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教會的合一

有一件事,我們開頭得要確定的,就是神是獨一的,所以在宇宙中差不多的事也都是單純的,都是一元化的。宇宙不是二元的,宇宙乃是一元的。因為宇宙的源頭,就是那一位創造宇宙的主,乃是一元的。宇宙是如此,教會更是如此。教會不是二元的,當然更不是多元的,教會乃是一元的。教會的產生是一元的,教會的性質是一元的,教會的存在也是一元的,就是教會其他的方面,也都是一元的。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說,教會的一切都是一元化的。既是如此,按這原理推論,教會的立場,也必是一元的;既是一元的,就必定是一個,不會是多個的。我們必須先把這個原則抓牢。我們絕不能稱義教會有許多個立場的事。教會的源頭是一元的,性質是一元的,所以她的立場也定規是一元的。凡把教會的立場看作多元的,在原則上都是錯誤的。教會的本身既只是一個,教會的立場就不能是多個。這是我們一起頭就必須確定的。

但我們睜開眼睛來看,今日的教會,立場卻是多個的。據確實的統計,到了一九一四年的時候,就有一千五百多個不同的立場。這是四十幾年前,幾乎是半世紀以前的統計。這就是說,到了半世紀之前,一個的教會,一元化的教會,竟然有了一千五百多個的立場。到了四十幾年後的今天,我們應該信,必定是更加多了。不必看別的時候,看別的地方,就看現在,就看我們眼前這個地方,你看一個基督教,有多少個不同的立場?一個教會,竟然分作許多個立場。按原理來說,沒有一個公正的人,會有一個斷案說,這是對的。一個合乎邏輯的斷案,定規要說,教會既是一個,教會的立場也就該是一個。但是今天的光景,卻與原則完全不合了。一元化的教會,竟然有了多元化的立場;一個的教會,竟然有了多個的立場。這是不合理論的。

到底教會的立場是甚麼?到底教會該有甚麼立場?教會只該有一個立場,這是確定的原則。凡有理智的人,不必去看聖經的啟示,就是按著原理來推論,也都要定規說,教會只該有一個立場。因為神作事是從來不違反原理的。我們若是把聖經的話,拿來看一下,那更是清楚。教會的問題就是一,教會的問題沒有二。你若把聖經仔細讀過,一題到教會,就是用『一』字來代表。教會就是一。所以教會的立場也該是一。

但今天這麼多的立場,到底有沒有一個是對的呢?到底那一個是對的呢?到底教會的立場怎樣纔算是對的呢?這就是這一次我們來看教會的立場,盼望能弄清楚的。

我們要看教會的立場,頭一件事就要來看教會的一,就是我們平常所說教會的合一。我願意和弟兄姊妹說,教會的合一,認真說不在於合,乃在於一。教會這一個東西,既是一元的,在教會裏自然就有個一。你不必去合,她就是一。她裏頭有一件東西,就叫作一。

壹 合一的本質
一 是聖靈自己

這個一是甚麼?聖經稱牠作聖靈的一。以弗所四章三節所說,『保守聖靈的合一,』(原文,)簡單的說,就是保守聖靈的一。甚麼叫作聖靈的一呢?聖靈的一,就是聖靈自己,就是聖靈的本身。聖靈就是這個一,就是這一的本質。聖靈乃是一個。在你裏面,在他裏面,在我裏面,在我們千萬個得救的人裏面,都有這一個聖靈。我們若說我們大家裏頭所有的聖靈是同樣的,這種說法還不彀。我們大家裏頭所有的聖靈,不僅是同樣的,並且是同一的。你裏頭所有的聖靈,就是我裏頭所有的聖靈;我裏頭所有的聖靈,也就是他裏頭所有的聖靈。我們千萬個得救的人,裏頭所有的聖靈,就是一個聖靈;不只是同樣的,並且是同一的。

也許有初蒙恩的弟兄姊妹,會在這裏懷疑說,怎麼我們這許多人裏面所有的聖靈,會是一個的?說是一樣的,倒可以;說是一個的,這實在有一點難以領會。怎麼會聖靈在他裏頭,在我裏頭,在你裏頭,在這麼多的人裏頭,竟然還是一個的呢?對於這個疑問,我們可以舉一個很淺顯的比方來解答。你看,現在這個會所裏,掛著好多盞電燈。若是我們把這些電燈都開了,電也進到這些電燈裏面了,凡懂得電學的人都知道,這些電燈裏面所有的電乃是一個電。不只是同樣的電,並且是同一的電。是同一個電流,通到許多的電燈裏面。不僅如此,到了晚間的時候,全臺北市不知道有多少萬盞的電燈,裏面的電也不僅都是同樣的,並且都是同一的,就是一個電流。

聖靈進到古今中外得救的人裏面,也是這樣。每一個得救的人裏頭,都有聖靈,而這一個聖靈在大家的裏頭,乃是同一的,就是一個聖靈。這一個聖靈,就是我們大家之間的一。在教會裏頭的這個聖靈,就是教會裏頭的一。如同在這些電燈裏頭的電,就是這些電燈之間,這些電燈裏頭的一一樣。牠們是合一的,因為牠們原是一。在牠們裏頭有一個一。我信弟兄姊妹在這裏都能領會了。你裏頭有聖靈,我裏頭有聖靈,他裏頭有聖靈,古今中外所有得救的人裏頭都有聖靈。這一個聖靈,就是教會的一。所以當你碰到一個弟兄的時候,你一知道他是弟兄,你裏頭馬上有一個響應,你很愛他,你很喜歡他,你很願意與他親近。他也是這樣嚮往你。你們兩個人素不相識,但是一見如故,一見裏頭就跳起來了,一見好像裏頭的深淵就與深淵響應了,一見裏頭最深處的靈就彼此響應了。請大家記得,這個最深處的響應,就是合一,就是一,就是聖靈的一,就是聖靈的合一。這個也就是教會的合一。

不過,我在這裏要多說幾句。比方一個弟兄和另一位弟兄相見,原是素不相識的,等到知道大家都是弟兄,就彼此響應,彼此嚮往,實在是親熱,實在是相愛。但是,許多時候,下面的話不能多談;若是多談,就要出毛病了。如果再談下去,自然就會問說,弟兄,你是那一會阿?這個會的問題一題起來,馬上面孔就會冷下來了。再多談一點,就會進一步的問,你們那個會甚麼信仰?你們對於聖靈甚麼態度?答說,我們對於聖靈,一禱告就發抖。問的人一聽見這個,面孔不只冷下來了,更會板起來了。就說,哎呀,這個有點太過!神是叫人安靜的。安靜的纔是聖靈的工作,發抖的就不能是聖靈的工作。我碰到人禱告發抖,就受不了。弟兄姊妹,你在這裏看見麼?這兩個弟兄一見面的時候,就摸著一個聖靈的一。他們兩個裏頭,都有聖靈。不管一個是贊成安靜的,一個是喜歡發抖的,總歸兩個裏頭都有聖靈。他們兩個一見面,聖靈就在他們裏面跳躍起來了,在這個裏面跳,在那個裏面也跳,所以就叫他們兩個彼此響應起來了。他們雖是兩個,但在他們裏面的聖靈,實在就是一個。慢慢的,他們不管裏頭跳不跳,不管靈裏響應不響應,他們要用頭腦彼此辯論一下。這就不得了!一個的頭腦裏頭,都是發抖,一個的頭腦裏頭,都是安靜。一個聽見發抖,頭就大了,就感覺喫不消;一個聽見安靜,就感覺太死了,以為一安靜,聖靈就跑掉了。這樣,他們兩個的頭腦就打架了。他們兩個的心靈是響應的,他們兩個的頭腦是衝突的。聖靈的合一,就在他們這一個頭腦的衝突上,好像漏掉了,好像漏出去了。他們的頭腦,他們的理智,就勝過了他們的心靈。結果怎樣呢?兩個人就不大喜歡見面了,更不樂意在一起禱告了,因為一禱告,一個發起抖來,一個就沒法禱告了;一個在那裏安靜等候,一個又忍耐不了。

