞當裏,我們的元素是亞當的元素,是死的元素,不是生命的元素。我們在亞當裏都死了。認真說,在亞當裏,人不是天天活,乃是天天死。人的歲數好比銀行的存款。先是放進了一些,然後不斷開支票,所存的就跟著減少,末了一文不剩,也就了了。人是過了一天,少一天;過了一年,少一年。這是在亞當裏,以亞當為元素的情形。但我們一信了主,就被浸到水裏,我們的舊人埋葬了,那從亞當來的元素也就結束了。以色列人過紅海乃是受浸的表徵,他們一過紅海,就與埃及的關係斷絕了。照樣,我們受浸,就從亞當的元素斷絕了。所以浸是結束、斷絕,而信是進入、聯結。當我們信而受浸時,就從亞當裏出來,同時進到基督裏,與基督聯結了。於是我們裏面便有了另一個新的生命,新的元素。舊的是亞當的生命,亞當的元素;新的是基督作生命,基督作元素。從基督這元素,有了那靈的素質和實際。這就是從作基督身體元素的基督,有了作基督身體素質和實際的靈。

我們說過召會和同鄉會不同,召會有神,同鄉會沒有神。因此,這個有神的召會就成了一個身體,一個基督的生機體。同鄉會因為不是以生命作元素,所以牠永遠不會成為一個生機體。可是,倘若召會裏面沒有基督的元素,仍是亞當的元素,就還不是基督生機的身體。雖然我們已經受浸了,我們仍有可能留在亞當裏,以亞當為元素,沒有基督的元素,那就不是召會了。所以我們必須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對付我們的舊人和天然,讓亞當過去,讓基督出來。我們是過人的生活,卻是憑基督說話,並且說基督的話,個個都是這樣,那我們就是真正的召會了,因為是基督在這裏作生命,作元素。

一位眾人的神與父

我們都已經受浸,從亞當裏出來,也都信入了基督,與基督聯結,因此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作了我們的元素;祂就是我們的主。我們的主就是我們的生命。所以說一個身體,一位靈,還有一位主。末了,再加上一位眾人的神與父。一切的東西都有其源頭,基督身體的源頭就是父。以弗所四章這裏不只說是一位神,乃是一位神與父,這父就是源頭,是基督身體的源頭。主是基督身體的元素,靈是基督身體的素質與實際,父是基督身體的源頭。這位父不只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在眾人之內。祂是一位,卻能同時在三個地方,在上面,在中間,也在裏面。這就是調和。祂不僅是在我們之上,也把我們都貫通了,並且還在我們裏面。這也就是三一神,父、子、靈。

從這三節簡單的經文,我們能看出三一神和召會,基督的身體,是完全貫通且調和的。召會,基督的身體,從外表看是一群人,是一個團體,其實並不這麼簡單。召會裏有三一神,父、子、靈,有父作源頭,子作元素,靈作元素的素質和顯於外的實際。這就是基督的身體。這樣的解說,乃是我們對基督的身體,召會,一個透視的認識。為這緣故,有些事我們不能與外面的團體有分,有些事是我們不能作的。召會完全是父、子、靈三一神的一個生機體,凡是不合她生命、性情的事,我們就不作。我們惟有按著她生命的元素、素質和實際生活,那纔是對的。

基督身體的生活四面的關係

現在我們就來看基督身體的生活。這個生活有四面的關係。第一面是與基督的關係,基督身體的生活是以基督為頭,為生命,為內容,為主體,為中心,並且為目標。因為基督是這身體的元素。第二面是與那靈的關係,是以那靈為素質,為實際,為祕訣,為效能,因為那靈是這身體裏面的素質和顯於外的實際。第三面是與基督的釘死和復活的關係,是以基督的釘死與復活為規律。每一種生機體都有牠的規律,是不能違背的。我們要能過基督身體的生活,就必須藉著靈,經過十字架,而在復活裏。第四面是與生命和身體的關係,是以生命和身體為原則。基督身體的生活,牠的原則是生命的,不是行為的;是團體的,不是個人的。我們把這四面的關係加起來,就是基督身體的生活,就是基督徒的生活,也就是召會的生活。

所以,在這裏我們看見,基督身體的生活有四面的關係,有基督為元素,有那靈作素質,有釘死與復活為規律,有生命與身體為原則。我可以給你們作個見證,我能活到今天,是靠著神的恩典,同時也守住身體的規律和原則,所以身體依然健壯。這是有講究的。基督身體的生活有其基本的元素、內在的素質、與顯於外的實際,並且也有其規律和原則。我們不僅憑這身體裏的元素、素質和實際生活,也要活在這生活的規律和原則裏,受其支配、管理。