我們在這裏就看見,基督徒的合一碰到了難處。難處在那裏?在理智,在理由,在作法,在意見。但是在超過這一切的深處,在我們這些得救的人裏面,有一個基本的東西,是神一次而永遠放在我們裏面的,就是神自己的靈。神這個靈在我們裏面,就是我們的合一。我們這些得救的人,裏面都有了神這個靈,所以也都有了合一。但是因著我們的肉體,因著我們的個性,因著我們的情感愛好,因著我們的主張見地,因著我們的判斷定規,有好些不同,所以就破壞了這個合一,也好像就失去了這個合一。實在說,這個合一是不能失去的,不過是受了委曲,藏起來了,退縮了,給我們的眼光征服了。這就是我們的魂生命,我們的愛好,我們的情感,我們的思路,我們的意見、眼光,和我們的主張、判斷,勝過了我們裏面的靈,壓制了我們裏面的合一。這樣,就叫我們的合一,受到破壞,而好像失去了。其實這個合一還在這裏,因為這個合一就是聖靈自己,是永不能失去的。

二 是『一』,不是聯合

神的靈這個合一,乃是『一』,並不是聯合。這個合一,是不需要聯的,也是不需要合的,牠的本身就是一。你我如果能彀不顧理智,只顧心靈,只顧靈裏面的響應,在我們中間就有這個一的光景。基督徒若是只管裏頭的心靈,不管外面的理智,在教會中間,就會有一個一的光景顯出來。這不是人為的聯合,這乃是神的靈在信徒中間所活出的一。

貳 合一的事實

以弗所四章,不只在第三節說到聖靈的合一,還接著在第四至六節說到七個一。我們若仔細把這七個一讀過,就能看出,牠是分作四個一組,三個一組的。

在聖經裏,七這個數字乃是完全的意思。這裏題到教會的七個一,也相當有完全的意思。有了這些一,就彀完全了,就不需要再有別的一。教會這七個一若有了,教會的一就彀完全了。而聖經裏頭的七,有的是分作六和一的,但大多是分作四和三的。四是受造者的數目,三是造物者的數目,因為神是三而一的神。教會在今時代的數字,乃是七。在啟示錄裏頭,我們看見七個教會,並且那裏的七個教會,就是分作頭三個,後四個。教會這個七,乃是受造者加上造物者,就是人加上神所有的。這個就是教會的本身。教會這一個東西,就是神加到人身上,就是三加到四上面。人在地上,光是人,不是教會;神在天上,光是神,也不是教會。有一天神從天上來到地上,加到人身上,教會就出來了。三加到四上面,就成功作七;神加到人身上,就成功作教會。

一 一身一靈一主一神

教會的七個一,有四個差不多都是神那一面的,其他三個差不多都是人這一面的。我不是把牠分作絕對的,我是要稍微給大家看見,這七個一基本的東西是甚麼。牠基本的四個東西,是從後面倒數上來的。你看牠怎麼說?牠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先注意這裏對神的說法。牠說,這一位神,就是眾人的父,是你的父,是我的父,是他的父,是我們所有得救之人的父。祂是生命的源頭,我們都是出於祂,都是祂所生的。不僅如此,祂還在我們眾人之上,祂超乎我們眾人,祂也貫通了我們眾人。祂把我們打穿了,從你那裏穿到我這裏來,從我這裏又穿到他那裏去。祂把我們大家都穿通了。沒有祂,我們個個都是隔開的。一有了祂,大家都通了。這正如若沒有電流,這裏的電燈一盞一盞都是隔開的;一有了電,這些電燈的裏頭就是貫通的。一眨眼之間,這盞電燈裏面的電,就跑到那盞電燈裏面去了。我還沒有說完這個跑字,牠就跑過去了。我還沒有說跑回來,牠又跑回來了。這個電流在牠們裏頭,是一直穿通的,是一直貫通的。不僅如此,這個電流也是住在牠們裏頭,充滿牠們裏頭的。這就是告訴我們說,這一位作源頭的父神,不僅把我們大家完全貫通了,並且住在我們裏面,把我們充滿了、浸透了,和我們完全調和了。祂就是這樣的一位神。

這一位神是怎樣貫通我們,怎樣充滿我們,怎樣把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頭的?我們都知道,祂是把祂自己擺在子裏面。這位子,就神而論,祂是子;就我們而論,祂是主。神把祂自己的一切都擺在子裏面,子就來作了我們的主,要我們信祂,接受祂。祂經過死而復活,就進到靈裏面。靈從天上降下來,裏面就有子,也有父。所以到這時,父、子、靈,這三而一的神,都在靈的裏面。當我們向著父悔改,而接受子作主的時候,這位靈就進到我們裏面來了。靈一進來了,就把子帶進來了;把子帶進來,也就把子裏面的父帶進來了。這三而一的神,一進到我們這些接受祂的人裏面,我們裏面就有了一個一。這個一,就是三而一的神。我們這些人,因為裏面有了這個一,就成功作一個身體。所以在這裏有四層的故事: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在身體裏面。所以這裏先說一個身體,再說一個靈,再說一個子,就是主,再說一個父,就是神。若倒回頭來說,就是父、子、靈、和身體。這四個都是列在神那一面的。當然這四個裏頭的身體,也是聯著我們的。

神在宇宙裏,就是要作出這四層的故事來。這四層,乃是一個奧祕的故事。你若問我,聖經講甚麼?我就要告訴你,聖經就是講父、子、靈、和身體。在創世記開頭的時候,你看見起初有神,祂是眾光之父,祂是生命的源頭。你讀到新約的時候,就看見父在子裏面,父把一切都擺在子裏面。到了福音書末了的時候,這一位子又進到靈裏面來了。到了行傳開頭,你就看見,這一位靈又進到千千萬萬的人裏面來,千千萬萬的人裏頭,就有了三而一的神,有了這奧祕的一,結果這千千萬萬的人就成功作一個奧祕的身體。從那時起,這一個身體,就在那裏變化,就在那裏長大,一直長到聖經末了,就長出來一個新耶路撒冷。那個新耶路撒冷,就是這一個身體。在這一個身體裏面有靈,在這一個靈裏面有子,在這一個子裏面有父。全本聖經,就是講這四層:父如何,子如何,靈如何,身體如何。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在身體裏面。這就是全本的聖經。我信所有讀經的人,在這裏都能看得很透徹。聖經裏面所說的神,你明明看見有這四層的講究。父居中心,往外一點就是子,再往外一點就是靈,再往外一點就是身體。這四個乃是一套,乃是一組。這四個也就是宇宙的奧祕。

弟兄姊妹,教會之所以有一,就是因為裏面有這三而一的神。這是一系,這是一組。一個父,一個子,一個靈,進到一個身體裏面來。身體只有一個,靈只有一個,子就是主,只有一個,父就是神,也只有一個。這一個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和眾人完全調成一個。這就是應驗了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三而一的神,和蒙恩的教會,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完完全全的成為一個。這很清楚是一條線。

二 一望一信一洗

另一面,還有三個東西加進來,就是一個指望,一個信,一個洗。指望是將來的。我們這些蒙恩的人,我們這些成功作教會的人,雖然意見不相同,指望卻相同。譬如我們有兩個弟兄,像上面所說的,一個是發抖的弟兄,一個是安靜的弟兄;一個不贊成安靜,一個不贊成發抖;他們兩個人的意見大大相左。他們裏面的聖靈是一位,沒有問題。但他們外面的表現是兩種,卻大有問題。可是後一位若問前一位說,弟兄,你抖來抖去,抖到那裏去?他說,我有一天要到榮耀裏去。前一位若問後一位說,弟兄,你安靜來安靜去,安靜到那裏去?他定規也要說,我也是要到榮耀裏去。這就是他們同有一個指望。沒有一個得救的人,沒有這個榮耀的指望。有一位弟兄說得實在好,他說我們前程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的路程也應該相同。感謝主,我們實在同有一個前程,同有一個指望。歷世歷代,各宗各派的基督徒,雖有許多不同,但這一個指望總是相同的。如果有人在這一點上不同,恐怕他就不是得救的人,不是教會中的一分子,不是我們的弟兄了。

不只如此,還有一信。這個信是信仰的信,並不是一種見地,一種意見,或是一種見解。有的時候,兩個素不認識的弟兄,碰在一起了,他們發現彼此是弟兄,就談起屬靈的事來。比方他們談到受浸的問題,一個弟兄說,我信受浸是對的。另一個弟兄就說,我信不必受浸,點水就彀了。你看這裏有兩個不同的信。但這真是信麼?這不叫作信,這個叫作意見,這個叫作見地。甚麼叫作信?就是你非那樣信,就不能得救的,那纔叫作信。你不信點水,能得救;你不信受浸,也能得救。所以這些都不能算作信。

有的時候,弟兄們在一起談起被提的事來,一個說,我信災前被提,另一個就說,我信災後被提。他們兩個人好像也有了不同的信仰。但實在說,這也不是不同的信仰。或信災前,或信災後,都無關緊要。你不信災後,能得救;他不信災前,也能得救。你信災前不能多得救一點,他信災後也不能少得救一點。你們兩個信的不同,卻是同樣的得救。請大家記得,這一類與得救無關的信,都算不得信。甚麼算得信?必須你那樣信,就得救;不那樣信,就不得救,那個纔算得信,那個纔叫作一信。一信的信,不是見解的信,乃是信仰的信,也就是叫我們得救的信。

有的時候姊妹們談到蒙頭的事。一個姊妹說,我實在信蒙頭,我們既是姊妹,就該蒙頭。另一個姊妹就說,我不信這個,蒙頭是從前哥林多的風俗,我不信這是神的命令。你看見這裏又有兩個不同的信。一個信蒙頭,一個信不蒙頭。但這些也都算不得信。這些都是見解,這些不是信。你信蒙頭是得救,她不信蒙頭也是得救。你信蒙頭不能多得救,她不信蒙頭也不能少得救。這些信,都算不得一信的信。

你們不要誤會,我不是說沒有受浸、被提、蒙頭等等的真理。這些真理都是有的。但是請你記得,信仰的信,不是對真理見解的信。對真理的見解,那只是見解,只是意見,不能算作信。在教會那七個一的裏面,有一個叫作一信。這個一信的信,是叫我們得救的。這個信是甚麼?就是信神的兒子作救主的信,就是接受主耶穌到你裏面的信。祂是神的兒子,受膏作了我們的主。神把祂自己擺在祂兒子裏面,叫祂作了我們的主。祂又把這一個兒子,藉著祂的聖靈,傳給了我們。不光是傳講給我們,還是傳遞給我們。你若是接受,你若是從心裏說,阿們,這是神的兒子,這是神所設立的救主,這是神所立的萬有之主,神就在祂裏頭,祂是我的主,我從心裏接受祂。你這樣接受祂,就是信祂。這個信,就是一信的信。不管是發抖的人,也不管是安靜的人,都有這一個信,這是定規的。沒有這一個信,就是沒有得救;沒有這一個信,就不是我們的弟兄,不是我們的姊妹。有了這一個信的人,就是我們的弟兄姊妹。也許她一點不信蒙頭,但她裏頭信這一個。也許他不信受浸,但他裏頭信這一個。也許他不信災前被提,或者不信災後被提,但他裏頭也信這一個。哦,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絕對相信,我們每一個人裏頭,都有這一個信。你和我裏面都有這一個信。這一個信,就是教會那七個一裏面一信的信。

從前我在一個地方,碰到一位很可愛的弟兄。他很喜歡和我們有交通,特來會所聽道。他看見我們聚會時同聲禱告,就問我說,李弟兄,你們這個同聲禱告是從那裏來的?我說,恐怕是從聖靈來的罷?好像這是到了一九三五年以後,有的時候我們聚會到了一個時候,有一種空氣,大家自然就同聲禱告了。他點點頭說,不錯,不錯,這個是從靈恩運動來的,這個是從五旬節運動來的。他又搖搖頭說,很可惜,很可惜,我以為你們的聚會是最好的,卻沒有想到,這個好中還有不好,就是這個同聲禱告。這件事也來到你們中間,實在是一個污點。我聽了他的話,就不敢再講甚麼,也沒有法子講甚麼。但是,我裏面卻在那裏說,我們覺得可以同聲禱告,你覺得不可以同聲禱告,這些都無關緊要;如果你我一定要爭執這件事,你認為這是一個污點,我認為這沒有甚麼不好,那就麻煩了,我們兩個人就有了問題了。