基督身體的生活
以基督為頭,為生命,為內容,為主體,為中心,為目標

首先,基督身體生活第一面的關係,是與基督的關係。基督是三一神的中心,在三一神,父、子、靈三者的身位裏,祂也是中心。這位作三一神中心的基督,祂的身體,當然是以祂自己為頭。我們都是在基督作頭的權柄之下,祂是我們的頭,我們的生命。基督身體的生活是以基督為頭,為生命,為內容,(弗五23中,西三4上,11下,)這是關於基督作祂身體的源頭及元素,說出基督身體的出處及所是。並且,這個生活也是以基督為主體,為中心,為目標。(林前十二12,弗一23,腓三14。)這是關於基督作祂身體的意義及彰顯,說出基督身體的性能及功用。可見基督的身體是有意義,有作為的。

一個有作為的人,若是以自己為主體,為中心,至終都是有害於別人的。惟獨有作為而中心不在己,乃在他所作為的目標上,他纔會是個有益於社會國家的人。我們每個人都是為神所造的,如果我們得救了,卻不為著神,還是為著自己,那我們就真是可憐沒有盼望的了。所以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我們的頭是基督,內容是基督,主體、中心也是基督,連我們的目標也是基督。因著基督身體的性質是基督,就使牠的性能也是基督。今天我們在召會中,每一個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基督的身體有一個主體、中心和目標,就是基督自己。基督是基督身體的主體、中心和目標,因此我們這些眾肢體也要以基督為我們的主體、中心和目標。這樣我們纔能給祂機會顯出祂基督本性裏的性能和功用。這就是我們所過的召會生活。

以那靈為素質,為實際,為祕訣,為效能

再者,基督身體生活第二面的關係,是以那靈為素質,為實際,為祕訣,為效能。為素質,為實際(弗四4上,約壹五7)是關於基督身體內在的性質及外在的真情,說出基督身體內在的所是,及外在的實現。每件東西都有牠內在的性質,和顯於外的實際。我們基督徒裏面有個素質,我們顯於外的實際,就該是這素質的活出。我們的素質是那靈,我們所活出的實際也該是那靈。若不是這樣,我們就是雜牌的基督徒,缺少內在的性質及外在的真情。

我們內在的素質和顯於外的實際既是那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我們就該和祂有交通,讓祂充滿,被祂浸透。祂在我們裏面是我們的素質,把我們浸透而顯於外,就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實際。這纔是基督的身體,召會,內在的所是,及其外在的實現。今天在這個世代中,人群社會所需要的是一盞明燈,能發光照耀。基督的身體,召會,裏面充滿靈,外面顯出基督的實際,就能發光,照耀這黑暗的世代。主耶穌說,我們屬祂的人,乃是世上的光,(太五14,)能光照在黑暗裏的人。我們不能和大體的基督教一樣,有名無實,我們需要在裏面被那靈充滿,好在外面把基督活出來。

基督身體的生活也是以那靈為祕訣,為效能。(腓四12下,羅十五13。)作我們裏面素質和外在實際的那靈,也是我們過身體生活的祕訣和效能。這是關於基督身體的技術及所能,說出基督身體的巧妙及功績。我們不要以為只有作事情需要高科技,高技能,就連我們過基督身體的生活也需要技術和技能。有時候,因著我們不懂得如何說話,就把別人得罪了,也把事情搞壞了。這就是我們沒有說話的技術、技能。作基督徒不簡單,得救前我們走自己的路,得救後我們和基督綁在一起了,我們過的生活好比三足競走,處處受祂的支配和限制。如果我們不智慧,沒有生活的技術和技能,我們就會覺得彆扭、笨拙。但我們若是有那靈為祕訣,知道如何跟從基督,就會變得喜樂自在了。

有好些夫妻剛結婚、蜜月時,都是甜甜蜜蜜的,但過不了幾天,真情顯露出來,就有了爭執。那個時候就應該學習認識對方,學習一些生活應對的技巧,知道怎麼說話,怎麼表達,甚至怎麼生氣。有些人離了婚,就是因為他們作人沒有技巧,不懂得作人的技術。我們這些有神的人,有那靈在我們裏面,就是我們的技術。有時候,家裏發生了一些事,若是我們在靈裏,就知道該怎麼說話、應對,這樣往往就能平靜風和海。在召會生活中也是這樣。許多時候,有些事都是莫須有的,不需要有的爭執、摩擦,都是因著我們缺少那靈作祕訣,生活裏沒有技術,也沒有巧妙。『巧妙』一辭有美麗的意思,我們的生活需要巧妙,纔會顯得美麗。我們說話行事若是巧妙的,那我們的生活就有功績了。