所以我們這一次必須找出來,教會這個不能缺少的一信,到底是甚麼。我們的合一,必須合在這個一信上,不能合在其他真理的見解上。神在祂兒子裏面,祂兒子在聖靈裏面,聖靈又進到我們眾人裏面,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一個神,一個主,一個靈,一個身體,這就是一信。是不是一個神?是!是不是一個主?是!是不是一個靈?是!是不是一個身體?是!這一個神在你裏面麼?在。這一個主在你裏面麼?在!這一個靈在你裏面麼?在!你是在這一個身體裏面麼?在。說到這個,大家都有,大家都信。這實在是一信。但是,一談到外面的事,你贊成一個一個禱告,他贊成同聲禱告。你看同聲禱告是一個污點,他看同聲禱告是一個榮耀。在這裏就多了東西。神的兒女應當看見,我們只該要求人有這個一信,其他的意見,其他的見解,其他的見地,都不該看作基本的信仰。站著禱告也好,跪著禱告也好;同聲禱告也好,單聲禱告也好;安靜禱告也好,大聲禱告也好;手腳不動的禱告也好,一直在那裏發抖的禱告也好;統統都好,沒有甚麼不好。我請問弟兄姊妹,這些不同的見解,能算作一信的基本信仰麼?你能叫大家在這些事上一致麼?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大家都不該把這些事帶到基本的信仰裏面來。基本的信仰,不在乎這些事。基本的信仰,只在乎一個父在子裏面,一個子在靈裏面,一個靈在你裏面,在我裏面,也在他裏面,在我們這許多人裏面,把我們這許多人作成功一個身體。一個父,一個子,一個靈,一個身體,這就是一信。

哦,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神的兒女能把其他的事都看輕了,而看見說,只有一個信是不可或缺的,教會的立場就清楚了。就不會有受浸派,也不會有受洗派;就不會有災前派,也不會有災後派。這些完全沒有了,只有一信。管你受浸、受洗,管你災前、災後,都是只有一信,都是信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在我們眾人裏面,使我們大家成為一身。我們大家同有這一個信,所以我們大家同在這一個身體,就是教會裏。

末了,還有一個一,就是一洗。這個一洗是怎樣講法呢?是指著浸說的呢,還是指著點水說的?實在說來,這個一洗,不是指著浸,也不是指著點水。這個一洗,乃是指著奉主耶穌的名來受洗,承認自己和自己的一切都是該受咒詛,該被定罪的,也都是該死的,現在藉著受洗而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從今以後,主耶穌是我的生命,要從我裏面活出來。這個就是真實的受洗,這個也就是一洗。在這一點上,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相同的。若是從外表的作法來說,那又麻煩了。

我願意在這裏說一點受洗的作法給大家聽,你就知道有多少花樣。有點水洗,還有浸水洗。在這個浸水洗裏頭,還有幾種講究。有的是俯面浸,有的是仰面浸;有的是浸一次,有的是浸三次,奉父的名浸一次,奉子的名浸一次,奉靈的名浸一次,要這樣三浸纔算得數。實在有這些爭執。有的人問別人說,你受的是甚麼浸?那人說,我受的是仰面的浸。他就說,這個不能算數,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他臨死是把頭垂下來,而斷氣的;我們受浸既是和主同死,所以也得垂頭,也得俯面。還有人在那裏爭執說,弟兄,你受浸是在甚麼水裏?是人工水,還是天然水?若是在會所的浸池裏受浸,在他們看就不行。他們說,你看看聖經,不論是主耶穌,還是腓利,他們受浸或是給人施浸,都是在天然的水裏。但是另一面,又有人把受浸看得太靈然化了。比方救世軍的人,就是用一面旗子在人頭上搖一搖,就算是給人施洗了。貴格會的人靈然的更厲害。他們甚麼都不要,只要受靈浸就可以了。他們只要屬靈的實際,不要物質的水,連用一面旗子都不要。神的兒女們在這個受洗的事上,實在爭執得非常厲害。受洗的問題,叫神的兒女有了分裂。

但是聖經所說的一洗,是像一信一樣。信是叫我們歸入基督,和基督有了聯結。洗是叫我們承認說,我們所有的一切,都了結了,都死了,都葬了,今後的一切,乃是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你在這裏看見,我們這樣信了,三而一的神進來了。我們這樣洗了,我們舊造的一切就都結束了。此外,我們還有一個榮耀的指望。所以一信,一洗,一個指望,這三者另成為一組。

所以教會這兩組合一的事實,就是一個身體,一個靈,一個主,一個神,和一個指望,一個信,一個洗。倒回頭來,簡單的說,就是一神,一主,一靈,並一身,和一信,一洗,並一望。第一組是以一個身體為主體,第二組是以一個指望為主體。這兩組的主體合起來,就是一個身體有一個指望。教會在現今是一個身體,對將來有一個指望。這一個身體是怎樣成功的?是因著父、子、靈,三而一的神進來而成功的。這一個指望是怎樣有的?是因著信而受洗而有的。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臨到我們,叫我們相信接受。我們一信,一接受這三而一的神,而受洗歸於祂,父、子、靈,就都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功一個奧祕的身體,而有一個榮耀的指望。所以我們是藉著一個信和一個洗,接受一個神、一個主、一個靈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而有一個指望。這七個一—一神,一主,一靈,並一身,和一信,一洗,並一望,就是教會合一的事實,也就是教會合一的根據。

感謝讚美主,這七個一我們個個都有。誰若缺了一個,定規不是教會的弟兄;誰若多了一點,就是宗派的分子。你若剛剛好有這七個一,你就是活在教會裏的一個人。少了就有問題,多了也出毛病。只可有這七個一—一個身體,一個靈,一個指望,一個主,一個信,一個洗,一個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感謝讚美主,這七個一,我們大家都是有的。我們不要丟掉一個,我們也不要多加一點,我們只可留在這七個一的裏面。留在這裏,就沒有分裂;留在這裏,就是教會的合一;留在這裏,就是教會的立場。

參 合一的不可分

我們看過了教會合一的本質,和教會合一的事實,現在要來看教會的合一是不可分的。在新約聖經裏,有許多地方,都非常著重的說到教會的合一是不可分的,也是不該分的。教會的合一,乃是教會的性質,是絕對不可分的。任何分的理由,都是不正當的。沒有一個理由,可以作為張本,叫教會分裂。我們在前面已經清楚看見,教會的本身乃是一元化的,她裏面的性質就是一,就是三而一的神。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在身體裏面,所以身體是一個,是不可分的。神如何是一,教會也如何是一。神如何是不可分的,教會也如何是不可分的。我們要把這一個鐵定的原則,緊緊抓牢。

因此,兩千年來沒有一個人能講出一個正當的理由說,教會分了是合法的。就是從全本聖經裏,也找不出這個理由來。教會原是一元的,教會的性質是一,教會的內容乃是那獨一的神自己,無論甚麼人用多好的理由來把教會分了,還是得罪神的,還是神所定罪的。不管你的理由多好,不管你的理由多高,不管你的理由多通順,神都不答應。因為神說,教會是一,教會是不可分的。

但是兩千年來,人的肉體,人的血氣,卻一直給撒但利用,好像專專在教會身上作一件事,來反對神,來和神作對。神說教會是一,人偏偏要把教會弄成許多。神說教會不可分,撒但偏偏藉著人的肉體把教會分開了。你看今天在地上,教會分到甚麼地步?不只有東方的希臘教,西方的羅馬教,還有更正教。就是更正教裏頭,我們曾經說過,到了一九一四年,據正確的統計,就已經分了一千五百多派。你也許不大能信這個數字,但是你看看臺北今天的光景如何?光是東門這一區,就不知道有多少個『教會』。在這裏有浸信會,在那裏有長老會,過不很遠又有信義會,還有衛斯理會,真是五花八門,簡直成了一個『教會』市場。

一個地方上的教會,就是宇宙教會在那個地方上的出現。所以在一個地方,只該有一個教會,正如在全宇宙,只有一個教會一樣。在宇宙中教會是一個,在地方上教會也該是一個。但是今天人竟然把教會分了。這是人所作最得罪神的一件事。我們知道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也是神的居所,在神面前有特別的用處。但是,一個身體若是分解了,那就了了;一個居所,或說一所房屋,若是拆開了,也就毫無用處。今天的教會,不僅分開了,並且不知道分成了多少個,完全是個分裂的局面。這種光景,誰能稱義呢?誰都得定罪!誰都得照著神的話說,這是出於撒但的。撒但所作的,就是要破壞神這一個居所。撒但所作的,就是要破壞基督這一個身體。身體生一點病,倒不要緊,但是若把牠分開支解了,那就了了。教會在地上所以失去了能力,失去了權柄,就是因為教會分裂了。那裏有分裂,那裏就沒有神的祝福;那裏有分裂,那裏就沒有神的同在。反過來說,甚麼地方有合一,甚麼地方就有神的祝福;甚麼地方有合一,甚麼地方就有神的同在。

我再說,今天基督教傳福音的光景那麼可憐,就是因為教會分裂了。教會若是合一的,沒有分裂,還是一個合一的見證,還是神的居所,還是基督的身體,裏頭有一位靈,靈裏有一位子,子裏有一位父,父、子、靈,三而一的神都在這個身體裏頭,今天教會傳福音就必換一個樣子,必是滿有權能,滿有神的同在,絕不必用任何屬世的方法去利誘人。那一天,使徒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耶穌基督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那人立時就起來,走著跳著讚美神。(徒三6~8。)哦,弟兄姊妹,這就是福音,這就是福音的能力,這就是福音的權柄。但是今天教會把這個丟掉了。為甚麼?因為教會分裂了,失掉了主的同在,失掉了主的權能,所以傳福音的時候,只好用一些可憐的方法,用一點物質的好處,帶來一些假信者。這是多可憐的一種光景!為甚麼落到這種地步?就是因為教會分裂了。教會一分裂,就變作不教會了。

這些年來,常有人質問我們,為甚麼你們說別人不是教會?其實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我們絕對承認所有得救的人,都是教會裏面的人。我們承認他們是神的兒女,他們是我們在主裏面的弟兄,他們是屬乎基督的肢體,他們是教會裏面的人。但是弟兄們,我願意請問:你看他們所在的地方是教會的麼?你看他們的立場是教會的麼?他們是教會的人不錯,但是他們沒有站在教會的地方。他們是教會的人不錯,但是他們不是在教會的立場上。這是你家裏的人不錯,但是他不在家裏面了。你看今天基督教各公會、各團體的光景,是教會的光景麼?是教會的立場麼?是教會的性質麼?是教會的內容麼?凡公正的人,凡有理智的人,都要搖頭說,不是,他們沒有教會的立場,沒有教會的性質,沒有教會的內容。那些公會、團體裏頭的人,我們絕對承認,有好些是教會裏頭的人。那些人是對的,但是那些立場是錯的。對的人卻在錯的地方。他們所在的地方,已經失去了教會的性質,失去了教會的內容,失去了教會的見證,失去了教會的立場。怎樣失去的?惟一的原因,就是分裂。分了就不再是教會了,一分就不是教會了。教會這個東西,是不可分的。

人是怎樣把教會分了呢?這件事,聖經早就豫料到了,早就說過了。教會分裂的方法,聖經早就豫言了。兩千年來,教會雖然分了一、二千派,但歸納起來,那個分法還不過是聖經所說的那七八種。

一 不可以屬靈偉人作根據而分(林前一12~15,四6)

第一種,就是以屬靈的偉人作根據,而把教會分開了。這件事並不是今天的發明,乃是很老舊的東西,在第一個世紀就已經有了。那些贊成保羅的哥林多信徒說,我們是屬保羅的,我們是保羅來傳福音得救的。還有一班人說,我們是屬亞波羅的,亞波羅對聖經講解得非常好,我們是跟從他的。另有一班人說,磯法(就是彼得)是第一號的使徒,我們贊成磯法,我們是屬磯法的。你看見在這裏,人的肉體來擁護屬靈的偉人。保羅誠真幫助了人,亞波羅的確會講聖經,磯法也實在是第一號的使徒。但是,這樣擁護他們,歸屬他們,而和別人分開,卻是肉體的行為,是神所絕不許可的。

可是在今日的基督教裏,人竟然以這件事為榮耀。有人說,我是路德會的,意思就是我是屬路德的。有人說,我是衛斯理宗,我是屬衛斯理的。把路德,把衛斯理看作偉人,而歸屬於他們,這些都是不該的!衛斯理替你釘了十字架麼?你奉路德的名受了洗麼?我們知道,這就是保羅當日問哥林多人的說法。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為甚麼要屬於保羅呢?保羅實在會說話。他到了林前三章就說,我保羅是屬你們的。他說,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全是你們的。(22。)他們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保羅就在這裏倒過來駁他們說,或是保羅、或是亞波羅、或是磯法,全是屬你們的。不是你們屬我們,乃是我們屬你們。今天人說,我是屬路德的,我是屬衛斯理的;如果他們還活著的話,我信他們也會回頭告訴人說,我路德是屬你的,我衛斯理是屬你的。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可擁護甚麼屬靈的偉人。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很厲害的指責這件事。他說,你們為甚麼看我們過於聖經所記載的?你們驕傲,卻拿我們來作張本。你們把我保羅看重了,就把亞波羅看輕了,這完全是屬肉體的,是世界的樣子。世界的人是擁護人的,世界的人是分派別的。但在教會裏頭,不該有這一個。教會裏面,只有基督是元首,所有的榮耀都該歸給祂,所有的人都該歸屬於祂。這樣,教會就不會有分裂了。

二 不可以得救的由來為歸屬而分(林前三4~8,21~23)

還有第二種的分法,也是聖經說到的,就是用得救的由來作一個歸屬,而把教會分開了。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間,雖然許多人不說自己是屬誰的,但他們也有一種空氣,注重他們是甚麼人傳福音帶領得救的,注重他們是甚麼人施洗的。這也是神所不許可的。我信當日哥林多的信徒,所以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或說,我是屬亞波羅的,他們定規是因著保羅或亞波羅而得救、得造就的。因為保羅救了他們,或者亞波羅造就了他們,他們就以這個得救的由來,以這個得造就的由來,為他們歸屬的根據。今天許多的人也是如此。我是某人救來的,我就該歸屬於某人。我是在某某會得救的,我就該歸屬於某某會。我是某某差會帶領的,我就該歸屬於某某差會。這是神所不喜悅的。但願甚麼人救你,你忘記他。甚麼人給你施洗,你也忘記他。但願你看見,只有一位基督,是你的救主,為你釘了十字架,你是奉祂的名受了洗,你也是歸屬於祂的。你的身上只該有祂的名字,你只該說,我是基督所拯救的一個人,不必再說別的。