若是我們都能以那靈為我們生活的祕訣,說話行事都有巧妙,就不會有爭鬧、不合的事,那我們的生活定規是很有功績的。所以在基督身體的生活中,我們無論是說話或應對,總要多禱告,多接受那靈,多讓基督的十字架來破碎,多憑基督的復活活著,這樣我們基督身體的生活就會滿了巧妙和功績。

以基督的釘死與復活為規律

為這緣故,我們在基督身體的生活裏,就要以基督的釘死與復活為規律。在消極方面,以基督的釘死為規律;在積極方面,以基督的復活為規律。當我們說話的時候,我們需要接受基督十字架的對付和規律。經過這規律,我們就知道該怎麼說話,知道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除了接受基督釘死的規律,我們還要認識基督的復活,以基督的復活為積極方面的規律。基督活在我們裏面,祂不是靜止、無所是事的,祂乃是在我們裏面有行動、有目的的。祂不是很強烈的在我們裏面行動,乃是平靜卻有力的在我們裏面運行。祂這運行就是祂那復活的能力。我們若順著祂那個運行,祂復活的能力就來了,使我們能超越、得勝。

今天的人都在一種受捆綁的情形中,天天過著受壓的生活。所以我們需要復活的能力,而基督在我們裏面就是這復活的能力,我們順著祂的運行,就能超越一切的環境,不受任何的壓制。一面我們經過十字架的釘死,將主所不喜悅的都給我們過濾掉;另一面我們享受基督那復活的超越。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保羅是這樣求,也是這樣禱告,所以我們也該這樣求,這樣禱告,好使我們不受任何環境的壓制,且能超越,活出基督身體的生活。

我們與基督同釘死是一個已經成功的事實,這是藉神聖的啟示而得看見的。(羅六6。)我們與基督同釘死也是我們時時該有的經歷,這是藉那靈的效能而得享用的。(羅八13下,加五24。)詩歌四百六十四首說,『我若認識復活大能,就愛十架的模型,惟死能使生命長成,不死就不生。』我們應該天天有這樣的禱告,好叫我們時時有這樣的經歷。另一面,根據新約的啟示,我們與基督同復活也是已經成功的事實。(弗二6上。)我們與基督一同釘死,也與基督一同復活了。所以與基督同復活也是我們時時該有的經歷。(腓三10上。)乃是藉這復活的經歷,我們纔能模成主的死。

以生命與身體為原則

基督身體的生活,第四面,是以生命與身體為原則。我們已經說過,每一種生命在牠的生活中,都有牠一定的規律和原則。基督身體生活的原則不是別的,乃是生命與身體。以生命為原則就是以神內在的生命,就是作神化身的基督為原則,(約壹五11~12,)不是以人外在的行為、道德為原則。(羅九11下,加二16上。)千萬不要以為你得救了,是基督徒了,所以就該有好行為,好的道德標準了。不是這樣,那不是基督身體該有的生活,不過是憑人的良善而有的生活。我們基督徒是在靈裏重生,以生命為原則,不以道德為原則;我們要活出基督,不是要活出道德。我們以基督作生命為生活的原則,是應該溫和有禮,尊敬父母,謙卑、忍耐,但這些必須是靈從我們裏面把基督活出來,而不是我們憑著自己的掙扎努力作出來的。所以,我們愛基督,和基督親近,基督的靈在我們裏面充滿我們,從我們裏面就活出基督作這些美德來。尊敬是基督,愛是基督,寬容是基督,謙卑、忍耐也是基督,我們身上的美德,都是基督從靈裏的活出。

不僅如此,我們的生活也是以身體為原則。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各個肢體都憑生命的靈活出基督。(腓一19~21上。)並且,我們又是共同生活,而不是單獨的活著。單個的肢體活著是好是壞,都是自己,不是身體;惟有我們共同生活,在配搭裏活出基督,那纔是基督身體的生活,能作基督的豐滿,以彰顯基督。(羅十二5,弗一23。)所以,我們正常的生活,應當有基督身體的感覺。凡不是聯於基督身體的生活,都沒有基督身體的感覺。我們應當受基督身體的管制,纔能活出以基督身體為原則的生活。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九○年四月十四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