我還記得,在很早的時候,我就聽見有人這樣責備人說,你從前不是在某某會得救的麼?為甚麼現在不屬某某會?你是忘恩負義的人,你是飲水不思源的,你是忘本的。這話乍聽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弟兄姊妹,我們的本是誰?我們的源在那裏?我們的本是基督,我們的源在天上。只有屬肉體的人救了人,纔把人算作自己的。只有屬肉體的人,纔把所救的人,歸屬於他的那個會。親愛的弟兄姊妹,在這裏我們需要蒙拯救。得救的由來,造就的由來,都不可以作我們歸屬的根據。我們應該作一個這樣忘恩的人,應該作一個這樣忘本的人,因為神不喜歡我們歸屬於甚麼人或甚麼會。神不喜歡有甚麼人或甚麼會,把人帶去歸屬於他們。所有的人,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差會,都是神所使用的,都應該把所救的人,和所造就的人,歸給神自己,也就是歸給神的教會。所有到臺北來作工的人,救了人,造就了人,都應該歸給在臺北的教會,這纔是正確的。不應該是你救了人歸你,我救了人歸我,他救了人歸他。你看今天的光景,長老會救的人,歸長老會;浸信會救的人,歸浸信會;甚麼會救的人,就歸甚麼會。這種作法,是叫教會分裂的,是神所絕對定罪的。

願主憐憫我們!我們不歸屬於甚麼人,也不願意有甚麼人來歸屬於我們。人所該歸屬的,就是主基督,就是神自己,就是祂在地上的教會。在那個地方得救的,就該歸於那個地方上的教會。保羅在哥林多救了人,就交給在哥林多的教會。亞波羅在哥林多造就了人,也歸給在哥林多的教會。彼得,就是磯法,在哥林多作了工,有了果效,也把他工作的果效,交給在哥林多的教會。這三位神大用的僕人,並沒有各自在哥林多設立他們的會。他們是共同建造在哥林多的教會,共同建造一個在哥林多的地方教會。乃是那些可憐的哥林多信徒,纔把保羅、亞波羅、和磯法分開了。這是極其愚昧的。保羅絕對不承認這個。他告訴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說,你們是屬我保羅的,那知我保羅是屬你們的。我作一個使徒,我作一個神的奴僕,是為著你們的,不是要你們來為著我的;不是你們屬於我,乃是我屬於你們。

我們在這裏要看得很清楚,那些初期的使徒,一個一個為神作工,都是把結果交給地方教會。在哥林多的,交給在哥林多的教會;在以弗所的,交給在以弗所的教會;在甚麼地方的,就交給在甚麼地方的教會。不像今天這樣,你救的人,你保留起來;我救的人,我保留起來;他救的人,他保留起來;若是沒有保留得好,離開他那個會了,就說別人偷羊。但是羊是那裏的?羊是誰的?羊都是天上的,都是耶穌基督的,沒有一個人,或一個會,可以把羊算作自己的。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的基督教,實在是可憐,可憐到一個地步,爭起靈魂來了。這實在是太羞恥的事!我們絕不該有分於這件事,使教會分裂。

三 不可以『我是屬基督的』為理由而分(林前一12~13)

還有第三種的分法,就是以自己是屬基督的,而和別人分開。當時在哥林多的教會中,還有一班人說,你屬保羅不對,你屬亞波羅不對,你屬磯法也不對,我全不屬這些人,我是屬基督的。這樣用基督來標榜自己,和別人分開,也不是對的。屬基督這個事實是對的。但以這個事實來標榜自己,而和別人分開,也一樣是屬乎肉體的。你們都是宗派,都在宗派裏頭,我是無宗派的,我是脫離宗派的,我是超宗派的,連這樣說,都是屬肉體的。所以用屬靈的事實來標榜自己,使自己和別人分開,也是不該的。一件事無論多好,都不可以作一個因素,把我們和神的兒女分開。教會是絕對不可分的,無論甚麼樣的分,無論甚麼理由的分,都是該被定罪的。

四 不可因道理的見解不同而分

第四種的分法,是因著道理的見解不同而分。比方浸信會是相信受浸,長老會是相信長老治會,他們所相信的這些都沒有錯。受浸沒有錯,長老治會也沒有錯。但他們因這些而和別人分開,那就錯了。我信神的兒女應該受浸,我也承認以長老治會是對的。但是因這些而和別人分開,就是不該的,也是聖經所不許可的。

1 道理的見解不可當作基本的信仰

一件事我們要清楚,就是任何道理上的見解,都不可當作基督徒基本的信仰。基督徒基本的信仰,就是我們在前面已經看過的一信的信仰,就是相信神在主裏面,主在靈裏面,靈在身體裏面。這一串就是宇宙的一個奧祕,也就是神和人聯結的一個奧祕。在這個奧祕裏面,不光有神,也不光有人,乃是神和人聯結在一起。而這位神是怎樣進到人裏面來的?就是藉著一信。我信祂,接受祂,祂就進到我裏面來了。有了一信,還要有一洗。洗就是我絕對承認說,我這個人,和我的一切,都該了結,並且是已經了結了。我在這裏受洗,是奉主的名,是歸與主,不只是與主同死同葬了,也是與主同復活了,今後是祂在我裏面作我的一切,而從我裏面活出祂自己來。這就是一洗。信是叫我與祂聯結,洗是叫我了結在祂裏面。還有一個指望,就是指望有一天,要到榮耀裏去。你看見,前面的一神,一主,一靈,一個身體,四個是一組,是主體;後面的一信,一洗,一個指望,三個是一組,是附屬。你怎麼會有分於這一位神,這一位主,這一位靈,和這一個身體呢?乃是藉著一信,和一洗。一信叫祂進到你裏面;一洗,叫你了結在祂裏面,使祂從你裏面活出來。這樣,你就在這個身體裏面了。此外,還有一個指望,就是要到榮耀裏頭去。這七個一,就叫作基督徒的基本信仰,也就是叫我們得救的信仰。這個信仰是不可缺的,一缺了,你就不是得救的人;一缺了,你就沒有神;一缺了,你就沒有主;一缺了,你也就沒有靈在你裏面;一缺了,你也就不是身體裏頭的一分,乃是身體之外的人。你一有了這個信仰,你就有了神,有了主,也有了靈,你也就是身體裏頭的一個人。這一個信仰,是共同的,是我們大家裏頭所共有的。這一個信仰,也是獨一的,非常簡單,也非常基本。

但是我們這些人,還有一些古古怪怪的頭腦,對聖經裏好多的事,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雖然我們絕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絕對相信聖經是神的話,逐節逐句逐字,每一點每一畫,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個基本的相信大家都沒有問題;但是等到我們大家來讀聖經的時候,我就讀出來應該受浸,他就讀出來應該點水。我們兩個都相信聖經,並且我們讀了之後,他去感謝主,說,主阿,感謝讚美你,你今天早晨給我看見,點水實在是對的。我也去禱告說,主阿,感謝讚美你,使我今天早晨讀出亮光來,看見受浸實在是該的。我們兩個都讚美完了,見了面就辯論起來了。我說,弟兄,的的確確受浸是對的。你看主耶穌受浸的時候,不是到約但河裏去麼?腓利給太監施浸,不也是到水裏去麼?若是點水,還要到水裏去麼?很清楚的,弟兄,沒有可辯論的。他說,慢慢來,我也講給你聽。若是那一天是受浸,為甚麼聖經不說到了約但河,就把祂浸在裏面?聖經既沒有這樣說,可見明明不是受浸。當時猶太人的鞋很簡單,脫了鞋到河裏去是很方便的。所以他們就下到河裏站在河的淺水裏,約翰把水一點,主耶穌就受了洗。不只如此,我還看見過古代傳下來的一張約翰給主耶穌施洗的圖片,也是兩個人站在淺水裏頭,約翰用手點水在主耶穌頭上。所以受洗的的確確是點水的。你看見麼?我的見解該受浸,是根據聖經;他的見解該點水,也是根據聖經。兩個人都篤信聖經,都引用聖經,並且兩個人也都有得救的信,但是在這個受洗的事上,兩個人卻合不來了。

我再舉一個例,就是安息日和主日的問題。信安息日的人,滿心相信聖經,信主日的人,更是如此。這兩班人,都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也都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都信父在子裏面,子在靈裏面,靈在身體裏面,一點沒有問題。但是,信主日的人,就找出憑據來說,的確使徒是吩咐說,每逢七日的第一日,要把捐項抽出來。他們又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所以在新約的時候,明明是主日的問題。但信安息日的弟兄們就說,不,難道神的話會廢掉麼?在舊約裏神明明叫祂的百姓守安息日,如果這個誡命可以廢掉,那麼對父母也可以不孝敬了,偷竊也就不是罪了,這說得通麼?不然的話,為甚麼十條誡命保留九條,單廢掉這一條呢?你看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不是當安息日就進了會堂麼?你看使徒們在行傳裏面,不也是當安息日進了會堂麼?可見在新約的時候,並沒有廢掉安息日。他們真是振振有辭,覺得實在有聖經的根據。兩班的人,都篤信聖經,結果卻鬧得合不來。

所以弟兄姊妹,若是大家都注意這些,把這些當作信仰,教會就糟了,教會馬上就分成宗派了。但是,在今天的基督教裏頭,實在就有這種糟的局面。原因就在人在那個『一個』的信仰之外,也把好些對道理的見解,無論是對的,或是錯的,當作了信仰。所以我們絕不可把道理的見解,當作基本的信仰。基本的信仰,乃是『一信』,只是一個,道理的見解可能有許多。

2 以道理立異,與人相分,乃是肉體的行為

人的頭腦是古怪的。在教會裏,甚麼樣古怪頭腦的人都有,並且還都是以聖經為張本。他們能從聖經找出好些道理,作他們那些古怪主張的根據。我在年輕的時候,曾碰到一班基督徒。他們說,教會不該愛世界,所以他們就定規,凡是弟兄,若要到他們中間去,都要剃光頭,都要穿布鞋。你若穿皮鞋,又剪分頭,他們馬上把你推出去。姊妹呢?他們也定規說,不能穿旗袍,若不是穿短衫加裙子,就是穿短衫加長褲。你若不是這樣打扮,他們就說你是愛世界的,不可以到他們中間去。在起初的時候,我也相當受他們的感動,慢慢就覺得這個不太對。如果照他們的主張,許多人就沒法和他們一同聚會了。在這裏你可以看見,基督徒的頭腦是何等的古怪。有好些人,能從聖經裏,找出各樣的道理,作他們的張本,而成為一個分會的根據。我們要說一句厲害的話,這些都是人的肉體!教會是不可分的。剪分頭的可以來,剃光頭的也可以來;穿皮鞋的可以來,穿布鞋的也可以來;穿西裝的可以來,穿中裝的也可以來,統統可以來。教會是絕不可分的。我們只該問有沒有那個一信,只該問裏頭有沒有靈,有沒有主,有沒有神,別的都不該計較。

我再說一個例子。從前在北方有一班信徒,很熱心,很愛主,也很蒙恩。他們聚會唱詩的時候,身子常是晃來晃去的,晃的時候還要鼓掌。有的時候,有的人到他們中間去聚會,但坐不久就走了。你問他,為甚麼?他說,這個晃我喫不消。有的時候,他們中間也有人到另外的地方去聚會。那個地方是安安靜靜的,這一位弟兄去了,沒有坐五分鐘也走了。你問他,為甚麼?他說,真受不了,太死板,太沉靜了。弟兄姊妹,你看這怎麼辦?那些搖搖晃晃的弟兄,裏頭沒有一信麼?有!那些安安靜靜的弟兄,裏頭沒有一信麼?也有!但是因著這非常小可的一點搖晃或安靜,這兩班都有一信的弟兄們,就不能合在一起了。弟兄姊妹,這些能當作信仰麼?這些能當作合一或分開的根據麼?絕對不能!這完全是人的意見,人的看法。所以我們若是把這些當作根據,而標新立異,與人相分,就是肉體的行為,是神絕對不喜悅的。加拉太五章二十節所說的『異端』,原文的意思,就是『以道理(或意見)與人分宗派』,也就是以道理立異,與人相分。前文十九節告訴我們,這是屬乎肉體的事,是肉體的行為,所以是神所定罪的。

3 即使有人喫素、守日,聖經仍要我們接納

憑聖經看,連喫素、守日,這樣重要的問題,也不能當作一個根據,來把教會分開。羅馬十四章一至六節給我們看見,喫素、守日也可以,不喫、不守也可以。喫的人,守的人,是為主喫,為主守的;不喫,不守的人,也是為主不喫,不守的。喫的人,守的人,不要輕看不喫,不守的人;不喫,不守的人,也不要論斷喫的,守的人。你不要拒絕他,他也不要拒絕你。因為他是主接納的,你也是主接納的。大家都是主接納的,所以大家也都要彼此接納,你不要說喫不消,他也不要說受不了。受不了,大家還得受。除非我們不作基督徒,要作基督徒,就沒法不遇到古怪的弟兄。但就是怎樣古怪,我們也得包容,不能分開。

弟兄姊妹,教會實在是個奧祕的東西,是個太大的東西。古今中外,不知道有多少古怪的人,都得救了,他們都是我們的弟兄,都是教會裏的人,我們都得接納,不能和他們分開。你知道麼?就是講道,都有牠的講究。有的人講道,是筆直筆直的,連晃也不晃,卻相當有感動力。好些人因著他這種光景,就非常欽佩,認為這纔是神的一個僕人,多嚴肅,多規矩。但是有的人講道,是蹦蹦跳跳的,也是哭哭叫叫的。我曾看見一位弟兄傳福音,實在是熱鬧。他能一面講道,一面在臺上跳,跳來跳去,就跳到臺下去了,叫你實在受不了。但是因著他得救的人,卻有成百成千的人。你看,還有甚麼可說的?我們的神太大了,我們的神太奧祕了,你不能把祂限定了。也許你是喜歡規矩的人,你一看到人講道規矩,就非常稱讚,覺得這纔算神僕人的體統,因此你喜歡聽他。你若碰到人講道又蹦又跳,就說,這是發瘋了,那像神的僕人?我不能聽。但是喜歡動的人,卻非常贊成,認為這樣講道能提神,能摸人的感覺。在他們看,那種規規矩矩的講道是死板的,是催眠的,人一聽就睡了,實在叫人受不了。但是你我在這裏該看見,這些都得受得了,你我都得被打碎。請你記得,教會的合一,只需要一信。有了一神,一主,一靈,和一個身體,就彀了。不能要求弟兄們再多一點。你看他是蹦跳的,他是搖晃的,但是他沒有神麼?他沒有主麼?他沒有靈麼?他不是身體的一分麼?他有!他是!你還得承認他是弟兄。十字架是要背的,沒有話講。照樣,你規矩一點,你安靜一點,也是可以的;他也不要定罪說,這像死了一樣。所以我們大家都得彼此包容。

4 聖經容讓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見解,但絕不許可人因道理見解不同而分派分會

教會許多的分裂,不過就是因著信徒對真理一點看法的不同而已,真理固然是絕對的,但聖經卻容讓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見解。雖然如此,聖經卻絕不許可人因道理見解不同,而分派分會。林前一章十至十三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給我們看見,分派分會是聖經所絕對定罪的。聖經容讓人守這日或守那日,但聖經不許可人因著守日的見解而分成會派。你對真理可以有不同的見解,但你不可因你的見解,而與別人分開。你必須包容與你見解不同的人。你覺得該受浸,該安靜,但你也必須包容點水的人、搖晃的人。不該因這些事,使教會分裂。這些不是基本的信仰,這些都是人對真理的見解。要作神的兒女,要保守教會的合一,這些都得包容。我們的心要擴大,要大得和神的度量一樣大。神不要求人在道理上相同,神只要求人有一信的信仰。無論你是這樣作,還是那樣作,只要有一信的信仰就可以。這個就是教會的合一。千萬不要因道理而和別人分。就是最好的道理,若是當作和別人分的理由,也是聖經絕不許可的。

當然這不是說,對每一件事沒有一個準確的真理。準確的真理是有的。對受浸有準確的真理,對主日有準確的真理,對每一件事也都有準確的真理。使徒們對這些事,都有完全準確的教訓。他們的教訓雖是正確而認真的,但是他們的態度和作法卻是寬大的,不要求人整齊。若是人在這些事上,與他們所教訓的,有點不同,使徒說,這個可以包容。但有一件事,是使徒絕不許可的,就是分門別類的事。他們堅持教會是絕對不可分的。今天你我也應該堅持這件事。真理有牠的準確性,但是許多對真理不同的見解都該包容。不可因著對真理不同的見解,而有一點分。要絕對的避免分。教會是不可分的一個東西。

五 不可因種族不同而分(林前十二13)

第五種分法,就是因種族不同而分。這也是不可的。使徒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成了一個身體。』我們都知道,這兩個民族按天然說,是沒有法子合的。希利尼人絕對不肯和猶太人相合,猶太人看外邦人更是像豬狗一樣,分別實在厲害。但是一在教會裏頭,就不可因著這種種族的不同而分。不可分作白種人的教會,黑種人的教會,或者黃種人的教會。這些分都是不可以的。在基督裏,這些肉體的分別,都消滅了。當然在教會中若是有不同種族的人,在一起聚會事奉,背景不同,生活習慣不同,個性脾氣不同,話語不同,思路觀念也不同,這實在是不容易的事,實在是一個厲害的試煉,叫人受對付。雖然如此,主在這裏還是說,不可以分。連這種種族的分,也是不可以的。

六 不可因國籍不同而分( 林前十二13)

還有一種很大的分法,就是因著國籍不同而分。你看,英國的聖公會,就叫作安立甘會,意思就是英格蘭會。還有在中國的中華基督教會。這些都是因著國籍而分的。因著種族不同而分,既是主所不許可的,就因著國籍不同而分,當然也是主所不許可的。所以這是不該的。這是屬世界的,這是屬人的。

七 不可因階級不同而分(林前十二13)

還有一種的分法,也是不可以的,就是因著階級的不同而分。在教會中,為奴的、自主的,都是弟兄,不可以分開。在當日,為奴的非常沒有地位,在法律上一點沒有保障。一個主人,買了一個奴隸來,可以隨便殺了他,也不負法律的責任。所以那個階級的分別,是非常厲害的。但是在教會裏,這個分別也沒有了。在教會裏,沒有階級的分別。你不能因為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就專和受高等教育的人在一起。不能。許多時候,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和一個一字不識的弟兄坐在一起,那纔是一件美麗的事。基督的生命在你裏頭,也在他裏頭,這個階級的分別是不該的。

二十多年前,在上海有一個『車夫會』,就是人力車夫的會。那一個會的人,都是作車夫的。所有得救的車夫,都到那個地方去作禮拜。這實在是不該的。教會沒有這個等級的分別。坐車的和拉車的,一樣是弟兄,不該有這種階級的分別。

八 不可因屬靈情形軟弱或錯誤而分(啟二~三)

末了一種的分法,就是因著屬靈的情形差了一點,軟弱了一點,錯誤了一點,而把教會分開了。這也是不該的。主在啟示錄,寫給教會的七封書信,最少有五封,裏面都是責備教會的錯處,說到教會的弱點,但是主並沒有吩咐人從那些教會裏面脫離出來。主乃是勸信徒,要在裏面作得勝者,供應別人,幫助別人,而叫教會得到復興。

總而言之,我們在這裏看見,全本新約裏頭,不給人任何一個理由,來分開教會。教會是不可分的。弟兄姊妹,但願這些在我們身上,不光是道理。我們應該想看,到底我們有沒有一種的光景,叫我們和神的兒女分開?目前神的兒女已經分開了,那個責任我們不負。但是到底在我們身上,有沒有一個分的光景?我們有沒有一種主張見地,是叫我們和別人分的?請我們記得,任何分的理由,都是不該的。任何的分,我們都不該稱義。所有神兒女中間的分,我們都該定罪。我們必須看見,只要人有一信,有一洗,叫他和主和神發生了關係,有一位靈叫他成功了教會這個身體中的一分,這個就彀了。比這個多一點,我們不要;比這個少一點,又不彀。有了這個,就有了教會的一,就在教會的一裏面。我們所要求的,就是教會這個一。有了教會這個一,任何的不同,我們都該讓牠去,不可拿來作一個分的原因。主恩待我們!